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快穿之女配重生记-第18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你给我滚出去!”
“难道小灵子喜欢野战,倒也不是不可以,只是……”
羽灵怒发冲冠,咬牙切齿道:“给我滚!”
“好么,滚就滚。只是晚上有人要来查夜的,要是查不到我怎么办?”
羽灵回道:“没事,今儿个我就住在这里了。你就替我守夜吧。”
林殊撇了撇嘴,穿好了衣服,凑了过来。“兄弟,咱打个商量行么?”
羽灵躺在床上,别过脸去。“免谈,老子不想重复第三遍!”
“你真的忍心让二哥在寒冬腊月里挨冻么!”
羽灵翻了个白眼。“拜托,现在是夏天。”
“外面蚊子多,天太黑,我好害怕!”
☆、第1234章 将军(28)
羽灵忍无可忍,跳起来,揪住了林殊的衣领,拖到床上。“你给我安安分分的,哪只手碰了我,我就剁了哪只手!”
林殊喜笑颜开,应声躺下。
林殊的军帐就是比羽灵所住的小帐篷要好,因为羽灵是炊事兵,加上有林殊的照拂,住在了柴房,一个密不透风的地方。冬天还好,夏天要热死了,经常大汗淋漓的,活像蒸桑拿一般。
羽灵就想着来林殊这里蹭吃蹭睡,反正两年多的交情了,再加上又是男人,这便宜不占白不占。
等冷静过后,羽灵暗自咬牙。妈的,被这死人妖给骗了!林殊这人怎么会喜欢上他这个豆丁,分明是给自己解围呢。小小年纪就是只狐狸了,长大了还得了。那不是要将敌人耍的团团转么。
“小灵子!”林殊身边躺了一个人,他激动的睡不着觉了。
羽灵:“……”
林殊见羽灵不回答,又道:“小灵子,你说今晚的月色多白,多凄凉,想来再过不久就是七夕了,有想好去哪里玩么?”
羽灵:“……”只想把你送上西天!
“哎,不要不理二哥么。二哥为白天的事情跟你道歉。倒是二哥一时口快,其实二哥没有坏心的,要怪就只能怪水淼这个大老粗下手重了。是不是还疼呢,让二哥来看看?”
羽灵不怒反笑。“刚才我跟你说了什么?”
林殊一脸无辜。“我耳朵最近有点背,没听见。”
“那好,你现在跟我听清了,闭嘴,早点睡,哪只手敢碰我的,我就用刀割断哪只手!”
林殊又不死心的伸了爪子过来,羽灵闭着眼睛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朝着他的手削去。
“嗷!小灵子没想到你的心这么狠!大家都是男人,看看又怎么了?我还可以给你揉揉的啊!”
林殊这个臭不要脸的,羽灵只想用匕首割断了他的喉咙,要不是看在他还有点用的份上,早就一刀结果了。“听到没有?”
“听到了。你下手轻点,我怕疼。”
羽灵咬牙。“闭嘴,睡觉。”
清早,为了锻炼身体,羽灵早早的就起床了。
如林殊所说,羽灵这次是遇到了贵人,她被破格提拔,进入了步兵营。进了步兵营才知道为什么她会那么快进去,因为马上有一场大战要来临了。
羽灵通过林殊那里得知,华国攻占了楚国的三个城池,为了阻止华国的再次进攻,朝廷提出了和亲的政策,华国也答应了。于是楚国皇帝就将自己的女儿和瑞公主送出去和亲了,结果没过三个月传来和瑞公主病逝的消息。楚国皇帝便知道大事不妙,这华国的人从中作祟,是打定主意要将楚国的万里河山给吞并了。
朝廷对于战事上分为两派,一派是主和党,一派是主战党。显然主和党的建议失败了,为此楚国皇帝痛失了一个女儿。楚国皇帝为了自己皇位着想,只能主战了。
华国害了自己的亲生女儿这就是讨伐华国的一个理由,只是朝廷上下派谁去比较合适呢?宰相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找年轻气壮的将领带队前去,并向皇帝推荐了在江州驻守的游击将军宋仁杰;只是考虑到皇帝最近宠幸宋妃比较多,若是让宋家上位了,朝廷恐怕要换人了。
☆、第1235章 将军(29)
