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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洪荒-第1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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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两个过来,嗯,长得还是很端正的。”广成子可不在乎那个硫磺味,见蛇和鹰还是趴在远处发抖,迫不及待地就跑上前去,一手一个,将两人抓了起来。上上下下地仔细端详,看得小黑和老白心里直发毛,差一点保持不了人形。
确实是鸿云高照了!先前见着的那两个男女,他们的修为就已经高得恐怖。现在看这个老头,好像更高,高得让人不敢感觉。还是作为老鹰的老白稍微镇静一点,事情已经到了这个份上,唯有老老实实地认主,只希望自己的主人不是穷凶极恶之徒,这样自己三兄弟或许能活得长一点。
“大仙,主人,我们三兄弟一定赤胆忠心,绝不会三心二意。”
“哈哈哈,好,小白脸就是聪明。从现在起,你们就是师尊的仆人,做护卫也行,具体的就看师尊按排了。还不快去见过师尊?那光头小子就让他在那里泡着,太臭了,会熏死人的。”
广成子找这几个小妖的麻烦其实也是有私心的,他现在的情况,在肉身没有完全康复之前,恢复不能太快。乾坤界里太冷清了,虽然有那十几个外星人,但是他们的基础太差,要培养到能接受大罗金仙的折磨,不知道还要多长的时间。现在好了,有了三个八百年修行的小妖,以后的日子就不寂寞了。
广成子的话把老白和小黑又吓得不轻!这老头的师尊,又是哪路神仙!及至看到肥头大耳的彭磊,心里才稍稍松了口气。彭磊的气势比广成子弱得太多了,修为比他们俩也不见得强多少……又奇怪了,这年轻人是老头的师尊?
彭磊也在看着这两个,妖啊!真真切切,小时候故事里无数遍地读过,一直以为是子虚乌有,现在就站在自己的面前。抓过小黑,又是一遍仔仔细细的研究:“还行!虽然我不喜欢蛇,但是你的样子比那个臭蜥蜴还是好得多。它还得洗一会儿,你们给我说说,是怎么修炼的?我家的小狗怎么只能活十几岁呢!”
“主人,我们三个的家族本身就都是上古异兽。我是肥遗一族,老白是白头苍鹰,老魇是黄金蜥,我们天生的寿命就比一般兽类要长一些。”小黑听彭磊说不喜欢蛇,心里就直发毛,盘算着今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彭磊的话不敢不答:“主人,我们也是巧合,许多年前在山里找到了一株挂果的紫晶兰。我们三个分食了,再加上修炼不断,所以能有今天。”
“紫晶兰是什么东西?对,我见过它的图像,那是一种仙草,也是炼丹的好材料。”彭磊想起来了,在天机子的玉简中就有关于紫晶兰的介绍。
“主人真是博学。那株紫晶兰据说已经活了数千年,它一次结了四个果,我们三兄弟分食了三个,还有一个老白保管着,以备不时之需。老白,那个紫晶果呢?给主人吧,以后有主人护着我们,这紫晶果也没有什么用了。”小黑连着奉承附带送礼,极尽全力地讨好。
“嗯,好!那株兰花还在吗?”彭磊知道紫晶兰是仙草,若不是暴力,一般也不会死。不过它的开花结果的周期太长,千年才开花结果一次。一千岁结一个果,四个果就是四千岁,到现在又过了数百年,那就是快五千岁了。
“在呢!那株兰花是我们的宝贝,我们一直将它看护得好好的。它生长在大山的深处,附着在地脉之上,终日不见阳光。我们在兰花的外面还特意布置了一些迷阵,就是担心有兽类伤害到它。”老白掏出一颗樱桃大小、如紫水晶雕成的小果子,一边答着彭磊的话,不敢有丝毫的迟疑。
“嗯,这个紫晶果我来保管吧,等会儿去看看,能不能将那紫晶兰移到乾坤界里。”彭磊毫不客气地将紫晶果收下,问广成子道,“大仙,你看能不能移栽?如果不行的话,那就太可惜了。”
广成子笑道:“师尊,紫晶兰生长需要大量的灵气,所以会生在大山深处的地脉上。乾坤界里的灵息都是最精纯的元精气,比地脉中的灵气不知道要精纯多少。师尊只要引木属性的元精气浇灌,这紫晶兰或许十年就能开花结果。”
“是吗?那太好了!紫晶果是炼制紫蕴仙丹的必备之物,哈哈哈。那个光头洗得差不多了吗?”
