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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商女攻略-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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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滑、软、糯的口感和浓郁的酱汁香味在口腔里形成了一股美妙的融合。微微的酒香和肉香最大限度的揉和在一起,不分彼此。还没怎么动牙齿,已经吞到了肚子里。
  居然,完全吃不出猪肉的毛腥气,比起牛肉和羊肉来说,肉质反而更加细腻和香醇,简直香掉人的舌头,肚子里的馋虫就是藏的再好,也要被勾出来了。
  隔着帘子,叶青蕊几乎没有听到任何咀嚼食物的声音,只听到细不可闻的一点点小动静。到底是教养太好,还是压根不喜欢她做的菜呢,叶青蕊微微有了些紧张。
  “你去什么地方了,怎么现在才回来。”叶青蕊回到叶家已经是下午了,楼氏在胡同口已经不知道转过几圈了。
  “娘,我……”叶青蕊扑到她怀里,哽咽的说不出来话来,将楼氏吓的不轻,赶紧搂住她紧张的问道:“快说,出了什么事。”

  ☆、第11章 招揽生意

  楼氏越问,叶青蕊的眼泪就流的越多。楼氏只好哄孩子一样拍着她的背,“不管什么事,有娘在,千万别害怕。”
  叶青蕊拼命点头,她不是伤心,是高兴。怀里惴着的是二十两银子,还答应了酒楼的东家这个月每天去主厨,按每天三百个铜板结算工钱。银子兑换铜板的价钱是浮动的,目前是一两银子可以兑换一千个铜板,可以够一大家子生活一个月,银子的购买力还是很强的。
  她赶回来的路上去了药铺,伙计告诉她中午之前楼氏就来包了五包药材,让她先别急着买。知道青哥吃上了药,自己身上又有了银子,都没能让她如此激动,她激动是在于,在这个没有任何认知的朝代,她终于有了能靠自己活下去的能力。
  所以这才一时激动,扑到楼氏怀里痛痛快快哭了一场。
  看到白光光的银子就这么让布包一裹,被她胡乱抱在怀里,楼氏吓的心都快要跳出来了。
  第一件事就是问这银子是怎么来的,叶青蕊腆着脸道:“娘,我看接了程家酒楼的新东家好似没留住程家的大厨,没有拿得出手的招牌菜,生意一落千丈,我就把家里以前厨子做过的名菜教给他们了。”
  楼氏完全不相信,自己家请的厨子自己知道是个什么水平,怎么能跟酒楼的大厨相比。但女儿就是坚持,她也只好暂时带着女儿回家,心里琢磨是不是丈夫的旧交知道了他们家里的事,借着这个理由送了他们银子。
  不管怎么说,有了银子就好办事,吃了五天的药,又请胡大夫来诊脉,说换了药方再吃个旬月也就差不多了。
  看着青哥的脸色渐渐变好,开始喊饿的时候,不光楼氏,几个当姐姐的几乎都落下泪来。叶青蕊让楼氏在青哥的病好起来之前,都不要去做绣活,专心照顾青哥,一定要去了病根,不能留下隐患。
  而自己则每天去酒楼报道,她只做这一道菜,然后让酒楼的大厨在她身边看着学习,她在关键的地方负责讲解一二。
  主厨学的很快,但酒楼的生意却依然没有见好。招牌菜上挂了大大的东坡肉三人字,反而让人不解其意。再一听是猪肉,还是五花肉,上门的客人俱是摇头没有兴趣。
  叶青蕊很快想明白,东坡这两个字对这个朝代来说没有任何意义,豪的名字起不了作用,那就只能出绝招了。
  她招手喊过掌柜,让他准备几个炭炉放在门口的位置。掌柜早因为拒绝叶青蕊而向东家认错,好在东家倒没有责备,只说了一句以观后效,让他背后淌下汗来,感受到了莫大的压力。
  所以,但凡叶青蕊提的要求,他都是一丝不苟的完成,甚至都不去问一句为什么。
  等炭炉架好,她把中午做好的几份东坡肉,多浇些肉汁,放到砂锅里,盖上盖子放到炭炉上。
