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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洪荒-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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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兄竟然也知道丰伯的动作,真是佩服!”彭磊是真的佩服。这个年代既没有无线电,也没有报纸电视,更没有手机电话,消息闭塞的很。听说过他鸟人的遭遇倒是不奇怪,最近梁公派出的控诉队到处巡游,大半的村寨都去过了。不过丰伯想迁族还没有公开,丰伯自己好像也只是想而已,他石琅待在这么闭塞的小湖村,他是怎么知道的?
“彭公有所不知,有熊族遭遇甲芒大军的骚扰已经有些时日了,熊伯早就向丰伯请示过。有熊大村北方有一道峡谷,如天门对出,稍加整理就能过车马。柏灌国的大军若是南下,那里是必经之路。若是丰伯有意保护家园,早就应该聚各族之力在那里防守。可是现在丰伯甚至封锁消息,也不肯出一人一粟,其意思可想而知了。”石琅倒是有点像三国的周郎,分析起来头头是道。
“靠!熊伯怎么能让石琅兄待在这个偏僻的地方?在下和熊伯不熟,他是个怎么样的人呢?”彭磊感慨道。
“彭公见笑了!小湖村地势偏僻,不过西北五里有山,盛产金、玉。其实此地地少人多,千余人的口粮小半要靠熊伯供给。方乞勇武,熊伯委以重任,维护此地之安全;孜芹的家族都是能工巧匠,又精通技击之道,在此是专为熊伯打造兵刃甲胄的;至于在下,和方乞等颇为投缘,又早于他们南迁,早就在这里栖身安家了。熊伯勇猛无敌,能力搏虎狼,据说曾斩杀柏灌国士兵于天门峡口,甲芒畏其勇,不敢稍动。”
“原来这里是熊伯的兵工厂,老熊有意思!熊汗那小子整日忙得不见踪影,看来也并不是一直在猎兔猎虎。不行,事情有点复杂了,我必须马上去见熊伯,不知道石琅兄是否能陪在下一起去?”彭磊突然有点担心起来。从熊伯备战的态度看,显然对丰伯是防一手的,否则小湖村也不需要建城墙。就怕丰伯误会了自己,以为鸟族和有熊族已经结盟,那他很可能孤注一掷,乘熊伯不备,先杀向有熊族。有一点很明显,丰伯一定是认为彭磊他们回鸟族了,鸟族和鱼族已经公开联合,正全力备战。虽然丰伯和竹山的实力超出一大截,但是若一击不果,战事成僵持状态,熊伯一旦加入,他们丰族就会腹背受敌了。
“石琅正闲得无聊,彭公相邀,怎敢不从。”
“好,那我们歇一会就走。梁聃留下,爱情是需要时间培养的,在这里多陪陪芹姑娘。”
“彭公,大哥!”梁聃急得眼泪都快下来了。
“NND,真是木头!你们梁家的炼金术,放眼天下有几人能及?你没听石兄说吗?芹姑娘家都是能工巧匠,你小子正好露一手。我们正苦于矿石匮缺,这里竟然有金矿,总比到大梁山采掘来得方便吧!”彭磊对梁聃一点也不客气,点着他的脑门就训。
苗石就是鸟人彭磊,这震撼让许多人有点不知所措,行为也拘束起来。彭磊和石琅研究天下大势,济济一堂的几十个人竟然没有人插嘴说话。终于,有的人慢慢地适应了,鸟人也是人,不是传说中的三头六臂、青面獠牙,于是疑问也多了起来。孜芹的家人首先就有些怀疑,虽然能和鸟人称兄道弟的人肯定不是普通的村夫俗子,但是芹姑娘的眼界高得很,这乱世之中,若是没有几下真功夫也没法活。
“木兄弟原来是叫梁聃,这野猪真的是你猎杀的吗?”
