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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前卒-第5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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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碧松笑吟吟的起身,也不反驳曹云所说的话,只是道:“末将原本只是想单人独骑悄悄的来迎大帅的,不过这些家伙们得到了消息,一个个不要脸的都要凑上来,我也是没有法子,不敢得罪他们呢,只好就都带着了。”
  鲜碧松的话让他身后所有的将领们都笑了起来,原本有些紧张的气氛,立时便荡然无存。他这话说得不错,这些人的确是硬凑上来的,亲王曹云,大齐原兵马大元帅,统帅大齐兵马数十年,威望素著,可以说大齐的将领十个倒有八个曾在他的麾下任过职。
  “一个糟老头子,有什么可看的?”曹云笑道:“这一趟出来啊,就是因为在长安呆得腻了,想出来走一走,瞧一瞧,透透气,图个新鲜。”
  鲜碧松微笑点头,他自然知道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像大帅这样的人,即便是出京一趟,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看着大帅这辆豪奢得有些出奇的马车,鲜碧松心里却是没有半份艳羡,却隐隐有些心痛的感觉,何至于此呢?
  大帅从来都不是一个追究享乐的人,他的大半辈子都是在军营之中渡过的,卧冰趴雪,日晒雨淋,那样的苦受不来?可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不得不从大元帅的位置之上退下来,退下来之后,还得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就犯了忌讳。原本一个视金钱如粪土的大元帅,现在居然传出了爱钱如命的名声,在长安城里的园子,听说比御花园还要漂亮。最搞笑的是大帅身为亲王,这一辈子都只娶了一个正室妻子,却在退下来之后,一口气纳了好几个小妾,在长安城中日日饮酒作乐,夜夜笙歌春风,没用两年,一个荒唐王爷的名声便传了出来。
  听到曹云的话,鲜碧松有些心酸,大帅这一辈子,大半的时间要么在外征战,要么镇守一方,那里像现在这样被困于穴居当中,连腾挪一下都得小心翼翼。他看了曹云一眼,长安城中那个豪奢的园子,在大帅的眼中,只怕就跟穴居一般无异吧。
  刚刚众将参拜的那一瞬间,鲜碧松便觑见了大帅眼中那一闪而过的精芒。大帅终究还是离不开军队的啊!
  “大将军,上来见识见识我这车子。”曹云拍着车窗,笑吟吟地道。
  鲜碧松却是透过车穿瞅见里头几个身着清凉的女子,不由有些踌躇,能与大帅共车把臂交谈,自然是无上的荣耀,但有内眷在场,这就有些不方便了。
  似乎是猜透了鲜碧松的想法,曹云大笑道:“老妻料到你们这里排场不小,不愿意受你们的礼,所以早就移到后头车上去了,这里只是几个平日里服侍我的丫头罢了,无妨无妨,上来与我说说话,解解乏。”
  “多谢大帅。”鲜碧松见到曹云这么说,便也不再推辞,一跃上了马车,推车车门走了进去。大帅遣开了妻子,却留下了服侍的丫头,那只怕这几个丫头里,便有人是某些人的耳目了,大帅这是特意留下来的。
  自己与大帅的关系,外人知道得极多,如果刻意保持距离,反而更让人心生疑虑,倒不如坦坦荡荡的更好。想通了这一节,鲜碧松便也大方地走进车箱。
  在外头便看感到这马车豪奢异常,进了里头,鲜碧松更是瞪圆了眼睛,张大了嘴巴,这里头的布置,已经超出了他的想象了。
  不说那些装饰,单是车箱里那股清凉之气,就让在大日头之下晒了小半天的他,像是吃了一枚人参果子那样的通体舒泰。
  “怎么样?舒服吧!”曹云满意地拍了拍身上的垫子,惬意地将一双大长腿在马车里摊开,“这辆马车是郭显成在横断山区里寻来百年以上的金丝楠木,然后送到明国,请那里的大匠专门打制的,统天下也只有两辆,大明的皇帝都没有,这金丝楠木可难寻呢!瞧着没?这颗珠子是陛下御赐的,白天看着不显眼,到了晚上,哈哈,这车厢里可是亮如白昼。喏喏喏,你坐下的这条毯子,据说是来自海外,价值万金。”曹云像献宝一般的向着鲜碧松滔滔不绝的展示着他的这些宝贝。小松啊,这车里车外加起来,别看你是大将军,我估摸着便能顶你大半的身家了。
  “大帅为大齐操劳一辈子,现在退下来,也是该享受享受的时候了。”鲜碧松微笑着道:“至于为国征战的事情,就交给我们这些小辈就好了。”
  “说得好,传承嘛,老的不下来,你们年轻一辈儿怎么能顶上去呢!”曹云笑着道。“所以这一次我准备在外头多转一转,多看一看,特别是明朝那边啊,更是要去看一看,越京城听说大变样了,我还是七八年前去过吧,不过那一次是带着兵去的,这一次却是带着美人去,哈哈哈!”
