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陨神记-第1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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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好穿得暖,谁喜欢卖笑卖肉的?这都是生活,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我倒是不觉得她们肮脏,反倒与神域某些女人相比,她们倒是真情,如果你在荒野里住久了就会明白,谁都没有权利嘲笑一个努力想要活着的生灵。”
金白浑身不自在,“你有没有觉得其他人都在看我们?”
“有吗?”云鹰四处环视,两人走进热闹酒馆,自然引起到足够的关注,只是周围投来目光太炙热,有女人仰慕,有男人嫉妒,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带刺儿的目光,“哦,忘记告诉你了,这荒野里喜欢玩弄男人屁股的人不在少数。你这样细皮嫩肉金发碧眼一身贵族气的家伙,我看肯定很受欢迎,相信会交到很多朋友的。”
金白脸色一沉,“他们想做玄水第二,我可不会手下留情。”
云鹰哈哈笑几声,想起有趣的事情,那是进地狱谷第二年,玄水那个兔爷对金白算是日久生情,有天夜里按耐不住就爬上金白的床,企图行不轨之事。
结果就悲剧了。
那是金白三年来第一次被动释放出了阴罗。
玄水整整躺了半个月差点没有挂掉,自从那次以后,谁都不敢惹金白,而玄水每次看到他,就好像看到鬼一样。
“这里最好的酒,最好的肉,最好的美女,都送上来吧!”
云鹰坐下来弹弹手指,两枚亮闪闪金币脱手而出,亮闪闪光芒腾空三米,最终排成一条直线精准落在这个侍女饱满的双峰中央。
“多余的算小费了。”
侍女露出狂喜的表情,这可是整整两枚金币啊,其中小费足够她辛辛苦苦干三五年了。这个看起来穿得并不华丽的小哥,竟然出手如此阔绰,真是叫人刮目相看啊。
云鹰抛金币手法无疑叫其他人都瞪大眼睛。
这个小子明明是背对着侍女,却能将两枚硬币高高弹起,非常精准的掉进那个女人乳沟里,这足以说明这个看起来清清秀秀白白净净的小子身手肯定不简单。既然能随手把硬币弹进别人胸脯里,自然也能随手将飞刀插进敌人心脏,周围觊觎的目光顿时少了很多。
酒水好肉都送来了。
几个陪酒女分别坐在身边。
云鹰从盘子里拿起一支自制烟卷,立刻就有侍女主动给他点上,深深地狠狠地吸一口,劣质烟草辛辣感觉顿时像辣椒水般灌进肺里,让云鹰恍惚间又回到三四年前第一次吸烟的时候,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那是跟着荒野佣兵第一次出任务也是最后一次。
浮生若梦,世事难料。
谁又会想到会有今天呢?
云鹰兜一大圈才发现,荒野自由的颓废,或许更适合他。
金白好奇地问:“你以后打算做什么?总不可能一直帮北辰大人做事吧。”
云鹰把烟缓缓地吐出来,漆黑眼睛里泛起迷茫,不过随后就恢复正常:“老头子多少帮过我,我帮他做一两次事情也是应该的,还过人情以后,我可能就在沙洲营住下来吧。天云城那种地方,繁华是繁华的了,不过每个人就像吃错药一样不正常,你也知道我的性格,融不进去的。”
金白缓缓点点头。
地狱谷出来以后,云鹰就被带回天云城总帅府被任命为神鹰调查使,北辰天直接给安排一项机密任务,正是调查审判教会自称的红一教大主教身份的任务。
总帅说,这是城主大人都非常关注的重要任务,如果云鹰能够完成,那么必然会得到重大封赏。对云鹰来说,封赏不封赏,现在已经无所谓了,他离开地狱谷以后,其实力就算在荒野也能混得不错,所以没有必要呆在神域里了。
这三年在地狱谷里见识的事情太多。
云鹰可以面对残忍嗜杀的扫荡者,也可以面对强大凶暴的变异兽,但是没有信心应付天云城里那帮高深莫测的阴谋家,更有信心面对高高在上的圣殿,在神域爬得越高未来就可能摔得越惨,他对权势地位荣誉毫无兴趣。
未来就算不回茫茫荒野,也不会呆在天云城里,或许会在边缘之地生活,又或者找个神域的小城隐居。不过总帅确实对云鹰有恩,云鹰于情于理还是要帮忙做一两次事,当该还的都还清了就会离开。
