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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皇帝-第3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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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定就是要去将一切敌人撕碎和碾碎的王牌。
  这样的话,凸显自己的存在,增加自己的气势,让人更加注意和紧张。
  就很有必要了。
  况且,胸甲骑兵的冲锋,与现在世上所有现役骑兵的冲锋,都不一样。
  他们是沉稳的大山,倒卷的潮水和雪崩的山陵。
  “何止是气势跟卖相啊……”有来自云中郡的司马感慨:“这样的集群,吾实在想不到,还有什么能阻拦他们的前进!”
  在方才的演练之中,虎贲卫和羽林卫向在场所有的士卒将校,展示了他们最基本的作战战术。
  就是他们最常用的正面碾压。
  不管敌人有多少,我自如泰山压顶,碾过来。
  挡得住要死,挡不住更要死!
  汉军的胸甲骑士,身高八尺一寸,臂展全部在八尺以上。
  其主战的兵器,是一柄长达一丈的骑枪。
  当他们冲锋起来,平端骑枪时,动能的巨大力量,足以让前方的一切生物全部被串成一条烤肉串。
  更何况,有聪明人发现,这些骑兵的背上还挎着一柄马刀。
  这是一种大家前所未见的马刀。
  因为,它比之现役的所有汉军马刀更加小巧,但也更加致命。
  因为它们是弯刀!
  在方才的演练中,虽然这些骑兵没有展示这些马刀的使用方法。
  但,只要不蠢的人都猜得到。
  在冲锋的第一阶段,这些骑兵用整齐的阵型和骑枪,冲散敌人的阵型,撕碎敌人的防御。
  然后,他们就会利用自身的阵型优势和无比强大的防御,用那些马刀,如同砍瓜切菜一般,将那些狼狈溃散和哭泣的敌人,一个个的砍成肉泥。
  简单粗暴直接,但非常有效。
  然而,这仅仅是展露在众人眼前的表像。
  义纵非常清楚,羽林卫和虎贲卫,花费重金,集中了最优秀最好的军人,打造而出的这两千胸甲骑兵。
  他们,可不仅仅只是人高马大,装备精良,这么简单。
  纪律性和宛如一人的协调性,才是他们真正强大的地方和致命所在。
  这两千人之中的每一个人,与其他人之间,都有着非常深的默契。
  他们就仿佛是一台精密无比的机械。
  每一个个体都是这台机械里的零件。
  这使得他们,能在任何环境和任何条件下作战。
  哪怕战至最后一骑,只要中军收兵的命令没有下达,就依然会继续作战。
  同样的道理,哪怕敌人已经崩溃,狼奔豚突,收兵命令一下,立刻就会转向撤退。
  正是因为有着这样的纪律和协调,胸甲骑兵,才是无敌的骑兵。
  没有了纪律和协调、团结。
  义纵觉得,所谓的胸甲骑兵,很可能会在战场上被人玩死。
  所以……
  “全天下大抵只有我汉家能养得起这样的强兵!”义纵在心中感慨着。
  除了汉室外,整个已知世界都不存在,第二个能培养和训练胸甲骑兵的国家了。
  想要让胸甲骑兵,形成战斗力。
  那么,就需要一个随时可以调集数以万万计资源的少府,更需要一个幅员数万里,拥有数千万人口,能从中挑选出足够合格的士兵的国家。
  更重要的是,还需要一个完整的军事体系,一个系统的文明民族。
  有个墨家,在发明创造,根据军队反馈,调整和改进装备,有个法家,制定律法,动员民众,有个兵家,建立军法,教育士卒,甚至还需要有个儒家,普及知识,启蒙民众。
  没有这些,就算把胸甲骑兵的装备丢给他们,他们会保养吗?会使用吗?养得起吗?
  答案都是否定的。
  只有文明的先进程度和国家的强大程度,能达到汉室这样的程度。
  才有使用和装备胸甲的可能。
  所以,这胸甲骑兵的强大与无敌,不在于骑兵们身上的装备和他们的技战术。
  而在于汉室国家民族在整体上已经远远的甩开了周边一切竞争对手。
  千余年前,周人骄傲的宣告世界:有服章之美谓之华,有礼仪之大是为夏。
  如今,作为继承了三代先王遗训和制度的汉室,已然可以再次骄傲的宣告世界:有文明之美谓之华,有制度之大是为夏。
  再现宗周让八荒六合万国来朝四夷威伏的伟业!
