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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族权后-第5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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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相国,大周律法从不以言论定罪,如韦相国从前,屡常顶撞穆宗,目无君上,又怎限言论?若真论罪,韦相国此时怕且不在朝堂之上了,太后执政时,便多有言官举劾,主张太后理当交权,由穆宗亲政,否则便是擅国图逆,连太后都恐于此忠直之谏,不敢再罔顾礼法,韦相国以此责林中丞毁谤,似乎自己方有毁谤之嫌。”十一娘冷冷说道。
  韦太后乃老奸擅国,这本是天下共识,难道仅仅因为她乃太后,就能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纵然势败,也不容舆论谴责半句?
  况乎十一娘之所以用郑宕开刀,目的便是对所谓父母尊长之权加以限制,否则韦太后作为天子嫡母,莫说治罪,批评两句都算不孝,到她真动手肃清朝堂时,难保太后不会再上演脱簪跣足,跪席待罪的闹剧。
  也是时候让朝堂与臣民达成共识,孝道决不能成为某些人手里的杀手锏,更不是免死牌!
  迟儿也不怯场,扬声道:“韦相既认定孤蒙昧无知,那么待孤言论之后,先请韦相指正。”
第1347章 改法制
  “孤先请教谢、韦二相,何为过失杀?”
  韦元平满不在乎回应:“禀太子,老臣未任刑判之职,故不通律条。”
  一国宰相竟然是个法盲,且还如此理直气壮岂不滑稽?但在大周而言,这还真不算韦元平荒唐——历来刑判司法官吏,便为世望所不耻,认为这都是寒门抑或小吏晋升之途,自汉武帝以来,都讲究用儒礼治国,真正的士人只需通读礼典经史,谁每日没事干,抱着律条专研?被任命为司法官员那是没有办法,韦元平从来以未任司法这等酷吏为荣。
  太子也不在意韦元平这等目中无人的态度,笑问谢饶平:“谢相国也未曾担任法曹刑官,怕是对周律并不谙通,早前才用那等多存谬误之辞,为公卿从前举荐官员辩护吧?”
  这话说得,就算谢饶平谙通律法,也不能承认了,否则岂不自认徇私,强辞夺辩?
  “我国律疏斗讼一篇规定,因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致他人于死者,为过失杀。如曾有一例,二者泛舟嬉戏,一人失手将另一人推跌落水,救而不及,致人死亡,法曹判其为过失杀,后被纠正,此乃戏杀而非过失,区别在于虽无杀人之意,然将人推跌落水这等作法,应当预见会致人死亡,故不能以过失杀定论,足见过失杀当具两个前提,一为无杀伤之意,二为并未行为危及他人生命之事。”
  “然郑宜之死,是为郑宕下令杖责,仆从不敢用力,郑宕不解恨怒,亲手执杖,三十杖已使郑宜晕厥,郑宕妻闻讯而来,跪求郑宕手下留情,郑宕仍不罢休,逼迫仆从将郑宜杖毙,郑宕口称杖毙,说明已存故意,又怎能以过失杀定论?”