  “大帅,这件事,小松觉得您还是要再考虑考虑。”鲜碧松字斟句酌地道:“大帅身份不一般,我有些担心那明朝皇帝不怀好意,要是将您扣住了,可就麻烦了。”
  “多虑了多虑了!”曹云拍着鲜碧松的肩膀,大笑道:“我一介闲散亲王,秦风他扣我作甚么?这个人还是很大气的,这种没脸子的事情,他绝对干不出来,你瞧着吧,他一定会大张旗鼓的把我迎进大明,还会大张旗鼓的把我送回来,一根毫毛也不会少,兴许回来的时候,还能带来不少他们大明的稀罕物件儿,小松啊,这几年,大明的稀罕物儿可不少啊!”


第1307章 需要重视的将领
  两个娇俏的侍女一个跪坐在矮几的一侧,皓手纤指,熟练地烧起小炭炉烧水为两人冲茶,另一个则跪坐在曹云的身边,替他轻轻地按捏着腿上的肌肉,两个侍女穿得清凉,即便是鲜碧松,与她们面面相对之时,也不禁有些心神荡漾,但曹云却似乎仅仅将她们当成了某种工具,一点儿情绪上的表达也没有。
  虽美色当于前而巍然不动,鲜碧松自认为没有这份儿定力,大帅明显志不在此,却又不得不装成一副沉醉于醇酒美人的姿态来,这让鲜碧松感到有些悲哀。
  大帅似乎是认命了,唯有那眼中偶尔一闪而过的光芒,能让鲜碧松找到昔日大帅的一点影子。也不知道昔日的大帅还有没有机会回来?他在心中暗暗地想着。
  现在国家的局面谈不上很好。
  原本一切欣欣向荣的局面,似乎在一转眼之间便恶化了起来,陛下历时数年的改革,已经依稀看到了胜利的影子,但就在这关键的时刻,却又出现了变故。
  鲜碧松很清楚陛下改革国内政治态势的决心,为此,不惜让亲王这样忠心耿耿的人也下了马,更惶论其它人了,任何敢于挡在陛下面前的拦路石,都必然会被陛下毫不留情的搬开,大帅也正是看清了这一点,所以才激流勇退,甘做一个闲散亲王,每日浑浑噩噩度日。
  但现在似乎局面有点失控了。要不然,大帅是绝无可能走出长安的。
  看到侍女已经冲好了两杯茶,鲜碧松赶紧取过一杯来,亲自捧到了曹云的面前。“陛下,勃州那边的情况,是不是不太好?”
  他小心翼翼地问道。
  勃州周曙光的反叛,让鲜碧松极为震惊,他与周曙光是认得的,也有一些私底下的交情。朝廷拿周曙光不停地薅羊毛,准备拿他作为切开豪门世家这块铁板的突破口,没有想到这一次是当真一脚踢到了铁板之上。
  朝廷对于勃州事件讳莫如深,哪怕已经完全瞒不住天下人了,但对于事情发展到了什么地步,便连鲜碧松这样的大将,也只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朝廷完全封锁了那个方向上的消息。但鲜碧松却仍然可以从朝廷兵力的调度,物资的去向,大致判断出勃州的战事,似乎并不怎么乐观。
  更让鲜碧松笃定自己的判断是,自己这里的战事,被无限期推迟了。
  原本在常宁郡发起一次相当规模的战役,来试探明朝究竟还有多少的战争潜力是朝廷早就定下的事情,时间便放在了明朝刚刚结束对秦战事结束的时候。这个时间点,可以说是明国最为虚弱的一个节点。刚刚打赢了一场灭国之战,不管是军队,还是朝廷民间,可以说都是在喜悦之间掺杂着放松,紧绷的神经一旦放松想要重新紧张起来,可不是说办到就能办到的,一个人都是如此,更别说是一个庞大的国家了。
  一切都准备好了,却在马上要发动的时候,被突然叫停,如果不是勃州之事不顺,怎么会让一场精心准备了大半年之久的战争说停就停了。
  很明显,朝廷不想两面开战。
  曹云接过茶杯,慢慢地啜饮着,眼睛看着马车顶,淡淡地道:“勃州之事,不仅仅是勃州啊,如果单纯是勃州,那也就算不了什么事了。”
  “明人掺杂其间,的确很麻烦。”鲜碧松点了点头:“末将听说周曙光现在手里的舰船,基本全来自明国?”
