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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孑与)-第1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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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出来的土太多,所以坟堆就很高,只要不再有前天的大雨,这个坟堆应该能保存好久。旁边有个小水坑,云烨用竹子把管家的半截尸体推进去,内脏的味道很难闻,和猪的没法比,云烨不想在下雨的天气里再洗一遍澡。把他丢在鳄鱼嘴边的一条腿连着屁股一起推进去,站在坑边数了数,发现少了一条腿,死者为大,既然有能力不让他让他死无全尸,那就帮一把吧,云烨决定破开鳄鱼的肚皮把他的腿找出来。

如果在以前,云烨一定不会放过鳄鱼皮,也不会放过鳄鱼肉,一个是做包的好原料,一个是治咳嗽的好药材,现在他拿着刀顺着那道伤口用力的刨开,内脏哗啦一下就被挤了出来,挑出那条粘糊糊的腿之后,云烨就惊奇的看见了探戈女王,虽然只剩下一个骷髅,但是那对黄褐色的大门牙还是那么有喜感,除了她,没人的牙齿能长到半寸长,快成獠牙了。

管家的腿就顾不上了,抱起空空的骷髅来到河边,用水清洗干净,本来就丑,再脏一些,就没法看了。

是鳄鱼把探戈带了过来,还是探戈把鳄鱼带了过来?云烨不想追究这件事,探戈斗不过窦燕山,所以还是别埋到一起,一个准备旌旗十万斩阎罗的家伙,实在不是探戈一个土的掉渣的女王能招惹的起的。

等到云烨给管家堆好坟,找来两根木头,削出一片白皮,用横刀在上面刻好名字后,分别插在两个坟墓的前面,气派的坟墓就完工了,总觉得少点什么,云家的坟一直都有供品,虽然总是被云十八偷吃,但是总是有的,四时八节不断,这两个坟堆惨了点,什么都没有,不想用石头来骗鬼,探戈都来了,南诏这地方实在是有些邪门。

捡起一个石头对着悬崖上看热闹的猴子扔了上去,不得了了,一大群猴子就用手边上的野果子还击,如同暴雨。上回它们就是这么对待鳄鱼的。

也不知道野果子能不能吃,猴子能吃的,一般情况下人也没问题,从基因链上看,人和猴子没有多少区别。

绿茵茵的野果子摆在墓前顿时生色不少,当精疲力竭的云烨躺在沙滩上,咬了一口果子,被那些恐怖的酸液从迷茫状态拉回来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是纯粹是吃饱了撑的,做那些无聊的事情。

提着横刀,胳膊底下夹着探戈的头骨,三蹦两窜的就回到了对岸,上了岸,总觉得不对劲,自己今天的状态不对头,好像忽略了什么事。

为了检查自己哪里不对头,云烨决定把刚才过河的步奏再重复一遍,只是刚刚回过头,就知道那里不对头了。

湖水不见了,浅浅的一点水居然在倒流,怪不得有一阵子没听见瀑布的轰鸣声了,从来不相信神怪的云烨,几乎就要跪在地上向苍天祈求,原谅自己曾经对他老人家的不敬。

后来想起那些自己飘在河面上看到的溶洞,就把要跪下去的膝盖直了起来,没什么,只不过是这条河就要变成地下河罢了。

刚刚还在发愁自己怎么出去,现在不用想了,沿着河道往前走就是了,说不定能回到探戈的国度,曲卓那家伙还在那里,探戈的家,现在一定是大唐的领土了。

旺财见到云烨回来,欢快的跑过来撒欢,云烨抱着他的大脑袋用力的揉了几下,算是安慰了他一下。

今天走不了了,做好准备,明日开拔,走夜路会死人,如果不想变成一堆食肉动物的粪便,就最好晚上找个安全的地方藏起来。

拴好丝线,给自己做了一点吃食,闲暇时旺财用鳄鱼的爪子梳理了一下毛发,枕着香樟木的枕头准备睡觉,看见探戈的头骨像是在对自己笑,没好气的扔过去一块麻布,把她遮的严严实。

