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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仙录-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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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戕背负着长枪,默默地走着,没有半点获胜的喜悦,更没有发泄愤怒后的快感,衣衫已经逐渐被雨水所浸湿,心中百般滋味,难以尽述。
谁曾想到,自己救了这群女子,可是在她们的眼中,自己却如同一个收割人命的噬血魔鬼。先前那充满愤怒和残暴的一枪,已经在她们心中留下了恶魔的影子,若不是因为凤凰跟着自己的缘故,化解了她们心中的恐惧,只怕杨戕留给她们的,永远都是噩梦。
自己奋力杀敌,却还不如一只高高炫耀的鸟。
兽性,不禁让那些女子感到了恐惧,也让杨戕自己感受到了威胁。愤怒、仇恨这些原始力量,似乎正是诱发原始兽性的引子,看来以后自己身在战场,随时都是如履薄冰,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陷入万劫不复之境地。
幸好,道颠传给杨戕的道家玄门功法,正是这些负面情绪的克星,隐隐限制住了兽性的爆发。看来,秦小官也是明白其中的道理,所以才想法让杨戕成为了道颠的徒弟。
凤凰从空中落了下来,栖在了杨戕背后的长枪枪柄上。
“杨戕,你刚才杀人的枪法,很不错的啊,可惜那些女子似乎并不想感谢你。”
凤凰炫耀地说道,“反而是我的美丽,吸引了她们的目光,你没看见,她们看得都呆了吗……”
杨戕冷冷地说道:“是吗,等下看你被淋成落汤鸡的时候,你就知道了你有多美丽了。”
听杨戕这么说,凤凰果然感觉雨水冰冷冰冷地,连忙缩了缩翅膀,将身子团了起来,免得被雨水打湿,真的变成一个落汤鸡。
一人一鸟沿着海岸一直走着,沿途一片荒凉,很多渔村都已经成为了废墟,早已经没有人在那里居住了。看来,蛮夷的侵袭,已经变成了一种祸害了,更可恨的是,朝廷竟然是无力抵抗。
天色渐渐地黑了下来,雨却越下越大。
“快找个客栈吧,总不能这么走一晚上吧?”凤凰终于有点押不住了,被雨水淋湿的羽毛再经海风一吹,冷得它浑身直发抖,偏偏杨戕这家伙,却似乎根本感觉不到寒冷。
杨戕向四周望了一望,道:“现在兵荒马乱的,上哪里去找客栈呢?至少,方圆十里以内,是决计不会有的。”
凤凰在风中哆嗦了一下,哀求道:“那你找个地方躲躲雨吧,山洞、树林、船什么都好,总之,不要再继续淋雨就行了。”
杨戕运足目力,望了望前方,道:“看来你运气不错,前方十多里处,有一处灯光,看来应该是客栈或酒楼之类的地方了。”
“那,你走快点吧。”凤凰现在已经没有力气再飞了,只能立在杨戕背上的枪柄上,让他带自己走。
杨戕果然走得快了,只怕奔马也没有他走得快。凤凰只感觉带着雨水的冷风直往它胸膛打来,甭提有多难受了。
十多里路程,只花了不过一盏茶的功夫。
这时天已黑尽,客栈里的油灯的灯光虽然不是很亮,但是在黑夜中却很扯眼。杨戕的眼睛似乎并不受黑夜的影响,将四周看得清清楚楚的。
