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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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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五色旗指挥司令官、北门天关驻留司令官
简介:
超级无敌宇宙霹雳大美女。担心着自身美貌与否、胸部大小、皮肤光泽的标准青春期少女,由于生长在盗匪窝,相当男孩子气,活泼而有朝气,举止大方,脾气与兄长一脉相承,暴躁易怒,又是个超级醋坛。
对于被兄长取了这个怪名字,非常不悦,却没有积极改正的念头,在许多方面而言,是少数几个可以对兰斯洛的胡作非为,产生抑制作用的人。
兄长登基之后,奉令驻守北门天关,统领五色旗,出奇意料地,是个兵法奇才,履立奇功,敌国军队敬畏之下,称之为“恶鬼罗剎”。
对于源五郎屡屡求爱壮举,感到困惑,未曾响应,但当其有疑似移情别恋的举动时,会醋意大发,挥刀追斩奸夫。
心中对兄长抱持着异样的感情,尽管如此,兰斯洛响应的态度是,“昭告天下,征求倒楣新郎一名,房子、金子、车子,任君挑选,附赠麻烦妹妹一条当嫁妆。”
p.s尽管对自身魅力感到怀疑,但只要她愿意,动人的美貌,也会成为致命武器的,当然,某人会不惜暗杀所有情敌。
姓名:白起
身高:173
使用武器:古剑“血痕”
嗜好:梦游、绘画
骑士团编号:隐流苍月6号
职务:铁血骑团副司令
简介:
雷因斯·蒂伦的大王子,白字世家首席继承人。年方幼时,便因为凶恶残暴的个性,被严密监视,长大之后,因一超级血案,终于招致众怒,被禁足北塔。
兰斯洛继位,为了考验其王者资格,?}塔而出,夺兵符,统合不服的诸侯,兴兵叛变,战败后,因为不愿归顺,重被封禁于“恶魔塔”。
日本攻略战结束后,魔族蠢蠢欲动,屡犯边境,兰斯洛王释放出塔,封“武安君”,受命组成铁血骑团,驻守东北边关,成为一代名将。
个性孤僻,却非天性凉薄之人,只是有着奇怪的人生观,认为“只有死人才不是恶人”,故好以血腥手段解决事情。对于自己的出生,毕生的际遇,他不怨恨母亲,只是淡然地认为“这是老天的错误”,而努力地向苍天要债。
身为武将,他善尽职守,为求达到“一战止战”的终极目的,不论男女老幼,杀人无数,动辄坑杀降卒四十万,是莉雅非到不得已时,才会使用的一只最终王牌。
冷漠外表下,藏着爱护小动物的细心,对家人关心倍至,虽然不会形于颜色,但终其一生,为了白无忌、莉雅,鞠躬尽瘁。
姓名:白无忌
身高:174
嗜好:宴会、人事交际、做爱做的事
骑士团编号:苍月骑士团10号
职务:雷因斯·蒂伦宰相
简介:
雷因斯·蒂伦的二王子,白字世家当家主。自幼便有着高度的政治才能,因为与王位无缘,且看出了莉雅的惊人天份,所以安心过着纨裤子弟的浪荡生活,花天酒地,靠着英俊的小白脸,沉迷群花之中。
“有什幺事找老妹就可以了,不要妨碍大爷享乐”,把自己的智能,只在稷下学院展露锋芒,虽然私生活腐化糜烂,让卫道人士皱眉,却因为天性豪爽,挥金如土,所以广结群雄,声名享誉国际。
兰斯洛继位后,感到不服的诸侯,意图推举其为首,重夺正统王位,但因为相信妹妹的选择,主动放弃继承权,拒绝了诸侯们的要求,甚至亲自发表声明,认同兰斯洛为正统王位继承人。
为了报复当年的轻松惬意,莉雅强推哥哥上宰相之位,受封“信陵君”,白无忌从此登上了争夺天下的舞台。在稳定国内政局,安定民生需求,战时后方补给…方面,从未有过失足的表现,对兰斯洛王的治世功不可没。
