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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暮-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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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皎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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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林诩是大学同学,我们的关系非常好,很多人都说再也没有看到像我们这样要好的朋友。当然,我俩都是女生,并且,大学的时候,整个系只有我们两个女生,上课的时候,放眼一望,整个教室只剩下我们四周还有点颜色,自然也是最热闹的。哪怕我俩长得再丑,估计男生们都会殷勤有加。何况我俩长得并不难看,很快学校里流传开一种说法,说物理系两大美女,林诩是林黛玉,文简是薛宝钗。我们一起晨练,早读,吃饭,上课下课,而后一道上自习至深夜不归。

然而并不是因为物理系贫瘠的女生资源使得我俩形影不离的。

我们看到对方的第一眼,就知道面前这个人是苦苦寻找多年的同类。在学院报到的时候已经听说了物理系还有个女生,漂亮得很,可看到真人的时候,还是一惊。

我到寝室的时候,她低着头收拾她从家里带来的书,带来满满一箱,砖头一样厚的书足足可以铺满寝室,比她的衣服还要多,且多数是英文德文的原著。

我带的书也不少,但跟她比起来还是自叹弗如。我当时翻了翻她的书就笑了,她崇拜女数学家诺德,就跟我崇拜居里夫人一样。我们这种梦想向来都不被人理解,从小就很寂寞,虽然算不上特立独行,但还是被不少人视为异类——我们都是一类人呵。很快我们了解了对方,真的都是同类为了梦想成为科学家,抵抗住父母亲友的反对依然绝然考入了全国最好的物理系。

除此之外,她还相当漂亮,是一种让人惊艳的美丽。一米六七的身高,非常瘦,苍白的面孔只有巴掌大,浓眉下面镶嵌了一双大眼睛,黑而有神,像两粒黑珍珠。

认识她之后,我才相信世界上的的确确是有气质这个东西的。她像是不知道自己长得漂亮一样,从来不化妆,每件衣服几乎都是陈旧的,每天早上就是随便洗漱一下就离开寝室;她随时背着一只又厚又沉的棕色书包奔走在学校的图书馆。可哪怕这样,看上去仍旧美丽,每个瞬间都是美丽的。就连我这种不论是对自己或别人的外貌从不上心的人见了她,也忍不住一呆。

因为物理系只有我们两个女生,很幸运的,本来应该住四个人的屋子就被我们俩给占得满满的。几个月后宿管老师想安排别人住进来,结果刚推开我们寝室的门就哑然,一字不说的掩上门出去。

我笑的在床上打滚,林诩的表情还是那样淡淡的,但是我看得出她松了口气。那时候我们宿舍里堆满了书和箱子,再住人实在是有些困难了。林诩从不谈家里,不过我猜她家境似乎不错,在图书馆看到什么好书,都会去书店买或者订回来,大本大本的带回宿舍,压根就不在乎钱多钱少,看起来就不要命;可不论她怎么熬夜,偏偏第二天上课的时候精神奕奕,除却一张动人的面孔苍白,几乎瞧不出异样。她的皮肤特别白,没有血色的那种,白得好像从未见光,在光线好的地方隐约可见额角下的暗青色。 

我跟她是截然相反,一般不敢轻易熬夜,只要略睡得晚一点,两只眼睛就像熊猫,走路都能睡着。她确实比我刻苦,成绩也比我好。每次都是她第一,我第二,不论我如何用功始终无法超过她。起初我略有不甘,后来深深折服,跟她说:“你天生就是读书的命。我是比不过你的。” 

她轻轻摇头,说:“你会的。” 

“你安慰我?” 

“不是。我从来不安慰人。”她轻轻一笑。

我用力拥抱她:“我真喜欢看你笑,可是你笑得很少。你有事请就说出来,我可以帮你出主意的。” 

她从背后拍拍我的肩头:“文简,你是好人。” 

林诩没有多余的爱好,唯一喜欢的就是看书,我曾经取笑过她嗜书如命,她露出个难得的笑容承认。她笑得少,话也少,开口说话一般只限于不得不表态或者向老师询问这两种情况。在男生面前尤其如此,表情始终不见温暖。虽然说不上冷冰冰,但至少能让他们对她没有任何企图。我比她外向,系里院里有什么活动我都乐呵呵的跑去参加凑人数,林诩对此完全没有兴趣,但在我的劝说下有时也去看看,但永远是淡淡的表情一副“与我无干”的样子。