  炭炉里烧着小火,时间不长就将砂锅里的肉汁煮的咕咚冒泡,浓稠的肉汁散发出的肉香恨不得飘出半条街去。
  一时间,不少路过的人都驻足围观,甚至有人闻着味就找了过来,乐得掌柜亲自站在炭炉前解释,这就是酒楼的招牌大菜东坡肉。
  再揭开盖子一看,仿佛镀了一层红霜的肉块,勾得人真咽口水。
  有财大气粗的,直接走进来招手就要了一份,有些想吃又囊中羞涩的便问掌柜作价几何。掌柜报出二百八十八的菜价,让这些人大喜,也走了进去。
  别说掌柜喜滋滋,就是伙计们脸上也笑开了花,卖力吆喝的,引着客人落座上茶的,忙的不可开交。掌柜正想对叶青蕊说一句好主意,转头才发现,这小丫头早回了厨房。
  随着一份份东坡肉的菜名报进厨房,叶青蕊嘴角微翘,她知道只要得了第一批食客的称赞,后头的生意就不愁了。
  手里的活计还没做完,就看到伙计跑到小厨师,手里捏着一块碎银,“叶姑娘接好,是客人赏的。”
  客人居然赏到后厨来了,叶青蕊也很惊讶,让伙计替她向客人道声谢。
  “客人已经走了,说是母亲一直食欲不好,今天特意扶到街上来打算找家酒楼吃点好的。结果一条街没走完,就闻到我们东坡肉的香味了,就着这盘菜,那位妇人足足吃了一碗米饭,喜的那位小官人什么似的。”
  说完伙计又感慨了一句,“不光长的好,又事母至孝,这样的少年人在整个樊城也数不出几个来,真不知道以后那家的姑娘能有这个福气。”
  叶青蕊听了直笑,心情也变得好了起来,做完最后一盘,放下袖子擦汗,跟大厨道了一声辛苦,便去掌柜手上领钱。
  “掌柜的,多了。”叶青蕊看着手上的整整一两银子,以为掌柜忙糊涂了,赶紧说道。
  “多出来的算是小老儿送的,希望姑娘不要计较小老儿以前有眼无珠,更是谢谢姑娘今天帮我解了这个围。”
  叶青蕊微微一笑,“掌柜严重了,哪里就会计较这些了,您当时的反应也是人之常情。如果不是掌柜的想出用香味招揽客人一事,我这菜做的再好,也无用武之地。”
  跟聪明人说话果然痛快,掌柜笑眯了眼跟叶青蕊道别。说白了,他就是拿这银子买叶青蕊的不争功,东家前脚说了以观后效,后脚他若是抱着这样的好菜还做不好生意,想也想得到东家会怎么处置他。
  他还以为要费些口舌,没想到叶青蕊是如此上道,真正是个聪明人。
  叶青蕊也高兴坏了,一个主意罢了,能多得几百个铜板简直就是赚翻了。至于这个出主意的名声,她在心里呵呵两声,能当银子使吗,当然不能,自然还是真金白银来的实惠。
  这一个月攒下的银子叶青蕊并不准备交给楼氏,她有自己的打算,坐吃只能山空。交给楼氏的二十两银子看着不少,可要养四个半大的孩子,绝对不够。她必须在手上留一点可以当作本钱的银子,才能有机会翻身。
  中午从酒楼回来,她便挽了蓝子出门,准备将城外山上的棉桃给摘回来,然后赶在晚饭的时候回家。
  她已经连着这样做了好几天,都没有出任何问题,只到今天,她在山上碰到了一桩奇事。

  ☆、第12章 惊马

  叶青蕊刚刚进山,就听到了马儿的嘶鸣声,让她心中生出警觉,骑了马的人可不会走这条道。
  外头好好的官道不走,反而走这条山野村民才会走的小道,叶青蕊第一个反应就是遇上了坏人。
  等她迂回着接近了一看才知道自己多虑了,光一匹马孤零零徘徊在小径上,昂着头不时的嘶叫一嗓子,四蹄刨地,显示出它的不安。
  古时候的马匹,几乎就和现代社会的豪车是一样的价值,一般人家可真买不起。而且买回来饲养也是颇费钱的事,即要圈一块地建马厩,又要找人专门伺候马大爷,还要买上好的豆料,总之不是那等有钱没处花的人家,是绝对养不起的。
  而这匹马高大神骏,就是叶青蕊这样的外行也认得出是匹好马。她走过去,试着摸摸它头颈的棕毛,“你的主人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一个人跑到这里来了。”
  马儿垂下头,用大大的鼻孔对着她,叶青蕊偏过头去看它的眼睛,又大又黑亮的眼珠子,此刻盛满了惊恐和不安。
  难道是惊马了,叶青蕊心中一跳,这马身上马鞍马具都齐全的很,却不见主人。说不得就是路上惊了马,把主人给抛下去了,这才惶恐不安的呆在这里着急。
