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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悲惨人生系统-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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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教好就会变杀人狂魔,原主连教的人都没有,自然比杀人狂魔好不到哪去。普通血族度过三个月的新生期,然后就会被转化自己的人带去血族公会,登记入册,如果未成年,他们会免费发放足够的冷库鲜血保证其生存需求,如果已经成年了,那成年血族也可以从公会领一段时间的口粮,这段时间就是过渡期,过渡期以后他们要拿钱买口粮,如果太穷了买不起,那他们就只能领低保口粮过日子了。
低保口粮就是每天一袋300cc的血,量很少,根本不能保证成年血族的营养,而且味道也不怎么样,基本都是吃地沟油长大的人类卖来的血,可以说是最廉价的一种血了,但好歹能让一个血族吃饱。
免费东西能有多好,能吃饱就不错了,要不是血族饥饿会引起很严重的后果,公会连这些福利都不想发。
血族工作以后,要给公会交税,收上来的税就是公会的大部分收入来源,是以,公会强制要求每个血族都要去工作,成年血族不工作,在血族里算是大罪,要关监狱的。
他们的监狱和人类的监狱还不一样,人类的监狱是限制人身自由,他们的监狱不止限制人身自由、还不给吃饭,只要不吃饭,没两三天,血族就会变得狂暴,而且特别痛苦,再关七八天,血族就会脱水,整个人都变成木乃伊一样的人干,就这样,他们还死不了,只能继续忍饥挨饿。
可以说关监狱是血族最恐怖的惩罚了。
有罚就有奖,纳税大户在血族里也是非常受欢迎的,公会会给这些纳税大户很多福利,如果纳税到了一定程度,公会还能给他们专门配备高级口粮。
现在是法治社会了,血族们早就不需要出去寻找猎物,公会和每个国家都订下了合约,每天固定买血,由人类的特殊公务员送货上门。血族给钱大方,人类也愿意卖,久而久之,买卖鲜血已经成了一条完备的产业链,人们要是缺钱了,就去医院卖一点血液,然后就能解决自己的燃眉之急。
不过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卖血的,必须得是三个月内没有卖过血的,而且不是特殊血型的人类才能卖,卖了以后还要评估质量,总吃地沟油的,就是最差一等,吃家常菜长大的高一等,吃营养餐长大的就更高啦,不过最高等的,还是常吃清粥素食的,这样的人血液里油污最少,最受血族欢迎。
血族原本最大的缺陷就是一饿就发狂,现在这条已经在公会的努力下消失了。不用偷偷摸摸、也不用辛辛苦苦狩猎,按理说原主应该生活的不错,然而,凡事都有特例。
前面说了,原主没有人教,她也不知道什么是血族公会。其实大部分人类都不知道血族的存在,国家大量买血这种事已经延续了快千年了,人们只以为国家需要,却不知道背后的原因。原主从转化后就是独自一个人,只要饿了,她就会去狩猎,而且和传说中的吸血鬼一样,专等在晚上,对单身女性下手。
如果只是吸血,那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公会找到人以后赔笔钱然后把她关监狱就好了,可原主除了吸血,还目无法律,她每三天吸一次血,一次就是三天的量,人类根本承受不了这么多血液的流失,几乎每个被她吸过血的人都要住院好几天,补一两个月才能补回来。
公会被她弄的焦头烂额,今年她18岁,六年的时间,她游荡在不同的地方,被她吸过血的人少说也有六七百,为了搞定这些人,让她们相信袭击她们的只是一个爱吸血的变态人类,他们差点把嘴皮磨破。
虽然公会建立了那么多年,但违法犯罪的事就没少过,不过别的血族一犯罪就犯大罪,直接就杀人,而且一次要杀好几个,杀人倒是简单,送到人类那边、或者送回自己这边,执行死刑就可以了。杀人对血族来说就像人类的毒/品,做过一次,就还想做第二次,因此抓到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死刑。
而像原主这样的,才是最麻烦的。她没杀过人,却一直在不停的伤害人类,而且因为长期野外狩猎,她的血族本能比谁都强,公会的人根本抓不住她,好几次都眼睁睁的看着她跑掉。现在她已经成了公会的头号通缉犯,会长说了,谁能抓到她,他就奖励那个人整整二十年的高级口粮!
