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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期未期-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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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雪满头
文案:
我被封为太子妃那日,原是三九骄阳。
太子大婚那日,开了春,阳光更是明媚的不得了。我在一顶小轿子里,被人抬着,踩着不绝于耳的鞭炮声,踏着重重喜庆,从侧门里,入了东宫。
这一辈子,我合上双眼前才发觉,东宫落雪的时候,那一重重把人生生困死的宫墙,其实看着是很好看的。
抱着我的那人一直在微微发抖,我记起的是多年前的雪,落在多年前的一树树梅花上,覆了心原。而那年初春之时遇见的人,那样好的光景,仍在当年的心上。
“如果有来生,我一定一眼便能寻见你。可我有些怕了,你说我寻见你,该不该认你出来?”
他低着声音,“那我便去寻你。早早将你认出来。”
一切拨回到原点。
萧承彦的手紧了又紧,明明天下于他也不过一握间,可为何,他望向那个红衣怒马的小姑娘之时,是这般迷惘而悲哀地明白——他抓不住她。
食用指南:
1。本文HE,请放心食用。
2。内含玻璃渣,小心硌牙。
3。女主女二双重生。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虐恋情深天作之合 重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秦安北,萧承彦┃ 配角:贺盛,贺南絮 ┃ 其它:
作品简评:vip强推奖章
这一世合眼前,我在他微微颤着的怀里,看着雪落满了东宫的宫墙,忽的想起来,我被封太子妃那日,同我从侧门被抬进东宫那日,皆是一样的雪。而此后种种,不过一句世事无常罢了。而当一切拨回到最初,我不是不懂得他的心意,只不过——南风终不解我意,何以渡西洲?本文剧情一波三折,环环相扣,而作者斐然的文采更令作品增了三分的耐人寻味。文字哀而不伤,无论是重生前世事倾覆的颓然还是重生后的矛盾都处理的恰到好处,感情跟随剧情递进得十分自然。甜虐得当。
第1章
我被封为太子妃那日,原是三九骄阳。
太子大婚那日,开了春,阳光更是明媚的不得了。我在一顶小轿子里,被人抬着,踩着不绝于耳的鞭炮声,踏着重重喜庆,从侧门里,入了东宫。
坊间都知道,定远侯府嫡小姐秦安北,不是个寻常闺秀。怎么个不寻常法儿,碍着定远侯泼天富贵的面上,也不敢明说。
这倒也怨不得我,毕竟我十岁前都在北疆,是随着父兄长大的。北疆之地,民风本就彪悍些,兼之我又是在军营里摸爬滚打长起来的,若是写得了一手好字,绣得了一手好花,那才真真是不寻常。
虽说这女子的活计上我差了些,可我毕竟也是学了好些她们不会的。六岁那年,父亲选的小马驹被我训得服服帖帖,马术上的天赋让我那两个向来眼高于顶的哥哥都赞不绝口。
我在北疆纵马的时候,怕是这些上京城里的小姐们连跑都跑不太利索罢?九岁那年,已经射了一手好箭。百步穿杨不敢自夸,但也总比那些小姐们投壶的准头好上个千倍百倍的。
是以我甫一回京之时,听着这外间传言,惊得下巴差点合不上。我没嘲笑她们弱不禁风的便罢了,她们倒是先笑起我来了?
为着我回京这事儿,父亲母亲吵了好大一架。
我上头有两个庶出的姐姐,大姐年前嫁了尚书府,二姐的婚事也算是定下了,只等着今年及笄了。母亲这职责尽得差不多了 ,算盘便打到我头上来了。
左右哥哥们都是跟着父亲在北疆的,只一个幼弟,年纪尚小,跟母亲留在上京。足以见她平日也真是闲狠了。
我本也该是在上京府上随母亲长大的,可我出生那年,父亲打了一场大胜仗,正是春风得意之时,给我取名“安北”,也是寄了一份厚望在我身上。所以我虽是府上唯一的嫡小姐,却也没怎么过过小姐的日子,被父亲带在身边亲自教养,只年节上回京罢了。
这日我本是在院里练了一会儿枪的,却听见里间传来争执声。
母亲本是个温婉人儿,急起来却也是犟的不行:“我当年就说,唤什么安北?你还指望着你嫡亲女儿为你平定北疆?”
父亲压低了声,“安北是我亲自教出来的,不是你们这些寻常女辈。她既是我大梁的子民,便也就有为大梁安国的责任!”
