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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洪荒-第1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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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克托里斯现在是真正的孤家寡人,尊贵的女王驾幸自己的属地,排场当然是要的,现在这些都不用女王操心。前一阵子白露赚来的金银珠宝,都被鸟人拿来给尼克托里斯装点门面了。
彭磊替尼克托里斯想的那真是面面俱到,甚至还有护卫。光靠她那些个见不得人的影子卫队怎么行?有的时候威压也是很重要的,可以让好多事情都不会发生。
老白是鸟人专用的,而且,那老鸟知道得太多了,必须放在眼皮底下看着;最好是老魇这样的大个,可惜着四脚爬虫又蠢又笨又好色,还不会飞;小黑也不错,这神蛇变身后有足够的气势,还会喷火,只不过作为人的形象,是稍稍差了一点。
这样的机会老魇真是极想拥有。别的不说,女王身边那么多的漂亮女奴,据说只要女王不反对,是可以随便结交的。多美的差事啊!自从老魇在莎拉的身上找到那种神秘的快感之后,特别想找一位女性彻底地感受一下。可是,在船上是不可能有这样的机会的。
只要是机会,就一定要争取,老魇最大的优点就是脸皮厚。
“主人,小黑这么丑,他怎么能做女王的侍卫呢?我倒是愿意去的,只要主人同意。”
“你……你TMD连飞都不会,关键时刻怎么保护女王陛下?你TMD是不是想去泡妞?听说你小子很眼馋女王陛下的美貌,是不是?我警告你,你若是敢有非分之想,老子我把你剥皮抽筋!”鸟人瞪着眼训道。
“主人,我冤枉!我真的是为主人着想。小黑的那个样子,很损主人的颜面的……”
老魇还在厚颜无耻地解释,屁股上又重重地挨了小黑一脚。这次,比上次的那一脚还重,直把老魇踹到三楼甲板那么高的虚空,然后重重地砸入河里。
“主人,我干脆回复本相。听伊奈比尔说,这里的人很崇拜蛇的。”小黑也不太满意自己做人的模样,但是,对鸟人安排的工作又是极端的渴望,毕竟,这是他第一次单独行动的机会。
“你那两个头的样子,很难看!”彭磊摇头,问道:“小黑,你会不会变身?人家妖精都会千变万化,连猪八戒都有三十六变。你们是怎么修炼的,TMD,形象也太差了点吧。”
“主人,我们很渴望获得人的身体,所以在刚刚能够化身成人形时,就一直强制用这个形象修炼,所以这个身体是不能改变的了。不过,短时间里化身成其他的样子,也是能够做到的。”
“是吗?会不会变成老虎、狮子?”
“这个……化身成其他的形象时,我很难藏起我的翅膀。”小黑为难道。
“哈哈哈!我想到了一个好办法。”鸟人不知道是想起了什么,突然大笑起来。狠狠的拍着小黑的肩,冲着刚刚从水里爬起来,嘴里还在骂骂咧咧的老魇吼道:“你TMD去将伊尹叫来。他脑子灵,让他给小黑设计几个形象。”
伊尹的电脑显示屏上翻过无数的图像,可是,现成的动物形象几乎没有让鸟人满意的。小黑这条长着翅膀的大泥鳅,若是没有那对翅膀,倒是有现成的——咱东方的神龙形象可以借来一用。他这腾云驾雾、吐火吹风的模样在那些土人的面前一站,保证没人再敢对尼克托里斯动半分歪念。
“对啊,游戏里的龙就是长翅膀的!”想到了龙,鸟人的脑瓜也开窍了。
于是,小黑变身后的形象就由鸟人亲自设计,是一只长颈大肚的大恐龙,鼓着一对巨大的黑色翅膀,那形象也是很威武的。
尼克托里斯女王的车队是在那日之后的第八天来到拉沙尔的,车队虽然人不多,但是车队进入拉沙尔时的轰动却是没人能比的。端坐在八人抬的大轿车上,阳光下,王冠上的那颗红晶宝石闪着璀璨的光;几十个精美的描金大箱子,装满的是女王准备馈赠的礼物;伊奈比尔和小黑两个一左一右,几乎是脚不沾地地飘在女王的身边。车驾未到,一股凛冽的杀气就将挡道的人远远地冲开。