“听说彭公勇武过人,曾经以一人之力,将竹山族数十人打得落花流水,那葛成更是差一点被打成傻子。”知道了彭磊的身份之后,方乞也不相信梁聃。
“我……”梁聃真是尴尬,偏偏人家的怀疑都是事实。
“哈哈哈,梁二,你这个样子怎么能杀甲芒?想想昨天的这个时候你在干什么?说实在的,刚才采葭小妹妹说得在理,杀两只野猪还真是不能算英雄。真正的英雄是在战场上,于千军万马中取敌酋的的首级。方兄不信,等将来你手刃了甲芒,他还能不信吗?”彭磊连忙给梁聃打气。
“彭公言重了,不是在下不信,野猪身上数十支箭摆明了的,那肯定是梁兄弟的手段。”方乞连忙声明,“方乞平生好武,曾与熊汗比试,与芹……姑娘更是三日一搏,今日得见彭公,一定是要请彭公指点的。”
原来这家伙是手痒了,据说有大胡子的男人都豪放(本拉登除外),看来这话有点道理。不知道他和芹姑娘比武的时候有没有留手,石琅认为他和芹是半斤八两的——彭磊这样想,倒不是想露一手,自己的实力能藏就多藏一会儿。笑道:“在下的本事都是人家吹出来的,那日和竹山葛成拼命,也是出其不意,占了先下手的便宜。方兄既然这么好武,何不指点一下梁聃?”
“彭公……”梁聃又急了,怎么好事都轮到他啊!
“小子,人家方兄经常和芹姑娘比武的,你若是不想将来被老婆欺负,就老老实实地请方兄指点几下。”彭磊凑到梁聃的耳朵旁轻吼。
“可是……”梁聃还在犹豫。
“NND,把平时练的本事拿出来,我不信他能赢你。你看看,芹姑娘家的人可都在看你的脸色呢,怎么样?我可告诉你,芹这样的好姑娘世上是不多的,错过了就没有了。”
“我……好吧!”梁聃把心一横,这事关终身大事,在没有野猪杀的前提下,和人比武还真是一个证明自己的办法。向方乞笑道:“方兄,梁聃也酷爱武技,希望能请方兄指点。”
“这个,那在下就不客气了。梁老弟是客,如何比试还请梁老弟示下。”方乞也不客气。说实在的,鸟人的盛名在外,虽然壮着胆子挑战,但是若输得太惨,那也是很丢面子的。至于梁聃,很年轻的样子,弓箭或许射得很好,但是技击之术应该不会太强。
“战场之上,箭能杀敌于百步之外。我看让小聃先射两支箭,然后找两把木剑,方兄和小聃再比一下搏击之法,怎么样?”彭磊当然不能让梁聃吃亏,划出的道也要占点便宜。
“这……方乞还想领教一下徒手搏击,不知……”方大胡子也不是善人,可能徒手搏击是他的强项。
“好啊!”彭磊不容梁聃表态,抢着就答应了。梁聃有太极拳护身,当初杨露蝉闯荡京城的时候,太极拳会遍天下绝技,所向披糜。彭磊最近对太极的领悟颇深,梁聃虽然是初学,但是练习颇勤,用以防身应当不成问题吧。方大胡子想要和梁聃练摔打,只怕会输得更惨。
第二十一章 以柔克刚
小湖村作为有熊族的兵工厂,居民又大多是战乱中流浪过的,所以习武之风盛行。女性高手也不仅仅是芹姑娘一个,只不过芹姑娘掩饰了自己女人的身份,在公开和男人叫板。其他的女性都是暗地里练着,至少芹姑娘的家族中就不止她一个女强人。比武的消息传得比什么都快,男女老少很快地就在广场上的土台下聚集起来。
孜芹的父亲名叫亢升,五十不到的年纪,是个比较寡言的人,至少从坐到一起到现在,他还很少主动说话。彭磊从石琅处了解了小芹家的大概情况,对这位亢升老前辈很是同情。老头是招赘入孜芹的家族的,偏偏这一家自古都是阴盛阳衰,每一代都是只出女,不出男。他亢升的精虫也不能改变祖传的命运,这一代也是连生四女,小芹是老二。
