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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孑与)-第4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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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回去问问殿下,如果这一切属实,我们一定要追随殿下成为另一支鞭子。”薛西斯的眼神狂热至极。

小苗见到刘方的时候泪水流的满脸都是,抱着刘方委屈的大哭,曲卓,狗子把自己扔在碎叶城,他们自己跑的不见踪影,最害怕孤独的小苗,已经不知道在一个人的咒骂过多少遍了,如今见到刘方那里还能忍得住。

刘方抱着小苗,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小声的夸赞她:“好孩子,好孩子,干的很好,爷爷听说了你所有的事情,你比那两个混蛋加起来都强一百倍,碎叶城已经有了这样的根基却跑去去恒罗斯丢人,真是不知所谓。”

小苗收拾了泪水,拖着刘方进了自己的房间,指着里面琳琅满目的财宝向刘方表功。刘方拿起财宝中间的一把粉色的小弯刀挂在小苗的腰上,狠狠地夸奖了小苗一通,自然吧曲卓和狗子贬低的一文不值。

“闺女啊,也不知道是哪个蠢货给你出的主意要你染头发的,看起来就像是个怪人,长长的黑头发多好看,今天就洗掉,看着都难受。”

小苗挠挠头发道:“这是曲卓的主意,要我装扮成胡人女子,这样才能不受别人注意。”

“愚蠢,欲盖弥彰,只会更加的让人怀疑,爷爷已经来了十天了,给你做了一点小小的铺垫,谁说这里黑头发的就一定是唐人?突厥人有好多就是黑头发,那日暮也是黑头发,匈奴人更是黑头发,所以啊,闺女啊,装突厥人会有人刨根问底,可是装匈奴人就没有这个麻烦了。

我家的闺女武艺高强,装成阿提拉的后裔正好合适,高贵的血脉,配上无尽的财富,再合适不过了,曲卓和狗子两个人还在像商人一样的到处拍马屁找消息,咱家的小闺女已经能堂堂正正的和那些西域胡人的领袖坐在一起商谈军国大事。”

刘方一边说着冇话逗小苗高兴,一边把一串串的首饰挂在小苗的身上,拍拍手就有两个高大丰冇满的黑头发女人走了进来,带着小苗去换衣服。

伊利斯姐妹连忙跟上,她们不知道这里面发生了什么变化,只知道家里来了一位重要的人,这个人很可能是殿下的长辈。

小苗看着脚下那双奇怪的鞋子问刘方:“爷爷,这是什么鞋子怎么这么奇怪哦,前面还是翘起来的,这件衣服也非常的古怪,勒的很紧。

刘方笑呵呵的看着小苗道:”因为你从今天开始就要叫做咄图拉安吉,一个无比高贵的姓氏,也只有这个姓氏才能配得上我家无敌的小苗。

”您会留下来陪着小苗吗?“小苗无比的期待,相比曲卓和狗子她更信任刘方。

”那是自然,从今天起爷爷就成了长老,咄图拉家族的长老,自然要陪着小苗。

“别人不信怎么办?小苗有些担心。”

“呵呵,一部分人我们用钱买到他们相信,另一部分我们就打到让他们相信,花钱的事情爷爷去做,打人的事情你去做,哦对了,人熊也来了,他也能帮你打人。”

“莫阿斯和薛西斯他们也能帮我打人。”

“那是俩个很好的战士,好好地待他们,不要让他们感到被冷落,一个人的热血沸腾起来之后,需要不断的加热才好。”刘方说着就大笑了起来,捋着胡须不断地摇头,他对云烨的运气已经佩服的五体投地,小苗这样一个什么都不懂的杀手,随随便便的被派到西域,居然能够误打误撞的成为打破西域僵局的一把利刃。

第二十卷蛮荒地第三十一节云家的应对

刘方送小苗出了门,自己坐在窗户边的胡床上,瞅着小鸟一样欢乐的小苗摇摇头,他估计到皇帝会为难云烨,没想到交给云烨的是这样的一件差事。攻击胡人很容易,卫青,霍去病他们都做到过,只要帝王的意志坚决,用人得当,总会成功的,更何况大唐如今是如此的富庶,有十万铁骑,就当纵横大漠无忧。

然而,也仅限于纵横而已,对付游牧民族,进攻才是最好的防守,云烨的五万人太少了,进不足以攻,退不足以守,当草原戈壁变成自家的国土的时候,整个大势就在向胡人倾倒,戈壁草原没有城池的保护太容易受到攻击了。如今那些游牧民族聚集在一起,派出游骑就能绞的整个西域变成一锅沸水,这是一个极高明的主意,给自己留足了时间,不管是西进还是东下,都能游刃有余。

