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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心计_灭绝师太-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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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千寻向龙天若的方向望了一眼,对方对她挑眉,咧开嘴,还以狡黠得意的狂笑。
她垂下眼敛,长长的睫毛掩住眼底的笑意。
百姓们再气愤再仇恨,在皇帝面前,还是不敢造次的,但是若有几人先激愤动手,后面的人却会迅速跟进,这是一种榜样效应,大家都知道,法不责众。
虽然有点乱,但这种众人狂殴恶狼坏蛋的场景看在眼里,却十分舒爽,尤其等九伶和那些侉彝人加入时,这场狂殴便越发有趣。
一旁旁听的龙云雁见到此种情形,自然是心神俱裂,哭号着去救自家儿子,人没救着,反被愤怒的人们乱拳打晕在地,龙逸和陆桥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她拖了出来,饶是如此,那身上已被踩踏得不成样子。
沈庆则缩着头躲在门后不吭声,生怕一吱声,那些人的老拳便打到他的鼻子上,而龙震听见儿孙的惨号,再也坐不住,忙喝令身边的兵丁去救人,这不救还好,一救之下,那些百姓们便狂叫起来:“不得了了,又要屠戮平民了!”
“怪道儿孙那么胆大妄为,原来是有这个做爹的在后面撺掇啊!”
“快找皇上救命!”又一人喊道。
于是大家齐唰唰的跪在了龙熙帝的面前。
龙震也忙不迭的跪了下来,径直去抱龙熙帝的小腿,哭求道:“皇上,他们两个该死,可也当依法行刑,求皇上,不要让这帮乱民活活弑杀了他们啊!”
他哭得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哪里还有一朝老臣的模样?
面对眼前的奇葩场景,龙熙帝也是哭笑不得,但他知道,在这种时候,该顺应民心才行!
他沉声宣布:“沈千秋龙越为夺军功,滥杀平民一万三千余众,罪大恶极,其罪当诛,来人,现将他们推出午门外斩首!”
只是斩首,不是凌迟不是车裂,已经很给龙震面子了,龙震松了口气,把头磕得山响,感谢这个人让他的儿孙爽爽快快去死。
只是,他的儿孙们让别人死得那么不爽快,自己死时却又想爽快,这世间的便宜岂能都由他们占了去?
行刑时,观看者人山人海,刽子手的大刀磨得闪亮亮,大家都伸长了脖子,准备看大刀砍头鲜血飞溅的刺激场景,眼看着大刀扬起来,眼看着阳光在大刀上留下一轮刺耳的光晕,然后,突然之间,那光晕突然化作两簇火苗,毫不客气的钉在了沈千秋和龙越撅起的屁股上。
第106章这就是报应!
刹那间,火起,两人登时变成两个火人,他们在地上翻滚着,发出凄厉的惨叫,刽子手拿着大刀呆呆的看着他们,不知道该不该去救他们。
救吧,他们左右是要死的人,不救吧,可皇上不是要他们这样死的!
但很快,他们就发现,不管他们想不想救,都已经救不了了。
很明显,这俩人身上,被人泼了火油,否则,这火不至于烧得这么邪气这么旺!
热辣辣红火火的火舌烧是皮肉啪啪炸响,伴随着凄厉异常的惨叫声,让杀人如麻的刽子手也不由毛骨悚然,而哭哭啼啼站在一旁等着收尸的龙家和沈家,则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的儿孙在无尽的惨号中化为一堆炭灰……
痛吗?难受吗?悲伤吗?
这些字眼,不足以形容亲人烧死在面前的泣血之痛,可是,当那一万三千人在他们手底辗转哭号之时,他们就该想到,会有今日的报应!