现在的云鹰,别的不敢说。
最起码在逃跑方面,他有着绝对自信。
云鹰想躲起来的话,没有人能把他找出来。
这个调查任务是在边缘之地进行,这正合他心意,山高皇帝远的,云鹰在这里坐什么,神域里的人管得着么?总帅大人允许调派神鹰特种兵团的精锐,但是云鹰对这支部队的人一个都没有用,只要了一个人,就是同样地狱谷出身,又背负重犯身份的金白。
金白曾经杀过一位神官,所以同样在天云神域里呆不下去,此举刚好能将他从里面拽出来。云鹰跟金白也算朝夕相处三年,这个家伙除了不太稳定经常释放黑暗人格外,其他方面不管是实力还是为人都是靠得住的。
昔日地狱谷军团的成员中,战龙被家族高度器重,所以出来以后,年纪轻轻提拔为长城军团的副军团长,黎小猫加入了影子部队变成这支神秘部队的高级成员,灵月云回去以后被空降到猎魔师部队任职,现在管理一支猎魔人小队,让灵月家族地位大涨,那个死胖子的目的达到了,估计睡觉都要笑出声吧。
其他人各自回到家族,要么高升重用,担任重要职位稳固家族,要么当成秘密武器,全部藏了起来继续培养。地狱谷三年训练不是白训的。从这里面走出来的人,哪个不被打造成顶尖兵器?
三年朝夕相处大家多少是有感情的,只是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以后能不能再见面就难说了,而即使再见面,各有身份立场,是敌是友也不熬说。
反正唯一能跟云鹰同路的,反倒是这个金白了。
现实真是叫人唏嘘不已啊。
第四章 重逢
“来,喝一杯!”
两个人重重碰杯。
云鹰端起满杯的麦酒一饮而尽,他擦了擦嘴巴,将酒杯放在桌上,陪酒女一边谄媚夸着大人好酒量,一边非常自觉的拿起酒瓶给两人满上。
云鹰稍微沾点酒就会出现熏醉迹象,不过跟云鹰喝过酒的人都会有深刻印象,这只是骗人的假象罢了,想要把云鹰灌醉比搬山卸岭难度还大,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我们的任务期限长达半年之久,所以来到沙洲营以后有的是时间。”云鹰又举起酒杯:“这任务的事情根本不用急,杂货店必须要尽快开起来,赚到大钱才是眼前最要紧的事情。”
金白喝光一杯酒,脸也微微潮红,在酒精刺激之下,让他松开很多戒备,身边陪酒女身上香水味也没有刚刚这样让人觉得讨厌了。事实证明,人果然是适应能力很强的生物,只要在荒野里生活一段时间,别说是金白就算是银月还不一样适应?
“你要这么多钱干什么?”
“废话,当然是还债,这笔债你也有份,所以休想逃!”
云鹰会选择在沙洲营开店当然是有原因的,除本身比较喜欢沙洲营未来不排除在这里定居这个额原因外,最重要的是云鹰现在需要大笔大笔钱去还债,他欠北辰大小姐多达三四万金币。
这是什么概念?
猎魔师公会的竞宝拍卖会上面,购买一件完整性极高的神器,也就在一千金币左右。这笔钱大到足以让天云城任何一个小家族砸锅卖铁都拿不出来,哪怕对灵月家族这种大富大贵之家,也是一笔相当沉重的负担。
现在每天都在利滚利,犹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
谁知道将来会不会滚成十几万?
幸亏北辰曦出关以后就被派到其他地方执行任务,云鹰出地狱谷刚好没有遇到她,否则很难想象她提着大地使者,满世界追着向云鹰讨债的样子有多么可怕。这笔巨债不是云鹰一个人的,金白也有分,而且占相当不少。
地狱谷三年时间里,云鹰受刑次数本就不多,而以云鹰体质以及恢复能力,即使挨打也完全可以自己挺过来,绝大多数疗伤药物都被金白用掉了。其他人背后都有家族举族鼎力支持,金白是一个背叛冬归雪的叛徒,他哪有这些资源支持啊?三年里吃喝好不都是欠云鹰的?所以休想逃掉。
金白一个头两个大:“以你的本事还债还不容易吗?直接偷几件稀世珍宝不就行了。”
现在店铺是已经开起来了,只是商品种类却不多,除荒野人倒卖来的零零碎碎外,绝大多数物品是神域里面带出来的,比如崭新的多功能士兵剑,比如精良的猎魔师盔甲、甚至有几把驱魔弓驱魔棍,各种疗伤药品之类的东西,云鹰离开神域时顺手牵羊带来不少东西。
云鹰偷窃本事倒是天云城一绝。
“我倒是想偷几件稀世珍宝,可问题是哪里有又该上那里偷?这些烫手东西又该怎么脱手?我可不想被神域通缉追杀。”云鹰翻了翻白眼,“一个地方作案太多很容易出事的,所以就老老实实赚钱吧。今天别说这些让人郁闷的事情,继续喝!”
