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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遁成仙(疯神)-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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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她使用不着,可她父母却用的着,她为了那个男人,把自己的一切心血,全部耗费在了他的身上,他怎么可以那样?
王元看着李静怡,这个傻女人,也许就是她无条件的付出,才是她被抛弃的根本原因。
修真道路上只能靠自己,也许能够帮助别人一时,但你能够帮助别人一世,很明显李静怡不行,所以被抛弃的是她。
对很多贫民来说,灵石是他们不敢想的,就算是资质再好,没有外物的帮助,其修炼道路也会充满了荆棘,没有灵石灵药的帮助,一个普通人要想进入先天境界,就要一百二十年的纯正功力。
一百二十年不眠不休的修炼,还不一定能练出一百二十年的纯正功力。
这需要非常正统的功法,不说你有没有命,修炼到一百二十年,只是这中间的环节,就很容易出意外,功法、环境,师门的教导,这些全部缺一不可。
穷文富武这句话可不是说着玩的,没有钱,再加上资质不算好,你想要不断提高修为几乎是不可能的。
“干什么?”看着正在解除腰带的李静怡,王元按住他柔若无骨的柔荑。
“还给你,丢了我可赔不起。”
“这里可没有卖腰带的,难道你就这样出去?先借给你一会,你知道我对城市不熟悉,不如你帮我挑些东西?算我给你买衣服的报酬。”
盯了王元好一会儿,也许是看都了王元的真诚,李静怡才道:”好。“
王元把店员包起来的衣服收进储物袋,让李静怡付了帐,十几件衣服总共不到四万灵璧,李静怡让经理找给了几十枚下品灵石,还换了几万灵璧。
也许是知道了王元不差钱,也许是女人的天性被王元勾起,接下来的时间,李静怡忘记了饥饿,身影不时的穿梭于路边的服装专卖店。
看了很多,买的却很少,不是这套衣服没气质,就是那套衣服穿起来没架子,把个王元折腾得够呛,像个木偶般的被她拉过来拉过去。
终于,在另一家叫古绣坊的专卖店里,李静怡顿住了她的脚步,指挥着服务员,取下一套很精致的黑色道袍,张罗着给王元穿上!
王元脱下身上的破烂道袍,小心翼翼地折叠好,一边的导购员兴致有点不高,似乎有点担心两人只是过来试一试衣服而已。
一阵嘈杂的声音传过来,几个流里流气的混子们走了进来,对着店里的各式衣服指手画脚,当目光触及帮着王元弄衣服的李静怡的时候,一个个吹起了口哨。
王元眉头一拧,这几年随着各大家族的崛起,城市里很多小家族落魄,不少的年轻人一夜之间失去了修炼下去的资源,没有了希望,他们成为了城市之中的无业游民,这些人平日里在家族里混习惯了,又不舍得远离家门出外寻找机缘,渐渐地不少人沦落为人所不齿的流氓。
“怎么样,感觉紧不紧?”李静怡的问,这种情况她几乎每天都会遇到,早就习惯了,只要不理他们就好。
伸手帮着王元整理了一下道袍的领子:“你抬一下手,动一下,是不是感觉绷得很紧?”
“妹子,你那里紧不紧呀,让我试一下我就告诉你!”一个留着中分头的,穿着件中山服式的混混,向着这边用力吐了个烟圈,他身边的几个混混闻言哈哈大笑。
一边的导购员,早已经吓得溜回到了柜台里面去,不敢说话。
王元本来在转动手臂,真有点感觉这道袍太过于紧身了一些,此时听到中分头说话如此难听,不由得眉头一拧:“滚!”
这几个小子给王元的感觉并不强,都是年轻人,有灵根或是觉醒了天赋神通的,肯定没有时间在这里惹是生非,而没有多少资质的小子,还真不放在王元的眼中。
能够进入宗门新手堂的,全都是同龄人中的天之骄子,就算那些有百十年功力的同门,都让王元打的屁滚尿流,更何况是现在的这些小混混。
听到王元的话,中分头脸上的淫笑表情,顷刻间僵硬住了。
其它几个人也是愣住了,这一带是他们的地盘,从来都只有他们叫别人滚,什么时候被人这样厉声呵斥过了!