那些傻猴子又在偶偶的叫,叫声里充满了愉悦,它们在虐尸,那只鳄鱼的尸体明天早上就会完全消失,猴子,有时候也吃肉……

嘈杂声响了大半夜,而后就寂静无声,似乎一切都进入了梦乡。

梦里可以飞跃时空和距离,在那里云烨是以为无所不能的人,一会是现代社会的繁华,一会是燕来楼绝美的歌舞,一会是那日暮憨憨的笑脸,一会是辛月眉毛倒竖的样子,甚至还有小铃铛害羞的情形,有一张脸看不清楚,一会儿背景是高楼大厦,一会儿是青砖碧瓦的皇城,掩在红日里,若隐若现……

孤独是原罪,为了寻求心理上的慰藉,云烨不知疲倦的在现实与梦想间奔波,穿梭在现实与未来,天亮的时候,云烨感觉非常的累,一夜的休息,不但没有补回精力,反而消耗了很多。

旺财支棱着耳朵无话可说,他没有办法控诉云烨昨晚用脚狠狠地踹了它一晚上。

该走了,打包完毕后,云烨留恋的看看供自己短暂休息的小山洞,双手合十,给这里的先民行了一礼,牵着旺财去寻找出路。

窦燕山坟墓上插的那根青竹,依然青翠,在濛濛细雨中摇曳,似乎在向云烨告别。对着坟墓招招手,云烨记了一下地形,如果可能,希望窦家的人能来这里收取他的遗骨。

“红线的那个绿线线,蓝格盈盈的天,生下一个兰花花实在是爱死个人……”

最喜欢信天游的调子,尤其是在灰蒙蒙的天空下,高亢嘹亮的信天游似乎要刺破天空,再加上悬崖两边的热情观众,铺天盖地般的洒下青果子,比起掷果盈车的潘安不遑多让。

云烨拱拱双手,答谢那些热情过度的观众,为了报答它们给自己扔了两块石头的恩情,云烨又开始吼起了新长征路上的摇滚。

“一,二三,四,听说过,没见过……”

一路狂歌,一路诗,一路水果,一头包,云烨欢快的一连走了足足二十里地,方才停下脚步,之所以停下脚步,是因为看到了人间奇景。

上游滚滚的波涛一到这里,就立刻被一张大嘴吞噬,点滴不剩,那张大嘴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不停下来,再往前走,有可能会遇到坍塌。

从河床爬到岸上,水声轰鸣,下面黑洞洞的看不见底,关中有泾河老龙一气喝干三条河水的传说,难道说这里也有一条爱喝水的老龙?

玩心大起,解开腰带,痛痛快快的朝着河里撒了一泡尿,正准备要对河水说一声助你一尿之力,脚底下立刻就不太平,远远地一道裂缝延伸过来,正好在胯下,云烨亡魂大冒,领着旺财屁滚尿流的狂奔,不敢看身后,只听得地动山摇,各种稀奇古怪的声音就在脑后,脚底下一滑,吧唧一声,就摔倒在地上。

闭着眼睛等死,没动静,悄悄地睁开一条缝,没有什么老龙王,身后不足十米之地,全都不见了,变成了一个黑黑的大洞。

心跳的像打鼓,不知道曹操在华容道说的话有没有那么准,自己只要稍有不敬,立刻就会招来灾祸。

恨恨的踢了一脚绊倒自己的那个石头,没踢动?云烨蹲下来,小心的把上面的湿泥擦掉,才发现,这是世界上最有用,而又最没用的天然金属——黄金,这是一块实打实的牛头金。

*第十八节远方的客人

牛头金是采金人中永恒的传说,见到这东西,就说明跟前会有一条储量丰沛藏金带,经验丰富的采金师甚至能根据牛头金的成色,推断出矿脉的储量,很是神奇,由于天然金块形成需要很多条件,所以大块的天然金就被赋予了各种更美好的祝愿在里面,牛头金成神,狗头金成家,这就是西北之地采金人代代相传的神话。

