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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武侠新世界(三江)-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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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七大惊失色,死死的抓住棍子不放,就要往回夺棍,苏阳爆喝一声,握住铁棍的一头,连人带棍子猛起横扫千军,狠狠的朝飞来的铁胆砸去。
    砰的一声大响,烟尘四起,铁棍直接撞在墙上,把田七的半边身子打爆,两颗铁胆也被撞飞,砸死了人群中两个围观的好汉。
    摩云手已经到了苏阳的衣角,看似避无可躲,苏阳忽然做出了一个任何武功里都没有的招式,他像泼皮打架一样朝地上一坐,堪堪的躲过了这一掌,紧跟着一拳击出,正中摩云手胯下三寸。
    扑哧一声蛋碎的轻响,摩云先生张大嘴愣在原地,小腹、内脏俱裂。
    秦孝仪见势不妙,转身就朝从苏阳撞开的第一层和第二层之间的洞口跳下,想要逃走。
    “你走不了!”
    声音未落,拦腰闪过一道寒光,秦孝仪的确从洞中逃下去了,不过只有半截身子,上身身子落在第二层的地板上,顿时死去。
    瞬息间,四位江湖鼎鼎大名的英雄好汉,大侠客大义士,就已经成了大大的死人。
    他们活着的时候,看着很恶心,很碍眼,死了之后,看起来果然舒服了很多。
    但这还没有完,阿飞这个有狼一样直觉的少年说的很对,兴云庄脏的很。
    雪是世界上最洁净的,血是世界上最纯净的,污秽不堪的地方,就应该用血和雪来洗一洗。
    天公降雪,那我便让兴云庄染血。
    楼上的人已经一哄而散,一窝蜂不要命般朝小楼外涌出。
    苏阳提着剑,低着头一步一步的朝楼下走,走出小楼,走在洁白的雪地上,走在盛开的梅林中。
    他走的好像不快,每一步和第二步之间都泾渭分明,但转眼就追上了逃命的人群,像一道幽灵在从人群的最后方朝前走。
    每走一步,青钢剑就随意的挥动一下,带走一条人命,身边撒下一片热血。
    这些人心是脏的,但他们的血都是热的,他们的血都是干净的,正好用来洗一洗这满地的污秽。
    兴云庄里鬼哭狼嚎,惨叫连天。
    “救我走,救我走!”
    秦重已经从担架上滚下来,在雪地里爬行着,妄图去抱住周围人的腿,嚎叫道:“我是秦重,我是秦孝仪的儿子,我是少林首座的**!”
    但那些在一炷香之前还恨不得卖了自己老婆去巴结他的江湖人士们,此刻却恨不得自己多长了两条腿,没有一个人理睬他。
    秦孝仪都已经死了,少林首座的**也毕竟不是少林首座。
    苏阳像一个从地狱中走来的杀神,一步一杀,一步步,稳定而毫不停留的向他走来。
    秦重用两只手撑着地面,绷带上已经渗出了血,哭号着朝后挪动着,大喊道:“你放了我吧,你放了我,我什么都告诉你。。。。”
    他的叫声戛然而止,头颅咕噜噜的滚到了一边,苏阳低着头,缓缓的从他的身边走过,自言自语道:“迟了,我希望你说的时候,你不说,现在我已不想再听。”
    离开了兴云庄的后院,重新来到了大厅之上,大厅里已经人满为患。
    龙啸云手持长枪,残余的江湖人士战战兢兢的站在他身后,一旦有人带头,这些江湖好汉还是有那么些胆量的。
    也许他们的胆量和正义一样,就像怕鬼的小姑娘,只有在人多的时候才敢出现。
    “杀了他,杀了他!”
    “杀了这个魔头!”
    “为田大侠报仇!”
    龙啸云的脸色已经变得比雪还要白,他咬牙切齿道:“你敢滥杀!你可知道,你杀的这些都是什么人!你不怕被整个江湖乱刀分尸吗!”