“是吗?”广成子也是大喜。虽然是大罗金仙,但是金仙也是各有所长。比如这仙丹,他就只会吃,不会炼,也不知道炼制仙丹的材料。
同样是紫蕴仙丹,蓝乂仙丹,不同的人可能会用不同的材料来炼制,这都是门派中的秘密。当然,还有溶炼的方式,火候的控制等等,都是各门派的不传之秘。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堂堂的大罗金仙才心甘情愿地屈身在鸟人的手下做弟子。
“那个四脚蛇太脏了,估计泡三天也根除不了臭味。师尊既然等不及,就在乾坤界里也造一个这样的池子,那样的话,这臭蜥蜴泡上三年也没有问题。”广成子献计道。
“能造吗?这是火山地热造就的温泉,乾坤界里怎么造?”彭磊还是很陌生。
“师尊,这世界万物无不是由五行元气幻化而成的,乾坤界里的元精气是所有元气之母,幻化一座火山是轻而易举的,只要师尊取用的灵气足够就行了。”广成子这个弟子又要开始教师傅了。
彭磊没想到五行炼魂阵里的那团彩光还有这样的用处,当下照着广成子的教导,还真是在乾坤界的一角造了一座火山。
“小黑,你在这边陪老魇洗澡,肠子也要洗干净。妈的,如果不除尽臭味,就一直让他泡着。老白陪我去找紫晶兰,我要在龙槡树旁造一个珍稀植物园。”
彭磊的一句话,决定了老魇的悲惨命运。那小黑为了消除主人的陈见,做事唯恐不努力,逼着老魇喝那硫磺水洗肠子,还自制了刷子,将老魇的每一块鳞片都撬起来刷上十来遍,直到黄金蜥的金色快变成银色了,才不情不愿的放手。
广成子的身体状况,只能偶尔陪一会儿彭磊,大多数的时间还是待在乾坤界里安全,所以去下羌国的一路上就是老白陪着彭磊。一个妖鸟,一个鸟人,还真是绝配。
第七十八章 羌城
下羌国虽说是就在山外,但是这十万大山层层叠叠,乱石滩到山外也有近百公里,并不近。彭磊驭剑飞行的水平也不怎么样,关键是他从来没有这么长距离地赶过路,起到空中,说不定连方向都搞不明白。现在好了,有了一只老鹰做坐骑,好像比神雕大侠还要风光——神雕大侠的大鸟能变大变小变人吗?只会“呱呱”地叫,会说人话拍马屁吗?
老白现在叫白风。白风比白毛好听一点,主人命令他两选其一,老白当然选白风了。
坐在白风的背上,穿越无限的星空,彭磊的心情是特别地爽。拍着老鹰的脖子,得意洋洋:“白风,飞慢一点,我们也不急。我说,你有没有同族?有没有对象?过两天我放你几天假,你给我多找几个老婆回来,多生几个儿女,怎么样?”
“主人,我们白头一族本来就不兴旺,我也不知道什么地方有我的同类。”白风双翅一抖,差一点把鸟人抖落下去,赶紧重新振作精神,吞吞吐吐道,“主人,我们苍鹰一族都是很忠贞的,一旦结合,一定相伴终身。花心会被人看不起的!再说了,我已经修炼成了人形,怎么能再找凡鸟婚配。”
“呀,小子,还真是看不出来,蛮清高的吗!”彭磊一得意,忍不住就开说鸟话,“小子,看来你做人真是没有经验。知道什么是成功的男人吗?大大的有钱,大大的有名,多多的女人,有其一就勉强能算了。当然,如果变态,多多的男人也算。你小子修炼到这个份上,也算是一只名鸟了,那怎么还能守老规矩?至少得娶上四、五个老婆,生下十七、八个儿女,这样你才算没有白活一回。等你度过了一劫,人的身体固定了下来,那时候再找两个人类老婆,生几个鸟人……不,是人鸟儿女,那才有意思。”
“主人……什么时候给白风放假?”
“操!也不用那么急,等老子回家之后。”
“主人能不能让我的家人也住到乾坤界里?那里面真是太好了!”
“好啊,有什么不好的。不过,你小子还没有找到家人呢,就这么急,真是贱!听说扁毛的东西特别淫,我不信你们的家族真的是一夫一妻制的。有这么规矩吗?”
“主人,是真的,我可以发誓。”
“算了,和你开玩笑呢。叫你飞得慢一点,还是这么③üww。сōm快。好像是到了,下面那座城市应该就是下羌国的都城了,是不是?”