母亲气急了:“可她终归是个姑娘家,是要嫁人的!你以为在边疆之地把她纵得无法无天是对她好,可战场上刀枪无眼,你便真的忍心?再这般下去,哪个敢娶她?你这是要耽搁她一辈子!”
父亲默了下去。母亲见他已是被说动了,便放柔了声音,接着道:“等年过完你们回北疆,便把她留在上京。安北聪慧,我找学究来仔细教着,必定不比旁人差。安国定邦还有你呢,再不济,安北还有两个哥哥,一个弟弟,轮不到她头上去。”
父亲叹了口气,最后也是应允了。
我听着,一愣神,竟把红缨枪上的穗子生生扯了下来。
父亲和哥哥走的那日,果真没带我。我本是想哭的,毕竟这么多年都是父兄带大的,总归是更亲近些。父亲对我虽严苛,却也是疼到了骨子里。
再者,比起琴棋书画来,我更喜骑射刀枪,这下子像是把小狼崽子关在金丝雀笼子里似的,难受得紧。可想起来父亲惯不爱看我掉眼泪,就又憋了回去。
大哥来摸了摸我头发,笑着说让我好好学着做个闺秀,却把自己常用的剑解了下来递给我,让我平素里就当是锻炼身体舞着玩玩。
二哥看着说自己也没带什么能送我的了,便应下了回去好好照料我的小红马。
临启程,父亲又叮嘱道:“安北再怎么样,也是我定远侯府上的嫡小姐,即便是放纵些由着她性子来,也没人能说三道四。”
说完这话,一群人便浩浩汤汤走了。我看着陡然安静下去的侯府,心里难过极了,也有几分体谅母亲心情了。
就这般,十岁这年,我才开始了侯府小姐的生活。
细说起来。。。。。。倒真是没什么好细说的。比起我前十年在北疆叱咤风云的日子,在上京这两年简直嘴里能淡出鸟来。哦,这话要是让母亲听见了,会挨手板的。
只有逢年过节的,父亲他们回来了,我才松散些,不必之乎者也宫商角徽羽之类。父亲得空也会多教我几套剑法,带我去马场过过瘾。总而言之,怕是这上京城里,没人比我更盼着过年过节了。
绕是我被母亲逼着学这学那,性子也收敛得温润了许多,这名声却不见得随着我身量往上长。
若是忽略那次我与中书侍郎千金一伙人玩马球,她骑着马也不好好骑,净拿我取笑,情急之下没控制住一鞭子抽了她马,把她掀翻在地卧病了半月有余;再忽略那次我偷溜出府,有贼人惦记我身上荷包,我下手时忘了轻重,当街给他卸了一只胳膊。。。。。。如此种种,我想我还是有几分闺秀气质的。
罢了罢了,我看这东西勉强不来,许是我自打投胎起便错了——错了男女。
晚间学着做女红的时候,我仔细瞧了瞧自己的手,颇有几分顾影自怜。这双拿得了刀舞得了枪还卸得了胳膊的手,若是留在北疆,未必不能战功赫赫,如今却委委屈屈地穿针引线,太可惜了。
父亲留我在上京,有一半也是为了宽慰母亲。随着日月增长,宽慰不宽慰我心里没底,母亲的愁容倒是增了不少。
好容易长到了十三岁。这年边境安稳得很,父兄在家里也多留了些时日,碰巧赶上了春猎。我自从得了消息,便安分守己着,再加上日日去父母亲跟前晃悠哀求,磨了没多一阵子,父亲便松口同意带我去了。只是嘱咐了我不许胡闹。
哥哥们十岁开始,若碰的上春猎,便是能正经参加的了。到我这儿,硬是拖到了十三岁,到底心里还是有几分忿忿的,必是得证明给他们看了,没把我留在北疆是我大梁多么大的损失!
上京没有我的小红马,只好换了一匹小白马。虽说没有我的小红马有灵性,可好处是温顺得多,不必花心思再驯服了。
这日我换上了新做的海棠红骑装,取了惯用的牛角弓,头发高高束起,顿感神清气爽起来。
父亲最后也没同意我与他们一同进猎场,只让我去猎场安稳的地方骑骑马放放风,射个兔子过过瘾便罢了。我面上自然是欣然应许,心里却琢磨着,待会四散开来,这么大的猎场,哪能注意到我在哪儿?