云鹰目光环视四周,好像在寻找着什么。
一个陪酒女眼明心快问:“大人是在找熟人么?”
云鹰现在非常纳闷,为什么没看见那个丫头呢,他灵机一动,掏出几枚金币,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几个陪酒女都被晃得眼睛发直,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出手这么阔绰的人,这家伙身上就没有铜币银币吗?每次一拿出来就是金币,他知不知道就这一枚金币,足够在边缘之地找十几条大汉为他卖命,足够找十几个姿色上乘的女人陪他夜夜笙歌。
“我们来玩一个游戏。”云鹰笑眯眯的说:“我问问题,你们回答,谁能答得又快又好,我就奖励她一个金币,你们谁想玩?”
“我我我!”
几个陪酒女争先恐后。
金白纳闷他又像干什么。
云鹰点点头说:“好了,告诉我,你们穿什么颜色内裤?”
金白一口酒喷出来。
这个家伙真是没有底线了吗?
这在荒野算是很小清新的事情了,只是对金白来说还是无法接受。
几个陪酒女争先恐后回答,其中一个干脆直接脱下来,以证明自己说的话。云鹰非常爽快,果然给了她一枚金币。
“不错,不错。”云鹰又接着问:“你们店里是不是有一个叫莎的女孩?”
“有有有!”一个水蛇腰女人连忙说:“她全名叫露莎,不过她跟我们不一样,因为是老板蝰蛇的养女,所以是不接客人也不陪酒的,只负责在柜台那边给客人调酒。”
云鹰丢一个金币给她:“你们老板对她很照顾吗?”
另一个大胸女人连忙回答:“岂止是好,完全当成养女呢,老板在沙洲营很低调,但是真正在沙洲营混的,谁不要卖他一个面子?那个神域来的监察长,绰号海爷的胖子都不敢来这里砸场!”
云鹰非常满意。
蝰蛇还算讲信用。
若让云鹰知道蝰蛇对阿莎不好,他非得给他点颜色瞧瞧不可,虽然蝰蛇深不可测,但是云鹰手段也不简单,最起码如果云鹰想要动手,蝰蛇密室里收藏品一件都别想幸免,既然没有怠慢,这次就放过他了。
“好,你们继续玩,我突然想拉屎了。”云鹰言辞丝毫不雅致,站起来前露出一个坏坏的笑容:“你们好好伺候对面这位金大爷,他是个老处男,谁要是能帮他破了处,我给十个金币。”
金白再次被云鹰呛着,一个个陪酒女眼睛里都冒出绿光,犹如饿狼看见肥美的鲜肉一样。
云鹰作为始作俑者,不道德大笑几声,抛一个眼神示意他加油,自顾自哼着小曲走开了。当然不是去拉屎,而是绕到酒吧的吧台位置,他偷偷向铁吧台里瞥几眼,三年前来到酒吧时,站在里面的应该是那个穿着黑色大风衣的深沉男子,此时此刻却是一个看起来清瘦秀丽的女孩站在其中。
女孩一袭洁白的衣裙,天生卷曲长发劈在肩头,没有化妆,没涂香水,这点与酒馆里到处都是的陪酒女形成鲜明对比。她长得非常漂亮,但是谈不上绝美,却有一种耐看的感觉,天生较弱的气质像是一朵容易受伤的花,让人忍不住就产生要保护的念头。
云鹰难得挂起一丝温馨的微笑。
荒野里生活十几年,老头子、狡狐、疯狗、丽,绝大多数身影来了又走,算得上朋友的人都死了,而神秘的螳螂、尊贵的血腥女王,他们都有着不简单来历,与云鹰注定是有隔阂的,现在也不知身在何方。
所以蓦然回首,荒野记忆随风飘去,只剩这个不算绝色的女孩一个故人。
此刻露莎以非常熟练手法调好两杯酒送到吧台,不过就在她准备把手缩回去的时候,却忽然被一只粗糙的大手给揪住了。
是几个没见过的生面孔。
每个人都是满脸横肉且挂着淫秽的笑容,他们与女孩间顿时发生一些拉扯和争执,几个丑陋大汉一看就是新来的,大概是吃惯普通荤腥,所以想尝尝鲜果滋味,而几个人显然已经喝得半醉,所以认知能力出现很大的问题,否则不会发现不了,其他酒客都以一种看白痴的眼神看着这几个新来的。
如果这个女人真能吃的话,哪里还轮得到他们?