草原上上的胡人和西域的胡人必定矛盾重重,原想着从突厥人中间找到一个亲向大唐的势力扶持一下,率先开始西进,打开西进的大门,让那些胡人断绝东进的念头,跟着自己扶持的势力没头没脑的向西方开进。

这样就能彻底解决云烨在沙漠上的困境,让他在沙漠上混几年功劳,然后就回长安老老实实地教书也就是了,快快乐乐的过完这辈子,自己做为家臣的职责也就算是尽到了。

驼城的出现让刘方大为震惊,云烨的这个想法,几乎颠覆了他对自己这个糊里糊涂的主上的印象,一个移动的城堡,亏他想的出来。

无论如何自己也必须到西域走一趟,云烨就算是有了驼城,也只能被动的防守,僵局依然存在,大唐只有在三五年之后才会大举西进国内的各种建设绝对不会在这个时候停止的,大军不能动弹也不敢动弹,皇帝和宰相们都说是国力不济,可是刘方不这么看。在他打开云家的库房寻找宝贝准备贿赂突厥人的时候,看到云家满满当当的库房就知道国力不济这是一句骗人的鬼话,既然云家的库房都能支持一场战争,刘方不认为长孙的库房会比云烨家的小。

国家或许没钱不代表皇家没钱,只要长孙从指头缝里漏一点,组织十万大军易如反掌,皇家是在戒备,戒备国内,他们在观望,准备看看国家在进行大规模建设的时候,会不会发生隋炀帝的旧事,这一次国家开发的力度要比隋炀帝开凿大运河更大。他们不愿意在这个时候西征,就是不想重蹈隋炀帝东征高丽的覆辙,他们认为这是一个导致一个辉煌的帝国覆灭的魔咒,国家在大开发的同时就不该发生大规模的战争。不管是皇帝还是大臣,他们已经在这一点达成了共识。

这个共识导致的结果就是广袤的北庭,安西只有区区五万人在防守,然后云烨这个万金油被放到这里当大总管,成败无关紧冇要刘方甚至认为,李二已经做好了在陇右或者关内道决战的准备。程咬金,牛进达,李靖他们看到了这一点所以才倾尽全力的帮助云烨,每个人的心头都是焦灼的他们并不看好云烨能胜利,只希望建造好了驼城云烨在失败的时候可以逃跑的快点,驼城不是给云烨的防守工具,而是拿来给他逃命用的,长孙估计也是这个意思,所以才会不惜代价的把内府的骆驼全部交给云烨来控制。

西域的胡人现在有两个可能,要嘛怀着满腔的怒火结成铁的盟约。铺天盖地般的向东杀过来重回故土,要嘛,怀着一颗悲壮的心开始西进。开始重新为自己的族人找到一片可以生存的土地。

来到西域后,恒罗斯,阿拉木图这两座城市被军队包围的水泄不通,谁都没有办法知道城里的那些王者的真实想法。刘方也是在无可奈何之下回到碎叶城的。

当他了解到小苗的作为之后,他发现用不着费力气去收买什么胡人,小苗就是最合适的人选,只要小苗能武装起来一支军队,就能做到自己梦寐以求的事情,刘方想到这里看着院子里乖巧听话的小苗,觉得事情好像并没有自己想的那样糟糕。

莫阿斯,薛西斯一进门就看到小苗全身华丽的装束,戴着着牛骨头头饰,腰里挂着一柄粉红色的小弯刀,直直的黑头发梳成了无数的小瓣子,家小的船靴小巧精致,正在和侍女们嬉戏。互相看了一眼,从彼此的眼神里看到了无尽的狂热。

“莫阿斯,薛西斯,我的大家臣来了,你们去见他,让他把你们的名字抄录到家族的名录里,以后你们就会有份例可以领。

小苗对家臣的理解就是能从辛月手里领钱,她清晰地记得自己第一次领钱时是如何的高兴,那个雪白的亚麻布袋子她至今还保留着。

现在听刘方说要把莫阿斯和薛西斯的名字也记录到名册上,第一个反应就是他们可以领钱了。

莫阿斯,薛西斯双手环抱在兄躬身谢过小苗,然后就看到一个白胡子的老人背着手站在门口看着自己,旁边还有一个像狮子一样凶悍的男人。

刘方不用伪装,身上的威严气息就让人折服,鹰阜一样的眼睛看了莫阿斯和薛西斯一会,遗憾的对小苗说:“忠诚有余,武力不足。”