就这样,原主就被全公会盯上了……
大家都想抓她,而她要是被抓住,那面临的就是一辈子关监狱,一辈子都要在饥饿的狂躁中度过,想想就很痛苦啊!
原主为了躲抓捕,这几天一直在一间荒废的屋子里躲着,但今天她实在忍不下去了,她太饿了。于是她在晚上出来,饥不择食的扑向了自己见到的第一个人类,想到自己有段时间都得这么过日子,她头一回没吃饱就跑,而是敲晕了那个人类,把她拖回自己藏身的地方,准备用她当储备粮。
可是,这回她失算了。她逮回来的储备粮可不是以前任她欺负的单身女性,人家是灰色地带的老大,手下有一个雇佣兵公司,黑吃黑的事她干的多了,今天走这条小路也是一时兴起。
这位老大叫郑晴歌,被人闷头一下打晕的时候,她还以为仇家找上门了,谁知道醒过来看到的,居然是一个女孩趴在自己身上不断的吸血,郑晴歌哪是会吃亏的人,敢咬我?看我不干死你!
接下来,两个人就打了起来,见郑晴歌开始反抗,原主立刻站起来,郑晴歌看清了原主的长相,神色有一瞬间的恍惚。血族转化后都长得很好看,这是一种诱惑本能,原主瞅准这个机会,冲过去就想再把她敲晕一次,郑晴歌猛地回神,却发现自己没地方躲了,情急之下,她攥住夏芙的胳膊,不让她动自己。
可是人类力气哪有常年狩猎的游猎人力气大,眼看夏芙就要攻击自己,郑晴歌下意识的做了一个举动。
她狠狠的咬住了夏芙的胳膊……
夏芙瞬间惊了,她赶紧把胳膊抽回来,只见手腕上一个血肉模糊的牙印,她震惊的看向郑晴歌,郑晴歌还疑惑的看着她,没明白过来她到底做了什么,过了两秒,郑晴歌突然感觉到心脏传来一阵剧痛,她瞪大双眼,没来得及说一句话,就倒在了地上。
想要转化成血族,需要进行初拥。而初拥的流程,就是初拥者喝下被转化者的血,然后再把自己的血喂给被转化者。换言之,郑晴歌下意识的行为,正好是初拥过程的最后一步。
醒过来以后的郑晴歌虽然还保留着意识,但反应过来自己变成了什么东西以后,她怒火中烧,无比放大的情绪让她差点掐死夏芙,后来她控制住自己,把夏芙带回了家,一遍又一遍的折磨她,想让她把自己变回去,等知道不能再变回去以后,她还是折磨夏芙,不过这回就是单纯为了出气。
三个月新生期过去,郑晴歌的情绪渐渐平稳,她不再折磨夏芙,但也讨厌她讨厌的要命,她找到公会,把夏芙送了过去。老猎人夏芙,就这么翻车了,然后真的和之前说的那样,当了一辈子人干,直到寿命终结。
长生过来的节点,正是郑晴歌刚醒过来,最饿的时候,这里没有血液可以让她喝,饥不择食下,她就扑倒了同为血族的夏芙。
等她喝饱了,就该上手掐死夏芙了。
长生快速看完原主的记忆,突然,她的舌尖被咬了一下。
“唔!”
郑晴歌用獠牙刺破她的舌尖,然后勾着她,不让她退开,她用力吮吸着,血液和唾液一起被她夺走,因为是初次吸血,她还不熟练,激烈的磕碰下,有多余的血液从她嘴角流下,然后又蹭到了长生脸上。
郑晴歌注意到,放开她的唇舌,用血红冰冷的眼睛看着长生,然后试探的,舔了舔她的脸颊。
长生目瞪口呆的看着她,半响都说不出话来,趁她发呆的时候,郑晴歌一下一下,把她脸上的血污全都舔干净了,最后还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唇,看起来还想要。
她也分辨不出来郑晴歌这是喝饱了还是没喝饱,不过她暂时停下了。
长生赶紧爬起来,连连向后退,要是喝饱了,那她马上就要恢复意识了,她可不想被掐的脸红脖子粗!
郑晴歌的视线一直追随着她,见长生逃开,她连动都没动,就好像等待捕食的猎豹一般,只静静看着自己的猎物,看着弱小的食物惊慌逃窜,反正,她是逃不出她的手掌心的。
长生退到一个比较安全的位置,然后看向郑晴歌,她还是那个样子,安静又危险,不知道她有没有恢复意识,长生只好放轻声音,小心翼翼的问:“你醒了吗?”
