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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前卒-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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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满头满脸的大汗,却又要强自镇静,对她们而言,一次失败,便等于葬送了她们之前所有的努力,更何况,眼下躺在她们面前的人可不是寻常可比的,瞧瞧左右坐着的都是谁吧?太后,皇后,屋外头,还站着大楚当今最高的统治者,皇帝。
这样的阵仗,更是让她们凭添了几分紧张。
热水一盆盆的端进去,血不一盆盆的端出去,看着泼洒在沟渠中的艳红的水,更是让人无法冷静下来。
时间在流逝,屋里闵若兮的哀叫之声也开始嘶哑起来,屋外,闵若英再也无法保持强自的镇静,开始不安地来回踱着步子。
就算闵若兮体质比起一般的女人不知要好了多少,但也架不住这样折腾啊!
不安的气氛在屋里屋外不停地浸染着每一个人,紧握着闵若兮手的太后,已是忍不住扑娑扑娑掉眼泪了。
“公主,使劲,使劲儿!”瑛姑感受着怀里闵若兮逐渐微弱下去的气息,紧张地大叫道,如果是在平时,她早就将自己真气输过去了,但现在,她却不敢,她不敢断定,这样对孩子会不会有什么损伤,别人不知道,她可是知道,闵若兮对肚子里的孩子是多么的宝贝。
闵若兮气息奄奄的睁开了双眼,仰望着头顶的瑛姑,突然凄苦的一笑,“瑛姑,我看见秦风了,他在向我招手呢!”
“公主,那是幻觉,秦风早死了,死了。”瑛姑大急,公主竟然出现了幻思幻想,情况更真是大不妙了。
“公主,你不要放弃,你怀着的可是他的骨肉,要是你放弃了,秦风可就真得什么也不会留下了!”瑛姑喊道,她清楚,如果没有这一点支撑,闵若兮或者真的撑不下来。
闵若兮疲累得闭上了眼睛,嘴唇开合,瑛姑俯下头去,隐约听见闵若兮竟然唱起了歌,就是那首,那首她抱着秦风的尸体从昭狱里走出来时,唱的那一首。
我觉得我应该换种方式与你相遇
哪怕是今生不能在一起
我愿意等到来世与你相偎相依
你会对我投入新的感情
我会默默的祈祷苍天造物对你用心
不要让你变了样子
不管在遥远乡村喧闹都市
我一眼就能够发现你
任我是三千年的成长
人世间中流浪
就算我是喀什噶尔的胡杨
我也会仔仔细细找寻你几个世纪
在生命轮回中找到你
我不怕雨打风吹日晒被大漠风沙伤害
让心暴露在阳光下对你表白
我宁愿我的身躯被岁月点点风化
也要让你感觉到我的真爱
歌声从最初的微不可闻,慢慢的大了起来,到得最后,整个院子里都能听到闵若兮嘶哑的歌唱声,瑛姑泪流满面,太后与皇后两人泣不成声。
歌声之中,突然传来了稳婆们惊喜的大叫之声,随即,一声响亮的婴儿啼哭之声在屋子回荡着。
“出来一个人,出来一个了。”稳婆们大叫着:“快点,快点,给另一个理顺胎位。”
“马上给公主喂些参汤,还有一个,快了,看到了,天啊,是脚在前面。”
歌声仍在继续着,慢慢的,又从高亢转向低微,看着大量鲜血涌出的瑛姑,头一阵阵的昏眩,以她的经验,如果孩子再不出来,只怕闵若兮就真的要死了。这样大量的出血,换作一个平常的妇女,早已经一命归西。
“公主!”她大叫起来。
闵若兮的身子在这一刻突然挺直,大叫了一声。
“秦风!”
这声喊是那样的大声,几乎要将所有人的耳膜震破,但响亮的啼哭之声,也伴随着这一声大叫,在屋子里回荡。
“生了生了。快,给公主止血。”
“参汤,参汤,先将气吊住!”
屋子里满是稳婆们惊喜的呼叫声,一群稳们忙作一团。
听到前后两个响亮的婴儿啼哭之声,屋外的闵若英也是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抬起头来,天边第一缕晨曦正好刺破天际,将金色的阳光洒满在这庭院之中。
皇后笑吟吟的推开房门走了出来,两手一边抱着一个小小的襁褓,走到了闵若英的面前。
“陛下,你当舅舅了。一男一女,龙凤胎呢!陛下,你要抱一抱吗?”