莫阿斯听不懂刘方的话语,小苗笑着给他们解释道:“长老说你们很忠诚,可是武力太差了,不要紧,家里好多人就不会武功。

两个人羞臊的满脸通红,跟在小苗的身后就进了屋子,他们听见小苗在不断地向长老说话,那些古怪的语言从未听到过。只是能听到小苗总是在提到自己的名字。

长老似乎拿小苗没办法,那个狮子一样的壮汉捧过来一个古朴的散发着香味的精致木盒,长老打开盒子,从里面取出一本天蓝色的册子,无奈的点点头。

用毛笔写下了几个字,然后那个壮汉就抓过莫阿斯的手臂,在他的手腕上用一把银色的小刀割了一下,示意他用自己的鲜血把名字写上去。

薛西斯不会写字,就按了一个血红的手印,两个木牌子被小苗分别挂在两个人的颈项间,没有发誓,没有恫吓,也没有警告,小苗就说了一句话:“我们是一家人了,可以领钱了。”

莫阿斯摸着脖子上挂的木牌,疑惑的问小苗:“我们是一家人了?”

“对啊,挂上牌牌我们就是一家人,不过,我的是玉石做的。说完就从自己的脖领子里拽出来一方小小的玉佩给莫阿斯看。

长老严厉的拒绝了小苗要把自己的侍女还有其余的战奴记载到册子上的要求,合上册子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我们现在是匈奴人,长老说了,这就是我们的身份。

莫阿斯心神激荡之下没有发现小苗的语病,他只知道自己现在成了匈奴人。

匈奴人就该化作那支恐怖的鞭子抽打整个世界,匈奴人天生就该率领着大军四处征战一直到死,生的时候狂欢,死的时候壮烈,享尽人间富贵,受尽世间苦难,在熊熊的战争烈火里咆哮,在尸骸遍地的城市狂欢。

这就是莫阿斯和薛西斯的梦想,如今,自己有幸加入了一个更加疯狂地部族,或许,自己的梦想很快就会实现,莫阿斯低头亲吻了冇木牌,然后就躬身对小苗施礼道:“我的殿下,臣下这就去为您准备纵横大地的军队。

小苗揉揉鼻子,很不理解这些人的心思,自己现在只是在玩一个很有趣的游戏,刘方爷爷说了,自己将来会变成一个指挥千军万马的大将军。

辛月现在就指挥着千军万马,玉山上去年的时候松毛虫泛滥,家里今年就该饲养很多的鸡鸭,新翻开的土地无论如何也需要让这些鸡鸭清除一遍地里的虫卵,今天是第一天,看着新翻开的土地上全是觅食的鸡鸭,觉得今年该有一个好收成。

这个法子是书院农院的先生们想出来的法子,既然有虫子,那就需要捉掉,人捉太麻烦,多养些鸡鸭就能解决问题。

现在又到了土地化冻的时间了,虫子还在茧里,只要多翻两遍土地,多让鸡鸭走两遍,不但把虫子吃干尽了,鸡粪还能肥庄稼,一举两得,就是鸭子这东西总是把蛋下在田地里,需要丫鬟们跟在后面捡拾。

鸭蛋很多,地埂子上放了白花花的一堆,吃不完,只能腌成咸鸭蛋才成。夫君在北面很远的地方,也只有咸鸭蛋这一类的东西才能运过去保证不坏。

很多人都去了北面,她从程夫人那里听到一些消息,跟谁都没说,只有自己捂着被子哭了好几个晚上,天亮之后又恢复成了那个威风八面的云家主妇。

无舌先生随夫君走了,那日暮随夫君走了,北方的事情一定不太妙,刘方先生从家里带了很多的宝贝也走了,有几样是自己非常喜欢的的珍宝,没关系,不小气,只要夫君能回来,夫妻俩就算是睡茅屋啃咸菜也比现在这样牵心揪肺的舒坦。