是以我骑着马溜达了两圈,顺手射了两只雁,发现手艺毫不生疏后,便欢快纵马朝林子深处去了。
我一手骑射是父亲亲自教导的,都说将门无犬子,此话诚不欺人。
撒欢跑了一阵子,才记起来自己是要露一手给父兄瞧瞧的。说来也真是上天眷顾,这个念头刚起来,我便瞧见有什么在树的重重掩映下一闪而过。
当机加了两鞭子,冲了过去,果不其然,一只鹿正在前方奔跳的轻盈。我眯了眯眼睛,反手取了箭,迅速拉满弓,嗖地一声,箭离了弦,势如破竹般。只可惜那鹿最后跳那一下子,避开了要害,只射中了腿。
我有些恼火,夹紧马肚子,扬手又是一鞭,冲鹿奔逃的方向疾驰而去。
许是手上忘了轻重,这马又不是我的小红马,十分的不配合,这下子竟是惊了马。我在心里狠狠骂了马场一通,这样的马怎能送来骑射?用它遛弯我都是要嫌弃的!
顾不得逃窜的鹿,我狠狠勒住马,马前蹄高高扬起,竟是想把我摔下去。电光火石之间,我身下一轻,眼前一片天旋地转,待我回过神来,已是坐在了另一匹马上。
这马当真是好马!我略带赞叹地摸了摸马的鬃毛,就听见身后传来一声轻笑。我愣了一下,又忽然想起到嘴又飞了的鹿,也顾不得道谢了,扯了缰绳来,朝身后说了一句“这位兄台,马借我一用”,便策马向前。
虽说是人生第一次骑马带人……但好在这人知情识趣的,骑术了得又足够配合,也没什么存在感,只觉得一道视线一直落在我后脑勺上。
顺着血迹追了没多一阵子,便又瞧见了那只小可怜。我取箭搭弓,又是一箭。只是距离略有些远了,我力道差了点儿,这一箭虽是射中了,那鹿却还是有力气奔逃的。
我有些急眼,又想策马去追。只听身后有破空之声,三箭连发,又稳又狠,那鹿再受不住,最后一箭竟是被生生钉在了树上。
我不禁赞叹出声。这般力道和准头,怕是能与我大哥旗鼓相当。
于是便带了几分敬意,微微侧偏过头去看他,一身银白盔甲,还是有那么点意思的。
“方才情急,还未道谢。不知公子是哪位?”
那人又是轻笑一声,声线低沉悦耳,慢慢道:“当是我先请教姑娘芳名才对。只是不知,上京何时出了姑娘这般巾帼?”
我没琢磨出味儿来,这到底是挖苦呢还是真心夸赞呢,便带了几分不满的探究,望向他双眼。
不期然撞进了一双含水桃花眸里,双瞳明亮,能瞧见我一袭红衣映在他目光里的模样。我怔了怔,继而心跳如鼓擂,这才反应过来,这人不是我父兄,两人共骑一马实在是距离过近了些。
他饶有趣味的看着我两颊一点点烧上红色,“方才你抢我马的时候可不是这般拘谨的。”
春色满人间,林中深处更是如此,一派郁葱之色。更兼着一树一树的花开,鸟鸣不时传来。那些马蹄声离此处远着,只听得隐约的喧嚣。
我与他初遇,便是这般光景。
也当得起这般光景。
第2章
我咬了咬嘴唇,不知该回什么,便想跳下马。许是我动作意图明显了些,他把手按在我肩头,微微用力:“你那马怕是骑不得了,我把你带回去。难不成你想自己跑回去?”
我一时语塞,狩猎用的林子里,还真不知道都有些什么。他既是开了口,我也不好太不识好歹。这样想着,就乖巧安分坐好,又稍稍往前挪了挪,与他保持一点距离。
马儿慢腾腾往回走着,他时不时跟我搭几句话。
“我倒是忘了,上京还真有位小巾帼,出自定远侯府上。”
“不敢当。”
“你骑射瞧着是小有所成的,可最后那一箭,失了力道,应是疏于练习了。”
“绣花绣的,力度不收敛,怕绣坏了帕子。”我颇有几分诚恳地解释道。
那人哑然了一阵子。
我纠结半晌,还是开了口:“那鹿虽说是你射死的,但终归是我先发现的,也是我先射伤了它的,”斟酌再三,接着道:“不如你我三七分?”