这是一个已经破落不堪的小城镇,残亘断墙,碎瓦烂砖,横了一地。一株巨大的老槐树长在这些废墟之中,但是已经失去了生机,只剩下光秃秃的枝桠了。客栈,就在这个老槐树旁边,算得上唯一的一座比较完整的建筑了。
杨戕昂首走了进去。
打理客栈的,只有一个七十来岁的老大爷,脸上布满了深浅不一的皱纹,显出了老人沧桑的岁月经历。客栈之中,竟然还有四个客人,穿着异于中原的古怪服饰,每人腰间都挂着一柄异常弯曲的刀,杨戕看那刀形,就知道这四人都是番外来的刀客,只有他们,才会用这样的刀。
杨戕心中一阵激奋,想不到如今中原朝廷竟然如此软弱无能,否则的话,哪里能轮到这些外域人氏在中原底盘上嚣张跋扈,无法无天,趁火打劫。
四人正在用烤鱼下着酒,当他们看见杨戕走进客栈的时候,眼睛忽然发出了亮光。
杨戕知道,这四人并非在看自己,而是自己背后的凤凰。
第十四章 旧人
“老板,来一壶酒,再拿点吃的。”
杨戕对那老头说道,对那四个番外刀客视而不见。
那老头子用无神的眼光看了看杨戕,从柜台下面取出了一壶酒,然后拿出了一盘冷冰冰的烤鱼。
鱼应该是很久前烤的,甚至能让人闻到上面腥味,可想而知,味道并不好。
杨戕接过了酒和烤鱼,找了一张灰尘仆仆的桌子,随意地吹了吹灰尘,坐了下来。
凤凰也从杨戕背上跳了下来,站在凳子上,只是闻了闻那腥臭的烤鱼,便失去了兴趣。这时候,凤凰也看见了那四个番外刀客,它的眼睛里也冒出了跟刀客们一样的光。
贪婪的光。
杨戕若无其事地吃着腥臭的烤鱼,喝着味道极淡的酒。
忽然,其中的一个刀客站了起来,走到杨戕跟前,操着半生不熟的中原口音,毫不客气的说道:“中原狗!,你的鸡,我拿走!”
原来这些刀客竟然把凤凰当成了大鸡,杨戕不禁笑出声,像是没有听见那番外刀客的骂声,对凤凰道:“人家把你当鸡了,要吃你呢?”
“谁吃谁还不一定呢!”凤凰不屑地嘀咕了一声,抖动翅膀,竟然把翅膀上拈着的水珠都抖向了那个番外刀客。
那刀客的身手本也不弱,但是凤凰忽然这么冒出一句话,让他不由得一呆,这么一迟疑,水珠就避无可避,溅了他一脸。
“杀!”
那刀客虽然奇怪这只鸟为什么会说人话,但是被一只鸟如此轻视,不禁勃然大怒,“锵”一声抽出弯刀,高举过头顶,向凤凰闪电般劈下。
但是那刀客哪里知道,这只怪鸟并非寻常鸟雀,凤凰纵身一跃,轻巧地避过了那人的刀锋,竟然伸出双爪,落在了那刀客的头顶之上。
“喀!”
那刀客本还想用手将凤凰抓下来,谁知道凤凰竟然伸出那赤红如血的尖嘴,对着那刀客的头顶猛地啄了下去,客栈中的几人只听见一声怪异的闷响,那番外刀客的头顶竟然被凤凰给啄开了一个洞。
脑浆鲜血迸裂一地。
凤凰似乎非常饥饿,也不管其它人做何感想,竟然用爪子撕开那可怜刀客的脖子,就这么堂而皇之地吃起了人肉来。
那三个刀客见同伴竟然不明不白地死在了一只鸟手里,本是愤怒之极,但是当他们看到这只鸟竟然开始啄食人肉的时候,早已经吓得魂不附体,拔腿就跑,生怕后面那个吃人的怪鸟追上来了,更不要提什么为同伴报仇了。
杨戕没想到凤凰竟然会在自己面前吃人肉,怒道:“死鸟,你为何要吃人肉?”
说着,杨戕飞起一脚,将那番外刀客的尸体从门口给踢了出去。虽然他也杀人,但是他却无法接受有东西在自己面前吃起人肉来。
凤凰一怔,显然它并不清楚为何杨戕会如此怒气冲天。但是陡然见杨戕如此愤怒,它也是被吓了一跳。
那掌柜的老头子大概是看惯了这些杀人的场面,淡然地说道:“人要吃鸟,结果被鸟吃了,这有什么不能的呢?客官你何必动怒,鸟肉是肉,人肉也是肉,人可以吃鸟,为何鸟不能吃人呢?”