  救人要紧,叶青蕊赶紧拍拍它,“你的主人在什么地方,快带我去。”
  马儿看了她一眼,似乎没有听懂,又或者它根本不知道主人是从什么时候被抛下来的。叶青蕊摇头,看来畜生还是靠不住啊。好在走山路的人不多,马蹿印还算清晰,果然在离这不远的地方,看到一片被压平了的坡地。
  顺着走下去,果然看到一个穿着儒生服的少年侧卧在地上,不知生死。她把人扳正露出了一张沾着枝叶草皮,却依然白净好看的脸。
  居然是他,叶青蕊一看到这张脸就想起来了,不正是当时和母亲进城门时曾远远瞧过一眼的元家大少爷吗。
  她刚扬起手还没拍下去,元殷书就睁开了眼,眼里没有获救的激动,只冷冷说道:“扶我起来。”
  叶青蕊摇头,“你还是先摸一下自己的骨头有没有断,如果骨头断了冒然站起来,错了位以后治好了也成了瘸子。”
  元殷书瞪了她一眼,却依言摸了摸自己的腿,好在没有摔断骨头,可左腿明显是肿了起来,怕是一时半刻走不了路。
  “元少爷,要不要我去你家报信,让他们派人来接你,我人小力弱恐怕没办法把你扶出山去。”叶青蕊看他摸了半天腿,然后沉默无语,心里有些着急,你到底想怎么样快点说呀,我还有事呢。
  虽然她没想过获救人的报答,但至少,也不是这种冷冰冰的样子对她。不知道的人,看他这表情,恐怕还以为是她推了他下来呢。
  “不要,我的书童应该在后头坐着马车出城,你拿着我的玉佩去找他们。带他们来接我,不要让别人看到。”
  叶青蕊迟疑不定的看着他,不让给家里通风报信,还不能让别人看到,她不会是卷到什么大户人家的阴私里去了。
  “你放心,这件事连累不到你身上。”元殷书嘴角微翘,终于露出了一丝的笑意,但叶青蕊看的分明,这笑容完全就是在嘲笑她是个小心眼。
  “哼。”叶青蕊劈手夺下他手里的玉佩,站起来叉着腰问,“你就不怕我拿了你的东西就跑,不帮你报信。”
  “不怕,麻衣胡同的叶家,能跑到什么地方去。”元殷书靠在一块山石上,抬头冲她一笑,午后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似乎给他镀了一层金边,叶青蕊不由自主的在心里想,这人可真好看呀。
  玉佩入手微凉,把叶青蕊给拖回了现实,不管这人长的多好看,却实实在在是个即讨厌又傲慢的家伙。不过,他是怎么知道自己家的。可明显元殷书不打算再回答她的任何问题,甚至闭上了双眼,打算闭目养神。可他睫毛微颤,又似在忍耐着什么,叶青蕊恍然大悟,他腿上的伤着实不轻,怕是痛的很呢。
  这样一想,心又软了下来,赶紧往城门跑去,希望能截住他的马车。
  好在抄的是近路,加上书童在家收拾少爷的行李,又有长辈给新添加的东西都要一并装了,这才耽搁了时间。等叶青蕊气喘吁吁赶到城门口,刚好看到元家的马车驶了出来。
  趁着他们出城马车走的慢,她仗着人小一下蹦上了车,和马车夫并排坐到一起。马车夫看到忽然跳上个小人儿,也是吓了一跳,正要嚷,听到这小人儿语速极快的说道:“想救你家少爷就别吱声,按我说的做。”
  马车夫一脸恐惧,却又不敢不听她的话,一直按她指的路停在了山下,马车里坐着的书童这才发现不对,挑了帘子往外一看,正和叶青蕊的一张小脸对到了一起。
  叶青蕊简单说了事情经过,书童眼睛都红了,立刻嚷道:“快,快带我去。”
  马车夫也要去,叶青蕊看他们乱了方寸,直言道:“你们都去,马车被人偷了或是跑了,你们少爷要坐哪里,谁能背得动少爷就谁去。”
  书童赶紧道:“我背得动,我去。”
  叶青蕊看看他的身板,的确不算瘦弱,不过比起马车夫来还是稍差一筹。但是想想也明白,这种救主的事,书童傻了才会让给别人,就是使出吃奶的劲,也要自己背。
  书童跟着叶青蕊进山,一个背了少爷,一个去牵了马儿下山。马车夫早在山脚下迎着,赶紧从快要虚脱的书童背后接下少爷,抱到了马车里躺好。
  “少爷,是回府还是……”这是马车夫在问。
