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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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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掳人勒索、诈欺、恶意伤害、蓄意谋杀……唉!连我都成了无可药救的重犯了。”
    细数这近两个月中所犯的案子,小草为之叹气。
    兰斯洛晒道:“有啥关系,大不了直接落草当强盗,有吃有喝还有拿,多好。”
    “你想当强盗?”
    “不要叫的像见了鬼一样,当强盗有什么不好的。”
    兰斯洛吃完最后一口点心,大笑道:“咱们干下了那么多案子,又绑票又杀人的,不是强盗是什么,本大爷是从山里面出来的,说是强盗也不为过,过去是强盗,现在是强盗,将来还是很有可能继续干强盗。”
    懒的与他鬼扯,小草直接祭出尚方宝剑,“你想当强盗,我倒是无所谓啦!可是,紫钰小姐呢?难道要让她当强盗婆吗?”
    提起紫钰,兰斯洛张大了口,一脸“对喔!”的疑呆表情,果然是致命的一击。
    唉!
    一句话就搞定,真是无聊透顶。
    回思与兰斯洛相处的这段期间,小草思潮翻涌。
    这是多有生趣的一段日子啊!
    将来自己倘若回宫,绝对不会忘记,这段时间的点点滴滴,一直到老,这将是她最温馨的一份回忆。
    “去你妈的,老子打牌,你来卖花,摆明触老子霉头,给我滚……”
    小草正思索间,楼梯间传来响声,一名黑袍女子,给人从四楼踹了一脚,像个车轮一样,滚到三楼来,余势未消,直滚到两人桌前,看她手里提着花篮,该是卖花的吧,尽管给人踢的像球一样,花篮里的花,半朵也没少,真是名敬业的女子。
    乍见此景,兰斯洛、小草俱是一呆,刚想要有所反应,一名锦衣公子,带着四五名家丁,怒气冲冲地自楼上奔下,怒喝道:“老子还觉得奇怪,怎么今天打牌,从风头输倒风尾,原来是给你沾了霉运。”
    一旁的小草听的快笑出来,你打你的牌,她卖她的花,在相互碰面以前,两者根本毫无相干,何来霉运可沾,真是“吹皱一池春水,干卿何事”。
    那锦衣公子越骂越高兴,似乎把满腹输钱的怨气,全发泄在那女子的身上,“总之,全是你不对,老子今天非得好好教训你不可,家丁们,把她给我打得连她妈也认不得她。”
    “等一下。”
    兰斯洛站起身来,脸上一派正气凛然,“欺负弱女子的恶行,就到此为止了,正义感强烈的侠士,决不会眼见你们欺凌弱小的。”
    说的得意洋洋,真的把自己当成说书人话本里面,行侠仗义的英雄了。
    “正义感强烈的侠士?是谁?说的是谁?你不是山贼吗?”
    看兰斯洛猖狂的模样,小草强忍住笑意,不敢破坏他的英雄幻想症。
    发觉有人插手,那公子打量兰斯洛两眼,见他只是孤身一人,没啥可怕,仗着己方人多,喝骂道:“小子,你是什么人,凭什么替这女人出头。”
    兰斯洛仰头大笑,“铛”的一声,自腰间抽出柄钢刀,笑道:“就凭本大爷有刀。”
    “哦!有刀就了不起吗?”
    “对,本大爷就是非常了不起,怎么样,怕了吧!”
    话还没说完,那公子使了个眼色,背后几名家丁,一齐抽出配刀,亮晃晃的,每一柄的尺寸都较兰斯洛的那柄为大,声势壮盛,相形之下,兰斯洛便显的很没用了。
    “怎样,你不是说,有刀就了不起吗?跟我这几把比呢?”
    公子有恃无恐,显出一副得意的表情。
    “哈!本大爷的刀,不同于你们的破铜烂铁。”
    “哼!怎么个不同法啊。”
    “我问你……”
    兰斯洛贼贼地笑起来,“你的头和这个桌子,哪个硬?”
    “哈!老子修过铁头功,这区区桌子,哪比的上我。”
    “是吗?”
    兰斯洛大笑声中,举刀剁向桌子。
    砍的太快,差点就砍到小草的手。
    “你自知不敌,想砍桌子献丑吗?”
