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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悲惨人生系统-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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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生很心累,“那不也是七千三百万,那43。8万哪来的?”
  “按每年百分之一的利率算,这四十多万是你欠下的利息。”
  “……”
  长生真心佩服他,有这能力,还当什么公会会长啊,直接去税务局多好!
  郑晴歌站在一边听他们算,只见长生脑袋一点一点的耷拉下去,她说道:“你先出去吧,我和他商量还钱的事。”
  长生又把脑袋抬起来,她看了看会长,觉得不太放心。路德维希看到她的视线,十分无语的说道:“我可是会长,绝对不会伤害任何一个同胞,不用担心她的安全。”
  长生眨眨眼,诚恳道:“我知道啊,我担心的是你。”
  路德维希:“……”
  最后长生被会长轰出去了,他和郑晴歌在里面聊了将近十分钟,郑晴歌才走出来。
  趁她开门的功夫,长生往里瞅了一眼,见会长安然无恙,她才放松下来,然后期待的看向郑晴歌,“你跟他砍价了吗?”
  ……又不是菜市场,砍什么价。
  郑晴歌摇头,“没有,不过,我只给了他七千三百万,剩下四十三万,他让你分期付款,没还清以前你必须留在常市,每个月按时回去还钱,一月还1825,二十年付清。”
  长生目瞪口呆,“为什么啊?”
  难道路德维希是怕她又跑了,要用这种办法把她拴在这?
  郑晴歌耸肩,“不知道,不过四十多万,应该挺容易还的。”
  长生哭丧着脸,“可我还要给你还钱呢,一个债主就算了,怎么又多了一个。”
  郑晴歌没什么表情的摸了摸她的头发,“不用着急,慢慢来。对了,他让我去登记,是在进来的那个前台那里么?”
  长生回神,带着她去登记了。而另一边的会长室里,路德维希把门口的监控从电脑里调出来,完整的看完了她们的对话。
  “……真尼玛阴险。”
  明明是这个郑晴歌自己要求的,让他弄个分期付款,让夏芙不得不一直留在常市。
  她说夏芙最怕的就是违法犯罪,有法律拴着她,她就不敢离开了。路德维希听这话差点笑出声来,不过郑晴歌的表情有点可怕,他没敢真的笑= =
  “我看她挺在乎你的,哪怕你不用这种方法,她也不会离开这里。”
  路德维希说的真情实感,郑晴歌听了,声音淡淡:“我知道。”
  然后,她极浅的笑了一下,她的笑容和美丽无关,不是不美,而是这个笑容带来的阴森恐怖感完全遮住了她的美。
  “不过,有备无患,总是好的,对么?”
  回忆完毕,路德维希再次感慨,“太阴险了,所以我才经常召开安全大会,提醒大家不能随意转化人类。哎,夏芙要凉。”
  ……
  从前台登记好,工作人员带着郑晴歌的人类身份证去加工成可以扫描的血族身份证,等待期间,另一个工作人员把她们领到口粮便利店,让郑晴歌挑一种免费的,然后带回家。
  郑晴歌的眼神在各种不同包装、不同成分的血液上扫过,长生百无聊赖的看了一会儿,突然想起什么,她问工作人员,“我现在也是合法血族了,以后我是不是也能领口粮了?”
  工作人员对她露出一个微笑,“不能,你是成年血族,而且六年前就已经度过了新生期,你只能买,不能领。那边都是在售商品,需要看看吗?”
  想到自己欠的七千多万债务,长生十分礼貌的拒绝了她,“不用了。”
  给郑晴歌加工身份证的那位工作人员,顺便还给她做了一个临时身份证,不过是盖有耻辱章的那种。
  工作人员把加工好的身份证拿回来,长生也拿到了自己的临时身份证,看着照片旁边盖的“观察期”三个大字,长生默了默,“这个章什么时候能去掉?”
  “两年内我们会进行六次突击查访,还会派一位工作人员专门监督,查访和长期监督都没问题的话,两年后,就可以给你换长期身份证了,章也会去掉。”
  居然还有长期监督,一般罪犯可没长生这种待遇,路德维希这些年也是赔钱赔出阴影来了,生怕长生会故技重施,再让公会替她背锅。
  原主确实闯了很多祸,长生也无话可说,她把临时身份证揣兜里,另一边,郑晴歌也终于挑好了。
  不过,她没拿任何一种免费的口粮,而是把高级口粮各买了三袋。
  “这些都要,一样三袋,可以送货上门对吧?”