就这样,我们认识了杜越远。

我第一次见到杜越远是在学校的一次演讲比赛上,我跟林诩去看的那场,据说已经是决赛了。会场六百多座位座无虚席。几乎每个角落都有人声炸起,三月的阳光从天窗漫近来,空气中荡漾着热情。 

我和林诩坐在第一排最中间的黄金位子,是系里的男生专门给我们留的。这次我跟林诩为什么能坐上最好的位子,实在是机缘凑巧。因为我们系一位大三师兄也闯入了决赛,为了不使我们学院的气势给别的学院压下去,我们班长就逼着我跟林诩去看比赛,然后在师兄演讲完毕的时候冲上讲台去献花。 

其实我倒是无所谓,献花也算是为系里做一点事情;只是林诩非常冷淡的对待这件事情,淡淡的神情一下子把我们的班长的自信心打击没了,最后只好眼巴巴的看着我。我顶着班长托孤一样的眼神,好不容易才劝动她跟我一起来看演讲比赛。

发现林诩一脸漠然的看着手里的书,我找了个话题来说:“就算是决赛,也不至于这么热闹啊。” 

林诩环顾四周,说:“太吵。” 

我拍着她的肩膀笑:“蛰伏已久,应该出来透透气。” 

她摇头:“还好。”然后就抿住了唇,继续看书。我一直佩服林诩这闹中取静的本事,大学的时候总想跟她学学,可是每次都以失败告终。

我们系的师兄是第三个演讲的,他讲的很不错,抑扬顿挫,说起环境保护的时候听得我热血沸腾的,上台去鲜花的时候显得无比的热情和真挚;不过跟在身边的林诩还是没什么表情,师兄并不介意还是笑得一脸阳光灿烂,对他来说,只要林诩肯来,就已经欢喜得不得了。

杜越远是第三个出场演讲的。他刚一上台,我们身后的一些女生兴奋的叫起来:“杜越远,杜越远出来了。”的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后来我估计我跟林诩是在座所有人里唯一不知道杜越远是谁的女生了。其实也能理解,我俩几乎每天都在一起上自习钻图书馆,对外面的事情真的知道得极少,即使我比林诩热爱社会活动一点,可是那些活动几乎都只局限学院里,对整个学校发生的事情完全茫然。那场比赛前,我压根就不知道杜越远,在此之前我也完全没听说过他。

在身后那些女生的窃窃私语中,我大概知道了他比我们高两级,是我们学校大三的学生,学土木工程,据说还是建筑学院的学生会长。

他站到演讲台的前,我终于看清楚他的样子。我终于明白那些女生为什么这么激动了。毫无疑问——英俊,真是英俊,我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他——那瞬间我找不到别的词语了。

我定睛看了他几秒,扭头跟林诩讲:“真是挺帅的。” 

“嗯。” 

林诩把头抬起来,看了讲台一眼,然后又把头低下去了。那瞬间她有点失神,眼睛直直平视,没有焦点。 

直到他开始演讲,刚刚我还觉得我们系的师兄演讲的不错,可跟杜越远一比,就差得太多了。他穿着西装,立于高台之上,每一举手抬足,每一个从他嘴里吐出来的音节,都充满了无穷的魅力和说服力,他说什么仿佛完全不再重要,光是那个气势,都足以让听众折服,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他浑身的那种气质在他身边形成一个广阔的无穷的磁场,使得所有在磁场中的人深深沉醉其中。

他演讲完毕后,朝着满场观众一鞠躬,他抬起头来的时候,我看到他的目光似乎有意无意的掠过我们,稍作停留,然后才转到别的地方。只一瞬的功夫,排山倒海的呼喊声如海浪般从身后涌来。

在那片排山倒海气势压人的呼喊声中林诩凝固了会表情,敛一敛眉,然后又低头看书去了。

那就算是我们的初识了。就是从这一刻开始,我们的命运被纠缠到一起。事情过去之后我才明白,缘分这个东西,就是月老手中的红线,它从来不是一不留神撞上的,它是有预谋的潜入我们的生活,不动声色的套在两个人的脚上,从此那两个人不论天涯海角,不论家庭门第,不论年龄爱好,都会羁绊到一起,至死不休。

在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曾经思考良久,在这个故事里,我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我的地位是什么?我应该用客观直接的还是主观委婉的态度来叙述它,哪一种叙述会让它显得比较生动和温情?

