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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夫君是战神-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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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俞策心情愉悦地看着沈樱墨,“就这么简单。”
  “好,纪遇。”
  *
  两人吃过饭,坐在椅子上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下午的太阳逐渐西斜,光照在纪遇身上的那一瞬间,沈樱墨的眼神又被吸引住了,他的脸是棱角分明的那种,五官立体,不笑的时候有一种威厉的感觉。
  就像是他将自己抱下马的那一刻,眉头轻皱,神情严肃。然后飞身落地,看似很有大侠的风范,但他身上根本没有江湖气。那种气质到底是什么,沈樱墨一时想不出来。
  但纪遇更多时候是笑着的,是那种发自心底地表现在脸上的笑,眉梢眼角都充斥着笑意,笑容比阳光更耀眼。
  斜阳照的季俞策微微眯着眼,有些看不清面前的人,他抬起手挡了挡。
  沈樱墨的注意力又到了他的手上,脸好看,手也好看。她发现了一个细节,纪遇的指腹上带着薄茧,可能与练武有关。
  紧接着,好多信息在沈樱墨脑子里闪过:漂亮的肌肉,腹部的刀疤,威厉的神情,带着薄茧的手,有厉害的武功。她出口问了一句:
  “纪遇,你是做什么的?”
  季俞策站起身,扯了一把椅子坐在了她身旁,避开刺眼的光,“经商。”
  他确实在经商,只不过不用亲力亲为。
  “原来是经商的,”沈樱墨喃喃道,接着歪头看向纪遇,说出了自己心中所想:“你像一个将军。”
  “阿樱为何这样说?”
  “你的气质很像,像是在沙场上指挥千军万马的人。”
  还没等季俞策说话呢,沈樱墨突然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啊,我知道了,你肯定是心里敬佩那个战神,再加上你本身也练武,所以有了几分战神的气质。”
  这正是所谓的跟随偶像的脚步,向偶像学习。
  季俞策刚刚还在心里感叹,小丫头的直觉怎么这么准,结果她突然就歪了方向。
  “不过,你的刀疤是怎么来的?”沈樱墨问道。
  “之前运过一批贵重的东西,被一伙厉害的劫匪盯上了,在打斗中受的伤。”季俞策随便扯了一个故事,他其实是在战场上受的伤。
  说完又神秘兮兮地靠近沈樱墨,“你想听听那位战神的事吗?”
  “你说给我听?”沈樱墨觉得,要是让纪遇来讲他偶像的事,肯定全是彩虹屁。
  “自然不是。”
  *
  一刻钟后,二人来到一家茶楼。
  落座后,沈樱墨问道:“这是……来听说书先生讲?”
  “是啊,”季俞策喝了一口茶,接着提醒她,“开始了。”
  沈樱墨觉得新鲜,做正了身子望向台子中间,那说书先生穿着一身灰色长袍,年纪在五十岁左右。她以前从未听过说书,有些期待。
  “今日说的是绝处逢生,战神将军箭射北元皇子!”
  说书先生说完开场白,拿起醒木往桌上一拍,“啪!”
  “头顶黑云滚滚,城下飞沙走石,盘旋的乌鸦发出凄厉的叫声。对面的北元皇子高坐在软椅上,怀中还抱着一个妖媚的妓子,北元的士兵在城下叫嚣,污言秽语,唾沫横飞。而我们天祁战神身着黑甲,稳立在城墙上,睨了那北元皇子一眼,轻轻一挥手,天祁甲兵突然从北元大军的左右两侧冲进,打了个北元措手不及。”
  茶楼里的人都盯着那说书先生,聚精会神地听着,沈樱墨也不例外,而季俞策则是微微偏着头,眉眼带笑地偷偷看着她。
  “紧接着,战神飞身而下,拿着他的剑,剑刃闪着白光,北元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抹了脖子,归了西天。战神吹了个哨子,战马闻声跑来,他翻身上马,拿起马身上挂着的弓箭,拉了满弓,‘嗖’的一声,弓箭向着北元皇子的眉心飞去,那北元皇子用妓子挡了箭。战神又连发十箭,北元皇子躲避不急,被箭扎成了刺猬,眉心一箭,左右臂膀各一箭,心口两箭,腹部五箭,十箭无一箭射偏。北元皇子亡,北元士兵溃散,纷纷逃命。战神将军用了一把弓箭让天祁国绝处逢生!”
  “啪!”说书先生一拍醒木,示意结束。
  “好!”众人纷纷鼓掌欢呼,“战神威武!”