“李姐,这衣服有点小了,怕是还要大号一些的才行!”
“对,你里面还要穿一件内甲吧!这件太小了一点!小妹,给换件大一号的!”
李静怡扬声招呼店员换一件大一点的道袍,修真者还是穿道袍实用,因为道袍笼罩的面积大,除了头部,躯体的身体部位,全都能够保护起来,古绣坊出品的道袍还是很有名的,他们店里的道袍已经属于法器的范畴。
李静怡的小手紧紧地拉着王元的手臂,微微有些颤抖!
王元轻轻的捏了一下她的小手,示意一切有自己在。
“就在那上面,你自己拿吧!”导购小妹的声音有些发抖。
几个混混大怒,眼见王元没事儿一样好有余暇地试衣服,中分头更是捏着拳头大步冲了过来:“麻痹的,很嚣张呀,混哪里的!”
王元看都不看中分头一眼,径直穿上这件浅绿色的道袍,现在王元的肤色已经白了很多,要是原来他那有点黑的皮肤,还真不敢穿绿色的道袍。
右手一拉,将李静怡藏在身后,脑袋一偏,拳头带着呼声擦着耳朵过去,右肘抬起用力横击而出!
“砰!”的一声,手肘重重地击在中分头的胸前,这家伙虽然来势汹汹,可惜是个虚张声势的家伙,哪里禁得住他这一个肘击,脚下一滑,重重地摔倒在地上!
虽然这些小子都有些修为,可面对王元的千斤神力,还是不够看。
其他几个人见状大吃一惊,居然碰到了硬点子了,还在自己的地头上吃了大亏,日后传扬出去,兄弟几个哪里还有脸混下去!
正文 第六十二章暴怒狂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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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上,弄死这个狗、日的!”
当中一个头发齐肩的长发混混大吼一声,从身上摸出一把匕首,将匕首套子一扔,向着王元扑了过来!
其他几个混混见状,也纷纷掏出小刀扑了过来!
“慢着!”王元一声暴喝,提起脚重重的踏了下去,一脚踏在中分头的胸前,这家伙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混混们大怒,却停住了扑过来的脚步!
“要打出去打,别在这里砸坏了人家的店!”
王元冷厉的目光,在几个混混的脸上一扫,这里可是铺了木地板的,这种地方可没法土遁。
回头柔声对李静怡道:“李姐,这件道袍应该可以了,你在这里让她给包装一下!顺便把钱付了。”
“他们这些人很凶地,要不我们报警吧?”李静怡的声音微微一颤,伸手拉了一下王元的手臂。
“不是说有天网监控着吗?”
“天网也是人控制的啊!这种小事那些执法者是不管的,就算是天网也不会发出警报,最多是我们上告后,通过天网查询作为证据。”
还有这么一说,看来这城市里也不是绝对安全,怪不得这些小混混这么嚣张。
虽然李静怡知道王元应该不简单,要不然他不会有那么多钱,可对方的人数很多,说不定他们吃了亏还会叫一大批人过来!
“不用担心,这些人就是欺软怕硬的东西,这种人就应该见一次打一次!”
王元摇摇头,声音大,却足以让另外几个混混们听见。
都说人在愤怒的情况下,总需要找一些可以用来发泄的途径。
其实还有一种情况人的暴力倾向会跟严重,那就是有美女在一边看着的时候,很不幸,今天王元这个雄性动物要展露自己的孔雀尾巴,以便吸引美女的目光。
缓缓地脱下身上的绿色道袍,折叠好放在李静怡的手里,他可不想这套要价四百灵石的法器道袍,再被弄的皱皱巴巴:“你不要出去,就在这里等我叫你再出去!”
“还不滚出去!”
王元一脚踢在中分头的腰侧,直接将这家伙从地上踢飞了出去,“砰!”的一声,中分头重重地掉在服装专卖店外的过道上,溅起一片乌黑的水渍!
长发的混混大吃一惊,他虽然没有进入练气期,可他只看王元一脚,就将一百多斤的人生生的踢飞了出来,可见这家伙手里是有几分功夫的!