场面一面混乱……
有人在查找那两枚火箭来自何方,有人在查那火油是何时泼上的。
可是,人山人海的,这事儿是查不清的。
龙震惯喜欢用这样的招数,那就是,不管他家的儿孙犯了什么罪,到最后的结果,都会以查不清为由结案,这一回,总算轮回到自个儿身上了。
哭号声,惊呼声,窃笑声,狂叫声,唾骂声……各种声音汇集在一处,人声嘈杂混乱,偌大的行刑场像是有成千上万只蜜蜂在嗡嗡作响,那情形,就像一只巨大的锅煮开了沸水,冒着热气,咕嘟嘟的响着……
人声鼎沸,屯街塞巷,沸沸扬扬……
但这些,都与沈千寻无关了。
她垂下眼敛,悄无声息的离开。
这样惨烈的场面,她其实并不想看到,初看时解气,可再看下去,只觉得恶心又无聊。
她突然很想念白云馆的沉静幽雅。
龙天语已将马车停在街角等她。
他向她伸出手来,笑意温柔清淡:“前年酿的桃花清酒刚好今日开坛,我们一起喝好不好?”
夏日傍晚,阳光褪去灼人的热浪,只留下一抹艳丽晚霞,凉风轻拂,花香醉人,沈千寻和龙天语举杯相邀,共饮一坛烂漫桃花。
四周,一片静寂,偶尔响起的几声鸟啼,反令这青山越发深幽清凉,沈千寻深吸一口气,嘴角露出惬意笑容。
“为了庆贺你今日大捷,我有礼物要送给你!”龙天语从怀中取出一只锦盒,微笑着放在她手心。
沈千寻打开来,却是一只精巧的镯子,通体碧绿晶莹,却瞧不出是什么材质,似玉非玉,似金非金,触手沁凉舒适。
“我帮你戴起来!”他捉住她的手,将那镯子套在她腕上,镯色碧绿,素腕洁白,两相辉映,美不胜收。
“很好看!”沈千***喜不甚的扬起手腕,对着斜阳细看,那镯间隐约有绿雾翻滚一般,她惊道:“这可奇了,怎么里面的材质还会流动呢?”
“所以叫碧雾镯!”龙天语唇角微弯,忽又道:“你呢,你不回送我一件吗?”
“回送?”沈千寻笑着摊手:“你也知道,我可是个一穷二白的穷丫头!不然,我把我最常用的那把解剖刀送给你吧?”
龙天语轻哼:“你干脆把你惯常解剖的尸骨送我一具算了!”
“还真的有!”沈千寻眯眼笑,“就在烟云阁的书房里,我差人抬给你?”
龙天语无语,伸手去拧她的耳朵,目光落在她的脖颈之间,突然叫:“这是什么?”
沈千寻低头一看,却是她穿越之前便在那具千年古尸上见到的玉佩,穿越过来之后,想着那上面有她的名字,便一直挂在脖间。
“这个……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了!”沈千寻把那玉佩解下来给他看,“你瞧瞧,这上面还有我的名字呢!”
龙天语接过来,认真的研究了一番,眉尖微蹙:“这是什么材质的?我怎么瞧不出来?”
“不知道!”沈千寻摇头,“估计是块石头磨的吧,我跟我娘连肚子都填不饱,定然是没有什么好东西了!”
“谁说不是好东西?”龙天若却似如获至宝一般,他摩挲着那玉佩,“是你惯常戴着的,便是好东西!好了,这东西,归我了!”
“这个……”沈千寻想到这块玉佩是牵引自己来到这个异世界的,好像有点邪乎,她自是不想将这邪门的东西交付给自己的爱人。
“怎么?你还舍不得送?”龙天语瞟了她一眼,“好吧,不舍得送就还给你好了!”
他将掌心张开,沈千寻伸手去拿,然而手刚触到玉佩,那玉佩却像泡沫一样,消失在她眼中。
沈千寻惊呆了:“去哪儿了?”
龙天语学她的呆傻样子:“是啊,去哪儿了?”
“肯定是你耍的花招!”沈千寻怀疑的看着他,他拿东西,是可以不用手的!
龙天语无辜摇头,一脸深沉凝重:“不是我!真不是!或许是这玉佩有灵性,自个儿长翅膀飞跑了!”