  沈樱墨也拍起了双手,说书先生刚刚眉飞色舞的,讲得真的很不错。
  “为什么这是绝处逢生的一战?”她偏过头去问纪遇。
  “这是五年前的事儿了,当时面临着战争和洪涝天灾,还有瘟疫横行,天祁国岌岌可危,而天祁大将军的第一战就灭了北元的威风。而后所有事情都在好转,战事胜利不断,洪涝减轻,瘟疫得到控制,所以是绝处逢生。”
  “原来是这样,”沈樱墨又压低了声音道:“那连发十箭是怎么做到的?”
  对于这点,沈樱墨很疑惑,放箭拉弓射出都是需要时间的,还能连着十箭全中,又不是在开枪,要不就是那北元皇子太笨了。
  “这个……或许夸大了。”季俞策回忆了当时的场景,他是射了几箭,也不算全中,而且周围还有埋伏着的弓箭手,这才把那北元皇子扎成刺猬。
  说书先生休息了一会儿,接着讲下一场。
  “这一话说的是英雄难过美人关。”
  说书先生说完开场白,照旧一拍醒木。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呐,咱们战神也不例外,昌翼一战,北元就用了美人计。那一日,战神正骑马回城,发现路边有几个壮汉在欺负一个弱女子,于是翻身下马,将那几个壮汉打了个断胳膊断腿,那娇滴滴的女子道了声谢,声音酥到了骨子里,又抹着眼泪说自己无家可归,战神就先将她带回了自己的帐子。”
  “自此以后,那女子就一直细细地照顾着战神,战神也待她极好。一日,那女子飞鸽传书时被战神发现,念在旧情,没处置她,只将她赶出城去,而那女子也早已爱上了战神,觉得对战神有愧,便抽出战神的佩剑自刎了。战神连着几日茶饭不思,将火气发在了北元士兵身上,又打得北元人屁滚尿流……”
  好狗血……
  沈樱墨在心里吐槽了一下,然后捏了一块点心放进嘴里。
  而此时的季俞策则是一头黑线,这是谁编的故事……

  第十六章 

  “纪遇,这个战神现在成家了吗?”
  “还未。”
  “真是痴情啊。”沈樱墨想着这个战神少说也应该有三十岁了,要搁现代,肯定天天被家里人催婚。
  “你相信这个故事?”季俞策问道。
  “信啊。”虽然狗血了一点,但爱情有时就是这么发生的。
  季俞策看着台上口若悬河的说书先生,突然想把他的嘴堵上。除了阿樱,他就没喜欢过什么别的女子。
  听完说书,季俞策将沈樱墨送回宅子,又绕了个弯回到将军府,现在回自己家都要走后门了。
  沈樱墨刚进去,春夏就迎了上来,“小姐,一个自称时公子的人来找过您,看您不在,留了一纸字,就放在书房。”
  “好,我知道了。”沈樱墨朝书房走去,又突然转身朝春夏道:“吩咐厨房里,今天给我的晚膳做得清淡些。你和嬷嬷想吃什么就让厨房做,尤其是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
  春夏粲然一笑,“是,小姐。”
  最近原主那骨感的身体已经被沈樱墨吃多了不少肉,再这么能吃还不运动,肚子上都要出圈了。
  沈樱墨来到书房,一眼就看到书案上平铺了一张纸,有半个桌子大的一张纸,上面糊满了墨,念汐她这是有多少话要说……
  她走过去,看到纸上的字,叹了一口气,看来时夫人真的很宠爱这个女儿啊。
  这里的人写的本就是繁体字,沈樱墨倒不是不认识繁体字,问题在于笔画复杂,时念汐不仅用墨多,还连笔写。写完后好像还将纸举起来吹了一下,中间有一处墨是散开的,而且每一个笔画上的墨都有下滑的痕迹,墨迹和下面的字交叠,看起来还有些恐怖。
  她仔仔细细地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认真分析了每一个写成一团的字,尽了最大努力,最终话连起来是这样的:
  四月二十一……皇后…生……时……不……一年比一年……明日…来你家…你……送……
  沈樱墨深深地呼了一口气,好在她看出重要信息了,就是明天念汐还会来。
  吃过晚膳后,沈樱墨无事做,又没有手机电脑电视,实在无聊得很,就准备去找本小说看。