  “回书院。”元殷书的声音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的从马车里传了出来。
  叶青蕊耸耸肩,看样子,自己好像真的看到了所谓的宅斗。今天算是摘不了棉花了,希望在她摘光这些棉花前不要下雨。刚一转身就被书童追了上来,把手里的一张纸塞到叶青蕊的手中。
  “这是我家少爷的一点小小心意,还望姑娘收下。今天的事,希望姑娘能够……”

  ☆、第13章 阴私

  “我会保密的,今天根本没见到过元家的任何人。”叶青蕊闻琴音而知雅意,马上接过话头,书童脸上果然堆满了笑,感谢又感谢的将她送走。
  至于这张纸,叶青蕊等他们走远了拿出来一看,果然是张银票,十两银子的银票,她笑的几乎将嘴角咧到后脑勺上去。
  弹弹银票揣进怀里,稍稍有点不满意,这种有钱人家的大少爷,出手好像也不是很阔绰嘛。等等,来来回回一紧张,忘了问他,怎么知道自己身份的。
  难道是叶三郎还在樊城时,和元家打过交道。看来,也只有这个可能了。倒不如回去套套楼氏的话,看看知不知道元家的事。
  青哥好转,楼氏去了心病自然也健谈起来,加上元家摆在外头的事,整个樊城的人都知道,实在不算什么秘密。
  叶青蕊这才知道,元殷书的母亲前几年过世,他的父亲孝期一满就娶了自家表妹当了续弦,原本继室难为,却因为元家老太太是这位继室的亲姑母,自然事事为她撑腰,很快站住脚跟,给元家又添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
  自从这位继室进门,元殷书就借口专心念书,搬到了山上长住。楼氏想了想,还是忍不住说了一句,“这孩子有出息的很,考秀才这么大的事,元家不说帮忙,还要借着老太太的病叫他回来伺疾,家里的儿媳妇是干什么用的,倒叫一个读书的孩子跑来跑去。”
  她还有句话没说出口,按着一般人家长辈的作风,除非是病真的不好了,才会在这等关键时候把孩子叫回来,看个最后一面。如果只是普通病症,肯定是能瞒就瞒,哪里会说出来,这不是明摆着让孩子分心吗。
  叶青蕊瞬间秒懂,看来惊马也不是偶然事件,难怪伤成这样元家大少爷宁愿上山也不肯回家休养。看样子是有人希望他受伤,让他参加不了考试。也亏的是腿伤,若是胳膊伤了,他就是想参加考试也没戏了。
  也难怪他会有那样冷漠又不相信别人的眼神,怕是经历了太多的辛酸,想到这里叶青蕊倒是可怜起他来。不过,这在她的生活中,终究只是一个插曲,很快就抛在了脑后。
  随着一个月的帮厨生涯结束,她的棉花也采摘回来了半屋子。惹的叶青音直嚷她把卧室当成了杂物间,弄得乱糟糟的。
  叶青蕊懒得同她争辩,她现在最迫切需要的就是一台纺织机,外加一些可以种植棉花的田地。
  田地怕是没办法了,她那点银子根本买不到几亩地,纺织机也成了问题,樊城压根没有纺织机卖。就是木匠也不会做,只说从来没打造过,不肯接这个活计。
  楼氏不知道她为什么要买纺织机,但还是耐心的告诉她,这纺织机从来只在江南盛产丝绸的地方才会有,他们这里不产丝,自然无人用这等精贵东西,甚至许多人见都没见过。
  至于他们身上的麻衣,根本不是用纺织机纺的,是用手摇的,乡下妇人农闲时摇出来,卖的也极便宜。
  这可怎么办,一腔热情落了空,让叶青蕊托了腮抱头苦思今后的出路。她可没有楼氏还有这几个姐妹这么乐观,他们一不是官身,二不是富户,又是一家子的女人,若再没个营生赚点银子,这日子怕是有得气受。
  “蕊姐,来呀,我们来玩打鸡呀。”里长的孙女孙芷棋,一脸笑盈盈的站在叶家的院子门前,脑袋探进来冲着叶青蕊喊道。
  “来了。”叶青蕊看是她,赶紧露出一个笑脸,从桌上抓了一把花生走了出去。
  叶青音面无表情的走进楼氏的屋子告状,说蕊姐小小年纪便一脸谄媚的讨好里长的孙女,请楼氏好好教导蕊姐,以正家风。
  楼氏停了手中的针线,一脸诧异的看着大女儿,家里经历了这么多的事,若不是紧要关头二丫头从外头弄到了银子,还不知道青哥会怎么样,他们这些人会流落何方。
