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快穿之反派一不小心就洗白了-第12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因为在他们心中,戏子就和猫啊狗啊一样,都是用来逗乐的宠物,既然是宠物,疼爱是可以的,甚至可以放在心尖儿上宠,其他的就不行了,何况是把他当人一样看待。

    青黛也无所谓,他向来是无所谓于这些人看不看得起他。

    他们同使臣一同上了船回去,至于其他的坐着大船来的人,都留了下来,并融入当地生活。

    青黛他们便随着返航的船驶向了不可预知的未来,有些人因此改变一生,有些人不过是多了一段人生的经历,谈不上什么改变。

    临上船前,季墨白向他一再确认:“到时候就会回来?”

    他点头,正要说话,就看见小侯爷了,他没想到小侯爷会来,偏偏这人却来了。

    小侯爷摇着折扇道:“快些回来罢,京中没了青黛,实在是无趣。”

    他只是笑了一笑,洒脱不羁。

    小侯爷两次愣了愣,又道:“你不会有不回来的时候。”

正文 第四百一十章民国遗事10

    说这话时他是笑着的,青黛知道,这人笑着说话时不一定是在打什么主意,但是这人打别人主意时一定是笑着的。

    青黛在三伏天打了个激灵,他老觉得自己到时候如果不回来,这个人一定是不介意亲自找上门的。

    他口中却说的一本正经:“希望如小侯爷所愿。”

    临上船了,他对季墨白比了口型,口型为:枪炮。

    大煜国自恃天朝上国,对于大不列颠使臣带来的洋枪洋炮只是看个稀奇罢了,并未意识到枪炮的可怕之处。

    大煜国已经是盛极而衰,行至末路,现今的繁华不过是肉汤最上层的油腻,一旦吹走打破,只剩下苍白的一面。

    当强敌来犯,大煜国又该如何守护疆土。

    现在,大不列颠是真心实意的想和它做生意。

    但当大不列颠看穿这只是只纸老虎、睡狮子,面对众多银子的诱惑,难保他们不会因此生出什么心思来。

    自然要防患于未然。

    而季墨白,因这些日子有他的功劳,他与大不列颠的使臣时常在一块儿,所以他要是关心这些,别人顶多也就疑惑一下,却不会太放在心上。

    青黛见他点头,方才安心上了船。

    他们在大海上漂泊了三个月,就连最晕船的尚书家的小儿子也吐啊吐的就习惯了,都可以面色平静的在轮船上逛两圈儿再吐。

    在船上的日子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除了一直不太合群的青黛,他们开始称兄道弟起来,和那些大不列颠的人学会了鸟语,叽里咕噜的。

    青黛只在一旁看着,他对着一直跟着他的男人叹气:“跟着我干吗?”

    “青,你很美。”

    青黛毫不在乎的看着他,道:“比我美的多了去了。”

    “可我只喜欢你一个,青,你信我。”

    天知道这一刻他有多想打在这人脸上,如果不是考虑到这是在船上,很有可能打了这人之后,自己就被丢下船,他早就这么干了。

    他知道像海外之民大多风俗开放,就连女人陪睡都不算什么,女人可以挑选自己喜欢的人,这对大煜国的女人来说是不可想象的。

    但是像这样,男人之间互相表达爱意的更是罕见。

    可是,这人却忘了一件事,不论他外表是有多像女人,可他到底是个男人,一个男人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忍受别人将自己当作女子看待。

    也许有人是,但绝不是他!

    他突然叹了口气,用流利的鸟语道:“谢谢你对我的喜爱,我并不喜欢你,你是一位绅士,一定有更好的人喜欢你。”

    使臣道:“你很有意思,我越发喜欢你了。”

    青黛不说话了,他不知道该如何和这个不靠谱的人说话,就好像他听不到别人的拒绝一样。

    到了大不列颠后,青黛他们受到款待,一同热销的还有香料、瓷器、金饰、家具。

    各种饰品特殊的美感让大不列颠感受到了这个来自东方的国家的繁华,而青黛最不愿意看见的一幕发生了,大不列颠的国王问起了有关大煜国的军队、城池。

    青黛还是那副死模样,在一群人里也没什么出挑的,因为大煜国来的人看着大不列颠的情况,最初的确被震撼了,然而时间一久,便觉这不过又是一待征服的蛮夷之地,便对这地方有些看不起。