见杨戕不说话,老头子又道:“我的儿子媳妇孙子,都是让那些外族蛮子给杀了的,当时我看到那些蛮夷杀我孙子的时候,我就恨不得有一天,把那些蛮夷人都拿来煮着吃了。我那小孙子,还不满月啊,真是造孽哦!”
说着,那老头老泪纵横,死灰的眼睛中满是忧伤之色。
杨戕怒喝道:“这些该死的蛮夷,想不到竟然猪狗不如,有朝一日,我定要他们不得好死!”
老头子听杨戕如此说,似乎终于找到了一个诉苦的对象,拿起了一壶酒,从柜台处走了过来,坐在了杨戕对面。
老头将自己拿来的酒给杨戕倒了一碗,然后又给自己倒了一碗,叹道:“哎,如今这朝廷,奸臣当道,民不聊生,不然的话,也不会被这些野蛮人欺上了家门。想当年,太祖皇帝在世的时候,定国公一身虎胆,长枪威镇四海,四方敬服,那是何等的威风!现在,哎,不行了。来,喝酒!”
“好酒!”
杨戕听这老头称赞先祖,甚是感怀,举碗喝了一大口,忽地惊道:“想不到此间还能喝到珍藏的女儿红,多谢老丈了!”
“我这酒本来是想留着孙子满月的时候,摆满月酒再喝,没想到,竟然白发人送黑发人了。”老头子叹道,眼中射出了仇恨的目光,“所以,看见你的这只鸟把那个蛮夷人吃了的时候,要是以前,老头我肯定会害怕的,不过现在嘛,我反而是高兴的,恨不得这鸟把四个蛮子都吃了,要是老头我有毒药的话,我就直接放进他们酒里了。”
从老头的话中,杨戕听得出他的滔天恨意,安慰他道:“老丈你放心,我们总会将蛮夷给赶出去的,不会让他们讨到什么好处的!”
老头道:“哎,要是杨家后继有人就好了,定国公一身忠烈,可听说他的子孙却不被朝廷重用,从此没落了,不然的话,蛮夷军队怎么能杀得进来!”
杨戕听着老头的话,高声道:“老丈之言甚是。时势反常,忠良之辈,都倍受排挤,不过如今国难当头,忠勇之士,无论能不能受到封赏,总是会出来与这些蛮夷斗上一斗的,决计不会让这些外族人占了我们的大好河山!”
老头子道:“这话说得好,若是朝廷中能多几个你这样的年青人,我们这些平头百姓就不会遭受这些灾难了。”
说着,老头又仔细看了看旁边的凤凰,说道:“客官你养的这是什么鸟,怎么如此凶狠,我看比那些大山中的老鹰还要厉害得多!”
“老头,你看清楚了,我是凤凰。”凤凰不满意地说道,抖开了它那身火红的羽毛。
“凤凰,竟然是神鸟凤凰,难怪如此厉害。”那老头激动地说道,“想不到我老头子有生之年,竟然还能看到真正的神鸟。原来凤凰竟然还会说话。”
凤凰本就是乌鸦变来的,它自然要吃人肉了,但是刚才杨戕踢飞了它的食物,这让它有点不满,看着杨戕跟老头子喝个不停,它觉得甚是无趣,干脆飞到了屋上的横梁上去睡觉了。
屋外远处传来了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伴随着“嗒嗒”地水响声。
杨戕向外面看了看,射线并没有因为黑夜而受到太大的影响。这次来的,竟然是一群中原兵士,这让他心头升起了一种亲近之感。
看来那群士兵也是为了躲雨而来,所以在雨中跑得很快,不过一会工夫,就奔到了客栈门口。
来人总共有八人,都穿着破旧的士兵服饰,但是却无护胸甲胄,手中提着单刀,已经被水给淋透了。杨戕看了看来人,竟然有真似曾相识的感觉。
“杨大哥,是你么,真是你么?”