“主人,白风来过这里,不会错。这座城市其实建成的时间也不长,好像百年还不到。对了,最初是那些会飞的人类造的,这里是他们玩乐的地方,留下了许多的子女。”
“是吗?有这回事?难道我们民族的血统也不纯?”彭磊的脑袋有点晕了。
出大山几百里,彭磊看着那条差不多南北走向的大江,心中微微感慨。这是岷江,长江上游的一条大支流。万壑叠浪堆雪,千山铺翠描金,彭磊在以前曾经不止一次地来旅游过,传说源头的雪山上是神仙居住的地方,当然还有美貌的仙姑。数千年的岁月并没有将这片大地改变多少,大概的地形没有变。
虽然是深冬,但是高山峡谷中的气候不能用常识来测度。刺骨冰寒的雪水旁,竟然还有团团簇簇的黄花绿叶——其实白风飞得很慢了,几百里路飞了大半夜的时间,还怎么慢?也就是他这个修行了八百年的神鹰,换了神雕大侠的巨无霸雕兄,还做不到呢!
天光大亮了,白云下层层叠叠的山峦尽收眼底,大江两边的绿洲、沼泽映射着天光,那个“美”字,只能用心来细细品味。彭磊暗下决心,过两天一定带老婆孩子过来,欣赏这大自然的美景对修炼好像也有好处。
下面的城池背倚着一座小山,巨石堆砌的城墙,巨石堆砌的高塔,巨石堆砌的街道……难道是古罗马尼禄大帝建造的城堡?
现在是什么年代?该死的外星人到底将老子送到了几千年前?如果是在中原大地上,那应该能很快搞明白,到底是夏、商、周的哪个。可是中国的历史书上对古蜀国的记述少得可怜,有的大多也是臆测。大诗人李白好像有诗说过:蚕丛及鱼凫,开国何惘然;还有杜鹃啼血的故事。对了!鱼凫国,难道就是老子的鱼凫国?彭磊这个时候的脑袋突然开窍了,终于被他找到了历史,只可惜历史上鱼凫国也只是一个传说,没人知道它存在的时间是几千年前。
“主人,这是羌国的圣城,是羌人祖先住过的地方。羌国真正的城市在旁边。”白风及时提醒。
还真是的,从空中看去,虽然城市整洁宏伟,但是宽阔的街道上却寥无人迹。这是一座空城,只有在巍峨的城门口,有几队身披甲胄的士兵持矛守着。
离这座空城不到十里,又是一座大城。虽然和之前见到的城市相比要简陋得多,但是规模却要超过许多。石砌的城墙有1米多厚,城市里的房舍大多也是石砌的,间杂着泥坯、木楼,街道很宽畅,也很乱。很显然,这座城市是人口慢慢聚居而自然形成的。
城市真的很大,估计方圆有几十里,占据了好几个山坳。从规模来看,这座城市的人口或许会超过十万。NND,比鱼凫国的全国人口还要多。彭磊的心里竟然有点微微发虚——若不是他鸟人有着几千年的历史知识积累,还有外星人有意无意的帮助,他也不可能建起鱼凫共和国,鱼凫共和国的国力也没法和羌国一较短长。据说东北边的柏灌国比下羌国还要强大,他们鸟人国更是没法比了。
妈的,差一点做了一回坐井观天的蛤蟆!回家之后一定要抓革命,促生产。练武很重要,生儿子更重要!人口是一国之根本。对了,还应该开办一个技巧培训班,让全体国民都热爱那种游戏。鸟人不才,房中术据说有数百招之多,彭磊只是试过其中的部分。虽然感觉也没什么特别的意思,但是作为调节也是很不错的。当然,如果能有几张小日本的AV大碟,那效果绝对更佳。
人啊人!要制定一个五年、十年计划,没有人,那是什么都做不成的。
大清早的,羌城的街道上已经尽是挤挤的人群了。城里流通一种贝壳的货币,很漂亮的,好像是扇贝,还有就是打制成薄片的黄金。也不明白,扇贝只生活在大海里,还有近海的大湖里,这里离大海数千里远,哪里来的这么多贝壳。
从城门口大摇大摆地进入,彭磊和白风浏览着热闹的街市,还找了家饭馆大吃了一顿。虽然城市很热闹,但是这里最繁华的酒楼也没法和鱼凫城的得意楼相比,这让鸟人的自尊心得到了稍些安慰。
酒是那种曾经喝过的果露,又酸又涩,最高级的也就是数千年后的劣质葡萄酒的水平,彭磊实在是提不起兴趣。那菜肴也很普通,缺油少盐的,大块的肉半生半熟,和彭磊的手艺更是没法相比。倒是那免费赠送的茶水让彭磊大声叫好。那是用上等的中药材,加上蜂蜜、嫩叶,混在一起泡制的,有点像数千年后很流行的茶饮料,商人们灌塑料瓶里卖钱的那种。
