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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宿主快跑天道来啦-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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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笑一声,风潇潇拿起筷子悠哉的吃了起来,并没有什么担忧的神色,“所以妖王以为,你爹我,就蠢到不会做二手准备了?”
  拜托,大家都是活物,为什么要把她想的这么蠢呢?做事嘛,肯定是要给自己留点儿后路的不是?
  “你什么意……血有问题!”几乎是一瞬间,麒蠡就想到了血,关乎到整个妖界的血。
  “哟呵,还不算太笨哈。”二郎腿抖得跟个筛糠似的,风潇潇大方承认,她贵为女土匪,要是不阴险一点儿,真的对得起她的名声?那肯定是对不起的对不对。
  所以,她在血里动点儿手脚怎么了?过分吗?不过分吧?一点儿都不过分。


第210章 白月光并不仙(完)
  连祝墨都不知道风潇潇还有这一招,直接在血里面动手,仅凭一人之力,握住了整个妖界的生死大权。
  这对于麒蠡来说,应该是最不想知道的噩耗。
  “不可能,若是有异样,我们不可能一点儿都察觉不出来。”他们前期花了大把的时间去试验,所有巫医也都证实这血没有任何问题,而且,已经过去了这么久了,如果真的有问题,怎么可能一点儿都没发现?
  麒蠡不相信,但一点都不影响殿内其他妖的恐慌,实在是靠一滴被稀释了的血就可以随意在其他三界晃荡了确实让他们一直都感到疑惑,如果真的是因为被做了手脚,他们其实更加相信。
  而麒蠡看到了恐慌的众人,气恼至极,“都给本王冷静下来,三两句话就吓成这个样子,有没有一点儿出息。”
  麒蠡出手,一个不停后退的妖就这样命丧其手。
  人群瞬间不敢再动,也不敢再发出半点声响,冷眼旁观这一切的风潇潇笑了,拍手叫好,她还什么都没做呢,这些妖倒是内讧了起来,当真是遂了她的心意啊。
  “或许,妖王有没有感觉到自己现在浑身血液在倒流,而且你好像自己并不能控制?”
  “又或许,不止妖王一个妖有这种感觉?”
  “哦,现在血液又顺流了,但是身体的某一个地方好像疼痛的过分。”
  “哎呀,疼痛的地方好像转移了。”
  “咦,好像不同了,一点儿感觉都没有了。”
  风潇潇每说一句话,麒蠡的脸色就变得更加难看一分,除了麒蠡,殿内的人和殿外的人都随着风潇潇的话痛苦的哀嚎。
  直到感觉自己身体好像真的一点儿痛感都没有了,殿内乃至殿外再一次响起了分外嘈杂的议论声,刚才那一幕幕证明了什么,证明了这个人没说假话,她真的手中握着他们的性命。
  “妖王可别忘了,连姬和臣羽献最开始体内有药你们也没有验出来。”祝墨抓住这个机会,也自信的说道,虽然他也不知道风潇潇是什么时候做到的,怎么做到的,反正跟着附和就对了。
  而祝墨的话也将殿内的议论再次推上了一个高潮,嘈杂的议论声还有些许的求饶声在麒蠡的耳边环绕,暴躁的一挥袖再次解决了几个议论的厉害的妖,却没想到不仅没有压下议论声,反而再次暴涨。
  甚至有人开始不满麒蠡,如果不是当初他们的妖王信誓旦旦的说要带领妖界走向新的辉煌,他们就算出不了妖界,最起码命还是自己的,还可以找其他方法。
  不安的情绪席卷全身,麒蠡再看面前的一男一女,只觉得恐怖,或许,一直在演的是他们,而他,才是真正为她编故事的那个人!越想越觉得是这样,麒蠡看风潇潇就像在看一个魔鬼。
  风潇潇:“……”不是我,我没有,你污蔑人!
  没有理会麒蠡的眼神,风潇潇转身看向殿内的众妖,双手抱胸,像发号施令一般缓慢开口。
  “同志们,插播一条好消息哦,今天谁把你们的妖王neng死,你们就不用死了哦,而且本大爷会拥护那位勇士成为新的妖王哦,怎么样?这种福利想不想要?”
  不得不说,风潇潇这句话,让殿内乃至殿外的所有妖都心动了,妖王,谁不想当?命,谁不想要?
  权利和生命,两个最重要的东西,在这种时刻向他们招手,为什么不抓住?
  “奶奶的,反正横竖都是一死,还不如拼一拼。”与其被折磨至死,为什么不向着自己向往的生活拼一拼?