因为好朋友,所以家中养士八千,门客过万,成为当世四大公子之一。对于唯一的兄长,不因为其怪异作风,而敬爱有加,也对妹妹由衷疼爱,风流倜傥的外表下,出人意料地,也是个顾家的新好男人。
流连于花丛间,身边床伴无数,却未能得到真爱,曾对玉签风华倾心,终于因为觉悟不够,输给了情敌。
姓名:天地有雪
身高:170
嗜好:午睡、制作炸药、写打油诗
骑士团编号:苍月骑士团48号
职务:雷因斯·蒂伦宫廷诗人
简介:
兰斯洛的老部属,远自“四十大盗”时期,便已追随兰斯洛,在四十大盗被剿灭时,也是少数逃出生天的部将。当兰斯洛继位后,因为顾念旧情,任其为宫廷诗人,兼任皇帝顾问,自此官运一帆风顺。
◇弄臣,事实也的确如此,但由于说话幽默风趣,在某些场合,成为劝谏兰斯洛王的一帖灵药。
有别于其它英名显赫的众多主角,一生中,对兰斯洛王的治世,没有任何实质帮助,因为往日的情谊,而成为了苍月骑士团的一份子,却从未上过战场,仅有虚名。后来被奉派为编修史书的管理,成为王室历史的旁观者。
个人嗜好,喜爱炼制土制炸药,虽然没什幺成效,却颇能制造笑料,成为了众人既看不起,却又颇为敬重的古怪角色。
姓名:周公瑾
身高:175
使用武器:千里神鞭、古剑“湛卢”
嗜好:看海、观潮、茗茶
职务:艾尔铁诺第二军团司令官
简介:
陆游二弟子,白鹿洞武学的正统传人,拥有仙道士的资格,城府深沉,智计卓绝,是个全方位高材生,手握雄兵数十万,权高势大,几乎是艾尔铁诺的第一人。
个性乖僻,有冷笑的恶习,对兰斯洛等人而言,是个混蛋加三极的超级大麻烦。
楔子
艾尔铁诺历五六二年七月自由都市.香格里拉
他的心里在恐惧。
身为花字世家的后起之秀,风流名剑的名气,近几年在江湖上急速窜起,他花风流的确不是一个胆怯之人。
涉足江湖以来,历经大小战役数十,数月前在武炼,以一柄光剑尽歼狂风十五骑,尤为惨烈,但即使是那一战,自己的心也未跳跃的如此激烈,掌心全给冷汗弄湿。
这一切的不安,全都来自眼前的那个背影。
银白色的长发随风飘扬,称不上宽阔的肩膀,让身形看来有些消瘦,本应像是彬彬文人的背影,此刻看在眼中,竟如绝崖般孤高、冷冽,令人仰之而心生畏惧。
花风流已听过这人太多的传说。年纪与己相仿,一身武功确号称与当世三大神剑并列,是艾尔铁诺的恶梦。一年前秦淮血战,这人受各方势力伏击围攻,却孤身大败各方高手共三千一百二十六名,杀的生还者不足一成。
那一战,据说他的剑法已臻至不可思议的化境,所挥出的每一剑,都蕴含着绝世无匹的剑气,所有死者鲜血激射后为之凝固,令得秦淮河水在战后为之飘红三月。
同为用剑者,自己当初对这传闻嗤之以鼻,认为这是无视之辈夸大的荒诞谬传,血肉之驱,纵使强化百倍,又怎能做到这等神迹?
可是,自己错了,否认的理由只是自己的孤陋寡闻,世上真有这样的绝世神剑!
不久前,江湖上着名的暗杀组织“神煞”,对午餐中的他发动袭杀。“神煞”虽然不及大雪山,但也是风之大陆中水准极高的杀手营,参与行动的百人中,武功与自己相若的有七人,在自己之上的更有三人,阵容坚强,又配合多种刁钻暗器、毒物,任是再强的高手也得退避三舍。
但这却是另一个误算,因为那人只是轻轻举起一指。
一根食指!
以指代剑!
彷佛嫌烦一样,他凌空运指,指上迳发无俦剑气,所经之处犹如摧枯拉朽,没有任何事物能挡此一剑。
毒气、暗器被剑气扫过,在空中爆成点点星火;钢刀、光剑在与气剑接触瞬间断碎片片,跟着便是后头的人体。
许多人甚至才预备冲上前,就被破空斩成两截,心有未甘地横尸在地。
他啜饮杯中物,右手食指浑不在意地上下挥动弹跳,任尸堆在周围添加高度,却连半滴血都未能近身。
花风流在潜伏的角落里不胜心惊,非独是为了那骇人功力,更是为了那人的剑技。
他所出的每一剑,无不妙到颠峰,没有半点多馀;每个角度、每个劲到的变化,都是恰到好处的精巧,让内力发挥出最大的杀伤效果。
世上怎有这等神剑?恃此神剑,旁人又怎能抵挡得了?
