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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砖(孑与)-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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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侯,不过是一些九姓杂胡而已,为何惊叹?长得再好,也只是杂种罢了,您要是把他们带回家一两个,祖宗的脸都会丢净,也许不用您发话,您家里的老奶奶就会把他们送去填井,现在开心开心就好。”
许敬宗说的就是大实话,站在云烨边上的老庄就满脸的鄙夷之色,无论多美的少女从眼前经过,他连眼皮都不抬。
李二家的血统大概不会比这些人强多少吧,怪不得山东大族宁可把闺女嫁给平民,也不肯嫁给李二,李二对山东大族极度仇视大概这就是起因吧。
上次见到肩舆是李渊的肩舆,他坐在上面,几个健妇抬着,没想到这次自己也有机会坐这东西,质量比李渊高多了,一水的美女,但是力气很大,轻轻一抬,云烨就往前飘,没错,是飘,感觉不到一点颠簸,怪不得李渊那么喜欢坐。
“云侯莫看抬肩舆简单,抬这东西不是有力气就可以的,平日里训练,肩舆上需要放满满一碗水,要求无论上坡还是下台阶,碗中的水都不许有一滴洒出来,才算是合格。”许敬宗的善解人意现在总算是领教了,察言观色的本事这位老兄可谓天下第一人。
驼城里的地面一看就是被夯实了的,平整如镜,见不到一棵杂草,中间用木材搭建出一座阁楼,离地三尺有余,整座阁楼都被锦缎包裹起来,看起来更像一个糖果盒,无颜六色的看得让人眼花。
许敬宗摸着胡茬子说:“当年石崇与王恺斗富,曾用锦缎挂于树上,绵延五十里,已被称为豪奢,此间主人给阁楼着衣,与树上挂锦有异曲同工之妙,我许敬宗今日有幸得见人间奢华,真是托了云侯的福,如此富贵乡,纵死也瞑目。”
老庄抚摸着肩舆上的宝石装饰,也是目眩神驰。唯有云烨,也只有云烨,看着这些烧包的装饰差点笑出来,这他娘的就是豪奢?把绸缎包在楼上就是大手笔?千万不能让后世的子孙知道,要是知道的话会被嘲笑致死,土鳖啊!土的不能再土的大土鳖啊,前面用奴隶送死来邀客,白驼送信,妙龄女子以胸暖足,驼城,肩舆都让云烨吃惊的话,这座用绸子包起来的土鳖楼一下子给了云烨极大的信心,主人就算有再大的谱,也不过是一只比较大的土鳖而已。
淡淡的嘲讽浮于脸上,看的大胡子管家暗暗吃惊,如此的富贵,这位侯爷也只是觉得一般,甚至有些看不起,也不知自己离开长安的十几年间,哪里有了什么样的变化。
云烨看见一个大木板子上躺着一位肮脏的少女,嘴里勒着一条皮索,身上只有一件麻袋一样的衣服,头被固定在一个木头夹子上,全身不停的乱抖,旁边还有两个粗壮的大汉,其中一个在女子的额头用墨汁画着线,另一个手里抓着一把凿子,不停的在少女头上比划,似乎要凿开少女的头颅。
“尊贵的客人,您远道而来,我家主人身体有病,无法出来迎接,为了弥补失礼之处,所以就想用我们一族最高的礼仪——处女酒杯来欢迎您的到来。”
