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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孑与)-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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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下载尽在 】
作者:孑与2
 梦回长安,鲜血浸染了玄武门,太极宫的深处只有数不尽的悲哀,民为水,君为舟,的朗朗之音犹在长安大地回绕,异族的铁蹄却再一次踏破了玉门关,此恨何及?
    坟墓里的李世民眼见子民涂炭,该发出怎样的怒号?栏杆拍遍,只能见九州陆沉!
    胸中也充满郁闷之气,恨不能跨越历史长河,摘飞星,揽日月,让乾坤倒转。
    也罢,耳听得窗外鬼鸣啾啾,秋雨婆娑,剪一枝秃笔,为李唐盛世延篇,去掉阴暗的部分,我的大唐没有悲哀,只有金戈铁马的豪情,气吞日月的帝王,百战浴血的猛将,高冠博带的高士,温婉贤淑的皇后,父慈子孝,盛世延绵,这是我的大唐,我的《唐砖》。
【第一卷】:人世间

*第一节沧海变桑田

人总是健忘的,所以在行走一段人生旅途后,总要不自觉地停下来,整理一下前段时间的得与失,得大于失证明这段时间没有浪费,欣喜若狂的准备下一段旅途。失大于得则证明这段时间全活到狗身上去了,恨不的时空倒转重活一回。世上没有后悔药,所以失去的便追不回来。哪怕你比刘翔跑的还快。这是人生在世的一条普世法则。世上真的没有例外吗?在这个连牛顿定律都可推翻的时代,有一两件超科学的事情,也就情有可原了。

云烨刚吃了后悔药,只是药效猛烈了一些,所以当他发现自己赤身裸体的站在荒野上,除了发呆,还是发呆。

荒原很美,碧绿的草毯从脚下一直铺到视野的尽头,草丛间偶尔伸出的几朵野花,更给这张草毯增添了几分艳色。

“扑棱棱”一只野鸡从草丛中窜起,惊得云烨打了一个趔趄,这才从茫然中惊醒。眼睛恢复灵动,神志也从懵懂中还复清醒。“这是哪?”云烨问自己,十分钟前,自己还背着背包在戈壁上搜寻那两个失踪的老外,现在却光着身子,站在草原上。这已经超出他能理解的范围,看看头上炙热的太阳,还是熟悉的样子,

云烨确定自己还在地球上,低矮的榆树,零散的槐树,静静的夹杂在半人高的也蒿草中间,这让他心绪大定。既然在西北,就没甚麽大不了的,回去便是,多走几步路而已。云烨估计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虫洞,从纸的正面走到反面罢了,没走出纸张范围纯属走运。在这西北荒原上讨生活已经十五年了,见过沙暴,遇到过泥石流,见识过流沙,碰到过狼群,被大蚂蚁咬过。神经早已坚韧非常,现在遇到虫洞,也就见怪不怪了。风吹过,遍体生寒。

五月的西北还不到让人光腚乱跑的温度,他记得出来前,自己在第六个饮水点补水,见到水潭底有金光闪过,以为是天然金块,伸手去捞,才被一股巨大的吸力弄到这里来的。怪不得贪婪是人身的原罪,云烨狠狠地抽了右手一下,让你贪,这下闯祸了吧。捂着重点部位四处寻找水潭,在绕到第四圈时,“哗哗”地流水声终于传进耳朵,大喜之下,三两步蹦到水边,只见一股沁澈的溪流缓缓地在草丛中流淌,沿溪流向上走,不一会,已到小溪源头,一堆衣物罩在小溪出口,随水波上下翻滚。云烨收回了自己所有的衣服,包括鞋袜,甚至还有一只平底锅,那是云烨用来煮方便面的。拧干衣服,摊开晾在旁边的小树上,云烨长长舒了一口气,终于不用裸奔了。如果再把背包还给我,便再无所求。

