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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之初-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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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氏却不以为忤,唏嘘一叹。“想一想,咱们以前处的好的几个,真儿薄命去的早,梅峰是最有福的,现如今已有两儿一女,”白了周微澜一眼,“就只剩下咱们两个,掐尖要强的,一对孤鬼。”

    周微澜笑,“我们怎么能和您比,您是天下第一尊贵之人……”

    “得啦!”太后又白她一眼,佯怒道,“再说我把你这破花扔了。”

    周微澜忙止住,“说正经的,皇上一直未曾临幸芳如,我大哥怕他是不是对咱们家有意见。”

    太后冷笑,“不是我说,你那大哥就是疑神疑鬼,一点都不大气,浑没有老国公……”想起三年前周家的临阵掉戈,眯了眯眼。收住,继续道,“你告诉他,皇上对他没什么意见。只不过现在有了新宠罢了。”

    “哦,不知是哪位美人?”对八卦洒脱如周微澜兴致也一样浓厚。

    说到这,太后也有些头痛,叹道,“这一位你倒也见过,还颇熟悉呢。”

    额?周微澜奇,心道自己与这些后宫妃嫔们好像并无往来。听太后轻轻道,“是初初。”什么?周微澜大为吃惊,继而想到近来后宫却再没有册封新人,颇不赞同得看着太后,“你怎么就,吓!”

    任氏羞恼,“我有什么办法?你也知道他的性子,特特地跑来跟我说,若是不应,指不定就跑到我这里闹出什么笑话,他做的出来!”

    周微澜只一叹,“你方才说,初初很得宠?”

    “唔!”太后头更疼,她比弘德帝大不了几岁,自恃身份,不曾直接索要彤史观看,但也有别的办法看到记录,比如,使太监暗地里询问——想到之前看到的拓本,皇帝对初初从一开始的间隔十余天,到三五天,再到近来几乎是夜夜索陪,这些私隐却不方便说,含糊道,“什么受宠,那事多罢了。”

    周微澜明白,叹,“这也难怪,初初那样的容貌,那样的品行,但是个男子看见了怕都难自持,更何况那位惯是个好美人的。那事多,怀了龙种就好了。”

    “一直服着避子汤的。”

    “耶?真心狠!”周微澜再吁口气,惋惜初初品格不俗,却终于被容貌所累,沦为玩物。

    太后不语,“不过……”

    “不过什么?”

    “没什么,快别说这些了,上回你那棋局,予倒是想到了解法,咱们俩玩一会吧。”

第13章 时机(新)

    这一天一大早,王妃顾氏窗外的喜鹊叽叽喳喳叫个不停,侍女支开窗,只见那些鸟儿拖着长长的尾巴在枝头跳来跳去,便回过头凑趣地奉承,“娘娘,您看着喜鹊叫的多欢,定是要有喜事呢!”

    果然,上午下人们来报,说是世子云来从西北大营回京了。

    #

    皇帝在早朝后接见了因公务回京的云来。

    彼时云来才十七岁,还未及弱冠。虽如此,自幼随父亲镇守边关的军旅生涯,使他自然而然带了一种超过年龄的骁悍的质气。与皇帝燕赜的尊贵外向、蓬勃朝气不同,这位淮西王世子生的十分俊美,但神情严酷,如之前见过他的宫人所言,真如冰雕雪塑。如果说燕赜承继了他父亲太宗的雄霸天下的自信和霸气,那么云来就如一把寒气凛冽的宝剑,使人不敢逼视。

    燕赜对自己的这位爱将和小弟兄很满意。作为一个年轻的帝王,他不得不与邵秉烈、裴义这样的老头子们周旋,但于心底,自然和与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年轻人相处更加轻松得宜。

    略略将公事谈完,皇帝道,“靖远,一年前围剿突厥你一战成名,这样很好,只是不能骄傲,老家伙们还是有很多可学之处。朕巴不得你们早些成长,江山,今后就靠你们来为朕守住。”

    云来躬身应是。

    “对了,阿骥已经回来了。”沈骥于五月正式回京,现任内禁卫副统领。

    “臣已经听说,准备下午就去拜会沈将军。”这就是云来,他不会像沈骥那样与皇帝那般亲近,恭敬的近乎刻板,弘德帝自知道他性子,笑道,“你们都在,明日不朝,咱们击鞠,何如?”