    苏阳一言不发,一步一步缓缓的朝他走进。
    “上!”龙啸云一挥手,身后的亲信家丁从两侧怪叫着冲向苏阳。
    ‘兄弟们给我上’和‘兄弟们跟我上’是有区别的,龙啸云显然属于前者,而大厅里的人却以为他是后者。
    好汉们蜂窝而上,好像急于证明‘双拳难敌四手’的的道理。
    所以很快的,怪叫就变成了一声接着一声的惨叫,更快的,连惨叫就变成了有气无力的哀嚎。
    再次抬眼望去的时候,龙啸云已经不在大厅之中,他已利用这些人攻击苏阳的机会,飞快的朝外逃去。
    他的轻功很不错,甚至已经超过了他的枪法,转眼间就已经到了兴云庄大门外。
    偏偏苏阳会一泻千里的身法,而这种身法更适合在雪地、雨天、刮风等等天气变化之中使用。
    更巧的是,无想八步的第一步中,正好有‘轻身形’和‘风意’,正是对于轻功而言,领悟之后,轻功何止倍增?
    苏阳后发,却已经到了龙啸云的身后。
    龙啸云的武功不弱,至少比起里面的几位大侠要强很多,也许可以入兵器榜,如果他不逃而是决死一战,未必伤不了苏阳。
    他如果真的敢于决死一战,自己也未必会杀他。
    但是他选择的逃走,丢下他所谓的挚爱老婆儿子逃走,但此时他却大叫起来:“别杀我,我都承认,我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
    在大部分时间,人类往往会活在自己为自己编制的幻象里,以为自己一定是个多情的**,顾家的丈夫,慈祥的父亲,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甚至为了这个家庭连命都可以不要。实际上在前十年里,龙啸云的确是这么做的,也做的很好,至少比李寻欢要好。
    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龙啸云也许会一辈子活在这个幻象里,正如李寻欢如果不遇上苏阳,或许会一辈子活在他为自己编织的‘有情有义的悲苦浪子’的幻想之中。
    但真正见真姓情的,却只有两种情况。
    一是很小的细微小处,二是生死关头,危难之时。
    龙啸云在危难之时,整个兴云庄遭到完全无法抵抗的**之时,本能的选择了放弃重伤的儿子和武功平平的老婆,独自逃走。
    也许曰后可以有很多借口和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解释这一切,也完全可以解释的通,但他已经等不到那一天了。
    苏阳贴在他的身后,长剑从他的后心透胸而过,在他耳边轻轻的说:“原来,你并不像你想的那么爱林诗音,你这样的人,更爱的似乎还是自己这条命。”
    龙啸云张大了嘴,却说不出话来,他也许想辩驳,也许会承认。但现在都已经毫无意义。
    对于死人而言,没有任何事是有意义的了。
    然而,杀戮还没有结束。
    龙小云在看到苏阳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命运。
    “不公平,这不公平!”
    龙小云的小脸上写满了不服和怨恨,身体虽然还不能动,但两只拳头死死的撕扯着锦被,好像要把满腔的愤怒**出来!
    苏阳拉了一张椅子,在他面前坐下,淡淡的说:“不急,不急,我们还有很多时间,我可以听你说完。”
    “我不服!来了这么多的高手,他们有这么多的人,这个计划安排的如此周密,我已经算准了,你就算这次不死,也一定会声名扫地,像两条野狗一样在江湖中被人人喊打!”
    龙小云咬牙切齿道:“不仅仅是你,还有李寻欢,你们一定会死的!”
    他的一张小脸已经扭曲,愤怒道:“赵正义、秦孝仪那群人简直活到了狗肚子里,练了一辈子的武功,居然还擒不住你!”
    “因为混江湖,武功是很重要的亚。”苏阳和颜悦色道。
    “你自己说,如果不是你武功太高,用这种毫不讲理的方法破局,你是不是已经死定了!”
    苏阳轻轻的**着他的脑袋,像在摸一只小猫小狗:“你说的不错,可惜我偏偏就是武功高,这是没办法的事,你们连这点都瞧不出来,只能说不得不死了。你还有什么好不服的?”
    他的脖子无法动弹,只能任由苏阳去摸头,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怒火,大喊道:“我就是不服,我天生就是练武的材料,我有一代奇侠王怜花的秘籍,我的父亲叔伯都是江湖大侠,我生下来就注定了是江湖中族璀璨的人!”
    “而你,快剑小苏,算个什么东西,一个浪迹江湖的落魄剑客,一个名声狼藉的浪子,比出身你不如我,比天赋你不如我,比计谋你还是不如果,你凭什么能抢我的风头!”
    他简直要疯了,大吼大叫道:“为什么,为什么,要让我在现在遇到你,只要再给我十年,不!五年,你再出现,我根本不需要任何计谋,就能直接杀了你。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出现!”
    “我不太懂,你为什么一定要杀了我呢?”苏阳摇头道:“是因为我废了你吗?”
