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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炮灰女配-第5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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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个有洁癖的人,这副模样对他来说真是一种非常痛苦的事儿。
重新躺回地面,他瞅着明歌的脖颈处。
因为在大火中奔跑闪躲,明歌的衣服被烧的破烂不说,皮肤也被烤的焦黑焦黑。那一直诱惑他的细长脖颈,此刻黑乎乎的,就像是鸭脖子的表皮。
喉咙滚了滚,他闭眼定了定,下一刻就朝明歌压去,口大张着咬向明歌的脖颈。
看似闭眼一动不动的明歌在关三爷靠过来的时候一巴掌就把关三爷拍到角落里去了。
她睁眼,黑白分明的眸子望着角落里没个人形,就像是一团血污般的关三爷。
“明歌,我就喝你一点血好不好,我,我会死的,我不想死,死了好痛苦,明歌,让我喝一点点。”
明歌神情漠然,“为什么喝我的血你不会死?”
关三爷没有回答,他只喃喃着,哀求一般的说着,“明歌,明歌,我好疼,我好疼,给我一点你的血好不好,就一点点。”
明歌目光落在地面上关三爷四周那滩逐渐在蔓延着的血水,“为什么?”
“因为你不是一般人啊,明歌!”
“为什么?”
关三爷似乎被明歌这问话问的不耐烦了,又或许是他已经没了多少时间,下一刻他突然扑身而起朝明歌的脖子抓去,这是又要咬明歌的脖子吸血吗?
两个人都受伤很重,体内灵气也是空虚状态,所以就算是打架也是抱成一团你把我压/在下/面,我把你压/在下/面的模式。
这样在地面滚了一圈之后,关三爷不再用力,软软的躺在了明歌的身上,明歌生怕他咬自己一口,一直伸手按在他的下巴处。
关三爷扬起血肉模糊的脸望着明歌,“明歌,我不想死。”
“没人会想死,也没人愿意在痛苦中死去。”明歌平静着回视他,“橙子,人活着不能只顾自己。”
“明歌,你和我一起好不好,我一个人害怕。”
明歌,“我不想死。”
关三爷没有再说话,他缓缓的低头依偎在明歌的胸口,“要是我死了,你就把我的血肉吃了吧。”
随即他哈哈笑了一声,“明歌,我回来找你的。”
话落,彻底气绝。
感觉着关三爷的血从身体里流出,湿腻腻的沾了她一身,感觉着身上的人没有了生机,明歌闭着眼半晌都没有动。
等她灵气运转了一周天再睁眼的时候,身上的人已经消失了,地面全部都是些血水。
一个人活生生的化成血水,想也能知道会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她想帮他,可帮他便意味着她自己会死,她不是圣母,不可能为了帮他连自己的命都不要。
明歌找到了一个器皿将地上的血装进去了一些,又看了一眼地上的血水,她这才缓缓的朝楼上走去。
二层摆放了一只很大的浴桶,里面虽然灵气充裕,可也有一股子非常刺鼻的腐蚀味道。
明歌伸手从里面掬起一把水在鼻尖闻了闻,是锻炼筋骨的药浴,她看了看自己的身上,干脆就抬脚泡进了浴桶中。
身体从一开始的刺痛到最后疼的钻心,明歌一直咬牙修炼着光明咒。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从浴桶里走出,身上的肌肤完好不说,被烧的贴在头顶的头发也长到了及腰的位置,乌黑亮丽的头发让明歌瞬间女人味儿十足,浴桶里的水雾黑一团,已经没有了灵气的清香味,而是全部都变成了腐臭无比的味道。
明歌在衣帽间里找了找,没有适合她穿的衣服,她干脆只拿出一件衬衣套在身上,然后大步的朝楼下走去。
楼下的地板上那一汪血水都不见了,干干净净的地面只留下几星破烂的衣服提醒着明歌关三爷的死亡。
这个蛋壳里的很多东西都是这个世界没有的,而且光是关三爷的那些笔记拿出去都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可明歌对这些没有半点兴趣。
这是关三爷自己的东西,她没有取人东西的习惯,最主要的是她担心外面的仇雷,没工夫在这个蛋壳里停留。
和关三爷进出这地方很多次了,她用器皿里的鲜血甩在一处看起来和别的地方没什么区别的墙壁上,蛋壳的门也在下一刻打开。
小岛上依旧是一片火海,大火蔓延的很多地方都是水,这个岛其实已经不算岛了。
幸好明歌的身体经过锻炼,又有灵气护体,很快出了这片火海,看到仇雷的快艇那一刻,她一直面无表情的脸上终于有了笑容,回头再次看了眼大火弥漫的岛,她手脚并用的朝快艇游去。
上了快艇,明歌先是找了自己的衣服换好又在海里泡了一下,这才去寻仇雷,在驾驶室里看到仇雷的那一刻,她伸手,将人紧紧的抱住,幸好,仇雷没事。
第1735章 女皇的私宠
回到了明歌小筑,明歌瘫坐在椅子上半晌都没动,在位面里的时候没觉得,怎么回来时候,突然有种浑身都蠢蠢欲动着要爆炸一般的感觉呢。
她闭眼试图让自己平静,试图运转光明咒,可运转光明咒让她更加的暴躁……
风铃声在这个时候叮叮咚咚的响起,这声音让明歌燥乱的无法压制的心在瞬间平静了下来,她闭眼休息了一会,这才问归一,“归一我这是怎么了?”
