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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前卒-第2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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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那我等你的消息。要快,江浩坤被打垮了缩了回去,但蛮人还在与我们激战呢,解决了这个麻烦,我就能赶上这一拨了,要是让章小猫他们快手快脚地将蛮人也击溃了,我就什么也捞不着了。”大柱点头道。
“这个大柱将军尽管放心,这仗啊,还有的打!”马向南嗬嗬笑道,那是知道秦风的磨刀石战略的。现在吴岭这个大麻烦要被解决了,心中也是大慰。
“切,这我也知道,但那些仗还有什么意思,那是给生瓜蛋子们准备的。”大柱不屑地道:“现在打,才有意思。”
云雾岭深处,最大的石窟之外,吴岭提着一罐酒坐在一块大石之上,进山快三年了,部队也从最初的三千人,缩减到了不到一半,绝大多数的人并不是战死的,而是冻饿,疾病夺去了他们的生命,在山中,缺医少药,一旦生病,受伤,便只能听天由命,扛得过来就是生,扛不过去就是死。
对于山下的招降公开,他不屑于顾。他现在最痛恨两个人,排在第一个的,倒不是秦风,而是出卖了吴昕将军行踪的陆一帆,秦风只能排在第二位。
如果说吴昕将军是死于正大光明的战场决战,吴岭不会有现在这样的仇恨,两军对垒,生死由命,但这样被暗算了,却让吴岭心结难解。
大明帝国是吧?好,我现在的确无法撼动你们,但我就要像你们躯体之上的一个脓疮,时不时就要发作一下,提醒一下你们记得我吴岭,记得吴昕将军。
一仰脖子,灌下一大口酒。连续几次下山,运气最好的便是最后一次,居然碰上了赶集的日子,抢了不少东西,更重要的是,他补充了不少的青壮进来,这些人既然进了山,用不了多久,便会被同化成与他们一样的人。这些酒便是这一次抢来的,当然,还有粮食。夏天到了,距离冬天可就更近了一些。明国派来了整整一个战营进入长阳郡,而且还是在大战之时,倒也真是看得起自己了。现在当然要避避锋芒,他就不信,这整整一个战营会一直呆在长阳郡不走。
入秋过后,肯定还要下山几次,要筹集到足够的粮食越冬。
第608章 封洞
茂密的从林之中,一队五人的巡逻兵,懒洋洋的穿行在林间小道之上。这里,距离云雾岭吴岭的大本营五里之遥。虽然现在吴岭被称作是匪,但出身正规军队的他,依然保持着军队之中的一贯作风,大本营外,设立了不少的前沿哨所和岗位,以便警戒,以防被人偷袭。
不过对于士兵们来说,几年的山匪生涯,却已经将他们原本的军人作风磨灭了大半,这一队五人哨兵,因为远离了大本营,更是有些放浪形骸了。一个个袒胸露乳,手里虽然提着刀,却一个个走起路来东摇西摆,其中一个,更是还哼着乡下俚曲儿。
这深山老林之中,能有什么人来找他们的麻烦,官兵么?那些官兵哪一次进山,不是大张旗鼓,搞得轰轰烈烈,还隔着十万八千里呢,就已经知道他们进山了。
天上虽然明月当空,但落在林间的却只有一缕缕若有若无的光线,借着这点光线,几名士兵摇摇摆摆的向前走着,像他们这样的哨所,一共有五个,他们这里,是最前面一个,每个哨所里有十名士兵,五人一班,每一个时辰巡逻一次,一个时辰,也刚好让他们绕着山腰走一圈。
行走的时辰是固定的,因为五个哨所巡逻的时间是错开的,以确保每个点,在每一个方向上都会有士兵在巡逻望风。
前方的树林上方出现了一个大大的空洞,从这个空洞敲出去,月亮已经西斜了,走完这一趟,便可以美美的睡上一觉,不必再换班了。
路边草从之中突然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似乎有什么东西受到了惊吓,正在向远处逃开,走了一会儿,却又停了下来,然后又向着另一侧移动。
