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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孑与)-第1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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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云烨红着眼睛要扑上来找他拼命,窦燕山抽得更加的起劲,旺财的大眼睛里全是泪水,哪怕单鹰强迫它减肥的时候,也没有动过它一指头,如今每抽一鞭子,浑身的肉就抖一下,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
天亮的时候,云烨从新生的草芽要给旺财寻找伤药,可惜,只有蒲公英,无奈之下,云烨把蒲公英连根拔起,捣成糊糊,给旺财敷在身上,没有什么效果,只是一个心理安慰。
旺财的大肚子以可见的速度瘪了下去,每天云烨都能听到它的在响,它总是处在饥饿状态。饥饿让它不得不重新拾起一匹马的本能,开始自己寻找鲜嫩的青草。
粮食这东西会越背越轻的,一队人马满载着从蜀中购置的粮食去了大路,这里已经是蜀地和南诏的交界处,窦家多年的经营还是有效果的,老管家领着他们以做生意为名,出了最后的城关。
窦燕山发现自己的队伍开始莫名其妙的死人,一个在小解的时候,踩中了猎人的小陷阱折断了腿,被晃过来的尖刺扎成了刺猬。还有两人在吃完饭的时候忽然发了疯,为了一点小口角开始斗殴起来,开始所有的人都在看笑话,多日的野外生活,让每个人都积蓄了一肚子的不满。
当其中一个一刀捅进同伴的肚皮的时候,众人才发现不对劲,想要按住发狂的同伴,却被他舞着刀子追杀的四处逃窜。
无奈之下,窦燕山一箭放翻了发狂的同伴,眼见他嘴里吐着血沫子,还发出野兽一样的嘶叫,众人心中全是兔死狐悲的哀伤。
窦燕山把云烨从头到脚搜索了一遍,没有毒物,浑身上下除了一团丝线再没有其他的物件,不可能是云烨捣的鬼。
接受搜查接受的心安理得,一边刨着碗里的蘑菇,一边看热闹,看到云烨舒坦的的样子,窦燕山的牙都要咬碎了。
天气逐渐热了起来,林子里的生物也多样化起来,云烨甚至看见了几只涂着红嘴唇的猴子,在山间快速的攀援,难道说自己已经到了南诏?
一道巨大的瀑布彻底让云烨知道了自己到底身在何处,巨大的轰鸣声让人心悸,只有云烨知道,这道在世界上都数得着的瀑布,现在一定更加的壮观。
眼见为实,耳听为虚,黄果树瀑布远没有后世那么壮美,水流湍急,从断崖上落下来,气势极为雄宏。
可惜只往下掉了十几米就落地了,后世他可是整整掉了近七十米。
“如何,云侯,你应该是第一位到达这里的大唐显贵,想不到荒蛮之地,也有如此奇异的景致吧。”
*第三节是个人都想熬鹰
窦燕山背负着双手,迎着河谷里烈烈的风,头发被风吹起,竟然多了一份出尘的意味。
生活是一个人最好的老师,两年来的艰苦磨难,已经让窦燕山彻底的成熟起来,一击不中,远飙千里,这次在京城无意中得到了云烨,他就立刻放弃了原来制定的计划,一刻不留的回到南诏,因为他认为,自己的目标已经达到。
从一开始的切骨之恨,到后来的逐渐冷静,他很清楚的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云烨身负财神之名,这是他极度需要的。
窦家的财富已经被朝廷抄没,剩下一些没有被波及的族人,也已经依附在了窦忠的麾下,几次的接触,除了给予少量的钱财支援外,再无其他,有几次如果不是窦燕山提前发现不妥,安排了后路,早就被自己的族人抓起来送到李二面前邀功去了。
如今看着气势磅礴的瀑布,雄心壮志油然而生,只要收服云烨,窦家一定会在纷乱的南诏打下一片立足之地。
一路上莫名其妙死的几个人,他很清楚这是云烨的手笔,虽然他不明白云烨是如何办到的,却很肯定的知道一定是云烨干的。
死几个人并不算什么大事,窦燕山现在最不缺少的就是人,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李家的统治,他有无数的同盟。
如果云烨连不知不觉得杀死几个人都做不到,才会让窦燕山感到失望。
仇恨可以放在一边,这没问题,如果云烨真心投靠,共谋大业,两人成为至交也不是不可能。