其中一个人激动的说道,快步冲了过来。
另外的七人一听,也赶忙冲了上来,将杨戕围在其中,“杨大哥“、”杨兄弟”的叫过不停。
“几位是——”
杨戕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不好意思,在下的确不知道大家的名字,只是感觉很面熟。”
先前的那士兵笑道:“杨大哥不记得我们不要紧,不过我们兄弟的命,可都是杨大哥你给救回来的……”
原来这八人竟然都是先前跟杨戕一起出征的水兵,先前说话的人,叫朱山,正是在当时杨戕附近船上的一人,所以才一眼就将杨戕这救命恩人给认了出来。其他的几人听说眼前这风度不凡的男人,竟然就是先前舍身救了自己等人的杨戕,自然是免不得说了很多感激的话。
而这时候,那老头已经借机离开了杨戕所在的桌子,去给这几人烤鱼下酒了,并且,他保证这次烤的,绝不会是腥臭无比的鱼了。
杨戕道:“对了,几位兄弟晚上出来,是否是要办什么要紧的事情呢?”
杨戕如此一问,八人脸上却都出现了难色,朱山颓然道:“杨兄弟你莫怪,我们几个,都是准备做逃兵的了。”
“逃兵?”
杨戕一惊,旋即明白了过来,说道:“几位都是经历过生死的人,自然不会轻易逃跑,是不是有什么难事了?”
朱山点头道:“杨兄弟你还不知道,上次海战,牺牲了一千多人,我们活着回来的兄弟,大概还有两千来人。不过……”
原来朱山等人逃回营地以后,没过两天,蛮夷军队就攻上了中原水军大营,而朱山等一两千名多刚逃难回来的士兵,竟然又被命令前去断后,抵挡、拖延蛮夷军队,结果,活着逃命回城的,就只剩下了百余人。后来,这百余人又被安排去干劫粮的事情,结果又损失了几十人,最后就只剩下了这么八个人。
“岂有此理!”
杨戕猛地一拍桌子,怒道:“为何那狗官李延廷竟然如此作践我们新兵呢?”
朱山忿忿地说道:“杨兄弟你还有所不知,这狗官真是禽兽不如。你可知道他为何要作践我们新兵呢?他狗日的是为了贪银子!我们新兵用来购置甲胄、兵器的军饷,据说都落入了那狗官的腰包中,更可恨的是,我们死去的几千兄弟的家属,竟然没有拿到一分钱的安家银子。上次尤兄弟找那狗官去理论,结果被他以‘以下犯上,惑乱军心’的名义给处死了。所以,我等几人,早已经心灰意冷,知道再这么下去,迟早会被那狗官折腾死,所以干脆主动说我们愿意到敌营放火,结果,我们就趁这个机会,溜出了城,准备明日逃往内地。”
杨戕悲笑道:“哈!想不到竟然有如此猪狗不如的官吏,吃人都不吐骨头!不过,我们这次无论如何也不能就这么逃了算是,总得为死去的兄弟讨个公道才行!你们说呢?”
朱山等人互望了几眼,然后肯定地说道:“好!全听杨大哥的,最多不过是把命陪上去!”
“现在,朝廷军队在哪里坚守?”
“芜城!”