闵若英俯下身子,看着皇后手里的两个小不点,丝毫没有刚生下来婴儿的丑陋,反而一个个光滑水润,眉眼之中,依稀能看到妹妹的影子。
他直起身子,摇了摇头:“兮儿,还好吧?”
“妹妹还好,也亏得妹妹体质极好,要是换作旁人,早就……”
“该死的秦风!死了也让我们不安生。”闵若英咬牙切齿地道。
“陛下,不管怎么说,他也算是您的妹夫了,人死为大。”皇后小声道:“陛下,您去看看兮儿吧!”
闵若英摇了摇头,“朕乃一国之主,时间多么宝贵,平白在这里耽搁了一晚上,当真是恼人!”他一挥手,转身大步而去,杨青等内卫立刻跟了上去。
看都会闵若英的背影,皇后摇了摇头,这一对兄妹啊,却是谁也不肯先低头的主儿!
丰县县城之上,全身盔甲的秦风屹立在城头,城下,是已经集结起来的准备出征的三千将士。清一色的制式大刀,黑色盔甲,他似乎又看到了多年以前,那支在他统率之下纵横大楚西境的敢死营。
大刀是一样的,盔甲却有些不同,因为现在他们可要自食其力,不可能像以前那样装备着连面罩都有的全身重甲,只能是打制了一些护住全身要害部位的简甲,敢死营的狼旗不再飘扬,取而代之的,却是太平军的鹰旗。
但秦风知道,敢死营的那一个硕大的狼头,会一直刻在他们这些人的内心深处,直到有一天,狼旗重新飘扬天下。
野狗,小猫,邹明,大柱,于超等将领勒马立于整齐的队伍的最前方,仰头看着城头之上的秦风,三千人,鸦雀无声。便连起了一个大早来看大军出征的丰县百姓也都一个个噤口不言,只余下风带着鹰旗,在空中忽啦啦的作响。
“将军,誓师出征吧!”王厚低声道,“吉时快到了。”
秦风点了点头,一跃踏上了高高的城垛,手握上了刀柄,刀刚要出鞘的那一刻,突然一阵莫名的心悸,他霍的回头,看向大楚上京的方向,似乎有什么牵念在这一刻,让他下意识的感觉到了什么。
秦风自然不知道,在他悸动回首的那一霎那,正是闵若兮嘶声高呼他的名字的时刻,他的儿子,也正在这一刻,诞生在了大楚的上京城中。
悸动瞬间消失,秦风转过头来,呛的一声,铁刀高高的指向天空。
“保卫我们的家园不受流寇的侵袭。”
“保卫我们的亲人不遭流寇的侮辱。”
“愿以我辈军人之鲜血,护佑这片土地永远宁静。”
“愿以我辈军人之性命,使我父亲乡亲永远安康。”
“生为军人,死为军魂!高远向前,绝不后退!”
秦风每一声大吼,下方数千军人都是振臂高呼应和,数千把闪着寒光的大刀在火光的映照之下,闪着道道寒光,映亮着所有人的脸庞。
大刀带着寒光落下。
“出发!”秦风厉声喝道。
城池之下,野狗策转马匹,转头看向他的部众。“出发!”他厉声道。
一队队士兵转身,铁甲铿锵向着沙阳郡方向走去。
城墙之上,秦风转身,看着王厚,葛庆生,王月瑶等人:“太平城和丰县就拜托给诸位了。”
“祝将军一路顺风,旗开得胜!”王厚抱拳恭祝道。
“放心吧,我这一辈子,还没有在战场上败过!”秦风笑了笑,转头看着王月瑶身后的小水,“王小姐,小水万万不可出没于众人之前,现在丰县之中,齐人的耳目众多,认得他的只怕也不是没有,万一让小水露了形迹,那就大不妙了。”
“我知道。”王月瑶点头道:“我已经拜托千面给他做一个面具,以后戴上他出来,好歹也能掩人耳目一些。”
“现在也只能这样了,我们现在,实在是还没有能力庇护于他,不过这样的日子绝不会太久,用不了多久,我们便可以光明正大地踏上这个大大的舞台。”秦风舞了舞拳头,对莫洛的这一仗,是太平军最为关键的一役,打赢了这一仗,他便站稳了脚跟。
第269章 倒霉的包不凡
兰陵县城,一面顺天军的大旗高高飘扬在城头之上,昔日热闹的城市如今却是变得异常萧条,几乎听不到什么人声,连野狗也难得一见。顺天军实行的是全军供给制,在他们眼中,没有军,民之分,在他们的控制区域内,所有的人都是顺天军的麾下,无论男女老幼。