  工作人员好长时间没见过这么财大气粗的新生血族了,愣了半天才赶紧点头,“可以,您把地址给我就行。”
  郑晴歌写地址的时候,长生就在一边等着,心里盘算着以后的口粮怎么解决。血族能吃人类食物,但吃多少都减少不了饥饿感,动物的血倒是可以解决饥饿的问题,但是太难吃了,吃着吃着就想吐。
  要不,把动物血和人类食物结合到一起?
  长生还在认真思考晚饭是吃毛血旺还是鸭血粉丝汤,刚走出公会,郑晴歌就把收快递的凭据给了她。
  长生不解,“要我去帮你领吗?”
  郑晴歌感觉不太舒服,刚才在全是食物的口粮便利店待久了,她突然觉得有些饿。
  她舔了舔干涩的嘴角,懒懒道:“嗯,你都拿走,喜欢哪种口味,下回再长期订。”
  长生瞪大眼睛,“都给我?那你怎么办?”
  郑晴歌没再回答,她们已经走出地下,连接教堂和公会的是一个小小的杂物间,推开门走出去,还能听到教堂里人类虔诚的祷告声。
  两人穿过教堂,站在教堂大门口,很快,远处跑来一个人。
  他跑的飞快,在距离郑晴歌一米远的地方停下,然后熟练弯腰:“郑总,您的车我已经开过来了,这是车钥匙。”
  眼前人应该是郑晴歌的小弟,他毕恭毕敬的向前走了两步,然后双手递过车钥匙,等郑晴歌应了一声,又接过车钥匙,他才谦逊的抬起头来。
  “郑总,昨晚老钱的事我已经吩咐下去了,绝不会……嗬!”
  小弟震惊的看着郑晴歌的脸,“郑郑郑郑……”
  刚才他站的远,是凭衣服和身影把郑晴歌认出来的,走进了他也没仔细看,如今刚看清郑晴歌的脸,他立刻就倒吸一口冷气,第一反应自己认错人了,第二反应又觉得不对,这种看谁都像死人的眼神,明明就是他们老大专属啊。
  他越结巴,郑晴歌的脸越黑,偏偏这位小弟还一点眼力见没有,语无伦次半天,问了一个极其扎心的问题,“老、老大,你昨天去整容了?”
  郑晴歌垂着眼睛,冷笑两声,她一边活动手腕,一边叫他,“来,过来。”
  小弟也知道自己要挨揍了,可老大有令哪敢不从,他只能哭丧着脸往前蹭,看他蹭的比蜗牛还慢,长生叹了口气,摆手让他赶紧走。
  看到长生的动作,小弟茫然的看了看她,这谁啊?
  长生拉住郑晴歌的胳膊,再次劝道:“淡定淡定,不要为这种小事生气嘛,我觉得你现在长得超好看,比以前还好看。”
  郑晴歌转过头看了她一眼,似是在确定云j裳j小j筑她说的是真是假,长生对她笑了笑,露出两颗虎牙,然后晃晃她的手,“走吧,回家?”
  郑晴歌默了默,点点头,领着长生向自己的车走去。
  直到车开远了,小弟还没从不真实感中缓过神来。
  不过一晚上的时间,老大不止整容了,还有女人了?!
  ……
  从市中心往郑晴歌的家开,不过三十分钟的路程,但开到半道,郑晴歌突然把车停了下来。
  看着窗外望不到边的荒凉农田,长生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她转过头,郑晴歌正看着她,十分实诚的对她说道:“我饿了。”
  长生再次看了看外面,确定外面连条狗都没有,她干笑两声,“你、你不会又想咬我吧?”
  郑晴歌的视线下移,落在她的颈动脉上,瞳色泛了几分红光。
  长生猛地捂住脖子,惊叫道:“不行!回去口粮就送上门了,到时候你想喝多少喝多少,大家都是文明血族,又不是没开化的野兽,还是回去喝血袋吧,喝同族的血,多别扭啊。”
  郑晴歌不为所动,“可我就想喝你的血。”
  “……我的血不也是别人的血吗,我的血管里流的血,也是我从别的人类那里喝来的。”
  “不一样。”
  长生纳闷了,“哪里不一样?”