这样扎手的硬点子,实在不好对付,不过,既然在自己的地面上都被人揍惨了,如果连反应都没有的话,以后兄弟们也不用混下去了!
长发想了想,伸手招过一个小弟低声吩咐几句,小弟点点头撒腿就跑!
王元知道这是去搬救兵了,不过,他无所谓,今天正好需要发泄一下。
近几天在这蓬玄洞天中,每天都战战兢兢的,从不敢逾越什么。
今天突然发现,原来以为自己已经看淡了这一切,如今看来,错了,错的很厉害,这一切就如同几年前的那场屈辱,只是潜伏在他的心底里,终有一天要爆发出来的!
这里可不是地球空间,没必要委屈自己。
王元慢慢地扭了扭脖子,舒展一下双臂,全身的关节发出一声声咔嚓声,街道尽头,几台摩托车终于冲了过来!
怪不得这些小子这么嚣张,看来人不少。
从墙角俯身抓起一张砸烂的木椅子,掰下一条椅子腿,用力地挥了挥,跳到马路中央,向着摩托车冲了过去!
这个时候,两边的街道上站满了行人,每个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一个只穿着一件土黄色衬衣的疯子,手里挥舞着一根木棍,迎着对面十多台摩托车冲了过去!
王元平时看着很斯文,可他这种人是典型的斯文禽兽,这是很多了解他的同学朋友对他的称呼。
平时看着斯斯文文的一个人,只要你触摸到了他的底线,王元立时变身暴怒狂狮,危险指数会急剧飙升。
前面的摩托车这时候突然停了下来,王元微微一怔,脚下一顿,木棍提在手里,两眼凝视前方!
这是一条长长的街道,整个长街之中,只有中间有两个小十字路口,此刻,街道两边站满了行人,有人兴奋,有人惊悚,有人恐惧。
也有老头老太太一脸的怜悯可惜,等到他们想要找到公用电话报警的时候,才发现公用电话线,也不知道被哪个龟儿子的弄断了!
很多人都知道骑在摩托车上的是一些什么人,他们是这周围老百姓人人所不耻的流氓混混,却也因为没有犯下杀人放火的恶劣罪行,所以,警察也拿他们没有办法。
这些东西也是周围贫民的子弟,他们的父母因为彻底失望,所以也不管他们。
有时候,这些流氓被抓进去劳教几天,只要一出来,反而变本加厉的拉帮结派,他们聚集成团伙,劳教,坐牢甚至成为了他们出头的噱头!
今天街道中央的那个疯子,也不知道怎么的得罪了这些人,好家伙,不仅不跑,居然还站在马路中间,难道真想替天行道,跟这些泼皮无赖干一场大的不成?
对面的摩托车引擎突然响了起来,然后每一台摩托车依次发动引擎,一波一波的轰鸣声直冲云霄,随后,摩托车突然变换了队形,一左一右两辆摩托车一组,总共三组!
他们这些地痞没有钱,所以玩不起飞车,但这种只能在地上跑的新型玩意,他们玩的还是很溜得。
车队不断变换,看样子是准备连着来三拨攻击了,王元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脑海里闪过跟那些骑兵战斗的场景。
这些家伙骑的摩托车冲击力,并不比那些坐骑强多少,而且这些混混跟那些训练有素的骑兵,更是没法比,所以王元也没打算遁入地下偷袭他们。
也实在是没法使用土遁,刚才下了一阵雨,这周围的街道上全是水,王元刚才试验了一下,虽然他能够遁入土中,但现在明显要困难的多,土里充满了水分,这对他土遁术的影响还是很大的,怪不得都说土修是垃圾。
王元心念电转,脚下成斜八字站立,右手握着的木棍斜斜上引,左手一伸握在右手的拳头上!
金一静静地站在人群里,看着眼前这一切,他已经吩咐手下人去把金六,长毛等人搀扶走了,他不像别的街区老大那样,在衙门里有人,他不能给警方留下任何把柄!
所以,他必须速战速决!
金二是第一波攻击的车手,斜头看了一眼人群中的大哥,见大哥的右手斜斜向下一挥,立即用力一踏油门,摩托车风驰电掣般的,向着对面站在人群中的家伙冲过去!
