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耕读人家[科举]-第3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林蓁忙伸手扶她,她抬起头来,看着林蓁,又道:“我知道您不会留恋烟花之地,不过还是嘱咐您几句,以后若不是万不得已,千万不要到这些地方来。”
  林蓁点点头:“魏姐姐你说得是,对了,等我再回来的时候,会找人来给你送信,告诉你我的住处,你如果哪一天真的不想待在这翠馨楼,我一定会想办法帮你离开的。”
  魏琼玉道:“您的好意,琼玉心领了,这一别真不知道什么时候重逢,我倒是希望……您和我这样贫贱的人永远不会再次相见……”
  林蓁刚想说些什么,却见琼玉站起身来,又道:“还是让我弹上一曲,为您送行如何?”
  林蓁见她情意切切,于是便点了点头,道:“好呀,我正好也饱一饱耳福。”
  魏琼玉为林蓁换上干净舒适的簇新的衣袍,又命人摆上十几个小碟,里面都是精细的点心,另外还有甜粥、果仁粥,一应俱全,她让林蓁坐下享用。自己则在一旁轻挑琴弦,开口唱了起来。她这回唱的曲子一扫往日哀愁,声调高昂,一句句铿锵有力,林蓁一边用着早膳,一边听她唱道:“……文章过晁董,对丹墀已膺天宠。赴琼林新宴,颤宫花缓引黄金鞚……”
  “……青云路通,一举能高中,三千水击飞冲。又何必扶桑挂弓?也强如剑倚崆峒!”
  回去的路上,林蓁耳边还不断回荡着魏琼玉的声音。他轻轻哼唱,引起了翁万达的兴趣,问他道:“阿蓁,这词写的好!你从哪儿学来的?!”
  林蓁道:“那位薇姑娘唱给我送行的。”
  翁万达也颇有感触的道:“我听说她是什么花榜上的花魁……她也真算得上是个奇女子了……”
  说罢,翁万达似乎发现了什么,意味深长的看着林蓁,笑道:“阿蓁,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回来了,不是说‘春宵一刻值千金’嘛?”
  林蓁这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一句多么容易让人误会的话,他又是摆手,又是摇头,脸都红了。翁万达见他那模样,觉得越发好笑,道:“哎,怕什么,你放心,我不会告诉月儿的。”
  这真是错中生错,误会又生了误会,月儿是翁万达的妻妹,当时在海阳县林蓁几乎是舍命救了月儿,或许他们家中早已默认林蓁一定会和月儿成亲的。林蓁赶紧澄清道:“翁兄,你……你说什么?月儿她聪慧可爱,家境又好,我和她从小相识,我待她如好友,如知交,但你说定亲……?这个我还没有想过呢。”
  翁万达一愣,道:“原来如此,那……那只怕月儿要失望了。”


第71章 
  林蓁叹了口气; 道:“翁兄,你应该知道,我年纪轻轻中了状元; 本来就容易成为众矢之的; 而且我以前曾经在兴王府陪皇上读书的事; 只怕很快也会传遍整个京城,做官看似光鲜; 背后有多少凶险只怕超出咱们的想象; 婚姻大事,我想过一两年再考虑,你说呢?”
  翁万达想了想,道:“也好,阿蓁; 我知道你有雄才大志,确实,如今朝堂上的事情有些复杂莫测; 等我们回到京城,行事一定小心些,千万不要授人以柄。至于亲事嘛,其实我能看出来; 月儿对你情有独钟,你……你待她更像是对待阿妹; 虽然爱护有余; 却少了些男女间的情意。既然如此; 等回去之后,若是岳丈问起,我就帮她选一户殷实的人家嫁了吧。不过,你可千万别留恋上翠馨楼那烟花之地,那什么薇姑娘,回去之后你也别见她了!”
