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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归-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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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巧却冒着被责罚的风险,凑到马明玉耳边,面带喜色道:“大小姐,今日一大早有人见到霍小王爷的芝麻进城了。”
  “当真?”马明玉一双明媚的大眼睛亮了起来。
  依巧十分肯定道:“凉州城附近哪里还有骏马能和芝麻相提并论,我们的人绝不会看错。”
  马明玉激动得心都快跳出来了,急急吩咐道:“快,快随我回屋重新装扮。”
  霍骁的坐骑从不让人碰半根马毛,芝麻进城就说明霍骁也进城了。
  看来霍骁还是很在乎自己的,要不是昨日她亲自去邀请,今日他怎么可能亲自来将军府做客?
  依香和依巧以及一干丫鬟哪里敢有异议,齐齐追着马明玉回了她的院子。
  坐在妆台前,马明玉的情绪总算平静了不少。
  提起霍骁的芝麻,她不由得又想起了和芝麻关在一起的豆沙。
  两匹马都是绝顶的宝马,除了霍大将军的坐骑,她就没见过有哪匹马能相提并论。
  只是,宝马却配了芝麻豆沙这样蠢毙了的名字。
  到底是谁给取的,霍骁?绝不可能,那样高高在上尊贵之极的男子怎么可能这么有失水准。
  她浑然忘了,要不是他自己喜欢,谁敢强迫高高在上尊贵之极的小王爷的坐骑用这么“蠢毙了”的名字!(未完待续。)


第三十一章 老姜最辣
  马明玉花了半个时辰重新做了最精致的打扮。
  依香拿出全副看家本领将她的一头乌绾成一个飞鸿凌云髻,又插上了一支金丝累凤珠钗,端庄大方华丽尊贵。
  梳好之后马明玉换上了一袭牡丹薄水烟逶迤拖地长裙,只是为了不和新娘的大红嫁衣撞色,长裙选择了水红。
  饶是如此,她还是显得越艳色夺人,让一干丫鬟们啧啧称赞。
  据说大少奶奶也是个难得的美人儿,可同她们大小姐相比,那就是山鸡和彩凤,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马明玉看着身上水红色的衣裙,心里却说不出的憋闷。
  霍骁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了他将要受多大的委屈。
  堂堂的白虎营主将的独女,贤妃娘娘的嫡亲侄女,或许连身大红色的嫁衣都没有机会穿。
  这辈子也将和正室才能穿着的正红色无缘。
  依香几人都是她的心腹,知道这个时候最不能提的是什么,赞叹过后簇拥着她离开了房间,朝外院正厅走去。
  怀远将军府在凉州府地位很尊崇,即使是养子娶亲也是件了不得的大事儿。
  马明玉到达正厅后,客人们陆陆续续都来了。
  于氏本来心情就欠佳,此时一看女儿异于往日的装扮,自然明白她的目的何在,心里越酸楚不已。
  这是她唯一的女儿,明明可以选择最肆意飞扬的人生,却偏要听信小姑子马贤妃的教唆,上赶着去给人做小老婆。
  就算将来能得到霍小王爷的宠爱又如何?
  以色侍人岂能长久!
  更别提头上压着的是裴皇后的亲侄女,那位瑞嘉郡主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
  小姑子每次来信总说裴锦歆是一个草包,根本不可能是女儿的对手,丈夫也因此对这件事越上心。
  可在她看来,心机深沉的女子固然可怕,草包也自有她的厉害之处。
  尤其是靠山够硬的草包。
  你这里千重计策万般谋略还没来得及使,人家直接简单粗暴把你弄个半死不活,命都没有了还拿什么争!
  但女儿也好,丈夫也罢,从来不把她这些所谓的妇人之见当回事儿。
  整座府邸里似乎只有她一个人脑子是清醒的。
  那位霍小王爷自然是人中龙凤,身份尊贵俊美不凡,哪个女孩子见了都会动心,哪家的父母得了这样的女婿也一定喜欢。
  可惜他的眼里根本没有她的宝贝女儿,或者说根本没有他们马家。
  就连一个侧妃的位置似乎都是他们在一厢情愿。
  否则这一年来,明明白虎营离凉州城并不远,他上门的次数怎会连一个巴掌都数得过来。
  看着女儿一双眸子频频看向正厅门口,对身边前来做客的夫人小姐们连敷衍的兴趣都没有,于氏又生气又心疼。
  她让丫鬟把马明玉唤过来,压低声音道:“玉儿,小王爷说了他今日一定会来么?”