  “如果仅仅是明人,那也不算事儿。”曹云哼了一声道:“本来就是敌人,迟早会干上一场,他们早来或者晚来,都不让人惊讶。关键还是在内部。周曙光造反,大齐内部可是有不少人欢欣鼓舞啊,知道现在大齐国内都说什么吗?都在说陛下逼反了周曙光。”
  “胡说八道。”鲜碧松怒道。
  曹云突然笑了起来:“其实也没有说错,陛下就是准备拿周曙光开刀的,不想反响大了一点儿,对方的反扑之势凌厉之极。世家流传千年,实力底蕴都是极其深厚的,我们还是小瞧了他们,周曙光也是一个人才,一边接收着世家的大量钱财招兵买马,一边却干净利落的倒向了明人,他应当是还在荆湖战区的时候,就与明人联络上了,要不然不会准备得这么充分。现在朝廷一方面要平息勃州叛乱,一方面还是澄清国内流言,又还要担心另一些不安分的家伙跳起来再搞一点什么事,你也知道,世家的目的是要逼迫陛下向他们就范,至于周曙光是死是活,你以为他们当真关心么?”
  “周曙光已经被他们作为一枚棋子抛了出来了,朝廷当真没有招安的计划吗?”鲜碧松道:“大帅,末将与他也还有几份交情,可以派人去说合。”
  “你不要掺合这件事情。”曹云断然道:“陛下想要的是给那些人一个干脆果断的回击,容不得有半分绥靖政策在里头,这不是军事上的目的,而是政治上的要求,你一个武将,往里掺合,不会有好下场的,这是陛下与国内豪门世家最后的也是最强的一次角力,陛下赢了,通吃全盘,陛下输了,改革成功荡然无存,齐国将回到原本的老路之上。”
  鲜碧松沉默半晌,道:“大帅,为了改革,齐国这些年付出了许多,现在更是让国内动荡不安,陛下这样的做法,可是在赌,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呢?和谐共处,就像以前那样不行吗?”
  曹云微微一笑,“就知道你有这样的想法。你啊,作为一名大将,终究还是攻击性差了一点,在这一点上,周济云可要比你强上不少。只可惜,他是世家豪门的代表人物,不可能站在陛下一边。”
  鲜碧松脸色微微发烫。
  看到鲜碧松有些发窘,曹云接着道:“你也不用惭愧,每个人有每个人不同的性格,不同的能力,便会在不同的位置上做出不同的事情来,才能上,你的确比不上周济云,但你却深得陛下信任,现在你统兵十数万屯兵与边疆,可算是大齐国内第一大军头呢。为什么呢,就是因为你的性格小心谨慎,不冒进,不擅功,陛下现在需要的就是你这样的将领来稳定边疆局势,换成周济云在你这个位置,只怕早就与明人打得不可开交了。”
  “大帅,末将还想率兵打进明国呢!”鲜碧松弱弱地发声道。
  曹云大笑:“真到了那个时候,总有你显身手的时候,不过你也别想着成为进攻明国的统帅了,你的长处在守御,而不是进攻。你对面的吴岭,可不好对付呢!”
  “末将可不怕他。”鲜碧松不服气地道。
  曹云微微一笑:“明国闻名天下的将领不少,章孝天不说他了,现在他位列兵部尚书,干得是统筹天下兵马的勾当,轻易不会上阵。另外三个,陈志华,甘炜,吴岭三位大将军,你知道我最忌惮那一个?”