“兔子!”一名士兵眼睛一亮,作为在山中流窜了好几年的他们,对于这些小玩意儿的习性可谓是了若指掌。前两年,他们粮食奇缺,那个时候,满山的野物,别说是兔子了,便是老鼠,也几乎被他们赶尽杀绝。只到在云雾岭安下家来,情况才慢慢地好转。
“我去捉来,回去之后,可以先美美的吃上一顿烤全兔。”中间的一名士兵嗖的一声,一下子窜到了旁边的树林之中。
其它几人也都嘻嘻哈哈的停了下来,睡前再消个夜,也是蛮不错的。
“手脚麻利点,可别空着手回来。”一人打着哈哈道。
林间隔断了几人的视线,只听见身体穿过丛林的沙沙声。
士兵的前方,的确有一只兔子。他弯下腰,盯着兔子,兔子也在看着他,就在士兵矮身扑向兔子的时候,兔子嗖的一下,跳进了身后的一丛茅草之中,士兵一个虎跳,直接扑到了茅草之中,两手牢牢地抓着了兔子,手中还拎着兔子,但眼睛却直了。
茅草从中,有一个人,全身都包裹在黑衣之中,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正盯着士兵,士兵张大了嘴,瞬间惊呆了,下一刻,他感到嘴里有点甜,然后便看到对面的黑衣人,正在慢慢的从自己的嘴里抽出一根细细的东西,那上面有东西在往下滴。
他想喊,嘴里却瞬间被腥甜的东西填满。
黑衣人一手抓住了他手里的兔子,另一只手摸上了他的咽喉,轻轻一捏,喀的一声,士兵脑袋一歪,倒在了茅草丛中。
“小乙,快一点。”外面传来了其它士兵的不耐烦的声音。
黑衣人直起身子,在他身后,一左一右又闪出两个黑衣人来,三人对视一眼,另外两个悄无声息的消失在夜色之中。
第一个黑衣人看了一眼手中的兔子,低笑起来。突然一扬手,将兔子向外面发出声音的地方掷去,而他自己,也追在兔子身后,在草丛之中向前疾奔。
兔子迎面飞来,第一个士兵一伸手,将兔子握住,眼前黑影一闪,一个人影几乎是随在兔子之后,从林间窜了出来,手中一柄短刀,哧的一声没入到了士兵的小腹之中。黑影来得太快,一刀毙命,第一个士兵手中还拿着兔子,但人却已经没命了。
两条黑索一左一右飞来,将最后两个惊呆了的士卒的脑袋套住,只是一拉,便拖翻在地,身体嗖嗖的便被拖向林间,而杀掉第一个士兵的黑衣人,整个人从死去士兵胯下钻了过来,手腕一翻,短刀又将第二个士兵捅了一个透心凉。
三个黑衣人聚集在一起,打了几个手势,犹如鬼魅一般的消失在夜色之中。
这些黑衣人来自大明鹰巢,他们有一个统一的名称,游隼。
山下的哨所,正在被游隼一个接着一个的拔除,而在他们的身后,一队队轻装的士兵正向着云雾岭急速推进,为首一人,正是撼山营统领将军大柱。手里提着的是他在大明军官之中独树一帜的大铁棍。
云雾岭下设有岗哨,山上自然也设有警戒士兵,不过山下,都是由老兵担任,山上,却是一名老兵带上几个菜鸟守夜。山下当然不能用菜鸟,这些刚刚被掳上山的家伙,要是放到山下,说不定马上就要开溜了。但在山上,却可以放心大胆的使用。
老兵全副武装,手里的刀更是明晃晃的就握在手里,而几个菜鸟却是赤手空拳,一个个战战兢兢地跟在他的身后,老老实实的跟在老兵的身后,听着老兵一边骂街,一边给他们讲述一些放哨站岗要注意的事项。
老兵只管在喋喋不休,并没有注意到原本排在队尾的一个身材最为瘦小的青年,已经不动声色的慢慢到了他的身后。
青年的肩膀瑟缩着,脑袋低着,与其它菜鸟并没有什么两样,但在他的袖管里,却滑出了一样东西,一根一头削得极尖的木棍,木棍并不长,就只有手掌长短,但在尾部,却有一个横端,显然这个年轻人是为了握得更稳。今天一个下午,他随手在地上捡了这根木棍,慢慢地磨成了现在这个模样。
小木棍本来没有什么用,但磨尖之后,落在他的手中,便是杀人的利器。
青年的身体贴紧了身前的老兵,老兵一脸怒气的回过头来,正想喝骂,青年的一只手按上了他紧握着刀柄的手,另一只手曲肘,短棍夹在食中两指之间,径直插向了老兵的颈间。
短棍轻而易举的插进了颈间,老兵那只平素杀人如麻,单手便能提起百余斤石锁的手,被那青年按着,那刀却是半寸也没有拔出来。
他眼中的愤怒,慢慢的变成了惊愕,然后是恐惧。
他自己是老兵,杀人如麻,而这个青年,杀人更是干脆利落,这怎么可能是一个被掳上山来的菜鸟的表现,有阴谋,云雾岭要完蛋。