玉佩能生翅膀?
这位爷可真能扯!
沈千寻歪头看他。
他面上虽是云淡风轻,可那黑眸里,分明有狡黠调皮的光芒在闪动。
跟他相处得久了,她也摸透了他的脾性,这位殿下的内心,远比他那纯洁无害温润儒雅的外表要黑暗得多!
他不知有多闷骚!
她佯装沮丧状,腻到他怀里撒娇。
撒娇这种本事,是她新近学会的,用起来不算得心应手,但龙天语很受用。
沈千寻的手在他身上乱摸。
龙天语半眯着眼,正襟危坐如佛陀,拿我佛慈悲普渡众生的目光瞧她,由得她一双小手在他身上到处点火。
佛祖是神仙,神仙从来不会吃亏,所以,待会儿,他会连本带利的讨回来。
沈千寻快把龙天语的全身都摸遍了,依然没找到那块玉佩,最后,反被龙天语压在了身底一阵狂吻。
赔了夫人又折兵,偷鸡不成蚀把米。
沈千寻一再吃瘪,捂着火辣辣的唇一脸幽怨。
“佛祖”看在眼里,心有不忍,遂再次利诱:“我还有一个礼物要送你!这一回,不要回赠!”
“什么?拿出来瞧瞧!”沈千寻经不起诱人,立时两眼发亮,心爱男人送的东西嘛,自然是多多益善!
“这个可不好拿!只能慢慢等着看!”龙天语笑得眉眼弯弯,恰似天边那上弦月,美好又清新,“是关于长公主的。”
“长公主?”沈千寻不明所以。
“长公主天性***,最近呢,她看上了一个少年郎!”龙天语侧眸看她,“你猜,那人是谁?”
沈千寻想了又想,摇头:“这我哪里猜得出来!”
“你觉得那群侉彝族的男子,生得如何?”龙天语淡淡问。
“生得十分美貌!”沈千寻笑起来,“那密林圣地,倒是个风水宝地,女人如九伶,美艳不可方物,男人则丝毫不逊色于女人,个个生得俊俏异常,尤其是那个一水……”她说到一半恍然,“长公主看上的少年郎,该不是这一水吧?”
“为什么不能是呢?”龙天语勾唇:“事实上,从千娇会那天起,他便已进入长公主的视线!会唱歌又会跳舞的异族男子,十分新奇有趣!只是那时知他与那桩血案相关,没动手罢了!”
“我怎么觉得这是坏消息啊!”沈千寻皱眉,“他若是落入长公主手中,岂不是要恶心得连觉都睡不着?”
龙天语点头:“我也觉得是这样!但一水好像不这么认为!你被长公主算计那一天,一水来找过我!他跟我说,如果你真能替他们族人申冤,他甘愿入公主府,为你作内线!”
“我不需要!”沈千寻慌慌摆手,“我与龙震沈庆斗,原就是为我自己,他们不过是顺势捎带上,我不用他们这样回报!”
龙天语轻笑一声,握住她的手,说:“我也是这么回他的,让他远远的逃开去,可一水却说,他已经逃够了,不想再过流离失所被人追杀的日子,我觉得他说的不错,长公主看上的男人,莫说是他一个小小平民,就算是皇亲国戚,也难逃她魔掌!”
沈千寻长叹:“这个女人,还真是讨厌!”
“是啊!她真是一个讨厌的女人,看着真是不顺眼!”龙天语黑眸微眯,“尤其是她居然欺负本王的女人,更是该死!所以呢,这些天,我一直琢磨着,要让她怎么死才好!”
“你可不要轻举妄动!”沈千寻吓了一跳,“有皇帝的肺痨症在那儿,她一时半会儿也不敢拿我怎么样!你要是稍有不慎,被她捉到了小辫子,可怎么好?”
龙天语低头看她,黑眸间满溢温柔深情,他轻嗔一句:“在你眼里,我就那么没用吗?动一下就会被人抓住小辫子?”