贺州崔家也是朝廷能够拿得出手的雄狮,可是崔家人掌控的贺州是楚国的要塞,若擅自离开岗位,怕是贺州会被秦国给吞并,所以综上所述还是由宋仁杰带队比较好。
朝中虽然有反对宋仁杰当主帅的,可在朝廷人才凋零的情况下,没有人比宋仁杰更适合战场的。于是皇帝就写下了圣旨,派兵八百里送至江州宋仁杰的手中。
宋仁杰接到消息后,点兵点将,选用了十万人,前去讨伐华国。
华国的军事图军师早就耳熟能详,林殊作为军师的弟子,自然对军事上的事情略知一二。羽灵的柴房住不了人,于是两人经常在夜里谈天论地,专门对于华国的几块易守难攻的地方采取了战争模拟。为此经常争论的是脸红脖子粗,羽灵争辩不过林殊后,就选择了动手。
为此,林殊对羽灵这个山野村夫抱有深深的怨念。
一个月的魔鬼式训练,让羽灵体会到大学校园的军训简直就是走马观花的小儿科,若论训练,当属战场,战场是最好的训练基地。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有多少人死在战场上的,又有多少人凭着战场功成名就的。古往今来,数不胜数。
羽灵牢记自己的信念,坐上将军的位置。
从林殊那里得到消息,宋仁杰会从华国的边防动手,边防包括三个军事要地,分别为巨鹿,永清跟固安。其中永清的地形较为复杂,属于高山地带,这一片群山围绕,简直是易守难攻的地方。而且这个关口不好突破,反倒会被敌军占了先机,提前埋伏,做好坑人准备。
永清是丘陵地带,只是周围气候潮湿,含水量比较丰富,不适合用火攻。而且山体路滑,极容易出现山崩地裂,泥石流等现象。更何况夏天是涨潮的最好时间段,若要选在永清,肯定会造成大面积伤亡的。
最后,只能将目光放在了固安上头。固安是个港口名,顾名思义,要开始东渡华国了。如果不擅长水战的话会吃很大的亏,但江州人自幼习水,难度倒是不大。
果然如羽灵所料,宋仁杰将重心放在了港口上,务必要拿下固安这块地。有了固安做基础,打巨鹿跟永清也方便。
所以说这场战役上水军才是重头戏,不过水军过后,就是步兵了。马兵适合用来冲锋陷阵,在地形复杂的情况下,还是用不到马兵,只能靠士兵徒步行走。马是古代的重要代步工具,尤其是战场上可是看的跟粮食一样重要的东西,没有必要是用不到马的。
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总算是到达了华国的港口,固安。只是到了这里,船只又是个重要性难题了。
事先并没有让士兵带着船只走的道理,而且走水路的话半个月是到不了固安的。
然后上头的人就商量着出去借船只了。
船只借的少了倒还有理由说,借的多了会引起敌军的警惕。
然后林殊向军师请命,说给他三天时间,三天的时间内他就能借到五百搜大船。
林殊也是个有本事的人物,既然下了军令状了,必然是是三天以后完不成就会,咔嚓的。
☆、第1236章 将军(30)
林殊拉着羽灵去找当地人借船只,林殊是个聪明人,他懂得算计,普通老百姓是没有军舰的,最好的军舰还是在当官的手里。只是当官的是流水的兵,即便在华国的手下讨生活,一旦有其他国家威胁到他们的性命,第一时间会向祖国请示,请求支援的。
那么下一个关口就是朝着物价局,哦不,只能朝着当地的富商跟管理船只的人下手了。
这年头不准备点白花花的雪花银,简直是对不起观众啊。羽灵也是到了固安镇上才知道,这个地方的物价贵的离谱。
华国征兵,全年都在打仗,所以征税多了两倍,简直是民不聊生。而当官的也懒得管难民,只想着从富商的口袋里多掏出一点钱。
而林殊就将自己乔装打扮成一个富家贵公子,当天就拿着真金白银去县衙拜访了县太爷。
县太爷是个见钱眼开的,听说林殊逃难至此,带着大批商队跟货物过来,想要去永清做生意。加之林殊给了县太爷好处,县太爷便不疑其他,给了大半的钱后,林殊叹道:“可怜我一家二十八口人,十八个奴仆没有船可以靠过来,我的货物啊,白白的就堆放在老家了。这可如何是好?”
县太爷说道:“这有何难,我将船借给你,你回去取些货物就好。”
林殊眼前一亮,说道:“此话当真?”