野外之地身上没用的东西越少越好,这是生存法则,云烨没打算放弃金子,老天爷给的,没理由放弃,是自己的,牙签都不放过。

听说过因为背着铜钱被水淹死的典故,所有人都认为要钱不要命是一种最愚蠢的选择,这句话本身就有问题,这个世道上,那一文钱不是挣得血泪斑斑?只要有一丝的希望,谁会舍弃?有时候生命在钱财面前没有那么重要。

老钱为了十贯钱,自卖为奴,就是说,云烨掏了钱,就连老钱的生命一起买下来,如果云烨不是让他做管家,而是杀着玩,那么,老钱的命就值十贯钱,为了给老婆看病,在钱和自己的生命两者之间,老钱一定会选择钱。

只有那些富家老爷,才会站在河岸上看着那个选择背着钱的人被沉重的铜钱拽进河底而大发感慨,为了钱送命不值,从而表演自己的睿智。

旺财的负重已经很多了,脖子上都挂着几串竹笋,云烨只好解下一条毯子,把金子包起来,绑在自己身上,路还远,没钱可不行,至于官府,云烨还不想惊动,早就想逃避这个残酷的现实,现在正是机会。不管会不会遇到危险,他决定不理会,他要给自己的心放一个长假,不管是家里,还是国家,这时候离自己太远。

单纯的为自己活,单纯的为生命奔波,就想睡在林子里。就愿意吃糠咽菜,这是我的生活,我自己做主。

窦燕山的死给了云烨很大的打击,探戈的死让云烨再也高兴不起来,与其说这次是被窦燕山绑架,不如说这是一次艰苦的自我放逐,越是接近事物的本源,就越痛苦,羡慕窦燕山有理想,羡慕探戈可以自主死亡。羡慕曲卓可以大展才华,羡慕。羡慕世界上的其他人,自己嫁接的生命,让自己能够从一开始就知道结果,这对于云烨来说已经是一种痛苦,站在上帝的位置上矫正他人的失误,并不愉快。

金子很重,锋利的尖角顶着他的肩背。痛楚心扉,没有调整金子的位置,这样的剧痛可以让云烨继续保持清醒,不至于陷入到各种幻想当中。

痛苦来自生活,来自大脑,来自于自己想得太多。现在起就做一个纯粹的人吧,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窦燕山坚持了这么久,还不是和一只鳄鱼同归于尽,不管了,自己开心的活着才是最重要的,既然上天给了生命,那就尽情的享受。

微雨里穿行,横刀不停地斩落挡路的藤蔓,无视树枝上缠绕的蛇,也无视那朵正在吞噬兔子的巨大花朵。这是一段自己找死的旅程,云烨无惧无畏……

眼前豁然开朗,脚下是一大片香蕉林,很多动物都在吃香蕉,尤其是一群大象,忽闪着巨大的耳朵,挺着长牙,长的鼻子不停把香蕉树拔起来,抛到身后。立刻就有一些小象嘟嘟的叫着从香蕉树上用鼻子摘下一大串,一大串的香蕉,不管绿的黄的,统统塞嘴里。

猴子在吃,山羊在吃,熊猫在吃,野猪在吃,于是云烨也决定去吃,这是一个和谐的社会,所有的动物都跟在大象的后面吃东西。

旺财咬了一支绿香蕉,云烨一把就夺过来,吃了这东西,嘴涩的还能吃别的?给它嘴里塞了一根扒好皮的熟香蕉,一人一马吃的正愉快的时候,眼前一黑,一头巨大的,少了半边牙的公象站在云烨面前,眼睛里闪着寒光,长长的鼻子不停地在云烨头顶晃悠,左右看看,云烨才发现自己离小象太近了。