    一群人都是这样子,自然青黛就不算出众。

    而当大不列颠国王问起这话时,青黛只是说:“我只是个唱戏剧的,对这些不知道。”

    他不知道,有人知道。

    那些人中有的就是兵部之子,夸夸其谈,以彰显大国之威,但没人想起来,大不列颠有使臣到访过大煜国,也没人注意到大不列颠的军队力量有多厉害。

    他们一味沉浸在天朝上国的美梦中,以为大煜国还是当年那个盛世,而非如今吹嘘出来的场景。

    青黛得知时,竟无话可说,心里充满了荒诞之感。

    那时候还没有猪队友一词,但是青黛的心情与那些遇见猪队友的人是一般无二。

    好想狗带。

    不是他们死就是自己死,只有这一种办法。

    青黛渐渐的和他们淡了联系,尽管他们之间本就没有什么联系。

    他渐渐的融入大不列颠的生活,他穿着燕尾服,不笑的时候像是最守礼的绅士,笑起来带了点儿讽意也招人喜欢。

    他入乡随俗娶了个妻子,金发碧眼,也是一等一的美女。

    生儿育女,对男人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在结婚那天,他心里竟有一种难言的失落,很快他就整理好心情。

    阴阳调和才是正道。

    孤阳不生,孤阴不长。

    凤凤于飞是不合礼法的。

    既然不合礼法,即便心中有再多舍不得,也不该再惦记,何况他自忖早已放下。

    他结婚那天,尚书家的小公子哭得稀里哗啦的,青黛若不是确定自己和他没有什么关系,铁定以为自己感情和他有多好。

    小公子问他:“你说男人相爱到底对不对。”

    他摇头。

    这是不对的,既然不对,他又受过这等苦楚,何必让人重蹈覆辙。

    小公子苦笑道:“也对。”

    小公子不等他回答,又道:“我觉得也对,我想了又想,又舍不得,不如将这时间尽数荒废在他身上好了,横竖也就这么几年。”

    及时寻欢作乐么。

    也对。

    他不就这么想过么,再想下去,也就没有意思了。

    后来听说小公子和一个古老家族的掌权人相爱了。

    青黛没有再去关注,自顾自的过着小日子,他做到了当年对季墨白说的话,他找到了房子,只是房子里多出了一个人,在未来还会多出一个人。

    等到十年后,这个家里的人会越来越多的。

    尽管风俗不同。

    他也没什么不习惯的,人类就是这样可怕,说是不习惯,待到极致,其实也是习惯的。

    青黛日子过得尚可,除了那个使臣一直纠缠着他,使臣是国王的小王子,名为爱德华,是个霸道的人,他想要什么都一定会想尽办法要到手,偏偏他还是位王子。

    历来,这样的人的纠缠最让人头疼。

正文 第四百一十一章民国遗事11

    奈何青黛从不是什么好人,也不是那种软弱的读书人,他是少有的硬骨气,哪怕要他的命,他也学不会曲意迎合。

    爱德华因为他结婚,躲了一段时间,可听闻他孩子出来了,却硬生生的绑架了他。

    他从黑暗中醒来。

    爱德华坐在华贵的椅子上,摇晃着酒杯,他略带叹息道:“你为什么总是不肯听我的。”

    “那又如何。”

    “留在我身边。”

    “如果我不呢。”

    “那我会打断你的腿,让你哪儿都去不了。”爱德华现在十分认真。

    “如果你打断我的腿,最后也打断我的手,我的牙齿,只要我想死,多的是办法。”青黛也说的认真,当然,他死之前,会带上爱德华的,除了小侯爷,从没人能让他吃亏。

    爱德华笑了,他欣赏的男人果然不同,这么有脾气,这才叫男人。

    宁折不弯,刚强自在。

    只是这样的男人面前,注定了他会输,因为这样的男人自己不会示弱,而谁在他面前示弱,谁就输了。

    爱德华不会因为他这样的威胁而放过他,只是好吃好喝的养着他,他又不是那些无用的书呆子,他在城堡里游玩,后来也可以去附近的森林里,他没有试图逃跑,而是采集草药制作药剂。