“你魂源里留下了流云兽的印记,被我清理了。”
“流云兽的印记?怎么会?”
“流云兽这种生物记仇不记恩,你这次没有救他,他大概是记恨你,所以在你魂源里做了手脚。”
流云兽诡诈多变,说实话,明歌自觉她真不是这种家伙的对手。
想到这家伙最后的话,明歌真希望最好能和这家伙不再遇到啊。
属性值面板在眼前出现,明歌瞟了眼,然后就惊讶的长大了嘴巴:
女(可变)
姓名:唐明歌
年龄:18
智力值:70(满分100)
精神值:86(满分100)
武力值:65(满分100)
外貌值:65
技能:无
爱心值:10
祝福值:10
宿主赠送:兔耳朵一对,特殊沟通技巧,鬼气,浩然正气
各项属性值飙升了不说,宿主赠送这里多了一项浩然正气,就连好多年不动的爱心值和祝福值都飙升了好多好多好多,这简直就是明歌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她很不争气的结巴着问,“归一,归一,怎么,怎么这么多?”
“你杀了流云兽,属性值飙涨属于正常,再则这一次你的宿主是以浩然正气将你招进位面里的,你遵从了她的愿望,所以属性值也会成倍增长。”
顿了顿,归一说,“这些有着浩然正气的宿主也是很多位面里的天地之气,位面能够一直运转需要很多气,但最重要的就是这种浩然正气。”
明歌不解的问,“为什么以前的宿主都是怨气,而这次的宿主是浩然正气?”
“因为你魂源里的佛之光,明歌,它已经快要长成了,是它改变了你的接引之路。”
听到佛之光这三个字,明歌的那种激动兴奋的情绪就慢慢的消退,她微微仰头望着缓缓晃悠的风铃,“归一,我很久没有感应到佛之光了。”
“无妨,它有它自己的规则,无需你去干扰。”
明歌点了点头,佛之光每次有动静都是大动静,它要是能独自完善小世界,当然是再好不过了。
休息了一会之后,明歌重新进入了任务中。
这一次虽然属性值飙涨,不过对她自己来说也算是个隐患,毕竟谁知道下次遇到了流云兽那厮会是个什么状况,她还是赶紧的多做任务提升自己的能力才行。
这次的任务是在女尊位面里,宿主宗政明歌生来就是天之骄女,她的外婆是大宛的女皇,她的母亲是大宛的女皇,轮到她自己,从小就是命定的皇女,后来母亲去世,她继承了王位,成了这大宛的女皇。
宿主的前半生顺风顺水,可到了后半生的时候,却是处处都是坎坷,不对,应该说后半生对她来说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具体的,还要从宿主收养的一个男宠说起。
皇家的女人们每一个都有好多的男宠,宗政明歌延续了她母亲的爱好,喜欢只养一个男宠。
男宠是由她自己亲自选出来的。
大宛女皇的凤后从女王被定为下一个继承人的时候就会被定下,女皇可以不喜欢凤后,可必须要给凤后一定的地位和尊荣。
当然,这之外的,女皇喜欢什么样的男人也可以抬进皇宫里去。
宿主并不是那种贪恋美色的人,所以她延续母亲的习惯,也挑选了一个男宠从小养着。
养一个男宠就像是养金丝雀一样从小就把他按照自己的喜好调。教,这样的话宿主以后不仅可以和皇夫相敬如宾,也可以和自己的男宠玩点男女情/趣,这也算是两全其美的人间乐事。
