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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色生香-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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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玉知道,这是蛮族中代表着效忠的礼节。蛮族人武勇而耿直,如果真心对谁效忠,就会行那个礼节,这说明将会以一切献给主人,并且永世不得改变。
    见这三人齐刷刷的行了这么个最高礼,凌玉倒是纳闷了,问道:“你是谁?什么事?”
    那人依旧跪着回答道:“小人叫忽而赫,是真罗道银道首。”
    凌玉一挑眉,以蛮族人金银铜铁的白痴划分法,这银道首差不多有银虎卫的将军级别了,看来也是个不小的人物啊。更何况真罗道是个间谍组织,向来神秘莫测,在这里面混到银道首的位置,更是不容小觑。
    如此一想,凌玉倒是另眼看待这个刚刚行过最高效忠礼节的忽而赫,将他扶起来后好言问道:“银道首追我什么事?莫非大哥还有话要说?”
    忽而赫却面露难色:“三皇子,能否借一步说话?”
    凌玉倒是一奇,这里只有花舞月和忽而赫带来的两个人,莫非接下来的话,重要到连自己都不能相信了?
    不过凌玉还是跟着忽而赫走到旁边,看四下间三十步之内都无人,忽而赫这才将声音压到极低说道:“三皇子,去归林镇是个陷阱。”
    “什么?”凌玉心中大震,却并没有表现出来。
    忽而赫进一步说:“大皇子让您去归林镇,其实是要谋害你。”
    “胡说!”凌玉假装叱道。其实以他的聪明,刚才忽而赫一点,就已经明白七分了。
    忽而赫见凌玉不信,神色更急:“属下句句肺腑之言,三皇子一定要相信属下。”
    “你竟然敢挑拨我和大哥的关系!”凌玉抬掌欲拍,“看我不杀了你这个小人!”
    忽而赫再度跪下,叩头道:“小人是连三太妃的人,便是三皇子的人,请三皇子一定相信属下。”
    凌玉心中叫苦,他哪知道连三太妃是谁啊,不过恰巧,之前那个看信力线的术还没有散去,让凌玉看见忽而赫和另两个人身上,都有信力线与他连着,这正说明三人是极度忠诚的。
    凌玉就坡下驴道:“原来如此。”
    忽而赫长舒一口气,起来后解释道:“属下是真罗道的银道首,大皇子只是掌管军队,并不能管到真罗道的头上来,所以属下只是跟着大皇子来查暗哨而已,并非是他的人。”
    “归林镇怎么会是陷阱呢?”凌玉故作不解,“大哥不是要去攻打同州么?归林和同州分属两城,应该很安全才是。”
    “是大皇子骗了你。”忽而赫冷笑道,“我们真罗道早就打探清楚,大皇子下一步真正要攻打的,根本就是归林镇。他骗你去归林镇,不过是想让三皇子深陷战火中,到时候就算死了,大皇子也可推脱到战乱无眼,与他完全没有关系。”
    “不通啊。”凌玉却又问道,“同州是北疆三卫之一,想要攻入云朝,同州才是最重要的。大哥为什么放弃同州不打,反而要攻击一个小小的归林镇呢?”
    “三皇子有所不知。那个归林镇虽小,却出产一样东西,有这东西在,归林镇再小,那也是大皇子势在必得。”
    “什么东西?”
    “银子。”忽而赫恭然道,“归林镇后的大山中,盛产银矿,是云朝北疆最重要的白银产地。大皇子这次准备用一部分兵力将谭盾牵制在同州,而派大军打下归林,抢夺白银矿。”
    凌玉暗道一声厉害,这个赤海真不愧是蛮族第一名将,这招声东击西虽然简单,可偏偏有效。兵法上说善攻者,敌不知其所守。赤海明知同州是云朝死都不能丢的,所以用少量兵力牵制其中,反而劫掠归林,这一战必然又是蛮军大胜了。
    忽而赫看凌玉凝思不言,还以为他仍旧不相信,就再说道:“三皇子可知,大殿下为什么要谋害您?”
    “哦?”凌玉还真是不清楚,他自认刚才的伪装没人能看出来,要不然这个忽而赫也不会赶来尽忠。
    忽而赫长叹道:“大殿下虽然智勇,可嫉妒之心人尽皆知。也先皇帝已经老了,膝下的几个子女,只有大殿下、二皇子和三皇子是最为出色的。大殿下已经是皇位继承人,现在正是为自己继承大位做准备的时候。二皇子跟大殿下是一母同胞,总会相信几分,反倒是三皇子您,与大殿下二皇子并非同一母亲,正是大殿下首当其冲的目标。”
    “我?”凌玉淡笑,“我常年都在妖山,对大哥有什么威胁?”