  见谢饶平无法狡辩,冯继峥这时只好硬着头皮助拳:“殿下小小年纪,便能谙通律法,真乃君国之幸,臣允同殿下之见,郑宕确然不能以过失杀定论,而当适用,父母殴杀子孙,徒一年半之罪罚。”
  郑宕的官职必定是保不住了,但这并不为冯继峥关心,反而工部侍郎空缺,他大可荐举党徒继任,不过此人机智地察觉,皇后意图是借郑宕案限制尊长之权,若坐壁上观,韦太后将来再不能压制皇后,他也便失去这一臂助,这当然有害无益。
  可惜太子虽不知冯继峥这等弯来绕去的心机,也没这么容易被蒙混过去。
  “冯侍郎疏忽了至关重要一条,周律有定,祖父母、父母殴杀子孙,徒一年半,仍有必不可少前提,便乃子孙先有违犯教令之行。何为教令?郑宕对他人私藏存夺占之欲,逼迫其子行不法之事,难道可称教令?若父权高于一切,为父者触犯法令,儿子难道不应劝阻,反应趋从?那么为人子孙,是该遵从父命,还是当遵从国法?郑宕身为官员,仗势欺民,先犯不忠,不听其子劝阻,反而殴杀其子,再犯不慈,如此不忠不慈巧取豪夺之辈,恶孽与杀人越货盗匪何异?仅处年半徒刑,又怎能使人心向服,怕恐百姓,更会质疑朝廷官官相护。”
  冯继峥败下阵来,脸色一时阴沉难看。
  太子总结道:“是以孤看来,若证郑宕确凿之罪,霸夺民财,殴伤冯美,使其郁郁而终,虽不犯杀人之罪,但行为强取之恶,其为官员,仗势欺民罔顾法纪罪加一等,该处绞刑,更不说无故殴杀子孙,失人伦之情,犯故杀之罪,纵然为父,应减一等,亦当绞刑。”
  林昔、邵广等言官,凭生最恨,便为仗势欺民残害无辜一类官员,自然附议,而负责审理此案的大理寺卿严慎,虽持异议,但眼见着连谋主冯继峥也哑口无语,陶葆仪等竟然也附议重惩郑宕,这时又岂肯惹火烧身?他可是名符其实的司法官员,若强辞夺辩,被贯以不谙律法的罪名,脑袋上的官帽都保不住了。
  又虽世望一贯不屑司法官职,严慎可并非世望,再者大理寺卿大不同于普通法曹刑吏,可以说若无冯继峥提携荐举,严慎连此职位都不能肖想。
  他还望晋升之途,就必须在大理寺卿一职上得获升迁,在此时刻,只能保持缄默。
  但十一娘的目的,远远并非将郑宕正法而已。
  不过郑宕虽间接害杀冯美,仅此罪责,还不足以让保举者谢饶平罢相贬职,倘若举荐不慎而已,便会引来如此严重后果,相信今后朝堂,无人再敢举荐才干,就连吏部尚书,恐怕也没人胆敢担任了。而朝堂州县,这么多官员,总不可能全由天子决断任命,且就算天子忙得过来,也不可能担保任命者完全不犯过失。
  所以十一娘暂且不问谢饶平失察之罪,宣告道:“圣上出征之前,便有意改革法制,实因多年以来,官员枉法欺民之恶,屡禁不止,百姓举告无门,蒙冤不得申昭,走投无路之余,逃亡者有之,落草为寇者更是不乏。若法制严明,官员清正,百姓得以安居乐业,何惧盗匪之乱?况本宫经郑宕一案,更引深思。”
  十一娘冷冷看向谢饶平等:“便连谢公、韦公,位居政事堂重臣,竟不明父祖殴杀子孙,尚有限制,认为无论情由,皆能获以轻判,更何况万千臣民,不能通谙律法,将为主者殴杀仆从,为尊者殴杀卑幼,视同理所当然。”
  “长此以往,只怕谋逆大罪不能亲亲隐匿,也会成为一纸空文了!”
  皇后开了个头,贺湛立即助拳:“臣附议,改革法制清肃吏制势在必行,又现行律法,有关杀伤之罪,亦当更加明确,否则适行时,难免有刑官错判,造成冤案,有如,关于何为教令,便颇多争议,是以,臣建议,废除尊长殴杀子孙可获宽免之条,子孙不服教令,尊长可施责罚,但不能杀伤子孙,否则以七杀之罪各论刑责,子孙若行悖逆不孝,当报官府决处。”
  皇后主张,贺湛提议,自然引起朝堂上哄声骤起。
  有人说:“三纲伦常、圣贤张举,若子逆父而不受罚责,臣逆君岂非无罪?”