第二十卷蛮荒地第三十二节艰难的活着

程夫人的话彻底的摧毁了辛月的自信,如果不是因为还有一大家子人需要照顾,她早就想跟着商队去北庭,虽然说出去很丢人,会有人说自己离不了男人。

这有什么,我就是离不了我的男人,辛月认为这个理由可以站在朱雀大街上宣布。和自己的男人在荒原上作战也比留在家里好一百倍。

就算是帮不了他,在他需要拿石头扔敌人的时候,自己帮着捡石头也是一种好选择,将门家的妇人就是这个命。

每当这个念头升起的时候,她就对那日暮的怨念越深,她能没心没肺的跟着夫君在西域荒原上转悠,自己只能在这里担心,这非常的不公平。

回到了家里,她就摊开信纸,给夫君的朋友们写信,熙童,寒辙,贺天殇,都去了求援信,没说别的,只求他们能把自己的丈夫平安带回来。

写着写着,泪水浸染了书信,看到一陀陀的墨迹,她把书信丢在废纸篓里,重新写了一遍,她知道这些人的神通都非常的广大。

单鹰已经走了,他看出了辛月的不安,骑着一匹马背着自己的长刀就走了,骄傲如他甚至不愿意和程处默的驼队一起走。

辛月的性子越来越刚硬,家里也没有了往日的嘻嘻哈哈的场景,她每天晚上都要在前院等着家臣锁好家院才会去睡觉,几个孩子也叫苦连天,轻松惯了,猛然间被辛月约束的死死地,有一种喘不上气来的感觉,尤其以云欢和云暮最甚。

云寿很忙,他已经开始打理家里的一些小事,比如说去太常寺参加庆典,皇帝在开春的时候再一次准备了大规模地祭天仪式,这就是所谓的郊祀。

云家的主人出征在外,只好由长子代替,云寿挑着自己的献礼咬着牙跟在老程的后面,今年的路程很近,只有三十里,算是这些年里最近的一次,奶奶的岁数已经超过了七十岁,作为妇人她不必参加,辛月穿着一身诰命的服饰紧紧地跟在儿子的身后,手里拖着云欢和云暮。

云欢,云暮对走路并没有多少抵触,但是在母亲的淫威之下,不得不把手放在母亲的手里,刚开始还是辛月拖着孩子走,后来就变成了两个孩子拖着辛月走。

云烨早就评价过这种所谓的郊祀,认为这是皇帝陛下在折腾自己这些脑满肠肥的勋贵,好好地马车不坐,为何要走路?每五年走一次,就是为了剔除掉那些过于痴肥的勋贵?

云家的队伍算是看起来不错的,那些老人家就非常的凄惨了,秦琼走了一截子路就感觉自己的心慌的厉害,幸好有程咬金和牛进达搀着他才能勉强跟上。

“叔宝,你这是何苦呢?这样的祭祀你是可以选择不来的,告一声病,陛下绝对会准许的,这两年你的身子差了好多。”

“你我都知道陛下这是在做什么,甚至满天下都知道陛冇下在做什么,他要祭祀泰山的意愿现在无人能阻拦,这一次郊祀,就是想看看有谁会反对他去山东祭天,这是第二次了,陛下想再一次让上苍知道他的功绩,他是在试探隋炀帝天下人到底能容忍他到什么时候。

老秦家现在是软蛋,不能让陛下误会,咬咬牙就过去了,三十里路而已。“

魏征没来,他有病在身,据太医说病的非常厉害,李二答应在这一次祭天的时候帮着魏征向老天说好话,这话说得就非常狠了,祭天的表彰上面除了皇帝的尊号之外,剩下的只能是死人的名字,如果魏征这一次侥幸不死,后果堪虞。

魏征出事了,当年的一番良臣,忠臣论让他在李二的面前受尽了荣宠,良臣和忠臣是有区别的,良臣不但自己享有盛名,而且也能使得君主流芳百世。而忠臣就不一样了,他们常常犯颜进谏,哪怕是惹来杀身之祸也在所不惜。徒留忠实勇敢的虚名,还要害得君主背上杀害忠良的坏名声。最后国破家亡,其行为也于事无补。

魏征想做良臣,结果事与愿违,魏征多次向皇帝进谏,这和他的初衷是相违背的,其中总会反复提到:隋朝灭亡的根本原因就是频繁地征兵作战,徭役不息。再三要皇帝把隋朝的灭亡当做教训,。其实,这里面很值得玩味。

隋朝灭亡的导火索到底是什么?还不是因为攻伐高丽,过度耗用山东民力。而实际上,北击突厥、东击高丽,早就成了皇帝的既定国策。在这一点上,他和隋炀帝实际上是一脉相承的。只不过做事的方式方法不同而已。

高丽,绝不是一个远在边陲的弹丸小国,而是一个国势蒸蒸日上,百姓勇悍难驯的虎狼之国。不挫伤其元气,后世数代必将成为中土的心腹大患!正因如此,隋炀帝才发出了“勿遗子孙忧”的感慨。