这女子,是那个传说中软弱无能的女王吗?早就在拉沙尔聚集的南方的领主们,不禁在心里暗暗地问自己。
第二十九章 拉沙尔,见面就是朋友
拉沙尔城紧靠着尼罗河,是一片河边的高地,正好是在河水泛滥后的水线之上。本来,这里是上、下埃及的分界线,但是自从上下埃及一统之后,这片原先的荒蛮之地,现在成了南北交往的大集市。人口聚居,城市自然就形成了。
埃及,尼罗河边的这片肥沃的土地,至尼克托里斯这一代,包括上、下埃及的历史,其实已经有好几千年了。若是算上金字塔和狮子像的外星人殖民史,或许更加久远。数千年来,虽然也经历了无数争权夺利的战争,但是总体来说,和平发展的岁月远多于战乱。尤其是在伟大的美尼斯让埃及成为一个统一的帝国之后,埃及已经成为一个强大无比的王国。即使是下属的一个小小城邦,也拥有强大的军队和数不清的财富。所以,在孟菲斯出现动乱之后,在北方的外族侵略的时候,处在南方的城邦都在蠢蠢欲动。
在埃及的南边,有一个大城叫底比斯,千年以前,它就是下埃及的国都。现在的底比斯,据说继承王权的将是一个叫拉美西斯的年轻人。这拉美西斯虽然年轻,但是治城有法,再加上底比斯的地理优势,现在的底比斯,隐隐又是埃及南边的老大了。
其实,埃及在尼克托里斯接过王冠之前,就已经岌岌可危了,分裂几成定局。不过,在美尼斯一统埃及之后,国王的王冠就是整个埃及最神圣的圣物。人心所向,江山易色,分裂也不是轻而易举的,所以拉美西斯一直在等待。当然,这只是传说。其实底比斯远在南方,那些离孟菲斯较近的城邦,实力比底比斯胜出的也不在少数,比如赫尔摩波里斯。只不过中部地区没有大的城池,历史上也是从来没有出过统治埃及的帝王,所以从来就不被人看好。
拉沙尔城的繁华大异于彭磊所熟悉的东方城市。这里本来就是各个势力的交汇处,所以每个势力都在这片高地上圈地,形成数十个大小不一的城堡。每个城堡都是高墙大院,房屋无数。数十个城堡星落在四周,中间反而是一片空旷的区域。原先这片区域里只有极少的房舍,作为一些相互交易和议事的场所,少数的自由民也在城堡之间搭房建舎。整个城市,反而是没有统一的城墙。
毕竟这里还是埃及,是孟菲斯国王的土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以,恩图蒙特传下的命令也没人反抗,所以此时此刻,拉沙尔城中心原先的那片空旷之地上,由各大城堡出钱出力建起的公共房屋也连成了片,俨然又是一个中央城堡。
出这份子大家都是愿意的,这是利己利国的大事,谁也不肯落后。想想,国王登基已经三年了,照理说,各城邦的领主都必须在三年之内到孟菲斯去参拜。但是,谁都知道,法老只是大将军手中的木偶,若是真的踏入孟菲斯,或许就永远也出不了城了。
礼不能废,安全又是第一位的,恩图蒙特想出的这一招,让大家在拉沙尔见法老,可谓是皆大欢喜。这女王在少年时就是出色的美女,后来被藏起来养着,现在是个什么样子,大家也都是渴望着见到。这期间,想入非非的登徒子也不少。
作为国王的行宫,服务人员当然也是各个城堡里凑出来的。对于各个城堡来说,在女王的身边伺候,也就是能全天候地监视女王的生活,还能接触各地来参拜女王的贵宾,那绝对是重要的。所以,这片新建成的建筑里的服务人员也都是千里挑一,男的英俊,女的漂亮。
彭磊比尼克托里斯早两天到拉沙尔,他是装成一个普通的观摩盛况、凑热闹的贵族,住进拉沙尔的公共客店的。随行的人还不少!老白是必须的,还有就是卡奴,另外鸟人在半途上向一个奴隶主强索了十几个年轻的男女奴隶。
拉沙尔的盛会是女法老接受各城邦领主们的叩拜,所有的活动经费当然也是由各位富翁分摊的。大家都是有身份的人,也不在乎这份开支,所以,能够参加到这次盛会的人,包括来观礼的客人,都是免费吃喝,连大家带来的奴隶也能白吃。
这样的便宜鸟人当然不会放过,那十几个奴隶的口粮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呢。至于鸟人自己,对这里的伙食有点水土不服,而且,他的手艺已经好长一段时间没有操练了,更何况这是他自己最引以为豪的本事,怎么的也要在卡奴的面前露上一手啊!