  “吴岭?”鲜碧松有些惊讶地看着曹云,在他看来,陈志华应当是最难对付的一个,当然,这是抛开了明国的皇帝秦风来说的。
  “秦风是一个厉害的人物,看人尤其准。明国三位大将军,那个绰号叫野狗的甘炜不必提,那是一个没啥脑子的夯货,能占得此位,是因为他对秦风的忠心耿耿,秦风叫他去咬谁,他便会毫不犹豫地去咬谁。陈志华,出身名门世家,精通兵法,战争,不论在战略战术之上,都不会犯什么错误,做任何决策都中规中纪,所以秦风用他去对付秦国,因为那个时候的秦国,已经快要变成一条死狗了,陈志华的性子,正好稳打稳扎,步步推进,秦风可不想将秦国变成一块白地,现在你也看到了,陈志华相当成功。”
  “所以末将认为这个陈志华相当难对付啊!一个不犯错误的家伙,是最难打的,除了与他死磨之外,基本没有什么别的办法。”
  “这样的将领,没有缺点,但换而言之,也没有什么突出的优点啊!”曹云微笑着:“但是你面前的吴岭就不同的了,你以为秦风为什么会将他放在这一面?好钢要用在刀刃之上,秦风在内心之中,可是始终将大齐当成了他最大的敌人。”
  鲜碧松沉默不语。
  “吴岭此人,隐忍,狠辣,不为外物所惑,一旦决定做某事,便不会不计后果,不计成败,不计毁誉,一门心思地扎进去,这样的人物,才是最难对付的,因为你无法用一个常人的想法来衡量他的想法。还记得当年明国国内的正阳之战吗?吴阎王就是因为此战而闻名天下的,换了你,能做出当年他做的那些事情来?”曹云问道。
  鲜碧松想了想,终是摇了摇头。
  “后来世人给予吴岭的大都是负面的评价,包括明国国内都是一片怦击之声,但他们就没有想过,如果不是吴岭在正阳城下的那一场大胜,秦风的明国,或者就在那一战之后,荡然无存了。那个时候,可是大齐,秦国,蛮人,以及叛乱的明人四路夹攻呢!秦风也正是因为此战在四个战场之上都大获全胜才一举奠定了明国的根基啊!”曹云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所以我说,我最忌惮的便是吴岭此人。”


第1308章 国家蛀虫
  鲜碧松有些意外地看着曹云,他发现,大帅是真得非常在意这个吴岭的。
  “末将与这个吴岭在边境之上也对峙了好几年了,但真是没有发现他有什么特别之处,也不过就是中规中纪罢了啊!”
  曹云一笑:“他成功地给了你这个映象,已经骗过你了。当你发现他的不一般的时候,就是你面临失败的时候。就象当年在正阳一样,当我们所有人都认为必胜无疑的时候,惨败其实已经在眼前了。”
  “大帅,有这么玄乎吗?”鲜碧松有些不服气地道。
  曹云摊了摊手,“小松,你觉得秦风这个人用人如何?”
  “这倒是挺厉害的。”鲜碧松想了想,点头道:“要不然,明国也发展不到今天了。”
  “这就对了。”曹云道:“吴岭这个人,以前是跟着吴昕的,吴昕虽说是死在洛一水手里,但幕后策划者却是秦风,所以吴岭为了报这个仇,可在跟秦风作对了数年之久,给秦风造成了不上的损失和压力的,就是这样一个人,最终败亡之后,秦风花了偌大的心思招募他,最终将他揽入麾下,纵观秦风用人,如此费尽心机的延揽一个人这是唯一的一次。”
  “您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这不是闲着没事儿吗?曹辉那小子也经常送些东西去我哪儿,没事呢,就研究一下我们将来这些最大的敌人,什么时候皇帝想要知道什么事了,我也能说出个一二三来啊!”曹云呵呵笑道:“所以啊,你只要记住这一点就好了。”
  “大帅提点,末将一定会牢牢记住,以前是末将大意了,一个能让大帅如此惦记的人,末将哪里有资格轻视于他?”鲜碧松正色道。
  “这就好。”曹云道:“前线聚集了这么多兵将,冲突是少不了的,能占着上风吗?”