  她从角落里拖出一个大箱子,那里面装的是她让春夏给她搜罗的小说。本来她只是想要几本,结果春夏直接领了几个丫头给她从外边弄来满满一箱子。
  沈樱墨伸手翻了翻,文名大多是什么金玉良缘,天作之合,欢喜冤家,青梅竹马之类的,而且这古代小说也没个文案,实在没有能吸引她眼球的。
  就在沈樱墨翻来翻去,不知道该选哪一本的时候,她又翻出来一本名为执念的书,感觉有点虐虐的。在这一片看着就是he的文名中,执念就变得特别且有吸引力,她决定了,就看这本《执念》。
  沈樱墨躺在软榻上,翻开了书的第一页。
  上面写着:边黎国,顺安八年。公巫国举兵进犯边黎国,边黎国的冀将军攻无不克,骁勇善战,边黎大军势如破竹,公巫国节节败退。公巫国丞相家有一女儿,名为罗惜,长了一副倾国倾城之貌,公巫国皇帝面对逐渐逼近的边黎大军,于是用了美人计,派罗惜装作普通女子接近冀将军,然后寻个机会暗杀他。
  看完这一段,沈樱墨有些无语,这不就是那个战神爱情故事的翻版吗。不过既然看了开头,那就看完吧,说不定比今日的说书更有意思。
  一个多时辰后,沈樱墨看完最后一页,将书合上,然后擦了擦眼中的泪。
  她承认这本书将她看哭了。故事大致和说书先生讲的是一样的,但那种细腻的情感在作者的笔力下表现得非常好,而且真的很虐,冀将军简直就是个绝世好男人,一生未娶,死后手里还攥着罗惜留下的发簪。
  看完这本虐文,她心里有些堵得慌,再加上下午又吃得清淡,整个人现在就丧丧的。
  “春夏――”
  “来了,”春夏推开房门,“小姐有何事吩咐?”
  沈樱墨摸了摸肚子,“我饿了,你去厨房帮我找点吃的,最好有肉。”
  “是,对了,厨房里今日买了新鲜的桑葚,小姐要吃吗?”
  “吃!一起拿来吧。”
  不消一刻钟,春夏端着一碗粥和桑葚走了进来。
  沈樱墨一看,皮蛋瘦肉粥,哭笑不得,“春夏,我说的肉不是这种肉。”
  “小姐,这粥厨娘煮得软烂绵绸,吃了好消化,现在已经亥时了,再吃那些大肉该胀肚子了。”
  “行吧。”沈樱墨拿起勺子喝粥,反正她也挺喜欢皮蛋瘦肉粥的。
  *
  第二日,时念汐来到杜宅。
  这是沈樱墨第一次看见时念汐穿罗裙的样子,也是时念汐第一次看见沈樱墨穿罗裙的样子。
  “你穿裙子还挺好看的嘛!”二人不约而同地说道,连字句都一模一样。
  两人愣了一下,又不约而同道:“那还用说。”
  沈樱墨忍不住笑了,拉着时念汐朝书房走去,“你还是先来看看你昨日写了些什么吧。”
  二人来到书房,时念汐举起那张纸,“樱墨你好笨啊,我明明写得很清楚,很难理解吗?”
  沈樱墨双手一撑,坐在了书案上,“来来来,你读给我听听。”
  时念汐清了清嗓子,念道:“四月二十一日那天是安皇后的生辰,我身为时家嫡女,需送贺礼。但贺礼不知道该送什么,一年比一年难想,明日我就来你家找你,你帮我想想要送些什么。”然后转头看向沈樱墨,“这不写得很明白吗。”
  沈樱墨扶额,“……真不容易,你自己还能认得。”

  第十七章 

  “我觉得挺好的。”时念汐举着自己的一纸“书法”,颇为欣赏地说道。
  “没有人比你写得更好了。”沈樱墨跳下书案,去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
  时念汐放下那张纸,“我不经夸的,你也别太赞扬了,要是喜欢,这张字给你留作收藏。现在快帮我想想送什么吧。”
  “写一幅字送给皇后好了。”沈樱墨揶揄道。
  时念汐抓住她的衣袖摇晃,放软了声音撒娇道:“小墨墨,帮小女子认真想想好不好~”
  “好好好,帮你想。”
  沈樱墨夺回自己的衣袖,用手抵住下巴,“皇后那金银玉首饰什么的都不缺,今日已经是十四了,距离她生辰只有七天时间,绣个刺绣都来不及。”
  时念汐适时插了一句嘴:“刺绣三年前就送过了。”
  “你有夜明珠吗?”沈樱墨问道。
  时念汐坐在了椅子上,双手托着腮,“去年送的。”
  “珍贵的毛皮呢?”