莫洛之所以要实行这样的军民一体制度,源于他起兵之初,既缺乏必要的军械物资,也更缺乏粮草后勤,即便连合格的兵员也缺。他只能依靠人海战术,裹协所有的人一起随大军行动,如此一来,他的规模就很恐怖了,上面一声冲锋,便是漫山遍野的人海举着大旗冲向敌人,动辄便是数万人的集群冲锋。这样的打法,也的确有效,在长阳郡时,与他们对阵的一些越国县兵,郡兵,甚至是驻扎在长阳郡的一些正规部队,都生出一些无力感,下意识的便想撤退。
而一旦撤退,士气丢失,迎接他们的就必然是更大的失败。顺天军的这种打法,如果是顺风仗的话,那当真是势不可挡,即便是小娃娃,在这样的冲锋之中,也会激起一种莫名的快感的。不过一旦碰到了强硬的对手,那结果就难说了,就像包不凡在丰县,正面对决之中没有撼动太平军,反被太平军在硬碰硬中击溃先头精锐部队,然后,便是一触即溃,漫山遍野便是逃卒了。
不过对于他们来说也无所谓,这些逃卒在事后拢巴拢巴,聚在一起,便又是一支声势浩大的部队,像在丰县那样,成千上万的被人俘虏走,的确并不多见。
顺天军实行全民供给制。说白了,就是任何人都没有私有财产,你所有的一切,包括你这个人,都是顺天军的财产。莫洛这种做法,在极短的时间内聚集起了最大的财富,优先保障着他的精锐部队,然后由精锐部队打头,打到一个地方,抢光一个地方,然后再将这里的人裹协着冲向下一个目标,从长阳郡伊始,无往而不利。
但这种搞法,却会让地方上在顷刻之间,变得一贫如洗。
从长阳郡出来时,他们还自信满满,后勤大营里堆满了粮食物资,想到沙阳郡要比长阳郡不知富到哪里去了,每个顺天军的人,从上到下,都是洋溢着即将要吃到大户的感觉,打下沙阳郡,吃香的喝辣的,大块肉任吃,大碗酒任喝,在部队里,很多中下级军官就是这样给他的属下们打气的。
但沙阳郡不是长阳郡,莫洛进入沙阳郡一月有余,虽然将大部分的沙阳郡拿下收入到了囊中,但对于早有准备的沙阳郡来说,他们的战略目标并没有得到实现。
坚壁清野,便是刘老太爷的第一招。靠近郡城的一些县城,百姓早早就逃跑了,要么跑到郡城内,要么就近跑到山中躲藏起来,一些较远的县治,便以县城为据点,屯兵固守。顺天军所到之处,除了空空荡荡的房屋,什么也没有抢到。而这些县城抵抗之顽强,也大大出乎顺天国所料,以至于最后虽然打下了大部分的县城,所得却还抵不上消耗。以至于最后莫洛不得不下令停止攻击一些仍在顽抗的县治,集中全力去进攻沙阳郡城。
拿下沙阳郡城,这些小地方,自然会不攻自破。
但沙阳郡城,比他想象的还要艰难。打了一月有余,沙阳郡城巍然不倒,顺天军的后勤却出了大问题。
几十万人,每天都张嘴要吃饭,这个消耗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光是看看账目,便能让顺天军的后勤官员发疯。
缺粮,成了最大的问题。顺天军不得不开始精打细算了。首先糟殃的自然便是那些没有多少战斗力,在战斗之中纯粹打酱油的老弱妇孺了。伙食标准一降再降,已经到了饥荒的边缘了。站在沙阳郡的城头,每天都能看到成群结队大批大批的老弱妇孺们走出营地,去挖野菜,剥树皮。
饥荒在顺天军中漫延,现在的莫洛,只有两个盼望,一个是打下沙阳郡城,第二个,便是楚人答应的粮食快些运到。但粮食从水路抵达长阳郡宝清,再从宝清一路运到这里,不说千里迢迢,数百里路却也有的,在交通状况极为糟糕的情况下,根本无法预计什么时候能到,而沙阳郡城,在看到顺天军的这种状况之后,抵抗的决心却是更强了。
一时之间,莫洛竟然陷入到了两难的境地之内。
包不凡驻扎在兰陵县城,目的便是防范来自丰县的那支军队,直到现在为止,以莫洛为首的顺天军高层们,还是认为这支军队应当是齐国的一支隐藏部队。
包不凡很担心。因为他现在缺粮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了。城内,驻扎着三千精锐步卒,但在城外,还有数万青壮。根据大营的命令,现在他们也开始屯田种粮了,但问题是,就算是屯田种粮,想要收获也还要等到秋天啊,现在怎么办?