  有人说:“暴秦以法家治国,三世而亡,汉武以来,皆以儒礼治国,此乃正道,皇后岂可效暴秦,而违正道?”
  韦元平干脆跳脚:“历来只听说朝廷教化百姓,息讼罢争,皇后意欲推行酷法,挑斗讼争,难道是想让社稷灭于内乱,让那些平民百姓,在我等官员面前耀武扬威!”
  “韦相最后一句话,当真便是道破今日殿议之上,众多朝臣恐慌了。”十一娘冷喝:“何故冯美一案,事隔多年,直至如今其子方才击鼓鸣冤,使朝堂震动?!并非冯暨过去未曾举告,而乃当初万年令根本便不受状告,懒问青红皂白,先用诬告之罪,将其驱出刑堂,冯暨状告无门,至如今,得知圣上励精图治,欲还天下公允,方再作尝试。”
  “天子脚下,尚有民众为恶吏欺压,死难瞑目,生者怀恨,更遑论州县远域,多少官员贪赃枉法,以致民众遭受无妄之灾,怒不敢言?!诸卿强调以礼治国,强调圣贤之学,那么我倒问你们,何方圣贤,会不顾社稷民生,主张贪霸横行?汉朝武帝,虽提独尊儒术,但何曾荒废律法,又我朝高祖,自得天下,便下令改革弊法,完善律令,且教嘱后世子孙,法纪不可紊乱,若察疏失,立加整改,不用拘泥祖宗陈规,而弃变通。”
  先将韦元平驳得哑口无言,十一娘又道:“兴讼?谁说改革法制便一定鼓励讼争?然如今情形,因贪官污吏横行,导致民不聊生,枉死无数,难道还要劝解子民息讼,忍气吞声,而不能检举恶吏?这天下,究竟是圣上之天下,还是贪霸之天下?如韦相国,口口声声尊卑贵贱,不能有违,那么本宫问你,你有何资格居于尊贵,受此殊荣?你为臣,不思报国,为官,不思恤民,你不以德行收获恭敬,自诩出身,便以为能够横行无忌?天子与储君,尚还忧虑德行不足,难以赢获民意,你且倒好,以作威作福为荣?”
  又问主张子能逆父,臣必逆君那人:“贺侍郎所谏,禁绝父祖殴杀子孙,怎能与鼓励子孙逆父相提并论?天下子民,若忠君守法,自然当得君国庇护,若其父祖违法行恶,子孙不从,便遭殴杀,那么一家之长,岂不凌驾国法、帝君之上?又如圣上,尊太后为嫡母,难道军国大政,因为孝道所限,也必须先获太后首肯?否则,便是不孝,便该被嫡母殴杀,且受千夫所指,子民不容?那么,龙椅之上,又何必有天子独坐,未免耽延,不如众卿,直接恭迎太后执政。”
  这话说得也不可谓不跋扈了,但让诸多臣公,竟无言以对。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足证君帝方为首纲,君立国法,臣子岂能不遵,而以礼孝开脱?子当然必须敬孝,可也必须奉行律法为先,故,本宫赞成贺侍郎谏言,除非官府审判,任何人都不能杀伤他人,主不能杀奴,父也不能杀子!本宫不妨再施譬喻,若父乃布衣,子却为法吏,难道明知父犯杀人之罪,也当视而不见?若还有臣公心存异议,就本宫今日之言,所拟这道命题,不妨先上疏辩论,究竟是以忠君为先,还是尽孝为大!”