见他发动了摩托车冲过去,他右边的车手也匆忙发动摩托车跟上去,却终究还是慢了一截!
两辆摩托车一左一右风驰电掣般的冲了过来,车后座的人高高地扬起了手里的钢管。
看着这好像电影屏幕上的一幕,金一无声地笑了起来!
王元眉头一拧,目光看准了左侧的摩托车,他必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其中的一台摩托车,否则的话,被两辆摩托车夹在中间,势必要被打个半死!
再度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两辆摩托车闪电般的冲了过来,王元左手一松,丹田之气一沉,一声暴喝:“汰!”
右手中的木棍打着旋转刷地飞了出去,“砰!”的一声,砸中了右侧摩托车车手的脸上。
这些个流氓混混,骑摩托车自然不会戴个帽子了,当即这家伙一声惨叫,鼻子里的鲜血飙射了出来,溅落在长街之上!
剧痛之下,他的手不自然的去捂着脸颊,摩托车头一歪,向着一边的人行道冲了过去,围观的人群吓得慌忙四散而逃!
就在这时,左侧的摩托车已经疾速冲了过来,距离王元不到十米的距离!
王元深吸一口气,脚下用力一点,整个身躯飘了起来,双脚一张,左脚闪电般的一个横扫而去!
王元足有一米八多的个子,虽然看着笨拙,却十分轻灵,加上他力大无穷,跃起的速度不光快,还更加的高。
这些流氓平时打仗,也就只是站着心狠手辣,加上人多势众,现在真的碰到了王元这样的硬茬子,也只能靠摩托车的巨大惯性对敌。
遇到十分灵敏的王元,现在这种办法起不到一点作用,这时他们就没有了办法,只能被王元任意揉虐。
这蓬玄洞天之中,不管修为高低,其身体素质都不是地球空间的普通人能相比的,所以王元每次打架都会很尽兴。
这里的人身体结实,所以王元不怕把他们的身体打坏,就算打坏了,这里对治疗这种外伤还是很有办法的。
修真界各种生筋补血,断骨重生的灵药还是很多的,而且这种单纯治疗外伤的灵药还不贵,所以王元下起手来是一点负担也没有,只要不出人命就行。
放倒了前面两个,后面的没有冲击力,自然不在是王元的对手,现在王元的手感很好,在蓬玄洞天的这几天,原来王元跟小朋友打架的感觉再次找了回来。
正文 第六十三章火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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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的椅子腿,不断的敲击在那些车手身上,王元本来就神力天生,现在又有了一个宝物不断的强化他的身体,这让他的力量更加的变态。
肆意挥洒的椅子腿,发出呼呼的啸声,每次击打到那些车手身上,都会发出碰碰的生硬,很快,王元就放倒了一地。
那个金一站在人群中看的脸直抽抽,那根椅子腿好像打在了他的身上,每次听到那令人心寒的敲击声,他的身体就一哆嗦。
看见站在一边发呆的李静怡,王元感觉很无趣,他走到哪里都会遇到这种事情,这修真界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够混的下去。
“我们走吧!”
“奥!好。”李静怡看着王元,这是一个什么人,一会儿有点傻气,一会儿彪悍异常,一会儿霸气凌然,一会儿又温文尔雅,还真是一个善变的人。
金一眼看着那对狗男女离开,虽然心里恨得要死,可他也知道,就算自己上去也讨不了好,再说他也知道自己手下的小弟是什么德行,还是去打听清楚那小子的背景再说吧!
没有人打搅,王元也不想再陪着李静怡买衣服了,他直接拉着她去吃饭。
走出服装一条街,外面一片灯红酒绿,周围一片酒店,这里怎么看都不想是修真界,而是像繁华的大都市。
这样折腾了一阵,王元也很饿了,他直接拉着李静怡进入了旁边一家叫锦源香的酒店,在大厅中找了一个靠边的座位,两个人坐下。
整个酒店使用了大量的玻璃,在灯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的金碧辉煌,王元看着心神不属的李静怡:“吃点什么?我对这里可不熟,你随便点几个菜吧!”
