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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武侠新世界(三江)-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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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伟手下的三班捕快,外带蛇王手下能调动的上千条市井好汉,在同时打听一件事,当然很快就会问出眉目来。
    “麦家饼店后面,有栋小房子三四个月前,租给了一个人。据房东说来租房子的是个很漂亮的后生,出手也很大方,先预付了一年房租,可是自从那次之后他就从来也没有再出现过,房子也一直都是空着的,好像始终都没有人进去住。”
    世上绝没有人会特地花钱租一栋房子却让它一直空着在那里,这其中当然有原因,有秘密。
    当苏阳陆小凤赶到这间房子的时候,鲁少华和孟伟已经在房子里等他们了。
    “房东说前两天晚上房间里好像有动静,不过当时已经太晚了,房东年纪又大,就没有过来看。”孟伟说。
    鲁少华指着房门上的锁,还有桌子抽屉里的几块银子,道:“锁没有被破坏,窗子也都是从里面关上的,说明来的人有钥匙,桌子里的钱没有少,说明绝不是小偷。”
    鲁少华又打开了屋角的衣柜,柜子里还有六七套衣服,有男人的也有女人的,有老年人穿的,也有年青人穿的。
    他接着分析道:“这地方只有一张床,只有一个人住,但却有六七套各种不同的衣服,这就可以证明一件事。”
    苏阳点点头道:“证明这个人必定精于易容改扮,随时都可能以各种不同的身分出现。”
    这时金九龄也从外面赶了进来,听到他们的话,走到衣柜前看了看,接口道:“只有衣服,没有鞋子,也可以证明一件事。”
    陆小凤道:“证明她无论改扮什么人,穿的鞋子却只有一双。”
    金九龄道:“红鞋子?”
    陆小凤道:“不错,红鞋子,红缎的绣花鞋,就像是新娘子穿的那种。”
    金九龄道:“而且由很多迹象都可以看出,来租房的那漂亮后生,的确是女人改扮的。”
    陆小凤道:“为什么?”
    金九龄道:“这里到处都积着灰尘,显见已很久没有人来住过,曰用生活需要用的东西这里连一样也没有,但却有面镜子。女人的确总是比较喜欢照镜子。”他很神秘的笑了笑,补充道:“这一点我绝对可以肯定,女人就算没有睡觉的床,也一定会有一面镜子的。”
    金九龄的女人绝不算少,在这一点上他也绝不会看错。况且易容的时候是非要照镜子不可的。
    鲁少华忽然道:“我们虽然还不能完全确定这个人就是绣花大盗,但至少已有七八成把握。”
    陆小凤道:“哦?你为什么如此确定?”
    鲁少华道:“就因为这样东西。”他从衣袖里拿出了个红缎子的小荷包:“这是我刚才从衣柜下找到的,你看看里面是什么?”
    荷包里竟然是一包崭新的绣花针,还有一些缎子的面料,绣花用的丝线,和绣花大盗留下来的一模一样,都是京城瑞蚨祥的东西。
    这些证据正是原剧情里金九龄用来证明公孙大娘就是绣花大盗的,而此时,苏阳心里却另有一番计较,根据之前的重重迹象看来,这些证据也许并不是假的,至少就算金九龄是绣花大盗,但公孙大娘也不能排除嫌疑。
    况且蛇王的死现在已经扑朔迷离,红绸缎、佛龛里的财神,所有的证据真的已经指向了公孙大娘。
    “她既然住在这里,也许还会回来!”孟伟忽然说。
    金九龄点点头,吩咐道:“把你手下显眼的兄弟都撤走,莫要被人发觉这里已有了警戒。”
    孟伟道:“我们的行动一直很小心,到这里来的兄弟,都已经过改扮。”
    金九龄冷笑道:“改扮有什么用?别人难道看不出?”