只是攻击高丽就会动用山东的人力财力,就会伤害山东士族,这就是魏征的私心,如果不是云烨在中间和稀泥,李二早就和魏征翻脸了。

这一回不一样,褚遂良给了魏征致命的一击,那就是关于《起居注》,这东西上记载了皇帝的一言一行,但是皇帝却没有权利索要《起居注》翻看,这是典诰所不允许的。

魏征竟然将自己平时对皇帝的劝谏之言全数拿给了史官过目,并个嘱他们将其记录在《起居注》中。没有人知道魏征为何会这样做,或许只是觉得自己快要死了,就想在史书上留下重重的一笔。如果云烨在长安,就会笑着说人在临死之前总会犯糊涂,并且找出若干个事实出来,最后说不定会成为魏征的一个大笑话,也就没人去关注《起居注》三个字了。

云烨不在,没人敢在皇帝面前胡说八道,再加上褚遂良彻底的和魏征翻脸了,这一击又准又狠,缠绵病塌的魏征根本就无力反驳。

《起居注》是个什么东西?《起居注》就是史官手中所记载的君王平日里的一言一行,丝毫不得隐瞒避许。哪怕是丑事恶行,也得秉笔直书。而且即便是贵为九五之尊的皇帝,也没有权力索取《起居注》过目,这是帝王身上的最后一道束缚。

魏征能在上面添加文字,不管他说的是不是事实,有一个罪名是逃不掉的,那就是欺君!

山东的士族已经被马周搞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早就没有了当年显赫的声威了,只余下几个偏房子孙在沫猴而冠的顶着大家族的牌子嫁闺女骗人。魏征这时候往《起居注》里添加文字的行为就被李二认为是那些山东士族们发出来的最后的哀鸣。

李二去找颜家索要《起居注》看看,却被人家一句”陛下欲自作传记焉?“就给羞辱的满脸通红的回了皇宫,听说这一次长孙没有劝谏,夫妻二人站在万民宫一起破口大骂魏征的可能性更高一些,长孙是一个没立场的人,李二的立场就是她的立场。

天子一怒,这一次没有伏尸百万,只是让勋贵们跑了三十里地,魏征的骨头果然很硬,如果他拖着病体跑一趟,哪怕是被自己的儿子魏叔玉背着走一遭,李二的怒火也会平息,毕竟魏征大多数时候都很懂得说话,很懂得如何在其他人面前明贬实褒以抬高皇帝的声望。

同样也因为魏征冇的出发点不仅仅是为了维护山东集团的利益,更多的还是为了维护天下苍生百姓的利益。

冲着这一点皇帝也不会把事情做得太过份,现在魏征没来,典礼之后辛月趴在儿子的肩头看牌子上的勋贵封号的时候奇怪地发现,上面没了郑国公这个称号。到是云家的蓝田侯爵位下面多了两道旗鼓仪仗。

见可欲则思知足,将兴缮则思知止,处高危则思谦降,临满盈则思挹损,遇逸乐则思撙节,在宴安则思后患,防拥蔽则思延纳,疾谗邪则思正己,行爵赏则思因喜而僭,施刑罚则思因怒而滥。

这就是魏征著名的“十思谏章,贞观十二年的时候被皇帝大肆的褒奖,现在,却成了魏征沽名钓誉的铁证,褚遂良找到了魏征一生所犯下的十种错误,一一的和这十种行为相对应,这已经不是在弹劾魏征了,这是要生生的从根底上毁掉魏征。

这一次连房玄龄都没有替魏征求情,自从王蛙死了以后,朝廷上很少有人会激烈的和皇帝碰撞。不过,他和杜如晦一起上了告老的折子,只求能有一个善始善终的结局。

褚遂良的弹劾太残酷了,世上没有一个人能一点错误都不犯,把所有的生活细节放大之后,不论是谁都经不住考究。

魏征坚强的活着,自从听说褚遂良弹劾他之后,就在努力的喝药,努力的吃饭,努力的配合大夫的治疗,不但一口酒不喝,一口肉不吃,原来最喜欢吃梨子的习惯也被他生生的改掉了。他想活着看看自己到底会不会被砍头,现在只是没了爵位,不知道他会不会感到失望。

辛月擦擦儿子脸上的汗珠,看看脸色铁青的李靖,长叹一声,这个世道谁活着都不容易,想起远在天边的丈夫,心中越发的思念了。

第二十卷蛮荒地第三十三节城门郎

在遥远的大海上,一个抱着孩子的妇人正坐在满是阳光的甲板上给孩子哺乳,显得甜蜜而温馨,旁边有一个妇人正在给她诵读羊皮卷上的内容,等到她念完了信笺,将信笺放在她面前的桌案上,那个哺乳的妇人转过脸来,微微一笑,就把那张羊皮卷抛进了大海。

她的脸上有一道巨大的伤疤,左边的脸皮肉翻卷,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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