云烨的苦胆都要涌出来了,欧洲中世纪才有的东西,现在就开始出现了吗?传说中那些腐朽的老弱贵族,为了延长性命,不惜用处女的头盖骨作为自己饮酒的容器,据说这样可以延年益寿,最可怕的是,头盖骨是活生生的从人头上取下来的,头骨酒杯和西藏的人皮经卷,在后世早就臭名远扬了,作为人类的耻辱被永远的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云烨不停的呕吐,挣扎着对老庄说:“阻止他们。”在管家和许敬宗的惊奇的目光中,云烨翻下肩舆,向少女跑去,他实在是没有胆量造这样的孽。
老庄早就把两个大汉用刀背砍晕了,正在给少女解绳子,云烨赶紧帮忙解开少女嘴里的皮索,刚解开,头还被夹着呢,那少女就放声大哭,声音很熟悉,仔细一看,原来是那个牧羊女。
她被吓坏了,抱着云烨的胳膊不松手,浑身发抖,两排牙齿不停的撞击,发出咯咯的声音,寒冷的天气里,汗水湿透了身上的麻布片。云烨解下披风给她披上,从老庄手里抢过横刀,重重地劈在两个躺在地上的壮汉脖子上,鲜血飞溅,却没有一滴沾身,大胡子管家用自己的披风,挡下了喷涌的血迹。
“我杀了你们的人,你不生气吗?”云烨吐了口气问管家。
“尊贵的客人,看得出来您是第一次杀人,您有天使一样善良的胸怀,这是美德,不应该受到谴责,只应该受到赞美和传扬,我的主人吩咐过,在驼城您享有和他一样的权利。”说完躬身施礼,貌似谦卑。眼中露出的寒光早就出卖了他。
“告诉我你主人的名字,管家,从一开始就给我设下陷阱,一步步逼我往下跳,这就是你家的待客之道?”人都是居移气养移体,这些天的人上人的生活早就把他锻炼成了一个上位者,质问起他人也有了几分威势。
一个嘶哑的声音从阁楼里传了出来。
“云侯勿怪,某家的身份实在是见不得人,只是为了心中所惑,不得已而为之,如今云侯大驾光临,不如进楼一叙,与那些低贱的人一般见识作甚,若云侯心有不满尽可杀之。”
许敬宗见云烨满脸怒容,为自己的小命着想就大声回话:“适才云侯只是见不得虐杀,那女子又是云侯的故人,所以才有些失态,贤主人礼仪周到,让我等大有宾至如归之感,岂能再有冒犯。”
楼内不作声,似乎不愿意和许敬宗搭话,管家的腰躬得更低了,手掌作出请上楼的姿势,似乎在哀求。
云烨不是杜预,做不出要主人杀死仆役的举动,摇摇头迈步上楼,牧羊女紧紧跟上,却被管家拦住。云烨看看牧羊女对管家说:“带她去好好洗洗,给她弄一身暖和的衣服,再送上来。”
牧羊女眼中全是哀求,她不敢离开云烨,害怕云烨一走,那些人又要用凿子挖自己脑袋。
云烨温言劝慰半天,又让老庄陪她,她才一步三回头的跟着管家离去。
*第二十七节谋杀
云烨没有料到整座阁楼会如此的大,全部用胳膊粗的木棒搭建而成,上面再蒙上骆驼皮,四面的窗户上贴着不知是东西的皮,薄而透明,整间阁楼富丽堂皇,到处都有彩色的布幔,镶金嵌银的各种珍贵器具散落在地上,云烨拾起一把舞马衔杯壶,放在眼前仔细观察,壶身两侧各饰鎏金舞马,纹样系捶揲而成。骏马舞姿曼妙,鬃毛飘拂,绶带飞扬,舞马献寿场面,跃然眼前。
正在啧啧赞叹之时,一个嘶哑的声音传过来:“云侯为何重物轻人?”
“从进阁楼的一瞬间,想要忽略你那是不可能的事,为了我们能够愉快的交谈,先赞叹一下你这里的器具,难道这不是一个客人应该做的吗?”云烨依然没有放下手里的银壶,继续欣赏,而许敬宗却有些汗流浃背。
“哦?云侯莫非嫌弃夜陀乃是化外之民,不肖与我交谈?”