桌子上有菜谱,他们进来是服务员已经给他们介绍了一次,等服务员给他们每人上了一杯白开水,才问他们需要什么。
王元翻着菜谱,发现了几种他今天上午吃的东西,知道这些东西虽好,但以李静怡的修为却不能吃,像清蒸火鲤,就必须要练气期以上修为才能食用。
火鲤是一种特殊的鱼类,这种变异鲤鱼生活在冰冷的地下暗河之中,是一种典型的水火相济的灵物,十年以上的火鲤,其体内都会形成内丹,虽然内丹是火属性的,里面的灵气却很平和,很适合火修炼化。
当然饭店里的食材可没有内丹,但就算只是火鲤的肉体,也是蕴含大量平和火灵气的,食用这种火鲤肉,能够让修士增强火灵气的亲和度。
清蒸火鲤这道菜,不同于丹药,修士吃了不需要炼化,只是通过肠胃正常吸收就可以了,这样虽然要浪费很多灵气,可这样得到的灵气更加精纯,甚至比自己炼化的灵气更加容易控制。
李静怡很快就点了三菜一汤,都是些普通菜肴,一盘烤锦鸡,一盘炸鱼,一盘角瓜,加上一盆玉米羹。
这些只是普通吃食,除了能够吃饱,这些菜能够增加的灵气极其有限,这三菜一汤也就不到一百灵璧,她还真会节省。
看了一眼那服务员,李静怡立时就把眼睛挪开,看向店外,王元看着好笑,她也知道在这里消费一百灵璧有点丢人,这是不好意思了。
没有打肿脸充胖子,也没有把王元当做冤大头,虽然看着很可爱,但王元可不想她不自在,所以就道:“在加一个红烧鹿尾。”
“啊!那个很贵。”李静怡收回看向外面的眼睛,瞪着王元道。
王元没理她,对着店员道:“在加上两杯水灵汁,就这些了。”
看着店员远去,王元才对李静怡道:“那个东西有助于修炼。”
“一百多灵石都能够买一枚内丹了。”
“你的体制能够受得了内丹的冲击?修为最重要。”
“买洗髓丹也能买不少,要精打细算的过日子,要是都跟你这样花钱,金山银山也不经花。”
“好了,今天我请客,你就只管吃就好了。”
看李静怡还是不高兴,王元接着道:“我有一群灵鹿,三百多头,今天来看看我那些灵鹿到底值多少钱?”
“灵鹿?三百多头?”
“对。”
“那跟着鹿尾有什么关系?难道你以为这鹿尾是灵鹿的尾巴?”
“难道不是?”
“不是,灵鹿可不是那么常见的,你要真有灵鹿还吃什么鹿尾,每天采点鹿血,比什么灵药都好。”
“这一盘鹿尾可要不少头鹿的尾巴吧?”
“这些只是些普通鹿,可不属于灵兽,所以这跟灵鹿一点边都不沾,你是那个家族的?是你们家里有灵鹿吧?”
“我是王家的,不过那些灵鹿真是我自己的。”
“王家?没听说有这么个大家族啊?”
“现在我们王家还只有我一个。”
“你难道在宗门新手堂上学?”
“你还真聪明,我那些灵鹿就是宗门里的,不过被我全捉住了。”
“你还真厉害,听说每次大开山门的时候,宗门传承禁地都会放出一部分灵兽,没想到今天居然放出的是灵鹿。”
“这个你也知道?”
李静怡瞬间情绪低落下来:“我的前未婚夫,今年会进新手堂,这些是他告诉我的,就是因为这个,他才把我手里的积蓄骗走了。”
那贱男为了进新手堂,通过李静怡找了个工作,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进入传承禁地的机会,他也算是个人才,只是在下面的小学校就能进入练气期,这可比很多新手堂中的弟子都强。
“那样的男人早分了也好,要是你们结婚以后在分手,你吃的亏就更大。”
“说的也是,但我们从小一块长的,还真没想到他会是这样的人。”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修为高了寿命就长,机会就多,荣华富贵什么时候都比青梅竹马要重要。”
“我们不说这个了,听说宗门里的弟子都很厉害,你是怎么得到灵鹿的?”
王元就把自己进入蓬玄洞天的经过简单的跟她说了一下,看到李静怡那惊异的眼光,王元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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