或许只有敌人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云烨心无大志,却才华横溢,拥有这样奇怪性格的人只此一人。窦燕山迫切的希望云烨能够加入到自己的阵营里面来,他把这一过程称之为熬鹰。
他在小的时候就养过一只鹰,是祖父送给他十岁的生日礼物,那是一只即将成熟的幼年鹞鹰,祖父告诉他,除非他降服了鹞鹰,这只鹰才是他的,否则,他会把鹰杀掉。
窦燕山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才降服这只鹰,虽然他的手和肩膀无数次的被这只鹰抓伤,眼睛也差一点被啄瞎,可是当他带着鹰第一次出去打猎,听着响亮的鹰唳,看着它在天空展翅盘旋,再看着它箭一般的扑向猎物,激动得泪流满面。
在他的眼中,云烨就是他的新鹞鹰。
如果李二知道窦燕山的心思,一定会轰然大笑,云烨不是什么鹞鹰,他就是一个颗煮不熟,蒸不烂,砸不碎,响当当的的铜豌豆,这是文雅点的说辞,如果非要李二说出另外一个形容词,想必滚刀肉是一个恰当的词汇。
长孙已经放弃了对云烨的教导,和他相处的久了,她发现自己只有用更加无耻,更加卑鄙的手段才能制住云烨,这是长孙一直纠结的一点,自己的温婉柔淑就是毁在云烨的身上。
李靖现在也开始了新一轮的调教,虽然战绩卓著,却发现自己和云烨已经越来越远,调教的快成敌人了。
窦燕山面对着瀑布心潮澎湃,不能自己,他的属下们仰望着公子的雄姿,心折不已。云烨却早早的脱了鞋子,站在浅水里,洗脚,还把旺财带下来,用手鞠着水,给它洗刷身上的汗渍。
到了黄果树瀑布,就意味着自己已经到了后世贵州安顺,那里有一条河,好像可以通到珠江,如果顺流而下,就会见到李安澜,自己答应过铃铛会去看她的,顺便看看自己的孩子,是不是健康活波。
有了主意,心情立刻就轻松了下来,回想起以前来黄果树看瀑布的时候,吃了一碗米粉被宰了五十元,再看看在那里吹风的窦燕山,旧恨添新仇。
**,老子要是有一天得了势,一定要把这个该死的瀑布堵上,让他换个地方淌,不能因为旁边有个瀑布你就一碗米粉收我五十块钱,老子要断了你了财路,让你一辈子躲在山里种苞谷。
窦燕山发完神经,满意的从石头上下来,估计被冻的不轻,身子都在发抖。
一群人继续启程,窦燕山对云烨忽然好了许多,把他的刀子还给了他,还把粮食给云烨补齐,旺财也不需要再背着沉重的粮食袋子走路。
倒是窦燕山自己率先扛起一袋粮食,哼哧哼哧的赶路,除了被云烨鄙视以外,其他的随从个个精神大振,恨不得自己扛两袋子。
窦燕山现在一点也不担心云烨会逃跑,一路上见过无数的虎豹豺狼,一个人在这样的山林里,活不过两天,有一次云烨甚至看见一只熊猫在追杀一只豹子,愤怒异常,也悍勇绝伦。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这就是那种躲在熊猫馆里,以卖萌为生的家伙。
南诏野人的家都安在河谷里,只有这里才能有一点土地,供他们进行可怜的种植业,现在已经能见到有人在地里忙活。
很简单,用木棍在地上戳个洞,然后撒进去几颗稻谷,拿脚踩一次就好,云烨确定他们是在种稻子,不是在种苞谷。
老天爷,种稻子不是该插秧吗?没见过撒种子的,只见过插秧,这样种他娘的会有收成?
“可笑吧,云侯,你是种田的大行家,你见过这样种稻米的吗?”
窦燕山擦一把汗,见云烨吃惊,就停下来和云烨搭话。
“老窦,这样种稻子会有收成?”继续瞅着那些腰里围着兽皮,裸露着干瘪**的妇人种稻子。
窦燕山对老窦这个称呼很是享受,当然,只限于云烨可以这样叫他,满南诏就云烨一个人的身份与他相当。
“种一葫芦收俩瓢而已,每年都有人饿死,粮食根本就不够吃,我为什么不顾脸面的敲诈你五百两金子,就是因为没粮食,我去年冬天差点饿死,知不知道,我回了汉界,第一件事情就是去饭馆要了一桌子的肉食,吃了足足一个时辰,撑得我一晚上没睡。”
回想起自己的惨事,窦燕山还是有些黯然。
窦燕山惨不惨云烨不在乎,如果他不把人做成蜡烛,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他依然会做他的公子哥,获得逍遥快乐。
李二清除了很多人,云烨能感觉的出来,朝堂上总是有熟悉的面孔消失,让人伤感,但是窦家,他觉得应该消失,李二没做错,混在人群里的恶狼不赶快杀掉,难道说还要留着害更多的人么?