郑晴歌没理她。
长生想了想,又问:“你、你吃饱没有,要不,我再给你放点血?”
……日,她为什么会问这种问题,难道她还要洗白白把自己送对方嘴里去吗!
不过一想到这个人是不争,而且她特别饿,她就忍不住的想喂饱她,这是不是职业病啊= =
郑晴歌还是没理她。
长生被她看的心里发毛,不说话、也不发狂,应该就是快恢复意识了吧,这样想着,长生向前挪了一步,试探的问:“阿争?”
这回郑晴歌有反应了。
她极快的移动到长生面前,一把把她推到墙上,发狠的看着她,“你在叫谁?!别想跑!”
长生被她撞得差点脑震荡了,发现自己把她弄疼了,郑晴歌这才松了点力气,不过还是紧紧的钳着她的胳膊,似乎很怕她会跑。
长生晃了晃脑袋,把天旋地转的感觉甩出去,才有气无力的说道:“知、知道了,你快放开我,我、我要……”
“晕”这个字还没说出口,长生两眼一翻,干脆的晕了过去。
失血过多加轻微脑震荡,就把长生给放倒了,这个世界的血族,真是意外的弱鸡啊= =
……
长生是被一阵血液的香气叫醒的,她睁开眼,先迷茫的看了看天花板,然后才一骨碌爬起来。她还在晕倒之前的废弃房屋里,不过这里却不止她一个,角落里还有一个五花大绑、嘴上贴着胶带的男人。
见长生看向自己,男人的神情瞬间从绝望变成了迫切,他泪眼朦胧的看着长生,一张脸都快皱成了包子,看得出来他特别想告诉长生什么话,但只看表情长生哪看得出来。奇怪的是,急得要死,这位仁兄也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长生愣愣的看了他一会儿,然后就跑出去找郑晴歌了,完全无视了男人的求救信号。她在这栋房子的洗手间找到了郑晴歌,彼时,她正面无表情的看着镜子。
看到人以后,她的脚步就慢了下来,她走到洗手间门口,然后就没再前进一步。她晕之前的郑晴歌有没有恢复意识,她不知道;但她知道,眼前这个绝对已经恢复意识了。
血族转化后的能力如何,受两个因素影响,一是先天的,像郑晴歌这样,转化前她就是一个空手道黑带三段高手,而转化后她的能力可以暴涨二到三倍;二是后天的,像夏芙这样,她长期狩猎,相当于天天都在锻炼,所以体力和耐力都很好。
但体力耐力再好,也不能掩盖这具身体很脆皮的事实。
长生默默退后两步,生怕郑晴歌一个情绪不对,冲过来就把她宰了。
郑晴歌以前的长相是凌厉、高贵,特别不好惹,然而现在变成了妩媚、多情、妖娆,给她配九条尾巴,她就可以去演真人版妲己了。
郑晴歌越看镜子脸色越阴沉,以后她还怎么当老大啊?!这哪里是老大的长相,分明是老大的情人的长相!
之所以说是情人……摔!你见过哪个正妻长成狐狸精模样的?!
察觉到自己身后有人,郑晴歌连表情都没换云y裳y小y筑,直接就转过脸去,被她这么一瞪,长生觉得自己心脏都要吓停了。如果郑晴歌是别人,那她举起一根烧火棍就能跟她打起来,可这是不争啊,虽然不记得她了,那也是不争啊……
长生紧张的看着她,却没再跑,她指了指里面的房间,结巴道:“那、那个人……”
那个人是郑晴歌昨天晚上要处理的人,是敌对势力在她公司安插的眼线,她昨天会经过那条小路,也是收到了下属的信息,说那个人落网了,让她过来看看。很巧的是,主路修路,她的车过不来,而她又急着去,于是,她把车扔在主路上,自己走了过去,谁知道半路会碰上一个程咬金。
昨天长生晕了以后,意识不清的她惊慌失措的查了半天,发现人只是晕了,而不是死了,她这才放下心,想起长生在路上捕猎自己的原因,她沉默的待了几分钟,又走出门去,找到下属,直接把那个男人搬了过来。
解释起来太麻烦,郑晴歌只说了两个字,“早饭。”
长生:“……”
才变成血族不到十二小时,居然已经能自己觅食了!不愧是不争啊,就是棒棒哒!