拉沙尔的盟会也是各个城邦间相互公关的一个机会,所以女王没到的这几天,拉沙尔已经热闹得如同中原大地上数千年后的春节庙会了。在彭磊看来,帮尼克托里斯重回孟菲斯是极容易的事,只要在拉沙尔挑拨离间,威胁利诱,招几个稍有实力的帮手,然后杀鸡儆猴,让恩图蒙特的如意算盘变成竹篮打水,拉沙尔的盟会或许能成为真正的盟会。
到时候,尼克托里斯大旗一举,孟菲斯还不是囊中之物?当然,知己知彼是必须的,所以彭磊走在尼克托里斯车驾的前面。
一袭埃及人最流行的细麻长袍,披着齐肩的长发,留着半尺多长的胡子,彭磊的形象也够酷的——胡子本来也没有这么长的,留了大半年,最愿意长的几根也没有超过两寸。不过在这尼罗河边,好像胡子的长势是和身份成正比的,许多嘴上没毛的小年轻,竟然也在下巴上挂上好长的假胡子,搞得像唱戏的老生似的。
彭磊还没有无聊到作假的地步,他那个胡子是货真价实的真品——身边有伊尹这个植物学家,搞一点肥料出来是轻而易举的,所以彭磊的胡子这两天是发了疯似的长,才有了现在这样。
伴着如花似玉的美女,随着英武精悍的侍卫,在拉沙尔城里,彭磊的形象虽然不能算得上凤毛麟角,至少也可以是鹤立鸡群,是极稀罕的人物了。再加上鸟人的人品只是一般般,一有机会就张扬显摆,所以不到一天的功夫,他就成了拉沙尔的名人了。
对了,鸟人还有了一个新名字,叫艾奥利斯。这名字,好像是某年看动画片看来的。
今天全城的人都去迎接女王,瞻仰美女国王的风采去了,广场上的露天酒吧里,只有彭磊和那个叫拉美西斯的年轻人,两个人各占酒吧的一角,在一大堆下人的簇拥下,喝着小酒,晒着日光浴。
彭磊早就调查清楚了,拉美西斯是底比斯的未来继承人,是这些天里,拉沙尔城里所有人巴结的对象。只知道这家伙是尼克托里斯最大的威胁,却想不到他这样的肆无忌惮,连过场也不走,居然也不去迎接女王的圣驾,不免对他要另眼相看了。
卡奴已经渐渐习惯了她的新身份,也从旁人的嘴里了解清楚了,原来主人是不等于老公的。但是称呼已经叫习惯了,而且这个主人也确实是老公了,卡奴也不愿意自甘下贱地改口。做鸟人的老婆还是很风光的,至少还有几个有本事的小妖精对自己低眉顺眼。
昨天还热闹非凡的露天酒吧里,今天只有两堆人。彭磊这边,喝的当然是自带的酒水,那烤肉和炒菜甚至都是鸟人自己动手做的,那个香,惹得稍远处的那堆人个个都在咽口水。
拉美西斯的随从也不多。两个漂亮的女奴,一队持矛的士兵,七八个年轻的男奴,还有一个陪他饮酒的老者。其实昨天彭磊就和他在这个地方照过面了,不过,昨天拉美西斯的眼神没有在鸟人身上停留片刻。
卡奴还是有点羞涩,彭磊特别为她调制的鸡尾酒也是浅浅地尝几口,就算是陪酒了。大多数的时间,她是凝神留意着旁边的那队士兵。虽然他们看上去都很普通,但是卡奴的血脉经过九叶神莲的洗礼之后,修为比原先大涨了许多,那些人的伪装根本只能骗普通人,哪里瞒得过卡奴这样的高手。
“老公,那堆人里有好几个是修炼玄术的巫师!”