在一小块,一小块的田地里劳作的都是妇孺,小小的孩子挺着硕大的肚皮,在母亲后面在地上练习扎窟窿,云烨不止一次看见,那些孩子从地里刨出种子,连泥土一起塞嘴里吃下去,很自然的,会招来毒打,挨了打,也不哭,只是在寻找下一个偷种子吃的机会。
大肚皮绝对不是吃得太多撑的,云烨知道是怎么回事,从怀里掏出一个用竹叶包好的饭团,放在小孩子面前转身就走,他不想看见孩子的吃相,那会让他难过,可是他错了,没看到比看到还要让人心酸,身后传来的吃东西的呜呜呜的声音,就像野狗在抢食,一边吃,一边发出护食的威吓声。
“老窦,你别告诉我这里的男人都被你杀光了,如果那样的话,我会看你不起。”
“听闻云侯一向杀伐果断,区区几个野人,值得你大动肝火?我也不喜欢杀人,杀人是最后的手段,也是无能的表现,我有好东西,所有的男人都喜欢,只要尝过滋味,永生难忘。”
云烨吃惊的抬起头,他在一瞬间就知道了窦燕山使用的什么办法,话语在嗓子眼里转了许久,才涩声说:“窦燕山,忘忧草是什么东西,你不会不知道,难道就不怕报应再次降临么?”
“善良这种东西很昂贵,我在京城做贵公子的时候心地一向善良,见到乞丐也会施舍,见到弱女子也会怜悯,不管你信不信,人烛这件事家里没有人告诉我,是我三叔大怒之下做的决定,等到我知道的时候,那尊人烛已经点燃了,你庇护了裴英,否则,他会是第二尊,做这种事情的不止我窦家,其他的人家也有,仆役犯上会被五马分尸,有得会被放在火上烤,把烤熟的肉再用棍子捅进他们的喉咙,让他们自己吃自己的肉,云侯,你知道做这件事的人家是谁?”
云烨捂住自己的耳朵,不想听,以前在故事里知道有这种事情,那是故事,或者电影,如今在现实的生活里出现这样的事,彻底摧毁了他对人性的认知。
“云侯,我确信你在李渊那里大骂窦家的确是发自内心,你有资格骂,也可以骂,你最狠的不过是把一个家伙打成了太监,可是李家,他李家的恶行超越了窦家百倍,凭什么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指责别人?窦家的狠毒都是和李家学的,一个囚父,杀兄弟的人,凭什么获得你的效忠?就因为他作恶之后,又做了好事,如果我能达成目标,一定比他更加的英明,仁慈,云烨,你信是不信?”。
*第四节落难的女王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所有的人,所有的事都在挑战云烨的各种底线,在他把底线一降再降之后,依然发现降得还不够,他们做事没有底线的存在,只要对自己有利,从不在乎会死多少人,也不会在乎造成什么后果。
越是高高在上的人,道德的观念就越是淡漠,越是处在低层的人,就越是高尚,这是一个什么道理?
凭什么,凭什么好人注定要被恶人统治?凭什么善良在丑恶面前毫无招架之力?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行,上则……”一篇《正气歌》念完,云烨并没有变得慷慨激昂,而是变得落寞异常,没有思想感情的文字感动不了人,甚至连自己都感动不了。
生活到底让他明白了上古的先贤,是如何的寂寞,自己这样一个有点良知的混混都几乎没有立锥之地,那些古仁人该是何等的悲哀。
窦燕山拍拍云烨的肩膀说:“留下来,我们一起在南诏冲杀一番,看看能不能有改天换地的力量,这里是蛮荒,虽然贫瘠,对你我来说,他只会是一片沃土。祖先既然可以赤手空拳开创华夏,你我为何不能在南诏建立自己的国度,李家是胡种,是窃权者,你我都是正宗的汉种,我窦姓起于上古,你云家一样,复我汉家衣冠你我责无旁贷。”
“我一直以为高贵来自于灵魂,不是来自权力,窦燕山,你我理念不同,就像两辆背道而行的马车,只会越走越远,不会有交集的可能,更何况你的做法从一开始就走近了歧途,你饱读诗书,可曾听说过有依靠忘忧草建国的吗?不要给我说这是才发现的新东西,你知不知道,这东西在遥远的罗马帝国一直被当成草药用来治病,而没有用作他途,不是他们没有发现它的特性,而是没有一个帝王敢于大规模利用它,其他东西最多要命,这东西会要人的灵魂,两者之间,你如何取舍?”