第十五章 玉蹄朱龙
芜城,地处长江入海之处,扼内地交通之咽喉,乃是沿海三城之首,周围有番阳、下越二城相辅相成,将整个沿海一带纳于其势力范围之下。
是以,芜城向来都是战略要地,若是蛮夷外族要想横扫中原,便非得拿下芜城不可。
借周围天然地势之便,再加高墙深沟,芜城原本是易守难攻,固若金汤,然而朝廷却任用李延廷这凡庸之人为主帅,以至节节败退,更失了周围的番阳、下越二城,致使芜城陷入了孤立无援之境地。虽然仍可从内地抽调大军支援,但那无疑是远水难救近火。
而今日,却正是蛮夷大举攻城之日。由于芜城两翼都为悬崖绝壁,背后是中原腹地,前面却是平川,若要阵地交战,便非正面平原不可。
战马嘶鸣,铁甲生寒,大战一触即发。
杨戕此刻和朱山等人攀上了绝壁,饶过了蛮夷大军,此刻站立于山顶,战场形势尽收眼底。
朝阳刚恰至东方升起,晨光之下,敌我双方的兵器、盔甲闪烁生辉,精光点点,延伸到平原数十里,肃杀之气充斥着整个天地,即使在晨日之下,亦感到寒意阵阵。
蛮夷军队聚集在芜城前二十里处,约八万余人,分为大小五阵。
前面是攻击力极强的重盔骑兵,约二万余人,兵士长矛直举向天,有若遍地矛刺,甚是威猛。
随后是两万人的重盔剑士,以及两万人的长矛步兵,再后面却是两万人的轻装长弓箭士,手持约一人高的大弓,以作远距离抛射之用,比之中原的短弓,在射程、力道上已经胜了一筹。
最后是数千辆的投石战车,以及攻城云梯之物。
虽然只是普通的方阵,但其精良的装备以及森寒的杀气,已经让人为之胆寒了。
军队缓缓前行,踏着整齐的步伐,重盔甲击撞之下的锵然之声,让整个大地都为之震动了起来,仿佛是来自地狱的催命符。尤其令人感到恐惧的,是队伍两旁的数十头巨大的战象,发出那震天的嚎叫声,令人从心底生出了死亡的恐慌。
杨戕再向芜城守军看去,本以为在李延廷的带领下,城防士兵必定是一盘散沙,但是却意外地发现城墙上面列阵以待的士兵个个精神抖擞,毫无怯战之姿。
莫非李延廷那厮突然大发神威不成,否则的话,以他那胆小懦弱之态,又如何能让率下将士视死如归呢?
杨戕压下心中的疑惑,从山顶上往芜城方向快速行去。
此战事关重大,无论如何,杨戕都要誓死力战,想到那些蛮夷的凶残手段,若是让他们攻破此城,长驱而入的话,中原百姓必定会惨遭屠戮。
凤凰收了尾羽,蜷缩着立在杨戕背后的枪柄上,看起来只是一只漂亮的大鸟而已。不过它似乎是闻到了死亡的味道,眼中发出了饿兽一般的亮光,若不是看见下面那些人的长弓劲箭,只怕它早就俯冲下去了。
在芜城前面五里之处,蛮夷大军忽然停了下来。
整个平原忽的鸦雀无声,但是肃杀之气却是有增无减,像一把无形的利刃在悄悄地割着皮肤。
“吼!吼!吼!”
蛮夷大军忽然齐声大吼,一声比一声高亢,响彻整个平原,如有万马奔腾之势,吼声之中,更夹着整齐的兵器顿地、碰撞之声,令人闻之胆寒。
“他们要叫阵?”
杨戕背后一人惊叹道,“想不到这些蛮子竟然如此厉害!”