“我不是那个意思了!”沈千寻连忙解释,龙天语却将她又抱得紧了些,下巴抵在她的额头上,缓缓说:“我从来都不会轻举妄动,可到该动的时候,我是一定会动的!”
说着说着,龙天语突然又哧哧笑起来:“这些天呢,我琢磨出一个法子来,自觉得十全十美,你听听好不好?”
他附在沈千寻耳边低语良久,沈千寻先是愕然,随即大喜过望,她窝在龙天语怀里大笑:“云王殿下,我一直当你是儒雅君子,没想到,你原来也这么坏!”
龙天语皱眉,无奈的摊手:“本王也不想啊!可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有你这么一个坏丫头在本王身边,本王怎能不被你带坏?”
第107章别崇拜姐,姐只是一个传说
夏日正午,长公主府。
烈日当空,将园林中的苗木花卉烤得全都耷拉着脑袋,知了在林间嘶哑的叫着,叫得人心头一阵阵发烦。
长公主懒懒的卧在湖心亭的水塌之上,做什么都提不起兴致来。
最近运气不好,身边可心的男人越来越少了,当然,她不知道,因为她的***荒淫和痴肥丑陋,京都中许多年轻男子出门,都恨不能把自己打扮成天下第一丑男。
荣华富贵虽好,可不是人人都有福消受,看着这么一大堆脂肪,胃都坏了,就是锦衣玉食又有什么味道?
长公主很烦。
因为沈千秋的事,沈庆最近也没了影踪,死了儿子嘛,自然得装装样子,也得顾一下自个儿的声名,而因为手下人误伤到沈千碧的事,龙震跑到太后那里怒告了一状,太后虽然不喜欢龙震,可也瞧不上她,更加瞧不上这些有伤风化的淫浪之事,于是,她被叫到宫里,狠狠的挨了一顿批!
如果说长公主在龙熙国还怕什么人,那么,就只有太后了!
太后是龙熙帝的亲娘,却不是她的亲娘,她是一位庶出姨娘所生,后姨娘早逝,便被由太后抚养长大,她跟龙熙帝姐弟情深,可是,跟这位养母却算不上亲近。
太后并不喜欢她,一开始就不喜欢。
至于原因,她不知道。
近些年,她放荡形骸,声名狼藉,她便越来不喜欢她了,简直就是嫌恶,好像她是一块烂泥,污了这皇宫的金瓦碧砖白玉栏。
她心里自然是不服的,这金碧辉煌的皇宫基土上,有她夫君的热血,有她的血汗和泪水,她失去那么多,享受一下有什么不可以?
然而心里虽不服,嘴上却是不敢声张的,龙熙帝能登基为帝,少不了这位娘亲的呕心沥血殚精竭虑,龙熙帝对娘亲十分敬爱,她自然也不敢造次。
越是这样,被训后,心里便越发憋闷,她趴在水塌上,把身边的侍女使唤得像只没头的苍蝇,正心绪烦乱间,忽听墙外有人轻唱:“情姐下河哎,洗衣裳,双脚踩在青石上,手拿棒子朝天打哎,双眼观看少年郎……”
那声音说不出的深情好听,让长公主的记忆陡然打开,她面色一喜,翻身坐了起来,赤着脚向墙边跑去。
墙头外,是一条安静的小道,林荫小道上,一年轻男子正哼着歌儿拉着琴儿悠然自得的前行,月白色的短衫短裤被风吹得鼓起,露出强壮健美的肌肉,阳光细碎如金般洒在他的脸上,俊俏深邃的五官越发迷人。
长公主的魂一下子就被勾走了。
太后不让她再与龙熙京都的男子秽乱,也对她与沈庆之间的事大为恼火,那么,与这外族的俊俏少年郎***一番,也总没有什么好说了吧?
一想到这儿,长公主自觉身轻如燕,她轻咳一声,娇声开口:“这曲儿还真是好听!”
