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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缘山神(李振)-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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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旁一直神情淡然的戴总看到李振复开着一辆兰博基尼来也愣了愣,随即摇了摇头,心道,自己还是低估了这个年轻人。
    没有人发现,一直迷醉不醒的杨怡这个时候大眼睛睁开一丝细缝,流露出几位不可置信的眸光。
    ……
    “好帅啊,有钱,长得又帅,喝酒也好MEN,好喜欢他啊,要是我的男朋友该多好!”
    看着远去的兰博基尼,先前那个花痴女同学再次把手捧在了胸前,满脸幻想,眼中大星星小星星乱蹿。
    呕……
    周围传来一片干呕声!

第二十二章 空中遇美(求收藏)
       半个小时候,李振复微醉着躺在沙发上,而杨怡则更是已经憨憨大睡了,嘴角都流出了哈喇子。
    红嘟嘟的小嘴不时嘟嚷:“嘿,就zhe酒量还想放倒我……”
    李振复苦笑一下,起身把隔壁的房间灯打开,回身把她抱了进去,还别说,这妮子摸起来还挺有料的,腰肢特别软,看着床上醉态横陈的杨怡,李振复忽然有点把持不住的在她胸部上摸了一把,顿时,一阵滑腻和饱满的感觉传来,搞得叶辰默心中微微一颤,正准备想更进一步时,却是见杨怡嘴上轻轻的哼了一声,李振复吓了一跳,赶紧的跑出了她的房间。
    躺在床上的杨怡只是轻轻的动了动身子,口中喃喃的自语着胆小鬼什么的,随即又想起刚才那一瞬间的酥麻,脸上更是晕红了,一把扯过被子盖住头就呼呼大睡去了。
    第二天上午,到了近10点多李振复才刚刚醒过来,穿上衣服上了个厕所,路过厨房时却是发现冷冷清清的,没有一点生气。
    李振复奇怪的看了看,按平时,杨怡这么晚早该起床了。
    “莫非这妮子还在睡??”
    李振复无聊的摇了摇头,也没准备叫醒她,昨晚喝得那么疯,没准不到下午是不可能见到人的。
    不过很快他就察觉到了不对,洗脸刷牙的时候发现杯子下压着张纸条。
    “明晨行别,但愿云彩,艳阳一直陪伴你走到远远的天涯;鲜花,绿草相随你铺展远远的前程——杨怡。”
    看样子是不想和看到李振复离开,所以干脆跑到外面躲避离别。
    “这丫头还挺个文艺。”
    笑着摇了摇头,随后便是微微一叹,自语道:“一生,遇不到彼此最寂寞。遇到了,还是寂寞。伤感的句子看了又看,花开了又开,终究是到了离开的时候。寂寞的人总是记住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人,正如我总是意犹未尽地想起你!不是我的终究不是我的,我终归是你的一个过客。”
    随后又自嘲地笑了笑,心道自己什么时候也成了文艺青年?要是让杨怡知道恐怕又要好一顿嘲笑。
    决定离开,便不再久留。
    李振复匆匆收拾了行礼,半个小时后背着一个旅行包出了门,大件的东西都被他放到了山海珠里面,旅行背包也只是起掩人耳目的左右,里面放了一些零食、面包和水之类的东西。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在楼道里走到一半,李振复又折返回去,拿出一块半个手心大小的翡翠,用灵力刻成了一个玉佩,并且在里面注入了一道法力,放在了杨怡的房间,正是那一小块剩下的玻璃种帝王绿翡翠。
    最后,李振复敲开楼上房东的门,一次xìng交了一年的房租后,这才离去。
    或许,自己还会回到这个地方,或许自己以后再也不愿意回到这个地方。但不管如何,杨怡对自己颇为照顾,那块玉佩里面有他的一道法力,可以保护杨怡三次免受攻击。常人可能一辈子也遇不到一次危机,那块玉佩杨怡可能一辈子都用不上,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留下它李振复也会心安一点。
    李振复出门直奔机场,至于那辆兰博基尼,他找了个车库,交了一年租金后把车停在里面。
    坐飞机,李振复这还是第一次。本来他是打算坐火车,但想到坐火车要一天的时间,他又从来没有做过飞机,怎么也要尝尝新鲜。而且他也不差这几个钱,所以就订了一张头等舱的票。
    飞机还没有起飞,李振复坐在头等舱,手紧紧的抓成拳头,心里有点紧张。
    其实这也不怪他,很多人在第一次坐飞机的时候心里多少都有点忐忑,毕竟是在空中,脚不着地,对于人类这种陆地生物来说绝对是个考验。
    如果是在陆地上,怎么着他都不会害怕,碰上什么危险大不了用土遁逃掉就是,空中就完全不一样了,除非他会飞,否则几千米的高空掉下去的下场,恐怕连一坨都剩不了,到时就算是神来了也救不了他。
    一个空姐看见李振复脸sè有些发白,立刻猜到他肯定是第一次坐飞机,于是笑着上来安慰,对他解释,飞行的安全知识,教他系上安全带。
    李振复自嘲地笑了笑,道:“好歹还是个半吊子的神呢,有什么好怕的!”
