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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制神话-第2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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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已经被楚河的举动震麻木的众人,再一次的感叹楚河的大胆之后,竟然欣然接受了。压根还没有回过神来,他这举动有多无礼,多放肆。
  就连李世民本人,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当一个人的荒唐事做的足够多的时候,那么他无论再做了什么,仿佛都是理所当然,可以被坦然接受。
  “知节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无忌三斗始朝天。”楚河这一下笔,就将程咬金和长孙无忌又给套了进去,他这一篇改自杜甫的饮中八仙歌,其中典故人名,此时多未出生,不好引用,便随手取了身边人补充进去,虽然少了点意思,但是挖坑嘛!别在意。
  李世民历来喜好书法,再见到楚河那一手灵动快捷,笔迹瘦劲的瘦金体之后,更是双眼冒光,如获至宝。
  若非大庭广众之下,只怕就恨不得直接扒了长孙玉儿的衣衫,然后将这墨宝捧在手里细细观赏。
  当楚河下笔写到:“我自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之时,李世民反而失声一笑,心中那点小疙瘩,悄然散去。
  自比酒仙,那就是个酒鬼了。
  和一个酒鬼,特别是有诗才的酒鬼,何必计较那么多?
  欣赏诗文,观其笔锋便可!
  楚河下手飞快。
  不大一会,长孙玉儿一身的白衣,便布满了黑色的文字。
  堪称是遍体文章,字字珠玑。
  写完了这通体的文章,楚河仰头栽倒在酒桌上,鼾声如雷似乎已经彻底醉晕过去。
  
第七百九十二章名动长安
  
  “来人!先将他带下去休息!”尽管这里是赵国公府,但是李世民依旧做主,宛如主人一般,下达着指令。
  楚河被家丁搀扶走了。
  这些家丁也都是有些眼力劲的。
  虽然楚河来历不明,但是能让李世民亲自研墨,那无论如何,以后都会飞黄腾达。
  怎么也不能得罪了。
  所以他们动作都尽量的轻柔,生怕不小心将楚河给磕碰了。
  而另一边,李世民已经趴到了长孙玉儿的面前,那原本美貌的面庞,却再也没有多大的吸引力。
  反而是她身上的那些文字,不断的让李世民啧啧称奇。
  好诗、好字,都写在美女身上的白衣之上,自有一种结合起来的美感和魅力。
  楚河已经做好了全部工作,长孙无忌要是再不懂得配合,那他也就不是他了。
  等李世民欣赏完两圈之后,长孙无忌便走出来道:“陛下!单凭这些诗篇,今日之事,定会流传千古。长孙玉儿这一身的遍体文章,更可谓无价之宝,实属难得。若是不小心损毁一丝一毫,那都极为可惜。不妨让她先去后院,换一身衣衫,将此身之衣收起来,再予陛下细细观赏如何?”
  李世民有些犹豫。
  其实楚河戏过了。
  如果只是简单的弄脏了长孙玉儿的衣服,那也便罢了,计划可照常实施。
  但是楚河偏要作妖,弄出一个遍体文章来。
  绝美之诗,绝美之字,再配上绝美之人,这混合起来的杀伤力,充满了一种别样的诱惑力。
  李世民现在就想让长孙玉儿穿着这一身衣服,然后和他一起于床榻之上,讨论诗词,纵论文字的魅力。
  不过长孙无忌说的不错,如此珍贵之物,说不定当世便只会有这么一件了。
  若是不小心弄破了,那也实在可惜。
  李世民心中暗自决心,回宫之后再复制一份,以足心头之想。
  然后对长孙无忌点点头道:“记住!一定要将它保管好,莫要有半点损伤。”
  接着又道:“还有那个醉汉,酒醒了之后,便带他来宫里见我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哈哈!好一个不理天子的酒中仙。不过他可还不是朕的臣子,如此言语,尚且过早吧!”
  长孙无忌听得出李世民语气中对楚河欣赏,尽管心中不喜,却还是只能顺着话茬道:“看来我与他同殿为臣,已经是迟早的事情了,那我可要多照顾一些同僚才是!”