  让中国再次成为那个真正意义上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天朝上国!
  这样想着,义纵就有些心潮澎湃。
  他明白,今天,他领军出战匈奴,是踏出复兴中国,让诸夏再次主宰世界的第一步。
  “轩辕黄帝在上,小子义纵必执虏首,以献陛下灵前!”
  义纵在心中发誓着。
  然后,他就下达命令:“全军宿营,明日一早,拔营北上,潜行武州!”
  他统帅的这支接近万骑的军队的使命,就是要潜伏到武州塞附近的深谷,择机而动,将入侵的匈奴关在马邑城下,让他们全部灭亡在汉军的怒火之中!
  ……
  与此同时,在距离高奴数百里外的武州塞。
  气氛开始有些不太对劲。
  屯驻于此的是汉军句注军的一个司马。
  按照制度,本来,汉军应当在此屯驻一个完整的曲。
  但是,随着汉匈近年来关系转好,尤其是直面的河套匈奴诸部族,开始减少对汉室边境和长城的侵扰。
  所以,很多边境上的临时哨所和烽燧台都被裁撤。
  许多突出地区的边塞的兵力,也大大减少。
  汉军选择将兵力回收。
  一来,减少消耗。
  毕竟,在远离长城的地方,屯驻军队,单单是补给,就非常困难,而且还有危险。
  二则,士卒们也不愿意,孤悬塞外,被风吹日晒。
  相比长城外的艰苦屯驻生活,长城内的繁华世界和和平气氛,无疑更受欢迎。
  所以,在这武州塞里的屯驻兵力,也从五年前匈奴入侵后的五百人巅峰,一路跌落到如今的不过一个屯,两百来人。
  这两百人里,还有几十人是跟着大军来此屯垦的罪犯和刑徒。
  种田,这是诸夏民族与生俱来的天赋。
  自古以来,哪怕是在最危险的时候。
  诸夏民族也没有停止过种田的脚步。
  在屯区种田,不仅仅能减少后勤压力,也能让当地的气候和环境,变得对屯驻当地的士卒,更加有利。
  但现在,武州塞的驻军,明显闻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危险信号。
  “三日前出塞的一支商队,至今未归……”武州塞的塞尉衙门中,武州尉田奋凝视着摆在他身前的地图以及各方汇总的情报,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
  “两天前,我派出去巡逻的一个伍,也没有消息传回来……”
  “昨日,我亲自带人,出武州山,前行二十里,连一只牛羊也未见到!”
  这些信息,在他脑海中,被一个个串联起来。
  商队逾期不归还可以理解成临时有事,外出巡逻警戒的士卒失踪,却足以让他警醒。
  而亲自出塞,连牛羊都看不到一头。
  就只能说明一件事情——匈奴人,就在附近。
  而且,不是一个两个,也不是一百两百。
  至少,是一个成建制的主力匈奴部族,就潜伏在武州塞外,虎视眈眈。
  作为一个合格的职业军人,他在昨天就已经开始疏散武州塞里的民众了。
  除了军人和囚徒以及罪犯外,原本在武州塞内生活的上百民众,已经被他下令,撤退到更安全的马邑城去了。
  与他们一起走的还有塞中的十几个士卒。
  这些士卒,都是兄弟两人俱在他的麾下,或者,家中只有这么一根独苗的人。
  这也是汉军的传统。
  这样能避免造成一旦匈奴入侵,某些家庭瞬间绝后或者崩盘的可能。
  送走那些人后,田奋手下,连刑徒罪犯和士卒,加起来,就只有一百五十人左右了。
  从现在开始,田奋很清楚,他要考虑两件事情。
  第一,忠于职守,完成天子和上官交给他的任务——看守武州塞,为马邑、雁门预警。
  他必须在此坚守到发现匈奴,点燃烽火,预警的那一刻。
  然后,就是他的第二个任务了。
  作为这武州塞的最高军事长官,他要考虑,自己麾下士卒的性命。
  假如匈奴真的大举入侵。
  那么,以武州塞的力量,是不可能阻挡也阻挡不了匈奴的铁骑洪流。
  怎么最大限度的保住自己麾下同袍手足的性命,让他们活下去,活到战后,活到娶妻生子,传宗接代。
  “大人!”