    胡丹阳是这一班航班中空姐的领班,见过不少第一次坐飞机的人,对安抚这类顾客很有心得,笑道:“其实坐飞机是很安全的,一般如果天气有变的话都会停运,只有完全确保安全才会起飞,比起动车汽车什么的来说既不会出轨也没有车祸,更不会堵机。”
    “但是你们会晚点。”
    旁边突然传来一个声音,有些不愤地说道:“如果你们十分钟之内还不起飞的话就要晚点了,我可是很赶时间的。”
    李振复微微侧着头,看清了坐在自己旁边的人的模样。
    一个二十来岁女孩,黑sè长发中间杂这几缕葡萄红,带着大墨镜,几乎遮住了半张脸,红嘟嘟的粉唇因为涂抹了唇膏而闪着光泽,不过眉头微微有些蹙起,显示着女子的心情并不是太好。
    慕云嫣其实并没有什么大事,这次回家也只是散心,刚刚语气那么不好只是因为她这最近的心情实在是糟糕透了。
    作为人气大明星的她,最近被一个富家公子缠上了,并且公开表示愿意花一千万买她一夜,这让她气愤不已。但是这种有钱但又脑子有点问题的粉丝她一般都不在意不理会的,不过这件事情被狗仔队抓住了,这些天她基本上就没有个人空间了,一切行踪都被狗仔队用放大镜报道在观众面前,并且引起很多人的兴趣,显然不少人都对她是否愿意为一千万卖肉感兴趣。
    一千万?慕云嫣真想抽出下面的姨妈巾摔在那个花花公子脸上,他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货sè,竟然想癞蛤蟆吃天鹅肉,更何况她还是处女呢!
    其实娱乐圈的明星多多少少都有点绯闻,这也是增加关注度的办法之一,很多明星对这一手玩得无比纯熟,比如“女王范”,干露露等等,但她不一样,作为新一代玉女门代表人物,绯闻就是她的死穴。
    而且就在几天前,她的经纪人打听到那个富家公子竟然请了私家侦探来查探她的私生活,看样子甚至是想要找机会霸王硬上弓了。
    无奈之下她才准备回老家去躲躲风头,所以刚刚听到空姐的话之后才会忍不住发几句牢sāo。
    空姐看了看时间,笑道:“还有五分钟就会起飞,绝对不会让您因为飞机晚点耽误事情。”
    “那就最好。”
    慕云嫣打了个哈欠,摘下大墨镜,神情有些疲倦地揉了揉略带暗sè大眼睛,这几天没有睡好,都让她有黑眼圈了。带个大墨镜除了是为了让人认不出之外,其实更多原因还是遮住黑眼圈,女孩可是很爱美的,如果有黑眼圈,绝对是件头疼的事情。那些擦着烟熏妆的明星,其实很多都是为了遮盖黑眼圈。
    墨镜摘下,露出一张绝美的容颜,肤若凝脂,眉如新柳,眸含秋水,盈盈波动。
    李振复顿时为之呼吸一促,虽然从他的视线只能看到半张脸,但即使是这半张脸也足以让人迷醉,非仙颜倾城,风华绝代不能与之形容。
    “啊……”
    胡丹阳看清面前女孩的样貌,陡然失声惊呼:“慕……慕……慕慕……”
    慕云嫣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还在飞机上,虽然头等舱没有几个人,但自己身边就有两个,听到空姐的惊呼声,心中一慌,急忙从新带上墨镜。
    “慕云嫣?!!”
    胡丹阳捂着小嘴,满脸不敢相信地看着面前的女孩,小心翼翼的问道:“请问您是慕云嫣小姐吗?”