云烨摊开双手,看着这双白嫩的手,比以往自己的手小了整整一圈,这根本就不是一双成人的手,他早就发现这个问题了,只是极力不去想,反手抓过披散在肩上的头发,用力扯了扯,生疼,这不是梦。转头看着水中那张熟悉的稚嫩面孔,云烨隐隐觉得事情没有自己想的那么简单。

生存是第一位的,旷野中你可以不穿衣服,但绝不能不穿鞋子,奔跑这一来自祖先的遗传本能,虽然笨拙,却是最有效的逃生方法。云烨知道,荒野中的水源地,不是一个安全的宿营地,抱着最渺茫的希望,他强自忍着来自内心的恐惧,紧紧盯着泉水希望老天开眼,把背包还给自己。这是一片从没有人到过处女地,洪荒的气息笼罩着这片静谧的土地,云烨知道自己只是一个机械技师,如果想在这里活下来,就绝不能缺少装备,只有拿到装备自己才能有食物,才能靠工具让这具十四五岁的身体活下来。

云烨甩了甩脚上沉重的翻毛皮靴,湿漉漉的皮靴套在脚上说不出的难受,每走一步,都会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手上握着一根鸡蛋粗的木棍,不时抽草丛两下,给自己壮胆。满天神佛似乎听到他诉求,自出水口飘出一条绿色的帆布带,云烨眼睛一亮,俯身抓住带子,用力往外拉,只听哗啦一声响,半人高的背包从水中窜了出来,云烨死死地抱住背包,这就是命啊!他反手抽出工兵铲,心头大定。

在小溪不远处有一片红砂岩,上面寸草不不生,云烨把场地转移到上面,小心地整出块平地,红砂岩被太阳烤得滚烫,他把湿衣服扑在石头上,相信用不了一个小时,衣服就会被烤干。帐篷支起来,四面留出空隙,让热风带走帐篷的湿气。在检查过全套装备完好,云烨长长舒了一口气。对于定位仪他早就不抱希望,越是精密的东西,越容易损坏,这是常识,指北针依然顽固的指向北方,哪怕里面灌满了水,在地图上用交线法确定位置后,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的位置和之前没发生任何改变。这怎么可能?难道指北针坏了?在观察过植物后,云烨否定了指北针坏了的想法,他百思不得其解。功能强大的山寨手机没任何信号,望着远山的轮廓,除了长满了树,这不就是那荒凉的戈壁吗?

虫洞没有改变我的位置,却改变了时间吗?

云烨把头埋在双膝间,头大如斗,心乱如麻。“穿越”这个词他一直以为是小说家创造出来的词,现在硬生生地发生在自己身上。云烨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恋家的人,母亲,老婆,儿子构成自己心头最坚固的堡垒。如果只是距离的麻烦,他不认为是麻烦,哪怕在火星上,他也会绑架小绿人让他们送自己回家。现在不是距离,而是茫茫的一千余年。西北,不,准确地说陇中森林的消失是唐朝以后的事,气候的急剧变化,人口的急剧膨胀,造成了生态的大灾难。作为陇中人,云烨比别人更清楚这满眼的绿色代表着什么。

“现在是唐?还是汉?甚至是秦?千万不要是南北朝,我只是一个小人物,担不起太大的责任。”云烨语无伦次地喃喃自语。

空气是纯净的,景色是美丽的,就连身边的兔子也是善良的。躲在云烨身边的阴影里安慰他。

哗哗的溪水带走了殷虹的血渍,云烨两眼放光地看着肥硕的兔子,肚子早饿了。

云烨大口嚼着美味的兔肉,油脂不时从嘴角滑落,眼前的篝火仍在燃烧,太阳已经落山,漫天的红霞压在山巅,大大小小的归鸟投向远处的森林,云烨不禁悲从心来,抱着半只烤兔嚎啕大哭。无边的寒气把云烨从睡梦中唤醒。昨夜,他仿佛又回到以前那个喧嚣的世界,妻子的温柔,儿子的叛逆,母亲的唠叨又一次重现在他面前。他抹一把脸,赶走最后一丝留恋。