  郑晴歌歪头,伸出手,用指节抚了抚长生的头发,然后一路向下,贴过她的脸颊,最终停留在她的颈动脉上,感受着手指下的血脉跳动,她的眼睛颜色从淡红变成了鲜红。
  “在你的身体里流淌过,就变得不一样了。”
  郑晴歌把声音放轻,这句话用血族独有的暧昧声线说出来,顿时就变得色气满满,再加上她若有若无的动作,长生觉得自己半边身子都变得酥酥麻麻的。
  她被动摇了,“可是……”
  被郑晴歌吸血,她整个人都会变得怪怪的,都不像她自己了。
  长生摇摇头,再次坚定立场,“不行,回去再说,你还没试过别的口粮,那些高级口粮比我的血好喝多了,等你尝过就明白,先回去吧。”
  见长生油盐不进,郑晴歌也没再说什么,她偏过视线,按了一下锁定键,车门瞬间被锁死,长生一惊,愣神的工夫,郑晴歌已经欺身上来。
  碰到长生的一瞬间,她的眼睛就变成了深红色,这是血族即将饮血的象征,长生忍不住爆了一句粗,然后她就被郑晴歌扔到了后座上。
  这回郑晴歌倒是没上回那么粗暴,她先舔了舔长生的脖子,给她心理准备的时间,然后才轻轻咬破了她的皮肤,血液流出,每一滴都被她吃进了肚子里,一滴都没有浪费。
  长生一开始还会象征性的反抗两下,后来干脆躺平任饮用,渐渐地,那种感觉又来了,她没法形容那是什么感觉,又痛、又不仅仅是痛,她的心情随着郑晴歌的动作起起落落,被她吸血,她觉得特别幸福,幸福的快要死了,可是即使真的死了,她也愿意。因为,她的所有,都是郑晴歌的。
  长生的意识渐渐迷离,她紧紧抱住郑晴歌,缺氧眩晕的感觉充斥在脑海里,突然,一阵阵快感袭来,长生忍不住呻/吟出声,听到她的声音,郑晴歌吮吸的动作顿了一下,紧接着,她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吮吸的力度更大,她大口吞咽着,长生的感受则更加汹涌。
  在长生能承受的那个节点,她停了下来,她抬起头,静静看着长生,而长生也恍惚的看着她,眼睛水润的像是能滴下泪来,她望着郑晴歌,好像望着自己的全世界,虽然知道这是被吸血的后遗症,但郑晴歌还是感觉心中一荡。
  想都没想,她咬破了自己的手腕,吸出两口血,然后用嘴对嘴的方式喂给了长生,长生痴迷的和她舌吻着,夺走她嘴里的鲜血,即使血液已经没了,她还是不停的纠缠着郑晴歌,郑晴歌眼里浮出笑意,又咬破自己的舌尖,一点点的喂着她。
  长生本来就不饿,吃一点也就够了,慢慢的,长生意识回笼,她睁开眼,发现自己半躺在郑晴歌怀里,后者还在闭目眼神。
  她转过头,正好能从汽车后视镜看到自己衣衫不整、披头散发,特别像某种行为的事后模样。
  ……
  操!
  想起来自己干过的事,长生简直想撞墙了,果然血族是这个世界上最掉节操的一种生物!除了血族,哪个种族会去勾引自己的食物啊!
  长生悲愤扭头,郑晴歌已经睁开了眼,她看上去相当淡定,“醒了?下来吧,我还要开车。”
  长生要被她气笑了,听她这说法,难道还是她耽误她们的行程了?难道是她缠着不让她走,不让她开车的?!
  呃……
  好像还真是她一直缠着郑晴歌不让她走,甚至主动把自己送上门去,要她继续吸自己的血,最后郑晴歌用亲吻安抚她,才让她渐渐冷静下来……
  长生僵硬了。
  郑晴歌回到驾驶位,转头一看,长生还坐在后排,“怎么不过来?”
  长生保持着脸对窗外的姿势,声音很是冷淡:“后面风景好。”
  郑晴歌听了,淡笑一下,就没再管她。
  继续上路,刚开出去没三分钟,她听到后排传来一个特别小的声音,“就会耍流氓!”
  郑晴歌:“……”
  回到郑晴歌的家,这里环境清幽,安保也不错,两人一路开到家门口,长生下车,参观了一下外面。
  这里和曲家宅院的面积没法比,毕竟只有一栋三层小楼,不过胜在温馨,这栋楼还附带一个院落,院子里不知名的花簇拥在一起,角落还有一个原木秋千,一看就是每天都精心打理的。
  但是眼下的长生还在气头上,看见花,她就想起花的功能,想起花的功能,她就想起某个看起来正经其实就会耍流氓的人……
  长生冷哼一声,很没道理的迁怒了。都有她了,还养别的植物,而且还把它们养开花了,这是要爬墙的节奏啊!