入赘的男人若是生不出男孩,那和女人不能生男孩一样的没有面子,所以虽然亢升老头现在是他们孜族的家主,但是老头低调得很,平时出面主事的都是他的大女婿谷正,还有就是女扮男装的芹姑娘。
凭良心说,小芹早就该出嫁了,可是这姑娘要强,非要找一个让她自己满意的郎君。这年代少年英雄或许不少,但是年龄相仿,又能比得上她孜芹姑娘的少年郎就难找了,这一点其实芹姑娘的家里人心里都有数。他们家传的武艺据说是由仙人传授的,已经在家族里传了数百年,否则芹一个年轻轻的小姑娘,怎么可能仗剑在甲芒的大军中冲杀,怎么可能和方大胡子这个壮汉打成平手。姑娘前几年是流浪中错过了机会,到了这里后是找到了榜样,不想嫁人了。上天有眼,竟然送来梁聃这样英俊的少年郎,而且还没有娶妻,不管是不是他一个人猎杀的那三头野猪,就凭着野猪背上的那几十支箭,其实也够资格娶芹姑娘了。
比武当然是好事,但是万一梁聃输了,或许姑娘的心里又要变了。
该是老人家出面说话的时候了!拉过满嘴流油的彭磊,轻声商量道:“彭公,我看这比试就不要了,刀箭无眼,若是误伤了,就有点不太好了。”
“哈哈哈,亢公是不相信你这个女婿,是不是?不是我小看方乞兄,方兄想赢小聃很难,真的很难。我保证没事,现在比对方兄或许还公平些,若是以后再比,方乞或许都不敢应战了。”
“是吗?彭公这么肯定?”老头还是有点不信。
“亢公也是高手,你看小聃的精神气,有哪点输于方乞的。不瞒你说,昨天在小道上我们中了丰族人的埋伏,当时面对的是数倍于我们的伏兵,小聃身上的伤都是那时添的。亢公是不是嫁女心切了?芹姑娘反而比公有信心。”彭磊笑着。
那边稍稍隐蔽的角落里,刚才难为情跑开的小芹姑娘又跑回来了,身边还带着采葭这个跟屁虫。亢升找彭磊商量的时候,两位女英雄已经将正在准备弓箭的梁聃拉了过去。小芹的眼中充满了热情,正对着情郎面授机宜。
“唉,这丫头怎么会看上小聃的呢?怎么不是彭公?”老头也是奇怪。
“亢公,你看在下这个样子,怎么能和小聃相比,哈哈哈。他们两个是一见种情,那是缘分。”彭磊的相貌虽然不是很糟,但是瘦身之后脸上的皮肉还是松松垮垮,一笑之后还皱纹堆垒,整个是未老先衰的样子,和梁聃还真是没法比。姐儿爱俊男,女英雄也不能脱俗,芹姑娘一眼相中的当然不会是他鸟人了。
“还真是缘分。这方乞的武艺得自祖传,据说是有异人传授的,很是了得。小聃杀敌的勇猛或许不输于他,拳脚的技巧却很难说。不过,正如彭公所说,芹儿和小聃很是投缘,即使是输了又有何妨呢,哈哈哈。”老头突然也想开了。
今天的比武不同以往,一方是盛名远播的鸟人彭公的兄弟,所以方乞也不敢轻视,拉拉队的成员也不少,老婆孩子都上阵了。因为要比试刀枪,甲胄之类的防护当然也是不能少的。女孩子不知道是到了哪个朝代才闭门深闺的,在这石器时代,恋爱中的男女好像还没有那么多的羞涩。既然挑明了爱慕,芹姑娘就自然地成了梁聃的首席拉拉队员,连梁聃身上的皮甲也是她帮着整理的,害得梁二先生在心里不停地骂自己:“有女人伺候着真是享受,以前怎么没有想到这一层呢?”