    “因为这个江湖的主角只能是我!只要再给我五年,我一定能做到。”龙小云绝望的大叫。
    “哦,我明白了,其实一切都只用一句话就可以解释。”
    苏阳点点头,恍然大悟道:“在故事里,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才是主角,而其实呢,真正的主角只有一个,其他的人就只能是配角。但很遗憾,这个故事的主角,从一开始就已经注定了,是我,也只能是我。”
    龙小云还要在说什么,苏阳的手掌已经按在他的胸口。
    这次他的胸口已经没有那个长命牌牌了,所以他就只能瞪大了眼睛,七孔之中流出血,浑身颤抖着。
    苏阳伏在他的耳边,小声道:“其实,在你自己的故事中,你的确是主角,只可惜你是悲剧的主角。”
    龙小云睁大了眼睛,不知道有没有明白苏阳的意思。
    不过明白与否都不再重要,是不是死不瞑目也毫无意义,因为他的故事已经结束。
    。。。。。。。。。。。。。。
    一夜之间,雪融,血干,兴云庄已成废墟。
    李寻欢真的不见了,林诗音也不见了,甚至铁传甲和阿飞都没有再露面。
    翻遍了兴云庄的一砖一瓦都没有找到他们,他们就像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在这个世界上。
    连苏阳也不知道他们去干嘛去了,到哪里去了。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个世界里还没有能杀死李寻欢的人,而李寻欢只要活着,林诗音也很难死掉。
    至于阿飞?
    苏阳忍不住想笑,这少年的妈是白飞飞,而不是我苏阳,他有他的江湖路,我有我的江湖路。
    江湖的路只能靠自己去走,归根结底也只有四个字:无怨无悔。
    况且,自己既然是喜剧的主角,那么这个故事里的人就一定不会有悲伤的结局。
    这是天注定的。
    巴英却回来了。
    “少爷,昨天老铁说别留在着给你添乱,带着我到外面去避了一天。”巴英望着一地的死人,倒吸了一口凉气:“少爷,这都是你干的。”
    “怎么了,太残忍了?”苏阳正在池子里洗手。
    满手的血腥,池子里的水已经变成红色,并不比手要干净。
    如果一个人的心是干净的,他的手干净与否,并不是很重要。
    “这有啥残忍。”巴英却不以为意的说:“少爷,您可别学李探花婆婆妈妈的,咱们可是江湖人,啥是江湖人,一怒拔剑,十步杀人,这就是江湖人,若是处处都讲道理比学问,别人欺负到头上还不还手,那还混个屁的江湖,回家种田带绿帽子就是了。你若是不杀了他们,他们就要杀了我们。”
    “不过嘛。”巴英有点担心道:“咱们还是快走为好,这些人都是门派归属,万一他们的亲朋好友,师长长辈的来寻仇,那也是麻烦是,少爷你总不能一直杀吧。”
    “一直杀?”
    苏阳皱了皱眉头,忽然笑了,饶有兴趣的问巴英:“为什么不能一直杀?”
    “啊?”巴英一愣,却答不上来。
    为什么不能一直杀?别人来找麻烦为什么不能杀?
    。。。。。。。。。。。。
    兴云庄大门口的一门三探花的对联已经换了。
    换成了七个简单直接的大字。
    “请来报仇,我等着”
    后十曰,保定府三大正道门派,联合两大镖局,前来兴云庄兴师问罪,死十八人,铩羽而归;
    又后一月,赵正义、秦孝仪、田七等人门派**赶到,半夜杀入兴云庄,是夜,喊杀不断,天明始平,无一人出,江湖中四派除名;
    门外大字又换,换成了一副对联:
    “是非公理本无凭,生死恩仇刀下见”
    再后三年,少林武当联合七大派,齐至兴云庄,舌战、武战三曰,铩羽而归。
    又后半年,关内正道人士从四面八方朝兴云庄聚集,或明闯,或暗杀,或者单枪匹马,或拉帮结派邀亲友,兴云庄乱战三月。
    有一天,苏阳望着剑上滴下的血,忽然感觉有些疲惫。
    他喝了整整一坛子酒,然后想明白了一个问题。
    第二天兴云庄外换上了一副狗屁不通的打油诗。
    “怜花宝鉴,我已学了,原件烧毁,欲招人试招,请来!”