    那公子与家丁们,哈哈大笑,直至他们发觉,兰斯洛那一刀砍下去后,桌子丝毫无损,而那柄钢刀,却在与桌面相碰的瞬间,断成四截。
    这张桌子并非特制,就算刀子再钝,桌子再坚硬,也绝无不损之理,更何况反将钢刀折成四段,这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持刀者修为极高,事先以强猛内力鼓荡刀身,以致刀子自行迸裂。
    自秘库一战后,小草处心积虑,想让兰斯洛能自行使用内力,奈何“雄霸天下”心法别走捷径,小草于武学一道所知有限,最后仍然失败,但小草却另行想了法子,透过某些特殊的吐呐法,向“雄霸天下”借来内力,兰斯洛依法修习,果然一举奏功,今日恰好试试身手,吓的几个人脸色顿青。
    “那么,你们认为,自己的头,和这柄刀相比,哪个硬?”
    眯着眼睛,兰斯洛笑道:“本大爷给你们一个机会,三分钟内消失在我面前,否则本大爷会打的你,连你妈都认不出你。”
    将对方适才威胁的话,倒加相向,兰斯洛正充份享受“欺凌弱小”的快意。
    “大哥,我觉得这样不太好。”在一旁的小草,觉得有趣,过来参上一脚,“你还是打得他,连他妈都不肯认他。”
    几字位置一换,意义差别可大了。
    天生具有暴力倾向的兰斯洛,听了这番话后,眼发异彩,不怀好意地瞪着那公子,摩拳擦掌,预备有所行动。
    “欸,这位小公子请了,您小小年纪,为何出言如此狠毒?”那公子颤抖道:“我妈妈不肯认我,于你又有什么好处?”
    “什么…”
    一时间有点没会意过来,自己好像是被调侃了两句,小草不由得一呆。
    “废话些什么,这种人就是该受些教训。”
    兰斯洛得势不饶人,脸上表情越加恶形恶状。
    “喂!两位朋友,这样暴力,对身体不太好…”
    那公子脸如土色,颤声道:“有话可以慢慢说,大不了不说话,我马上告辞,马上告辞……”
    说完,带着一群家丁,头也不回的跑下楼梯。
    一群家丁连滚带爬地下了楼梯,而便在那公子要下楼时,他忽地抬起头,向小草瞥了一眼,嘴边泛起微笑,却不料恰好与小草目光相触,吓了一跳,大叫一声,脚底踏空,连滚带爬的跌下楼了。
    看着对方狼狈的窘像,兰斯洛大笑起来。
    小草却觉得有些迷惑,适才那少年公子虽是满面惊惧,但眼神中却有丝奇异的笑意,那不是一个心惊胆战的丧家犬,该有的情绪,是不是暗藏些什么呢?
    而且,在那眼神之中,除了笑意,更有一抹无法形容的亲切与…熟悉!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莫非……哦!千万不要,千万不能是这个预想…
    只希望是自己太多心了!
    “哈哈!行侠仗义,真是愉快。”
    没发现小草心神不宁,过足了英雄瘾的兰斯洛,显得很高兴。
    所谓的英雄豪杰,大概没有比这更肤浅的了。
    “我说大哥啊!”小草强自定下心神,在兰斯洛耳畔低语,一向了解兄长的她,提出问题,“这不像你啊!看到有人跌倒,你居然笑也不笑,还这么有正义感,是不是今天吃错药啦!”
    “小草,你要明白。”
    听清楚了这个问题,兰斯洛森然道:“所谓的英雄,就是要比别人晚笑五秒钟。”
    啥?
    这是啥意思?
    是不是说,倘若当时没有那个公子来当恶人,在这里笑到捧腹,满口饭菜乱喷的人,就是他老兄了。
    这种想法,根本就是“因为好玩的坏人已经被他当了,所以本大爷只好扳起脸当好人了。”
    果真是个廉价的英雄,小草摇头不已。
    可是,世上的事,可能本来就是这样,看到有人滑倒,旁边的人在伸出援手的时候,是否也忍住了讪笑的冲动呢?
    人的心,是同时具有善恶两极的,要找个百分之百的英雄,恐怕比找个方的太阳还难。
    兰斯洛会在这方面坦承不讳,究竟是因为个性直接呢?
    还是磨练不够,小草不得而知,不过,这种率真的感觉,的确是她所欣赏的特点之一,而非优点。
    “嗯!救了人以后,听不到被害人的感谢,也是件遗憾事。”
    兰斯洛舔舔嘴,搜寻卖花女的踪迹。
    小草听得差没昏去,“你这是哪门子的英雄。”
    这句话硬是吞了下去,她太清楚兰斯洛的个性,这么一问,他势必无赖的反击,“哈!