  马明玉蹙着眉头道:“今日他一大早就到凉州城来了,要不是为了参加大哥的婚礼,他怎可能耽误这许多工夫。”
  这话说得也没错,于氏虽然是内宅妇人,也知道霍骁平日里有多忙,要说他没有要事一大早跑回城里来根本不可能。
  可明瑞毕竟只是他们夫妇的养子,霍小王爷真会这么给面子么?
  于氏觉得这事儿十有**要落空,但又不忍心泼女儿的冷水,只好强作欢颜点了点头。
  京城,福王府书房。
  和凉州怀远将军府的热闹非凡不同,这里十分静谧。
  今日下午从太皇太后的慈安宫里回来之后,福王就一直趴在书案上看舆图,连晚饭都没有用。
  常盛在一旁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提醒他时辰不早,该歇下来用饭了。
  一直却没能得到他的答复。
  就在常盛觉得自己都饿得不行的时候,福王终于站直了身子,他揉了揉有些酸胀的腰,抬起头道:“常盛,从上次收到奔雷的密信到现在多少日子了?”
  常盛略一思索道:“回王爷,刚好四十日。”
  福王捋了捋长须道:“四十日……那小丫头现在应该和臭小子见上面了,不管是吵是打是分是和只能靠他们自己,本王也该回辽东去了。”
  回辽东?常盛有些迷糊。
  或者说最近这几个月他一直都处在迷糊之中。
  从元二姑娘离京那一日起,自家王爷就开始忙碌起来。
  王爷吩咐暗卫们做了什么事他都听到了,却怎么也搞不懂王爷到底想干嘛。
  除了王爷,他同样搞不懂那位古灵精怪却心地善良的元二姑娘到底想干嘛。
  说是要代元家老夫人回乡祭扫,一个月后人却出现在了川陕交界处;说是要去四川,却又一路向着西北方去寻自家小王爷。
  这一见面不要紧,老王爷和小王爷之前的戏不是白演了么?
  大西北可是霍大将军的地盘,万一被他知晓了这些事儿,可够小王爷和元二姑娘喝一壶的。
  而且,之前王爷说好这次回京至少要待两三年,可这才半年多一点就要回辽东了?
  主子们的想法太多太复杂,真不是他这颗做奴才的脑袋能想明白的。
  福王并不打算和常盛解释什么,大手一挥:“让人摆饭。”
  常盛应了一声退了出去。
  福王却把视线再次投到舆图上,目标直指凉州城。
  臭小子向来自负,觉得以他的能耐盯住小丫头不成问题。
  小丫头也颇傲气,认为自己一招金蝉脱壳足以逃之夭夭。
  他这个老头子就是要让他们知道,这世上老姜才是最辣!
  臭小子安排的眼线一个个都被小丫头识破,他的人却安然无恙待在元府,将来还有大用。
  臭小子只以为小丫头受了委屈离京前往江南,他却早已把小丫头的行踪掌握得一清二楚。
  接下来的一切照样离不了他这块老姜。
  想到这里福王长长叹了一口气:“唉……这都是些什么破事儿,小丫头好好儿的怎么又变成养女了呢?也不知是哪家王八犊子,这么标志可爱懂事听话的闺女也舍得扔掉,简直该杀!”
  只是这么一来,他又要奔波劳碌了。
  曦儿打小儿就主意大,向来都是软硬不吃。
  他该用什么办法劝说她舍掉裴家的婚约,接受这个毫无背景的小丫头做儿媳妇呢?(未完待续。)


第三十二章 小肥参军
  马明瑞的婚礼盛大而热闹,迎亲、拜天地、婚宴,一切都十分顺利。
  马明玉的心情却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糟糕,连艳丽的妆容都无法掩盖她阴沉的脸色。
  象征性地陪着女客们看了一回新娘,她借口更衣回了自己的院子。
  “依巧,今日的事情你怎么说?”进了内室她的声音立刻变得冰冷,眼神也愈凌厉。
  依巧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大小姐,奴婢绝没有撒谎,我们的人看见的的确是芝麻。”
  马明玉靠在椅背上挥挥手:“再派人仔细打探,一点蛛丝马迹都不要放过,务必弄清楚今日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依香一把将依巧拉起来,两人悄悄退了出去。
  马明玉广袖之下的素手却紧握成拳。
  她的人自然不敢撒谎,凉州城也绝无第二匹马同芝麻一模一样。
  所以今日芝麻肯定来了凉州城,只不过马背上的人是不是霍骁这就难说了。
  她之前太过激动,竟忘了询问最重要的事情。
  芝麻豆沙固然是生人勿进,可万一是熟人呢?