他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慢慢地滑倒在青年的怀里。
青年微笑着拥抱着老兵,转过身来,看着身后,那几个僵在哪里的菜鸟,“闭嘴,不许作声,谁敢滋一声儿,我就杀了他。现在去那边,一排排坐好。”
几个真正的菜鸟身体发着抖,走到青年指定的地方坐好,青年搂着那老兵也坐到了他们中间,从他们身后看过去,这一排人好好的坐在哪里,却不会发现,那个老兵的鲜血正顺着青年的肩头,丝丝缕缕的往下流去,流过青年的身体,再慢慢地浸湿了他们的身前。
夜色之中,传来了夜鸢的鸣叫之声,那个青年脸上的笑意更浓,仰起脖子,同样的声音从他的喉咙之中发出,你来我往,连着鸣叫了几声之后,一个黑衣人从树丛之中冒出头来,几个起落之间,便到了青年人的面前。看了一眼靠在青年人身前那早已死去的老兵,微微点了点头。回身招了招手,一群群的黑衣人从他身后冒了出来。
青年人一抖身子,将老兵的身体掀倒在一边,站了起来,也不废话,直接用手里的那根短木棍,弯腰在直画了起来。
看着青年人画完了地图,黑衣人转过身来,一连串的手势比出,身后的黑衣人瞬间便散开,一队队的离开了原地。
青年人在地上的画的是云雾岭藏兵山洞之中的各个出口位置,那些游隼是要去引领军队封住这些出口。
青年人转过身来,对那几个吓得浑身发抖的菜鸟道:“不要怕,我们是官府的人,现在你们沿着这条路往下走百余米,有一个小山洞,去那里藏着吧,等到我们剿灭了土匪,你们就可以回家去继续种田了。”
几个菜鸟一声也不敢做,向青年人深深的弯腰行了一礼,转身便向下方跑去。
半炷香功夫之后,大柱出现了在洞口,看着那个黑黝黝的洞口,冷笑道:“原来这些山老鼠一直躲在洞中,难怪一直找不到你们,今天,老子可就要关门打狗了,吴岭,我倒要看看,你还能往哪里跑?”
拄着铁棍,站在洞口,一名接着一名的士兵从远处飞奔而来,低声向大柱回禀,各个出口已经被堵住了。
大柱哈哈一笑,铁棍前指,厉声道:“攻击山洞,剿灭这些山老鼠。”
第609章 英雄不总是同路
云雾岭剿灭吴岭一役,虽然大柱将吴岭全部堵在了山洞之中,但那山洞之大,仍然超出了大柱的想象,似乎整个云雾岭内部都是空的,而这股被关门打狗的顺天军旧部抵抗之激烈顽强,也出乎大柱的意料之外,以至于大柱不得不源源不断地将整个撼山营部队调进山来,原本以为两千轻将部队便能解决的问题,在打了整整三天之后,撼山营五千士卒全都投往以了作战之中,马向南甚至还紧急动员了数千青壮抵达云雾岭,接替士卒封锁各个出口,以便于撼山营能将所有的兵力,全部投往以山洞之中的搜索作战之中。
战役,从一开始的攻坚,到中途的激烈巷战,打到最后的捉猫猫,愤怒之余,大柱又不得不佩服吴岭的顽强。
终于要结束了。
浑身浴血的大柱,看着前方一个突出的巨大的岩石之上,同样浑身是血的吴岭带着最后仅剩的十数名亲卫站在那里,在他们的身后,是黑黝黝不知多深的深渊,隐隐传来的隆隆的声响,预示着下面是一条暗河。
无数在火把之下闪着悠悠寒光的利箭遥遥对准了这最后残存的十几个人。这一战,撼山营损失不小,数百人葬身在这个巨大的山洞之中,绝大部分,都是在最后的捉猫猫之中,被更熟悉地形的匪军造成的。
“吴岭,我敬你是一条汉子,放下武器,投降吧!陛下宽仁,会留你一条性命的。”大柱铁棍重重顿地,棍石相击的声音,在洞内回荡不绝。
大柱这么说也是有理由的,他曾听到过皇帝陛下感叹过,吴昕是一个让皇帝陛下由衷敬佩的人,不光是战略眼光,还有为人。杀吴昕,站在各自的立场之上并没有什么错,不杀吴昕,就不可能有大明的今天。只可惜这样的将领,不能为大明所用。而吴岭是吴昕亲近的部下,如果能招降此人,陛下必然会因为这样一些感念而留用此人。
吴岭却是大笑不已,手中长枪戟指着大柱,重重的往地上吐了一口血沫:“呸,做梦,吴某人就算死,也不会投降秦风。”
“吴岭,你是要找死吗?”大柱勃然大怒。
“死便死了,有什么可多说的。”吴岭一扬手,将手中铁枪抛向了深后的无底深渊,瞪视着大柱:“回去告诉秦风,午夜梦回的地候,我吴岭会去找他的,哈哈哈!”