    #

    击鞠游戏,盛行于周。

    大周轻骑盛行,朝廷注重训练有高速机动性和有利长途奔袭的轻骑兵,太宗燕承得知吐蕃人打马球有利于训练骑兵后,便首先在军队中促进开展这项运动,后迅速在贵族中流行。

    当时吐蕃使臣得知太宗喜欢马球,还特意赠送了他一只马球作为礼物。不过燕承想让吐蕃人知道他的真正用意,便佯做不喜欢,把马球给烧了。可是太宗的这番做作基本没有奏效,大周是繁荣壮丽的年代、融合交汇的年代,同时也是奢华的年代、享乐的年代,贵族们之间的游戏五花八门,特别是击鞠这种集体育、骑术、技巧于一体的项目,更是长盛不衰,一直流行到晚周,中华的审美逐渐抑武扬文,以文为美,才渐渐没落。

    到今上即位,王公贵族、士子书生、军中将士尽皆喜欢打马球,就连许多大家闺秀包括皇城里的宫娥都精擅马球游戏,不过平常人家买不起马,少有骑马的机会,故而马术不精,于是就打步球。

    步球就是蹴鞠,马球就是击鞠。

    时下,皇家在大元宫和各主要行宫都建有马球场,一些达官显贵在自己的府邸附近也建有马球场,他们建的马球场比现代的标准足球场略宽一些,长度却略小,总面积与一个足球场大小相仿,但建造质量极其考究,平望如砥,下看若镜。

    为了让地面平滑柔韧,夏天不长草,冬天不结冻,那时候没有现代的塑胶地板,那些豪门则不惜靡费巨资,将场地整平,再把一桶桶的油泼到球场上去。下这么大的力气,可见当时的上流社会是如何的喜欢打马球,他们对马球的痴迷,丝毫不亚于现代人对足球的酷爱,甚至尤有过之。

    皇帝之爱马球,犹如其爱美人。本质上说,他喜爱一切具有挑战性和竞争激烈的事物,对政权、对美人、对游戏,无不如此。

    大内的击鞠高手很多,甚至太后任氏做皇后时也热衷此项,不过做了太后之后自持身份,不再涉足。

    听说皇帝要和淮西王世子比赛击鞠,各宫的宫人们都兴奋期待。刚过巳时(上午九点),看台上已挤满了人,大周男女大防不严,风气开放,妃嫔们在太后的带领下占据了最前面的座位,还有一些受邀的高官和家眷,也都早早前来入座,甚至人群中能够看见中书令邵秉烈的身影。那些个宫娥、小侍、侍卫们则挤挤挨挨地自动填满了四周的各个缝隙。

    当皇帝和世子率领各自骑队奔腾入场的时候,整个球场一片欢呼,有喊皇上的,也有宫娥娇声唤世子,弘德帝纵马到看台前方,除太后以外,所有人起身行礼,他身后的骑手们亦于马上躬身,飞扬的尘土中,皇帝年轻的面庞,眼睛神采奕奕。

    击鞠开始了。

    击鞠的球门分为单门和双门两种,单球门是在木板墙下方开一个一尺见方的小洞,洞后结有网囊,以各队入球多少计算胜负,而双球门的打法则与现代相仿了,双方各立一个丈余高的球门,以球击过对方球门为胜。

    击鞠所用的球呈鲜红色,大小如拳,是用硬木制成的,球杖则是一根长丈许,顶端呈半弦月形的击杖。

    皇帝队和世子队各十人,皇帝队除了燕赜、沈骥,还有内禁侍卫中的高手,而云来那边的队员则是随他从西北大营回京的王府扈从。这次比赛皇帝无疑是主场,云来则是客场作战。

    客队先发,只见世子云来持球站在中线,手中高举红球,突然向上一抛,那红球便先升后降,向地面落下。

    “喝!”

    红球尚未落地,沈骥和对方一个球员便大喝一声,双双策马急冲上去,手中弦月木杖“呼”地一声同时击向那枚鲜红的圆球……

    沈骥的球杆先触到球,球杆一划,红球高高扬起,向着一个侍卫方向飞去,那侍卫挥杆捞球、着地,对方防守扈从同一时间纵马拼抢,那侍卫忙掉转马头,用马匹厚实的臀部挡住来人之势,两匹马蹭磨到一起,马身碰撞,王府的马是战马,更彪悍些,硬生将侍卫挤过去,扈从躬身击球之际,眼见着就要丢球,不料那内禁侍卫左右手都来得,左手一挥,红球划过一道漂亮的弧线,向王府球门飞去。