城市里的市场非常热闹,是在城市中心的一片开阔地上,商家大都有一个用碎石围起的空间。前后开门,四面矮墙,有点像数千年后山里人养猪的猪圈。有的上面盖了木架茅草的顶,有的支着皮制的帐篷遮风挡雨。一家挨着一家,卖什么的都有。
彭磊和白风尝过这里的美食之后,直接就闯到市场中去了。比起鱼凫共和国的国民来,下羌国的人普遍较高大,1米70以上身高的人比比皆是。在这里,鸟人的身高并不突出,倒也省了鸟人许多的担心。
根据市场上的商品,很容易就能判定这附近的工业水平。许多的商铺都是前店后作坊,想要什么,可以现场制作。看他们的青铜器,材质一般,工艺也很差。看来外星人确实很格守“不干涉”信条,也没有留下很高级的技术。市场里比较吸引彭磊的,是许许多多看的、玩的、用的等等手工制品,还有山里产出的各种土特产。
在一个出售山货的摊位前,彭磊停留了很久。并不是因为摊主是个年轻的女人,而是因为那摊位上的山货大多数都是书上有记录的名贵中药材,甚至还有大块大块的麝香。
让人想不到的是,白风对这个摊位也很关注,不过他只注意女人。
“主人,你看那个女人!”自己看还不够,还要指点给彭磊。
“怎么了?你不会这么③üww。сōm快就发情了吧?”彭磊的全部身心都在那些药材上,采这么多的药材,显然也应该初通医理的才是。那个女人虽然很年轻,不过彭磊也没有太在意。五官好像也很端正,但是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样子,和白露、如玉他们根本就不能比。
“主人,你看她挂在胸前的那个玉佩。”
“老白,你很失礼了!知道吗?看女人不能盯着人家的胸看,会被人当成色狼的。”彭磊一本正经地教训。
“主人,我不是……,那个玉佩,应该是一种很特别的软玉,只有一种叫香脂虫的虫子生长的地方才有。那香脂虫很特别,混身通透无色,只生活在极品的白玉中。白玉被香脂种的体液浸泡过后会变软,还带着淡淡的香。据说那香脂虫的体液能治百病,能让人起死回生。那虫体更是千年不死,也是一种上古留存下来的异兽。”白风被误会了,急忙红着脸解释。
“香脂虫?是不是没头没尾,没嘴没屁眼的?”彭磊问道。
“是,据说我们妖族如果能得到香脂虫的成熟个体,就能直接凝炼成人身,能避开九道天劫。”白风满脸的幻想。
“屁!什么香脂虫,那叫混沌,是天地灵气孕育成的先天异物。”彭磊也来了兴趣。天机子在玉简中有简单的描述,那东西是天下奇珍,极为罕见,或许已经绝迹了。
“主人,要不要抢下来?”白风得到彭磊的肯定,两眼放光,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老白,你也修行了800年了,怎么不动动脑子?抢那东西有什么用,我们是要知道她是从哪里得来的。”
“对,我们抢人!”老白做人的经验还是不丰富,立功的欲望又太强了。
彭磊一把抓住就要往前冲的白风,笑道:“为什么要抢?记着,做人要讲文明礼貌。我们有的是黄金,可以和她交易。”
彭磊和白风两个在摊位前窃窃私语,店堂里的女老板不时地抬起她那好奇的眼睛,打量门口那两个不走也不买东西的男人。男人的眼神不时地掠过自己的胸前,心里不禁有些发毛——难道是色狼?
彭磊和白风商量好了,为了培养白风做人的能力,交易就由白风出面。如果顺利的话,说不定还能泡到漂亮的小妞。白风拿着大块的黄金,不过他的社会实践还没有开始,就不得不中止了。远处一阵阵的混乱正在向这里蔓延,好像是有人在打架、追杀,叫骂、惨叫、哭喊响成一片。
彭磊是在市场上打架打出名的,此情此景,仿佛回到了那个红土坡上的早晨。心,不由得激动起来。
一个青年,身披豹皮袍,长发披肩,右手执剑,背着长弓,左手挽着一个少女,闯过人群,向这边急奔而来。远远地就在叫:“宛儿,快走!”