第1348章 掀清算
  法制改革是贺烨的决策,并不是十一娘为了复仇突发其想的手段,故而陆离当年在世之时,其实就已经集合一帮志同道合之士,就如何变革拟定了详细章程,这个时候,其实只需正式推行实施。
  又太后党当然负隅顽抗,冯继峥在利益与声名“两全”之间犹豫不决,反驳起来便难免瞻前顾后底气不足,十一娘与贺烨的班底再加上正统系的鼎力支持, 他们引经据典措辞坚决,几回议商,将反对派批得体无完肤,可谓扫清障碍占据上风。
  一方面是因迟儿这个太子意志坚决,且主张并非只是因为听从皇后,正统派眼见太子虽说稚弱,但措辞亦能符合社稷大道,并不类同当年穆宗帝,毫无主见由人任意操控,这让诸位臣公大觉庆幸。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新法确能减少冤狱,有利于百姓得获安居乐业,改革之后,就算奸歹一时不能彻底清除,可经过完善的法律制度也足以限制贪宦仗势欺民、陷杀无辜,这符合所有忠臣贤良的政治目标,他们素来恨鄙奸歹治理州县,作威作福行恶多端,连累满朝官员都被百姓误解为“官盗”,且这些奸歹非但不会受到任何惩责,还能通过攀附权臣,阿谀媚上扶摇直上,坐享高官厚禄耀武扬威。
  连官员都难获朝廷公允对待,何况于平民百姓?
  陆离为首拟定的新法,其实并不是将现行律条一一否定,而在于完善司法过程中的漏洞。
  如将逮捕、审讯、判决之权分化,今后尉司等机构只负责缉捕,却无权审决,负责审讯的是推司、狱司,负责判决的称法司,三司职能分化,还不能完全杜绝勾结一气陷害无辜,那么在审判上就必须加以更多限制。
  如强调推司鞫讯案件,必须贯彻重证据轻口供的原则,若为刑事案件,审讯时至少设立两个法庭,审讯两次:一审验明正身、核定证据、记录口供,这叫推勘;二审接到案卷,必须从头到尾再问一遍,叫录问、虑囚。
  另规定,州府一级二审,必须往邻州借调法官,若为死刑案,必须由正副长官会同其他官员集体讯问,称聚录。若二审在京师,则由御史台派人审理。且鞫问过程中,主审必须向被告宣布:你有权喊冤。
  最后由判决机关定谳,程序有四:先由一位法官找出适用法律,称检法;再由另一位法官写出判词,称拟判;再由同级官员组成合议庭,称审核;最后由长官认可,签署判决书。
  上述过程中,推勘、录问和检法的官员,不能见面,被告不服判决,三年之内可以上诉。临刑时若本人、家属喊冤,就要另遣法官重审,人犯享有三次翻案权。
  任一案件,任一程序,经手官员都必须在录薄上署名,若人犯喊冤,经察确存在屈打成招抑或违反司法程序等等,经手官员会被追责。
  这样一来,又必须改变历朝历代形成的,行政官员随意干预司法的弊端,司法官员的地位得以提升,也使更多寒门出身士人得到升迁机会,进一步削弱显望对高官要职的垄控,帝国扩大任选贤能的范围,方能肃清官场积弊。
  但法令的制定是一方面,真正推行贯彻才最为关键,法制改革与税制改革一样,决非一日之功。
  而十一娘与贺湛商讨细节时,又见故友无比熟悉的字迹,仍然难免伤感,如此刻,她将话只说完半句,便不得不暂时停顿,移开目光,平息情绪。
  贺十四当然不会觉得惊异:“五姐这是又睹字思人了。”
  “是啊,转眼春来秋去,近一载时光,有时我仍不能适应,陆哥已经不在人世了,我是太习惯了他在旁陪伴辅助。”十一娘执茶欲饮,未及沾唇却又放下,将陆离生前手书翻开,神色间不尽怅惘:“法制改革,修正律条,可谓陆哥最后心血,有时我深觉遗憾,可惜此时无他亲自主持此事,转念一想,陆哥志愿,原本便不在朝堂经济之途,他如今得以解脱,我何必为他遗憾?他这一生,以挚诚深情待我,真正遗憾之事,本为我铁石心肠,无半点回报。”
  贺湛一撇唇角:“五姐认为绚之志向,真在于山水田园之隐?”