县太爷说道:“只是一点,我手上只有五百搜船,你只能借走一百艘。”
林殊在分析地理位置,人物分布的时候,早就将固安打探透了。就连县太爷手上有多少船只都知道。
“我的青天大老爷啊,我祖祖代代都是以盐为生的,你让我那几百吨盐往哪里去哦!”
县太爷眼睛闪烁的犹如夜空中的星星,璀璨,散发着无穷的魅力。羽灵猜想,他估摸着想要将林殊口袋里的银子都掏走。
林殊再加了一把火。“哎,既然大人不肯帮忙,我也只能带着我那十万两雪花银去找其他人了,我觉得巨鹿的凌大人就特别好,我去投奔他了。”
“别急着走啊,我答应你就是了。只是这十万两雪花银”
林殊笑眯眯的说道:“小灵子,来先给县太爷五万两银子,剩下的等我们的人到了再说。”
县太爷也不是蠢货,自然不会让林殊的人上了船,不派自己的人跟着。林殊也无所谓,招呼着五百船夫,将人都喊了过来,笑嘻嘻的每人都给了一锭银子,务必要将他们都送到目的地。
等人到了目的地啊,看到整整齐齐的军队,才知道上了当了。没用两天时间就搞定了五百船只,林殊的脑瓜子也算是灵活的了。
船夫被训练有素的士兵一拥而上,直接砍了算数,因此林殊也立了一功,只等回去以后嘉奖。
羽灵想起了历史课本上三国吴国水军上岸的画面,虽然不曾经历过三国混乱时期,但看到场面,也会被震撼。这不等于在电视机屏幕前看阅兵仪式,而是真枪实战。
作为一名步兵,她分配了一柄长矛,可羽灵不会用这玩意。所以向领导请示用了长剑。
☆、第1237章 将军(31)
上岸过后,宋仁杰下了命令,不能对城中的无辜百姓下手,违令者斩。
士兵攻破固安的大门也不过一天的事情,一天的时间,固安就成了战场,成了地狱。
不是屠城就是被屠,自从挥舞过手中的冰刃一次,羽灵就再也没有停止过厮杀。明明知道,对方不过是站在自己的对立面而已,他跟他根本就不认识,,可为了祖国,为了家园,不得不手染血腥。这就是战争的残酷所在了。
由于军队来的突然,固安的守城将士猝不及防,连派兵迎战的可能都没有,在宋仁杰的强行攻城下,直接放弃城池,逃亡了。剩下的虾兵蟹将,宋仁杰说了,只要投降的一律不杀。再杀了几个刺头后,通通选择了投降,一共获得俘虏一万名;收缴战车五百辆,战马六千八百多匹,首战告捷。
当军报传到京城,皇上龙颜大悦,当即下令犒赏三军,让宋仁杰一鼓作气,拿下其他两个关口。
下一个就是打巨鹿了,巨鹿离固安只有隔了一座山峡,峡谷过去东能直通巨鹿,西能到永清。所以说打下了固安就相当于是控制住了华国的一大命脉,华国四大关口,守住一个,其他的就犹如瓮中之鳖,非常好捉。
只是纸上谈兵之事,也只能在脑海里过一遍。固安大战了两天,将士们已经疲惫不堪,宋仁杰下令修整军队,扎营在固安城内五里远处。
按理说,打完军队,最重要的就是调养生息,不适合继续前进。国家也应该改革当地政府,将贪官污吏一并换掉,然后减免赋税,调养生息。
然,将军的职责只在攻跟守,宋仁杰对于朝政上的事情是一概不通,故而玩弄心计也比不上那些当朝文官们。所以才会被处处针对,远调江州这个偏僻地方。
政治上的事情谁说了算,自然是由皇帝说了算。宋仁杰跟军师商量了下之后,从偏将中择一人,带领一万精兵守住了固安这个港口,其他人休整休整,继续进发。
大战一场后,险些虚脱,羽灵回到营帐后发现两条手臂都快脱臼了,拿什么都使不上劲。
林殊由于立了大功,换了个帐篷,羽灵随波逐流,就此赖上了林殊这棵大树,他换,羽灵也跟着换。而水淼呢,有事没事就来林殊的帐篷玩耍,看羽灵跟林殊走得近,也无所谓,只当是两人在讨论国家大事,而他很难插上话,故而只在旁边默默听着,很少发言。
“小灵子,我口渴了,给我满上。”林殊指了指桌子上的茶杯,有气无力的说道。
羽灵瞪了他一眼,没好气道:“没空,让大哥帮你倒。”
“你哪里就没空了?让你倒一下你会死啊!”