少年郎抬眼,似是被她惊到了,长公主当然知道自己是怎样一幅尊容,有些恼怒,但那少年郎却很快对她绽放一脸灿烂笑颜。
“姑娘喜欢听吗?那我再唱一首给姑娘听!”
这一声“姑娘”叫得长公主骨酥肉软,姑娘,有多久没有人这么叫过她了?这少年郎,还真是知情知趣!
她抛了个媚眼,娇笑道:“外头日头毒,到这院子里来唱如何?”
少年郎欣然遵从。
很快的,长公主便发现,这少年郎不光歌儿唱得好,人长得俊,那张嘴更甜,夸得人直想往云端飘。
她不知道,这些动听又不失真的夸人的话儿,是沈千寻一字字写了出来,一水一句句背了出来,这才如此可心可意。
要夸她,着实不易,因为身为一个女人,她实在没有地方可以让人赞美,她长得丑,生得肥,脾气又古怪,沈千寻咬着笔杆,熬了小半夜没睡,和龙天语一起冥思苦想,才想出这几句戳心窝子的话。
她让一水夸长公主有气质。
气质这种东西,是不管是丑女还是美女都可以有的,她霸气却又聪慧,她饱读诗书满腹经文,她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这一点,对于乡野之间的野娃子一水来说,是陌生而新奇的,一水就这样因为崇拜而迷上她了,长公主对此也深信不疑。
她感觉自己终于遇到了知音。
遇到知音的长公主乐不思蜀,天天躺在家里给一水演讲,把沈庆忘到了脑勺后,沈庆都忘了,沈千寻这类小人物自然更加不入她的眼。
她很忙,忙着跟俊俏的少年郎谈情说爱,忙着享受她生命中的第n春,暂时没有功夫跟沈千寻计较。
沈千寻也很忙。
接连勘破两宗迷案,又成功救活了差点被穿成羊肉串的苏紫嫣,等到苏紫嫣白白胖胖的被抬回了苏府,整个龙熙京都被震动了。
街头巷尾,酒肆茶坊,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人谈沈千寻,谈她闻所未闻的验尸奇技,论她见所未见的诡异医术,当然,她的容貌身段,则更令谈论者兴奋不已,这么美丽又奇异的女人,人间能得几回闻?
沈千寻成了龙熙国的传奇人物。
成为传奇人物的沈千寻忙得一塌糊涂。
实际上,自从那天从白云馆归来,相府门前就挤满了找她的人。
有官员,有富商,有贫民,有隐士,形形色色,各式各样。
有的找她帮忙断案,许给重金酬谢,有的则求她治病救人,有的则是全国各地慕名而来的年轻贵公子,他们是为求亲而来,在相府门前搔首弄姿,意图博她一顾,还有一部份,是来投奔结交的隐士。
对于求断案的,沈千寻倒算是有求必应,她需要藉此来拓展自己的人脉,这些官员或许算不上权高位重,可是,官场之中,大小官员盘根错节,她在现代时就出身高官之家,深谙其中之道,上层虽然重要,可有的时候,却是高处不胜寒,而处于中等阶层的官员,却有更为广泛扎实的力量。
而那些求治病的,只要体力允许,沈千寻也决不拒绝,这其间倒没有什么功利之心了,纯属职业习惯,身为一个大夫,不能把病人往外推,治病救人,是她身为医者的本份。
但对于那些各式各样的公子哥们,她就懒怠理了,他们就是在相府门前守个七天七夜,也跟她没半毛钱关系。
眼见着八妹和阿呆一人牵着大狼狗,将又一批不怕死的求亲者赶离相府大门,龙天若坐在烟云阁的房顶上哈哈大笑。
“小僵尸,你最近的行情好得很哪!”
沈千寻奋笔疾书写药方,头也不抬的回:“你嫉妒?”
“有点!”龙天若往啃了口西瓜,含糊不清的回:“这些王八羔子,居然敢来打我弟妹的主意,太不像话了!下回再敢来,爷让阿呆训练那狗儿,专门咬他们的小兄弟!”