    本大爷本来就是强盗,怎么样。“
    面对这个转职速度惊人的兄长,她确实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卖花女收拾东西,便要离去,兰斯洛眉头一扬,刚要出声,却给小草挡下。
    “姑娘,卖花吗?”小草问道:“我想买束花送朋友,不知怎么卖?”
    “是啊!是啊!买束花给紫钰小姐。”兰斯洛半途插嘴道。
    卖花女一语不发,迳自把花篮递至两人面前,意示他们自行挑选,态度无礼之至。
    兰斯洛不以为意,高高兴兴挑选花朵,反正他平常便是粗蛮无礼,别人这么对他,反倒是习惯的紧。
    小草却留上了神,一般卖花人,听到有人肯买花,那还不是极力推销产品,唯恐顾客跑掉,怎会像这般爱理不理,好似存心赶客人一般。
    虽说雷峰盛会水准日降,但还是有不少风尘异人,潜身而来,是以杭州城中卧虎藏龙,谁也不知,街口的一个肮脏老丐,客栈的一名笑面夥计,会不会便是隐身风尘的武林高人。
    小草不露形迹地仔细打量,生怕错待了异人,观察之下,果然发现怪处,卖花女身着黑袍黑衣黑鞋,全身裹得密不通风,宽大的黑斗篷遮住身体,连手上都套了手套,莫要说是面容,便是连半点肌肤也看不到。
    此时天气虽已转凉,但仍是颇热,这女子如此装扮,行若无事,决非常人。
    大凡江湖异人,均是特异独行、嗜好怪僻之人,似这等行径,可说司空见惯,小草不敢怠慢,专心应对。
    “这朵吧!这朵菊花不错,带去给紫钰小姐。”
    “拜托你。”小草叹气道:“紫钰小姐又不是重病,你拿菊花去,是会触霉头的。”
    “那这朵吧!这花的颜色不错,她该会喜欢吧!”
    “这朵更糟。这是黄玫瑰,它的花语是‘爱情渐冷’、‘妒忌’。”
    “什么是花语?花的语言吗?”兰斯洛搔着头,不解道。
    小草别了他一眼,解释道:“说是花的语言也不为过,那是某种人类间公定的语言,用一种花,来代表一个意思,藉此传达心意。”
    “哦!有这回事。”兰斯洛显的兴致勃勃,“这朵花怎样,它的花语是什么。”
    “喔!这朵啊。你留着自己用吧,这是八仙花,它的花语是‘吹牛的人’。”
    小草笑着摇头,道:“真是什么人挑什么花,你挑的全都是与幸福无关的东西。”
    “我哪知道这么多,我以前在山上的时候,花朵的唯一用途,便是用来吃,那,这花篮里的花,本大爷全都吃遍了。”
    “花篮里所有的花……你没搞错吧!”小草失声道:“这株夹竹桃是剧毒,你也能吃下肚。”
    兰斯洛闻言,怪叫一声,“什么,老头子还告诉我这是养颜圣品,害我小时候拼命猛吃,这么说来,我会拉肚子,都是因为这鬼玩意儿罗!”
    “你……你还算是人类吗?”
    那花篮里的东西,还真是包罗万有,令人吃惊的是,许多不同时节开放,彼此间相隔千里之遥的花卉,居然都放在一起,足见有异,小草更是小心翼翼。
    兰斯洛继续挑花,而这人的手气亦是一绝,尽是选中些不吉的怪花,代表“愚蠢”的石柳花,“不忠实”的月桂,“饶舌”的鸡冠花………然而,若是仔细一看,篮子里代表吉祥的花卉,为数稀少,这似乎也代表了花篮主人的异向思想。
    到后来,兰斯洛随意地抽取每一朵花,想考考看此花花语,小草杂学博通,区区花语,她随看随说,不当一回事。可是,回答至半途,小草心里蓦地一动,彷佛有什么重要的事,给自己遗忘了,想要去记起,却是怎么也想不起来。
    “到底是什么事呢……好像很重要……为什么就是想不起来呢………”
    苦苦思索,找不出答案,抬头一看,一朵杏花,摆在自己面前。
    “杏花,意思是‘希望’。”见面至今,卖花女终于出声,她的声音,低沉而有某种磁性,听起来别有奇特的魅惑力。
    “谢谢。”小草接过杏花,低声道谢。
    卖花女拾回竹篮,视兰斯洛若无睹,转身便走,她步子好快,转眼间便消失在楼梯口。
    “这是什么态度啊!”兰斯洛啧啧道,看见小草还是一副失魂落魄样,兰斯洛笑道:“不错吧!跟在本大爷身边,连魅力都增加了,买个花还碰着艳遇,有美女送花。”
    “人家蒙着面,你怎么知道她是美女。”
    “直觉,男人特有的直觉。”
    “哦!是吗?怎么我就没有呢。”
    为了自圆其说,兰斯洛努力地想了想,找了个答案。
    “这个嘛!我想兔子的直觉,应该比一般男人要差吧!”