“你给我闭嘴。有那闲功夫自己倒去,还省下了那么多废话。”
水淼给两人分别满上了一杯,和稀泥后道:“好了,一人少说一句,知道你们辛苦了。”
羽灵叹了口气。“辛苦倒是谈不上,只是觉得手酸,提不起劲。”
林殊坏笑道:“真就一点力气都没了?那晚上可怎么办啊?”
“闭嘴,把你办了的力气还是有的。”
“好啊好啊,晚上我在床上等着你。”
☆、第1238章 将军(32)
“哎哟!”
两人异口同声的喊了一声,羽灵捂着自己的脑袋,说道:“水淼,你做什么?”
“做什么?两个大男人说什么闲言碎语呢,大敌当前,还有心思放在玩乐上。不知道有个成语叫玩物丧志么!”水淼信誓旦旦的说道。
羽灵无语了,老兄你是真不懂,还是在不懂装懂啊。如此简单易懂的黄,暴竟然听不出来?那你之前是怎么跟林殊相处的?
林殊委屈的看了羽灵一眼,说道:“小灵子,你怎么才八岁?”
“八岁怎么了?八岁依旧生龙活虎,杀人如麻。对了我忘了一东西了。”羽灵才想起来,抽开自己的宝剑,一股血腥味弥漫在整个室内,林殊皱起了眉头。
“拿走,拿走。一股腥气,难受的很。”
羽灵瞥了他一眼,又道:“怎么,怕见血光?”
“倒不是怕,而是”他话锋一转,说道:“你才八岁,倒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
羽灵笑了笑。“那是因为我见血见习惯了。”
水淼不由忆起那年他为了一块肉,被李公子打的吐血,快要打出内伤的时候,是羽灵将他救下的。那时候的羽灵对血腥场面见怪不怪,似乎有一种超脱年龄的死寂跟苍凉,他是怎么看透生离死别的?
羽灵一边擦拭着宝剑,一边说道:“其实这些血都不算什么,百年乱世安有百年太平?人活在世上不居安思危,又怎么太平长寿呢?”
“小小年纪倒是懂得通透。我且问你,这世上最难得的是什么!”
羽灵回道:“有很多,但帝王最难得的就是人心。我最难得的是亲情。不过相信有大哥,二哥在便什么也不用怕了。”
“去去去,谁来跟你扯兄弟感情了。你这毛小子,平时做事毛毛躁躁的,一点都不懂得体贴人,经常让你大哥来给你擦屁股,换做我直接扔了了事。”林殊笑骂道。
羽灵不以为然。“不然你以为哥哥的作用是什么?难道还要我来照顾你?”
“可以啊,今晚就等着你来伺候我了,小灵子。”
真是一言不合就放狗粮,羽灵已经习惯了林殊刁钻的小幽默了。呵呵,军营真是寂寞如雪啊,让他连幼童都开始肖想了。
“林殊,我问你,我在林中第一次见你的时候,看你的穿着也不像是个普通人。你我三人都那么熟了,且是生死之交,就不必瞒着我们了吧!”羽灵道。
水淼附和道:“是了,二弟你有什么尽管说吧,憋在心里,多难受。”
林殊冷笑。“你们倒是八卦的很。我想说的时候,偏不让我说。不想说的时候非要我张着口。你说,你让我把这脸往哪里放?”
水淼。“你……哎,算了,你既然不想说就罢了。我有事先回去了。”
等水淼走后,林殊才后知后觉扫了大家的兴致,一时连晚饭都没心思吃了。
羽灵倒是觉得肚子里饿得紧,去炊事营问以前的同志讨了几个馒头,给林殊也捎上了。
沐浴过后,羽灵就呆在床上,不想动弹。见林殊迟迟不上床,也不吃饭,她翻了个白眼,说道:“你到底在想什么?”
☆、第1239章 将军(33)
“没。”林殊眼中的阴霾一扫而过,随之染上淡淡笑意。“这是留给我的?”