  林蓁忙道:“我知道了,这次不过是恰巧遇上了陆大哥,心里高兴,坐下来喝了几杯酒,所以才在那里留宿了一晚,其实我和那位姑娘之间什么都没发生。以后若非应酬,那种地方,我当然不会再去。”
  翁万达知道林蓁行事颇有分寸,只是嘱咐几句,两人之间对这个话题的讨论就到此为止了。
  潮州有不少在京城做生意的商贾,从举子们进京赶考开始,这些生意人就会抢着资助他们。林蓁中举人之后家里的生活已然十分富足,这次林蓁中了状元衣锦还乡,赠送他车马奴仆的更是不计其数。一路上只要是能和他拉上点关系的人都要设宴请他,沿原路回到海阳县,比去时几乎花了多一倍的时间。
  回到海阳,林蓁刚想喘一口气,却发现海阳县全县上下提前数日就备好酒席,上到府、州、县的官员,下到稍有些名望的乡绅都来迎接,更不用说他的两位族伯、教过他的叶桂文、提携过他的薛侃……
  县里出了个状元,这可是天大的喜事。林蓁和众人一一相见,彼此都唏嘘感慨,很多人,甚至包括林蓁自己都想不到,当时家境贫寒险些无法入学的孩子,如今已经成了潮州府第一个状元郎。
  林蓁对海阳县的很多人都充满了感激,不仅是他们,还有山都乡的那些邻里乡亲——林蓁这些年一直在外奔波,从一开始去兴王府读书,到后来入县学、前往南京,家里受了林老爹、林阿伯他们不少照顾。尤其是林毅斋去世以后,他哥哥林学一开始年纪尚幼,如果没有这些人伸出援手,林蓁想,自己绝对没办法放心的离家而去,他也绝不会这么早就考中状元。
  在海阳县逗留了几天之后,林蓁坐上轿子,高头大马披着红绸开道,彩旗飘舞,前面排军举着的牌子上除了肃静、回避之外,还有“丙戌科进士”、“状元及第”等字,一路吹吹打打,往山都乡去了。
  这一回,林蓁不仅是状元,也是正儿八经的翰林官员了,在村口的大路两旁,众乡邻都跪在地上等待着,这半年里,村里的里甲林老爹年纪大了,接替他的正是林蓁的邻居林阿伯。自己看着从小长大的二毛如今不仅中了进士,还成了状元,入了翰林,林阿伯已经乐的合不拢嘴了。但是林蓁一掀轿帘,见他们黑压压跪了一片,赶紧命人停轿,快步下来搀扶,道:“大家不必多礼,都起来,快起来,到家里说话!”
  林蓁命随行的差人给他们一个个赏了银两,小孩子也都发了红纸包的铜钱,大家高高兴兴的又拜又谢,跟在轿后往林蓁家走去。
  林蓁到家附近一瞧,嗬,自己家的大门已经赫然一新,这就是所谓的“改换门楣”。从今之后,他们林家再也不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而是一跃成了官宦人家了!
  林老太太还有程氏在一众妇人的簇拥下,在门外迎接自家新科状元郎的归来,林学和小妹林莹也激动的等在那里,他们心中不仅满是喜悦,还有对林蓁的无尽思念。半年未见,林蓁又长高了点,一举一动也更加成熟庄重,但看到家人时,他还是像以前任何一次远游归来时一样,对熟悉的家人和不断变化的这座宅第充满了依赖和眷恋……
  这一次宴席自然摆的比先前林蓁考中秀才和举人的时候热闹了数倍,整个村子里的人几乎是彻夜欢庆,一连十余天才稍稍平静了些。祭祖过后,林蓁就开始考虑带着家人入京赴任的事情了。
  林老太太虽然上了年纪,但听说可以去京城住,十分欢喜,催促着程氏快些收拾行囊。这天晚上,林蓁想去看看程氏收拾的怎么样了,刚来到她屋门口,却听里面林老太太的忿忿声音响起,道:“现在我这乖孙中了状元,咱们一家人都要跟他一同去京城享福了,这本来是千好万好的事,就是只有一样老婆子我不得不提醒你几句,大毛那孩子他爹是谁,你自己心里头清楚得很,这些年他也不成亲也不出门,村子里头都把他当个呆子,在咱们这小地方,那也就罢了。将来进了京,跟咱们二毛来往的都是些什么样的人物,知道他有个傻哥哥,那可不都得在背后笑他?!你做下的这些事,这么多年看在二毛的份上我都忍着,可是如今我就撂下一句话:大毛以后休想再跟我们同住!你要是个明白道理的,就赶紧给他娶个媳妇打发他单过去,让我最后这几年眼前也清静些!”