  李世民闻言哈哈大笑。
  与一众臣子们又交流了几句,兴尽的李世民,便带着五六分的醉意,在众多侍卫和内侍的环卫下,先行返回了皇宫。
  而那布满了诗文的白衣和正在被‘洗白白’的长孙玉儿,则是会被随后送上。
  李世民兴尽而归。
  赵王府内还有一番暗地里的兴师动众。
  而就在这一夜之间,楚河的名声便传了出去。
  虽然还无人得知其姓名,更不知其来历。
  但是酒中诗仙的名号,却已然在传,并且越来越玄乎。
  楚河在酒宴上所吟,所些的那些诗文,自然也跟着一起流传了出去,且迅速开始风靡。
  还只是第二天一大早,从酒馆饭寮,到平康坊的烟花之地,所讨论的基本上都是楚河这个如彗星一般划破天际,迅速崛起的文豪。
  恍惚间,如同楚河所出的这些诗文,提前催熟了盛唐。
  赵国公府中。
  楚河看着长孙无忌抱过来的铜坛子,一脸的‘吃惊’。
  楚河很想怀疑长孙无忌是不是在骗自己,随便拿了个东西,就来忽悠自己。
  但是又一想,如果长孙无忌真的要忽悠,那也应该弄得靠谱一些。
  接过坛子,抱在怀里晃悠了一下,楚河还是有点懵。
  长孙无忌却说道:“此物我只是找人制造了外壳,也是最耗费材料的部分。而最核心之处,还是从吕不韦那里取来的。故而老夫不可能骗你,你若有眼力,便自行检查一番。”
  换了之前,长孙无忌确实可能真找个东西敷衍楚河。
  毕竟酒宴之时被楚河威胁,那是因为李世民在场,他怕楚河直接叫穿某些事。
  如今李世民回了宫,身处皇宫内院。
  楚河就是想要告状,那也无门无路。
  但是现在,楚河一夜扬名,让长孙无忌被动了。
  何况李世民还要见楚河。
  虽然未必重用他,却并不妨碍李世民欣赏楚河。
  毕竟重视和重用可是两个词。
  楚河用诗文博得了李世民的重视,这就让长孙无忌不敢乱来。
  按开坛子。
  坛子底部开始,一层层往上都叠置着不同的复杂结构。看起来像一个极为繁杂且奥妙的机械。
  作为基础构成方式的,便是十二地支。
  几乎每一个机关,都是以十二地支为脉络展开的。
  核心则是一个黑色水晶球般的球体,里面闪烁着莫名的光芒,有一种令楚河觉得熟悉却又陌生的力量充斥其间。
  “巫!这是巫的力量!而且一定是传承自上古甚至远古的真正大巫,而不是后来被阉割后的巫师之力。”楚河迅速辨认出来。
  巫的力量比仙佛之力更加古老,只是却又被岁月所抛弃。
  真正的古之大巫,可以做到什么程度,楚河很难想象。
  楚河本身曾经多次借用巫的力量,甚至一段时间内倚为靠山。但是对于这种力量,他依旧捉摸不透,甚至感觉到虚浮不定。
  “应该是要调整这个坛子内的十二地支结构,让它们符合某种规律,然后引发核心处的那股巫力,从而才能感应到十二金人的所在。”楚河心想。
  这倒不是长孙无忌太傻,东西放在手里这么久,却没有琢磨出所以然。
  完全是因为,楚河这是已经得到了答案,以答案逆推过程,那当然要简单太多。
  先把坛子收回来,楚河便要起身告辞。
  “且慢!你现在伪造出来的那个身份,在长安城内弄起了轩然大波,如果就这么在老夫的府里消失不见,只怕老夫也会遭到不少的非议,甚至陛下也会过问。”
  “既然是你搞出来的麻烦,那就还请想个办法,全须全尾的演完才行。”长孙无忌拉住楚河严肃说道。
  楚河听了表情一僵。
  当时确实是浪的太过,就像是云浪上身一般。等回过神来,就已经这样了。
  如今想来,实在是戏过了,其实只要达到目的就好,何必这样引人注目?
  导致现在还得收尾,实在麻烦!
  
第七百九十三章孽缘
  
  怎么收尾?
  要说简单也简单!