“你的汉话说的比我都要好,在你面前,我感觉自己更像是一个化外野人,岂有见弃之理。”云烨边说话,边从地上找与银壶相匹配的杯子。许敬宗似乎有些热,眼睛看着地面,汗水直流。
“你找不到杯子了,都被我捏扁了。”
“暴殄天物,如此的人间珍品竟然不知珍惜,实在是憾事,这样的宝物将永远变成残缺,诚是人间憾事。”
“云侯为何不敢看我,我变成目前的模样与云侯大有关系。不知云侯有何可以教我?”不知为什么,嘶哑的声音居然变得不哑了,还多了几分韵味,腔调怪怪的,有一些调侃的意味。
“不是不敢看你,而是在想你到底经历了什么,才变成现在的这副鬼样子。”
“云侯不知?”
“从那幅画里我知道你去了西王母的地方。天池美吗?”
夜陀的声音似乎是从肚子里挤出来的一样,沉闷的像隔了一层牛皮:“为了你说的天池,我十六个最忠心的手下命丧荒原。云侯不给老夫一个交代吗?”听完这话,许敬宗一下子就跪坐在地上,身子在发抖。
“福祸本无门。由人自招取,我一没有让你去那种地方,二没有请你去那种地方,你听到谣言,就匆匆赶去,怨的谁来?夜陀,我赶了半天的路,又渴又累,你就不能让他们送些酒菜上来,让客人站着就是你的待客之道?”云烨彻底明白了。夜陀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倒霉蛋,不知听了谁的蛊惑,自己跑去找神仙地,被大自然惩罚了,落得这样悲惨的结局。就这样还对长生抱有莫大的希望。这种死脑筋的傻子,就是权力再大,本事再强,也不足为俱。心事一旦放下,故态就萌发。
“对了,你干嘛把自己挂起来。还用银环穿过自己的皮肉,谁给你出的主意?”云烨这才发现,这家伙就是一个纯粹的变态,在自己背上穿了好多的洞,用银环穿过背上的皮肤,再用皮索连接把自己吊起来,他痛苦的不停咳嗽,不停的有淡黑色的痰咳出来。
“嘿嘿嘿,云侯这都要拜你所赐,为什么你去天池就会毫发无伤,我只是带兄弟们历经艰辛的去看一眼,就会遭遇这样的魔劫,先是雪崩,再是地火,可怜我十六个兄弟,要么被大雪吞噬。要么被地火化为灰烬,我只有靠天竺妖僧的恐怖法门活命,是何道理?”
在后世,这样的受虐狂多的是,印度,东南亚有许多的苦行僧就是想通过**的痛苦来减轻精神上的创伤,据说很灵验,想不到在这里遇到一个,尤其他还是被动的,看到夜陀痛苦不堪的样子云烨就想笑,冬天爬雪山,遭遇雪崩太平常了,在后世还经常被埋掉一个俩个的,现在环境如此之好,想必雪山上的雪也远比后世多一些吧。他们弄出来的动静想必小不了,不引起雪崩才怪,游览天山又没有缆车可坐,不死人才见鬼了,至于火山,那是人品问题,云烨不做置评。
见云烨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夜陀怒火勃发,把身体晃来晃去的,却下不了要干掉云烨的决心。轻拍手掌,立刻有侍女涌进来,转瞬间就把散乱的阁楼收拾的干干净净,又进来一些戴着锥帽的女子,捧着各种食物进了阁楼,一时间,长长的案子上就摆满了,多是肉食,也有几种耐储藏的瓜果,云烨毫不客气的拿着一块瓜,咬一口,舒爽至极。
“看云侯毫不担心自己的处境,难道说云侯智珠在握不成?你身后的五百大唐骑兵,已经按照军令返回朔方,不知你还有何凭执,在我的老巢里谈笑风生。”话一说完又开始咳嗽起来,肺里的火山灰看来把他折磨的够呛。