窦燕山大笑起来指着云烨说:“人都说无毒不丈夫,你偏偏长了一个女人心,只要达到目的,就是一条好路,我给你时间,你会想明白的。现在不说,我请你参观我的国度,现在虽然小了些,不过很快就会变得强大起来。”
窦燕山似乎永远充满信心,从没有沮丧的时候,艰难困苦给了他几乎无穷的力量。
贫穷或许会让更让人失望,真正让人绝望的是看不到希望。
村寨里游荡者许多男子,或者躺在墙角捉虱子,或者打着哈欠流眼泪,稍微有点良心的在手臂中间围拢着一个瘦弱的孩子,不管大人,还是孩子,眼神都是冷漠,或者说是麻木,只有见到窦家仆役的时候,才会眼睛泛着光芒围上来,伸出枯槁的手臂,向他们讨要着什么。
一颗龙眼大的药膏被抛了出来,所有的男人都像捕猎的饿狼一样扑了上去,只有摔在地上的孩子发出凄厉的哭声。
“老窦,你就打算靠这些废物去完成你的梦想吗?”
窦燕山摇摇手笑着说:“我在去年的时候派了一群人去其他的寨子抢粮,谁知道被丛林里的野兽吃了近一半,要知道我派出了三百人,都有武器。从那次之后,我就对他们不抱有任何希望,他们是一群只知道吃饭,睡觉,要无忧草的废物,如果不是因为把男人杀光了寨子会灭亡,我早就把这些废物清除干净了。云侯,你也知道,三百名有武器的关中汉子,在丛林里绝对是百兽之王,只有他们吃肉的份,哪有被野兽吃了的道理。”
窦燕山把话说的轻描淡写,他对丛林还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在一片蛮荒的丛林里,野兽才是主人,遇到一些极度可怕的生物,勇气没有一点作用。
比如蚂蟥和蚂蚁,还有一种能够把卵产在人皮肤下面的昆虫,它就靠人的血肉存活,等到长成成虫,就会咬破人的皮肤钻出来,去寻找自己的配偶**,尔后再找下一个目标。
至于作为寄宿体的人,不用去想他的后果,因为那种虫子一次可以产一千枚肉眼看不见的卵。
这就是最早人们口中传说了上千年的蛊,当然,它们的目标不一定是人类,更多的是野兽和牲畜,天地间有自己的法则,越是厉害动物,数量就会越少,比如老虎,比如狮子,或者比如李二?
窦燕山急不可待的领着云烨去看看自己的财富,自从经历过那次可怕的饥饿之后,一头头肥猪就是他最珍贵的宝贝。
如果猪圈里只有肥猪,看着一个个圆滚滚的生物,云烨会感到赏心悦目,可惜的是猪圈里还有一个用铁链子拴着的人,一个几乎赤身**的女人。
这个女人以前一定很胖,因为她胸前吊着两个巨大的干瘪**,拴在脖子上的铁链子锈迹斑斑,这个女人有着高大的骨架,魁伟的身材,现在却像一条被扔在沙滩上的鱼,噏张着缺了几颗牙齿的嘴,不知道在说什么,只有那双漆黑如墨的眼睛,还有仇恨流露出。
云烨感到了一阵眩晕,这些场景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他宁愿看到一具尸体,也不愿意看到一个人被糟蹋成这个样子。
“老窦,这个女人给我把,开个价,我接着。”
窦燕山正在旁边的水槽里洗手,听到云烨的话大为惊讶,甩去了手上的水珠回头问:“你不是和我一样好洁么?怎么会想到要这个女人,我知道一定是你的女人心思又占了上风,知道吗?当初这个猪一样的女人竟然敢拉着我的手,说喜欢我,想起来我就恨不得把手剁掉,我特意留着她的一条命,就是想告诉她,她只配和猪在一起,你竟然能忍受她的存在。”
云烨开始烦躁起来吼着说:“我把她要过来一刀杀了,那又如何,你给不给?”
窦燕山摸着下巴说;“给你不是不行,可是这个女人身上有个大秘密,她们历代藏起铜鼓和祭器的地方只有这个女人知道,要知道那些祭器可都是金子做的,我很想知道,可是对这个女人用尽了办法,她也不张嘴,如果你……”
“窦燕山,你还要不要一点风度了,几百两,几千两含有杂质的金子你也放在眼里了?你他娘的当初把燕来楼包下来我们彻夜狂欢的时候,哪一次不是上百两黄金,现在见了金子就眼红?”