  她本来已经做好了霍骁缺席婚宴的准备,即使今日见不到他有些遗憾,但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难过。
  然而被这么来回一闹腾,心里空落落的竟像是得而复失一般,着实难受得紧。
  难道她除了厚着脸皮去白虎营,就连见霍骁一面的机会都找不到么?
  虽然女将军飒爽英姿,可男人肯定都喜爱温柔娇美的女子,她总不能打扮今日这个样子去白虎营吧,那岂不是把爹爹的老脸都丢尽了!
  看来她想要引起霍骁的兴趣必须另想门路。
  白虎营这样的精锐部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加入的。
  先身体条件就必须过关。
  太胖、太瘦、太矮、力量不足、耐力不好……这些都有可能成为被淘汰的因素。
  其次还得看时机,要看此时白虎营缺不缺你这样的人。
  休整了两日之后,豆豆和胖麦穗儿陪着程小飞来到了位于凉州南城门两里之外的白虎营募兵处。
  募兵处的管理同大营里一样严格,闲杂人等一律不得入内。
  程小飞把霍骁写的荐书递上,很快就有一名士兵把他带了进去。
  豆豆和胖麦穗儿不好在门口瞎晃悠,便牵着马来到了不远处的一个茶摊儿歇脚。
  豆沙见了豆豆之后脾气乖顺多了,同胖麦穗儿和程小飞的坐骑一起被拴在附近的一棵大树上。
  这茶摊儿其实就是为前来白虎营投军的人准备的。
  除了豆豆和胖麦穗儿,其他桌上也三三两两坐着几名陪同家里人来投军的茶客。
  从他们的闲谈中,豆豆算是从另一个角度对白虎营做了一些了解。
  她从前就知道,霍大将军麾下四大营——青龙、白虎、朱雀、玄武,每一营有精兵五万。
  凉州地处大周朝和鞑靼的边界,其战略意义不言而喻。
  近些年大周同鞑靼之间并无大的战事,但凉州附近匪患猖獗。
  土匪们进可抢掠大周百姓,退可行至鞑靼境内,那里地广人稀,且百姓多以游牧为生,土匪过境根本什么都抢不到,自然也就引不起鞑靼人的重视,几乎没有人对他们的行为进行干预。
  反之大周朝的军队,如果过境追击土匪,则很容易引起鞑靼人的重视,一个不小心就点燃了两国之间的战火。
  所以剿匪才成为一件十分艰难的事情。
  正因为艰难,四大营的士兵们饷银也比普通卫所里的士兵丰厚许多。
  不管是想要报国还是想要挣钱,四大营都是年轻人们参军的选。
  所以白虎营募兵处从来不愁兵源,门槛也越来越高。
  不听不知道,原来这些茶客中有好些人已经不是第一次到这里来了。
  皆因自家的孩子被淘汰之后越不服气,所以才反复完善自身条件,再三前来这里投军。
  颇有些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架势。
  豆豆暗暗感叹,世间的事情都是如此,越是不容易的越有吸引力。
  就不知道他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进了白虎营,万一里面不如自己想象般美好,将来会不会后悔。
  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明明知道和霍骁在一起很艰难,偏偏还要……
  “姑娘,程少爷出来了。”她正想得入迷,胖麦穗儿出声打断了她的思绪。
  豆豆抬头朝募兵处大门口望去,那名正走出大门的少年郎正是程小飞。
  模样还是之前的模样,整个人的味道却完全变了。
  意气风,神采飞扬,眉间隐隐带着一股傲气。
  豆豆不由得暗暗赞了一句,白虎营果然是好大魅力,小肥哥哥才刚刚成为其中的一员,竟已经有了这么大的变化。
  她站起来笑道:“麦穗儿,今日咱们要好好庆祝一番,小肥哥哥参军了。”
  胖麦穗儿有些懵:“姑娘,你怎么知道人家留下程少爷了?”
  在她看来假大王年纪又小,又没有多少本事,人家白虎营未必看得上他,除非是看在自家主子的面上……
  豆豆像是能听到她的心声一般,十分肯定道:“绝不会是因为霍骁的关系,是小肥哥哥本身有什么地方让人家募兵处的人看上了。”
  胖麦穗儿撇撇嘴,姑娘说什么就是什么喽。
  说话间程小飞已经来到了她们身边。
  他一张脸红彤彤的,语气也十分激动:“沅儿,我被留下了!”