  田奋正思考的时候,门外传来一个稚嫩的少年士卒的声音,然后,一个孱弱的少年,就扑进了他的怀中。
  “建儿,你怎么来了?”田奋一看,立刻就紧张了起来:“为父不是叮嘱你,要在马邑城里认真听先生的话,好好读书,未来去长安考考举,光宗耀祖,为我田氏光耀门楣吗?”
  值此危机之刻,田奋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自己的儿子的到来。
  田奋的出生于关中。
  他的家族,甚至在关中赫赫有名。
  他家,就是有着关中第一豪强之称的长安田氏。
  田氏家族,虽然没有出过什么大人物。
  但,却是靠着给少府做事起家,跪舔太宗而兴盛起来。
  有着刘氏皇族撑腰,田氏的势力很快扩大起来,影响力也遍及关中。
  但田奋却早已经被田氏逐出门墙。
  原因是,他娶了一个不该娶的女子。
  他的妻子是当年田氏的靠山,邓通的侄女。
  本来,这桩亲事,田氏上下都是喜闻乐见的,认为赚到了。
  但,天意弄人,太宗驾崩,先帝登基,邓通迅速垮台,甚至被打入奸佞行列。
  他这个邓氏女婿自然也被牵连。
  本来,他若选择合离,那他依然是那个田氏嫡系公子。
  但,他不愿意。
  大丈夫岂能如此自私?
  他果断拒绝了家族的要求,带着妻子和儿子,远离关中,来到这长城脚下,在马邑城安家。
  随后,因为见多识广,身强力壮,而被马邑县县令看中,委任为武州尉。
  在田奋心中,毫无疑问,最重视的,就是他的儿子与妻子了。
  哪怕是要付出自己的生命,他也会保护自己的妻儿!
  因此,儿子的忽然到来,立刻就让他方寸大乱。
  “卫兵!”田奋起身喊道。
  马上,就有两个士兵走进来,拜道:“都尉有何差遣!”
  “尔等马上准备车马,将此子送回马邑城!”田奋严肃的道。
  田奋很清楚,匈奴人可能随时会发起进攻。
  甚至,可能在下一刻,武州塞外,就会被匈奴的骑兵所占满。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已经做好了以身殉国的准备。
  但,他并不想让自己的儿子,也跟自己死在一块。
  田奋摸着自己儿子的头,道:“我儿,听为父的话,回去,照顾好你母亲大人,不可再像过去那般的调皮!”
  田建只是一个十二三岁的稚嫩少年郎,他的世界里,依然是天真烂漫和无忧无虑。
  他显然并不明白自己父亲的意思。
  他嘟着小嘴,很不满父亲的决定。
  “大人,我好不容易才得了母亲的许可,乘着聂大郎家的车马,来此与大人相见,大人何必一见面就赶小子走?”
  “聂大郎?”田奋闻言,却是心里警钟长鸣:“可是聂壹?”
  聂壹,是小田建的同学兼邻居。
  但聂家,田奋知道。
  这可不是什么简单货色啊!
  他们家做的就是干兰之事!
  干者通奸,所谓干兰,其实就是违反律法,秘密与匈奴来往,甚至走私被明令禁止出售匈奴的商品。
  譬如,铁器、军械还有青铜。
  聂家借此,成为了马邑首富,富至僮百人!
  在过去,和平时期,田奋还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毕竟,聂家做这个买卖,当然有保护伞。
  他一个小小的尉吏,秩比不过百石,根本无法也无力阻止对方的行为。
  然而,在现在这样的敏感时刻。
  聂家却出现在这武州塞内?
  这意味着什么?
  田奋立刻就对那两个士卒下令:“马上将田建,带去马邑,然后,下令封闭塞门,准备狼烟,随时准备点火!”
  作为曾经的关中田氏子弟,田奋从小就是被家中依照着都尉、校尉的方向培养的。
  他当然很清楚,在过去的历史上,马邑甚至雁门的失守,十之八九,是城中出了二五仔。
  甚至,有内奸与匈奴呼应,瞒过包括武州塞在内的前置哨所,让匈奴军队,能出其不意的出现在马邑甚至雁门关下!