  竟执起一本“薛郎书”,伸手就敲向皇后的脑门:“我晓得你们两个,少年时就盘算好到南山建一山庄,垦几亩山地,效仿隐士,诗酒人生,但绚之可是薛公当年,极其看重子孙,他又孝义,怎肯辜负亲长寄望?就算没有后来那些变故,绚之也知道就五姐性情,也势必不肯贪自在二字,罔顾家族亲长教诲,隐士生活,只是五姐年少时梦想罢了,你俩若真成姻缘,绚之或许会竭尽努力争取浮生半日之闲,相陪五姐暂居山中,以为安慰。”
  见十一娘睁大两眼瞪他,贺十四竟又是一敲:“说到底,绚之不过是成全五姐意愿,五姐后来,心心念念复仇,这同样也就成为了绚之意愿,他一身才学,能用于江山社稷,又算不负亲长寄望、悉心培教。我虽未与绚之送别,也知他辞世之前,必定安祥,五姐确然不应再为绚之遗憾了。”
  又突然恢复了一本正经的架势:“议事议事,五姐既不能辜负绚之心血,更不能有负天子嘱托,又不要说与韦海池之间,已经展开正面交锋,竟还有闲心伤春悲秋?你这是年纪越大,越矫情了?”
  也的确是政务繁忙,不容有失。
  法制改革不同于税制,关键不在慑服利益集团,对于平民百姓而言,好处也不是那么一目了然,另无论什么改革,制度起纲领之用,成败其实在于执行之人,故而对于各级司法官员的任命更显重要,为了顺利推广,至少不应让韦、冯党系奸歹得获任命,居中挑生哄乱。
  这件事已经足够忙碌,更何况十一娘还打算通过法制改革,先行斩除韦海池的死忠党羽。
  改革之事非一日之功,迫在眉睫的是要鼓励百姓举告不法,让那些多年以来,因韦海池执政任用奸贪而遭遇欺凌的苦主,坚信可以讨回公道,他们才敢告举申冤,十一娘才能掀发这场轰轰烈烈的清算运动,最终导致谢饶平及韦元平罢相贬职,彻底摧毁太后阵营。
  “冯美案既引朝堂震动,虽未犯谋逆大罪,但亦可由御史台、刑部、大理寺会审,待察凿郑宕罪行,立即处死,借用此案,至少在京畿,能够引发哄动,太后党徒原本多有仗势欺民之辈,郑宕伏法,已经足证朝堂清察奸歹之坚决,相信会有更多人举告不法。”贺湛建议道。
  十一娘轻笑:“正合我意。”
第1349章 战火飞速蔓延
  郑宕如今也算众叛亲离,虽未经酷刑加身,但在三司会审这大阵营面前,百口难辩罪责,他自知性命难保,怨恨谢饶平没有力庇,认罪之后,竟招供曾经行贿谢相,只是他并未预料会落得如此田地,没有留下任何证据,依照新法,单凭口供,无法让谢饶平获罪。
  为证公允,郑宕案审决后,当众处以绞刑,行刑当日,就连郑宕之妻,亦着一身素服,高举长子灵位,亲眼目睹绳索套上郑宕脖项,膝跪哭喊:“可怜吾儿,因奉正道劝阻高堂恶行,却被杖杀致死,母亲懦弱无能,不能庇护吾儿,身为女流妻室,亦不能状告夫主,多得苍天有眼,皇家公允,才让吾儿洗脱不孝之罪!”
  四周百姓更是哄骂四起。
  “虎毒尚不食子,郑宕殴杀孝子,残暴竟胜虎狼!”
  “这类贪官,不忠不慈之辈,当真死有余辜!”