沈千寻笔走龙蛇,对这样的粗劣之语,只当耳旁一阵邪风刮过。
“你说他们那些歪瓜劣枣,脑子里进水了吧?我弟妹的主意,就算有人要打,也得我这个大哥近水楼台先得月不是?怎么也轮不到他们啊!”龙天若把西瓜子吐出来,一脸的忿忿然。
沈千寻抬头,翻翻白眼警告:“龙天若,你行了啊!”
龙天若眨巴着黑幽幽的眼睛,一脸无辜的问:“弟妹,大哥我说错话了吗?我刚才说什么了?我好像是在帮我家四弟赶走叮他们家丫蛋的苍蝇啊,没做什么坏事啊!”
沈千寻低叹一声,最终选择闭上嘴巴,继续写她的药方。
跟龙天若相处得久了,她渐渐也摸清了他的脾气,这货是三斤的鸭子,二斤半的嘴,就爱说混话,其实真办起事来,倒也没那么混了,还算有板有眼,自从自己与龙天语的关系稳定下来,他虽然嘴上还是乱说乱讲,手脚倒规矩多了,也再没像以前那样,闲着没事就爱捉弄她。
说起来,这人虽不招人喜欢,却也算不得什么坏人,两人相处还算融洽,唯一让沈千寻不满的是,这货好像越来越喜欢扮成龙天语的样子了。
看着一袭斯文白袍,却躺在屋顶大啃西瓜的龙天若,沈千寻不自觉的叹了口气,倦怠道:“我说鬼殿下,你能不能不扮成云王的模样?”
“那怎么行?”龙天若一脸的鬼鬼祟祟,“前阵子跟你走得近,好多人都起了疑心,说我跟你有情感之外的挂葛,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你这种人天生招厄运,我可不想跟你绑在一块,回头脑袋被人砍了,都不知怎么没的!”
沈千寻哭笑不得:“可你这幅模样,任谁看了,都会知道你是龙天若,而不会龙天语!云王殿下仙人一般的人物,怎会像你这样,到哪儿都跟一只软脚虾似的,酸眉皱眼东倒西歪的!”
“小僵尸,拐着弯儿骂我是吧?”龙天若鼓起两腮,坏心眼的扔了一块西瓜皮过来,沈千寻伸手接住,熟练的扔入垃圾筒,这已经成为她和龙天若相处时的一种惯性,因为这货是个典型的垃圾制造者,当然,他本身,也是垃圾的一种。
第108章痛打落水狗
此时男人中的垃圾龙天若开始大放厥词:“小僵尸,爷告诉你,爷***倜傥知情知趣不知比那呆头鹅强多少!他最是不解风情,你跟这样的男人谈情说爱,还不如直接回家抱根木头……”
“你胡扯!天语才不像你说的那样呢!”沈千寻见他一个劲诋毁龙天语,不自觉的就要争辩起来,“天语才是真正的风趣幽趣,比你这种最爱开恶俗玩笑的浪荡子啊,不知要强多少!”
“是吗?”龙天若从屋檐下探出头来,不服气的回:“我才不信呢!他那张嘴,连句正常的话都不会说,还有本事说笑话?”
“当然能!”沈千寻忿忿然的举出若干事例来反驳他,龙天若听得窃笑不止,沈千寻这才惊觉上了他的当,抄起手边的楠木镇纸,毫不客气的朝他掷了过去。
龙天若轻巧的避开,却仍大笑不止,沈千寻气急败坏的关了窗,收拾自己的药箱,准备入宫。
“父皇的病,你还没治好?”龙天若十分惊讶。
沈千寻白了他一眼,慢条斯理的回:“你没听说吗?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他得的,可是肺痨,没有半年持续用药,好不了的!”
“算你狠!”龙天若撇嘴。
“人不狠,站不稳!”沈千寻笑盈盈的回,“要不是有皇上护着,我哪敢背着药箱到处走?龙震他们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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