  豆豆拉着他的手笑道:“恭喜你,小肥哥哥。”
  程小飞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一开始他们嫌我年纪太小,后来经过了一番考校,那名负责募兵的将军说军械处正需要一名文书,不但需要识字还要懂得账目,所以就把我留下了。”
  豆豆越高兴了,程小飞的长处并不在武力,而且他真是年纪太小,现在就上战场真是太残酷了。
  暂时先在军械处做一名文书,而且还能挥他的长处,这对于人生刚刚起步的少年郎来说再合适不过。
  胖麦穗儿却暗自揣测,这会不会又是主子私底下安排的。
  要知道假大王可是姑娘很看重的人,要是真让他去做一名普通士兵,吃苦受累还有生命危险,姑娘肯定第一个不高兴。
  豆豆见程小飞手里还拿着一套新的黑色军服,迫不及待地
  拿过来就在他身上比划。
  “小肥哥哥,这身军装可真精神,我明日也来报名。”豆豆打小儿就是看着这身黑军装长大的,觉得格外亲切。
  程小飞当真了,忙道:“沅儿,你肯定不行的。”
  豆豆虽然只是开玩笑,但听说自己不行还是很不服气,柳眉一竖道:“为何?”
  程小飞耳尖都红透了,小声嗫嚅道:“一进去人家就要验身,你……”
  “哈哈……”胖麦穗儿在一旁忍不住大声笑了起来。(未完待续。)


第三十三章 寻到踪迹
  豆豆没想到自己的一句玩笑话竟引得程小飞把什么都交待了。
  小肥哥哥在自己面前还真是老实得很,连句谎话都不会说。
  她瞪了胖麦穗儿一眼:“笑什么呀?小肥哥哥这样的老实人才靠得住,哪儿像你家主子,就是个大骗子!”
  这话一出程小飞就有些心虚,他也有事情瞒着沅儿。
  旁的不说,关于马大小姐的事情他就没有提半句,倒不是包庇姓霍的,而是不想让沅儿过得不开心。
  她一个月后就要去四川,最好不要带着一肚子的糟心事儿离开。
  至于姓霍的,他程小飞如今也算是白虎营的一员了,他会替沅儿好好盯着。
  他把新军服收拾妥当,笑道:“沅儿,我三日后一大早就要到这里集中,和新招募的士兵们一起去白虎营。”
  胖麦穗儿提醒道:“姑娘,军营只外裳,里衣都得自个儿准备的。”
  不是她喜欢插嘴,别人参军都有家里的女人们帮忙打点衣物鞋袜,假大王身边可没有这样的人。
  她和姑娘两个加起来还及不上旁人家的半个女人顶用,在这样的事情上完全是有心无力。
  程小飞忙道:“不用的,我还有两身……”
  他简直都不好意思说,那两身里衣不但短了,有些地方还破了。
  男孩子大多粗粗拉拉的,虽然不缺钱,他还是有学会好好照顾自己。
  豆豆道:“咱们待会儿先去成衣店,把需要的物件儿都置办齐全了。”
  说起这个还真是汗颜,谁见过里衣也去成衣店买的,可她那样的针线水平,别说三日,就是三十日也做不出一件能上身的衣裳。
  三人上马折返回凉州城。
  事实证明,世上不会做针线的女子绝不止豆豆和胖麦穗儿。
  凉州虽然地处边陲,大大小小的成衣店也有十几家。
  每一家都有厚实的里衣售卖,不用想都知道专门是为那些军营里的士兵们准备的。
  毕竟凉州附近最不缺的就是军队,而军营里都是些来自天南海北的男子,家里准备的里衣数量毕竟有限,迟早总需要换新的。
  豆豆不由得感慨,生意人考虑事情就是周全,里衣这样的物件儿不如其他成衣赚钱,但备不住数量庞大,加起来也是一笔很可观的收入。
  三人进了最大的成衣店,豆豆拉着程小飞去一旁挑选里衣和鞋袜。
  胖麦穗儿的注意力早被颜色那些鲜亮的裙装吸引了。
  成衣店的掌柜是名三十岁出头的妇人,她才不管胖麦穗儿身材如何,见她一副快看呆了的模样,亲自过来给她介绍各种最新款式的衣裙。
  里衣鞋袜能赚几个钱?漂亮的裙装才是大买卖。
  她做成衣生意二十年了,又怎会看不出眼前这个矮冬瓜少年是个小胖丫头扮的。
  虽然这些衣裙中根本没有一件是她穿得下的,可掌柜的自信能把小胖丫头的钱从口袋里哄出来。
  她凑到胖麦穗儿跟前压低声音道:“姑娘,这些衣裙可都是从江南进的料子,京城来的师傅亲自裁剪,方圆百里可只有我家才有,要不您捎两件儿回去?”