  “对!妖王就一个,我们人数众多,连两个和妖王实力相等的都不怕,性命攸关的时候,还会怕他?”
  妖群沸腾了,麒蠡暴怒了,风潇潇满意了,祝墨佩服了,妙啊。
  “我看你们谁敢!”麒蠡双眼通红,明明这种时候应该一致对外,那么多的妖难道还打不过一个人?到时候人死了谁还能动得了他们?
  但是此刻显然已经没有妖这么理智了,因为在他们犹豫的那一刻,小腹再次感到了胀痛,鼻血也同时流了出来,只是一个小警告,却已经让他们无暇顾及其他。
  据祝墨后面回忆道,当时场面一度非常混乱,妖界个个都是人才,有法术不用非要去薅麒蠡的头发,亮出长长的指甲抓麒蠡的脸,这应该是祝墨见过最杀人诛心的场面了。
  刚开始嘛,大家都打不过,能当上妖王,当然不是什么善茬,但是有风潇潇和祝墨在,注定了麒蠡的失败。
  后来,风潇潇当真履行了承诺,将出力最多的那个拥上了妖王的位置,但是这个没什么能力的新妖王今后的日子怎么样,那就不关这两人的事情了。
  而两个伪反派的命运怎么样,风潇潇也并不是很关心。
  出了妖界,和祝墨走在乡间的小路上,风潇潇解答了祝墨从那天一结束就问了她的一个问题:那个血到底是怎么回事。
  “只不过是在赴鸿门宴之前利用小蝴蝶们给整个妖界下了一点儿致幻的药而已,只是妖心难测,最后狗咬狗了。”
  她那个时候也不知道麒蠡有问题嘛,要不是那天请吃饭请的突兀,她也猜不出来啊。
  对于风潇潇这个回答,祝墨没有怀疑,确实,那天风潇潇走之前说是要给妖界留点儿纪念,放了一大半蝴蝶出来,而且那天磨磨蹭蹭,头一次对吃饭的情趣没那么高昂,原来是早就发现了不妥。
  为祝墨解答完疑惑,风潇潇总算是听到了久违的系统提示音,提示她任务成功。
  早就厌倦了这个世界的风潇潇自然是马不停蹄的就脱离了本世界,鉴于这个世界条件特殊,发七保留了风潇潇在这里的记忆。
  那天,风很柔和,阳光很温暖,空气很清香,祝墨终于如愿以偿的,和自己喜欢的人过上了没羞没躁的日子。
  但后来的祝墨总是觉得,风潇潇又变回了发七,但却从未去深究,他想,不管她是哪个她,他应该都是爱她的。
  纵使,他其实在一点点冷淡。
  ……
  回到系统空间的风潇潇拎着大摆锤再次追着000跑了无数圈,累得气喘吁吁,还是没能砸到这坨灵活的大便。
  000似乎已经完全适应了自己本体的丑模样,一蹦一跳的非常欢快,然后,就撞到了一堵肉墙。


第211章 我很后悔(1)
  000暗道不妙,心想刚刚还在后面追的宿主怎么就到了它的面前,当即就想示弱求饶,可当000定睛一看,好家伙,大帅锅!等等!