这个女人自从三年前来到这里以后,不晓得多少人打过她主意,最后的下场往往都非常凄惨,久而久之也就没有人再敢抱有这种念头了,所以大家都是一副准备看好戏的样子。
一个大汉伸手想向女孩坚挺胸脯摸过去。
谁料,旁边冷不丁伸出一只手,握住手腕轻轻一折,只听见咔嚓一声断裂脆响,轻描淡写的态度就像折断一截枯枝,直接将这个人手腕折成反方向直角,然后一个巴掌将面颊骨拍的粉碎,直接倒在地上失去意识。
其他两个大汉脸色大变。
虽然不知道这个小子是什么来历,可是看对方好像玩一样就制服自己同伴,他就知道肯定是遇到前所未见的狠角色了,所以连想都没想就要逃跑。青年随手抛出两根筷子,筷子就像子弹般穿过两个人后背,最后钉在柱子上。
哪里是筷子?
简直不逊色飞针了!
云鹰解决掉三个碍手碍脚家伙,就像拍死三只苍蝇一样轻描淡写。
这个时候就酒馆里的打手匆匆刚来,当看见躺在地上的三个人时,他们都以为是打架闹事,在酒馆里打架杀人是绝对不允许的。这几个人都露出恼怒之色,正准备围上来的时候。
“住手!”露莎盯着云鹰的脸,她陷入恍惚和呆滞,这样足足过了三四秒,这才慢慢的说:“云……云鹰大哥?”
云鹰微微勾勾嘴角:“亏你还能认得我?”
露莎眼泪顿时就流出来:“你变化好大。”
云鹰点点头,他伸出手,摸了摸女孩头发,犹如哥哥抚摸妹妹,目光没有丝毫邪念,画面充满温情,他的声音变得温吞而低沉:“人总是会变得,你不也是么?你现在可比以前好看多了,最近几年过的还好么!”
第五章 史前武器
三个闹事者被抬走了。
这种无名小卒被剁碎喂狗也不会有人管的,云鹰坐在铁板和铆钉铸造的铁吧台上,与露莎聊起了往事。
云鹰从灯塔营地里带出露莎以后,两人相互扶持在荒野里走了近一个月,最终共同来到这边缘之地,这样的经历里产生一种类似兄妹的情感。对露莎而言,云鹰在最困难无助时候拉了她一把,让她感到非常感激和感动。而对云鹰来说,他从来就没有亲人,更不知道亲情是什么滋味,阿莎这个荒野里难得的纯洁女孩出现,让他稍微弥补这种缺憾,所以云鹰不允许任何人欺负她。
露莎觉得一切就像在做梦。
三年多时,云鹰哥哥渺无音信,谁知会这样突然的出现在眼前?她这几年的时间里无时无刻不在挂念这个倔强而又带着善良本质的荒野少年,现在云鹰就这样出现在眼前,只是再看不见当年稚气。他更像一个长度跋涉以后卸掉重物的旅人,看起来轻松又豁达,熟悉中带着一点陌生,三年多时间里到底经历过什么呢?
“一言难尽啊!”
云鹰不晓得该从哪里说起,他端起一杯鸡尾酒,全部一饮而尽。
露莎压低声音说:“流离风哥哥跟我说过一点天云城里发生的事情。”
云鹰闻言非常吃惊:“你见过流离风?”