看的恶心,云烨扯过纱幔,免得口水飞过来。
“夜陀,想不想喝酒?你这里的葡萄酒不错,比长安城里的好了许多。”喝完金杯中的美酒,云烨把杯子揣怀里,用酒壶对着嘴喝。
云烨越是无礼,夜陀反而越发的平和,他仿佛没有看见云烨对他的羞辱,语气也越发的轻柔。“我目前这副鬼样子,还能喝酒吗?云侯既然喜欢,就不妨多喝些。”
“作为宴客的主人,你连酒都不喝,这让我怎么好意思,你把那些可笑的环子去了,我给你一粒药,你再找一只萝卜,榨成汁,喝下去你就能喝酒了,我一个人喝酒没意思,如果你还想痛快一些,在你的喉管上开一个小洞,插一条管子我们就可以尽情喝酒,你看如何?”云烨给了解决办法。
许敬宗眼睛瞪得像铜铃,屛住气,嘴里还叼着一块羊肉,看着云烨,像见了鬼。
夜陀却发出嘶哑的笑声,手在身边一抽,他就站到了地上,早有侍女一一去除他背上的银环。
披着一件大氅子的夜陀赤着脚站在木地板上,身高足有两米,古铜色的肌肤似乎抹了油一般的闪闪发亮,多日的病痛并没有把这样的一条汉子压垮,反而眉宇间有了一股豪迈的气质。
云烨在心里暗叹,他的肺部无疑已经被火山灰烫伤,呼吸困难,才想到用苦行僧减缓呼吸的法子来自我恢复,时间久了,说不定会被他自己治好,这种法子虽然痛苦,看起来变态,却是现有条件下最好的办法。
从自家车队死了六个人之后,云烨就没打算让凶手再活在这个世上,血债血偿,天经地义,尤其是目睹了那些可怜的奴隶死的如此的悲惨和无奈,胸中就有一股火焰在燃烧,这股火焰几乎让他的血液都沸腾起来,凶手不死,怒火难平。
杀一个人太简单了,尤其是对一个名医来说,孙思邈说过,哪怕是杀父仇人,他也不会用医术杀人,他不会,云烨会,面对这样的杀人狂魔,他不介意动用自己的所有本事,于无声无息中杀人。云烨试验过,一粒李淳风制作的金丹,可以毒死一只鸡,他把一瓶子自己炼制的所谓“化骨丹”送给了云烨,被袁天罡教训了一顿,丹药也被没收,他又重新加大了药量,据说吃了可以立刻飞升。
云烨非常相信,因为李淳风在孙思邈的药房里制作新的化骨丹时,特意加了雄黄,还加了三倍。雄黄这东西,加热之后就成了砒霜。据孙思邈说,这东西他见了就想飞升,还用吃?一个正常人,连服一个月如果死不了,那么这个人一定不是普通人,只能是神仙。
紫色的小瓶子里装着一粒消炎药,管家捧来了一大碗萝卜汁,夜陀一口喝干萝卜汁,再小心地服下消炎药,端坐在那里半响才睁开眼睛,对云烨说:“我现在舒服了好多,甚至比吊在那里还要舒服,胸口的那种灼热消散了许多,想必是云侯的药起了作用。”
“哪有那么快,只是你肺里的火气暂时被萝卜汁压住了而已,给你的药想起作用需要一天的时间,那时你才会感到舒适。”
夜陀哈哈大笑,双手一拍,立刻就有几个戴着面纱的舞娘从布幔后面转了出来,手里拿的不是乐器,而是锋利的短刀,布幔后面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手鼓声,那几个舞娘,扭身摆臀开始跳舞,肚脐上贴着火焰状的纹饰,在急促的摆动中居然变成了一朵盛开的荷花。
看的正入迷,身后总有人捅自己,回头看却是牧羊女,她全身波斯女郎的服饰,微黑的肤色,两只眼睛还是那么圆溜溜的,不知她是脑子缺根弦,还是天生的粗线条,刚刚还怕的要死,差点被人做成酒杯,现在就看着案子上的食物开始流口水。