生存才是眼前最重要的,只有活着,才能谈及其他。今天,就要彻底,彻底的面对新的生活。篝火再次点燃,昨日吃剩的兔肉在火上烤热,就着烧开的水,慢条斯理地一口口吃完。食物是珍贵的,在允干骨头上最后一丝油气后,云烨的意志也坚定下来,他不可能一直像个野人独自生活在这片荒野上,人是社会动物,有各种感情需要。独自一人生活,只会向返祖现象发展,语言功能会退化,大脑功能会退化,而四肢却会得到强化。云烨不想在荒原上当野人。

路,在哪?鲁迅说过,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可云烨是第一个踏上荒原的人,

所以,只能自己开路。走了不到一里路,云烨就气喘吁吁,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能指望有多少体力,更何况还要背三十几斤的装备。不管了,云烨决定沿着小溪走,他毕竟要汇合到黄河里去的。冰凉的溪水让双脚几乎失去知觉,头上的太阳又考的头皮发烫,小溪边的茅草长得又绿又长,划过脸颊像一把把小刀,不一会就划得脸上左一到有一道的红印。忽冷忽热,伤寒就是这么得的。云烨见前面有一块巨大的沙地,足足有两亩,赶尽快走几步,刚踏上红沙地,一团黑影猛地扑来过来,心胆俱裂自己下,本能地挥铲向黑影砍去,只听“咩”的一声惨叫,一只灰色的野山羊摔倒在小溪里,溅起的溪水打湿了全身。山羊倒在溪水里拼命挣扎着要站起来,大概腿被一铲打折了,刚翻起来,又摔倒在水里。看它痛苦的样子,云烨只好又举起钢铲。。。。。。。

早晨吃的那条兔腿早已消化殆尽,肚子又咕咕叫起来。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云烨又回到这令人尴尬的年龄,他唏嘘半天,拿出那把英吉沙小刀开始解刨那只可怜的羊。羊的内脏只留下心和腰子,其他内脏深深的埋在沙土下。想当初,云烨的厨艺,在老婆的不懈努力下一直在突飞猛进。饱餐了一顿烤羊肉后,辣子的余味还在口中荡漾。剩余的羊肉又被他用香茅草细细的熏过,谁能想到西北常见的绿毛草是熏羊肉的绝佳材料呢。

云烨再一次为自己强大的公关能力感到自豪,想当初第一次品尝维族老汉的烤羊肉,他差点把舌头吞下去,一套英吉沙组刀,再加白干一周的活,才从老汉口中套出秘方,重中之重就是这遍地都是的茅草,为此,老汉差点和他翻脸。虽然说用来熏肉有点掉价,但这初夏的天气不如次处理,几个小时就能把全世界的苍蝇招来。

衷心感谢过哪只羊后,穿上晒干的衣服云烨再次踏上寻找人群的旅途。

溪水在山脚下转了个弯向东流去,世上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河流大抵如此,这条小溪也不例外。云烨随这条小溪走了三天,除了树越来越少,草越来越稀,

地图上的城市不见踪影。

放眼望去,整个盆地不见丝毫人烟,碧绿的草铺满大地,草丛间偶尔有一只小鸟“嗖”地一声直窜天空,大群的野马在草毯上飞奔,嬉戏。扬起的鬃毛被阳光照成千万条金丝银线,黄羊在草丛间低头吃草,一会会儿又伸脖远眺。就连野鸡也不加掩饰地低空扑闪两下翅膀,而后又在草丛间飞奔起来。风吹来青草的清香。

空气中带来各种各样的生命气息,大自然是如此美丽。

云烨彻底崩溃了,这是什么破景致,我的水泥森林呢?我的汽车轰鸣声呢?我工厂排出的酸气呢?我那林立的重工业烟囱呢?我那充满时代气息而又被人唾骂不已的市委大楼呢?我最最珍爱的漫天飞舞的塑料袋到底去哪啦?那些我憎恶的人群呢?那些让我崩溃的城市喧嚣呢?那些腐烂发臭而又堆积如山的城市垃圾呢?