    就连苏阳也一眼就能看出,茶馆里的伙计,巷子对面一个卖,水果的小贩,旁边的算命先生和七八个茶客都是他们的人改扮成的。在公门中耽得久了,一举一动都好像跟普通人不太一样,尤其是脸上的神色和表情,更瞒不过明眼人。
    盂伟朝外走去:“我这就叫他们走。”
    巷口的屋檐下,有个长着一身疥疮.手里捧着个破瓦钵的秃子乞丐。孟伟走过去时他居然还伸出瓦钵来讨钱,却被讨来了一脚。
    片刻,已散尽了,盂伟回来报告:“我只留下了两个人,有什么事时,也好叫他们去跑腿。”一个就是巷口对面的小贩,那生果摊子显然是一直都摆在那里的,只个过换了个人而己,所以就不致引人注意。
    还有一个是谁?当然就是那个浑身长满疥疮的乞丐了。
    “找一些灰来,把这里的现场还原。”金九龄果然是个很有经验的人,小屋里很多地方已经长时间没有人碰过了,如果有租房子的回来之后仔细观察的话,当然看出来曾经有人来过。
    现在时间还早,如果有人靠近的话,外面的乞丐就会找那人要饭以发出警报。灰并不难找,房子后面的路上满地都是,鲁少华很快就捧了小半袋子回来。
    斜阳从窗子照进来,照着一屋子灰尘。金九龄背着双手,四下走来走去忽然一纵身,窜上了屋梁,又摇摇头跳下来。
    苏阳想了想,专设进了厨房。厨房里当然有炉灶,炉灶里面有些草木灰,冰凉冰凉的,看起来已经很久没有点过火。
    望着这个炉灶,苏阳嘴角浮上一丝微笑,这的确是个藏东西的好地方,如果从这里面找出东西,那一定是值得怀疑的。
    伸手到炉灶里去摸了几下,草木灰里果然有东西。
    掏出来一看却很是意外,居然不是原剧情中的木头匣子,而是一个小小的雕像。
    又是一尊赞布禄财神像!
    怎么又是这东西!、
    三首的赞布禄神像每一面的脸上都浮现出一种奇怪的,似笑非笑的表情,幽森幽森的,好像在嘲笑苏阳。
    金九龄这时候也进来了,奇道:“你在干嘛?”
    苏阳举着雕像道:“你看我找到了什么!”
    金九龄接过雕像来来回回看了半天也不知所以然,陆小凤这时也看到了雕像,顿时大怒,想也不想就准备一拳头打破雕像的头。
    金九龄拦住了他:“小心有暗器机关!”
    陆小凤晃了晃雕像,又在外面敲了几下,摇头道:“空心的,而且很轻,若是装上了机簧暗器,一定会比较重。”
    “还是小心些好。”金九龄接过雕像放在不远处的桌子上,然后展开五六尺,这个距离上就算有暗器也来得及躲避。
    他摸出几枚铜钱,手一扬,就听啪啪几声脆响,铜钱撞在雕像上把雕像打的四分五裂。
    果然是空心的,没有暗器,也没有毒烟之类的东西,雕像的内壁上,也没有白色赞布禄。
    但是有一张纸条。
    陆小凤打开枝条一看,上面写着几个字:“留交阿土,彼已将归。”
    这是在通知一个人将一样东西交给阿土,因为阿土已经快回去了。
    消息是留给谁的?要留交给阿土的又是什么?阿土是谁?
    孟伟皱着眉,沉思着喃喃道:“阿土?难道就是那个阿土?”
    陆小凤忍不住问:“你知道有个阿土?”
    孟伟道:“以前巷口要饭的那癞子别人就都叫他阿土。”
    陆小凤道:“现在他的人呢?”
    孟伟道:“我为了要叫宋洪扮成他,在外面守望,已把他赶走了。”
    陆小凤道:“快去找他。”孟伟真要掉头走,陆小凤忽然一把拉住了他:“不必了,你叫人带我们去他的家里找!”
    乞丐当然也有家,就算是阿猫阿狗都有自己的家,至不过在一般人看来那不算是家。
    阿土这个家确实也不能算家,最多只是一个窝,是个已废弃了的砖窑,在四边打了几个洞就算做窗户。现在天气还很热,窗户上的破木板当然不会钉起来,里面居然还有灯光。
    “阿土的人还在?”
    “在,他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壶酒,正在里面自斟自饮。”
    “有没有人来找过他?”
    “还没有,可是那边却已有人去过?”
    “有人送了个黄色的包裹进去。”
    “是个什么样的人?”
    “是个青年小伙子,居然戴着红樱帽,打扮成官差的样子。但不是我们的人。”孟伟说:“要不要现在就进去抓人?”
    陆小凤立刻摇头:“我们要抓的不是他。既然那个雕像已经被我们打碎了,他又被你们赶走了,想必他已经察觉出来什么。”
    又过了半晌,屋里的灯光忽然熄灭,阿土走出来.还关上了那扇用破木板钉的门。他背上背着两个破麻袋,那黄布包袱显然就在麻袋里,他手里还握着一根打狗的棍子,看样子是准备出远门。
    金九龄道:“你们盯住他,我去找叶城主!”