给他一块甜瓜,还不满意,三两口吃完,又捅云烨给她拿吃的,眼睛不停的瞟那只流油的肥鸡,快把舌头都伸出来了,没办法,连盘子一起给她,终于消停了。
云烨边看歌舞,边喝酒,不理会在那里运气的夜陀,夜陀也不说话,低头沉思,大概是要想清楚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他还有太多的疑问,要找云烨合实。却不知云烨端着空空如也的杯子,想着怎么才能劝夜陀吃下李淳风的夺命化骨丹。
*第二十八节恨自己不死
眼前的舞娘的舞蹈热烈而奔放,只有手鼓伴奏却不会让人感觉到单调,只是简单的几个音节翻来覆去的演奏,敲击出轻快的节奏,舞娘赤裸的脚,在木板上翻飞,肥大的裙裤飘飞,没有给人一点臃肿的感觉,宛如翩翩飞舞的蝴蝶。
这是云烨见过最贴近现代服装的唐朝衣衫了,舞娘在脑后系一条彩纱,颜色不同,长短不一,上身只穿着一件短小的衣服,只能堪堪护住饱满的胸脯,露出一大片雪一样白的皮肤,下身的那条裤子,极度肥大,装进两三个舞娘没问题,却在脚踝处迅速收紧,在纤细雪白的小脚衬托下,居然有了一丝顽皮的意味。
许敬宗坐卧不安,见识了云烨和夜陀的谈话方式后,他深深的为自己的鲁莽而后悔,云烨根本就没有准备好好和夜陀谈话的意思,他似乎一直想要激怒面前的雄壮男子,一个对自己都狠毒无比的人,许敬宗早就不奢望他会有佛陀一样的善心。自己随云烨前来就是一个重大的错误,云烨把这个魔王害成如此模样,现在依然不放在眼里,没有道歉,没有内疚,只有一种让许敬宗从心底里发寒的嘲弄。
云烨现在都还没有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觉悟吗?自己何苦趟这趟浑水,和云烨在一起太危险,他就是一个疯子,他面前的夜陀也是一个疯子,疯子之间或许有些惺惺相惜,只可怜自己这个夹在疯子间的正常人,如果这次得脱大难,一定要远离云烨,自己是对付正常人没问题,对付疯子。还是没信心,离远些没坏处。
鼓停舞止,云烨轻拍双手,为艺术家的表演献上最热烈的掌声,不献不行,这么美丽的一群女子,如果被夜陀蒸熟了端上来,就不好了。一个整天想着长生不老的变态,普通人在他的眼里和牛羊区别不大,自己还是小心些好。至少不要害人,有杜预那么一个混蛋就够了。自己可不敢不他后尘。
夜陀一直在看云烨,越看越是迷惑,无论自己如何施压,在他面前,这些压力似乎都不存在。一直表现出一副他才是主人的态度。身后画师画的那几幅《求仙图》是他们根据自己亲口所诉,画出自己求仙的经历。暗黑色的天池水,如镜子一般平静,他们是是如此的神秘,十七个人在天池边上欢呼雀跃,庆祝自己到达神仙地,还没有见到美丽的仙女,就招来恐怖的神罚。天地间的白雪一起向他们涌来,顷刻间,六个人就被白雪吞噬,自己仗着身体强壮连滚带爬的逃离山谷,才免遭劫难。
回首再望。天池已被雪峰遮掩,再也无法一窥真容。
“云侯。你是如何得知在昆仑山上有这样一池神水的?哪里不要说人迹,就是鸟兽也不轻易踏足,我去过那里,知道一路上是如何的艰辛,你和你师傅是如何到达的?”夜陀终于忍不住向云烨发问。
许敬宗这才注意到墙上的那几幅画,听到夜陀的问话竖起耳朵听,他原来以为云烨说的神仙地是在瞎扯,通过夜陀的嘴,他终于晓得云烨不是在胡说,而是真的去过。