赶紧把手里一大串黄澄澄的香蕉递了上去,只希望它能放自己一马,公象也许以为云烨和那边的山羊一样没什么危险,鼻子灵活的从云烨手里卷走了香蕉,认同了他的存在。

旺财还跑过去在公象的腿上蹭两下,讨好公象,这时候动物们或许更有共同语言,一大团大象粪便掉在地上,还是热的,旺财毫不犹豫就踩两蹄子。

公象这才甩着短小的尾巴离开,难道说这是一种认同的方式?旺财为什么会知道,西北荒原上的马,不可能见过大象。

这还真的是一种仪式,踩大象粪便的不只有旺财,那些猴子还往身上涂一些,野猪吭哧吭哧的跑过来打个滚才罢休。

不干,打死都不干,云烨强烈拒绝了这种做法,老子是人,是万物之灵长,打死不干这种丢人的事情。好在旺财的味道很浓郁,有它作掩护就好。

云烨想在这里找到人工的痕迹,很可惜,这里杂草丛生,是一片野生的香蕉林,做梦都想不到香蕉里面居然有籽,黑黑的很硬,吃下去一定消化不了,平生第一回吃香蕉留核,这是一个怎样该死的世道。

大象是天然的开路机,巨大的身躯让它无视所有的危险,一寸厚的皮肤不在乎任何毒蛇的叮咬,见路,开路,见树拔树。强悍无比。

在亚洲看到犀牛,让云烨的脑子都不够用了,再三确认,的确是一头犀牛,这东西生存年代久,进化的方向是厚皮,不是脑子,一根筋,无所畏惧,挡在路中间,刨着蹄子,就向最前面的公象冲了过来。

大象很灵活,鼻子卷住犀牛的脖子,长长的独牙就刺进了犀牛的肚子,把犀牛挂在牙上掂两下,犀牛就只剩下喘气的份了。

没有精彩的大战三十回合这种事情,一瞬间见生死,可怜的犀牛心脏都被捅穿了,踢腾着四蹄,很后悔的惨叫着,反应慢一拍的家伙啊,让人无话可说。

趁着犀牛的尸体还软和,云烨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犀牛角挖下来,一大一小,都不放过,长安市上的犀牛角粉末都是论撮卖的,天价!

吃饱了就要喝水,大象的生活就这样子,如果到了天黑还到不了河边,今夜就只能夜宿在丛林里,旺财背上的一捆香蕉树叶子但愿能够挡得住蚊虫的袭击。

沿着象路下了山,平坦又安全,大象到处,虎豹辟易,蛇虫遁形,这座大山里,大象才是真正的主宰。

很遗憾,没有其它脑子缺根筋的犀牛,没有了意外收入,云烨的对前面那条必定存在的河流,就少了很多期待。

现在的路程对云烨来说,像观光客,多过像逃命的人。

河如玉带,蜿蜒曲折,大象进到河水里欢快的洗澡,母象用鼻子吸了水,喷在小象的身上,小象软塌塌的鼻子吸了水,到处胡喷,不小心喷到那只一颗牙的公象身上,公象嘟嘟的喊一嗓子,小象立刻就钻进妈妈的肚皮下面,再不出来。

告别了大象群,云烨带着旺财沿着河水往下游走,河水的流向大多是向东,当然也有向北的变态河流存在。河水很浅,堪堪没过膝盖,这让云烨想起了东羊河,这么美丽的地方会没有人?巴国哪里去了,夜郎国哪里去了?按照历史记录,它们就该在这里才是。

转过竹林,越过小溪,在油菜花最烂漫的深处就看到了一个小小的村落,村子里静悄悄的,只有几只鸡在草丛里啄草籽,山里人最常见的黄狗,也不见踪影。

柴扉随意的敞开着,院子里还有晾晒的衣服都没收,衣服都是蓝色,带着一些放射状的浅色条纹,宛如一朵盛开的菊花,这是扎染?