我想了很久,没有答案。但是至少,由我自己亲口叙述,这个故事至少绝不会疏离。

在演讲比赛结束后的第二天,我在图书馆遇到了他。第一次遇到,是我从架子上拿下一本书,从书架上方的缝隙看出去,他就在书架的另一侧,手里拿着刚刚取下的一本书。我们的目光刚刚巧撞在了一起。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他,我才发现他有双聪明剔透的眼睛,真是漂亮极了。我忘记了那时候我的反应,但是我记得他看到我,明显的一怔,然后露出了笑容。

那一笑显然让我心跳加速,我也马上回了他一个笑容。他向我点点头,转身离开了。在几排书架之外,我找到林诩,兴奋的跟她说:“我刚刚看到杜越远了,他居然对我微笑。” 

林诩抬头看我一眼:“哦,是么?” 

我连连点头。 

林诩轻轻摇头,笑容似有若无:“我没想到你也会像那些女生一样。” 

我哈哈一笑:“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那天第二次遇到他,是在一个偏僻的阅览室,一个人都没有。我站着看了会书,然后听到脚步声临近;当时我没在意,依然聚精会神的看着书,半晌后把书放回书架的时候,一侧头,就看到了杜越远。他正在书架的尽头,静静的看着我。我不会弄错,当时已经是晚饭的时候,图书馆里再无旁人,而他的目光毫无疑问是落在我身上的。

那一刻,我多少是有点得意的。我大概知道自己挺受男生欢迎,可是没想到杜越远也会这样看着我,真的是有点受宠若惊。

他大概没想到我会忽然侧头看着他,也有点吃惊,但不过是一瞬,快的我几乎没看清。很快的,他微微一笑,且朝我走过来。 

万一他不是来找我的,怎么办?脑子闪过这个念头,我错一错身,让他从我身后过到那边的书架。 

他停在我面前,多年老熟人一样的语气招呼我。因为在图书馆,他声音不高,但是好听极了,绝对有做播音员的潜质。

“同学,你好,你是物理系的么?” 

克制住心跳的感觉,我抬头正对他:“是啊。师兄你有事?” 

他颔首一笑:“是啊。” 

“什么事情?” 

他看看四周,说:“图书馆马上就要关门了,我们出去说吧,我请你吃晚饭。” 

我听到心里某个地方在歌唱,这可真是飞来的艳遇和口福啊。这样的好事,我怎么可能不去呢?我心里迅速的盘算了一下,爽快的答应下来:“好啊,不过师兄你不介意再请一个人吧?” 

“谁?”他挑眉问。

“我的同学,她就在隔壁的房间里看书,我们平时都是一起吃饭上课的,”我笑盈盈的解释说,“她是大美女啊,师兄你肯定不会介意还请她吃饭的。” 

“也是物理系的?”他问。

“我的同学,当然也是物理系的了。” 

他从善如流:“好啊。” 

我去隔壁房间叫林诩的时候,她果然不愿意,很不理解我怎么会那么爽快的答应跟陌生人一起出去吃饭。我指着门口的杜越远连忙解释:“不是,不是陌生人啊,是帅哥加才子,嘿嘿嘿。” 

林诩眉头一皱,我一看她这表情就猜到她下面一句话是拒绝,很有经验的哭丧着脸:“林诩啊,你就不能陪我一次吗。我上大学到现在,大半年了,都没人请吃过饭呢。好容易有了蹭饭这种好事,没道理拒绝啊。” 

最后从架子上取出一本书搂在怀里,林诩看了一眼门口的身影,叹了口气:“好吧。” 

那顿饭起初吃得有点沉闷,好在时不时有人过来跟杜越远招呼,间接的缓和了一下气氛。上菜的时候杜越远解释说他的弟弟今年高三,也打算我们学校的物理系,就问我和林诩高三时的学习经验,觉得物理系值不值得考之类的问题。我毫无保留的全盘托出,说我小时候就开始喜欢物理云云,高三那年又如何如何复习的;林诩还是没什么话,菜也吃得不多,杜越远有礼貌的请教她意见的时候,她随便抛出两句话,诸如“我忘记了”或者“你问文简吧”之类的把问题全都打发掉了。

饭吃到一半时,杜越远的一个同学阮擅来了,阮擅样子特漂亮,文质彬彬,和他的外表相反,特别能说会道,几句话就把我们之间不尴不尬的气氛全都化解掉了。

“我一直听说这届物理系有两大美女,一个林黛玉,一个薛宝钗,今天总算全见到了。” 阮擅笑呵呵的说,他语气很诚恳,决对没有任何恶意,“还是越远你有办法,一下子把两人全请了过来。” 

杜越远也不发表言论,微微笑了。

那也是我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既觉得新鲜又觉得有趣,当即就笑出来:“是说我胖是吧。” 

阮擅连忙挥手:“怎么会怎么会,越远你说是不是?” 