一席话说的窦燕山面红耳赤,多年养成的富贵气,让他耻于谈钱。如果窦家没有破家,他的确看不上野人手里的那点钱财,问题是现在破落了,蚊子的腿也是肉。
“云烨,你他娘的以为我想钻钱眼里?买粮,买马,买兵器哪一样不需要用钱,这点金子我还没放在眼里,可我的手下需要钱来安抚,我现在人在蛮荒,让我从那去弄钱,一句话,除非告诉我金子在哪,否则这个废人就和猪继续抢食吧,废人,跟猪抢食都抢不过。还有脸号称勇士。”
云烨转过头对那个女人说:“告诉她金子在哪,回头我帮你铸造更好的金器。”
那个女人努了半天嘴,一口浓痰就吐了出来,只是过于虚弱,没吐到人,反而落在她自己的胸口上。
窦燕山瘪着嘴冲云烨摊摊手示意自己无能为力。
“老窦,你说个数字,我去给你弄金子,你不会连他们采金的地方都不知道吧。”
“我看过,就用篮子,皮囊找金子,慢的要死,一天都采不了多少,还不如我从外面弄钱呢。”
窦燕山赶紧走过来,凑在云烨身边和他套近乎,如果山里能有金子被大量采出来,对他的帮助极大。
“赶紧说数字,金子这东西和其他金属不同,不能贪心,否则会有奇祸降临。”
窦燕山这时候哪里还顾得上什么天降不降奇祸,先把金子弄到手是正经。
刚张嘴说了一个十万两,见云烨目光鄙夷,连忙改口;“五万两,不能再少了。”
“那你拿着这个女人去喂猪吧,告诉你,猪是杂食动物,不要以为猪就是吃粮食和草的,有肉的话,它们也不介意。”
“那就一万两,不能少了。”
“老窦,五千两,我帮你采五千两,剩下的你自己想办法去采。”
窦燕山和云烨击掌三次,算是达成了交易,一枚钥匙被扔了过来,尔后,就不见了他的影子;贵族之间的一个承诺,往往比契约更加有效,哪怕他们互为死敌,窦燕山在蛮荒之地以贵族自居,虽然他是一个逃犯,为了祖先的荣光,他比任何人都在乎自己的体面。
云烨跳进猪圈,捂着鼻子撵开了那些猪,云家的猪圈就不会有这么些粪尿,庄户家的猪圈里只要有一点,立刻就会有人铲出来,用黄土掩埋好,捂熟之后好给自家的地里增加一点肥料。
摸索好久,在那个女人松弛的皮肤里找到了锁,那个锁锈蚀的很厉害,云烨花了足足一炷香的时间才给女人打开了锁。
才扶她起来,就闻见一股令人窒息的臭味传了过来,一条冰冷的铁链子就勒在云烨的脖子上。
*第五节两个有洁癖的人
云烨怵然一惊,正待反抗,铁链却自己滑落下来,那个如同野兽一样的女人歪倒在地上,喘着粗气,脸上带着一丝绝然。
忽然间,云烨明白了她这个举动的含义,她想死,她想利用这个机会找死。
方才云烨说猪也会吃人的话吓坏了她,如此悲惨的命运是她所不能接受的,死在刀下,要比被猪吃掉要幸福得多。
想通了起因,心中的愤怒就平息了下去,蹲下来对那个女人说:“我的处境比你好不到哪里去,你是囚犯,我也是囚犯,一样要被他压榨,过了今日,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见到太阳,所以啊,你不要对我怀有敌意,细论起来,我们应该是朋友才对。”
“唐人没有一个好的,都是丛林里的蚂蟥,都要吸我们的血,你也一样。”谁能想到粗壮的如同男人般的咽喉里竟然可以发出银铃般清脆的声音,难道说猪食有改变嗓音的功能?
一时半会给她解释不通,把她背起来弄出了猪圈,两个人已经一样臭了,旺财溜达过来,云烨不愿意把臭味在传染给它,就在猪圈外面,用荆条捆扎好一个简陋的担架,挂在旺财的身上让它拖着走。
有竹楼可以住,还不错,就是东南西北风都能钻进来,把那个女人放在竹床上,对她说:“我要给你洗澡,不要以为我要占你便宜,再说你也没便宜让我占。”
说完就准备把女人腰间的烂皮子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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