    “三皇子说笑了。”忽而赫半是恭维的说道,“三皇子妖山修炼多年,必然学得一身惊人本领,而且还有黑牛老妖和妖圣为后盾,将来回到蛮族,实力非同小可,大皇子当然是要做准备。”
第十七章 生银子的地方(中)
    “唔。”凌玉点头,不过心中所想,却和忽而赫不同。
    看来那个大皇子赤海,真是不愧智将之名,让凌玉走归林,真是一条毒计。不管凌玉是不是哲别,对赤海的皇位都是威胁,所以把他送到归林镇,等战乱一起,谁杀了都不知道,届时在也先面前,在妖圣面前,都有了交代。
    不过,幸亏有忽而赫这个笨蛋来报告,让凌玉多少有了心理准备。
    忽而赫并不知道自己做了件蠢事,还关切问道:“三皇子殿下,现在您准备怎么办?”
    凌玉胸有成竹道:“我还是要去归林镇。”
    “什么?”忽而赫大惊,“这是条死路啊。”
    “是死路,不过也是唯一的生路。”凌玉冷寒着脸,“如果我不进归林镇,再往同州一定会被大哥发现,到时候,他那些狼骑会直接就把我给撕了。既然都是死路,我不如往前进入归林,看看能不能置之死地而后生。”
    忽而赫长叹:“三皇子真乃大智大勇,不愧是连三太妃最疼爱的孙子。”
    说话间,忽而赫身上的信力线连接的更加牢固,灵力源源不断的涌过来。
    忽而赫突然又摸出了两件东西,一本看似普通的灰面绢册和一个拇指大小的银色莲花徽章,递给凌玉道:“三皇子殿下,属下有职责在身,不能护送皇子殿下去云朝。这个真罗道银道首的徽章您带着,我们真罗道在云朝内有近万人的秘密组织,分部在各个州县里面。只要三皇子拿着徽章,再按照册子中所写的方法,就可以指挥这些真罗道下属。”
    “这个?”
    “没错,三皇子殿下只要拿着这两样东西,就等于是真罗道的银道首。”忽而赫又下跪行礼道,“皇子此去千凶万险,这是属下唯一能为您做的事情。”
    凌玉乐的快笑出来了,这世上蠢人是很多,可没见过蠢的如此可爱。真罗道可是连云朝最精锐的锦衣卫都感到头疼的组织,他们以空前的秘密方法,在云朝内形成了巨大的间谍网络,而且还涵盖了各种行业。
    而银道首更是很高的官位,其上面只有金道首和总道首两级。但在云朝任何一个地方中,银道首已经是最大的指挥,也就是说,凌玉今后随便跑到哪里,都可以调用真罗道当地资源。
    当然,这也要是他这个三皇子身份不泄露的情况下。
    凌玉眼疾手快,先将那两样东西藏起来要紧,又故作姿态道:“忽而赫,你此番立下大功,等我回到部落,一定会向祖母说起你的功劳。”
    忽而赫大喜,又是跪下行礼,他再与凌玉依依惜别一阵后,三个人便跨上石壳马,朝着同州方向跑去。
    凌玉也不敢耽搁,立刻上马,向已经危在旦夕的归林镇进发。
    可就在凌玉离开后不久,在离他刚才驻足的地方有半里地的草场上,忽然出现了几个形迹可疑的云朝人,这几个人身着伪装,是从草原的地洞中跃起来的,可见已经埋伏了好久。
    当头的一个人,头上缠着绿色的头巾,目光阴霾的看着凌玉绝尘而去的背影。
    =
    时近下午,天色却反而渐渐好转,东胜外密布的乌云,并没有带到归林镇的天空上,所以阳光明亮的洒在逐渐开始繁华的路面上。
    凌玉一行人刚到归林镇,虽然北疆战祸连天,可归林镇还是一样的闹猛。
    做为云朝北疆唯一的银矿产地,归林有其特殊的地位,虽然只不过是隶属与同州府下的一个县而已,但这里的繁忙景象,并不弱于同州府。
    凌玉此刻,就是站在归林镇的城墙外,准备跟随着商队和灾民进城。
    纵然云朝将领一致认为,蛮族的下一个目标是同州或者蓟州,但是归林镇的防御,比平时还是要严谨几分。围绕整个镇子的青石城墙上,有上百个士兵巡回守卫,前后两个城门虽然开着,可门口各有十多个士兵,逐一的检查进城百姓。
    “这归林镇的人,倒是会做生意。”凌玉并不急着排队进城,而是坐在城外树荫下的酒肆里面,悠然的乘着凉,“外面战事激烈,他们还不放过任何赚钱的机会。”