  找个办法假死,或者选择一个目的地,然后远离。
  不过难也难在这里。
  现在楚河的名声,正在以一种难以想象的速度,飞快的提升。
  随着他那些抄出来的诗文扩散,这种名声会辐射的越来越远,知道他的人也会越来越多。
  到那时候,他的一举一动,都会被人们关注。
  无论是死是走,都会充满了争议。
  如果做的太假,那就容易被瞧出破绽了。
  若是还有那么些好奇心重,非要刨根问底的瓜皮,那就更加令人头疼了。
  当然了楚河也可以尥蹶子不干,直接把锅甩给长孙无忌。
  就让这么一个角色,消失在赵国公府,让长孙无忌去想办法填这个坑。
  其实楚河是真想这么干。
  不过转念头又一想,暂时留着这么一个出尽风头,名满长安的马甲,或许还有用。
  没必要那么快撇的一干二净。
  念头至此,楚河脸上故作为难道:“小僧一介出家人,本应青灯古佛,吃斋念经度日,如今做了如此之多的恶行,更欺世盗名,本就已然是大罪过,非得在佛前忏悔百年不可。如今却还要再扮作他人,蒙骗世人,这可是大大的罪过。”
  “这么大的罪过赵国公不得表示表示?”话锋突转,前言说的悲天悯人,岂料市侩来的突然,即使早对楚河的为人有那么一丝半点的认识,也被楚河这一个急转弯闪了腰。
  长孙无忌纵观自己一生,从未见过如楚河这般人,当真也是活久见了!
  所谓有枣没枣打两杆子。
  虽然吕不韦让长孙无忌代为制造的奇物已经到手。
  但是想想从程咬金处都能诈出那么多好处,长孙无忌贵为凌烟阁第一功臣,李世民的左膀右臂,位高权重岂能没点收藏?
  虽然楚河也不缺那点东西,但是谁又会嫌弃好处少?
  身家上亿的土豪,你白送他两百万,他会拒绝吗?不会吧!
  长孙无忌从楚河突转的话锋中缓过神来,顿时气的眉头乱跳,只恨不得拔下挂在墙上的宝剑,便双手给楚河桶出几个窟窿眼来。
  “老夫一生阅人无数,可从未见过像你这样的出家人。若是佛祖当面,见了你这样的和尚,怕也会犯了嗔怒,破了杀戒吧!”长孙无忌出言讽刺道。
  楚河一耸肩膀道:“那就是没得谈咯!也好,那我现在就表演一番,诗酒双绝的谪仙人,吐血国公府,以血涂墙,留绝命诗一首,然后抱憾而终的戏码吧!”
  “其实你可以拒绝,我这么一说,还真来了兴致,很有表现的欲望,连诗我都写好了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赵国公且听如何?”
  长孙无忌虽然也没什么多好的诗才,但是诗词的鉴赏水平,还有本身的文化修养,是远超程咬金的。
  所以楚河这首‘绝命诗’他是一听就懂,一懂就怒。
  楚河这做的太绝了。
  不仅要甩锅,而且还是一口超级无敌大黑锅。
  且将他长孙无忌比作汉朝逼迫良臣的宦官、外戚之流。
  强压着摔杯为号,召唤三百刀斧手,将楚河乱刀剁碎的不理智欲望。
  长孙无忌咬着牙说道:“你说吧!你要什么?”
  楚河牛皮哄哄的一拍桌子,大声道:“好!大气!不愧是赵国公!不过我楚河一贯收受好处,都不是管自己要什么,而是你有什么!”言外之意便是,有什么就要什么,大吞大拿。
  这话中显露出来的贪婪,简直已经到了淋漓尽致的程度。
  待楚河和长孙无忌一起前往皇宫之时,楚河的脸上尽是笑容,而长孙无忌则是黑着一张脸,仿佛谁都欠了他两百万贯钱一般。
  皇宫之中,已经化身小迷弟的李世民,亲切接待了楚河,对楚河的诗才和字体表示了由衷的钦佩。
  同时与楚河切磋了一番诗文和书法。
  虽然这方面楚河也算不得多厉害,但是胜在会乱侃,倒也先糊弄住了李世民。
  李世民留楚河一起用过午膳之后,由于身体亏空的厉害,自己便先乏了,回书房休息。
  让两个太监陪着楚河一起逛一逛御花园。
  李世民接见楚河,是在紫宸殿,属于皇宫之中的外宫部分。不仅有许多侍卫,并且也有一些大臣在各大殿办公,并不是完全彻底私有,只能存在李世民一个有正常动力机制的男性。
  唯有内宫,才是外臣的禁地,除非真有李世民的特旨,否则的话是万不可进入的。
  太液池边,楚河信步闲逛,正领略着唐代的皇宫之美,同时也与之前经历的几个与唐朝有关的副本联系起来,将一些类似的场景进行对比,感受其中的差别,领会时间的变化和沧海桑田的变迁。
  却听到有莺声燕语从不远处的凉亭处传来。
  再走近之后,楚河打头便看到一个身穿红色宫装的美艳女子,心中一惊,便要扭头离开。
  “来人可是楚白楚诗仙?”却不料还是被那女子瞧见了个正着。
  楚白便是楚河为他现在这个马甲取的化名。
  毕竟抄了人家李白那么多诗,多少也要表示一下敬意。
  直接就叫楚河,那太暴力了不好!