    “你能肯定要会去公孙大娘那里?”苏阳问。
    “只有五成把握,但是如果他真的去了,和公孙大娘碰了头,我就来不及再去找叶城主了。”金九龄道。
    “一定要叶孤城出手?”苏阳忽然问。叶孤城和西门吹雪一样,如果他在场,连自己和陆小凤都很难保证不会死人。
    金九龄苦笑道:“也许你们两个,再加上我对付公孙大娘已经足够,但谁能保证她不会逃,她这样的高手若是逃,我们可拦不住,更何况谁又知道她手下有没有其他的高手?也许她就是专门留下那只雕像,让阿土引我们到她的老巢去,然后一网打尽。”
    苏阳和陆小凤相互看了看,同时点点头,陆小凤道:“我会在路上留下痕迹,你在找到叶孤城之后,应该知道怎么能跟上我们。”
    苏阳却道:“你先去追,我随后就来。”(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三章 小楼来人
    月光照满大地,晚风中巳带着一点点秋意。这正是行路的好天气。阿土既没有乘车,也没有骑马优哉游哉的在前面走着,好像一点也不着急。
    陆小凤也只好沉住气,在后面慢慢的跟着,简直恨不得找条鞭子在后面抽他几鞭子。
    也不知走了多久.星巳渐稀,月巳将沉,阿土非但没有加快脚步反而找了株树,在树下坐着,打开个麻袋,拿出了半只烧鹅一壶酒,居然就在路边吃喝了起来。
    好容易等到阿土吃完了在裤子上擦了擦手上的油,再往前走。陆小凤忽然发现那只鹅,除了一条腿外,几乎连动都没动,就被他抛在地上。这要饭的居然一点也不知道节约他当然并不是个真的要饭的,陆小凤却是真饿了,几乎忍不住要从地上捡起这般只鹅来充充饥,可是他只有忍住。想起阿土那一身疥疮,他就算真的已快饿死,也只好饿死算了。
    走着走着,天居然已快亮了,七月里晚上总是比较短的。忽然间,太阳已升起,路上已渐渐有了去赶早市的行人。阿土竟忽然在路上狂奔起来。一个臭要饭的,无论他要在路上发疯也好打滚也好.都不会有人注意他的。
    但陆小凤又怎么能跟他一样在路上野狗般乱跑?怎奈他偏偏只有跟着地,就算被人当做疯子,陆小凤也只有认了。阿土跑得还真不慢。
    路上没人的时候,他走得比乌龟还慢,路上有人的时候他反而跑得像只中了箭的兔子。陆小凤忽然发现这个人并不是好对付的,要盯住这么样一个人,并不是件容易事幸好阿土并没有回头,而且显然已经有点累了。忽然跳上辆运猪糠的骡车,靠在上面,好像准备在上面睡一觉。
    赶车的回头瞪了他一眼,居然并没有将他赶下车,陆小凤叹了口气,忽又发现一个要饭的在路上行走,竟有很多别人意想不到的方便。
    难怪有人说,要了三年饭,就连皇**不想做了。太阳渐渐升起,阿土闭着眼睛,竞似真的已睡着。陆小凤身上却已在冒汗,只觉得又热、又累、又饿又渴,却又偏偏不能停。
    要想找到公孙大娘,就非紧紧的盯住这个人不可。若是运气好,常常会在路上遇见些卖冷酒牛肉的小贩。可惜陆小凤的运气并不好,这条路卜竞连个卖大饼的都没有。
    又跟了两天,陆小凤简直觉得自己快要累死了,而前面的阿土居然又开始吃喝,他叹了口气,也只好远远的找了一棵树,窜上去等阵看着。他忽然发觉自已肚子也饿得要命。
    他爬上的是一颗很高的松树,松树上长满了松针,虽然可以很好的隐蔽,但也扎的他浑身都疼。
    就在他肚子咕咕叫的时候,松树上忽然长出来一只鸡腿。
    松树就算结果子,也是松果,怎么可能是鸡腿?
    松树的另一面上,也坐着一个人,苏阳,他的怀里捧着一壶酒,一只吃了一半的烧鸡。
    “你干什么去了?怎么在这里?”陆小凤惊道。
    苏阳升了个懒腰,笑道:“我先去品味轩大吃了一顿,然后买了一只鸡,然后灌了一壶酒,雇了一辆大车,然后就在车里倒头睡大觉,我醒过来的时候,正好已经追上了你们。”
    陆小凤的脸有点发绿,他一把抢过鸡腿塞进嘴里大嚼,口齿不清的愤愤道:“你倒是会享福,我跟了好几天,你就在后面捡现成的。”
    “现在吃现成的可是你。”苏阳道:“你这几天过的怎么样?”