    燕赜候在中线处,见侍卫抢击成功,喝马急追,那马通体乌黑,皇帝亦身着黑色胡衣,这般儿压低身子疾驰过去,分不清人影马身,他身后防守的两方人马纠缠到一起,最近的一人只距他半个身位,须臾,皇帝直起上身,当空将红球拦截,凌空击射,红球应声入网——1:0,看台上顿时掌声雷动。

    此后比分升至5:1,但是那世子云来乃击鞠一等一的高手,扈从们又都是军人,骑术精湛,故王府队适应了场地之后奋起直追,比分便交替上升,一直到10:9。

    随着比分的胶着,双方拼抢和碰撞不断升级,虽燕赜和云来都命令下属要克制,但一次争夺球权的过程中,两方后卫球杆各自击中对方的身体,一人头破血流,一人手臂骨折,不得不下场。比赛一时中断。

    须知这马球乃是对抗性极强的比赛,速度又快,误伤几乎不可避免。但现正是紧要关头,各少一人无疑大大降低了比赛的趣味。就在这时,王府一名随从女眷起身道,“陛下,世子,臣妾来做替补,可好?”

    女子参加击鞠不是奇事,但能在这时节自荐的,着实大胆。

    云来对燕赜道,“陛下,这是臣父麾下游击将军樊勇之妻。”

    弘德帝见那女子面容黝黑,身形矫健,一看便是精于马上的人物,笑道,“有何不可?只是如此,朕这一边也须出一名女将才公道。”

    话音未落,就听一个清脆的声音道,“陛下,臣妾愿出战,与樊夫人对弈。”众人皆看,只见后宫嫔妃的坐席里站起一身着箭袖胡服的女子,向着球场大声道。大周女子喜着男装,几是一雅俗,这丽人即穿了一身男式胡服,灿阳下更显其娇俏飒爽。

    燕赜大喜,“好!史爱卿,下来!”

    “是!”

    这女子正是新近入宫的良媛史靖苿。在众佳丽各色各样的眼光中,史靖苿笑吟吟地走下看台,侍从牵来一匹骏马,她翻身上马,姿势着实优美不俗,观众中已有人赞好,史靖苿接过侍从递来的球杆,站到与樊夫人相对的位置。

    比赛重新开始。

    之后的比赛对抗性降低,却因着史靖苿的参加多了几多趣味。最终,皇帝这边以两球胜出,王府自云来以下赏赐颇丰,可谓皆大欢喜。

    当晚,皇帝驾临含德殿偏殿,史良媛成为后宫中的新贵。

    #

    一滴、两滴、三滴……

    初初靠在窗前,听雨水从屋檐跌到下面水缸里的声音。

    雨滴渐渐密集,数不清了,深夜里这样的雨通常会很大。

    皇帝有了新宠,夜晚对初初来说轻松许多,而近来连续夜里这样的大雨,气温陡降,初初想,她的机会可能到了。

    从来到长庆殿的那一天起,她就无时无刻不谋划着要离开。可是后宫承了恩的女子,无论是否被册封,都将终老深宫,没有再出去的机会,这样的结局不是初初想要的。

    除非死去,或者病重,起码可以先离开长庆殿。

    初初还不想死,但是她很可以生一场大病。

    邱太医为她开的治疗肠胃痉挛的药方中有一味药,具有镇定止吐的功效,但却有剧毒,每一副只用极少的药量。初初记得他当时跟她讲,“这一味是险药了,你先服这些剂量试试。”第二日复来诊脉,观察药效和风险,这般直试了三天才试出合适她的剂量。

    “那么,如果多服了会怎么样呢?”出于好奇,她问。

    “会对肺经有极大的伤害,轻则喘咳严重,重则嗽血不治。”

    初初的娘亲柳氏出自一个在当地颇有名气的中医之家,她记得娘曾经说过中医之理,是药三分毒,但药草的药性又是相生相克的,许多奇方中都会用微量毒药,只要对症,就不会对人体有伤害,反而会达到治病的效果。但非有大成者不敢开险方。

    初初已经攒了二十副药,应该足够了吧。

    本来,她是打算挨到秋季,由夏入秋,本就是风寒咳嗽多发的时节,只要染上时症,再持续服下这些攒下的药草,缠绵不愈,那时她这个重症病人不怕不被移出这尊贵的皇帝寝宫。

    想到这,她嘴角漫过一丝笑,眼睛亮起来。

    但是前些日子皇帝与淮西王世子击鞠比赛之后,含德殿的史良媛成为新宠,近来的气温又是夏日里罕见的低,冷热交替频繁,初初想,这时候生病足说的过去,真是天赐良机!