  林蓁听到这,放在门上的手又缩了回来——林老太太说的话难听得很,让他心中升起了一阵怒气,但是老太太说的这件事又何尝不是林蓁眼下所苦恼的呢!林蓁自然是想让哥哥林学和自己一同进京,但京城中好事之人很多,自己将来家里肯定也会有小厮、丫鬟仆人,再说林学现在的画已经小有名气,若是自己想隐瞒他的存在,不但瞒不住,还会更加令人生疑,这对林学的生活也很有影响;可若是大大方方让人知道他的存在,那难保哪一天不引起什么人的注意……
  林蓁正打算回屋想想,怎么跟程氏商量到底这个问题,却听见有人轻轻叹了一声,他回头一看,原来林学就站在他身后,看见林蓁回过头来,他却对林蓁微微笑了笑,抬手一推门走了进去。
  林蓁慌忙也跟他进了屋,林学这几年在家里没少干活,身材也变得魁梧了,他的出现让屋里的气氛变得有点压抑。林老太太面色慌张,但看见林蓁也进了屋,她胆子马上就大了,道:“怎么着?我说的有什么不占理的地方吗?我们家这么多年供你吃穿,算是对得起你了,现在你可不要再想着沾我乖孙的光,就在这山都乡老老实实的呆着吧,你放过我和我这乖孙,还能给你那作孽的爹减点罪,说不定阎王爷一高兴,把他从十八层地狱往上提一层……”
  林蓁脱口道:“阿母!别说了!这些年是谁在苦苦支持这个家,难道不是大哥?若真的到了京城,您方才说的话被人听了去,咱们一家人都没活路了!这件事您不要再开口了,我们听听大哥的主意!”
  相比于林蓁的不快,林学脸上没有一点怒色,反而十分平静,他看了看林蓁,又看了看程氏,道:“阿母说的没错。阿弟进京带着您二位老人,是要尽一尽孝意的,咱们家还有院子,还有桑树、鱼塘和土地,还有阿爹的墓,总还要留个人在家中照看。况且我又不会和人打交道,去了京城,过得也不自在。”
  林蓁担忧的看着林学,道:“阿兄,这都不是问题,这些产业托阿伯照料就是,咱们从小一起长大,却没能好好地一起过几天日子,就算你想单过,到京城里我帮你置办个宅子,你也能常常见到我和娘,这不好吗?”
  林学摇了摇头,道:“阿弟,你知道我从小就不喜欢去新的地方,也不喜欢见陌生的人。我在山都乡生活了这么多年,我就想在这里过一辈子了。况且我现在忙时打理打理地里的事儿,闲时画画,这样的日子我已经习惯了。买我画的人也都在江南、岭南,我自己能养活自己。到了京城,你是翰林院里的大官儿,我作为你的阿兄总不能再把画拿出去卖吧?”
  他越说,林蓁越是强烈的不想让他一个人留下来了。林蓁知道他心里肯定还有程氏,还有自己,让他一个人孤零零的留在山都乡过日子,守着空荡荡的大院子,这自己怎么能放心的下呢?可是林学却又说道:“娘,你不是说年前有人到咱家来给我提亲的吗?我看那个姑娘不错,人很能干,咱们不如选个好日子,把她娶进门吧,到时候我们两人一起守着咱家这块风水地,我听说这样的地不能没有人在跟前,否则福气就断了。将来阿弟你若是回家祭祖,咱们兄弟再一起畅饮几杯。”
  林蓁见他说的坚决,又听他提到了成亲二字,便问程氏道:“娘,真有这么一回事吗?”
  程氏看看林学,又看看林蓁,犹犹豫豫的道:“有是有的,就是你阿兄当时他说……”
  林学打断了程氏,道:“娘,我当时不同意,是心里想着进士不好考,万一阿弟没考中,还要回家在读几年书,家里多个外人进进出出也不方便,如今阿弟考中了,我就没什么可忧虑的了。”
  林老太太把嘴一撇,道:“哼,二毛的本事多大,哪能考不中?你却在暗地里咒他,真是没有好心!他娘,你听见了,他自己要娶媳妇单过,这你总不能再拦着了吧?!”


第72章 
  林蓁不管林老太太; 把林学叫到院子里,好好和他说了一会儿,但林学还是坚持自己的决定,不肯跟林蓁一起进京。既然如此,林蓁只能任由程氏找来那说媒的婆子,把林学的亲事定了。林蓁自己见过那姑娘之后; 觉得她虽然各方面都不出众,但好在家里人口简单; 只有她一个; 母亲已经去世,父亲看着还是个通情达理的人; 就是身上有些病痛; 常常需要花钱。这姑娘举止倒是挺端庄的,见了林蓁和林学羞红了脸,低着头不敢抬起来; 又跪又拜,最后林蓁也没看清她到底长什么模样。
  林蓁问程氏道:“咱家这么大的家业,就这一家来说亲的吗?”