  【三三九三,你怎么来了?任务不是完成的很好吗?】三三九三,这个天道的编号即名号,也是时空管理局刚刚收编的一员,此刻出现在系统空间,有些突兀。
  三三九三并没有理会000的疑问,而是请求般的看向风潇潇,可怜巴巴的开口道:“帮帮忙呗……”
  ……
  【宿主,咱们到了。】000的话音响起,再睁眼,风潇潇就已经到了任务世界。
  现在,她,风潇潇,星际女土匪,全宇宙最会装逼的大姐头,此刻,正在一个水晶棺里,安详的将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两条腿儿笔直的伸着,周身铺满血红色的玫瑰花瓣,睁着两只大大的眼睛不知所措。
  “我靠……?吸血鬼?”说好的只是一个简单的世界呢?果然没有套路就没有伤害。
  【我提醒过宿主的,是你鬼迷心窍非要试试看没人拯救的了的世界是怎么样的,然后就一意孤行非要我把你送来,说实话,拦都拦不住啊。】
  000想,宿主应该是上个世界成功完成任务骄傲了,想再装装逼,然后就接了这个任务,什么世界都没搞清楚火急火燎的就来了。
  她来了,她带着满腔热血来了,她想走,但是却走不掉。
  “小鸡,吸血鬼吃东西没有饱腹感,你爹我会死的,我不要喝血,我要喝雪碧。”后悔,此时此刻的心情那是相当的后悔。
  虽然吸血鬼可以吃人类的食物,但就像是上个世界一样,可以,但没必要,而且,他们吃再多东西都不会有饱腹感,搞不好哪天风潇潇没控制好量就直接把自己撑死了那多尴尬。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啊宿主。】000非常得意,装逼把自己害了吧。
  风潇潇气的直接坐了起来,然后毫不意外的“嘭”的一下撞到了水晶棺的棺顶,疼的龇牙咧嘴的抱着脑袋又躺了回去。
  【宿主要听大概剧情吗?】
  风潇潇自闭了,表示不想和小鸡说话,只是高冷的点点头。
  这是一个黑暗与光明的世界,血族拥有黑暗,人类占据光明。
  随着吸血鬼猎人的横行,第十代吸血鬼已经不似以前的辉煌,但坚实的地位,也无人可以撼动。
  本世界的男主蒂森·维埃伯爵,纯种吸血鬼,出生高贵,是整个蒂森家族年轻一辈唯一一个纯种吸血鬼伯爵。
  而女主民敏,很不幸的,是吸血鬼和人的结合体,在选择光明与黑暗时选择了光明,成了一个吸血鬼猎人。
  而反派BOSS,则是男主的父亲,蒂森·维珂森亲王,蒂森家族最高领权人,在整个血族的地位举足轻重。
  维珂森之所以会成为大反派,主要是因为和本世界的中心思想相悖,血族逐渐走向没落,吸血鬼猎人反倒更加强大,身为卡玛利拉会议一员,维珂森始终认为自己肩负着振兴血族的使命。
  但是本世界的中心思想,则是吸血鬼猎人与血族和平相处。
  而本世界的男女主也因为相爱一直在努力实现着他们的理想,人类统治白天,血族治理黑夜,吸血鬼猎人作为中间人,两不相干。
  本来剧情这个世界运行的很顺利,但是这个世界的天道发现,这样的男女主竟然并不能从中为它获取太多能量,于是想转换本世界的中心思想,将女主同化,振兴血族。
  那既然这样的话,就需要一个改变剧情的人出现,也就是天道临时加的剧情人物,风潇潇这具身体的原主,黛隐,第三代血族,最强悍的一代,设定大概就是无敌。
  但这样的话就不能体现男女主的厉害,所以天道手贱的又加了一道设定,那就是,沉睡千万年一朝苏醒,却因为自己沉睡之前封印了自己的记忆和本源的强大能力和气息,所以忘了自己是谁,大概天道当时是想的前期男女主发光发亮,后期黛隐找回记忆,解除封印,所有人联手,走向大结局。
  所以黛隐作为能力最低下的血族,成了蒂森家族城堡里一个小小的血仆。
  而天道这个愚蠢的设定也直接让黑化后的反派BOSS维珂森钻了空子,因为剧情的改变,男女主变成了拯救血族,那么反派BOSS也变成了为了权利不择手段的人设,一次偶然的机会脱离了剧情,发现了黛隐的身份,然后杀了黛隐,将其能量化为己有。
  然后,男女主打不过了,然后,这个世界崩了,然后,三三九三为了自己亲爱的女朋友去了时空管理局,然后,三三九三又来了系统空间,然后,装逼的风潇潇来了,然后,知道了梗概剧情的风潇潇躺在水晶棺里止不住的翻着白眼。
  所以这不就是三三九三的小女朋友自己作的吗,典型的急功近利,心急吃热豆腐被烫了的表现。
  “所以任务是什么?”