宿主十四岁的时候领养的男宠,那时候她的男宠七岁,她为男宠赐名凌霄,她对这个男宠细心调/教、温柔以待,自认为对这男宠也算是宠上天了,然而没想到的是,男宠等她女儿十三岁的时候,带着她的女儿私奔了。
宿主得知消息的时候差点没一口血吐出来啊,宿主的凤后得知自己的女儿被自己的情敌给拐跑了,更是愤怒着私自带兵出城要把女儿找回来。
结果凤后在半路遇到流寇,在混战之中掉下路一侧的悬崖死了。
宿主本来还觉得自己娇夫美眷,又有个能继承大业的聪明女儿,日子过的老不错了,结果没想到美眷干出这种勾/引她女儿的事,这要是传出去,她堂堂大宛女皇,脸面都要丢完了。
而今她的凤后竟也因为这件事而死,瞬间成了孤家寡人的宿主简直是恨透了凌霄这个男宠。
可是她几乎翻遍了整个大宛也没有找到凌霄和自家女儿。
等她听闻邻国女王新纳了凤君,携礼前去道贺的时候发觉那个凤君竟然是她那个逃跑的男宠。
简直不能忍,宿主当机要女王把人交给她,可邻国女王不愿意,男宠凌霄更是深情款款的羞辱了她一顿,说她既然不喜欢他只把他当了宠物,为什么还不愿意对他放手,说她残暴又自私从没想过他的感受。
宿主受了这么一顿羞辱,回国就召集了人马向邻国开战。
她的女儿回国请她休战,让她为了黎民百姓,为了两国的长远发展不要冲动。
女儿说话的时候事事处处都向着凌霄,觉得凌霄就是不可一见的奇男子,说宿主不该把这样的男人当了宠物放在宫里。
宿主当时就气得拿鞭子打了女儿好多下,这什么狗屁话,当初她选男宠的时候本来就没看上凌霄,是这个男人跪倒在她的面前呜呜咽咽的哭,说他什么都会什么都愿意学,只求能得到她的青眼。
眼瞅着自家女儿竟然被那样的男宠迷惑的神魂颠倒连是非都分不清了,宿主更加有了要杀了凌霄的心思。
第1736章 女皇的私宠
邻国敢公然娶宿主的男宠并这般羞辱她,她自然是咽不下这口气,亲自带兵势要踏平邻国。
战争打了一年多的时候,凌霄领兵对上宿主。
这个男人竟然敢来战场上?
宿主这一次一定要取了这男人的首级。
可事与愿违,她的女儿在朝监国,不仅不派人往边关送她粮草,还要求她速速归朝。愤怒的宿主想着速战速决,结果没想到她自己中了凌霄的奸计被凌霄活捉。
凌霄在两军之前在马车里与她成就好事,深情款款的说着他一直放不下她喜欢她之类的话,而后又将她放走。
宿主把这事势视为奇耻之辱,等她领兵回朝便一病不起。
朝政大权全部都由她的女儿掌握。
在外人看来,她的女儿有能力有本事,十分孝顺,可宿主自己却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她这个女儿算是把她软禁了。
若是为了朝堂权利将她软禁也就罢了,这女儿分明是为了那个男人,每次来她这里更是讽刺着说她得到了凌霄的爱也不好好珍惜凌霄之类的话。
而且宿主还发觉,凌霄已经从邻国归来,在大宛朝上当了护国公,和自家女儿不仅在后宫玩乐,有时候还喊几个朝堂上的女官们一起玩乐。
整个朝堂乌烟瘴气,这样下去大宛迟早都的衰败。
最重要的是凌霄那男人偶尔还来她院落里将她强上。
宿主要气死了,可是又死不瞑目啊。
有一次凌霄与自家女儿携手进了她的院落,吃酒之际,竟然要和她一起玩双凤戏珠的戏码。
宿主终于忍不了,撞柱自杀了!