    爱德华请医生来看,医生并不懂。

    青黛解释道:“这是中药,可以吃。”

    医生道:“可怕的东方人。”

    既然检查不出问题,自然就放任了他。

    对爱德华来说,只要他不离开这里,那么他要天上的星星也是可以的。

    当然,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喜欢一个人不碰他是不可能的。

    可惜爱德华未能如愿。

    像青黛这样的人,又怎么不会知道他的心思,在此还是要强调一次,青黛并不是文弱书生。

    他只是用餐刀刺伤了爱德华,并让爱德华流血不止。

    爱德华只好暂时放弃这带刺的家伙。

    然而,他这一放弃,就预示了,爱德华再也不可能以任何方法拥有他。

    那天,城堡里所有人都开始上吐下泻,进入极度虚弱,就连医生也毫无办法。

    等爱德华挺过这一阵,再想起青黛的时候,青黛已经回国了。

    如今已到五年之期,正是当年那批人回国之时。

    青黛带着妻子儿子回国,他在床上看见了小公子,小公子不晕船了,却哭得稀里哗啦的,大抵是在为自己的情人而哭。

    恐怕是想起今后,即便山高水长你有路来,可我与你再无相见时机,即便相见,也只有一句好久不见可说,再无当初同进同出的时候。

    青黛想到这里不仅笑了笑,只觉人还真是可笑。

    他远远看了一眼,就再也没有见过小公子了,听说小公子躺在床上,整日发愁。

    船终于到了大煜国。

    大煜国中人非物非。

    有些人穿着大煜国的服饰,有些人又穿着大不列颠的服饰,建筑中除了大煜国的房子,也多了教堂、城堡。

    青黛见此,有话想说,却说不出来,只好带着妻儿回曾经的屋。

    恰逢休沐,季墨白在家,如今的他成了吏部尚书,却不曾离开旧宅,甚至还维护着原来的样子,一看便知道他在等一个人回来。

    可他万万没想到,等青黛再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五年后。

    那时侯,他的身边跟着个金发碧眼的女郎,怀中抱着个金发黑眼的混血娃娃,一看就知道是谁的种。

    季墨白很冷静,冷静的恨不得杀人。

    他面上还是道:“哥,你终于回来了。”

    青黛点点头,为两人一一介绍,将妻子安排好住处后,才找季墨白。

    季墨白没有让他那些小心思冒出来,他只是道:“哥。”

    青黛道:“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恩,已经准备好了。”

    “那就好。”

    季墨白又问:“那哥这次回来就不走了?”

    青黛道:“怎么会,不是说好了,等这次完了,我们就定居海外吗?”

    季墨白干着嗓子重复了一遍,才道:“对啊,可是只有我们两个。”

    青黛定定看着他,忽然放缓了语气,道:“墨白,这些年委屈你了,让你直至今日孤身一人,竟未能成婚,等他日事毕,我定当为你挑一个好媳妇儿,你放心,大丈夫何患无妻。”

    “不,不一样的。”季墨白不肯再说。

    有些话不能再说下去,到这一步,挑明了,反而连兄弟都没得做。

    青黛自然知道季墨白的意思,却只能装作不知道,他否认这种关系,朋友兄弟,哪一种身份不好,何必做爱人,两个大男人做什么狗屁爱人。

    他是真看不上两个男人卿卿我我,多么恶心。

    尽管,他曾经也做过这种事。

    正因为如此,更加厌恶。

    青黛心里骂了一声,也打定了主意。

    他得搬出去。

    回来不久,他就搬出去了,家里离教堂很远,只因伊丽莎白虔信基督教,他顾念自己妻子,为她做一二事也不算什么。

    伊丽莎白带着孩子去教堂做礼拜。

    他闲来无事,去班主那里得了份闲差,是教孩子练嗓开音唱戏。

    如此也好,至少有个事做。

    班主有些可惜他,班主常常劝他登台表演:“你嗓音好,身段儿绝,多少老顾客等着你回来呢,现在你年纪也不大,正正好,回来唱戏也是可以的,总比你带孩子强,和那群小孩子混在一起有什么意思,你瞧瞧,那些人中,少有带徒弟的,就算有,也是到了年岁,登不了台。”