  这句话很自然就在她心里冒出来了,长生琢磨了一下“爬墙”这个词,觉得在这个情况下用这个词似乎不太对。
  要爬墙,得有墙才行,她和郑晴歌又没墙,她顶多就算郑晴歌的移动口粮。
  这么一想,长生更气了,跟着郑晴歌走进去,还没等郑晴歌换身衣服,她就板着脸道:“现在你已经登记好了,到时候我会向公会申请,给你派个老师过来。”
  郑晴歌要上楼的脚步一顿,“我不需要老师。”
  “你需要,”长生笑的很有报复感,“你身边总要有个人教你常识啊。”
  “不是有你吗?”
  长生挑眉,“我不会住这的,”想了想,她又改了口,“过两天我就不住这了,这里太偏,不适合我做生意。”
  郑晴歌知道长生一直在生气,她以为过段时间就没事了,谁知道长生直接提出来要走,郑晴歌的心情瞬间晴转多云,马上就要打雷下雨的时候,听到长生说做生意,她才耐下性子,走过来问她,“做什么生意?”
  “还没想好,”长生扯了扯沙发上的流苏,“做个小买卖吧,先把以后的本钱和每个月的分期付款赚出来。”
  她要做生意,郑晴歌当然不会拦着,在她看来这就是个爱好。长生想做什么她都支持,只要别跑,一切好商量。
  郑晴歌点点头,“好,我帮你在市中心的商圈里找个店面,然后再找资e源e整e理ee未e知e数个合适的公寓,到时候搬过去。”
  长生眨眨眼,“不用,不需要店面,我先摆个摊试试水。公寓也不需要,我手里还有点钱,自己找个地方住足够了。”虽然钱不多,只能让她住一两个月。
  原主吃住都是抢劫犯的思维,她晚上捕猎,白天就住在没人的人家里,根本用不到钱,不过她这些年也攒了一笔小钱,都是从受害者兜里摸出来的。受害者兜里有几百块,她就把零钱都拿走,大钱还留下,这么攒着攒着,也攒出了两个月的房租。
  自己开个小买卖,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创业呀。一想到自己也要创业了,长生还有点小激动。
  她低着头,想想未来的美好盛况,忍不住笑了起来,她抬起头,想听听郑晴歌的意见,结果只看见了郑晴歌已经黑到底的一张脸。
  兔子急了也咬人,狐狸精阴沉着脸,那也是相当吓人的啊。
  长生被她吓得一激灵,立刻把嘴角垂了下去,乖乖坐好。
  三番两次听长生说要走,有那么一瞬间,郑晴歌特别想把她绑起来,让她动弹不了,只能在她身边待着,在她需要的时候,予取予求。
  但她很快就把这种想法压了下去,她是经常在灰色地带混,但她又不是真正的罪犯,不把人当人,不把命当命,现在她状态不对,很多时候她都控制不住自己,但是,长生对她来说是特殊的,她不想伤害长生。
  郑晴歌深呼吸两次,右手搭在扶手上,拇指摩挲着沙发上的布艺花纹,“我只说一次,听好。”
  长生眨眨眼。
  “我不需要你还钱,那些钱,是我直接付给公会的,用处就是买你以后的自由和时间。路德维希说,按你犯的罪,你要被关一辈子监/禁,那我花的钱,就是买了你的一辈子。换句话说,现在你的这辈子,已经是我的了。”
  她说的慢条斯理,长生就是想不听懂也难,她目瞪口呆的看着郑晴歌,后者抬起眼睛,“以后你想要什么,我都会给你,你想做什么,我也都支持你,但前提是,你必须留在我身边,每一天都如此。”
  说完,郑晴歌笑了一下,“你没有拒绝的机会。”
  长生整个人都愣了,就是换了个壳子而已,怎么性格也会换的这么彻底……
  不过,想想也是,曲正珊就和不争完全不一样,现在换成郑晴歌,她又和曲正珊完全不一样,如果不是她们身上有相同的仙气,长生连认都不敢认。
  长生默了半天,才斟酌着开口,“你把我留在你身边,就是为了吃饭?”