明歌融合完宿主的记忆,只觉得满身满心都是憋屈啊。
宿主的后半生可真是憋屈,憋屈得要死。
凌霄这个男人通俗一点讲就是红颜祸水。
明歌融合完宿主的记忆,干脆又把主位面的剧情也接收了。
接收完主位面剧情,她对宿主瞬间深表同情。
这是一个男主向文,也就是个种/马男主身死魂穿后进入了女尊世界,从一个男宠身份一步步的收罗美女、掌控权利、称霸天下的泡妞爽文。
主位面里的男主自认为自己虽然红颜三千,可是心底的那颗朱砂痣一直都是宿主,也因此一直把宿主的女儿当了宿主的替代品。
因为宿主的死,男主为此悲伤了一段时间,然后幡然醒悟觉得溺水三千取不尽,人生得几红颜便该知足,然后他带着自己最喜欢的几个红颜隐退了。宿主的女儿只能和他江湖与朝堂相望不想见。
这一次的位面里女主很多,因为这是种/马文,所以没有明确的一个女主,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宿主绝对是个炮灰。
她虽然是男主心目中的朱砂痣白月光,可也没法遮掩她是个炮灰的事情。
幸好这一回明歌进入宿主身体的时间点也不错,如今宿主的男宠,也就是凌霄刚进王府三年多。
宿主已经娶了皇夫,也已经生了女儿宗政新月,不过宿主还没有成为女皇,这个时候因为朝堂上的事都不需要她操心,所以她日子很清闲,但就算如此,她和皇夫在一起的时间甚少,大部分时候都是在她自己的院子里教男宠凌霄写字画画,弹琴吹箫,和养儿子一样的好不快活。
明歌觉得,宿主其实也挺悲催,不过宿主的那个皇夫更悲催。
这个女尊的世界和明歌印象里的女尊世界略有区别,这个世界里男人是主要的劳动力,比如战场打仗,小兵们都是男人,女人虽然算是弱者,可她们因为稀少而地位崇高,同样读书,男人们学的是力气活,可女人们学的是智谋,她们可以当官,也可以当家,家庭的却决策权都是女人。
很多家里娶好几个男人就是为了让这些男人可以下地干活。
凌霄那时候就是因为被家人卖给了一个家里养了无数男人的女人,所以小小年纪从家里跑出来,跑到宿主的驾前求宿主收留,宿主放弃了自己那么多的男宠选秀把这个白眼狼带回了家。
这一次的宿主的愿望挺简单的,她希望自己做一个百姓爱戴的好女皇,而不是一个被众人说的为了一个男宠不顾天下黎明百姓的荒淫无道的王者。
她希望自己的女儿不要被凌霄迷惑,希望自己的皇夫能够平安,希望凌霄这个男人做好一个男宠的本分。
一个上位者,说话也是很有技巧的,宿主的话语看似不是对凌霄报复,可她让凌霄做好男宠本分,也算是要变相的对凌霄进行折磨。
明歌接收完主位面剧情之后,大脑有点乏累,她干脆闭眼开始修炼光明咒。
光明咒在体内修炼了一周天后,天大亮了。
这也意味着宿主的新生活要开始了。
十岁的凌霄早已经起床,他垂头站在门外的台阶处等着明歌的传唤。
明歌任着近侍帮她将衣服穿好,净面之后这才走出门,一抬眼看到站在台阶处的凌霄,她眉头皱了皱,随即大步朝宿主练武的后花园走去。
女人们虽然天生娇弱,但她们并没有忽略自己的这个弱项,但凡有点家底的人家,都会从小就请武师父教导女儿,宿主是个皇女,自然也不例外,她已经养成了每天早上都要去练武的习惯,十年如一日从不曾间断。
明歌在武场练了一会,又和武师父交手了两场并骑马在院子里跑了几圈,这才满脸是汗的下了马。
凌霄在一侧拿了毛巾,见明歌下马走来,他忙小跑步的上去,踮起脚为明歌递毛巾,“皇女骑马的样子真是威武。”
凌霄是这个位面的男主,长相自然是不会差的,才十岁的孩子,眼睛忽闪忽闪水汪汪的就像是在放电一般。
明歌严肃着脸没搭理他,接过毛巾擦了脸,然后大步朝外走去,“随本王去皇夫那里。”
明歌是大人,步伐快,可凌霄却是个十岁的孩子,明歌大步走路的时候,他必须得小跑着才能跟上明歌的步伐。
~~
最近评论区里好多负面情绪,说胖胖写的像叙述文,说胖胖写的没激/情了,说胖胖写的男主都不得好死,明歌是圣母。
每次看到这种,胖胖心里其实挺难过,说不上来的难过,亲们,人生有起有伏,我不能一直为大家带来高/潮,请原谅!