  程氏叹了口气; 道:“唉!怎么会呢; 你在南京读书的时候,有意嫁给你阿兄的姑娘可多了,但他死活都不肯成亲; 人家觉得他有点怪异; 况且他平时也不怎么出门; 出门见了人也不怎么说话,好人家的女儿渐渐来打听的就少了。最后这个也是因为她爹的病,一直耽误着没有嫁人,实在是岁数大了,才试着到咱家来问问。不过我看这姑娘性子温和,为人也孝顺。虽然亲家这病少不了花钱,但咱家也还短不了她这一份银子……关键是你阿兄终于松口同意了……”
  林蓁仔细想了想,对程氏的话也比较赞同,给自己的大哥挑选妻子重要的不是相貌家境,而是性格脾气。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个姑娘还算是挺合适的。
  林学的婚事一定下来,村里少不了热心的人帮着张罗,六月下旬,他们办了个简简单单的婚礼,那女孩就这样带着自己的爹住进了林家。林蓁三个月的假期也快结束了。他四处去拜访了一番先前的旧交,陈一松、薛侃还有一众朋友。陈一松准备两年后再考一次乡试,林蓁和翁万达都觉得以他的学问,考中肯定没有问题。
  薛侃三年守孝也快该结束了,他这就要和林蓁他们二人一起进京供职。薛侃的侄子和弟弟早林蓁三年中了进士,一个派做地方知县,一个考中庶吉士,如今三年考满,留在京中做了春坊直司。这些年潮州人才真是人才辈出,声名远播,当时薛侃和林蓁一起讲学的书院,如今已经座无虚席,成了一个远近皆知的传播明阳心学,讨论学问的所在,就连江西、苏杭那些文风鼎盛的地方也有不少人特地前来学习。
  临出发前最后一天,薛侃聚集弟子们,站在台上,正色教导道:“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如意在于事亲,即事亲便是一物;意在于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意在于仁人爱物,即仁人爱物便是一物……功夫需用在心上,不要用在心外。”
  林蓁紧随其后,也把这些年自己对心学的理解与这些士子们谈论了一番。他对众人道:“诸位,我知道你们如今在这里向我和薛大人请教心学,绝不仅仅是为了功名,为了科举,而是为了追寻真理,寻找心中的良知。阳明先生说过,知和行是一回事——‘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如今我和中离兄就要进京了,我们在京中为皇上效力,为百姓做主,是把良知化为一个行字,而诸位回到家中,难道就没有可以将良知付诸于行动的机会吗?须知读书、讲学、侍奉双亲中自有良知在,经商、务农、做工、甚至行军打仗都是格物致知的过程,只要用心领会,也能有所成就,造福天下……”
  正讲着,忽然瞥见台下有个熟悉的面孔,再仔细一看,原来那是月儿。她是来找自己的吗?林蓁待众人散去,再寻找月儿的身影,发现她就站在廊下,穿着一身书生的衣袍,怔怔看着自己。林蓁想她可能有些话要对自己说,于是便大大方方走过去,道:“月儿啊,好久不见,你近来可还好吗?”
  月儿圆圆的眼睛好像蒙了一层雾气,她盯着林蓁看了一会儿,低下头去,闷闷的开口道:“阿蓁,我一直以为你知道我的心意,可是姐夫说你暂时不想成亲,让爹给我另选一门亲事,是真的吗?如果你想再等一两年,我、我也等得……”
  说着说着,月儿眼眶里闪起了泪光,林蓁见她一片挚诚,心中颇为不忍,他想,月儿好歹也算是和自己知根知底,一起长大的好友,自己早晚要成亲的,娶了月儿,又有什么不好呢?