  郑晴歌蹙眉,“不是。”
  她回答的非常快,但等到长生问她还想干什么的时候,她又说不出来了。
  长生垂眸想了想,扬起下巴,坦然与她对视,“行,我可以留下,不过我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长生眯起眼睛,一字一顿道:“马上把你家外面的那些已经开花的和即将开花的放荡植物都给我铲了!”
作者有话要说:  长生:都已经有我这个草了,居然还敢出去拈花惹草,不能忍!
郑晴歌:……
==========
说好的日万没做到,以后慢慢补足吧QvQ

  第58章 偷鸡不成蚀把米(4)

  最后; 这些花还是没逃过长生的魔爪= =
  高级口粮送过来; 大部分都进了长生的肚子; 小部分被长生强行喂给郑晴歌; 不过无一例外,她全都吐了出来。
  长生这才信了; 郑晴歌是真的喝不下别人的血。
  长生觉得这是新生期的问题,现在的郑晴歌太敏感; 而她本来就是一个有洁癖的人; 会变成这样倒也正常。从始至终; 长生就没想过为什么她的洁癖没在她身上体现这个问题。
  长生觉得没必要想,答案不是很明显吗?因为她是长生啊; 哪怕换一百个壳子; 只要里面的灵魂是不争,她就永远都能得到特殊待遇。
  长生就是有这样的蜜汁自信。
  不过后来在长生的强烈抗议下,郑晴歌还是勉为其难的接受了用血袋喝血这种方法; 没办法,长生坚定表示; 如果她不同意; 她立刻就离家出走; 那郑晴歌就只能同意了= =
  在这里住了一周,长生已经想出来自己要做什么了,此时她正一边给自己抽血,一边算成本问题。
  郑晴歌就站在她身边,眼睛紧盯着血袋的情况; 在长生身上直接喝血的时候她都不会担心,因为她知道自己有节制,可看着冷冰冰的针管自动抽血,她反而很担心,怕抽的太多影响到长生的身体。
  长生跟她解释了无数遍,血族就是全身血都抽没了也没事,顶多晕一会儿,把抽出去的再补充回来,立刻就能恢复,然而郑晴歌还是次次在她抽血的时候紧迫盯人。
  长生懒得和她掰扯,又算一遍成本,觉得自己那点存款可以坚持一个月,她啪的合上本子,仰头看郑晴歌,“明天我就要开始摆摊了。早上十点开始,夜市13号摊位,记得来噢,我把烤好的第一串留给你。”
  闻言,郑晴歌坐在她身边的扶手上,情不自禁的摸了摸她的头,“几点回家?”
  “卖完就回来,我还得看着你呢。”
  郑晴歌的表现比一般新生血族好很多,但也不能掉以轻心,谁知道她什么时候就狂性大发了,长生没打算卖多少,前两天只要能回本就行。从前天开始,郑晴歌就开始正常工作了,长生跟了两天,发现她表现还行,只要没人评论她现在的长相,她就不会生气。
  长生叮嘱了一开始见到的那个小弟,小弟虽然看起来傻傻的,但其实是郑晴歌手下里的得力干将,有他在,长生就不用担心了。
  而且她摆摊的地方就在郑晴歌公司对面,如果真有什么事,她也赶得过去。
  第二天一早,长生从被窝爬起来,准备骑一辆小电动去码头买原材料,结果她在郑晴歌家的地下车库里翻了半天,发现连个自行车都没有。而她又是刚刚才成年,根本没有驾驶证。
  在她纠结是打车去还是来一发无证驾驶的时候,郑晴歌走过来,拯救了她。
  郑晴歌带着她去码头,长生好奇的问她,“你怎么也起这么早?”
  郑晴歌看着路况,一边打方向盘一边回答:“你醒了,我就醒了。”
  长生眨眨眼,“我住在你楼下,不可能吵到你吧?”
  “跟声音无关,”郑晴歌回答的漫不经心,“你起来走动,我会闻到味道。”
  ……所以你是被食物的香味叫醒了,对吗?
  长生面无表情的在码头买了一百条秋刀鱼,郑晴歌把鱼和人一起送到夜市,此时人不多,但各种商贩已经开始准备了,长生抱着一箱鱼和一箱调料走进去,连个道别都没和郑晴歌说。
  郑晴歌靠在车边,看着她的身影在拐角处消失,她微微勾唇,突然觉得心情很好,周围有各种商贩在不停的出来进去,他们在经过郑晴歌身边的时候,都会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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