    “谁是兔子……”
    对于这个问题,小草已经不想辩解了,反正,他爱这样想也好,可以省去解释许多东西的麻烦。
    想不出来的东西,就先放下吧!
    现在,也不是想东西的好时机,放枫儿独自在家一整天,实在不放心,该回去看看了。
    刚想起身付账,楼下传来了喧闹声,几个酒客喝醉了酒,在大声嚷嚷。
    “真可惜,好不容易探到那两个家伙的落脚处,围杀行动却没我的份,奖金泡汤,赤先生真是不够意思。”
    “你想死啊!那两个家伙里面,有一个可是高手,咱们多少兄弟给他宰了,连赤先生重金聘来的杀手,都给他打退,凭咱们这等功夫,参加围杀,岂不是送死。”
    “去你的,说的多严重似的,反正也是背后暗算,放火烧屋子,管他武功多高都没用,对了,你知不知道,为什么赤先生指定要先宰了那兽女,看他急的那个样,好像比那两个小子还重要似的。”
    “你管那么多做什么,有酒就喝吧!乾杯。”
    兰斯洛大笑起来,“哈哈!你们想不到本大爷福大命大,不在屋里吧!”
    挽起袖子,便要冲下去,先拿这几个倒楣鬼开刀。
    “大哥。”
    小草脸色倏地惨白,颤声道:“枫儿……枫儿还在屋里。”
    兰斯洛猛然惊觉,骂道:“该死。”
    一把拉过小草,也不走楼梯,从三楼窗口纵身跳下,安全落地后,急奔回家。
    枫儿天生力气甚大,而兽人族齿尖爪利,要是真的攻击起人来,无异于一名武功好手,但是,赤先生手下好手不少,绝对不是枫儿抵挡的了,何况若是他们直接在屋外放火,兽类天生怕火,不敢乱动,只怕就要因此被烧死在屋内了。
    抬头远望,前方一片黑烟笼罩,烈焰飞腾,有不少房屋已被卷入火舌之内,火势甚大,灾情惨重,哀号之声,不绝于耳,路上许多民众,提携老幼,手里抱着抢救出来的家当,四下逃散,也有民众正自抚尸痛哭,哀悼已成焦尸的亲人。
    兰斯洛心惊不已,脚步再行加快,冲到胡同巷口,看清眼前的景象,不觉呆在当场。
    整条胡同,全给烈火吞噬,呛人的浓烟,不住由火场冒出,炙人的热浪,一波波扑面袭来,那种气体温度之高,甚至可以瞬间灼伤肺部,建筑物倒塌、物体受高热爆裂、生物的哀嚎,编织成了一曲“火场三重奏”,教人不寒而栗。
    一般的火,不该烧成这样,对方果真凶残,为了避免与兰斯洛正面冲突,造成过多死伤,便以兰斯洛的屋子为中心,在其四周的屋子预伏爆裂物,在一起引爆,让火势断绝所有出路,一举把屋里的人烧成焦炭。
    只是,无辜的居民,遭了池鱼之殃,因走避不及,葬身火窟者,不计其数,足见对方做事不择手段,毫无人性的作法。
    兰斯洛想也不想,找了桶水,把自己淋湿,在随便找了条棉被遮身,便要冲进火场。
    小草忧心不已,他们的居所,是火场中心,离此有百余公尺之遥,里面的温度之高,火势之大,足以让任何生物化作黑炭,兰斯洛跑的再快,躲避功夫再好,想要闯进里面,仍是九死一生的行为,极可能在还没见到枫儿以前,便丧命烈焰之中了。
    伸出手来,她想扯住兰斯洛的衣袖,不让他进去,可是,枫儿是“家人”啊!
    这么多日的相处,枫儿与他们之间的感情,就与一家人没两样,只要还有一线生机,就不该放弃她不管。
    兰斯洛也就是明白这一点,所以才毫不犹豫,要冲入火场救人。
    小草深自悔恨,如果不是一己的私心,她决不会放枫儿独自在家,如果自己能力很强,足以守护“家人”,就不必让兰斯洛独自涉险了。
    在此刻,她深深诅咒自己的无能。
    “我进去救枫儿,你待在这里,不要乱来。”
    “不要去。”
    说话的是紫钰,她一直在暗中注意着兰斯洛的动向。
    以紫钰的修为,可以察觉方圆五百里内的大气流动,纵火的事,自是瞒她不过。
    然而,想起那日公瑾的留言,紫钰不欲多生枝节,累人累己,故索性见死不救,直至兰斯洛要亲入火场,才被迫现身阻止。
    “火烧成这样,你进去哪有生路,别做傻事。”紫钰劝道:“再说,这样大的火,里头的人早就没命了,你还进去做什么,节哀吧!”