“是啊,两个足够喂饱你了。”
林殊就着茶水,吃下了两个馒头,行军打仗多数时候都是靠干粮撑着的。羽灵进入军营后,伙食就没好到哪里去,了不起就是杀几头没有用的马给大家尝尝鲜,步兵跟水兵倒是吃的起劲,而用惯了马屁的马兵看到只会默默流泪,断然是一口都吃不下的。
就营长配给水淼的一匹黄鬃马,水淼当个宝贝一样,每次都是伺候完马吃了草就去吃自己的饭,对于马兵来说马就是他们的同伴,真正的生死之交,吃了马肉就相当于吃了他们的命根子,故而宁愿啃树皮也不愿意吃肉。
“大哥说的没错,我也理解,你有你的苦衷。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同样的,即便以前是王侯将相又如何?倒不如今朝有酒今朝醉,好过背着行囊走千万里吧?再说了,名利都是累赘,你不想的时候偏偏有人来巴结你,等你飘飘然从云端坠落地底,曾经巴结你的非要来踩你一脚。到头来,都一样。无论是乞丐还是皇帝,到死的规模是天壤地别,灵魂却都是一样的。”
林殊拿着手帕擦拭了嘴角的馒头碎粒,笑道:“兄弟,你倒是个明白人。人生难得遇知己啊,我林殊没看错人。”
“少来,我告诉你啊,以后要死的事情千万别拉上我,否则我跟你没完。好了天色不晚了,关灯睡觉吧,明天还有事情要干呢!”
羽灵拉过被子,将自己包裹住,两眼一闭,沉沉睡去。
林殊无奈的看了他一眼,他也想睡,可是他只有一条被子啊,难不成将小灵子跟被子一起抱在怀里睡?那恐怕他就见不着明天的太阳了。
翌日,晨练,军官汇报昨日的伤亡人数,然后召集营长开个会,商量下下一步该怎么走。
羽灵昨天杀敌很猛,一个人单挑了一千号人,各个成了剑下亡魂,因此受到了领导层的高度重视。开会的时候营长就把这件事情提了,领导下了决定,让羽灵带一个小队看看。
然后羽灵三天没到,就升职成了小队长,负责带手底下的七个兵。一个人冲锋陷阵,可能是个好将军,可不一定是一个好的领袖。
要怎样才能快速升职呢,就在于如何带好这七个兵了。既然人是归他管了,该有的规矩还是要给人定下的。羽灵按照军规给七人设定了训练任务,好在离打巨鹿的时间还有五天,五天的时间可以慢慢培养训练习惯。
然后羽灵每天在训练完之后,就将七个人喊上,一起站军姿,教他们如何冲锋陷阵打头阵。做兵卒的不像是将军,全凭着将军的命令办事情,不可自作主张,作为军人首先是将忠诚放在第一位。
而七个兵也不是新兵蛋子,对于忠诚的事情已经耳熟能详,在羽灵教了两遍之后,以羽灵的命令马首是瞻。接下来就是对兵器的使用,羽灵不赞成士兵在杀敌的时候用蛮力,讲究耳听六路,眼观八方,一定要保证一刀挥下去,必然会杀死一个人。
☆、第1240章 将军(34)
增加命中率就会少使用力气,从而让自己在战场上能够多一份保障。羽灵这几天就忙着锻炼七个人的命中率了。不是弓箭需要命中率,任何东西都要命中率,刀刃要用在刀口上,七个人忙着切瓜切菜,再到后来切稻草人。
羽灵都跟他们分析了人体上的致命部位,七人从刚开始的懵懵懂懂,到后来的能命中70%,她的小队也算是能够上战场了。
继而就是教导士兵强生健体,拥有一个强健的体魄是每个士兵必要的。
羽灵有了在武侠小说里给人配药的习惯,闲着没事就在士兵喝得水中掺点药粉,有强生健体的作用。当然光药物的影响是不够的,除了每天必备的晨跑之后,羽灵还让士兵玩了引体向上,俯卧撑等游戏,折腾的七个兵是苦不堪言。
好不容易挨过了地狱式的考验,接下来就是战争演练了。羽灵先让士兵放弃使用刀刃,用肉搏的方式绊倒敌人,给敌人致命一击,两两组队,训练肉搏战。
羽灵就跟落单的士兵一组,专门给他当沙袋。谁知士兵没有什么劲,就被羽灵给撂倒了,轻而易举的撂倒了。羽灵撂倒之后,跟其他士兵分析了下身体的构造,用什么样的力气才能达到最好的效果。也就是说,一旦失去了兵器,并不代表他们没有再战一场的勇气。相反有了兵器能够如虎添翼,没有兵器就全靠实力了。
战争演练用了一天的时间,等到打巨鹿的时候,羽灵就将能教的都教了,具体的看他们几个的领悟能力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