  可是,先前思考过的种种涌上心来,他从袖中掏出手帕,递到月儿手中,对她说道:“月儿,你别难过。从前咱们相处的点点滴滴,我都记在心里。我很喜欢你,但两个人要结为夫妻,这样的喜欢,我总觉得还是不够的。我希望你能过一辈子幸福、无忧无虑的日子,我希望,你身边有一个人好好对待你,对你嘘寒问暖,春来和你一起读书赏花,冬日与你一起看雪作画,而不是像我这样,往后还不知道要面对什么事……你听我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姻缘,你的姻缘不在我这里,但我觉得,你很快就会等到真心真意爱你愿意和你共度一生的人,到时候,或许你会感谢我的决定呢……”
  月儿听到这里,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她用林蓁的手帕捂住眼睛,哭了好一阵子,半天才放下手来,道:“阿蓁,其实我早就知道这是你的意思了。我只不过、只不过不愿相信。”
  说罢,她把一枝干枯的花枝往林蓁手中一塞,转过身去,快步消失在了书院门口的人流中。林蓁拿起来一看,原来是自己中秀才的时候送给她的那朵金花,只是大概方才被月儿在手中攥的久了,本来已经变脆的叶子和花瓣早就成了碎片,纷纷飘落,很快就没了踪迹。林蓁小心把剩下的花枝放在书院的角落,用簇新的泥土把它埋在了那里,这一切都做完之后,林蓁心中生出几分释然。他微微笑了一下,在心中道:“月儿,再见了。”随后,他拍拍手上的泥土,在人群中寻到翁万达、薛侃几人,与他们约定了明日相见的时辰,各自回家收拾行囊去了。
  又过了月余,他们终于回到了京城,林蓁和翁万达早就打听过了,京城房价和后世一样并不便宜,租一套像样的三进的宅子也要八十两一年。买的话就合算的多,不过二百多两,和三年的租金也差不多。林蓁心想,自己怎么也要在京城住上三年了,租不如买。
  一开始他觉得自己用不了三进那么大的宅子,但后来一想,毕竟家里上有林老太太,下有莹儿,自己平时招待同僚朋友,总不能还让这些老老小小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吧。于是他就狠了狠心,在官员聚集的“李阁老胡同”买了一座稍小一点的三进二十几间的宅子,和翁万达比邻,住了下来。
  林蓁刚住下不久,就来了不少人拜访他,和他同入翰林院的赵时春、龚用卿也在附近买了房子住下,几人时常见面,彼此越发亲近熟悉。省亲的假很快就结束了,到了入翰林院的前一天,林蓁在家中把一身深绿色的官服试穿了几遍,一家人看得既新鲜,又高兴,林蓁九岁的妹妹林莹更是欢喜的把林蓁胸前那块补子仔细看了好几遍,问林蓁道:“阿兄,这绣的是什么呀?”
  林蓁笑着告诉她:“这叫鹭鸶,杜牧有一首诗正是吟诵此鸟的:‘雪衣雪发青玉嘴,群捕鱼儿溪影中。惊飞远映碧山去,一树梨花落晚风。’说的就是这种鸟浑身雪白,群起高飞时,如梨花飘落般轻盈动人,是一种很漂亮的鸟呢。”
  解释完了之后,他又问道:“莹儿,你觉得二哥穿这衣服怎么样,还算合身吗?”
  莹儿使劲点头:“合身合身,这叫什么‘青草妒春袍’二哥,我说的对不对?”
  莹儿虽然是个女孩儿,但很喜欢读书写字,从前在山都乡的时候,林学常常读林蓁留在家里的书卷给她听。这次见了面,林蓁惊喜的发现莹儿学问不错,这让他格外欣慰,因此平时也喜欢多教她些诗句文章。
  莹儿凑了过来,小声问林蓁道:“二哥,大哥这次怎么没跟我们一起来京城啊?”
  一家人其乐融融,林蓁又何尝不想念林学呢?!他只能安慰莹儿,道:“大哥刚成亲,自然是要和大嫂一起生活了,等有机会的时候,我们可以回潮州看他。”
  莹儿懂事的点了点头,又回头看了看满脸慈爱笑着的程氏,还有两眼瞪的溜圆,嘴里赞叹不停的林老太太,笑嘻嘻的道:“来,哥哥把官帽也带上,让阿母、阿娘一起瞧瞧……”
  有了家人在京城的日子,林蓁忽然觉得心里底气足了不少。比起先前的奔波飘荡,他终于能凭自己的努力给家人比较体面,有地位的生活了,虽然林学留在山都乡让他有些遗憾,但不得不说,这是目前他们所能做出的最好的选择……
  第二天,林蓁穿戴停当,早早起床,一个人往翰林院的方向走去。按明初的规定,三品以下官员不许坐轿,如今法令松弛,连举人也常常坐轿子出门。但林蓁不想落人话柄。他之所以买这栋房子,就是因为这儿离翰林院不远,可以步行去上班。他刚走了一段,忽然听见身后有人喊道:“维岳慢走,等等我!”
  这声音有些熟悉,但却不是最近常和他来往的那几个人,林蓁回头一瞧,只见一名个子不高,容貌清秀,面色白皙,身穿淡绿色官袍的年轻人步履匆匆,往这边赶了过来,一边走一边笑道:“维岳,你我已有三年未见,别来无恙呀!”


第73章 
  林蓁记得此人,正是他们先前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