    “不!”
    兰斯洛坚决地摇头,毅然道:“我可以感觉的到,枫儿还活着,就在那里面。”
    “怎么可能的事。”紫钰摇首叹息,“你这么说,根据在哪里?”
    “没有根据,只是男人的直觉。”
    小草相信兰斯洛的直觉,同样来自山林的兰斯洛与枫儿,彼此心灵之间,有些时候,确实有种难以理解的联系,这是小草亲眼目睹的,再者,为了预防紧急状况,小草曾在屋里做了点布置,只要使用得当,应该是可以多熬一些时候的。
    “这种事哪能凭直觉来判断。你不要傻了。”
    看到兰斯洛仍是一副义无反顾的样子,紫钰知道劝说不成,轻轻一叹,左手按住兰斯洛肩头,真气透入,冲击穴道,令他动弹不得。
    “紫钰…你…”
    兰斯洛吓了一跳,他不知道紫钰会武功,而且似乎还较他为强,不过,这不是争辩的时候。
    “紫钰,快点放开我,再不进去就来不及了。”
    “我不会放的,在这种情形下去救人,简直是送死。”
    异于兰斯洛的激动,紫钰淡淡说着:“我不可能让你因为这种傻事而死的。”
    “那不是傻事,这关系到一条生命啊!”
    挣扎的面红耳赤,眼里燃烧着火焰,兰斯洛很努力的传达某种讯息。
    的确,那不是傻事。
    “亲人遇险,只要有一线希望,不管多渺茫,都要尽力救助,哪怕要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也绝无悔憾。”
    小草很清楚,这是兰斯洛一直抱持的信念,也是他自许为男子汉的矜持,事实上,这种精神,也是人类这种动物,之所以成为万物之灵的地方。
    只是,对于生长环境特殊,从小失去父母关爱,不曾拥有过家庭,不曾体会亲情温暖,也没有机会知道亲人可贵的紫钰来说,要她明白这点,只怕是太难了。
    “有必要那么激动吗?不过是一头畜牲,下次再买……”
    紫钰的话,在瞬间被打断,原本动弹不得的兰斯洛,受到某种刺激,冲开了穴道,重重打了她一耳光。
    “枫儿不是畜牲,她是我的家人,家人啊!”
    充满魄力的呐喊,形成了一道飓风,吹进了紫钰的胸口。
    “紫钰!你真的让我很伤心。”兰斯洛的声音很冷静,但语气中的怒意,却教人为之心怯,“你不配哀叹寂寞,因为你连拥有家人的资格都没有。”
    丢下了这句重话,兰斯洛抱着湿棉被,冲入火场。
    大火起来的时候,枫儿正趴在后院午睡,当她惊觉热浪逼来,火势已一发不可收拾了。
    本来,以她矫健的身手,远超人类的跳跃力,要兵行险着,冒险跳过火线,谋求生路,这并非不可行,但野兽天生怕火,看到火头四冒,周围热气逼人,早已慌得没了主意,只有喵喵叫的份了。
    野兽毛多,易于燃烧,枫儿迟疑片刻,火差点就要烧上身了,总算及时发觉,厨房里安置了个大水缸,内中盛满清水,可以躲避一时。
    枫儿越过几处火堆,钻进缸里,把身子完全浸在水中。
    兽人的生命力,远较平常人类为强,所需的氧气,也没那么多,靠着这些优渥的本钱,枫儿得以延续生命。
    但是,恶劣的情形,并未改观,随着火焰的燃烧,氧气逐渐消失,而难以想像的高温,使得屋里形同蒸炉,枫儿只觉得周围的水,越趋滚烫,彷佛要把自己煮熟,而脑袋也昏昏沉沉,意识不清,想爬出水缸,却已给煮的没力气了。
    水缸倒映外头一片赤红,“啵啵”爆炸声连响不绝,出于野兽的本能,枫儿吓得心胆俱裂,颤抖不已,喵喵喵的哀叫。
    “喵……喵……喵……”若断若续的咪呜,形成步向死亡的鸣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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