第804章 战前(三)
  出武州塞向北,茫茫草原,风吹草低,风景美不胜收。
  在武州以北三百余里之处,有一个天然的大湖。
  湖水碧波荡漾,水草丰盛,牛羊成群。
  这里是匈奴在幕南地区的政治中心——右贤王的驻地以及中部单于庭的驻谒之地。
  每年的春天,匈奴的单于庭,都会在此短暂停留,然后,前往龙城。
  而在其他时候,匈奴右贤王的本部部族,会驻守于此。
  没有其他什么原因。
  只是因为此地,距离汉长城很近。
  三百余里的路途,骑兵两天就能进抵汉边塞。
  另外,此地的这个天然的大湖,东西宽近百里,南北长达二三十里。
  是整个幕南地区,最适合放牧,同时最肥美的草场之一。
  好东西,当然要留给自己。
  此时,在这个匈奴右贤王的牧场之中,一场盛宴,正在召开。
  白羊王姑射一脸严肃的看着他面前的这位右贤王尹稚斜。
  “右贤王,你的万骑为何还在这南池?大单于不是命令右贤王,立刻将本部万骑潜行至汉塞,阻隔汉人消息的吗?”作为单于庭的死忠粉,白羊部族从来不管单于家族的家务事。
  谁赢了,谁是单于,白羊部族就听谁的命令。
  但是,姑射现在对尹稚斜很不爽,非常不爽!
  对包括白羊在内的其他匈奴部族而言,挛鞮氏撕逼就撕逼吧。
  只要不妨碍他们抢钱抢人抢东西就可以了。
  而尹稚斜现在,正在妨碍他们发财。
  所以,姑射现在是一脸怒意。
  匈奴,只是一个部族联盟。
  各部族都有着很大的自主权,甚至,不爽了,单于也敢刚起来。
  “白羊王不要生气……”尹稚斜却是一脸微笑,笑意盈盈,平和的道:“且来吃一下这南池中的烤鱼吧!”
  “白羊王来的正是好时机,每年秋天,南池的鱼,最是肥美可口,当年,父屠奢在的时候,最爱这南池烤鱼!”
  屠奢是匈奴人对左右贤王的尊称,意为贤者,贤明之人。
  听到尹稚斜提起他的父亲,白羊王姑射脸色稍微好了一些。
  当年白羊部族,没少跟在尹稚斜老爹后面一起去汉朝抢东西。
  自然有些感情,不过,大草原上的感情,比风沙还廉价。
  在这里成王败寇,才是永恒的主旋律。
  赤裸裸的丛林法则,无处不在,弱者活该被奴役,失败者注定被人唾弃!
  唯有强者和胜利者,永远受人追捧。
  然而,姑射看着尹稚斜,再回头看看沉默不语的折兰王与楼烦王,他的口气稍微变得柔和了一些:“屠奢可是已经有谋算了?”
  姑射很清楚,他没有跟尹稚斜翻脸的本钱。
  道理很简单。
  现在,单于只有一个儿子于单,更关键的是于单的年纪,连骑羊都不足以胜任。
  也就是说,万一哪天军臣出个意外。
  未来的大单于就必然会是尹稚斜。
  即使军臣不出意外,也很难保证于单不出意外。
  草原上的部族固然永远追随胜利者,但他们同样会追随掌权者。
  尹稚斜神秘的一笑,点了点头。
  他看向南方,道:“汉朝人与我匈奴人,最大的不同是——我匈奴自古团结,而汉朝人狡诈,心思多,贪图利益者不计其数!”
  “自冒顿大单于以来,我匈奴凡对汉朝用兵,必先笼络与刘氏不对付之人!”
  “韩王信,燕王卢绾,陈豨,赵利……”一个个曾经主动臣服在匈奴大纛下,为匈奴单于引路的汉朝地方实力派的名字从尹稚斜嘴中吐出来。
  “甚至,三四年前,汉朝的吴王和赵王,也曾经派人来我匈奴,请我匈奴大兵南下,助其一臂之力……”尹稚斜说到这里,有些扼腕叹息:“可恨,当时单于庭无动于衷,以至于错失良机!”
  这话,让白羊王姑射和折兰王还有楼烦王,都是感同身受。
  匈奴国内,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人后悔过了。
  当年汉朝内乱,若彼时匈奴军队与汉朝叛军呼应,自长城而下,现在,大家伙恐怕已经起码也饮马晋阳,占据了富饶的汉朝北国。
  哪里还需要跟现在这样偷偷摸摸的打马邑的主意。
  当然了,大家也都明白。
  当时匈奴也刚刚内讧完毕,单于庭里的死尸都没清理干净呢!
  哪来这么多时间,去管汉朝的家务事?