“不必。”
我慌忙接上,“那四六分也成!再不济,五五分我也不是不能……”
他打断了我:“都算你的。”
我怔了怔,虽说就算没有他,若是马争气一点儿,这鹿我打下来也不是不可能。鹿生性好动且灵巧,狩猎很是难得,通常是用来标榜自己骑射水平高的。这般好事,他竟肯全让给我?
罢了,没准碰上了个死心眼儿的呢!
想着,我心头一乐,不由自主回头望他一眼笑了开,连带着看这人也顺眼极了。
那人冷不丁被我一瞟,扯着缰绳的手顿了顿,接着又佯装无意地扯好。我摸了摸自己的脸,怕是我脸上沾了东西,突然回头吓着人家了?
三言两语间,时辰过得也快,不留神便回到了春猎起点。各家的亲眷都在帐篷里坐着闲聊,正中间最大的那顶明黄色帐篷便是皇家的。
倒也不用我指路,马儿绕了几个弯,准确停在了我家帐篷前方不远处。他先一步下了马,甫一站稳便朝我伸出了手。
开玩笑,一没摔着二没碰着的,下个马我还需得人扶着?我右手一撑马背,轻轻巧巧一跃而下,颇有几分自得地瞧了他一眼。
他收回空中的手,笑着摇了摇头。
如今各家帐篷里全是女眷,他进去也不妥,便就留在原地。我进了帐篷,又探出头来,朝他挥了挥手,他这才上了马,绝尘而去了。
母亲坐在主位上,啜了一口茶,问道:“怎么是太子殿下送你回来的?”
我从案上捡了块点心塞了满嘴,囫囵着声音道:“我骑得那马半路耍性子了,幸得太子殿下搭救……太子?!”
老祖宗说食不言寝不语是有些道理的,毕竟这一受惊,太容易被噎着了。
我端了茶猛灌几口,颤颤巍巍道:“母亲说,方才送我回来的是谁?”
母亲看着我的慌张模样,痛心疾首极了:“你在上京也这么多年了,连太子都不识得?”
我在上京这么多年每日里除了绣花便是读书弹琴的,为防着我御前失仪,连宫宴都不让我去,哪有空识得太子?——这话自然还是只能在心里埋怨埋怨的。
我心下忐忑,父兄都是极为正统的忠君爱国之人,把皇家看得比一切都重,这若是知晓我抢了太子的马,还抢了太子的鹿,还把太子本人当马夫用……怕是今晚我就能见家法了。
不过这太子与我想象的很是不同。上京城里的公子哥们,多半文绉绉的,扇子人手一把,摇的比我还好看。原以为太子爷作为上京贵公子们的领头,该是文人气一些的,没成想,倒是有几分血性。
自己巴巴儿地跑到母亲手里,自然是不用再想出去了。我盘算着扬眉吐气的目的也达到了,箭上是有各家的标记的,索性等着清点猎物就好。
果不其然,晚间父兄他们回来,远远便听见父亲唤我。我欢快迎出去,被父亲举起来转了两个圈。
“不愧是我侯府的女儿!”
大哥递给我一把弓,一眼即知此非凡品,也是含笑道:“这是皇上亲赏的。今年猎场鹿少见,算是你运气好。太子殿下也说了你不少好话,时至今日,你终于算是在上京熬出头了。”
我接过弓来拉了拉弦,果真好手感,这趟春猎总归是赚的。
春猎轰轰烈烈结束了,父兄他们也是该启程了的。自打春猎回来,母亲便开始带着我出门了,励志要将我打进京城贵女圈里去。我便任由着她把我打扮得精致贵重,像捧个瓷器似的给别人看。
次数多了,我也是颇有心得。其实说来也简单,无论是去别家拜会还是接待来客,只消端正坐着,含着笑——这笑有讲究,不能像我以往那般灿烂,要收敛含蓄,效果最好的便是皮笑肉不笑——能不说话便不说,非要答话便客气简短些。案上的点心是不能动的,一动便又诸多讲究,实在无聊了便喝两口茶,一点点啜饮。
这一套做得多了,母亲神色也一日比一日好看了,外人提及,都道我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沉稳了。
我实在想不明白他们依何得出的结论,也便不费这份心了。
太子殿下也隔三差五便来府上一趟。我也乐得他来,不为别的,他来府上那可是天恩浩荡,无论女红还是琴棋书画都得停了,专程来陪这位太子爷。左不过就是偶或陪他到处转转说说话,经常换身常服偷溜出去,有趣得紧。
这一年日子轻松,过得也就快。眨眨眼的功夫,天就落雪了。
父兄回京这日,我起了个大早,随母亲打点好了给他们接风洗尘的一应事务。
晚间用了膳,一家人许久未见,厨房烧了梅子酒来,又配了几样小菜,便就着酒看着漫天的雪谈天。
房内炭盆烘得极暖,几口酒下去,便起了一层薄汗。
父母亲在说着话,我插不上嘴,便拐了二哥一把,问他:“你今日回来的时候,同行那个,我看着有几分面熟。”也不是我惦念着,那人多看了我好几眼,想不注意他都难。
二哥略一思索,道:“你说贺盛?”