村子外面有咚咚的皮鼓声,在太阳刚刚落山的时候,一蓬火焰就腾空而起,代替太阳燃烧,谁会在那么高的地方点火?

带着旺财小心翼翼的走近,才发现人都在谷场上,蓝色的衣服上镶着美丽的花边,头上缠着厚厚的一层麻布,坐在最中间的老人头上缠的尤其厚,看直径足足有半米,也不知道他的脑袋是如何承受的。

“尊敬的客人,你远道而来,请把你从远方带来的祝福,送给这里的每一个人把,”老者见到云烨出现,从人群里走出来,摊开双手,笑着向云烨打招呼,说的居然是流利的汉话,还带着一点蹩脚的长安口音。

三里不同俗,十里不同音,在野人山能遇到一个懂的汉话的人是云烨的福气。双手抱拳,云烨随着老人的话语说:“我是一只迷途的羔羊,无意中看到您燃起的篝火,是温暖和光明把我带到这里来的,尊敬的长者,我多么希望可以在这里歇歇脚,希望您看在上天的份上允许我留宿一夜。”

“大山是所有人的大山,我们不过是先来者,为您倒一碗热水,准备一点食物,也是我们的荣耀。”

老头子越说越来劲,估计是从来没有机会在族人面前显摆自己的博学,现在见到一个汉人,立刻就用诗一般的雅音准备和云烨畅谈。

只需要看看他那些一头雾水的族人就知道,他们没听懂,根本就不知道云烨和老头说的是什么。

和其他蛮族一样,总是最聪明的人才能成为首领,最勇敢的人成为族人的保护神,至于又聪明又勇敢的人,一般情况下会考虑自己能不能统一自己脚下的土地。

*第十九节我是奥德赛?

一直以为,语言是最好的交流方式,现在才发现笑容才是最好的交流,你无须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也不必去管那个小孩子好奇的揪着你的头发看,只要带着笑容,就会有香喷喷的饭团,粘糕,有大眼睛的姑娘给你一个甜甜的果子,然后跑开,立马就有半大的小后生冲你呲牙咧嘴,有些熏熏然,拍着牛犊子一样壮的少年肩膀胡言乱语,

没问题,你寨子里的姐姐是你的,妹妹也是你的,如果你喜欢,那些准备带我回她家去住的寡妇也是你的,哥只想多喝两杯。

黑黑的罐子里不知道是什么酒,酸酸的,甜甜的后劲还不小,就是一群人围着一个罐子用芦苇吸着喝不太卫生。

管他呢,今朝有酒今朝醉,谁去管明天的事,做了好几年的骗子,还不允许我放纵一回,做点真事?

篝火映红了脸庞,巨大的月亮也出来了,老人笑得和蔼,不时地拍拍云烨的肩膀,夸一声正在抢酒喝的旺财一声“好马”。

姑娘们围成圈子,踏着蟒皮鼓鼓点跳舞,很简单,跺脚,迈步,摇脑袋,小伙子打着旋子在周围相和,宽大的裤腿灌满了风,像两个很粗大的罗卜,云烨就把他叫萝卜舞,汉人男子扭腰甩袖子的舞蹈现在一比比简直就不堪入目,那就不是男人跳的舞。

哟哟两声之后,姑娘们解开头发,疯狂的上下甩头,长长的头发就像一波接一波的海浪,小伙子旋转的更加起劲,高高的跃起,在空中做各种动作,娴熟而优美。

老头子捋着胡子指着月亮对云烨说:“小郎君,为什么低着你的头?为什么锁着你的眉?多美的月亮啊,拜月的时候为什么不去跳舞?那里有美丽的姑娘。”