  文化人的事情虽然不叫偷,但是即便是窃了,也要留几分余地。
  “早就听下面人说楚诗仙被父皇唤进宫来,本公主对先生心仪已久,便特意回宫一趟,就为了与你见上一面。”那女子接着又说道,说话大胆而又直接,丝毫不怕传出什么风言风语。而且‘已久’这个词用的或许不切实际,却堪称巧妙了。
  不错了!
  这红衣宫装女子,正是辩机和尚的老冤家高阳公主。
  楚河没有料到,当初好难得以自毁容貌的方式甩掉了高阳公主这个大鼻涕。如今才不过顶着楚白这个马甲出来蹦两天,就被她逮个正着。
  而且瞧她这摸样做派,显然不仅仅只是孺慕而已,更有可能是想要再战情场,而楚河的新马甲楚白,就是她新选定的目标。
  看着热情招呼自己的高阳公主,楚河心中哀叹一声:“这长安城里的俊俏公子哥是都死光了吗?怎么着这高阳公主,就是缠着他不放了呢?”
  
第七百九十四章没有本公主得不到的男人
  
  其实楚河这就是不懂高阳公主了。
  她虽不守妇道。
  但却并非是什么人都可以入她法眼的。
  当年辩机和尚,精通佛学禅理,诗词歌赋也是精通,加上容貌俊美,气质出尘,这才得了高阳公主的青睐。
  相比起来,长安的公子哥,长的俊俏的确实不少,但是若论起才华来,却要逊色许多。
  而才华出众的,往往外表都不尽人意。
  高阳公主照样看不上。
  她若是这么容易就满足,那一个房遗爱便已足够,哪里还用得着在外面偷吃?
  自从楚河假装毁容之后,高阳公主便告别了过去。
  虽然依旧看不上房遗爱,只是送侍女给房遗爱厮混,本身不与其同房。却也心如止水,未曾有过任何红杏出墙的行为。
  直到楚白的出现。
  他就像一颗启明星,点亮了高阳公主漆黑一片的眼前。
  让她重新看到了夺目的光彩,以及对生活的渴望和期盼。
  这也难怪她会迫不及待的跑进宫来,就为了堵住楚河见他一面。甚至完全不顾,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
  高阳公主这边是勇敢追爱。
  楚河却是头皮发麻,想着怎么摆脱这个粘人的公主。
  “楚白见过几位公主!郡主!”楚河微微抱拳,对着凉亭上的众多风姿各异的美人说道。
  能出现在这里,得见外臣的,那一定就都是皇家的女儿,若是李老二的妃子,可就不敢这么放肆大胆了,以免惹得非议。
  自从长孙皇后死后,李老二原本平稳的后宫,如今可妖风大的很,也是不得安宁,大家都得小心着度日。
  “楚先生何必客气?过来坐啊!此时风光宜人,若是有好诗,不妨也写一两首,让我们也开开眼界如何?”高阳公主迫不及待的发出邀请,然后环视了周围的众多同辈姐妹一眼,宣示着主权,表示这个男人老娘看上了,都别来抢。
  唐朝风气开放,女子本就比较大方一些,懂得去争取。
  而皇家的女儿,那就更不得了了,鲜有省油的灯。
  高阳公主在示威,周围一些原本并未有乱七八糟念头的那些公主、郡主们,反而被激起了脾气,表面都和善的笑着。却都下意识的整理各自的仪容,将最美好的状态呈现出来,几乎人人眼中都带着电光。
  而楚河周身已经遍布电网,如同高压电场。
  女人之间的关系,有时候就是比男人之间的关系微妙。
  无论两个人相互多亲密,都会忍不住去竞争对比,甚至往往越亲密,争的越厉害。这也是为什么,经常有闺蜜撬走同伴男朋友的事情发生。并非是那男人有多好、多优秀,而是许多女人本能的想要证明自己更加优秀,胜过了同伴。
  这里岔开一个题外话,瞎扯一个街头搭讪的小手段。
  通常男人会认为,街边看到一个美女单独出行,上去搭讪,成功的概率会高,因为那样无论是答应还是拒绝,都不会尴尬以及害羞。但其实,只要你不是帅的和彦祖五五开,或者有钱的和思聪不相上下,就千万别乱尝试。因为结果往往是被当成变态。