杨戕知道,这些蛮夷必定是在叫阵无疑。虽然他们的士兵勇猛善战,兵器更是优人一等,但是中原军队始终有城防相助,占据了地利优势,蛮夷军队若要强攻,必定会损失巨大。若朝廷军队肯出城迎战,蛮夷军队自然就可以在平原与之大战一场;但若朝廷闭城不出的话,却又势必要影响军心、士气。如此看来,这些蛮夷军队并非是有勇无谋,相反,只怕是骁勇善战,深喑战斗之道。
如今形势,纵然知道对士气有所影响,只怕也只能是死守不出了。李延廷手下的将士,如何能抵挡住这些蛮夷铁骑,只怕他们早就准备好溜之大吉了。
杨戕正要与朱山等人抄山路下去,忽然芜城城门大开,一队训练有素,装备精良的中原骑兵从护城河的吊桥上潮水一般涌了出来。
队伍之中,士兵俱着鲜艳的军装、甲胄,手持厚背马刀,跨着健马,昂然而出,毫不怯弱之态。
杨戕不由得叫了一声“好!”。
想不到朝廷之中,竟然还有如此雄师,中原神州仍算气数未尽。
中原骑兵也在平原上列开队伍,人数在两万余人。与蛮夷军队截然不同的是,中原骑兵采用的是轻甲马刀,坐下战马也不曾披甲,显然是要以灵活来克制对方的厚重。由此观之,指挥之人,必定是深悉马战,否则决计想不到如此的克制之法。
“杀!杀!杀!”
中原骑兵虎吼三声,声势比之蛮夷军队,亦不逞多让。
然后,中原骑兵队伍之中,分出一小队人来,横在整个骑兵队伍前面。
为首一人,乃是一青年将军,颇具富贵之气,但是却毫无纨绔之姿,身着金丝锁子甲,头戴翎羽头盔,手横长戟,身上的赤红战袍迎风而动,英武不凡。更难得的是,此人年纪虽然尚青,但却流露出沉稳、冷静之态,显是久经沙场之人。
“嘶!”
那人座下战马前足离地,仰天长嘶,神骏之极。杨戕定睛一看,那马浑身毛色朱红若血,惟独四只马蹄洁白若玉,反映着太阳的亮光,正是相传已久的马中异品——
玉蹄朱龙。
那红袍将军勒马喝道:“大胆蛮夷,竟然敢犯我中原神州,还不快速速退去,否则杀无赦!”
“杀!杀!杀!”
背后将士齐声虎吼,势若惊雷。
这时,蛮夷方阵之中,也走出一队人马。最前面之人,赫然是一个身披银制重盔的骑兵,比之其他蛮人,这人明显高大威猛了不少,全身都装裹在厚重的盔甲之下,手持一把四尺重剑,一人一马,有若小山一般。
一个会中原话的蛮夷挑战道:“尔等听着,这是我们族内的头号剑士卢克,不知你们这些中原士兵有谁能挡得住他十剑的呢?”
“老子来会会你这蛮子!”不待红袍将军吩咐,他身后一个光着上身的蚺须大汉已经手持双斧冲了上去。
那大汉浑身青筋直冒,怒眉须张,两只开山大斧使得风车斗转,看来甚是孔武有力。
蛮夷军中的那个剑士也纵马冲到了场中,往髯须大汉飞奔而去。
剑士的重剑一直抗在肩上,并没有任何花俏的招式,直到两人冲到对方一丈距离的时候,他那只百余斤的大剑才由他的肩膀上弹了起来,双手持剑,闪电般劈向髯须大汉。
重剑毫无花巧地疾劈而下,没有闪烁不定的招式,也没有刁钻的角度,有的只是致命的力量和速度。
髯须大汉却是则不然,双斧往剑士的胸膛侧劈去。由于斧头短小,重量又相对较轻,加之出招取的又是短线,他有十足信心,能在对方重剑落下之前,先一步破开对方甲胄,划开敌人胸膛。
两人一出手便不留余力,做生死之搏。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再无转圜余地。
杨戕暗叫要糟。
那剑士手中长剑下劈之快,竟然快逾闪电,更挟有雷霆万钧之势。百余斤的重剑,在他手中竟然有如绣花针一般轻巧。
髯须大汉哪里知道对方大剑来势竟然如此迅疾,电光火石之间已至头顶,此时变招回挡已经来不及了,无奈之下,只得猛地将身体横移了一尺,这才堪堪避过分尸之祸。
“嘶!”
髯须大汉的坐下战马一声悲鸣,竟然被蛮夷大剑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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