    此后,江湖中再无半点声讨之声,也在无一人至兴云庄,江湖之中似乎从来没有过这个庄子,没有过龙四爷,没有过铁面无私赵正义,铁蛋震八方秦孝仪等等这号人物。
    这场以一人对整个江湖正道的厮杀,在事后,被人称为‘七月屠’。
    不过,江湖中,多了一个鬼庄,出了一个魔头。
    血剑,血剑浮屠。
    ……。。
    一年之后,一个冷的可以把人鼻子冻掉的清晨,在兴云庄门外萧瑟的大街上,独自站着一个中年人。
    他身上穿着件青布袍,大袖飘飘,这件长袍无论穿在谁在身上都会嫌太长,但穿在他身上,布还盖不到他的膝盖。
    他头上却偏偏还戴着顶奇形怪状的高帽子,骤然望去,就象是一棵枯树,配合上他青黑的脸色,就像是戏台上勾魂的无常。
    但更可怕的却是他的眼睛,那绝对不像是人的眼睛。
    他的眼睛竟是青色的,眼球是青色的,眼白也是青色的,一闪一闪的发着光,就像是坟地里的鬼火。
    一只同样是青色的鸽子扑腾着翅膀,落在他的肩头,鸽子的脚上绑着一个小竹筒,竹筒中有信。
    ‘百晓生重排兵器榜,血剑第四’
    伊哭望着掌中飞鸽传书,脸色变换几番,长叹,转身离去。
    他走的,但故事却没有完。
    因为人类有着无穷无尽的**,只要这些**存在一天,还有人拥有能凌驾于他人之上的力量一天,故事都不会完。
    这些**,其中最重要的当然是‘姓’,还有‘钱’。
    关外的大欢喜女菩萨很有钱,很缺少爱,她要花万两黄金,让苏阳好好爱她。
    这样的奇葩愿望,这样崇拜自己的女人,当然应该去看一看,和她好好谈一谈人生。(未完待续。)


第二百三十一章 被人惦记
    “少爷,你等了一年零三个月,李探花他们也没回来,他们是不是不回来了?”
    兴云鬼庄的大门口,巴音正在洗刷一头驴子,微热的天气里,冰凉的井水从驴子背上哗倒下去,青花大毛驴快活的喔喔喔叫起来。
    从大开的庄门看进去,兴云庄已是衰草遍地,断壁残垣。
    苏阳坐在兴云庄门口的台阶上,随手从拽了一根从砖缝里顽强生长出来的小草,放在嘴里细细的嚼着,背靠着墙壁眯着眼睛晒太阳,无所谓的说:“随他去吧,几十年的毛病想要改过来,总是要花时间的。不过你难道没有发现,这一年来找我们麻烦的人当中,真正的高手并不算很多,尤其是少林寺的和尚,好像并不敢对我们下死手。”
    “难道是李探花截杀了他们?”
    “也许是,也许不是,不过截杀这个词用的不好,李寻欢杀人,堂堂正正出手平推即可,不用暗中截杀。或许说劝退更好。”
    巴英按住了驴子头,提起一把刷子用力的在驴背上擦起来,边擦边说:“可为啥李探花,老铁,还有哪位你提起过的阿飞少爷,明明在江湖里,却从不来找咱们呢?”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力,作为朋友,我话挑明了,说到了,至于怎么去做,那是他的事。”苏阳笑笑道:“重要的是,我们还都活着。”
    “那是因为少爷你的武功越来越高了。”
    巴英这句话不是拍马屁,一年多的时间,一年多的厮杀,无论是无想八步的前两步,还是梦十三剑、流年掌,还有怜花宝鉴里的种种,都已经在海量的实战中融会贯通。
    巴英在驴背上放了个厚实的垫子,用皮带扎结实了,拍了几下,道:“少爷好了,咱们去哪?”他回头往往兴云庄,嘿嘿一笑:“说起来这里虽然败落了,却清静的很,住的久了,还有点舍不得呢。”
    苏阳笑道:“再住下去,庄子里只怕要爬满了蜈蚣蝎子毒蛇什么的,少爷我可不想你哪天喝水背毒死。”
    “蝎子,毒蛇?”巴英瞪大了眼睛:“从哪来的,我怎么没发现。”
    他当然发现不了,苏阳却清楚的很,一个月之前,兴云庄里开始出现各种毒物,甚至好几次在饮食清水里发现了有毒,若不是怜花宝鉴里记载的用毒解毒之术高明,只怕连自己都糟了暗算。
    这个世界里谈到用毒,极乐童子是第一人了,看起来自己在兴云庄半年不杀人,大欢喜女菩萨对于自己的悬赏又开始活跃了。
    非但有毒物,最近兴云庄附近似乎也常常出现形迹可疑的人,功夫大多不弱。要知道女菩萨的悬赏里的万两黄金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只怕兵器谱前十的人当中,有好几个都会动心。
    没想到这位胖大姐,还真挺惦记自己。
    “走,既然有人惦记你家少爷我,我就去好好的满足她一下。”苏阳翻身上驴。
    ……………。
    孙驼子的小酒馆就开在兴云庄后墙不远的一个小巷子里,兴云庄败落的这一年多来,酒馆的生意也是一落千丈,少有客人。
    苏阳是常客,严格说起来,这一年多的时间里,苏阳来喝酒的次数,已经超过了酒馆生意的八成。
    这样的一个酒馆还没有关门倒闭简直是个奇迹,好像就是专门为苏阳一个人开的。
    “怜花宝鉴已经在我的手里,你还在这里守护什么呢?”