第1737章 女皇的私宠
凌霄已经来这地方三年了,三年多一直都在观察这位皇女的喜好,今日皇女对他事事冷着一张脸,令他心底警惕的觉着肯定是他自己哪里做的不太好,或者是有人打了他的小报告,所以皇女才会对他这般冷脸。
说起来,自初进府中的时候见了一面那所谓的皇夫并被赏了一块玉佩之外,凌霄还真没再见这个所谓的皇夫呢。
已经有侍人将明歌到来的事报告给了皇夫,皇夫早早的等在了大门口,见明歌到来,忙弯腰朝明歌行礼,“皇女吉祥。”
这个时代的男人们并不浓妆艳抹,都是本色的很,其实就连男女的衣服头饰也和正常的古代位面没什么区别,唯一区别大概就是女人的地位比男人高,女人负责脑力,男人负责体力。
明歌伸手扶他的手,“十三起来吧。”
宿主的皇夫名宫十三,宫家的男人很出名,史上出了很多位宫家的皇后,这也使得宫家的男人们都很讲究个规矩。
宫十三自嫁给了宿主,一直都非常本分的行使自己的职责,从不僭越。也就是得知自家女儿被凌霄带走了的时候气得带着自己的人跑出了城,一生唯一一次出格的事却因此送了命。
“多谢皇女。”宫十三顺着明歌的手起身立在了明歌的一侧,举手投足可真是进退有度,对明歌扶他没有半点受宠若惊的失态。
明歌扫了一眼身侧的凌霄,凌霄是个聪明人,立刻就跪下朝宫十三磕头,“皇夫吉祥。”
宫十三打量了一眼凌霄这才让他起身,
明歌走的时候见宫十三要后退走在她的侧后面,干脆伸手将宫十三的手拉了住,“早膳可有用过?”
宫十三自小是被礼仪规矩教导大的,别人家的男孩子或许还能在未嫁人之前玩一玩呢,可宫家因为有着皇后世家之称,宫家的规矩比别人家的严厉十倍不止,宫家的男孩们从小就为了当皇后而训练着,事事处处都不能有半点的差错。
此刻见明歌在大庭广众之下拉住了他的手,宫十三略有些羞涩不安的瞟了眼左右,并试图不着痕迹的收回自己的手,“并未曾用过,皇女在厅中稍等,我去厨下瞧瞧。”
“自让他们去便是。”明歌捏了捏宫十三的手,“你服侍本王沐浴。”
宫十三抽不出手,只得垂头朝明歌应声,“是!”
瞟了眼身后亦步亦趋的凌霄,明歌说,“你在花厅里候着。”
说是侍候沐浴,宫十三便真的对明歌进行了很纯洁的侍候。
他面不改色的帮明歌脱了衣服,并扶着明歌进了浴桶,然后拿了毛巾先是帮明歌将头发洗净,又一点一点的帮明歌洗着身体。
他的毛巾擦拭完明歌的胸脯,擦拭完明歌的腰,又帮明歌擦拭了大腿,然后摸索着朝着明歌腰下面的位置擦去。
水汽微热,熏得宫十三的脸像是染了一层红晕般,他为明歌洗刷身体的时候动作非常自然,简直就像是在洗什么锅碗之类的,实在太从容淡定了。若不是明歌瞄到宫十三的腰下面小帐篷翘的老高,看破了这家伙的伪装,明歌都会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个女人……
明歌不得不佩服眼前这个男人的自制力,明明骚动成那样了,竟然还能面不改色从容镇静,眼瞅着这男人要摸到她腰腹下的山谷要地了,明歌忙喊了停,“好了,不用擦了。”
明歌看不见的地方,宫十三略松了口气,垂着头的他低低的呼了口气,然后帮着明歌擦干身子绞干头发。
被一个男人帮擦身体,这男人还温柔细致的角角落落都不放过,明歌深深以为她这个侍候沐浴的命令就是折磨她自己的。
这期间她一直闭眼在默念着这不是我这不是我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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