杜越远这时候总不能不再讲话,他看了眼林诩,又看着我,说:“文简,你很匀称,一点都不胖。” 

我非常受用的抿嘴一笑,转头看林诩,习惯性的给她夹菜。这时我才注意到她对着满桌子菜走神,碗里还是满满的,眼睛垂着,眼睑下一片阴影,半点看不清楚眼神和表情,只依稀让人觉得寂寞。我心里诡异的开始后悔,难道一直以来,我都在为难她? 

那晚跟杜越远和阮擅分别之后,我们又回教室去上自习,之间一句话都没说过。晚上回寝室躺下之后,我才闷闷开口:“林诩,晚上你不开心是么?对不起。我不应该强迫你去。我只是不想你一个人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多认识几个人,交几个朋友,没有坏处的。” 

林诩床上的灯还亮着,她的影子斜斜的落在蚊帐上。明明没有睡的,可是她愣是过了很久之后才回答:“谢谢,我没事的。阿简,我知道你是好心。” 

我顿时心头放下一块大石头,重重呼出一口气,然后放心的睡了。

那天之后,我跟杜越远也就算认识了。一旦认识一个人之后,你会产生一种人生无处不相逢的感受,例如我刚刚在校园广播里听到有人为他点歌,然后一进食堂,就能看到他也站在不远处窗口排队打饭;再或者我听说他参加了什么活动,得了什么奖,然后就会在图书馆不期而遇的撞上他。

有的时候碰巧遇上了而时间又充裕的话,我们也会在一起聊天说笑几句;跟他说话感觉很好,他知道很多,谈话起来让人有如沐春风的感觉;他对学校的活动又足够了解,经常有院士专家学者作家名人来学校演讲,他总会特地打电话过来,问我有没有兴趣,如果票难拿的时候,他还会把票送来。

自习室这时只剩下我们,我不用压着声音,大咧咧的跟林诩感慨:“我早说了多认识几个朋友没有坏处,杜越远真是有心啊。” 

林诩“嗯”了一声,继续埋头看书:“是有心。” 

我趴在桌子上,想起刚刚他顶着阳光骑车到我们学院楼下,把两张票给我时,眼睛里的光芒格外耀眼,自己不觉笑了:“完了,我都快喜欢上他了。” 

林诩猛然抬头看我一眼,漂亮修长的眉毛微微一皱。

我在她的眼神里读出了担心和焦灼,于是苦笑:“算了,大概是我自作多情。他那么优秀的男生,肯定不会喜欢我的。” 

林诩半晌后笑了:“我觉得,他喜欢你。” 

暑假的时候我去了趟林诩的家,我这才知道林诩就是本市人,她家里的条件好的惊人,我从来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别墅,每件家具都像是专门定做的。

除了林诩的房间。她的房间冷清得很,有许多许多的书,桌子,还有一张单人床,相当朴素,完全不是我想象里的大小姐的房间。我才知道寝室的那些书不过是九牛一毛。我感慨的看着她,想到红楼梦里的描述,就说:“林诩,谁说你是黛玉了,你才应该是宝钗。” 

林诩让我随便坐下,收拾着书,淡淡的说:“别的太麻烦了。” 

这时门吱呀一声打开,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子端着茶进来。她放下茶之后握着我的手,很亲热的问我的名字,然后说:“我姓柳,叫柳珊。你是小诩的同学吧,她第一次带同学来家里,我们都没想到,照顾不周到的地方,你别介意。” 

她那么年轻,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她。于是我客气的赔笑:“怎么会呢。”边说边看林诩,她脸色陡然难看,盯着女子的背影一言不发。林诩平时是冷淡,但是绝对是不带喜恶的冷淡,可是如今她的目光却明显带着不喜欢,毫无疑问,她不喜欢这个柳珊,也不喜欢她的自作主张。

后来我才知道林诩的母亲在她还很小的时候就因为心脏病去世了,这个柳珊是她的第二任的后母,比我们大了不过几岁。前几年嫁给了林诩那极有钱的父亲,对她一直小心翼翼的,不过林诩并不领情。 

柳珊离开房间后,我开玩笑道:“你真的从来没有带同学回过家?除了我?” 