箭靶是绑在百步外一棵大树上的木板,因为是表演项目,所以梁聃也不等方大胡子了。看看靶标已经准备好,跳上土台,张弓就射。他这张弓是下羌国中造箭名师特制的,当初他老子用上等的刀戈换来的宝贝——青铜浇铸的弓梁、黄羊角片层层叠制的弓背、弹性极好的铁竹做衬、绞丝为弦,射程能及300步外,是普通木弓射程的一倍。
说是比武,其实也是表演给未来丈母娘看,梁聃当然卖力了。弓开如满月,箭射似流星,一口气就是10箭,10声弦声几乎是连成一声。再看箭靶,长箭入木三分,居然还排成规矩的梅花形,把观战的小湖村人惊得一愣一愣的,连彭磊也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NND,如此箭术要是去参加奥运会,金牌还不是囊中之物!
方乞暗中也在观察,从箭矢入木的深度来看,梁聃的长弓不仅仅是制作得精美,应该还是一把难得的硬弓,没有强劲的臂力根本没法用。再看他的连珠箭,动作快如闪电,看来出剑的速度也不会慢。本来就没有信心,这回无形中又打几分折扣。踏上土台时右手执剑,左手还挽了一个硬木盾牌。彭磊没有想到这个年代竟然已经有了盾牌,这是对短剑很好的防御,破解之法他鸟人彭磊也没有好好地研究过,梁聃能行吗?
梁聃也没有想到对手竟然用上了盾牌,不过事已至此,慌也没有用,只能进攻了。轻叱一声,木剑挟着啸声,点向方乞右手。这一招力大势沉,看样子客人是不愿意恋战,几招就想定出输赢。不过梁聃好像是忘了对手有盾牌护身,手中即便是铜剑,也不可能破开硬木打制的盾牌的。
梁聃的剑势方乞看得很清,当下吐气开声,人在盾牌的后面缩成一团,只等梁聃剑招用老,他就可以抢攻了。心中已经放松了下来,仿佛已经看到了结果。
“哒”的一声脆响,没有想像中的重击,方乞正在奇怪呢,一股大力横着撞在盾牌的边缘,带着方乞的人也向左转去。眼角瞥见了晃动的剑影,转眼间就到了自己的右臂。方乞这一惊真是非同小可,人趁着盾牌荡开的劲力向左翻滚,梁聃的木剑几乎擦到了他的后背。
“好!梁二,这一招还过得去。”底下一片喝彩声也没能淹没彭磊的大嗓门。
得到师傅的称赞,梁聃兴奋起来,一个侧滑,人紧贴向方乞的后背,木剑顺势斜撩,割向方乞的后颈。方乞刚刚止住身子,劲力还没有送到手上,梁聃的剑又来了。没办法,只能再向前滚。梁聃得势不饶人,右脚点地,人几乎是平着向前飞--若是能悬空十丈,那就有一点白云城主叶孤城那招天外飞仙的味道了!
转身还是慢了点,这次方乞也拼出了抢食的本事,人还没有转停,木盾已架到了背后。“噗”地一声,木剑重重地撞在盾牌上,将方乞又撞得连打了两个滚。这次梁聃也没有撑控好力度,木剑一声轻响,竟然裂了缝。左手一撑地面,人一个就势前滚,梁聃的剑就好似方大胡子的尾巴,转瞬间又到了方乞的身后。
方乞现在恨不得大哭一场,这比剑也比得太窝馕了!干脆收剑挽盾,在土台上一路滚去,直到土台的边缘才刹住挺身。这一招还真是有用,梁聃虽然紧追在他的身后,对着滚成一个球的方乞却也无可奈何。方乞重重地吐出一口闷气,没等身后的梁聃赶到,盾牌护住半侧,木剑随着转动的身子,斜斜地劈向梁聃的右肩。梁聃的剑此时已经递出一半,但若是他不变招,即使能砍下方乞的右手,他自己的右肩也逃不了方乞的这一击--方大胡子耍懒了!