  “朝中贪官又岂止郑宕一人,遭受冤杀者也不仅冯君,我家女儿,便是被官员强纳妾室,我甚至不知那官盗名姓职位,更不知女儿现今生死,就算举告,也不知要告谁。”
  围观人群中,也有士人,甚至有国子学、太学生员,闻言便予建议:“不妨击鼓申冤,如今储君、皇后奉圣令,改革法制清肃奸贪,京兆公为忠正贤良,必定不会置之不问。”
  一时间群情激荡,就算有那苦主怯弱吞声,仍存观望犹豫的态度,却有热血邻里代为举告,国都两县,万年、长安官衙外的登闻鼓,竟响声不绝,有告发豪强的,更多的是举告官员,王公贵族也不少成为被告,比如晋安长公主。
  但她只犯占田,未伤人命,在儿子阮岭的要求下,更兼衡量利弊,最终也只好强忍心痛,将多年占田,乃至积存大半财帛,还于苦主,并自认罪责,恳求宽谅。
  就算如此,皇后仍然下诏申斥,罢晋安公主之封,降为县主,以警效尤。
  晋安迫于阮岭压制,又虽说为所欲为,但到底还存慈母之心,不忍为一时气愤,有损儿子前程,也只好忍气吞声,唯一的报复手段,不过是纠缠莹阳真人:“我可不管,如今我散尽家财,衣食无继,只好让阿姑养活了!”
  莹阳真人哭笑不得,也不介意晋安死缠烂打:“我这里可只有粗茶淡饭,但也管饱,自酿一库清酒,任由取饮,你想住多久便住多久,只有一条,我这里可不养闲人,隔上三五日,连我也会去善堂务工,晋安若不资财,也该出力。”
  县主便被吓回自家去,她才不要去给那些贫民妇孺端茶递水,善堂接济的人,多为身染疾患,有的体生浓疮,满身恶臭,看一眼都嫌肮脏,真要她去侍奉那些人,还不如三尺白绫把自己吊死。
  曾经不可一世的长公主都落得这般下场,更况其余?
  显望之族,虽大多不曾如太后党徒那般恶形恶状,不屑于侵夺民财,但仍难免有部份亲谊,打着他们的旗号作威作福,在这场声势浩大的举告运动中都被察究,利益受损极大,也自会抱怨连连。
  最突出的便是京兆卢,荣国公这个族长从前不知收敛,更加不会约束亲谊,又好在是荣国公近些年来饱受韦太后压制,他自己不敢张狂,多少还知收敛,未伤人命不说,连夺占之行也极少,唯一举告他者乃邻人,告他为扩建府邸强逼自己售让祖宅,但属钱宅两清,没有杀伤人命,将那人祖宅归还便是,罪责轻微,认罪态度良好,竟得宽赦。
  不过京兆卢那些亲谊就损失惨重了,如荣国公姬妾的侄子,便因强掳人妻,逼迫平民家破人亡,被判死决。
  说情“喊冤”者让荣国公不胜烦扰,正遇太后党上门笼络,要搁从前,荣国公必定会再生见风使舵之意,然这回,因有把柄被皇后掌握,他可不敢轻举妄动。
  再说那些亲谊,其实血缘相隔甚远,荣国公护短,可这“长短”之间,他自有认定,孙女卢媛蒙皇后恩惠,免问刺杀太后死罪,嫡亲孙女的生死,当然比姬妾侄子更加重要,荣国公又的确不情愿跪伏太后膝下,所以这回坚定主意,站定皇后阵营。
  连京兆卢都能奉行大义,更何况其余显望?“十大”之中,叫嚣挑衅新法者,也唯有谢、韦二族而已。
  可此两族的声音,又怎能震服哄哄舆论?越来越多贪奸恶行得以昭著,朝堂之上晃眼看去,竟是人人自危。
  但十一娘并没有大开杀戒,她没有越过底限,只要未伤人命,无论是何党系,都会给予改过自新机会,下狱被捕者,双手皆为沾染无辜鲜血,无论隶属哪一阵营,都不得姑息。
  这其中当然也存在贺烨即位以来,某些见风使舵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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