  【三三九三和时空管理局商量过了,只要能让世界回到正轨,不管是和平相处还是血族统治世界,都可以。】
  “可以。”一反常态,风潇潇竟然答应的非常的干脆,没有一丝犹豫。
  【所以宿主没什么想问的和想说的,一点儿条件都不提?】虽然这种任务看似简单,但其实这个世界才是这么几个世界来最难的一个世界。
  “男女主包括反派BOSS都处于一种茫然的状态,也就是中心思想是靠我来定,那不就代表这个世界本大爷做主,挺好。”
  风潇潇回答的很敷衍,000还是不相信这么爱吃的宿主会因为这么一个理由轻松的接下这个任务,但是至于风潇潇到底是怎么想的,000表示一头雾水。
  但不管怎样,愿意好好做任务000还是很开心的。
  【虽然现在中心思想没定,但是前期的剧情不能乱,宿主你必须保持失忆而且不能使用能力的人设,在前期兢兢业业的当好你的血仆。】
  不管这个世界怎么样,前期该走的剧情必须走,这是规矩,不管这个规矩有些时候是不是真的合理。
  “可以。”
  意外的是,风潇潇再次答应的非常干脆,000懵逼了,就宿主那个性格,就真的这么轻易的答应了?它莫不是出现了幻听还是宿主脑子抽了?转变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


第212章 我很后悔(2)
  黑夜来临,又到了血族狂欢的时间,今日的黑夜似乎格外的阴沉,黑色的迷雾笼罩着整个血族世界,维埃和维珂森优雅的坐在沙发上,摇晃着杯中鲜红的液体,望着城堡外的诡异,眉间轻挑。
  “今夜,似乎并不平凡啊。”细细品着精良的血液,感受着美味冲击着味蕾,维珂森笑的别有深意。
  维埃不理解为何父亲今夜会无故将他召回城堡却又什么话都不说,只是品着杯中的血液,然后莫名其妙的又说了这么一句。
  “父亲似乎是感受到了什么?”
  身为蒂森家族的亲王,父亲一直非常受人尊敬,而身为纯种吸血鬼伯爵的他,却一直和父亲不怎么合得来。
  也或许这是血族的通病,似乎每个家族,都会有同样的困扰,但是最近的父亲,变得有些不一样了,像是,终于想起了他还有一个儿子?
  放下手中的高脚杯,拿出手帕擦拭着嘴角,维珂森没有正面回答维埃的问题,而是告诉维埃,城堡里,似乎缺个血仆,维埃一听,现在管家的事情都轮到他一个伯爵来做了吗?
  虽然仍有疑惑,维埃还是遵从了父亲的意愿。
  将杯中的血液一饮而尽,维埃退出了维珂森的书房,黑夜来临,出去活动活动也无妨。
  维珂森的话似乎别有深意,维埃知道,父亲不可能说一些毫无意义的话,所以将前后的话语连接,维埃一出城堡,直接化成了蝙蝠,飞向丛林深处,黑色雾气最浓郁的地方。
  这个丛林属于蒂森家族的领地,有很多为了年轻一辈培养的血兽供年轻一辈的血族捕食寻找快乐。
  而今夜,丛林的血兽似乎格外的狂躁,不再躲在幽暗的沼泽地里畏畏缩缩,一个个的张开血盆道口咆哮着,见到活物就咬。
  维埃一路解决了不少血兽,在一个幽暗的小路上,碰到了一个被血兽追杀的同类,衣衫褴褛,狼狈的被血兽追逐,嘴里喊着救命。
  而奇怪的是,维埃虽然能感受到这个人是自己的同类,却无法感知她的血统,这让维埃来了兴趣。
  而和小兽玩耍,额不对,应该是正在被血兽追杀的风潇潇也不敢跑太远,就在维埃附近转悠,时不时的看一看这个满脸兴趣但是无动无衷的某人,等着被英雄救美。
  这是000给她出的馊主意,由于本世界因为风潇潇的出现再出带来了蝴蝶效应,原本应该安静的丛林在风潇潇走出水晶棺的那一刻狂躁了,也就是说说不准她的身份很容易就被察觉出来,所以小鸡让风潇潇装柔弱,等着被英雄救美。
  而原本将原主带回蒂森家族城堡的也不应该是维埃,而是维珂森,也就是说,剧情走向在这个时候就开始变了,现在小鸡愁的很,正忙着研究原因呢。
  风潇潇则是两眼放光,看起来也没有多意外,反倒是对于这种混乱的剧情表示非常兴奋。
  维埃一直看戏,而从来都讨厌被当猴耍的风潇潇自然也懒得跑了,随便跑向了一个小石头,然后装作没注意到的恐慌样子一脚踢上石头,“啪叽”一摔,直接装晕。
  维埃都被这莫名其妙的走向整懵了,眼见血兽正要撕咬眼前的同类,维埃还是出手解决了血兽,然后走向趴在地面上也不知道真晕假晕的风潇潇,试探性的踢了两脚,诶?没动?