其他的老人也在催促,几个壮小伙子一提就把云烨提走了,一群人围着他蹦蹦跳跳,不得不说,他们的舞蹈原始而美丽,云烨努力的打着旋子,没有人家高,也没有人家优美,看起来不像雄鹰,更像一只被抛飞的蛤蟆。

都在笑,小伙子笑的从半空里掉下来,姑娘们笑的弯下了腰,老人捶着地嘴里的酒都喷了出来,云烨也在笑,不顾一切的打着旋子,当最后一丝力气耗尽,依然趴在地上大笑,眼泪都笑出来了。

好心的姑娘们把他扶起来,指着依然大笑的小伙子们大声指责,还把云烨的头发解开,让他和自己一起跳摇头舞。

头发一般的长,甩起来很带劲,左手拉着一个姑娘,右手拉着一个姑娘,后面还有小气的小伙子们不时地挤一下,撞一下,跌跌撞撞的跳舞自然不会好看,却很痛快。

鼓停则舞止,瘫倒的不止云烨,许多的姑娘也瘫坐在地上,小伙子热汗淋漓,有胆大的抱起姑娘就跑了……

老人们把云烨拖回座位,酒坛子立刻就递了过来,大口的吸着酒浆,酒浆如同涓涓细流,心肺间一片润泽。

**是不会断的,气才喘匀,歌声又起,有山的地方歌声总是辽远宽宏的,西北的信天游,这里的转山歌,都是一样的,没有好嗓子就唱不出来山的韵味,黄土的厚重。

都说圆月的时候人总是会发*,就和狼喜欢啸月是一个道理,姑娘的声音如黄鹂婉转,犹如百鹊齐鸣,清脆而婉转,小伙子的歌声雄浑而高亢。歌声相和,犹如黄鹂与大鹏齐飞,高傲的大鹏扶摇直上,温顺的黄鹂居然也能相随相伴。

头昏眼花之际,就到了云烨唱歌,转山歌,从字义上就知道是要大家转着唱歌,一个不能少,想推出去,继续装傻,却发现唯一能推的对象旺财,已经四脚朝天的躺在地上耍酒疯,没退路了,比窦燕山遇到鳄鱼强不到那里去。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低沉哀伤的歌声响起,谷场顿时安静下来,他们从来没有悲伤地歌曲,只有爱情和甜蜜。

云烨的思绪又飞回了那个繁华的时代,岁月的变迁,时光的逆转,让他不得不重新做一回人,重新从零开始,自己追求的理想处处碰壁,自己与整个大唐格格不入,不论自己如何努力,强大的世俗力量总是让自己回到起点,愤怒油然而生,自然也会带进自己的歌声里。

“还有,还有,为了梦中的橄榄树,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这一句云烨连续唱了四五遍,直到哽咽不成声为止。

善良的人总是多情的,小伙子沉默了下来,姑娘们泣不成声,老人围着云烨低声安慰他,没有人责怪他搞坏了拜月会,没有人因为他是一个陌生人而对他有一丝的排挤。

一个黑黑的少年上来叽里咕噜的说了一长串的话,老头子笑呵呵的说:“蒙鲁说了,你很可怜,你可以追求蒙娜,只是你要高兴起来,哭泣的汉子追求不到蒙娜的,把握机会哟,蒙娜可是寨子里最美的姑娘。”

“尊敬的长老,请你告诉蒙鲁,蒙娜那样美丽的女孩子,只有他这样的勇士才能保护好,我是一个懦夫,没资格去追求美丽的姑娘。”看着惴惴不安,向那个头上首饰最多的姑娘陪着笑脸,云烨不这么说,还说什么。

听到长老的翻译,小伙子明显松了一口气,怪了,小伙子没事,姑娘却冲上来在云烨的胫骨上重重的踹了一脚,很疼,自从被窦燕山绑架到南诏,他的耐疼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虽然想哭,想大喊,该死的姑娘你木头底子的鞋子,踹在干骨头上,谁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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