  姑射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尹稚斜,默默的不再做声。
  “马邑城里,有几个汉朝商人,过去一直与我有所来往!”尹稚斜却笑着道:“我已经许诺,若得马邑,则将马邑城中的黄金尽数赐给他们,除此之外,还给他们牛马各三千头作为酬劳!”
  “他们答应了?”折兰王忽然出声。
  “嗯!”尹稚斜得意的颔首。
  姑射与折兰王跟楼烦王,终于露出笑容。
  如果可能的话,没有人愿意去汉朝的坚城下,跟汉朝人玩蚁附的游戏。
  对匈奴人来说,他们最害怕的,就是面对一座全城团结在一起,严正以待的城市。
  那样的城市,就算攻下来,自己这边也要损失惨重,甚至得不偿失。
  他们最喜欢攻打的,则是那些城中有着自己的内应或者出了叛徒的城市。
  那会让战斗变得极为轻松。
  “不过……”尹稚斜却忽然沉声道:“即使如此,我等也不能心急!”
  他站起身来,看向南方。
  “汉朝的句注军和其背后的飞狐军,很可能会在得到警报后,就驰援马邑!”尹稚斜道:“这两个老朋友,三位应该不陌生!”
  姑射三人点点头,神色凝重。
  这两个老朋友的难缠之处,每一个跟他们打过交道的人都不会陌生。
  况且,最近几年,汉朝军队的进步之快,让匈奴人感觉心惊肉跳。
  长城边境上,过去三年,发生了数百起大大小小的摩擦。
  在这其中,汉朝人赢得了超过七成的摩擦的胜利。
  而在三年以前,摩擦的优势,在匈奴这边,当时,匈奴能赢得超过六成的摩擦胜利。
  这些摩擦,虽然不是正规的战斗,撑死了,也就是几个熊孩子二愣子,相互挑衅和较量。
  但这依然能说明问题。
  至少能说明,汉朝人的骑术和骑兵素养进步飞快!
  像飞狐军跟句注军这样的王牌,老朋友,进步速度恐怕更会出乎匈奴的想象之外。
  而,一旦自己等人拿下马邑,就几乎可以预见到,这两个老朋友加入战场了。
  “我想在马邑城下,将这两个老朋友永远留下!”尹稚斜语出惊人,对着白羊、楼烦和折兰三王道:“汉朝人进步太快了,我大匈奴,想要维持霸权,就只能抢先打断汉朝的几根脊梁骨,让他们暂时停下进步的脚步!”


第805章 先锋(一)
  姑射闻言大吃一惊。
  折兰王跟楼烦王也是目瞪口呆。
  飞狐军跟句注军,要是能灭掉他们,老上单于时期,匈奴就已经将这两个老朋友送到地狱去了。
  但问题的关键是——不止是汉军看着来去如风的匈奴骑兵无可奈何。
  匈奴骑兵看到严正以待,列阵严整的汉军方阵,也跟吃了苍蝇一样难受。
  以骑兵去冲击一个列阵完整,有着层层防御和多重火力的步军方阵,那跟找死没有区别!
  当年,冒顿单于统帅的骑兵,在太原和磐石,就是贸然去冲汉军的方阵,结果脑袋都撞成浆糊了。
  从那以后,匈奴上下就明白了一个真理——绝对不要正面去冲撞一个布阵完整的汉军方阵,那只会被人射成马蜂窝。
  历年以来,匈奴与汉军交战,绝大多数的胜利,都是因为汉军放弃了自己的阵地,去追击逃溃的匈奴骑兵,然后被匈奴骑兵用他们最擅长的回马射战术击败。
  除此之外,就只有少数几个靠人数优势硬吃下来的例子。
  飞狐军跟句注军,光是作战力量,加起来就是三四万人。
  这样的两支军队,若在旷野拉开了阵势,完成布防。
  没有十万骑的反复冲击,根本不可能吃下去。
  更重要的是,大家都是领兵经验丰富的大将,当然清楚,当对战双方的数量,达到万人这个规模。
  无论是谁想吃掉谁,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就算是一万头羊,散落在旷野里,也要花个好几天时间去抓!
  更何况是武装到牙齿的军队?
  一般来说,除非遇到了脑残或者胆小如鼠的敌人。
  一场万人以上规模的会战,不打个十天半个月,不可能分出胜负。
  而,在汉长城脚下,别说十天半个月了。
  三五天内,汉朝的长城郡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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