  就算不提这些,住在麻衣胡同里,邻居也是良莠不齐。有心地良善的,就有这心术不正的。看着他们家没个成年男丁,想上门找事的可不是一个二个。
  幸好蕊姐机灵,每回都把孙芷棋请到家里来玩,让那些存心**的人以为他们家和里长关系不一般,这才知难而退。
  楼氏知道二丫头自从家里变故,就不再喜欢玩这些女孩子家家的玩意,但只要孙芷棋来邀,从来都是欢欢喜喜的去。她这么做,别人不知道为什么,楼氏心里可是一清二楚。
  看到大女儿一脸严肃的表情,楼氏张张嘴,最终婉转道:“你年纪也不小了,我给你买了些上好的丝线和绸子,你的嫁妆也慢慢绣起来。先绣些小东西,等明年手艺好了,娘给你买整匹的红绸,也该准备嫁衣了。”
  果然,听到自己的婚事,年仅十一的叶青音一脸娇羞,低头声若蚊蚋的应了一声,收了东西就跑到自己屋里关起了门躲羞。
  楼氏心里又添了一桩愁事,自从程家来借过银子,她就对程家不再抱任何的期望。只等女儿十五岁及笄礼一过,程家如果不上门就马上开始重新找人家。他们现在的门第,自然配不上什么富户,一般人家又怎么会要这么不通世情的儿媳妇。
  一想到这件事,她的头就痛的很。可她一个当娘的,又不能不想,每每想到,就只能摇头叹气。
  叶青蕊还不知道大姐对她的偏见,就算知道她也不会在意,此刻正在胡同里一群孩子玩着打鸡。当初乍一听到这名字,她也吓了一跳,等见到实物就明白了,所谓打鸡其实就是键子。因为这个时代的键子是用鸡毛做的,所以也称打鸡。
  “棋姐接好,我来了。”叶青蕊自己踢了五个,又传给棋姐,四个孩子分了两组,踢的最多的自然是赢家。
  因为叶青蕊踢的好又传的稳,孙芷棋最喜欢找她当搭档,两个人很快打遍麻衣胡同无敌手,不知赢了多少彩头。
  “给给给,以后再不跟你们比了。”另一组气呼呼的把彩头,其实就是两朵绢花推到他们跟前,扭了身子家去,似乎真的生气了。
  “要不然还给她。”叶青蕊不想惹事,更不想为两朵绢花惹事。

  ☆、第14章 两朵绢花

  “不还,愿赌服输,又不是我们抢的,是她自己要拿来做彩头的。”孙芷棋倒也大方,推到叶青蕊手边让她先选。可两只眼睛溜溜的在两朵绢花上梭来梭去,显然是觉得都好看,拿不定主意选哪一朵。
  叶青蕊摇头又推了回去,“你收着玩,我父亲还不知道怎么样了,这么鲜艳的绢花我可不敢戴。”
  见她这么说了,孙芷棋自然不好再劝她挑,但她并不是那等故意占人便宜的人,把自己手上的一个串珠脱下来,“就当我拿这个跟你换,是山上去玩的时候山长给的,味可好闻啦,你闻闻。”
  叶青蕊一闻,果然有一种淡淡的木香,十分提神醒脑。她问了问,孙芷棋只说不是贵重东西,就是山里头的木料打磨的,她这才收下。
  却不知才回家,饭都没吃,就听到有人拍门,一声大似一声,吓得楼氏从厨房里出来把门给打开。
  叶青蕊也从厨房里跟了出来,看到今天输了绢花的梅子娘正一脸怒气的站在门口。楼氏有些奇怪,这梅家的妇人一惯是个横的,除了有几户人家不敢惹,几乎和家家户户都吵过架。哪怕是人家从他们家门口路过的声音稍大了点,她都能冲出来说害得他们家的母鸡不下蛋了。
  楼氏最是怕和这等不讲理的妇人打交道,想了想把院子门打开,细声细气道:“不知道梅娘子这会儿上门是有何事,不如屋里坐。”
  楼氏只是客气话而已,话外之音是到了吃饭的点,你有事说事说了快走,梅子娘却听不出这话外之音,只以为人家怕了她。往街面上一站就扯了嗓子道:“坐什么坐,有什么可坐的,我们今天把话掰扯清楚,你们家蕊姐骗我们家梅子的绢花是个什么意思。虽说这绢花是从省城捎来的稀罕东西,你们至于眼皮子浅成这样吗?”
  叶青蕊心中气极,不过小孩子家玩乐罢了,她一个大人跑来说她骗东西,实在是过份的很。她刚想张嘴,楼氏却一把把她按到自己身后,仍是柔声问道:“这绢花如此稀罕,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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