包不凡每天派出一支军队去乡下扫荡,走乡窜户,稍小一些的山岭都要去搜一遍,目的就是找到先前那些逃亡的沙阳百姓,他们逃走时,可是什么也没有留下,另外挖挖老百姓的房子,也说不定会有惊喜。
城内一片空荡荡,几乎看不到人影,偶尔有人走过,也是顺天军的士兵。
包不凡很生气,因为这一段时间,一直有人在逃跑,而且逃跑的方向还是刚刚让他吃了大败仗的丰县,也不知从哪里传来的消息,说是丰县有粮,只要逃到哪边,便不至于饿肚子。巡逻队已经抓回了好几十个了,现在血淋淋的人头已经挂上了城墙。
杀一儆佰,让这些胆大包天的泥腿子们看清楚一些,胆敢背叛顺天王的,便是死路一条。困难只不过是暂时的,等打下了沙阳郡城,一切便都会好起来,而来自楚国的援助,也将在不久之后抵达,作为莫洛的四大金刚之一,包不凡自然是知道这些核心机密的。
阳光自在风雨之后,现在要做的,就是坚持,他才不相信,沙阳郡城还能坚持多久。
一口喝干了大碗里的酒,抹了一把嘴,包不凡站了起来,从桌子上提起了刀,他准备去城外的大营再去巡逻一番,顺便带上那些血糊糊的人脑壳,告诫一番那些苦哈哈,不要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刚刚跨出大门,他便看到陆一帆一脸惊慌地跑了过来。
陆一帆已经被他直接贬成了斥候队的队长,这家伙上一次没有把情况说清楚,害得他显些便被那个九级高手砍了脑壳,这让他耿耿于怀。要不是这家伙有着七级修为,自己早就将他赶走了。
“将军,不好了!”还隔得老远,便听见陆一帆有些变调的声音。
“什么事慌里慌张的?”包不凡喝问道。
“将军,他们来了,他们又来了。”陆一帆大叫道。
“谁来了?”话刚一出口,包一帆忽然明白过来,“你是说丰县的那支军队打过来了?”
“是,是,丰县的那支军队,我看见他们的旗帜了,距离县城,不到十里了。末将快马加鞭的赶了回来向将军禀报。”陆一帆连连点头。
“来了多少人?骑兵多少,步兵多少?领头的是谁?”包不凡喝问道。
陆一帆一噎,当时他远远的看见地平线上出现了一支军队,最先映入他眼帘的便是飘扬的太平军鹰旗,他立即掉转马头,带着他的人打也便逃,哪里曾仔细地观察这些细节?但乌不凡问起,却又不能不说。
“将军,有,有好几千人,有上千的骑兵。”他信口胡诌道,心道既然是齐人的兵马,那既然出动了,肯定就少不了。
包不凡一惊,有上千的骑兵?这可有些要玩脱线了。对于他们来说,骑兵,还是一个奢侈的兵种,别说是他了,便是莫洛的大营,数十万人的军队,也不过上千骑兵,战马,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弄到的,在哪里战马都是稀缺物资。
“击鼓,发最高战争动员令,全军准备迎敌。”强自镇定下精神,包不凡大声下令,他很清楚,莫洛将他摆在这里的任务就是堵截有可能来自丰县齐军的侵袭,他根本就无路可退,要是让齐军打到了沙阳郡城之下,顺天军是很有可能崩盘的。
“所有人都撤回县城来,准备据城死守。”一听对方有上千的兵马,包不凡已经先自怂了,就凭自己手下为数万民勇,只怕骑兵一个冲锋,他们就作鸟兽散了。
隆隆的战鼓声擂响,城外一簇簇的窝棚内,无数的人影从内里窜了出来,向着县城内奔来,有的手里还拿着武器,有的却是抱着一些被窝提着一些农具,一窝蜂的乱七八糟地向着县城涌来。
“老子还真是倒霉,怎么就跟齐人叫上劲了。”包不凡在心里很是不爽,齐人,那可是将大越的正规军都打得屁滚尿滚的军队,现在自己的这支人马,可边越军也远远比不上,但凡也就占个人多势众而已。
“狗娘养的,不就是上千骑兵嘛,老子不出城,有种你骑着马飞上城来!”他在心里想着,“准备守城,准备弓弩,檑石,油锅。”
第270章 新兵请闭眼