宛儿跑得还真是不慢!扔掉手上的动西,转身就冲出身后石墙上的栅栏。那动作,干净利落,如久经训练的一般。那对逃跑的男女也很快,掠过彭磊的身前,随着宛儿而去。他们的身后,十几个壮汉执剑狂追,嘴里“哇哇”大叫着。
第七十九章 积德
“姬爻,你往哪里跑?竟然敢拐骗女人!”
“姬爻,还不快放开若水。你小子今天死定了!”
十几个壮汉横冲直撞,把原来就已经很混乱的市场搅得鸡飞狗跳。
彭磊的动作也不慢,姬爻刚刚冲过,他闪身就到了店里。宛儿的摊位上好东西不少呢!那麝香、鹿茸什么的,如果被糟蹋了,很可惜的。
白风真是个“男人”,自从被彭磊提醒了怎么才是真正的男人后,他的眼睛注视的目标都是女性。见彭磊手脚麻利地收拾东西,他傻在旁边,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傻傻地问道:“主人,那些东西有什么用?那个姬爻抢的女人很漂亮。”
“你不会不懂吧?这里好多都是药材,能治病。你们三个这八百年都学了些什么?只有一张人皮是不能算人的。做人就要知道人的七情六欲,还有凡人的生老病死。传说中的妖精都能帮人治病除灾的,那叫入世积德,你们三个怎么什么都不懂?闪过一点,别挡着别人。”彭磊一边指点着,把白风拉到角落里。外边,五、六个壮汉直闯而过,另外的几个绕道边上围堵了。
“主人,我们妖族能不能娶凡人女子?”白风还在回味刚才惊鸿一见的女子,对彭磊的指点充耳不闻。那个女人确实很漂亮,身上的穿着比宛儿干净多了。好像是颜色鲜艳的棉衣,过膝的长裙,描彩的腰带,头上还有许多的装饰,身上也有一股淡淡的香玉味。彭磊他们从进城到现在,还没有见过穿戴得这么漂亮的姑娘,难怪白风会头晕。
“能,怎么不能?不过一般都是女妖怪嫁凡人,没有听说过男妖娶凡人女子的。你若是真的想和凡人结婚,可以做个变性手术,嘿嘿,我看你的身材很不错。喂,你TMD别瞎想了,不能让他们抓到人,快去帮他们三个一下。”彭磊一脚将白风踹醒。
“我……”白风醒得也快,跳起身来,一扬手,掌中多了一把三尺长的宝剑。
“操!一点经验也没有。又不是要你去打架!会不会法术?比如吹一阵大风,下一场大雨……”彭磊眼急手快,一把将已经腾空的老鹰抓住。
“主人,我们从来没有和人接触过,只是远远地看人说话、做事……”白风脸红,动作却不慢,收起手中剑,右手一点虚空,嘴里一声轻啸,一阵狂风骤然而起。
眨眼之间,整个羌城里飞沙走石,草木狂舞。这风太大了,市场里那些间陋的屋棚、帐篷,有一大半都飞上了天空。行人也是东倒西歪,立足不稳。怪异的是,这风还认人。逃跑的人借着风势,简直就是驭风而行;追的人却是怎么追都是顶着风,嘴巴鼻子里都呛满了灰尘。
“白风,就这么吹。我一眼就能看出来,那几个追人的人不是好东西。告诉你,做人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要行善积德。那也是修行,是修心。做好事,比如助弱锄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就像现在这样。对了,这吹风的法术等会儿教给我,有没有能下雨的法诀?”彭磊想不到老鹰真的能呼风,而且唤出的是这样的大风。若是能学会这一招,那就比诸葛亮都强了。
白风有点尴尬,吞吞吐吐道:“主人,我们鹰族对风有一种天然的感悟,下雨的法术我却是不会;小黑是火属性的蛇,他能招来天火,也不能唤雨;老魇是金属性的,他能感应雷电,也不会招雨。”
“是吗?反正等空的时候教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学会。”彭磊心动啊,若是能学会,到时候手指那么一点,满天的大风、大火、惊雷,那比龙王爷也就差那么一点点了。
白风的脸上、身上早就找不到一丁点当初训斥老魇时的沉稳和自信,和彭磊在一起,他只有点头的份。一来,彭磊是主人,能轻易地决定他的生死;再者,他对人类的生活法则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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