  女性单独出行的时候,往往都是对周围抱有略为强烈的戒心的。除非是天生胆大的女汉子或者女神经,绝大多数的妹子,在外面单独遇到人搭讪时,第一反应都会是远远避开。
  而三五成群的妹子聚集在一起的时候,就完全不同了。
  她们会更疯狂,且更胆大,会下意识的尝试一些,以往独自不敢尝试的事情。
  这个时候再过去搭讪,别选最漂亮,且处于绝对中心的那个。因为她们习惯于被捧在手心里,拒绝你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而是选择站在中间靠旁边,可以和最漂亮的那个媲美,却又差那么一点点的妹子。
  然后过去礼貌而又不失亲切的搭讪,全程目不斜视,仿佛只被她一人吸引的样子,则有很大的成功概率。
  若是侥幸真的发展成了男女朋友,若是平日里多撒点狗粮,那个最漂亮的闺蜜,还真说不准要来一出勾搭,重新证明自己的绝对核心地位。
  这样你可就赚大发了!这从头到尾的套路,利用的就是女性之间,相互攀比,互不服输的那种心理。要是人丑没钱还不懂得多用点骚套路,那冬至躲在家里网购女朋友,平安夜只能抱着电脑啃苹果,又能怪谁?
  当然以上之言,也可当做是瞎掰水字数!
  总而言之这几百个字不退钱!
  所谓人生,有时候也不就是从套路到套的一个过程么?
  楚河现在,遭遇类似,当然不是他主动勾搭。
  但是他却又变相的成为了这些公主、郡主等贵女,相互比拼的一个奖杯。
  谁都想让楚河成为她们的裙下之臣,来证明自己的魅力。
  “作诗可以,过去便不必了,今日天色也不早了,我记得我在西市买了一坛西域美酒,还未打开喝。今日正好趁早回家喝酒。”楚河随便找了个借口推脱道。
  高阳公主却提着长裙,慢步摇曳,腰肢都快扭断了似的朝着楚河走来。
  就像一团正在蔓延的火。
  “楚先生既然喜欢美酒,那不妨随本公主去公主府吧!我府上还有几坛剑南道进贡来的上等美酒,那滋味最是美妙不过。”说罢红唇轻启,贝齿微露,香舌暗吐,仿佛是在垂涎美酒,又仿佛是垂涎。
  楚河很肯定,自己不仅仅被撩了,而且还被调戏了。
  迟疑了大约五秒钟,楚河绷紧面色,义正言辞的拒绝:“不必了!楚某人闲云野鹤惯了,喝不了那富贵酒,西市贩卖的市井浊酒,正合我意!”
  说罢告辞两声,连说好的诗都不念,便转身快步离去。
  看着楚河离开的背影,高阳公主更感兴趣了。
  她依稀还记得,当年辩机和尚也是这样拒绝她的。只是后来却又终究没有逃出她的手掌心。
  如果楚河回头,一定可以瞧见,高阳公主那仿佛猎人盯住了猎物一般的眼神。
  “没有本公主想要,还得不到的男人,他必须是我的!”高阳公主的眼中流过一丝丝异彩,暗自决心。
  楚河如果知道,他这一次急忙抽身,反而无意间触发了传说中的‘欲擒故纵’之技,可要大呼冤枉了。
  要知道这门绝技说的多玄乎,但其实大多数情况下,都只存在于幻想中。对于妹子,特别是漂亮的妹子来说,更多的情况是,你不理我,那我就直接把你拉黑。欲擒故纵?不存在的,只能是断了线的风筝,一头栽倒。
  
第七百九十五章终点(上)
  
  风流韵事,不过调剂。
  红粉佳人,再好不过年华,岁月总是无情,干瘪了粉桃,木耳成芭蕉。
  楚白只是一个马甲,只是为了做一些事情,方便心动,不可乱了秩序。
  所以出尽了风头的楚河,依旧可以收敛心神,化身辩机,回到弘福寺,继续带着玄奘法师他们一起讲故事。
  心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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