惊呼声响成一片,芹姑娘的喊声中甚至带了哭音。只听梁聃一声轻叱,前冲的身子猛地刹住,一个后步半蹲,本来向前点刺的木剑忽然向上划出一个半圆,轻轻地搭上了方乞的木剑,又带看方乞的剑向下转动。“啪”地一声脆响,刚才已经裂了缝的木剑不堪纠缠,拦腰断为两截。不过方乞也没讨得便宜,木剑上传来的绞力一失,他的剑不可控制地荡向外侧,中门洞开。知道不好,赶紧圈回盾牌,却见梁聃干脆扔掉了断剑,吐气开声,眨眼间就在盾牌上擂了七、八拳。
“住手!聃哥,换剑。”芹姑娘跑得比谁都快,方乞的身子还没有站稳,她已经冲到了梁聃的身边。
梁聃的这几拳也是力大势猛,每一拳还都随着方乞倒退的身形跟进,旁观者或许眼拙,当局者心里明白得很。小芹高叫住手,方乞听话得很,干脆连手中的剑盾都扔了,哈哈笑道:“不打了,在下服输。”
“方兄,应该是梁聃认输才是,我连剑都没有了。”梁聃连忙拱手还礼。
“哈哈哈,梁老弟的眼中,方乞的手上可有剑盾?今天一战真是过瘾,方乞受益非浅。梁老弟若是意尤未尽,找芹姑娘比去,在下是不想出丑了。”方乞还真是干脆,拍着身上的灰土,跳下土台抱儿子去了。
原来以为要斗上半天的比武,想不到没几下子就完了,看的人真是太失望了。人群中有不甘心者在起哄:“芹和梁大英雄哪个厉害?比一比啊,谁厉害谁当家。”
“就比摔跤好了。哈哈哈!”
第二十二章 杀戮
这次绕道而行的收获真是不小,不过比较起来,好像还是梁聃占了便宜。彭磊看见换回女装的芹姑娘时,心里不禁暗暗赞叹。和白露的柔怯之美比起来,这小芹又是另外一种吸引人的气质,周身流露着一种英姿飒爽的风采——这样的美女真的是打着灯笼也难找的,便宜了梁聃那小子了!
不管梁聃怎么坚持,去有熊大村是没有他的份了,彭磊同学是过来人,知道爱情这个东西的魔力。反正这个时候好像还没有流行婚礼、洞房、花车接送等什么垃圾礼仪,中意的男女直接就是住在一起,只要双方家长同意就行了。他梁聃也是够可怜的,23岁还是处男,很可能是这个年代里最老的老处男了。
小湖村因为是重要的基地,所以通往其他村落的路是特别的好,甚至都能行车。傍晚的时候彭磊和石琅出发,居然还有坐骑,是两头大象。坐到大象背上,彭磊对熊伯充满了好奇——大象这样的大兽,一头就能提供几千斤的肉,熊伯竟然能养着运货,这思想进步的不是一点点啊!