    不会被发现的。她的胃肠痉挛之症之前许多人都知道,这些日子仗着在这里的好人品亦央着张宫仪帮忙煎药,虽说药水里少了一味药,熬好后也都被她偷偷倒掉了,但谁会知道呢,再者说,谁又会在意?在大家眼中,她不过是一个恭敬、沉默、前途未卜的承恩宫人罢了。

    没有人会刻意观察她。

    小屋中间有一桶澡水,当然,也是央着张宫仪使人抬来的,作为一个人品好的宠奴,这点儿便利还是可以享有的。

    放了两三个时辰,现在是申时(凌晨三点),一天中最凉的时刻。水早已冷掉,初初褪净衣衫,抬腿迈进浴桶里,冰冷的水让她微一哆嗦,吸一口气,她再伸一脚进去,将自己缓缓沉入水中,直没入头顶。

    #

    皇帝将折子扔到案上,长庆殿总管太监石宝顺站在下头,回完了话,皇帝随意问道,“最近怎么不见初初当值?”

    石宝顺停了一下,“回皇上话,初初姑娘病了。”

    皇帝欲拿另一本奏折的手一顿,按在上面,“病了?什么病,严重吗?”

    “唔,有好几天了,是前些日子凉,染了风寒,后来就一直咳嗽、有低烧,老奴让张宫仪免了她的值日,卧床养病。”

    燕赜一时未语,须臾,“让人看了吗?”

    “是,请太医抓了方子,只是不见效。”

    定是些个菜鸟太医了,燕赜想。见石宝顺往上看,一幅欲言又止的样子,皱眉道,“有什么话?不要藏着掖着。”

    “是,”石宝顺说的有些犹豫,“皇上,初初姑娘的病——老奴只怕是时症,过给他人,是不是还是将初初姑娘暂时移到别宫比较妥当?”

    燕赜沉默了一会,拿起那本按着的奏折,“你看着办吧。”

    “是。”石宝顺躬身准备退去。

    “等等,”皇帝止住他,没有抬头,“先让老邱给她看看。”

    “是。”

    #

    胸口像是被一块巨石压着,粗粝的磨来磨去,身子一时冷、一时热,初初知道自己在发热。

    挺过去,你一定行的,盛瑜溪!她在心理面对自己讲。

    事情进行的很顺利,她泡了一夜凉水,染了风寒,发烧,咳嗽。石宝顺怕她这是传染之症,让她卧床休息,太医也来过了,没有检查出来什么,一切都按计划进行。

    已经好几天了,很快就会被移出长庆殿了吧,然后,再慢慢想办法……

    昏昏沉沉的,她明知道自己是发烧,但止不住时而坠入梦境。

    天很蓝,自己穿着红色纱罗衫子,跟三姐姐做生日穿的那件一样的,头上插着大夫人送的七色宝石串,娘的眼睛笑成了弯月,红色的纱袖旋转着,像一层雾……

    然后,兜头兜脑的鲜红的血,血沫子喷了自己一身。

    “娘,娘!”她哭泣,声音嘶哑的像八十岁的老妪。

    “瑜溪,不要怕。”大夫人血色面容中亮的发直的眼,猛推了她一把,初初感觉自己突的一跌,跌到了这床上。

    是在做梦,是在做梦!她告诉自己,在枕上猛烈摇晃着脑袋,试图从梦魇中清醒过来,都过去了,都过去了,那些事情都已经过去,它们不再能伤害到她!

    可是彩鸦的脸突然出现了,她的牙齿很黄,眼角那里还有一道疤痕,“新来的,过来舔舔我的脚,或许我可以让吃饱饭!”

    心中积聚的悲愤如火山一样倏然爆发,她握紧手里面抓了三天的碎碗片,猛然将它j□j彩鸦的脖子。

    一直以来深藏的苦痛,如决堤的洪水一般坍塌倾泻,初初从来不知道,原来那痛苦竟然被埋藏的那么深,而她竟然还如此在意!泪水奔流,冲刷过整张素白的脸庞。

    “邱先生,您看她怎么样了?”一个声音问道,好像是张宫仪。

    “烧糊涂了。”

    不!我没有糊涂!我知道自己在发烧。初初在心底说。

    女孩的嘴唇翕动,邱太医俯身到她嘴边,“什么?”

    “我知道自己在发烧。”她小声地道。

    初初并不知道自己说出了声,继而大骇,怎么会有邱太医的声音?不,我不要看,不要看!我要走,要走!