我的亲人们,你们到底在哪?

别留下我一个人!

云烨仰面躺在松软的草地上,眼泪像开闸的洪水肆意流淌。

只是一梦间,沧海变桑田。

*第二节人不如马

几天来保存在心底最深处的希望完全破灭了,他觉得生命再也没有任何意义。一大片云彩飘过,天空变暗了,原来是一片雨云,云烨呵呵笑两声,收不收衣服和自己有何关系下不下雨和自己有一毛钱的关系吗?

雨到底还是下了起来,不大,云烨觉得老天也在为自己悲伤,自己实在是太可怜了。一股温暖的气息在耳边传来,让云烨心中充满了感动,是谁在耳边安慰自己?他决定亲口说一声谢谢,转头望去,却见一张血盆大口支着森森白牙想自己咽喉咬来。云烨闪电般的将手中的钢铲塞向那张大嘴,只听“咯吱”一声,森森白牙紧紧咬住钢铲,云烨乘机一骨碌爬起,紧紧握住铲柄猛力往外一送,只听“五”的一声惨鸣,大蓬的鲜血喷射出来。云烨这才发现面前的竟是一匹青狼,硕大的嘴已完全被工兵铲的锯齿撕开,下巴无力地垂下,面对这样的猛兽,不完全杀死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他连忙挥起钢铲重重地砍在青狼的脖子上,青狼的头一下子从身体上断开,耷拉在脖子上仅有一层狼皮相连。狼的身体也抽搐着倒在地上。事情发生到结束不过短短二十秒的时间,云烨却觉得仿佛与狼拼杀了一个世纪。心“咚咚”直跳,嗓子里像着了火一般,火辣辣地疼。

这明显不是孤狼,油光水滑的皮毛证明它的营养不错,只有狼群才能共给它如此良好的营养。云烨有遇狼群的经验,他二话不说,转身就向草原马群的方向跑去。就在他跑出不到三百米,就听到身后传来几声凄厉的狼嚎。

云烨加快了步伐,他此刻完全忘记了悲伤。难道说,生命的意义就在于跑?

天苍苍,野茫茫,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孤独的云烨随着马群在这片草原上流浪。幸好这片草场不大,否则,他早跑死了,马群似乎也舍不得肥美的嫩草,已经五天了还没有离去的迹象。云烨不敢离开这个集体,远处的狼群还在附近徘徊。要不是马王过于神骏,早围上来大快朵颐了。

云烨一直试图抓一匹野马当代步工具,但除了满脸的沮丧外,一无所获。那根马连草编的套马绳已断裂成四五节,那匹该死的马挣断绳子跑也就是了,它竟把绳子当草料大嚼,充分表达了对云烨这种不自量力想法的鄙视。抓不到马,他只能靠两条腿在荒野上流浪。

体力下降的厉害,两腿发软,云烨知道这是三天没有补充盐分的结果,如果再不找到食盐,这片荒原就是自己的埋骨之地。狼群从三两只逐渐扩大成七八只,马群已不能再保护自己了,他有着清楚的认识。一旦狼群开始袭击马群,自己没有马的奔跑能力,那些狼不介意顺口吞下自己这块美味的点心。

马群开始骚乱了,一匹小马被狼咬住后腿发出凄惨的悲鸣,所有的马都开始移动起来。这时,一声高亢的马嘶,让马群安静下来,那匹枣红色的马王闪电般地冲向狼群两只硕大的蹄子狠狠地踩在凶手的身上,其他的公马也向狼群发起进攻。狼群显然太轻敌了,眼看着三匹狼在铁蹄下化作肉泥。狼群见势不好转身向荒原深处逃去,马群紧追不舍,顷刻间诺大的战场只剩云烨傻傻地站在中间,脑子里还在犹豫要不要逃跑。