利用伊尹的高科技装备,再加上卡奴小姐的聪明灵秀,这几天,卡奴已经把鸟人的家乡话说得字正腔圆了,彭磊想听这美女在床上用他的家乡话唱歌的愿望,很容易地就实现了。
“放心,谁怕谁呢!老婆,我们喝酒!”彭磊当然也知道对面都是些什么人,他的气旋对灵息的感应,超过卡奴许多。
两队人相顾无言,秋波暗送,最后还是拉美西斯他们的耐心较差。陪着拉美西斯吃喝的那个老头站起身来,凑到彭磊的身边,恭敬地打躬行礼。
“尊敬的大人,我家王子请大人过去同饮美酒。”
“你家王子?我们好像不熟,这不太方便吧?”
彭磊其实很想和那个拉美西斯唠唠家常了,毕竟,这位同志是尼克托里斯第二号的敌人。不过,让他去屈尊讨好别人,那也是不干的。不管地盘大小,他鸟人毕竟也是个王,和女王也是平起平坐的。
越是小人就越看重这些!想当初他鸟人还是彭大胖子的时候,他倒是个很随意的人。那时的他,地位、金钱、面子等等都是垃圾,只有美食和美女才是第一位的。
“这个……那么大人请收下王子赠送的美酒和烤肉。”老头没有想到彭磊是这个态度,显然是有点措不及防,不过,他也算是个机灵人物,向后挥挥手,马上有人送来一大罐葡萄酒,一整只的烤乳羊,还有一大篮泛着紫光的大葡萄。
“多谢,多谢!”这下彭磊倒是有点不好意思了。拉美西斯的葡萄酒真是不错,应该是极品的陈酿,上口没有丝毫的苦涩感;那只烤羊就算了,半生不熟,还散着淡淡的臭味,完全是半成品;当然,最好的东西是那篮大葡萄,颗颗晶莹剔透,一看就知,是精心伺候出来的,而且,绝对是无污染的绿色食品。
彭磊手上的储物环中也有水果,不过大多数是伊尹他们培育出来的稀罕品种,并不适合在这种环境中出现。卡奴的酒量好像不是太好,或许是她还不适应这种在光天化日之下的生活。几口小酒下去,已是玉面酡红,双眼迷离了。这一篮葡萄来得正好!