    慕云嫣见对方已经认出自己,再遮掩也没什么用处,只好再次取下眼镜,微笑着点了点头,说道:“是我,不过我这次是回家,希望你帮我保密行踪。”
    她就是为了摆脱纠缠才一个人偷偷坐飞机回老家,如果胡丹阳把她的行踪捅出去的话那她的努力就白费了,所以才会对胡丹阳做出请求。
    “嗯……好好!我不会说出去的。”
    胡丹阳说话有点结巴,她一直都是慕云嫣的粉丝,从来没有想到过慕云嫣有一天会出现在自己面前,而且还离自己这么近,只有一个座位的距离。她的心情实在是太幸福,太兴奋,太激动了。
    胡丹阳满脸期待的说道:“慕小姐,我叫胡丹阳,是你的粉丝,能不能给我签个名?”
    “当然可以!”
    慕云嫣甜甜一笑,露出两个小酒窝,看起来多了几分俏皮。
    她知道自己有很多粉丝,但没有想到面前这个空姐也是,不过为人和善的她一般对粉丝的签名要求都来者不拒,作为一个明星,最重要的就是粉丝,如果人家把你当作偶像,你却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连签名这样的小要求都不答应,那就太对不起粉丝们的支持了。
    胡丹阳兴奋的掏出几张专辑,目光期待中又带着些许忐忑,说道:“嗯,谢谢慕小姐,你的专辑我都随身带着几张,你能不能给每一张都签上名字?回去也要和姐妹们交代,她们也很喜欢你。”
    “小事一桩!”慕云嫣拿出一支签字笔,在三张专辑上唰唰的签下几个娟秀的大字。

第二十三章 一路同行
       得到签名,胡丹阳一了多年心愿,心情激动得不行。看她捂着胸口剧烈喘息的模样,李振复还真担心她有没有心脏病。
    “谢谢慕小姐!”
    胡丹阳不断的向慕云嫣鞠躬致谢,她从来没有想到自己能够这么轻松的得到慕云嫣的签名,而且现在还和偶像面对面交流。在她读大学的时候曾经有个同学是某个明星的铁杆粉丝,在、弄到一张演唱会前排的票,并且花了很大代价见到那个明星的时候却被拒绝了签名的要求,这让那个同学曾一度伤心yù绝。
    慕云嫣也没有想到自己几个签名就能让胡丹阳这么激动,微微笑了笑,这些粉丝其实就是她最坚定的支持,只是几个签名而已,她对粉丝的这种小要求从来不会拒绝,她一直都认为,明星就应该和粉丝近距离接触,脱离粉丝的明星还能叫明星吗?别忘记是谁在支持你。
    随后,慕云嫣对李振复笑了笑,说道:“你呢?签在哪?”
    “签什么?签名?”
    李振复有点莫名其妙,面前这位的自我感觉也太好了吧,虽然长得很漂亮的,但他又从来不追星,更不认识她是谁,要签名来做什么?难不成她以为自己和面前这个空姐一样都是她的粉丝?
    “是啊,你不要?”
    慕云嫣有些惊讶的看着李振复,显然没有想到对方会不想要她的签名,要知道作为新一代玉女门掌门人她的签名现在可是炙手可热的东西,不知道多少粉丝想要,尤其是广大的男xìng粉丝。
    李振复淡淡一笑,说道:“还是不用麻烦了,我没买过你的专辑。”
    “不用买过专辑,你有笔记本吗?”慕云嫣笑道,对于李振复有没有买过她的专辑她并不是很在意,现在网络发达,很多人都不会去买传统的唱片,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笔记本?有啊!”李振复从背包里取出手提电脑。电脑其实是他放在山海珠里面的,只不过拿背包掩饰一下。
    “这……”
    慕云嫣有些无语了,自己说的笔记本可不是这种笔记本,这电脑怎么签名?
    李振复淡然的说道:“我说过不用麻烦了,看得出你可能很有名,但我对你的签名不感兴趣。”
    “你不知道我是谁?”慕云嫣有些惊愕,她现在几乎可以说得上红遍大江南北,真正的家喻户晓,如果是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头老太说不认识她还情有可原,但李振复一个二十几岁的男青年竟然会不认识她?这种可能xìng就跟广大男xìng青年不知道苍老师的概率一样。
    “你叫慕云嫣,这个我知道,刚刚胡丹阳说道。至于其他,呵呵,我对娱乐圈不是很关心。”
    感觉到李振复话语中淡淡的不屑,慕云嫣突然觉得有些愤怒,怎么,难不成他以为自己这个玉女是假的?以为自己也和娱乐圈的那些靠身体上位的人一样?这是对自己的侮辱,但偏偏对方根本就不认她,让找不到理由反驳和发作,跟他说自己的代表作?看他的样子十有仈jiǔ也没听过。
    胡丹阳惊讶的看着李振复,说道:“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你的胸牌上有!”