他转身,昂然走向前方,在身边,十数名亲卫抛掉手中的刀矛,皆是大笑着,争先恐后的抢在了吴岭前面,一个个奋力向前一跃,跳向无尽深渊。
吴岭最后一个头也不回的跳了下去。
山洞之中,回荡着他最后愤怒的喊叫:“吴将军,我来找你啦!”
山洞之中,安静之极,只余下火把毕毕剥剥的燃烧之声,吴岭之死,让所有人都有些沉默,一柄柄长弓垂了下来,一支支长矛以枪头点地。大柱提着铁棍,走到岩石尽头,看着黑黝黝不知多深的深渊,听到下面传来的隆隆水声,长叹一声,向着深渊,弯腰行了一礼。
这是英雄惜英雄。
只可惜,英雄并不是总走在同一条路上。
长阳郡郡守府衙,马向南欣喜的迎回了凯旋而归的撼山营,看到大柱有些落寞的神情,马向南以为大柱是心伤撼山营的损失,赶紧安慰道:“大柱将军,所有伤亡将士的抚恤,除了朝廷的抚恤之外,我们长阳郡也会咬咬牙再拿出一份儿来的,撼山营为长阳郡的安危拼死剿匪,我们长阳郡人矢志不忘。”
大柱翻了一个白眼:“马郡守,你以为我们大明军是你过去在楚国那会儿呢?剿匪保一方平安,本来就是我们的职责,身为军人,马革裹尸还,也说不得什么委屈不委屈,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有什么可说的,你长阳郡穷得叮当响,我还敲你一笔的话,陛下岂不是敲我的脑袋,你的钱,就不是朝廷的钱啦?”
马向南不由自嘲的一笑,也是,在楚国,这要是剿完了匪,那些个军官,那个不是想再地方上再刮一些油水,倒是忘了现在大明帝国是新人新气象,这种在楚国看起来很寻常的事情,在大明却是绝对犯忌的。
“那你这是?”他有些不解地看着大柱。
“可惜吴岭了,一条好汉子。”大柱摇摇头,将吴岭最后的下场说了一遍。
马向南却没有大柱那样的感慨,只是叹息一声:“卿本佳人,奈何作贼?于吴昕,他是信义,忠诚,但对于我们长阳郡人来说,他却是毒瘤。大柱将军,你大可不必如此难受,吴岭为害一方,扰百姓安宁,你这可是除暴安良,保一方平安。”
“话是这么话,可心里总是不大痛快。”大柱道。
马向南有些搞不懂这些军人的想法,也懒得去想,吴岭既灭,长阳郡总算是除了这个心头大患,接下来自己的一系列想法,总算是可以按部就班来实现了,还有得忙呢!他要将长阳辖下各县,搞成一个个有地方特色的区域,长阳多山,粮食产量不足,但种植其它一些经济作物,却还是有得天独厚的条件的。来自太医署和越京城,正阳郡的商人们的第一波投资也都陆续到位了,该是大干一场的时候了。
“对了大柱将军,在你上山剿匪的时候,朝廷发来了一份命令,让你在剿匪完成之后,率部进入正阳郡,护送齐国使节曹辉一行人等离开大明国境。”马向南道。
“什么?”大柱夹手夺过命令,看了一遍,脸上却是露出了笑容,呵呵笑了起来,这份来自兵部的命令有两个内容,第一个是调撼山营三千人马进入慈济,准备与霹雳营换防,霹雳营将撤出慈济,开拔出云郡驻防,而第二个,则是由大柱亲领二千兵马护送齐国使节离开大明。将其礼送出境之后,撼山营便将全员开赴慈济。
“什么护送,这不明摆着是监视他们老老实实的离开么?要敢生事,便将他们长得连他们妈都认来得他们。”大柱哈哈大笑,先前的阴霾一扫而空,送这个曹辉离境不是重点,千余人马,掀不起什么大浪,倒是随后全军开赴慈济让他开心,虽然头道汤没有喝到,但接下来却是轮到撼山营登场了。
正阳郡内,齐国前去祝贺大明帝国正式建国的使节曹辉正慢悠悠的一路游山玩水,从越京城到正阳郡,他们已经走了足足十天,却还没有出境,每到一地,曹辉便要兴致勃勃的去四处游玩一番。而随行的一千龙镶军,也都卸下了盔甲,轻装随行。