    凌玉的这几句话,是对破战在说,可破战根本不理他,自顾自的在脚边上瞌睡。
    北门已经排了五十多人的队伍,而被凌玉赞为会赚钱的归林镇人,就在北门外摆了好多摊子,卖茶卖酒的,卖果子的,还有说书的,简直比市场还要繁闹。
    凌玉这少爷,哪里肯跟人挤,就甩出了十两银子,将城门外最大树荫下的酒肆摊子包了下来,也不喝酒,只是坐在那里如看风景般的看着城门来去的人。
    花舞月却闲不住,她刚到这世界不久,对什么东西都好奇,跑到酒肆边上的说书摊,支着下巴听人说书。
    那说书先生面相干瘦,七八根稀疏胡子搭在下颚,说书的技艺也不怎么样,不过说的内容倒是和时局相关,所以吸引了不少人听。
    这说书先生,刚好说到云朝与蛮族交战的事情,他手指一扣桌板,居然发出很响的声音:“话说大云朝中,有五大名将,分别为攻、守、游、骑、袭。攻有常春,守归谭盾,游击白石惊,骑将李玉仁,更有蓝昇精于偷袭,有这五大名将在,我云朝江山,可保无虞。”
    边上有个宣府逃出来的难民,却听了不爽,恶言道:“你这老儿,就知道胡吹。要是五大名将真的有用,这次蛮兵怎么会攻入宣府?怎么还会有天木堡大败?你说的五大名将,又在哪里凉快呢?”
第十七章 生银子的地方(下)
    说书先生仿佛晓得有人会这么说,不慌不忙的捻须道:“看官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五大名将纵然厉害,可毕竟只是将而已,天木堡之战,是皇帝陛下听信小人谗言,才妄动干戈。五大名将曾力劝皇帝不要出战,却被一一驳回,只能各自驻守一方,并没有参加天木堡大战。所以那场仗,怪不得这五人。”
    “就算当初怪不得,可现在这五人又有什么用呢?”那非议的听客叹道,“我亲眼看到蛮兵声势浩大,还有成千上万的妖兽帮忙,只用了一天时间,就攻破了宣府城。五大名将再厉害,也不可能有皇帝御驾亲征的二十万大军厉害,连皇帝都败了,他们还挡的住么?”
    这话说了,边上听客们点头称是议论纷纷,显然天木堡一战,二十万云朝大军毁于一旦,让这些人心有余悸,不敢相信朝廷还有余力抵抗。
    说书先生又用指节叩击桌板,这回凌玉看出,那说书先生竟用出了一点人族的真气,这才将桌板扣的这么响,可见此人绝非普通的说书人。
    说书先生呵斥道:“你们这都是庸人之扰。皇帝二十万大军之败,败在指挥不利,小皇帝年方弱冠,又受太监怂恿,怎么可能是蛮族人的对手,这并非敌人厉害,而是大将无能。但我堂堂大云朝,共有十路军马,天木堡覆灭的不过是其中五路而已。还有五路军马就是五大名将所统帅,如今这五人军队,都在北疆集结,随时能够给蛮人致命一击,就算是收复宣府,那也是指日可待。”
    这番话说的慷慨激昂,果真让许多面露颓丧的难民都鼓起了勇气。
    不过还是有人不信,又问道:“蛮族起兵,号称二十万蛮军再加五万妖兽,准备十日之内攻下北疆三卫,现在已经在同州城外聚集。同州总兵谭盾帐下,却不过区区六万士兵而已。听说那蛮族人,一个就能打我们三个,如此看来,同州不是也岌岌可危?”
    说起了谭盾这名字,凌玉不由多听了几耳朵。
    说书先生意气风发,说的极为兴奋:“同州有御将谭盾在,保管无虞,别说二十万蛮兵,就算五十万蛮人都来,同州也绝不会有事。”
    “为何?”众人皆问。
    说书先生得意道:“御将谭盾,乃是五大名将之一,尤其以防御为长。想当初,他还不是同州总兵,也先率领十万蛮军攻城,谭盾只有三千士兵,却天天血战,日日筑墙,竟然以这区区三千兵甲,挡住也先大军二十日之久,一直撑到其他名将到来,再将其击溃。那一战,乃是我云朝历年来最大的胜仗,以不到两千人的伤亡,灭蛮兵数万,可怜那也先,用了这么多年,才恢复过来,如今又来犯同州,还不是一样的下场么?”