    “哦!”胡丹阳瞅瞅自己高耸的胸脯,确实很显眼。
    胡丹阳小声的问道:“你真的不认识慕云嫣么?她很有名的,而且她唱歌特别好听。”
    见慕云嫣嘟着小嘴瞪着自己,李振复苦笑地摇了摇头,看来对方确实很出名,早知道自己就要她签个名,现在却无心之下或许把人得罪了。
    李振复虽然觉得得罪了一个大美女有点可惜,但他不是个反复无常的人,也不至于为此撒谎,微微解释道:“我听歌都只听羽泉的,很少听其他人的歌。”
    “哦,原来如此!”
    慕云嫣轻轻一哼,但心里总算是平衡了不少,虽然现在的年轻一辈在追星上都是与时俱进,
    哪个红就追那个,但也有不少人是某些明星的铁杆粉丝,比如刘德华,成龙等,在这方面就显得极为出sè。所以对李振复的解释也觉得接受,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她以前也是羽泉的粉丝,十分欣赏羽泉的才华。所以对李振复的话才会有认同感。
    李振复见慕云嫣没有再生气,微微一笑,心道慕云嫣虽然是个大明星,不过看样子也和普通女孩差不多,没什么心机。
    想了想他就向胡丹阳讨要了一张慕云嫣的专辑,准备回去听听。
    见到李振复要自己的专辑,慕云嫣顿时心花怒放,大眼睛笑得眯成了两道月牙,嘴里也露出两颗亮晶晶的小虎牙。
    不过胡丹阳很直接的拒绝了李振复要求,这些签名的专辑她带回去还不够姐妹们分呢,怎么可能白送李振复,不过她很快就找来一个MP3,里面下载了不少慕云嫣的新歌。
    飞机要将近两个小时才到目的地,这段时间李振复打算听听旁边这位美女的歌,看看对方到底有什么魅力能让胡丹阳因为一个签名兴奋成那样。
    MP3里有十来首慕云嫣的歌,可能现在流行情歌的原因,十多首歌里面大多数都是情歌,其中最为出名的就是上个月她刚发的专辑《青chūn》里的主打歌《初恋》。
    声音很甜,很美,但是没有唱出感觉。李振复曾经经历过一段刻骨铭心的初恋,所以对这种感觉十分深刻,但却没有在慕云嫣的歌里面找到丝毫这种感觉,随即摇了摇头,看来也是个只凭臆想的创作者。声音就算再好听,听起来没有感觉,也是索然无味至极。
    没有刻骨铭心的经历又怎么可能唱得出感人的歌曲?不过只是些无病呻吟的玩意罢了。
    听过唐磊的《丁香花》的人才知道什么叫做真情实感的创作和演唱。或许慕云嫣的声音比唐磊好听一百倍,但真正比较起来,唐磊的《丁香花》可以完败这首《初恋》。
    听着没味道,李振复干脆闭目养神起来,慕云嫣的声音很好听,就跟催眠曲似的,李振复很快就睡着了。
    慕云嫣见李振复专心致志的在听自己的歌,心中不免有些小得意,看来自己的歌唱美丽果然大,一下就把一个不认识自己的人拉到了自己粉丝的阵营。但是很快她就得意不起来了,因为她发现,旁边这个家伙竟然睡着了,而且还在打呼噜。
    “难道本小姐唱的歌真的这么差?竟然被当作催眠曲?”慕云嫣很受打击,真想把桌上的咖啡倒在这个不解风情的家伙的头上,一直做了十多个深呼吸她才把这个冲动压抑下来,气哼哼的瞪了李振复几眼,见对方真的没反应,这才不甘心的拿着一本时尚杂志看了起来。
    李振复当然不知道这些,飞机降落的时候他被胡丹阳叫醒才知道目的地已经到了。
    没有理会一旁咬牙切齿的慕云嫣,背着旅行包直接下了飞机,然后直奔汽车站而去。
    ……
    ……
    青山县,临近秦岭,算得上山清水秀,李振复准备在那里承包几座山安家,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他的母亲也葬在那里。虽然外公对母亲当年的事耿耿于怀,对他也不待见,但舅舅对他的态度还不错,十年前就是舅舅安排母亲的骨灰下的葬。
    到汽车站等了二十多分钟,来了一辆前往青山县的车,李振复上前找了个靠后的位子。不过刚坐下不多久车上又上来一个“熟人”,刚刚分开的熟人,不是慕云嫣还能是谁?