    女孩疯了似的,挥舞着双手不让人靠近,突然她大哭起来,“你走开,放开我!啊!你不要再动了,疼,疼啊!”

    张宫仪帮着想将初初的手拽住,“这丫头平时很乖顺,怎么生了病这么犟?”

    邱太医止住她,“姑姑,这里没事了。这孩子平日里压抑的狠了,借着病才发出来。您请在外面候着吧,我给她把把脉。”

    张宫仪不再说话,“那好,我在门口等着,您有事就叫我。”

    张宫仪出去后,初初渐渐止住哭泣,又过了一会,她睁开眼,这才真的清醒过来。

    邱太医坐在自己榻边上,手指握着她的脉搏。

    初初重新闭上眼。

    邱太医的神情愈来愈凝重,放开一手,他抬起她另一只手腕,“初初你!”

    初初张开眼,“邱先生,我没有别的办法。”

    “你这孩子!”邱太医恼了,胡须抖动,“你怎么这么糊涂!这是你自己的身体,你就这样子糟践她?你服了多少?”

    “十副药的。”

    “好,还有救。”邱太医即可在台子上打开砚台,就要写方。

    “不,我不要治!”初初坐起身,压低了声音大声道。

    邱太医更怒,“你疯了吗?你……”

    女孩长发凌乱披散,苍白的脸上因着发热两靥潮红,眼睛却是异常的坚定,“邱先生,你帮帮我,我一定要出去!”

第14章 成拙(新)

    邱太医一时无话,斗室内一片孤静,可以听见门外等候的张宫仪轻咳的声音。

    半晌,邱太医压低了声音问道,“初初,你这是让我欺君吗?”

    盛初初愣了。在她的心目中,皇帝已经不再是一个遥远而高高在上的符号,可是她却忘了,无论她自己如何地否定和厌恶,对方依然是那个高高在上、不可撼动的帝王。

    这事情发生了,被改变的只是她,而不是他。

    巨大的失望和无力感,初初以手捧面,泪水从指缝里渗出,再流到手臂上,沾湿衣袖。

    “邱先生,”她抬起头,泪光中的眼睛大的出奇,干涩的嘴唇犹如即要枯萎的嫩白花瓣,她慢慢的说,“皇上他富有四海,雄霸天下,而我,”素白的手掩在胸口处,“我只是他一时兴起的玩乐而已。彼如沧海,我如尘沙,我何能欺他!”片刻,垂下眼眸幽幽道,“便算是欺君,我只想有一条干净的活路罢了。”

    斗室内再次陷入孤寂,张宫仪在外面又咳嗽了几声。邱太医握着笔,笔已蘸满,墨汁像一颗巨大的汗就要从笔端滴下,他知道时间有限,不容再拖,要怎么做就在这一瞬间。笔尖落下,几乎是自然的,写出了药方。

    #

    邱太医妙手回春,不出几天,初初的病症大为好转,又几天,痊愈。这日,大监石宝顺领着她来给皇帝谢恩。

    皇帝在颂元阁,长庆殿北面的一处偏殿,皇帝夏日喜在此处起居。

    午后的颂元阁幽静凉爽。厚重的梁顶将烈日和炎热隔绝在殿外,殿内养有浮莲,湃着瓜果,充盈着淡淡清香。

    来到宝座前,初初跪下磕头,石宝顺道,“太医院的邱先生看的好,初初姑娘已经大好了,老奴带她来向陛下谢恩。”

    “起来吧。”皇帝的声音很轻松,看得出心情不错。

    须臾,抬头唤道,“初初过来。”

    石宝顺见情状,轻轻退下。

    初初听唤,抬起眼,方见到皇帝站在宝座案前,原来是在书写。

    走过去一瞧,写的是两个大字:清溪。

    夜发清溪向三峡,思君不见下渝州。她在心里头默念出关联的诗句。

    “知道什么意思吗?”燕赜淡笑着问。

    初初摇摇头,又垂下眼。

    皇帝呵呵轻笑,很自然地伸臂搂住身侧细腰,这一搂,发现一场病下来,怀中的美人着实瘦了。不禁向上抚上肩臂,原先那里只是清瘦,现下竟有些瘦骨嶙峋的感觉,心里顿时涌出些许爱怜。

    “这幅字赐你。”他柔声道。

    初初依旧婷婷站着,没有做声。

    #

    刘贵人带着侍女来到颂元阁,从她的寝宫到长庆殿有一段距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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