    下面的听客轰然叫好,连凌玉都听的眉毛一扬,他倒没想到,今天所救的谭盾,居然还是个这样的大人物。
    掌握天下十路兵马中的一路,云朝五大名将之一,又是同州总兵。其实凌玉对云朝官场还是了解不深。总兵这个职务,本就是云朝内武将的最高官职,是超品职务,只有统帅级别的人物才配的上。
    花舞月听了一会,就笑魇如花的回来,在凌玉身边拍手道:“公子真厉害?”
    “恩?”凌玉笑着看她。
    “连五大名将中的御将谭盾,都被公子救了。”花舞月得意道,“那公子岂不是比五大名将更厉害么?”
    “傻丫头。”凌玉瞟了她一眼。
    花舞月却被凌玉那颇带媚色的狭长眼睛给电到了。话说凌玉的妖术在人身上使用后,反而改造了原来的面貌,不仅越来越俊俏,而且眼珠子里还有淡淡的蓝色,极为媚惑。
    不过这与凌玉从前的媚惑能力相比,还是相差甚远。以前凌玉一瞟女人,管她三贞九烈都会抵御不住,现在恐怕要使出二品的媚惑术才行了。
    说书先生又开始了对谭盾的吹捧,将花舞月和听客们都吸引过去。凌玉的目光却停留在归林镇城门口。
    归林镇虽然是北疆数得着的富庶地方,可有钱人家早就逃走了,如今来去的都是穷苦难民,所以穿着大多是灰色土布,能有一件蒙着灰的蓝黑长褂,就算是很显眼了。
    可偏偏这时候,从远处过来了两骑,加入到进城的人群中。一时间,所有目光,都被这两人吸引了过去。
    打头的一匹赤马上,坐着个鲜艳夺目的女子。这个女子一身红色纱裙,粉色劲裤,脚上一双朱红色锈花鞋,头发上面,有红色的丝带扎着,披散在肩上,正好挡住一把斜背的长剑。
    这个女人,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可面容竟如仙子般俏丽,肌肤白皙剔透,朱唇不抹自红,阳光照在脸上,竟然让她象是个玲珑的瓷娃娃。
    更让凌玉心动的是,这女子年纪不大,可身材却凹凸有致,虽然穿着纱罗裙,可还是能够看到随着奔马的前行,丰满的胸部上下颠簸。
    少女的容貌,骄人的身材,还有……杀人的剑。
    这世上,还能有什么美色比这吸引人。
    旁人可没有凌玉这么放肆的胆子,不过看了红衣女子两眼,却被这小妮子眼中冰寒的英气给逼了回来。再看这红衣女子身后的人,骑着黑马的黑衣人,犹如是一幕黑夜跟着红衣小女子,每每有人看过来时,总有股杀气,若有若无般的传开去。
第十八章 杀人的美女(上)
    这样两个人,就算想不引人瞩目恐怕都很难,所以当他们到城门口时,便有几个军士撇下老百姓,先靠了上来。
    这几个军士也算不开眼,带头的一个胡子还没长出来,却满脸淫邪神情,盯着红衣女子笑道:“小娘子,也要进城么?”
    “城门开着,难道不能进?”红衣女子的声音也煞是好听,只不过却冷了些。
    “进城可以,不过奉上头命令,都要搜查。”军士握着长枪,拍拍赤马道,“快下来,我们要搜搜。”
    红衣女子俏目一瞪,就要发怒,可后面那个黑衣男人却先下了马。
    “郑亦叔?”
    “要搜就搜,别耽搁了。”郑亦面无表情。
    红衣女子应是郑亦的晚辈,也无法,便下马,让那几个军士搜自己马上的包袱。
    可这几个不长眼的家伙,居然将包袱打开后,随意揉捏着里面女人的私己东西,还不时的将最私密的物件挑拣出来。
    红衣女子的面色,象镀了层冰霜似的,怒叱道:“搜够了没有,就这么几件衣物,还看不过来?”