单方面的屠杀,不满三照面,神煞组织已经大败溃输,抛下遍地残尸四面窜逃,但即使是跑出十数尺,那剑气丝毫不受距离影响,照样发挥恐怖的杀伤效果。
最后,只有神煞组织的首领,藉着手下惨死掩护,凭轻功逃至数十丈外,躲在一座牌楼之后,确认本身安全无虞,遥遥放话。
“姓李的,你记着,这笔血帐我改日必会讨回。”
“你扰我用餐时,我便已说过,你今日必死无疑。”平淡的语音清晰地远远传出,“连明日都没有的虫子,何来改日之有?”
伴着这话而至的,是他的最后一剑。
神煞首脑本已暗自戒备,隔着数十丈之遥,人影只剩一个模糊小点,但敌手武功太高,说不定仍能以暗器伤人。
哪想到,他只是再次挥下指头。
数十丈的距离像是完全不存在,一座坚固的木制牌楼,连带藏身其后的人体,应声而断,在轰然巨响中塌落。
目睹此幕的花风流,只觉胆战心惊,面对这等神剑,试问自己又怎有半分机会了?
可是,兄长与自己情谊深厚,杀兄之仇,岂能不报?
“李煜!”
花风流大步踏出,就算明知没有胜算,也要有一个剑手应有的骨气。
眼前人对这一声叫唤没多大反应,仅是侧头一瞥,又转回头去。
花风流想拔剑出鞘,但不知怎地,手上一再施力,长剑彷佛给什么东西锁住,仅能拔出半寸,无法离鞘,任他急得满面通红,成了一幕尴尬场面。
“你叫做花风流是吧!听说近几年使剑的,你算是一号人物。本来冒犯于我的,都是死路一条,但瞧你在我封锁下,还能拔剑半寸,有几分功夫;看我杀人后还敢挑战,有几分胆色;挑战时不做偷袭,有几分骨气。”
话声停止时,花风流的配剑像是给一股无形之力击中,“乓”的一声断成两截。
“我很久没有放生了,这次你运道不错,我就放你一马吧!”
花风流瞧着手中断剑,出奇地,竟有一股胆气充塞在胸中,不想在这人面前低首认输。
所以,就算是有勇无谋,花风流仍然坚持初衷,挥动断剑,大步奔上前去。
“李煜!你去死吧!”
艾尔铁诺历五六六年二月雷因斯.蒂伦皇宫
小心翼翼地,她凝视着眼前的半本手卷。
手卷的斑驳发黄,显示其悠久历史,但似丝似帛的古怪材质上,并没有字体的存在。
天魔经,与天武圣典、皇极经世书并列,同为世上“最强”称号的武学秘笈,内中记载魔族镇族神功:天魔功;以及各式奇幻奥妙的魔法秘技。
除了首页的契约文字,整部天魔经,全以魔咒写成,仅有每一代的正统继承人,在结定契约后,方能窥得其中之秘。若是落入旁人之手,看见的不过是一张张无意义的白纸。
因此,除了每一任的正统继承人,普天之下相信也只有她,能够阅读出手卷里的内容。
不是用眼睛,而是以超高感度的灵觉,慢慢“读”出内里的记载。
手掌虚按在书页上,心神集中,天魔经缓缓发出呼应的黑芒,继而一页页自动掀过,在这过程中,文字与图样随之流入脑海中。
有法故有破,尽管她不是全知全能,但凭着举世无双的智慧,优异无比的血统,只要是与魔法有关的事项,在她之前全无奥秘可言。
而这份能力,一如现在的她,便是历任雷因斯女王,能稳稳立于魔导工会顶峰的主要理由。
一刻钟后,天魔经上的黑气消失,她也收手休息,美丽的脸上,有着掩不住的疲惫与倦意。
离开秘室,外头早有人等候,那是稷下学宫里出名的浪荡子,白字世家的当家主,以及她血脉相连的兄长。
“参见亲爱的女王陛下!你二哥这厢有礼了!”白无忌笑问道:“老妹,你脸色不好啊!翻译的麻烦差事不好做吗?”
“天魔经毕竟是魔族至宝,虽然只有下半卷,但时至今日,我也只译出两成,进展缓慢。”她道:“对了,事情准备好了吗?”