    青黛不说原因,只说:“我这样挺好。”

    班主便不再劝。

    青黛带着几个孩子回去,手把手教,也算尽心尽力。

    这天,正教着,青黛被气着了,这孩子不知怎的,再说又不听。

    他冷着脸道:“你们这样是不是想学。”

    有孩子喏喏道:“大不列颠的歌剧比戏有趣,地位还高,我,我。”

    孩子说的是实话,他却沉着脸,他隐隐已看见后来戏曲别歌剧所代替,就算戏剧还有一席之地,到底是没落了,比不得当初。

    “那便去吧,青公子这里不需要你这样的人。”

正文 第四百一十二章民国遗事12

    小侯爷出来接过话训斥起来。

    青黛见他来了,也懒得冲这群孩子发脾气,当下让几个孩子四散开,去玩儿去。

    小侯爷拨弄着指间散落的长发,道:“好久不见。”

    青黛开门见山道:“小侯爷这次来,又想让我做什么。”

    小侯爷道:“去妲己墓。”

    “你找到真的了?”

    “有七八成可能是真的。”

    “倘若是假的呢。”

    小侯爷没有回答。

    青黛进去端了一杯茶给他:“你告诉我,你到底想去做什么,这妲己墓里有什么东西是你必须要的。”

    “没什么东西。”小侯爷笑笑,“我不过是去看看,那个人可去过那个地方。”

    青黛似笑非笑道:“小侯爷,你还是说实话吧,你我都知道你说的是假话,本就不是什么深情的人,做得这副假象给谁看。”

    “我以为你知道。”

    “小侯爷不说,我又怎么知道。”

    小侯爷看似不经意道:“纣王当年将一样东西给了妲己,妲己和纣王自焚时也带在身边,后来姬发为他们下葬时一起埋在那里面了。”

    青黛有很多问题想要问他。

    比如,那样东西是什么,为什么他一直锲而不舍的想要拿到手?为什么姬发会下葬他们?纣王和妲己真的死于自焚的那场大火了么?妲己为什么会和纣王一起自焚,难道他们之间真有感情?他又是从哪里知道这样的消息。

    青黛有太多的问题想问。

    因为啊,他对妲己与纣王这事关注异常,可他却不知道这件事,他想要再多问问,却清楚知道,以他们现在的关系,他是绝无可能多说的。

    青黛实在是想去,可他既不是十多岁的热血少年,也不是二十来岁尚有闲心去算计别人想要报仇的人,

    他如今只是个年近而立之年,有着妻儿老小的男人。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成了亲,有了孩子就不一样了。

    至于没有改变的那种渣,就不多说了。

    青黛摇了摇头:“不去。”

    小侯爷这样的人从来不会善罢甘休,他道:“你的妻子近来还好吧,听说你家的小公子虽然长得好看,但是这样子怕是让他难在大煜国立足吧。”

    青黛看了看左右正在戏耍的孩子,到底是怂了,说了这么久的话,才把小侯爷请进卧房。

    他再三确认掩好门窗,才说话:“我不知道你想做什么,但是不论想做什么,鬼神之论为辅,民心社稷才是正道。”

    小侯爷闻言既不说他说的对,更不说他说的不对,只是感叹道:“你胆子小了,我还记得你当年,那可是敢往岩浆里跳。”

    他说着,心里却不爽起来,不知道为什么,他就像见不得他好一样,他一开心,他就不开心了。

    青黛也不否认,他道:“这都过去好几年了,变了不是很正常的事么。”

    小侯爷点了点头。

    青黛道:“你们去吧。”

    “恩,本侯爷等着你三天后到访,”

    这话一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青黛冷笑道:“也不用等三天后了,我跟你去就是。”