林诩一边收拾东西,不理我也不回答。

我真是感动,伸手抱住她;她伸手想拍我抱着她的手臂,我死活不放,最后她终于笑了,她笑起来真美,我一瞬间看的都呆了。林诩不满的瞪我一眼:“不跟你闹了。” 

那天我们就在林诩家里呆了一个小时不到,又扛着一堆书回了学校。我知道,她不喜欢呆在家里,所以那个暑假我也没回家,在学校里陪着她。假期里我们还是一如既往的上自习钻图书馆,不亦乐乎。 

杜越远因为也是本市人,也没有回家。起初我在图书馆巧遇了他两次,不知怎么的,后来就变成了固定的碰面了。放假期间,图书馆是周一至周五开门,周末关门。于是我们差不多是周一周五在图书馆看书,周末就一起上自习,中午晚上就一起去食堂吃饭。

起初几天是有点尴尬,一男一女去吃饭是没什么奇怪的,可是一男两女去食堂,就实在有些奇特。林诩起初不愿意跟着我们一起,可是我无论如何都不答应。我跟她说,我不能让她一个人,实在不行,我也只有不跟杜越远见面了。

我说完那句话后,林诩有点震惊的看着我,然后说:“你很喜欢他吧?为什么不见他?” 

我沮丧得很:“好几个月了,他对我半点表示都没有,我那么喜欢他,也不愿意缠着他。”我这真的这么觉得的。照理说我们都暧昧这么久了,整个学校的同学都认为我们在谈恋爱,可是只有我才清楚,他就是什么都没有对我表示。他对我很好,没有人像他那样细心周到的照顾过我,可是他就是没跟我说过任何能让我“唰”一下脸红心跳的词语,哪怕是个眼神,他都没在我面前流露过。好多次我都对他有点绝望,可转念想起他的温柔和细心时,心底又软了,不由自主的想,这样耗着吧,也行,起码我每天都能看到他。

杜越远学的是土木,看的书很多是大本大本的图册,我也时不时的侧头去看他的书,厚厚的铜版纸,书装帧得无可挑剔,上面印着的精美的建筑,或优雅,或漂亮,或豪气。我时常看得赞叹连连。看书看累了就看身边的杜越远,他那么英俊,我怎么都看不厌倦,心里隐隐发酸,有忍不住凑上去吻他的冲动。 

杜越远心里肯定是知道我对他的感觉的。他不止一次的发现我在看他花痴,就看着我笑一笑,说,文简啊,你的书看到哪里了?你的阅读都做完了吗?你的红宝书背得怎么样啦……他总是相当成功的就浇没了我的热情。

这些情况林诩都看到过。她半晌不语,最后才说:“那我跟你们一起。你们不能老这么下去。” 

在学校里过暑假的人不少,认识杜越远的人也多,我们走到那里都有人看着,那种目光和议论实在叫人不能不在乎,起码我是很在乎。杜越远也有所察觉,所以几天后阮擅也跟着杜越远来加入我们的行列,四个人一起行动,稍微不那么奇怪了。

吃饭的时候一般是我跟阮擅的话最多,我俩总能说的眉飞色舞。杜越远笑着听我们说话,感兴趣的时候也会跟我们交流和争执;林诩是一如既往的惜话如金,吃着饭,对于我们说的话题,不发表任何评论,实在是被我逼得没办法了,才说句“噢,这样啊”之类的搪塞之语。

我们在一起上自习吃饭这个习惯整整延续到了一个暑假,新学期开学后,也就忙着各自的功课了。 

“杜越远在那里等你。” 

刚一踏出理学院大门,林诩就推了我一下,示意我看不远的树下的那个高高的身影。

杜越远就站在那里,他左肩上搭着一只书包,手里拿着本书,很普通的大学生模样,但是就是那么吸引人的注意。我看着他站在阳光里,五官那么生动,眉毛好像是画出来的一样,脚都不会动了。那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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