    陆小凤已经三下五除二的把鸡腿啃的只剩下骨头,又抢过半只烧鸡,瞪了苏阳一眼:“你说呢?”
    “我的意思是,难道你没有看出来,这个阿土已经知道有人在跟踪他吗?”
    “我当然看出来的。”陆小凤嘴里塞的鼓鼓囊囊的全是鸡肉:“可怎么办?看出来了也得跟,说不定就像金九龄所说的那样,他要把我们引到公孙大娘的老巢,然后一网打尽。”
    “那你还敢去?”
    “不搞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只怕要有好几年都睡不好觉。”陆小凤望着远方的阿土,喃喃道:“更何况,蛇王是死在她手里。”
    “如果不是呢?”苏阳道:“毕竟没有证据能说明这一点,实际上绸带也好,佛龛也好,红鞋子也罢,甚至是那间房里的绣花针,都是可以买到的,也是可以嫁祸的。”
    “我明白你的意思,而且我能看出来,你一直在怀疑金九龄。”陆小凤道:“但证据,我不可能在所有的证据都指向公孙大娘的时候,反而认为金九龄是那个恶人?如果换成是你,你信不信?”
    “我当然也不信。”苏阳道:“但你说错了一点,我不仅怀疑金九龄,同时也怀疑公孙大娘,这两个人之间,公孙大娘更值得怀疑。”
    陆小凤想了想,忽然压低了声音,神秘道:“你说,让他们对质怎么样?”
    “你的意思是,制造一个机会,让他们以为没有其他人在场,然后金九龄和公孙大娘其中的一方无力反抗,这样说不定他们两就能在谈话之中流露出实情?”
    “这个主意不错吧。”陆小凤得意道。
    “有两个问题,第一这种机会实在不好制造,何况我们还要制住他们其中的一个;第二,就算我们创造好了条件,他们也未必会说实话。”其实在原剧情里,陆小凤就是用这样的办法使得金九龄不打自招的,但是现在苏阳却觉得这一招未必可行。
    “那你有什么办法?”陆小凤道:“我实在想不到有什么证据。”
    苏阳学着陆小凤刚才神秘的样子笑了笑:“我是有办法,而且和你的办法差不多,就是对质!”
    。。。。。。。。。。
    苏阳和陆小凤又跟着阿土走了几天,他终于进了城,在城里兜了两个圈子,走进个菜馆,又从后门走出,忽然转入条巷子,巷子里只有一个门,看起来是一家大户后花园的角门。
    他居然好像回到自己家里一样,不敲门就扬长而入,而且对园子里的路径也很熟,三转两转,穿过片花林,走过条小桥,来到面临荷塘的一座小楼。
    小楼外面有棵浓荫如盖的大银杏树,正对着楼上的窗口。树叶很茂密,无论是藏几个人还是藏几个猴子,都很难被人发现,陆小凤和苏阳就像两只灵活的猿猴一样,几下就窜上了树,找了个树叶最为浓密的地方藏了起来。
    黄昏后,夕阳已薄。小楼上灯光辉煌,却听不见人声连个应门的童子也没有,阿土也没有敲门,就登楼而上楼上间雅室中,不见人影,却摆着一桌很精致的酒菜。
    虽然没有人,桌上却又摆着八副杯筷,阿土坐下来,拿起筷子,夹了块醉鸡,自己又摇摇头,放下来,从后面的麻袋里,取出那黄布包袱,放在桌子上,喃喃道:“想不到这次又是我到得最早。”
    不多时,突听衣挟带风之声响起,一条窈窕的人影飞燕般从树梢掠过,一个细胸巧翻云已掠入了小楼。
    刚才她凌空翻身时,闪过一抹红光,脚上穿着的也正是双红鞋子。
    现在她已坐下来,可以清楚的看见她的样子,虽然已经近四十,可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眉梢眼角的风情比少女更迷人。她身上穿着件深紫色的紧身衣,手里也提着个黄布包袱。
    她向阿土嫣然一笑,道:“又是你来得最早。”
    阿土叹了口气,道:“男人总是吃亏些,总是要等女人的。”
    风中忽然传来一阵银铃般笑声,人还未到,笑声已到。紫衣女客道:“老七来了。”
    一句话没说完,屋子里已多了一个人,当然也是个女人,是个红衣少女,手里也提着个黄布包袱。
    接下来的半个时辰里,又陆陆续续的来了几个人。
    全部是女人,全部是漂亮女人,全部是武功很不错的漂亮女人,全部是穿着红鞋子的武功和不错的漂亮女人。
    现在小楼里,算上阿土,已经有七个人,而听她们说话,都是以姐妹相称,二娘、三娘、四娘…。直到七妹,除了阿土。
    其中有个人,陆小凤和苏阳是认识的,居然是江轻霞,她不是已经和江重威一起远走高飞了嘛?