    小侯爷抿唇一笑:“三天后启程,青公子以为本侯爷说的是什么。”

    失策了。

    竟然又被这人算计。

    青黛冷着脸不说话,小侯爷自己走了。

    青黛叩叩的敲着桌子想着事,这妲己墓去一次也不是不行,但是得安排好自己妻子,免得要是回不来了,这家就彻底废了。

    他将银票准备好,又安排季墨白,这才出门找她。

    伊丽莎白正在教堂忏悔呢,这是基督教徒的日常。

    青黛没想到会碰见刚出去不久的小侯爷,他从未想过这个人会对这些感兴趣。

    他环顾了一圈儿,没看见伊丽莎白,想来是在里间忏悔,他也不在意。

    他往巨大的圣母玛利亚雕像面前坐着。

    闻说世人有大罪,耶和华不忍,将耶稣诞生于世,背负世间罪恶。

    他为圣洁的,他自圣洁的处女肚中而生。

    而那处女便是圣母玛利亚。

    他想着这事,不禁笑了笑,也还真是有趣,他是不信这些的,当年求救无门的时候,他就不信了。

    耳边传来细碎的谈话声,听起来他们已经聊很久了。

    小侯爷问神父:“你说,你们的主告诉你们: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神父点头,解释道:“爱本就应该是宽和而包容的,如果爱一个人,怎么会舍得他受伤,最好的感情就是让对方过的很好。”

    小侯爷却弯唇笑着,从青黛的这个角度,看得出来他是带着明晃晃讽刺的。

    他说:“我固然也想让他快乐,但是一想到他的快乐不是因为自己,便很生气。”

    “心态平和,众生能见是很难的,既然很难,总要珍惜。”

    小侯爷只是笑,避而不答。

    他要怎么说,他的爱激烈而自私,不仅伤害别人,也伤害自己。

    在世人眼中,这种爱是极度可耻的,他得不断争求自己的利益,不然那个人一眨眼就会不见。

    他的爱充满怨恨与迁怒和占有。

    这些年里,他问过道士、和尚、神父,没有谁会支持这样的情感。

    突然之间,他觉得很累,他好像很难再坚持下去,恨无恨的对象,更无希望的对象,就连那些无法包容与相互猜疑的时光,现在想起来竟觉得格外美好。

    他累了。

    想要放弃,却舍不得。

    事实上,这十六年,他无数次的想过要不要放弃。

    他认识季齐四年,在一起只有一年,他却硬生生的等了十六年,不管是否因为失去才觉得宝贵,他自以为天性寡淡,却会用一生耗此。

    他人生的两个十六年,都与季齐有关,不知幸还是不幸。

    这些年来,他没有时时刻刻的想这个人,他只是偶尔想起,一想起,就会想到这个人的好,这个人的坏,然后就是一宿未睡。

    除此外,也没有像话本子里非得寻寻觅觅翻遍天下找到他。

正文 第四百一十三章民国遗事13

    他想,也许得等有一天,他死透了,血流尽了,呼吸停止那刻,他就不想了。

    可是,这样还是不是爱?

    大概没有谁一直深爱着谁,跨过艰难险阻会成常态,他也只觉得自己做不到,既然做不到,

    所以,他不愿意再听神父废话多,他告辞了。

    路过青黛旁边,他并未认出来这个人就是那脾气古怪的青黛,谁叫青黛把自己埋在黑暗里。

    青黛等他走了,自己窝在长椅上,闭着眼想过去。

    过去只截止在二十岁那年,再往前,他已经强迫自己忘记了。

    他睁开眼睛,听着落地钟的声音,回家睡觉去了,回去的时候伊丽莎白带着孩子已经带着回来了,他没多问,只是说了自己最近不在家的消息,伊丽莎白没有多问,西洋人比较注意个人空间。

    既然如此,他便走了。

    这次去的地方是河套地区,小侯爷也没有明说,为何会来这种地方。

    他们坐着马车,一路疾驰,月余后才到。

    这次人也多,数来有十多个,有些当年就是闯出名头一等一的好手。

    张爷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