  胖麦穗儿一扬几乎不存在的脖子:“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是姑娘了?”
  捎两件儿,听起来跟不要钱一样!
  那掌柜的没想到这矮冬瓜还是个刺儿头,只好抿抿嘴道:“这位爷,您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公子,要不给您心上的姑娘买两件儿?女为悦己者容嘛,打扮漂亮了您看着也顺心不是?”
  这可真是善变,明明之前还唤自己姑娘,怎的马上又成了大户人家的公子!
  没见到她一身小厮的粗布衣裳么!
  还有,心上的姑娘?真是够了!
  不过……她这最后一句话也很有道理。
  她之所以打量这些裙装根本不是因为她自己喜欢,而是想让姑娘置办几件。
  姑娘这趟出远门带的全是男装,虽然也挺好看,毕竟太过单调。
  正如这掌柜的所言,女为悦己者容。
  虽然自家主子的一颗心早就长在了姑娘身上,姑娘也不能因此就不在乎形象。
  等过几日主子休沐,一进门就见到打扮得美美的姑娘,一定会特别开心。
  被别人,尤其是心上人重视的感觉,想想都知道肯定美得不行。
  反正她腰间的荷包早就被书墨用银票塞满了,不花掉难道留着霉么?
  胖麦穗儿肥手一挥,四身最漂亮也最昂贵的衣裙立刻归了豆豆,掌柜的很会做生意,还赠送了几双漂亮的绣鞋。
  三人买齐了需要的物品,又去买了一些食材,这才高高兴兴地回了宅子。
  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只不过在街上逛了这么一会儿,又被人盯上了。
  怀远将军府。
  “大小姐,这次是奴婢亲眼所见,绝对是豆沙没错儿。”依巧躬身回道。
  马明玉正在窗前绣花,闻言手上的动作一顿。
  她冷声道:“不是芝麻么,怎的又变成豆沙了?”
  依巧身子一抖:“奴婢看得真真儿的,是一名身材非常纤细,长相十分标志的少年牵着豆沙,他和另两名少年在街上逛了半日,在黎记成衣铺子里买了许多东西,然后又去市场里买了些食材。”
  马明玉本就信任她,又听她说得这般详尽,哪里还会有半分的怀疑。
  她把绣花针往绣品上一扎,抬眼道:“然后呢,他们莫不是出城了?”
  依巧赶紧道:“没有,奴婢让人暗中跟着,他们回了城西的一所宅子,只是……那宅子周围似是有好些人护卫,咱们的人怕露出马脚不敢盯得太紧。”
  马明玉这次学乖了,没有一听见“豆沙”两个字就昏了头,而是仔细琢磨着依巧的话。
  身材非常纤细,长相十分标志,到底是少年,还是……少女?
  “那人到底是男是女,年龄几何,气度怎么样?”马明玉看着依巧,把心里的疑惑全都说了出来。
  依巧一噎,但立刻回过神道:“那人细高挑儿的身材,但从脸上看尚且稚嫩,也就十一二岁的样子,虽然穿着普通的青衫,但气质很是清贵雅致,至于是男是女……”
  成年男女的身材很容易辨别,旁的不说,单凭骨骼女子就比男子纤细得多。
  可十一二岁的人,不论男女都根本没有长开,但凡瘦子都是一副竹竿一样的身材,谁能分辨得清楚?
  马明玉并不为难依巧,吩咐道:“既如此,让人继续盯着那人的一举一动,只是务必小心谨慎,万不能被人现痕迹。”
  “是,大小姐。”(未完待续。)


第三十四章 你在撒谎
  永泰三年的夏天来得格外早,才六月初京城里的天气就热得不行。
  嫔妃们每日例行的请安结束后,裴皇后回到内室歪在了美人榻上。
  太医们嘱咐过她的身体不适合用冰,所以再热的天儿也只能唤两名小宫女在一旁打着扇子。
  阵阵微风拂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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