    “是你?”
    “怎么又是你?”
    两个人都有些惊讶。
    李振复心道不会这么巧吧,从静海开始,两人一路同路。
    慕云嫣则是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李振复,心中猜测,这个家伙该不会是狗仔队吧,否则怎么会一路跟着自己?不过看他先前那番模样又不像是装的,这顿时让她有些迷茫了。
    车里的座位是左右各两排,慕云嫣本来打算坐左边靠窗的位子,但却被李振复占去了,转过头,见右边靠窗的位子坐着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嘴里还叼着烟在吞云吐雾,顿时皱了皱眉头,然后对李振复说道:“你把位子让一下,我坐里面。”
    李振复点了点头,把里面的位子让了出来,很多人喜欢坐靠窗的位子,但他无所谓,所以也不至于去刁难慕云嫣,虽然他对慕云嫣没有好感,但也没有恶感。
    车子过了二十多分钟后吭吭哧哧的出发了,像是吃饱了的猪,不过很显然没有人认出戴着大墨镜的慕云嫣,否则或许会引发一阵轰动。
    车子开出二十分钟后,突然发出一身爆响,随之车厢猛的一阵剧烈的震动。
    “发生什么事了?”
    慕云嫣神情有些慌张,她还从来没有遇到过类似的突然事件。
    李振复说道:“应该是爆胎了。”他还有一句话没有说出来就是这场意外可能是人为的,有些修理汽车的人会故意在马路上放一些钉子等容易使车爆胎的东西,这样一来,车子停在马路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只好送进他们的维修厂。
    当然,如果只是这样到是小事,司机应该会处理好,但就怕没有那么简单。李振复心中升起一丝不好的预感。

第二十四章 救美(求收藏)
       滋滋……
    正在谨慎平稳行驶的长途车,忽然一声巨响,车身猛的一阵剧烈的抖动。
    所有的长途车里的旅客,都朝着前面翻滚出去,绝大多数人的脑袋重重的撞在前面座位的靠背上。同时,放在长途车的两边的架子上的包裹,顺势滚下来一片,更是砸的那些旅客们哇哇乱叫。
    就在男姓旅客们骂骂咧咧,女姓旅客们叫嚷着投诉的时候,忽然“嘭”的一声巨响,让所有人都闭嘴了。
    车子已经停了,这嘭的一声巨响,不是撞车,不是追尾,而是把牢固的有机玻璃车门给轰出一个大口子。
    五个身高在一米八以上的男人,从轰碎的前门的位置走上来,手里拿着钢刀,其中有三个还拿着双管猎枪。
    司机迅速的用双手抱住脑袋,低头趴在方向盘上。
    “全部趴下!”
    领头走进来的彪悍男子,长着一脸络腮胡子,微微敞开的胸口露出大片黑毛,一直遮盖住了脖子。
    稀里嗦啰……所有人都急忙抱着脑袋,缩在座位里。有几个年轻女子,实在是非常害怕,呜呜的就哭出来。
    这沉闷的长途车里,伴随着低声的哭泣,让气氛变得更加紧张。长途车里仅有的一个小孩,哇的一下大叫起来,却急忙被他身边的妈妈打了一个响亮的耳光,趁着他发懵,再强行将他捂住嘴巴。
    “谁敢报jǐng,就杀谁。”领头的男子,说了第二句话,再走到司机的身边,拔出车钥匙。
    原本还在持续提供暖气的长途车,忽然就连“哄哄哄”的发动机的声音都没有,以略微倾斜差点撞到路边紧急停车带的隔离栏的凝固的架势,呆呆的停在路边。
    冷风顺着破碎的前车门,哗哗哗的吹进来。
    果然遇上事了!李振复心里微微一叹,刚刚他就闪过一丝不好的预感。不过既然事情清楚了,虽然被人用枪指着,但他还是送了一口气,解决已知的危险可比为之的危险要轻松得多。
    “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每个人凑足2000块钱,只要有一个人交不满,谁都别想走。还有,谁都别想报jǐng,只要jǐng察过来,我们就杀人。”高举着双管猎枪的男人,以格外平静的口吻说道。
    看他们的样子,不是第一次犯案,而这份镇定自若,让绝大多数人都更加紧张,这说明这几个人,不是冲动抢钱,而是真正的亡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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