话虽是这么说,但长生还是谨记着自己初拥者的职责,“不能这样做,我们不能伤害人类的,你才转化,也不懂这些事情,一会儿把他放了吧。”
郑晴歌斜睨她一眼,“把他放了,你吃什么?”
长生一愣,“给我的?不是你的早饭么?”
闻言,郑晴歌好像想到了什么极其恶心的画面,她不敢置信的看着长生,眼神好像在说,你怎么敢给我吃这种东西,这不就是吃屎吗!
……
血就是血,不管公主的血还是主公的血,在长生眼里都没区别,反正都不是什么干净的东西,所以长生对口粮的口味没有任何要求,但郑晴歌的表情让她有一种怪异的感觉。
她问道:“因为你不喜欢吃,所以才让给我吃?”
郑晴歌皱了皱眉,发现她误会了,“不是。”
“那你表情怎么这样?”
“我不想碰他,我不想碰任何人。”
她的声线很平淡,长生回忆了一下原主的回忆,好像是这样的,她平时都是抱着双手,不给别人触碰自己的机会,也不会去碰别人,除了第一次醒过来的时候,那时她是真的气疯了,恨不得当时就弄死夏芙。
长生“噢”了一声,然后又有点嫌弃,“你还真够挑的,有的吃就不错了。算了,等着。”
她跑到厨房,从橱柜里拿出一个泡面碗,然后打开水龙头,把碗洗干净,郑晴歌踱步跟过来,看着她的动作。长生转过头,对她眨眨眼,“用完我会再放回去的。”
“这家主人出国了,短时间内回不来,我又没地方待,才会来这里暂住。放心,离开前我会把这里打扫干净的。”
郑晴歌什么都没问,但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她平静的目光,长生就想解释一下。大概意思就是,我是好孩子啊,你可千万别杀我!
……
长生拿着碗又回到房间里,男人前半夜一直哀嚎挣扎,但他只要发出一点声音,就会引来郑晴歌的一顿暴揍,被揍两次以后,他再也不敢发出声音了,虽然不知道郑晴歌为什么没杀他,但她眼里的杀意可不是假的啊。
男人战战兢兢的缩在角落里,一直精神紧绷着,他以为长生也是被郑晴歌带过来的人,结果长生醒了以后就走了,既然能自由出入,那肯定不会是犯人,应该是郑晴歌的同伙。
救命的最后一点希望也破灭了,男人反而放松了下来,反正他死定了,还琢磨什么,不如临死前好好睡一觉。
长生进来的时候,男人正昏昏欲睡着,长生蹲到他面前,伸手在他耳边打了个响指。
男人立刻惊醒,只见长生对他抱歉的笑笑,然后抬手,一掌劈在他的脖子上,等他晕过去,长生拿过从厨房顺来的一把刀,在他身上比划半天,最终挑中了手臂上的静脉,她跟个护士一样,盯着手臂找了半天,觉得位置差不多了,才小小的划了一刀。
血液立刻涌出来,长生赶紧拿碗接上,然后看向身边的郑晴歌,“你看,伤口不能太大,要不然等他醒过来,会怀疑自己被放血了,一次也不要接太多,能吃一顿就够了。你要是嫌脏,就戴手□□,对了,记得准备纱布。”
郑晴歌也蹲下,“拿纱布干什么?”
“止血啊!流血太多他会死的!咱们是血族,又不是罪犯,尽量不伤人,更不能杀人,知道吗?”
郑晴歌:“……”你昨天跟我打架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世界以温馨香艳【划掉】日常为主,没有糟心配角,没有坎坷情节,一路顺甜到底
写完设定才发现,按这个设定,作者自己就是最廉价的那种口粮啊orz
第56章 偷鸡不成蚀把米(2)
她眼睛眯了眯; “昨天你抓我的时候; 好像没想过要帮我止血。”
长生表情一僵; 然后干笑道:“我那不是饿极了么……”
郑晴歌没再说话; 长生盯着碗里的血,渐渐地; 她的眼睛有点变红,长生咽了咽口水; 看碗已经满了一多半了; 就按住了男人手臂上的伤口; 按了大概十几分钟,血液才渐渐凝固。
没有纱布; 长生就拿一块干净的布条代替了; 给他绑好以后,她把碗递给郑晴歌,“喝吧; 喝完就该走了。”
郑晴歌没接过去,而是皱眉看着她; “你要去哪?”