    军士抬头,眼中淫邪色彩更盛:“小娘子,东西我搜过了,人还没搜呢。”
    话音未落,竟然一只手朝着红衣女子的胸部摸来。
    凌玉霍然而起,刚准备出手,可忽然间,看到红衣女子花瓣似的嘴唇边,流出的一丝冷笑。
    斜插在红衣女子身后的长剑,忽然弹出剑鞘,红色的剑光陡然闪起,犹如下了一场枫叶之舞。三个军士已经只剩下半拉身体,另外半截已经飞到几步之外。
    红衣女子一击得手后并没停留,和郑亦两人如鹞子般高高飞起,竟然一跃丈把高,飞过了归林镇的城门楼,在空中时,这红衣女子呼啸一声,两匹马犹如通灵,长嘶着冲进了归林镇内。
    还不等守城军士反应过来,那两人两马已经不知所踪了。
    凌玉自然是看的清清楚楚,他心里啧啧称奇。刚刚看到红衣女子时,只是感到惊艳而已,却没想到还有这么高的武技,一剑就能将三个军人砍成两截,这恐怕已经有四品以上的飞剑之能了。
    但那个女子,看起来不过十七岁呵。
    凌玉心中暗道,云朝里的能人异士果然多,象这么美艳的小妮子,都有高绝的武技。蛮族人想攻占云朝,还真是痴人说梦。
    一时之间,城门口大乱,门楼上的百多军士奔下来,也不守城门了,朝两人遁走的地方追去。而难民们则惊呼连连,有的人见尸体血腥,竟连归林城都不进,朝别的方向逃去。
    “少爷!少爷!!”花舞月见凌玉发呆,连忙将他推醒。
    凌玉眼前尽是红衣女子的婀娜身姿,差点就忘了身在何地。被花舞月一惊醒才回神,他左右看看,刚才还繁闹的城门口,已经跑的空无一人了,花舞月看着那几具没头的尸体,一脸苦相。
    凌玉笑道:“走吧,我们也进城了。”
    说着,便施然的牵着马,慢悠悠的进了归林镇。
    ==========
    归林是同州下属两县之一,背靠老银山。这里原本没有县城,只有老银山中几个蛮荒未开的山寨子,就是因为十数年前,老银山上挖出了银矿,所以大批挖银人、客商蜂拥而来,久而久之,在这里形成了集镇,再过几年,连朝廷也知道了这里,就设了县,归属同州管辖。
    至于这个县城,还是近几年建立起来的。虽然处在北疆偏远地区,可是县城内,还是有五条大街,十数家酒楼,号称云朝几大菜系,在这里没有找不到的。
    可真要说起吃来,大概没有哪家酒楼敢和银雅楼相比的。
    这么大的战乱,怀来那边的难民,连草根都开始吃了,可银雅楼里面,还是一派歌舞升平,只要你能点的起的菜,他统统都有,而且都做的极为美味。
    连凌玉这样享受惯的,也觉得很满意。
    他确实也不可能不满意。
    诺大个二层雅间,就他一桌客人,用两张八仙桌拼接起来的超大桌面上,放着银雅楼最拿手的十八样小菜。
    而这不过是头盘而已。
    凌玉指明要的人参乌骨鸡汤已经上了,他和花舞月一人一小碗,花去的银子,却足够难民们吃上整年的。
    必须日日快马从内地运来的鲜活鲈鱼刚刚下锅,枸酱熊掌却被凌玉退了回去,说明了改牛蹄。北疆的各种飞禽走兽珍奇美味,都被凌玉点了个遍。
    品着最好的美酒,吃着最好的美食,这种奢侈,让凌玉都有些感觉回到玉鸯山了。
    一楼的那些食客,看到凌玉满桌菜肴时,都纷纷侧目。毕竟这时节,别人有口饭吃就已经要感谢天恩了,可凌玉却铺张浪费成这个样子。许多吃饭的人都不由自主的咒骂了几句纨绔。
    真正纨绔的还在后面呢,几个伙计端着八盆红烧蹄膀鱼贯而入,居然没放在桌面上,而是随着凌玉的指示,都摆在破战巨犬的面前。
    一只狗都能吃这么好的东西,别人都看的目瞪口呆,凌玉却觉着很平常。
    凌玉本身就是纨绔子弟,又何必掩饰呢,他只消懒洋洋的张嘴,花舞月就会把菜夹到他嘴巴里。只要点点头,盛装着美酒的玉杯就会到唇边。云朝的少爷们,过的就是这样奢靡日子,凌玉既然要做凌家大少爷,自然乐得入乡随俗了。
    一顿饭吃了一半,凌玉刚要满足的赞叹几句时。有个身着华服手拿折扇的贵公子,带着三个手下大摇大摆的走进了酒楼。
    (新书榜很难冲啊,呵呵。在我前面的,居然有点推一比一,太强了。不过,对我来说,推荐票已经不少了。很多朋友每天都给我投票,我谢谢你们,无以为报,只有写好书,绝不太监,兑现我三年五部书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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