  “前年送了一张完美的白狐皮,已经被皇后放在披风上了。”
  “你画功如何?”
  “画凤吗?画过了。”
  沈樱墨盯着地面发了一会儿呆,缓缓道:“你还是送你的书法吧。”
  “滚……”
  “为什么要如此用心地送皇后礼物啊?”
  “皇后温柔大方,自然不在意礼物好坏。但别家嫡女都花尽心思,我若是随便弄个东西当贺礼,和别人的一比,肯定会丢脸。”
  沈樱墨皱着眉仔细想了想,突然灵光一闪,问道:“皇后的娘家是谁?”
  时念汐露出不解的神情,“安国公啊,你这都不知道?”
  沈樱墨忽视了时念汐反问的语气,接着说道:“那皇后是在京城长大的?”
  “这个好像不是,老安国公的儿子也就是现在的安国公是袭爵后才来到京城的,之前是在乐华郡住着。”
  “乐华郡?离这儿远吗?”
  “也不算太远,马车一日就能到。”时念汐回着沈樱墨的问题,感觉越来越困惑了,“你问这些做什么?”
  “去皇后长大的地方给她弄些有故乡情的东西过来,她肯定会高兴的。”
  时念汐听了,一拍桌子站起来,“太棒了!樱墨你真聪明。”
  “这个需要我们亲自去,显得更有诚意,而且下人们也不知道该买什么。”
  “好,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时念汐非常期待,这正好也算个出京玩儿的机会。
  “你会骑马吗?”沈樱墨真的超级不想坐马车。
  “会啊!我们骑马去?”时念汐也更喜欢骑马,坐在马车里憋得慌。
  “明日辰时,带着你的马来找我,骑马比坐马车快,天黑前肯定能到。”
  “好!”
  *
  将军府这边――
  “将军,这是宫里送来的帖子。”
  季俞策接过帖子,打开一看,果然,是七日后安皇后生辰贺宴的请帖,“给皇后的贺礼可备好了?”
  君路站在一侧,道:“已经备好了。”
  “最近几个皇子那边都有什么动静?”
  “二皇子依旧在与丞相家的嫡女走动,六皇子接过了南下疏通河道的活,其他皇子没有什么动作。”
  季俞策靠在椅背上,把玩着手里的请帖,“老头的病越来越严重,你好好盯着三皇子,他快有所动作了。”
  “是。”
  *
  第二日,沈樱墨起了个大早,亲手给栗子梳了梳鬃毛,又举着一根胡萝卜喂它,“今日陪我出个远门,别跑太快了,万一摔着我。”
  栗子叫了一声,算是对她的回应。
  “小姐,你要去几天啊?”春夏问道,说完又拿了一根胡萝卜递给小姐。
  沈樱墨抬头想了想,“也就三四天吧。”
  站在一旁的李嬷嬷有些担心,不断地叮嘱着:“小姐,路上小心些,尤其是流寇劫匪,看见了就马上跑,你的马快,千万别和他们打。”
  “知道啦,嬷嬷,您都念叨好一会儿了,我会走官道的。”
  看门的小厮跑过来道:“小姐,时公子来了,说在外面等您。”
  “行,我知道了。”
  沈樱墨回房换上男装,还斜挎了一个自制的布包,就像要去郊游一样,虽然这样让自己看起来娘兮兮的,但是方便得很。
  她牵着栗子走出去,发现时念汐穿了一身简单利索的裙装,身边还站了一个男子,长得和念汐有点儿像,应该是她哥哥。
  时念汐小步跑过来,靠近沈樱墨耳边,小声说道:“我娘不放心,让二哥跟着我,不过你的女子身份我没告诉他们。”
  那你还靠我这么近,是想让你二哥削我吗……
  沈樱墨看着念汐她二哥逐渐发黑的脸色,僵硬地挪开身子,故作淡定地过去打了个招呼,“时二公子。”
  “我陪舍妹去就好,杜公子不必陪同了。”时修扬冷着脸说道。
  沈樱墨还没吐出一个字呢,就被时念汐拦住了,“不行!杜公子必须一起。”
  此时沈樱墨内心真的是欲哭无泪,念汐啊,我真的会被你哥揍一顿的。

  第十八章 

  时修扬盯着沈樱墨,语气冰冷道:“杜公子为何一定要去?”