“我还有别的事; 一会儿我给你一个地址; 你去找公会,告诉他们你是新生血族,然后他们就会帮你解决一切。”
她想了想,还是觉得把郑晴歌送公会是最好的选择,在外面捕猎太危险了; 一不小心就会暴露身份不说,被公会逮到就完了。如果可以,她也想自己送郑晴歌过去,可她还是通缉犯,去了就出不来了。
谁知道,听到她的话,郑晴歌脸色瞬间就变了,她捏住长生的肩膀,对她威胁道:“不准走!你敢走,我就杀了你!”
长生眼睛睁得极大,愣愣的看着她,郑晴歌反应过来自己说了什么,立刻触电一般松开长生,然后极为懊恼的站起身,她烦躁的用手理了下头发,开始在房间里不停踱步,想要压下自己突然暴虐的脾气。
长生缓了缓心神,仰头看着她,“没事,新生期的三个月所有情绪都会被放大,控制不了自己是正常的,不过你一定要努力控制,只要熬过这三个月,以后就没事了。”
郑晴歌靠在墙壁上,冰冷的墙壁可以让她冷静下来,她闭着眼睛,好半天过去,才感觉狂涌的情绪褪去了一些,再睁眼,就看到了长生担忧的视线。
她突然觉得有些狼狈,“你把那些血喝了吧,我出去透透气。”
能把口粮送人,看来她还不是太饿。于是,长生心安理得的把一整碗都喝光了。
郑晴歌站在窗户前,因为房子里血腥味很浓,所以她只打开了一条小小的缝,闻着外面的新鲜空气,她感觉脑子又清醒了一些。
虽然刚醒过来的时候,她已经被饥饿感控制了大脑,但等到意识回笼,她还记得自己做过什么,也记得她是怎么对待那个女孩的。而且,她觉得自己没做错。
那个女孩要袭击她,她反抗,没错;拜这个女孩所赐,她变成了和她一样的东西,于是她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喝她的血,也没错;哪怕她后来因为用的力气太大,把她撞晕了过去,她还是觉得没错。
她是常年混在灰色地带的人,人生信仰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始作俑者是那个女孩,是她非要把她拉进来,如果不是她,后面的这些都不会发生,所以,从郑晴歌的角度来看,哪怕她杀了那个女孩,她都是没错的。
可是……她怎么感觉这么烦躁,就好像自己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一样。
一想起来自己那么粗暴的对她,她却还反过来安慰自己,她就更烦躁了。
长生哪知道郑晴歌纠结的心情,她吃饱喝足,还打了个嗝,然后才悠悠走出来,找到郑晴歌,她在远处观察了一会儿,终于夸了她一句,“你真厉害,第一天还没过呢,居然就能这么冷静了。”
郑晴歌只觉得她在说反话,刚刚她是真的想杀她,她还说自己够冷静?
长生瞪大眼睛,好像知道她在想什么一样,“真的啊!新生期的血族都是天天想杀人的,树上掉了一片叶子,都能引发一场血案,你这样真的很冷静了,不错不错,说不定你能更快的度过新生期呢。”
嘴里说着夸奖的话,其实长生在心里也挺纳闷,原主回忆里的郑晴歌可没那么好脾气,回忆里的她也是喜怒无常,动不动就制造一场流血事件。
长生跟她凑近了一点,闻着她身上若有若无的甜甜香味,长生觉得,这肯定是不争的功劳,她家不争多么成熟温柔的一个人啊,哪怕处在新生期,也是一个成熟温柔的新生期血族。
长生看着郑晴歌,“你要是不想去公会,那就只能跟着我了,现在的你太危险,还不能单独在人类社会里生存。如果跟着我,我就要教你怎么用血族的身份生活,哎,想当年,我就是没有人教,才走上了一条歪路,现在还后遗症无数呢,你可千万不能学我以前那样,要做一个好血族。”
长生说的沧桑,但郑晴歌完全没注意到她后面说了什么,她的注意力都在“跟着我”三个字上,顿了顿,她说道:“你没有地方住?”
“与其说没有地方住……”长生尴尬的笑了一下,“应该是没有地方躲。”
郑晴歌了然的点点头,然后用问今天晚上吃什么的语气问她,“你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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