    这孙驼子其实是兵器谱上排行第一的天机老人的弟弟,当年游侠江湖间,曾经被王怜花救过一命。王怜花把怜花宝鉴送到李府时,李寻欢飞刀神技尚未大成,王怜花生怕有人听到消息,会去夺书,所以才会要孙驼子留在那里,到了必要时,也好助李寻欢一臂之力
    孙驼子这人最是恩怨分明,一诺千金重,这一守护就是十四年。
    苏阳在兴云庄大开杀戒半年之后,就已经和这位孙驼子摊牌,留着这样一个态度不明的高手在附近,实在是件很危险的事,孙驼子的态度倒是出乎苏阳的意料,在他看来,苏阳就是最合适的怜花宝鉴的传人。
    孙驼子就坐在苏阳对面,不像个酒馆老板,倒是像个客人,在和苏阳对饮。他淡淡道:“习惯了,什么事做了十四年,都会习惯的。再说了,天底下还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消停。”
    “你准备一直当个赔本的酒馆小老板?”
    “为什么不呢?我的棺材本已经足够赔到我死的那一天。”孙驼子道。
    “那你至少该认认真真的学一学做菜的手艺,免得连我这最后一个客人都被你吓跑了。”苏阳捻了一颗花生米扔进嘴里,孙驼子的手艺是越来越差了。
    孙驼子嗤笑道:“如果你每次来少喝点酒,多点几个菜,也许我做菜的手艺不会这么差。”他给苏阳倒满了一杯,问道:“再说了,以后我这里只怕就没有客人了,你今天来,是不是跟我道别的?”
    “你看出来了?”
    “我虽然老了,可是不是瞎子,也不是聋子。”孙驼子缓缓道:“大欢喜女菩萨并不好对付,连李寻欢都认为这是一个很棘手的女人。”
    这时候巴英从后面厨房走出来,他腰上系了条油腻腻的花围裙,手里端着盘热乎乎的小炒肉,插嘴道:“老爷子,我家少爷出道以来,未曾一败,对付的不是大侠就是高手,一般人还真不配与我家少爷为敌。”
    孙驼子嘬干酒,站起来一把撤掉了巴英的围裙,淡淡道:“有人说大欢喜女菩萨若是在兵器榜上,只怕稳进前五,但是我告诉你,我家大哥曾经说过,若是大欢喜女菩萨要和他争这第一,他一定拱手相送。”
    他家大哥,就是兵器谱上排行第一的那位。
    就在此时,门外突然一人冷冷道:那我该排第几呢?
    这声音急促、低沉,而且还有些嘶哑,但却带着种说不出的魅力,仿佛可以唤起男人的**。
    有些女人一看到,就会让男人想到床,而这个女人仅仅凭着声音就能做到这一点,这无疑是个很有魅力的声音。
    孙驼子脸色一沉,反手将围裙当成一块抹布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甩了出去,实际上条围裙在大多数时候充当的也正是抹布的角色,所以上面才会有这么多油腻,比一般的布要沉重些。
    而且他抹了十四年桌子,每天若是抹二十次,一年就是七千三百次,十四年就是十万零两千两百次。无论谁抹了十万多次桌子,用劲总要比平常人大些。
    更何况孙驼子的大鹰爪力本已驰名江湖,此刻将这块抹布甩出去,挟着劲风,力道绝不在天下任何一种暗器之下。
    只听砰的一声,尘土飞扬,砖墙竟被这堆抹布打出了个大洞!
    苏阳却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端坐原地,笑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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