  “我们很克制,明军也很克制。双方交锋的都是斥候,占过便宜,也吃过亏。”鲜碧松迟疑了一下,“不敢有瞒大帅,吃亏的时候多一些,明军的装备,实在是比我们强上太多。”
  “说说看,当年与明军一战,你的老上司郭显成,就对明军的装备记忆犹新,现在昆凌郡那边,楚人用得也都是明人卖给他们的武器,我们也明显处于下风。”曹云道。
  “是,大帅。”鲜碧松道:“就说骑兵吧,他们的斥候,都是一人双骑,在机动灵活性和耐久性上,都比我们要强,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明人在征服了秦国之后,有了稳定的战马来源,我们无法比。不过这还是能想办法避免的,不过具体到个人的装备,我们就差得太远了。比方说盔甲吧,骑兵为了保持机动,灵活,就不能有太多的负重,我们的骑兵使用的都是皮甲,也就在关键的地方加上一点特别的防护罢了。但明军使用的却是铁凯,关键是,他们的铁凯非常轻,非常薄,但防护能力比我们的皮甲却要强上不少。再者,他们的骑兵标配远战武器是马槊,近战武器是马刀,配备有手持短弩,我们的骑兵完全比不了。特别是马槊,对于骑兵而言,可是利器,可是造价太高,我们完全无法标配给骑兵,这明人是怎么做到的,居然能做到骑兵人手一根?我们缴获过几支,做工与我们的马槊做工几乎是一样的。”
  曹云敲了敲身下的马车,“岂止是马槊?这辆马车,我们造得出来吗?如果是我们大齐的那种马车,我才不会带着老妻,哦哦,还有这些娇俏可人的美女出来,那完全就是受罪,可这辆马车不一样,那出行就是一种享受了,是不是?那我可宁愿骑马。”
  鲜碧松愣了愣,刚刚他光顾着与曹云两人说话,还真没有感受过这一点。此刻被曹云一提,倒是反应了过来,大齐的马车如果长期乘坐的话,的确是受罪。现在他与曹云在车上已经坐了不短的时间,真是没有感到任何异常。
  “他们是怎么造出来的?”鲜碧松当然知道曹云所说的不仅仅是马车,他说得是明朝的整个体系,他们能造出来的,大齐却造不出来,这不仅仅是体现在军工上,而且也体现在像马车这样的民用事物之上。
  这是整体的落后。
  “我让府里的工匠把这马车拆卸了,想要研究一下怎么制出来的,你也知道,我府上的工匠应当算是我大齐手艺最好的了吧?他们拆开之后,弄明白了,也仿制出来了,但是没用上几天,不是这断了,就是哪坏了。完全无法达到他们的水平,不是我府里的工匠不用心,而是我们的材料完全达不到要求。”曹云脸无表情,“我府上造不出来,那大齐的匠作营也就造不出来,这一点,我还是能肯定的。”
  “冶铁炼钢。”鲜碧松咬牙切齿地道:“这么多年了,我们为什么就达不到他们的工艺呢?”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我们十窍通了九窍,剩下的那一窍,就怎么也通不了,有什么办法?”曹云自失的一笑,“感到这马车的车轮没有异响吗?”
  鲜碧松点了点头,“感觉到了。”
  “一个小玩意儿,听说叫飞轮。两个铁圈,一大一小,中间套着一个又一个圆溜溜的钢珠,抹上油脂,转动无声,看着这么小一个东西,我们就造不出来。”曹云呵呵一笑:“我们的工匠只觉得这个玩意儿好,却不知道我看见了这东西之后的震惊,这岂止是只能用在马车的车轮之上,他的用处大着呢,几个这样的东西组合在一起,便可以轻而易举的提起千万斤的重物,小松,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这意味着明朝可以用更少的人力,做更多的事情。”
  “明人在匠艺之道之上,的确领先我们太多。”鲜碧松有些苦涩地道。
  “这哪里的匠艺之道?这是用人之道。”曹云正色道:“归根结底,都是在人啊!前越以前是个什么样子你不知道,在我们大齐面前,他们连喘气儿都不敢大声,为什么现在就突然间领先了我们这么多?反而将我们压得喘不过气来了。用人,还是用人呐。”
  鲜碧松有些迷惑不解地看着曹云。
  “想不明白吗?很简单的道理啊!”曹云自失的一笑:“大明现在的工匠,基本上还是前越的那一批人,他们为什么突然之间就爆发了呢?因为秦风给了他们不同的待遇,匠人为官,在大明成了惯例,只要做出了贡献,搞出了发明,瞬间便能从一介草民,变成一个官员,虽然仍然从事着他们以前的那些事情,但身份却是大不同了,你说,那些匠人们能不挖空心思地变着法儿的搞这些东西吗?这与将士们渴望上战场杀敌立功从而改变自己的命运,难道不是一个道理?”
  鲜碧松点了点头。
  “秦风在明国推行的吏改,从上到下的打破了前越原本的官吏制度,在将国家的权力极大的集中到了中央之后,又打破了过去官,民,商之间的藩篱,但凡在某一个方面有着卓越才能的人,都可以为官,以发挥更大的能力,他的第一任吏部尚书,为了推行此事,算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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