“差不多了吧!在你溜到暹罗的那段时间里,国内上下都会以为你是进祈星塔做祝祷仪式,不会知道伟大的女王开小差偷溜的。”
“嗯!这样就好了,另外,这次出巡的护卫人选已经决定,请二哥把魏素勇从西西科嘉岛上调回来吧!”
“喂!老妹,这样不好吧!没有别人可用了吗?”
“不许反驳,二哥你别忘了,柳一刀的案子还没了呢!”
说话时她满是笑意,完全不顾听到话的兄长,面色瞬间像是被踩着尾巴的老鼠。
“算了,随你便吧!不过,你到底准备到暹罗做什么啊?”
“这个嘛!去看看天魔经上半卷的持有人,这段时间有没有让人满意的进度啊。”
……(本卷结束) ……
银河篇
第一章 相识一笑西湖畔
楔子
无限广远的次元,有着数不清的各类世界,其中,有个叫做“鲲仑”的有趣世界。
鲲仑,由炎、风、水、地四块大陆组成,彼此间以海洋相隔,互通往来。
风之大陆,一如其余的三块,是个长年纷扰不断的土地。
自神话时代结束后,大陆上的诸多种族,以人类为首,发展所谓的文明,虽曾受到魔族入侵,爆发九州之战的大浩劫,但在众多英杰之士的合力下,终能驱除外敌,再造盛世。
目前,大陆上的势力,以艾尔铁诺、武炼、雷因斯。蒂伦为主,三国鼎立,夹杂着诸多小国,三国彼此间的关系,看似融洽,却时有不寻常的暗流。
而这,就是发生在艾尔铁诺境内,一个小小的故事。
第一章相识一笑西湖畔
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艾尔铁诺王国杭州近郊
荒山寂寂,别无人烟,只有啾鸣的鸟语,间关地传送,山林里的微风,轻拂着树干,是一幅极优美的“山野闲景图”。
蓦地,一声巨响,响彻云霄,鸟兽纷纷惊走,山腹中的某处,发生了大爆炸,浓浓的黑烟,不断地冒上天际。
“臭小子,有种就不要跑。”
“死老头,咱们后会无期,你可千万不要想念我啊!哈哈哈哈……”
一个颇为苍老的声音,和另一个青年,彼此对骂。
跟着,一道疾若奔马的身影,自山林深处奔出,站定,喘气。
看着已经渐渐停息的黑烟,他笑了出来,拍拍手掌,他合掌祝祷,“卑鄙无耻下流污龊黑心兼淫贱的师父,您老人家好好安息吧!徒儿会尽快把您忘掉,重新开始新人生的。”
大笑声中,青年飞奔而去,离开荒山旷野,跑往山下的城镇。
自四岁那年被死鬼老头掳上山以后,至今已是十五年,在这段时间里,过着与世隔绝,地狱般的生活,今天好不容易逮到机会,趁老鬼练功的时候背后偷袭,才有机会逃出来。
呼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就如所有脱出牢笼的人一样,自由的气味,实在太好了,脚下加劲,踢起滚滚尘沙,往山下奔去,他要把这些时间的空白给补回来。
艾尔铁诺历五六五年艾尔铁诺王国杭州西湖
秋风送爽,杨柳轻摇,阵阵的荷叶清香,混合在风中,四处汤漾。
杭州西湖,是艾尔铁诺帝国的水陆重镇,来往的商旅,都会在此地办货、浏览,使得杭州成了一等一的繁华大都。
只是,与同为商业兴盛的自由都市相较,此地便多了几分文化气息。
西湖盛景,名传天下,自来便有无数骚人墨客,在此吟咏作对,相争风雅,“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便是此地之最佳写照。
时近正午,城西角的红墙下,一群奖金猎人看着刚贴上的布告,议论纷纷。
所谓红墙,那是指官方贴布告的所在,一般来说,凡是寻人、寻物,捉拿要犯…等等,会依事件的轻重程度,而有着酬劳的不同,若能完成布告上的要求,除了所约定的赏金外,还会得到公开的表扬。
也因为有着种种的好处,所以这条路子,可说是奖金猎人、甫入江湖,想出人头地的年轻人,为之趋之若鹜的捷径,事实上,也的确有不少成名英雄,是靠红墙出身。
“最近有什么好买卖啊!”