露莎点点头说:“流离风哥哥这些年来看过我好几次,不过他总是来去匆匆,好像很忙碌的样子,不知道现在在干什么。”
云鹰脑海渐渐浮现出一个随和少年的身影。
若非露莎在这里提到他,几乎都快忘记这个名字了。
流离风果然在地下通道里活下来了吗?当年发生的事情对他打击肯定很大,估计他也是历经艰辛才挺下来的,只是失去合法身份以后,他到底是怎么在天云神域生活的?从露莎口气来看,流离风出入神域不止一次,想要翻越长城军团住手的神域长城,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露莎低落的说:“流离风哥哥也变化很大呢。”
“很正常。”云鹰摇了摇空酒杯里残余的一点液体,微醺脸上带着点儿迷离,却有着一种说不出来的魅力,“当你幻想勾画着一个未来,向一个方向坚定的道路前进时,最终却被人冷不防推进一个陌生的弯道。生活可不就是这样嘛,它总是会把我们改变成自己都意想不到的样子。”
露莎看着云鹰眼神充满温柔。
她只是一个在普通不过的女孩,不过却是这个时代最幸运的女孩。
她没有强大的力量,也没有过人的头脑,本是不可能活下去的,但是非常好运的连续遇到好几个贵人。第一个是她第一任养父大铜牙,这个被驱逐的神域老兵照顾她到十三岁,接着遇到云鹰将她从恶劣荒野地带带到相对安全的边缘,最后又被蝰蛇收养成为养女,若非如此她又怎么能活到现在?
露莎没有什么志向和愿望,她对这个世界施加在身上的东西,从来都保持着一种逆来顺受的态度。她只是希望自己在乎的人,能够永远的平平安安。
正如云鹰哥哥所说一样,生活和命运总是猝不及防。
露莎不想他这样强悍,所以抵挡不住任何一次冲击,她所能做的事情,仅仅是竭尽所能的去珍惜并且满足。
“我听说有人替露莎出头,没有想到会是你。”
云鹰正在与露莎聊天的时候,从背后传来一个低沉有磁性的声音,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走过来,他依然是寸短的头发,刚毅而又略显平庸的脸庞,披着一件黑色大皮风衣。
蝰蛇,三年了,没有一丁点变化,简直连一根头发都没变过。
云鹰对实力深不可测来路神秘的酒吧老板举举杯:“多谢你照顾阿莎。”
“露莎是个好女孩,我也很喜欢她的。”蝰蛇石雕般线条坚硬的脸上露出一个淡淡的笑意,他上下打量云鹰好几眼,露出一个耐人寻味的笑容,“有没有时间,私下聊两句呢?”
“你总是这么神神秘秘。”
云鹰跟阿莎做一个手势,他跟着蝰蛇走进密室。
这个收藏室是三年前来过的那间,其中东西好像比三年前更丰富,云鹰走在里面最起码发现八九处神器的波动,他满脑子就一个念头,如果将这些东西给偷出去,那么到底可以抵多少钱呢?恐怕绝对不会是一个小数字吧。
这种念头也就放在心里想想而已。
“三年没有出现,你应该已经在神域站住脚才对,为什么忽然来到沙洲营?”蝰蛇从酒柜里取出一瓶酒,给云鹰倒满一杯:“是不是有特别的任务呢?”
“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在荒野里尚有点能量,只要出得起价钱要什么线索或情报,我应该都能提供给你,看在你和露莎关系上,我可以给你友情价。”
云鹰心中微微一动。
蝰蛇能量确实很强,他要是帮忙做事,绝对比山海峰有力得多,如果从蝰蛇这里弄些有关红一的情报,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不过就在云鹰刚刚有些意动的时候,一种敏锐而又微妙的感觉阻止他这么做,因为他根本看不透眼前的蝰蛇,云鹰虽然不是什么聪明绝顶的人,但是好歹知道谨慎两个字怎么写,一个连根底都没摸清楚的家伙,又怎么能放心把这种事情告诉他?
“得了吧,哪有什么任务,我是神域混不下去就里沙洲营了,看看有没有发财的机会,蝰蛇老哥路子广,不如给老弟介绍介绍?”云鹰目光环视周围的收藏品:“老哥的财产真是叫人羡嫉啊。”
“你很缺钱?”
“那我倒是有一个能发大财的机会,就看你有没有兴趣和胆子去做了。”
“你该不会又像坑我吧?”云鹰端起酒杯晃了晃却没有喝:“上次我可差点就被你害惨了。”
蝰蛇摇摇头:“不一样,你能完成这个任务,你在天云城那边能立大功。虽然我不知道你来沙洲营到底为什么,但我想任何任务也比不上这个有价值。”
“哦?是什么任务这么金贵!”
“剿灭暗核会!”
“呵呵,老哥真爱开玩笑。”
“你记得三年前帮我偷过来的那张图吗?”蝰蛇表情非常认证:“我已经成功破解了,这张图不是别的,正是通往暗核会总部的地图。只是暗核会把手太严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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