道路两边的地里,绿油油的青苗长势不错,看得野狗直咧嘴,笑眯眯地招呼着身边的人道:“吩咐下去,都小心一些,不要踩着了这些青苗,回头这可都是我们的了,踩毁了,还得补种。”
邹明心情却是颇有些沉重,这兰陵县,以前可是一个丝毫不输于丰县的繁华县治,其实沙阳郡的绝大部分县治,都还是挺富裕的,现在他们已经距兰陵县城不远了,但一路之上,几乎没有看到什么人影儿。
“这人都到那里去了?”他郁闷地道。
“这还用说,要么逃了,要么被顺天军裹协走了。”野狗道:“回头咱们打起来,里头说不定就会有兰陵本地人。”
对于顺天军这种到一地便裹协一地百姓的作法,邹明除了表示愤怒之外,却也无法可施。“但愿打起来这些人跑得快一些,不要给顺天军卖命,不然要是死多了,以后咱们也麻烦。”
“刀枪无眼,这个可真说不准,要真是大混战起来,也不说他想跑就能跑得掉的。”野狗淡淡地道,邹明还没有经历过真正的大阵仗,他可经历过,那种数万人在一起混乱在一起的惨烈景象,让人思之心有余悸。想跑,四处都是刀光剑影,你除了不停的挥动手中的刀之外根本没有任何空间却做别的事情,因为你只要敢有丝毫的松懈,下一刻就是被乱刀砍翻。躺下装死?别逗了,你会活生生的被人踩死的。
远处响起了马蹄声,野狗抬起头来,看到于超和他的斥候队正如飞一般的奔了回来。看于超的脸色,却不怎么欢喜。
“怎么,吃亏了?”野狗扬了扬眉,两军交战,最先交锋的便是双方的斥候,斥候,亦是一军之中最为精锐的一批人,他们或者不通军队,但个人能力勿容置疑,看于超的模样,野狗还以为在与对方斥候的交锋之中吃了亏。这在军队之中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吃什么亏?”于超撇了撇嘴,“对方的斥候远远的看见我们,转身便跑,本来我还想抓两个活的探听一下兰陵县的具体情况呢,这下好,我便是插上翅膀也追不上他们。真是的,什么狗屁斥候,哪有隔着这么远便打马就逃的?”
野狗大笑,“这便是顺天军。对了,你有什么其它的收获?”
“全缩回去了。”于超哼了一声道:“数万人全都缩回到了县城之中,现在外面顺天军的大营,已经一个人也没有了。”
野狗大笑,“包不凡被我们打怕了,看到我们来了,居然缩回到城里去了,也罢,他不出来,咱们也懒得理他,没空与他纠缠。他要龟缩在县城里,便缩在城里吧,咱们走咱们的。他要敢出来,咱们便再收拾他一回。”
包不凡站在城头,看着远处太平军的旗帜渐渐接近,最前方数十匹战观,稍后一点,最多只有千余步兵。
包不凡的脸孔渐渐扭曲,慢慢地转过头来,看着一边的陆一帆,牙齿咬得格格作响,“这就是你所说的上千骑兵?”
如果是上千骑兵,此时自然已经全部出现了,没道理步兵都来了,骑兵却还没有看见。
陆一帆身子向后缩了缩,“将军,或者,或者他们的大队骑兵去了别处。”
“放你娘的狗屁!”包不凡勃然大怒,劈脸就是给他一巴掌。区区几十个骑兵,上千步兵,竟然将自己数万人都吓得躲进了县城,这要是传出去,自己以后还用做人吗?本来在丰县自己的大败,已经让大营里的其它人对自己侧目而视了。
“将军,你看,他们有后续部队啊,你看!”挨了一巴掌的陆一帆,看见远处出现的又一拨队伍,大叫了起来。
包不凡抬头,果然,视野尽头,又有太平军的旗帜出现了。但人数也并不多,两拨加起来,也绝不会超过三千人。而陆一帆嘴里的上千骑兵,根本不见踪影。
“准备出城作战,全军出城作战!”包不凡狠狠地挥舞着拳头,他要找回在丰县失去的骄傲和尊严,唯一的办法便是击败眼前这支敌人。
“让所有男人,拿起武器,冲出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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