被马踏死的狼样子很可怜,以至于云烨在三匹狼身上才割下两条稍微完整的狼腿。转头不见狼群,马群也不见踪隐,云烨看着马群追去的方向道了声珍重,转身向东走去,他清楚的知道,那里有一条大河在等自己。

云烨听到了那条大河的叹息,滚滚东流水从未停歇。

黄河!看着她,一股亲切感油然而生,就像老朋友。在这城市没有,亲人没有的时刻,她的出现多少给了云烨一丝安慰,喝了几口水,她是如此的甘甜。整条大河波浪滔滔,却又清澈晶莹,就像奔流的玉液。

又看到那个马群,马王旁若无人地在云烨边上饮水。在它眼里人这种动物和那些野羊一样没任何威胁。也是,云烨这几天的表现还不如野羊,除了给马群增添一点笑料外,没任何危险。马王大人喝饱了水,走到石壁旁,伸着舌头“哗哗”地舔起石壁来,这匹变态的马!有这么练舌头的吗?不对,云烨猛然醒悟过来,马也是生物,它们也需要矿物质,尤其是盐,云烨赶紧跑过去,伸长舌头在石壁上轻轻舔一下,又苦又涩,又咸,这都是什么?“呸呸呸”赶紧吐掉。马王不满的看我一眼,继续伸出舌头舔的‘哗哗“作响。

这是卤盐,杂质太多,不能直接食用。用钢铲敲下几块黑褐色的晶体,在河边的巨石上小心研成粉末。放在不锈钢饭盆中用水化开,拿出防尘口罩罩在平底锅口将这些浑浊的液体倒进锅里,锅里的液体便清澈一些,将口罩在河水中漂洗干净,双层折叠后加入木炭末在过滤一遍。此时,饭盆中的液体变得清澈透明。云烨再把这些液体倒在河边那块巨大而又光滑的石头上,水刚倒上去,就被太阳晒得滚烫的石头蒸发干净,石头上只留下薄薄一层白色的粉末。轻轻一尝,纯净的食盐味道。从中午到快日落,云烨共收集到三斤盐的样子,这些足够他吃几个月。

日头西下,云烨点起篝火,把前几日熏好的狼腿放在火上烤,不一会,烤肉的香味便弥漫在这河边的沙滩上,撒一些盐,这对云烨来说就是无上的美味。辣椒不敢再用,还要留一些在关键时刻提神,犹豫半天才拿出一个土豆埋在火堆的灰烬下。整天吃肉,对他的身体是极大的考验,

看着河边长满的蒲公英大喜过望,这东西清热解毒是很好的食材,拔几颗在河边洗干净打算用羊油煎着吃。或许煎野菜的清香过于浓烈,旁边的那些马瞪着大大的眼睛望着云烨似乎很想吃的样子,可畏惧火不敢过来。马王大人自然是无所畏惧,甩着尾巴走过来。云烨一看就知道,它老人家是来收保护费的。谁让他这段时间靠马群保护来着。当小弟自然有小弟的觉悟,等野菜凉凉了,赶紧放在一片大树叶捧给马王,老大惹不起啊。马王闻了闻,大概对盐的味道比较满意,两口就吃了下去。云烨怀疑自己看错了,因为它的眼睛竟露出享受的感觉。两口吃完,它又盯着云烨看,没办法,云烨只得接着烤野菜。在吃了四轮后,它可能觉得不过如此,打着响鼻回到马群继续当王。云烨小心的扒开灰烬,里面的土豆烤的又香又软,掰开后大大咬一口,滚烫而又香甜的味道幸福的云烨眼泪差点流下来。