  我可没说一定要去……
  沈樱墨往后倒了一步,“那个……时小姐,我就不去了,令兄陪你就好。”
  “不行,这一路上没有你多无聊啊。”时念汐直接抓住了她的手臂,又转身对时修扬道:“二哥,你好端端的生什么气。”
  “时小姐,男女授受不亲。”沈樱墨说完,将手臂抽出,又站的离时念汐远了一点儿。
  时念汐听到这句话,心里一下子明白了她二哥为什么对樱墨黑着脸了,“二哥,我与杜公子只是朋友。”
  时修扬冷着的脸缓和了几分,“朋友也不行,他是男子,怎能当众做出如此亲密的举动。”
  “我错了,二哥。”时念汐乖巧认错,然后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向她二哥。
  沈樱墨心里那叫一个苦,她一大早背着布包,牵着栗子,满怀期待高高兴兴地去旅游,然而刚出门就被挡了路。
  看着时念汐可怜的眼神起了作用,沈樱墨一脸正气地说道:“时二公子,在下对令妹绝无男女之情。”
  “嗯,那杜公子便与我们同行吧。”时修扬说完,然后就立刻翻身上马了。
  沈樱墨摸了摸栗子的头,心里委屈得很,明明他才是那个硬要跟着的人,结果搞得自己好像是个多余的。她略显笨拙地爬上马,拍了拍栗子,“走了。”
  反正不用着急赶路,时修扬又顾着自己的妹妹,所以骑得不快。沈樱墨与前面的兄妹俩隔了差不多六尺的距离,悠闲地坐在马背上,从布包里掏出来一个用油纸包着的鲜花饼,美滋滋地吃了起来。
  前面的时念汐闻见了点心的味道,回头一看,果然是樱墨在吃,然后递了一个眼神过去,表示自己也要。
  沈樱墨早就准备了她的那一份,双腿一夹马腹,“驾。”
  栗子快走了两步,与前面的两匹马并行,沈樱墨将布包的口撑开,“鲜花饼,绿豆糕,马蹄酥,还有两个洗干净的桃子。”
  时念汐歪着身子,伸手去拿了一个绿豆糕,“你实在太懂我了。”
  沈樱墨又拿下马背上挂着的一个水囊,“这里面有水,别噎着。”
  时修扬隔着自家妹妹,朝杜公子看了一眼,“如果饿了,可以停下去食肆。”
  沈樱墨连连摆手,“不饿,这些只是用来解嘴馋的,嗯……时二公子要吃吗?”
  “不吃。”
  磨磨唧唧一路,终于在太阳落山前到了乐华郡,找了一家客栈住下。
  沈樱墨枕着胳膊躺在客栈的床上,整个人有些蔫了吧唧的,今天可真不痛快,就像是两个小孩本来可以撒欢玩儿,结果身边跟了个家长一样。
  她推开门,下楼去找了客栈的老板,“掌柜的,我想问问你们乐华郡都有些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就是特产之类的。”
  “哟,那可多了,说出来怕你记不住。”客栈的老板很是热情,乐呵呵地说道。
  沈樱墨用期待的眼神看着客栈老板,“那您给我写一写呗。”
  “行。”客栈老板说完就拿起笔来在纸上写,连在哪个地方有卖的都写下来了。
  “掌柜您贵姓?”
  “免贵姓王。”
  “我叫杜婴,您以后直接叫我名字就成。”沈樱墨趴在柜台上,和老板套起了近乎,“王叔,您写字真好看。”
  王掌柜听见面前小公子的称赞,眼角纹都笑得更深了,“平常闲着无事就练练字,也不算写得很好。”
  “王叔您过谦了。”
  王掌柜笑着放下笔,“来,写好了,你看看。”
  “多谢王叔。”
  沈樱墨扫视了一眼,什么东西在什么地方能找到都写得清清楚楚的,“王叔,最有名的是哪个?”
  王掌柜在纸上指了一下,“乐华郡特有的腊肉,千香。”
  “好,谢谢王叔,我先上去了。”
  *
  时念汐站在沈樱墨的门前敲了好一会儿,一直没人应,她直接一下子把门推开,一眼就看见桌子上留了两张纸。
  其中一张纸上写着:旁边的纸上有乐华郡特有的东西,千香一定要买,其他东西时小姐与令兄商量着来,可以询问当地百姓。不必管我,我天黑前会回到客栈。
  肯定是抛下自己玩儿去了。
  时念汐带着两张纸出去,又推开了她二哥的门,“二哥,这是杜公子留下的,交给你了。我昨晚没睡好,今天不想出去,就在客栈等你。”
  时修扬用怀疑的眼神看着自家妹妹,他可不信她会老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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