他们慢悠悠逛山游水,地方上可就叫苦连天了,每停留一天,所过之处,必然要为他们备好一应所需,要是稍稍有些不如意的地方,便会有齐国随行的礼部人员找上门来,指着鼻子大喷一番,地方府县官员还只能捏着鼻子听着,赶紧为他们补齐一应所需。
别人是使节啊,必须是要待之以礼的。
但他们这样慢悠悠的,必然是有所图。大明帝国的朝堂中枢最后也终于是怒了,你曹辉不要干得这么太明显好不好,是不是在等着江浩坤或者是蛮军传来捷报,你才会加快速度离去呢?一纸命令给了正在长阳郡的大柱,率两千兵马,去好好摧一摧这位游兴大发的曹大人。
在大柱兴致勃勃的一路奔向长阳郡的时候,慢悠悠一路前行的曹辉终于抵达了正阳郡城,一千龙镶军自然是进不了城的,曹辉仅带了一个随从,优哉游哉进了郡城,径直奔向最热闹的郡城集市。
太平坊内,曹辉的目光被一个精致的盒子吸引住了,内里装着一小排仅仅拇指大小的瓶子,瓶子美轮美奂,雕刻着极为精美的图案,曹辉因为与太平坊的长期合作,现在也算是身家巨万,对于太平坊内消售的东西,极其熟悉,那些奢华的小玩意儿,主要的买家便是齐国的那些富豪官绅们。但这东西,他敢肯定,自家的店铺里,绝对没有。
“这是什么?”他指向了盒子,问道。
“这位客官好眼力。”早已从内间走了出来的太平坊掌柜笑眯眯的迎了上来。“这是我们太平坊总坊刚刚开发出来的新品,王小姐说叫香水,听说滴上一滴在身上,香气可数天不散,这一排六个,便是六种不同的香味,现在只是试销,并没有大规模的上市,听说制作极其不易。这价格吗?当然也是很昂贵的。”
听到王小姐三个字,曹辉目光微微一黯,但马上又恢复了正常,“能闻一闻吗?”
“这个可不行。”掌柜笑道:“您要是买了,随您怎么处置都好,但这香水是密封的,一打开,我可就不能卖啦,这位客官,其实我店里一共也就三盒,其中两盒已经被我们正阳的郡守大人和主薄大人买走了,这是最后一盒。”
“好,我买了!”曹辉微微一笑。“多少钱?”
掌柜伸出了两根手指,“纹银两百两。”
第610章 后手
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一个盒子,六个拇指大小的瓶子,不知道究竟是什么的所谓香水,居然要二百两银子。曹辉的随从脸色顿时就变了。
“二百两银子,你怎么不去抢?”他冷声道,“爷们不缺钱,但也不是傻瓜,你别以为我们是外地人,便想狠宰我们一笔。”
掌柜脸上笑容不变,并不理会这个伙计,而看看着曹辉:“这位爷是识货的。想来知道这东西定然值这个价。”
曹辉没有说话,径自将盒子揣进怀里,转身便走。
“付钱。”
随从愣了一下,从怀里掏出几张银票,丢在柜台之上,转身紧跟着曹辉向外走去。
“爷,这,这也太贵了吧?”
曹辉摇摇头,王月瑶弄出来的东西,总是这么匪夷所思,以前的面膜,到现在一直是有价无市,现在又弄出了什么香水,倒还真是会赚钱。想到王月瑶,又不由想起自家现在那个娇滴滴的大小姐,除了花钱,撒娇,就什么也不会了。好在曹辉的地位比起她的父亲并不低,至少大小姐脾气是不敢发的。
长安城里,曾经偌大的亲王府,现在已经变成了曹府,义父沉迷于研究李清大帝的秘密而不能自拔,以前还只有卫庄,现在又多了一个文汇章,当世四大顶尖高手,便有三个汇聚到了长安。
对于这一点,曹辉有着不同的看法,人总是要活在当下的,千年之前李清大帝留下的秘密再怎么诱人那又怎样,他真怕有一天,义父他们当真研究出了什么,便会和那李清大帝一般无二,消失的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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