现在彭磊知道了,熊伯并没有浪费石琅这样的人才,小湖村三个大姓中,艾族主要从事农耕、鱼猎,孜族主要从事制作、冶炼,方大胡子的家族主要负责安全,石琅他们的杂姓族群则大多负责采伐,分工非常明确。石琅其实是这小湖村的村长,因为他是较早到月牙湖定居的,也因为他确实有才。
虽然是走夜路,因为天上没有云彩,半弯新月就像是明灯似的,夜也不黑。两头大象除了坐人,身上还背着许多的弓箭、皮甲,后面还跟着三辆牛拉的大车。这批货早就准备送走了,今天既然去大熊村,顺便就带着走了。
从月牙湖到有熊大村路不近,中间许多的地方都是茂密的竹林,竹林里一般没有大的野兽,有也不怕,他们这一支队伍里还有两头大象呢。坐在大象的背上真是舒服,虽然晚上的风很冷,但是彭磊还是忍不住磕睡——前晚没有睡好,昨晚没睡,中间又拼了两回命,不累就是仙人了。
车队一共有十几个人,大多数是搬运工,好像只有四个是方乞派出的镖师。因为是在自家的地盘里,只要防着路上偶遇的野兽就行了。方乞本来是想亲自护送的,但是小湖村的安全更重要,而且鸟人彭磊盛名在外,好像也用不到别人来保护。
不知道什么时候,彭磊被石琅唤醒。抬头看,一弯新月还在中天,好像才睡了一小会儿。车队刚刚走出一片树林,此刻他们是停在一片光秃秃的低坡前。心里忍不住嘀咕:“这老石什么都好,就是有点拎不清,没见老子睡得正香吗?NND,这两天是真的累坏了!”
“石兄,到了吗?”
“彭公,过了前面的黎村,还有小半的路。”
靠!还有一半的路,你老先生叫我干什么?
“石兄,为什么停下来不走了?这坡上风大,咱们找个背风的地方歇息。”
“彭公,你看前面的黎村,好像出事了。”敢情石琅并不是让彭磊同学下地睡觉,顺着他的指点,彭磊眯着惺松的睡眼看去,远处一片血红的光焰,距离他们停身之处最多三、五里——那个黎村失火了!
一直努力忘记的一幕又浮上脑海,彭磊的心不由自主地抽搐,仿佛又见到了火光中挣扎的人影,凄惨的嘶喊。叹一口长气,无奈地说道:“我们快点走,去看看,或许能帮上忙。这样的季节,木凋草枯,水涸天燥,是最容易发生火灾的。”
这石器时代的房子,大多是用竹木和茅柴搭起来的,烧起来特别容易。估计火场中松木也不少,离得还很远呢,空气中浓烈的松油香就刺得人忍不住打喷涕。三、五里地片刻就到了近前,已经能看到火光中蹿动的人影,还有隐约的惨叫声。
“彭公,好像有点不对。”石琅首先停了下来。
“还真是有点不正常,我去看看,你们留在这里。”虽然来到这古代也没有多久,但是遇上的都是低手,自已好像还是领导,彭磊同学就常常不由自主地要身先士卒。
“彭公,还是我们去吧!”方乞所派的几位抽剑的抽剑、挽弓的挽弓。
“你们留在这里,把车隐到林子里。要不,两个人跟我走。”彭磊心里有一股不祥的预感,这么火烈的场面,只见人影晃动,只听见人的惨叫,怎么没有人救火呢?脱下略显庸肿的棉袄,提气轻身,从大象背上飞身而下--落地无声、纤尘不惊,假以时日,或许真的能练成身轻如燕、飞檐走壁的轻功绝技。
既然有了预感,行动就非常小心了。黎村大概有四、五十户人家,聚得还很紧,此刻每家每户都是红堂堂的、火光冲天。火光中确实有人,不过不是拿着水桶的救火者,而是提着铜剑、背着弓箭的蒙面人。惨叫声已经没有了,只听到蒙面人低沉们吆喝,还有他们忽忙的身影。
又是一场惨祸,和那晚发生在冲水坡的一幕如出一辙。彭磊的眼前突然一黑,脑袋里“嗡嗡”直响--老天爷啊,不要告诉我没有鬼神,火光中张牙舞爪的那群是什么东西?
“你们两个箭射得怎么样?”问两个保镖方曳和千谷--如果梁聃在就好了,这种场合,他那百步穿杨的本事是最最有用的。
“这个……靠近点射人应该也行的。”两位也不敢把话说得太满。
“好!不要在一个地方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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