我皱了皱眉,“镇国大将军贺祁第三子?”
北疆素来是我朝兵家必争之地,自先帝登基,便多看重边境安宁,对武官也多有倚重。如今北疆这片的兵权,除了我定远侯府手上的,便是握在镇国大将军手里了。双方虽都是为了朝廷,却也是各自为政,好在北疆地域广,我秦家军与他贺家军平素无什么交集,是以两家往来也是少的。
二哥灌了一口酒,“哎是他。他比你长两岁,说起来,你们当初还是有过节的,你可还记得?”
既然记起来是谁,那自然是记得了的。
我九岁那年,还没被上京这些规矩框着,在北疆上野得很。父亲为了照顾我名声,自然,其实是为了他方便,让我在军营时整日里束着发,衣袍也随哥哥们。军中父亲心腹的叔叔们拿我逗趣,天天小兄弟长小兄弟短的,我自个儿都忘了自己本是个姑娘家。
那日,恰好与贺家军碰头了,十一岁的贺盛气势汹汹闯进了军营——自然也是没人拦他的缘故,说要与秦家人比试。
他在比武场叫嚣,引来了不少看热闹的,我怂恿二哥上场收拾收拾他,二哥却不屑一顾:“大哥是怕不小心伤了他不好交代。我再怎么着,也是长他一岁,这传出去可不成了我欺负他了。胜之不武,罢了罢了。”
眼见着二哥不听劝,我又咽不下这口气,从二哥那里出来,转身提了红缨枪上了比武台。
九岁那年,秦家枪我是练得熟透了的。
可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吃了小两岁的亏,兼之女孩力气要小一些,只好凭着身形灵活避其锋芒。贺盛能来叫嚣,虽是少年心气,却也是有备而来。观他刀法大开大合,我自知拖下去必是我输了,又碍于脸面不想人前输阵,只好另辟蹊径。
我十分不齿的,早在上场之前就做好了不齿的准备的,抓了一把沙子,藏在袖口袋里。我佯装被刀锋划到,露了出破绽,他果然攻上来。紧接着我一扬手,将沙尘撒进他眼睛里。
大哥这时候赶到,远远一点地,整个人腾空而起,跃上比武台,剑未出鞘,只一挑,便卸了他刀。我自知闯祸,乖巧站在一边。
贺盛怒极,骂我卑鄙。我好脾气的笑了笑,谅他这一时半会儿的也瞧不清楚,开口道:“贺公子此言差矣,怕是没听过兵不厌诈的说法?”
我一开口,女声便是十分明显了。贺盛后知后觉,又想起定远侯之女还小他两岁,怕是也体会到了二哥说的“胜之不武”。这话也不对,毕竟他也没胜了我去。
大哥见我没伤着,面色便带了几分无奈,道:“安北!快给贺公子谢罪。比武场上用阴招,本就是你错了。”
我闻言乖巧行了礼谢罪,末了还刻意加了句:“这论起来,安北还是要尊称贺公子一声哥哥的。此番实是冒犯尊长了。”
大哥憋着笑,也作了一揖,“小妹年幼顽劣,贺公子莫要放在心上。”
贺盛一肚子气,也被堵得哑然无声,只好打碎了牙往肚里吞。
回忆往事,我不禁笑出了声。
“那个时候,我为了帮你泄愤,还偷偷找麻袋套了他,打了一顿。”二哥叹了口气,“后来被父亲三十军棍打掉了半条命去。”
我好心提醒了一句,“那三十军棍半数是大哥替你受的。你打到一半,就没了声响,好在没吓死我和父亲。”
二哥瞪我一眼,“还不是为了你这个白眼狼!”
我忙将这一茬揭过去,“你们为何一同回来的?”
“回来路上偶然碰到,便同行了。士别三日,果真是当刮目相看。贺家三郎如今也称得上少年俊杰了。”
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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