躺在睡袋里,身下是软软的河沙,右面不远处是缓缓流淌的大河,左面就算了,一群马此起彼伏的放着臭屁,马脸上一副云淡风轻的无辜像。望着漫天的星斗,银河横挂在天空,就像一张黑色的幕布上缀满璀璨的钻石,一闪一闪地对他眨眼。老婆一直向往能有一颗钻石,他也答应发达了送一颗给她,现在已无法实现了,云烨从怀里拿出一件水钻的发夹,在火焰的映射下散射着橘黄的光芒,这是云烨特地请做首饰的朋友为妻子设计的,白银为骨,黄玉为托,水钻镶成一朵莲花。虽不值钱,但胜在别致,本来是妻子的生日礼物,因为要援救两个失踪的老外,这礼物再也不能送出去了,云烨紧紧握住发夹,心里一阵一阵抽的发痛,老天你终于拿走了我的一切,云烨喃喃自语。。。。。。

*第三节人世间

河边乱石丛生,云烨走得很稳,就在昨夜,他发誓不再懦弱,妻儿装在心间,暖暖的溢满整个胸间。他要带着全家在这未知的世界闯荡,他相信,只要不在蛮荒世界,凭借自己灵巧的双手,在这里安一个家不是难事。他不再畏惧什么猛兽,情况再糟也不过如此。离开马群,独自在这荒原求生。云烨把它当作在这里生活的第一步。

脚在黄沙上留下深深地印痕,后面一匹小马一瘸一拐地紧紧跟随。这是一匹被马群遗弃的伤马,狼撕裂了它后腿的皮肤,在烈日下,很快就腐烂了。清晨,马群去草原吃草,独留下它在河边等死。云烨清理了它的伤口,用珍贵的白药敷在伤口,相信用不了几日,伤口就会复原。云烨把这当作对马群的最后报答。然后,挥手和它作别,踏上寻找人群的道路。不知为什么,小马挣扎着站起来,望了马群里去的地方一眼,艰难的向云烨的方向走来。云烨听到了小马的脚步声,却未回头,只是放慢了脚步。云烨停,小马停,云烨走,小马走。走走停停,一人一马,在这长河边,走的颇有情意。

中午的阳光变得猛烈起来,汗水湿透了衣衫,云烨找了一片树荫,那是一颗巨大的槐树,弯曲的枝干笼罩了足足半亩地,树下只有短短的青草,是一个休憩的好地方。云烨重重地坐在突起的树根上,解开衣衫,美美地喝了一大口水,暑热尽去。刚打算小憩片刻,小马走了过来,用头轻轻地拱来拱去,看起来想要喝水的样子。云烨拿出平底锅,倒满了水,小马也不客气,低头畅饮起来。云烨放下背包,查看它的伤口,还好,伤口没有挣裂,也不知是药品奇效还是小马体质好,伤口居然长了一层膜,怪不得它能跟随这么久。云烨头枕着背包,嘴里嚼着剩下的狼肉,粮食不多了,能省就省吧,小马就躺在云烨边上,嘴里有一口没一口的嚼着云烨割来的青草。

“你就这么跟着我?我还不知道去哪呢,活该你倒霉,”

“你知道么,跟了一个没前途的老大,说好了,跟了我就不许后悔。”

“贼老天不声不响地把我扔在荒原上自生自灭,老子现在认了,咱哥俩就在这世上活个精彩,以后吃香喝辣,有你小子享福的时候。”

“你以后就叫旺财吧,给咱两带来滚滚财运,怎么样?”

“这名字太拉风了,没有一定涵养,起不出这名字的”

“别喷唾沫,反正我超喜欢这名字,你看你,全身都是泥点,不叫这名字都亏了。”

云烨絮絮叨叨地说,旺财闭着眼睛听,不多时,云烨声音越来越低,渐不可闻。。。。。。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惊醒了云烨,他一骨碌爬起,吃惊的望向右侧的密林,声音就是从那里传来的。旺财也站起来,很乖的站在旁边,摔着尾巴不叫不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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