  然后维埃就像拎小鸡一样将脚下的女人给拎走了。
  长这么大头一次被这么对待的风潇潇:“……”等着吧**崽子,老娘以后不报复回来都不姓风。
  维珂森都没想到维埃这么快,才出去没一会儿就拎了一个女人回来,还是一个看不出来路的女人,然后,维珂森再一次意味深长的笑了,果然让这个儿子去准没错。
  几乎是在维珂森出现的那一瞬间,风潇潇就几不可察的被拎着面朝着地板皱了一下眉头,然后又瞬间恢复了晕着的模样,只是若有若无勾起的嘴角,出卖了风潇潇大好的心情。
  一觉醒来,城堡里已经没了维埃的身影,刚刚睁开眼睛,风潇潇就收到了一阵注意的眼光,如狼似虎的看着风潇潇。
  嘴角轻抽,风潇潇向着门口看去,果不其然,维珂森站在门口笑的好似一朵菊花。
  “醒了?”低沉的音色就像是优雅的钢琴,伴随着血液的芳香朝着风潇潇飘来,倚在门边,左臂端着右臂,脚尖清点,雍容华贵的衣物衬托着吸血鬼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深邃的眼睛定定的看着一脸懵的风潇潇,像是在看一个珍宝,手中端着高脚酒杯,酒杯中的液体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风潇潇承认,自己被吓到了,这和剧本走向一点儿都不一样,原世界中,维珂森可是一个两耳不闻身边事,一心只想振家族的存在,这么说吧,就是每个世界都有冰山,维珂森就是这个世界的冰山担当。
  然后现在这个冰山,正在不遗余力的崩人设,试问,你会不会被吓?
  而吓人的人似乎也意识到了些许的不妥,大步走到风潇潇的面前,将高脚杯递给了懵逼的风潇潇,温和一笑,开口说道:“喝了吧。”
  血液的芳香攻击着风潇潇的鼻腔,血脉的渴望让风潇潇下意识的咽了一下口水,不愧是大家族啊,培养的血奴的血液就是香啊。
  风潇潇并不会觉得喝血有什么恶心的,你没有这种习惯,但是你要尊重别人的习惯。
  而要是逼着自己不去喝血,用脚指头想都知道撑不了几天,那她还做个毛线的任务,收拾收拾直接去世得了。
  接过高脚杯将杯中的血液一饮而尽,风潇潇并没有忘记自己的人设,前期一直是一个妥妥的傻白甜。
  睁着汪汪的大眼眼巴巴的瞅着维珂森,像小奶猫的爪子轻轻挠着心口一样软软说道:“还想要……”
  生平头一次撒娇,风潇潇自己都快被自己打败了,这么可爱软萌易推倒,请问谁不爱?
  呕……
  哦,她自己就不爱。
  哪知对面这人也丝毫不为所动,甚至连刚开始如沐春风的微笑都没有了,接过空了的高脚杯,低着声音道了一句没有就径直离开了风潇潇所在的房间。
  风潇潇:“……”
  平生第一次撒娇,以失败告终。


第213章 我很后悔(3)
  维珂森走了,天也开始蒙蒙亮了,将窗帘拉的严严实实的,风潇潇又躺进了黑木棺里,和苏醒时候的水晶棺完全不在一个档次,好在风潇潇并不是一个挑床的人,也勉勉强强睡的很香。
  当夜晚再次降临,又到了血族欢腾的时刻,风潇潇还没睡醒,房间里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维埃。
  吸血鬼虽厌恶阳光,但其实并不害怕阳光,只要做好准备,其实在白天也没有太大的不同,只不过相对于白天,他们更喜欢黑夜就对了,但是维埃就是一个大白天到处乱跑的典型例子。
  今天傍晚,他去找了民敏,他和民敏应该算是不打不相识,有一次他在外晃荡,然后就有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毛丫头拿着一把银剑就要灭了他,而这个毛丫头就是民敏。
  初级吸血鬼猎人,只能对付一些弱小的血族,比如刚刚初拥的那种,要对付维埃这种纯种吸血鬼伯爵简直是痴人说梦,所以自然而然的,民敏连维埃的身体都没碰到手中的银剑就成了两半。
  但维埃却意外的觉得这个女孩子莽莽撞撞的特别可爱,然后就放了她,后来有事没事就去找民敏玩儿。
  一开始民敏自然是不愿意的,到了后来不知怎么的也就慢慢接受了,现在最起码两个人能坐在一起聊聊天。
  就像是今天,两人走在路上的时候维埃顺嘴提到了捡来的风潇潇,然后民敏突然就不高兴了,转身就走,维埃至今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所以回了城堡就来找风潇潇,想知道他们是不是认识还是怎么样。
  这么些年起床气早就被磨没的风潇潇认命的从黑木棺里爬起,一眼就看到了放在黑木棺旁的一杯红色饮料,看这样子似乎放在这里也有一阵子了,都不怎么新鲜了,风潇潇没有理会,而是抬头看向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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