“你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就为了求证我的话?都告诉你们了哪里什么都没有,没有神仙,没有长生果树,没有仙兽,狼倒是有一群,你们都没有往心里去是吧?一个小破湖,水还冷得要死,夏天到了草也长不长,对了,你们去了天池有没有逮到一两只雪蛆?师傅说那是难得的美味。”云烨忽然想起导游说的雪蛆,既然清朝人见过,那唐朝人没理由会见不着,只要想想每只重达几十斤的红色虫子,在雪地上乱爬,云烨就有些兴奋,太神奇了。
夜陀的脸憋得通红,不是肺的原因,而是出于愤怒,他指着画上的红色虫子大声咆哮:“云侯说的美味就是这种虫子吗?美味不美味的我夜陀不知,我只知道我的三个兄弟被虫子当成了美味吞食了。”
云烨起身好奇的看这图画上红色虫子,丑陋,非常丑陋,居然还有牙齿,图画上一只长达一丈的虫子张开满是牙齿的大嘴正咬着一个人的头颅,那可怜的家伙身上还缠着两只,大嘴都咬在那个人的身上,只要看一下那只虫子的尖牙,就知道被咬了,一定非常,非常的疼。
“喂,夜陀,你知道你见到的那座最高的雪山叫什么山吗?他叫神山,奇妙无比,你遇到了雪崩,遇到了雪蛆,大概也遇到了狒狒,就是一种大猴子,很凶残,我当年就被猴子缠住,把我的背包都扔到到悬崖下面去了。”看着愤怒的夜陀,云烨知道,这时候再不加把劲忽悠这家伙,等他清醒过来,就没机会了,当年在新疆天池,没机会见着那些传说中的动物,导游说有狒狒,还是那种很大只的,清朝人见过,云烨跑遍了一大两小三个湖泊都没见着,只好拿峨眉山上猴子的劣迹来充数。
夜陀似乎有些悲哀,从箱子里又取出一幅画,当着云烨和许敬宗的面打开,对云烨说:“你见到的猴子只扔包裹,我见到的猴子他们吃人,我弟弟和桑就是被云侯所说的猴子生生地撕开,被他们分着吃了。”
说完这些,他的气似乎有些不够用,用力地在胸口捶几下,发出咚咚的巨响,捶完胸口,他提起一个黑陶的罐子,就着罐口,大口的喝酒,还是一种说不上来名字的烈酒,浑浊的酒液顺着胸口倾泻而下,非常的豪迈,只是不知道喝下去了多少,太浪费了,给你弟弟敬酒,也不用敬的满地都是吧?
夜陀的眼睛都红了,别看他杀人无数,没有把人命当成一回事,自己弟弟死了,一样会心疼,一样会流泪。
喝完酒,马上就有侍女端上来一个精巧的木盘,上面有一个白瓷碟子,碟子里有一颗鸽子蛋大小红色药丸,清香扑鼻,这味道云烨有些熟悉,想不起是什么东西。只见夜陀拈起药丸,放在鼻子下面陶醉的闻一闻,再一口吞下,噎的面红耳赤,赶紧喝了一口酒才把药丸子顺利的送了下去。
这主人当的,一点也不知道敬客,有好东西先紧着自己吃,小气鬼啊!
正在感慨,发现对面的许敬宗一脸的羡慕,还拱手相问:“贤主人好福气,能得到上等的仙家丹药,看其色,闻其味,辨其形就知道是出自名家之手,我辈闲人,却是无缘得到,真是羡煞旁人。”
喝完药丸子,或许是精神作用,夜陀满面红光,神清气足,刚才还在为自己弟弟被猴子分着吃了伤心,一瞬间就似乎忘记有这回事了,哈哈大笑,貌似极度愉快。
“夜陀也是机缘巧合之下由高人赐下这凝神丹,数量稀少举世难求,所以没有分赠两位,还请不要见怪。”
“这种仙家宝物为有缘者得之,我辈无缘,倒也强求不得,能得一见已是莫大的机缘,贤主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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