“没有啊,最近是淡季,没有什么好生意可做。”
“去,都是守备队不好,把关把的那么严,让城里一个逃犯也没有。”
“哈,别抱怨了,和平就是福啊。”
人们七嘴八舌地,在阳光下闲谈。
一个布衣青年,负手踱步,眼光在红墙上瞄来瞄去。
“缉拿类悬赏,头号,雷因斯大盗柳一刀,悬红金币一百。唔,这个看起来好像危险了点,还是换一个吧。”
摇摇头,他把目光移到寻人类,盯着第一张告示发呆。
那是一篇寻人通告,发告示的是雷因斯王廷,该国长公主的失踪案,是近几个月来大陆上最轰动的新闻之一。
“悬红金币一千,啧啧,可真不少。雷因斯可真是凯,不过,连图像也没个一张,这要怎么找人?那些高官贵族,不但办事糊涂,连脑子也不中用了。”
他再看了看其他布告,转身离去,在人来人往的大道上四处溜达。
神色好奇,到处张望,彷佛对眼前的一切,都有着初见的新奇。
洁白的儒士服,穿在他魁梧的身上,显的过于僵硬,很不协调。
来往的行人,对于这号人物,指指点点,议论不休。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
一声暴喝,吓退了周围人群的异样眼光,青年肚里破口大骂。
“那只该死的笨猪,穿的这是什么别扭衣服,本大爷全身都快被紧死了。”
十五年的山居生活,从未换过衣服,布料早已腐朽,现在穿的这件,是适才下山时,路上向行人抢夺而来。
抢来的衣服,不但不合身,兼之不明白衣服的穿法,腰带扣错,衣衽反穿,左手袖子破裂,荒谬百出,一头篙草蓬似的乱发,活像个东瀛浪人,引来许多侧目。
好在杭州城内,原本就有一批自命新卫的文人,常常衣服裤子反着穿,形式诡异,颇有晋人遗风,人们见怪不怪,倒也没什么奇异的地方。
正自暗暗恼火,没有注意周遭,猛被人撞了满怀。
“混帐东西……”
“啊!对不起。”
撞人的,是个小男孩,风吹会倒般的身体,瘦弱异常,身上的衣衫,七缝八补,连当抹布都嫌破,浓浓的酸臭味,刺鼻的令人皱眉,头脸之上,满是乌麻麻的尘灰,看不清面目,也不知道多久没洗过澡了,看上去,是个典型的流浪者。
匆匆道了歉,男孩正要离开,一只强而有力的手臂,抓住了他的肩膀,回过头来,适才的受害者,满脸怒容,本是洁白的绸衫上,多出了老大一块油渍。
“臭小鬼,就这样就想开溜了吗?”
“我刚才已经道过歉了。”
“如果道歉可以解决一切,那就不需要衙门了。”
儒衣青年指着衣服上的乌斑,怒声道:“赔我的衣服来。”
“我……我没有钱…”
似乎被他的暴怒所震慑,男孩吓得退了两步。
“没有钱,你骗谁啊!快拿出来。”
“我真的……真的没有钱啊!”
见到如此狰狞的面孔,男孩几乎要哭出来了。
“弄脏了别人的衣服,半点悔悟也没有吗?快赔来。”
“你……你是强盗啊!这样逼人要钱。”
“哼!你不赔我,本大爷比强盗还要危险啦!”
“你……你想做什么?哇!快住手啊!”
一把将男孩揪起,上下使劲晃动,只听到地上叮叮作响,几枚铜币在摇晃中掉落地面。
把人放下,这个可怜的小家伙,被摇得头昏脑胀,站不住脚。
他点了点铜币的数目,感到满意。
“一、二、三、四、五……咦!”
他的眼光,停在一个小布包的上头,那东西看起来灰朴朴的,颇为陈旧,却又被包裹的密不透风,显然原本的持有人,对之非常慎重。
而重点是,半刻钟前,这样东西还在自己的怀里。
再看到周围散落的,另外几个钱包,他终于明白,发生什么事了。
回头一看,男孩蹑手蹑脚,正要逃跑。
“臭小鬼。”
怒喝一声,犹如平地惊雷,一个箭步抢上,捉小鸡似的,把人牢牢按住。
“本大爷的东西,你也敢偷。”
“哇!对不起。”
“当小偷已经够可恶了,你居然还当了个不长眼睛的小偷。本大爷今天就要你知道,什么叫做坏人。”
左臂将人提起,右臂高举,便要挥下。
来往的行人见到这一幕,纷纷视若不见,在大城市之中,这种事情,每日不知道重演多少回,管也管不完,是以每个人早已见怪不怪,无心理会,只要自己没事,管他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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