    江轻霞身边坐着一个打扮的很妖艳的女孩子,乍一看像是青楼里的姑娘,可是两只眼睛却清澈的像泉水,青楼里很少有这样的女孩子,就算有,也一定是清倌人。
    就在这时候,小楼的楼梯里响起了一阵脚步声。
    之前来的这些人,大多数都是直接用轻功从窗口进来的,所以几乎都要让人忘记了这座小楼其实也是有楼梯的。
    脚步声听起来不算快也不慢,每一步都走的很踏实,而且每一步落地之后的轻重距离几乎都一模一样,听不出来人的武功高低,只是能断定这一定是个做事很认真的人。
    认真的意思,有时候就是老实!(未完待续。)


第二百五十四章 贪财好色大光头
    楼梯里响起脚步声,房间里的女孩子们依旧在叽叽喳喳的说着笑着,好像并不意外,早就知道还会有人来。
    脚步声终于到了头,一个人从楼梯里走进了房间。看到这个人,陆小凤差点惊的从树上摔下去。
    那人顶着个锃亮的光头,穿着一身百衲衣,居然是个和尚,而且是个老实和尚。
    怎么会是他?难道他是来化缘的?
    这下小楼里可算热闹了,一个乞丐,一个和尚,还有六个漂亮的女孩子或者女人。
    老实和尚上了楼,房间里的人也没有觉得奇怪,就像一个和尚出现在这里,是在正常不过的事一样。
    老实和尚也不客气,低眉顺眼的走到桌边找了个空位子坐了下来,一言不发。
    “你坐错位置了吧?”那个红衣服笑声像银铃一样的女孩子又笑了起来。
    老实和尚的脸一红,喃喃低头道:“阿弥陀佛,错就是对,对就是错,没错,没错。”
    “你这和尚假老实。”红衣女子娇笑道:“难道四姐是三姐,三姐是四姐?”
    她伸手在老实和尚的肩膀上一推,也没见走么用力,就把老实和尚推到了那个打扮的很妖艳,眼睛却很亮的女孩子身边。
    老实和尚的脸更红了,连耳朵根子看起来都在发烫,一只大光头好像被水煮过一样。
    其他几个女孩子笑的更开心了,连一直不怎么说话的阿土都露出了微笑。
    老实和尚虽然一副害羞的样子,可是他的胆子实在不小,居然一把捂住了身边女孩子的手,红着脸小声道:“欧阳,我好想你,你想不想我?”
    陆小凤又差点从树上摔下去。
    这个和尚还真老实,有什么说什么,一点都不遮掩。
    而那个被老实和尚拉着手的女孩子,居然就是司空摘星引陆小凤和苏阳去找的欧阳情!
    欧阳情叹了口气,白了他一眼道:“像你这种又贪财又好色的人,居然舍得去当和尚,我真是想不通。”
    红衣服女孩子笑道:“也许他就是因为当了和尚之后,才发现财和色的好处,变得又贪财又好色。”
    老实和尚争辩道:“不不不,和尚不贪财,和尚也只想欧阳一个人。”
    又说了几句闲话,阿土忽然道:“你们姐妹这次带回来的都是些什么?可不可以先拿出来让我看看。”
    红衣少女抢着道:“当然可以,三姐既然来的最早,我们就该先看看她带回来的是什么?”
    那个三娘既不反对,也没有拒绝,只是慢吞吞的伸出手,去解包袱上的结,很快的就将包袱打开,包袱里是七八十本大大小小的账本。
    她道:“今年我的收成不好,又休息了三个多月.所以只在各地的钱庄存进了一百八十八两银子,但明年我却有把握可以弄到多一倍。”
    她一年之内,就有一百八十多万两银子的进帐,还说收成不好,就算黑道上势力最大的几股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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