当然,礼是应该有来有往的。尤其是某些人的礼,是不太好收的。那个老头才刚刚回到自己的地盘,彭磊这边,老白也站起身来,手上两个小瓷罐,一个是彭磊特制的白兰地,另一个是彭磊自酿的烧刀子。
酒肯定是比不上拉美西斯的,但也是特产哪!至于那两个装酒的酒罐,那更是极品,在这个年代,绝对是只有他鸟人家才有的东西。那是彭磊经过无数次的实验,在伊尹的帮助下才搞出来的,正宗的瓷器。市场上要等好几千年之后,才会有同样的宝贝出来。
一个是描花绘草的青瓷,装的是烈酒;另一个是白玉釉的,表面彩绘稀疏的云纹,那是度数稍低的白兰地。果然不出彭磊的所料,瓷罐里的酒并不合拉美西斯的口味,但是那两个酒罐却让他爱不释手。
和这位王子的较量是免不了的,虽然还没有开始,气势却是可以先培养起来的,这叫做先声夺人。见那个王子喜欢瓷器,彭磊干脆接着送,这次是一套制作精美的彩瓷酒具。
拉美西斯终于坐不住了,不顾亲随的劝阻,拿着一个装满酒的瓷杯,竟然跑到彭磊的桌边。也不等主人劝酒,先舒舒服服地跪定,然后把杯中的酒一口干了。双手捧着那个空酒杯,两眼紧盯着彭磊,恨不得将鸟人看透似的。
“朋友是哪个领主的属下?如果你愿意,我希望你能成为底比斯的贵宾。”
“我……哈哈哈,不瞒你说,我不是喝尼罗河水长大的,只不过这里有我一位好友,是她邀请我来凑这个热闹的。”彭磊笑道。
“是吗?是哪位领主?竟然能得到你这样的朋友,拉美西斯太羡慕了。不知道我能不能知道你的名字?”
“我?艾奥里斯。”假名字彭磊早就想好了。
“艾奥里斯?拉美西斯真诚地希望,艾奥里斯能成为底比斯的贵客。”拉美西斯紧盯着彭磊的眼睛,那眼底的烈焰能融化千年的冰雪。
第三十章 酒肉朋友
“拉美西斯?你是底比斯尊贵的王,能够得到你的邀请,是艾奥里斯的荣幸。”
这样的场面话是彭磊最拿手的,脱口就来。至于是否要兑现,那根本就不是现在要考虑的。
“太好了!请让我借艾奥里斯的酒敬艾奥里斯一杯,拉美西斯愿意做艾奥里斯的兄弟。”
一口干了,才发现杯中的酒味道不对,敢情鸟人自己喝的是冰镇的啤酒。“神啊!”拉美西斯的眼都直了,看这鸟人的眼神,仿佛是在看着他梦寐以求的情人。
“哈哈哈,兄弟,既然这么说,那就先喝上三杯。干脆,把你的人叫来,喝酒就是要人多话多,这样才过瘾。对了,这是我老婆卡奴,我朋友白风。”
彭磊就喜欢看人家的那个吃惊的样子,当初家里的女人们第一次喝到这种冰啤酒时的情景好像就在眼前。这是彭磊第一次将这种饮料拿出家门,拉美西斯也是口福不浅。
“这是我的荣幸!他们都是我的仆人,哪里有资格坐到这里。哦,这是我们底比斯的贤者拉特老师。”拉美西斯也不客气,真的连干了三杯。
那个贤者拉特就是刚才过来送礼的老头,一看就是很有学问的样子,拉美西斯介绍他的时候,他是很得体地向在座的各位点头示意,心中却是在奇怪——这位小主人是怎么了?怎么突然变成酒鬼了?有这么喝酒的吗?
“拉特老师,请你也喝一杯。”拉美西斯真把自己当成彭磊的兄弟了,也不客气,竟然亲手给拉特倒上一杯彭磊家的酒。彭磊的酒其实酿得也不好,只是有啤酒的味而已,根本就没有多少泡沫,毕竟,鸟人擅长的是烧菜,而不是酿酒。而且,这种东西,他是从来不和伊尹商量研究的。
“这是我喝过的最奇特的酒!”拉特开始时还是小心翼翼地浅尝,两口之后,也是大口地豪饮了。啤酒这个东西就是要牛饮才能喝出味道来,不用人教,喝酒的人自己都能学会。
“哈哈哈!”彭磊得意!到了这古代,他彭大胖子简直就成了无所不能的神了。不知道以后回去之后,和原先的那群朋友说起这段经历,大家都是怎样的羡慕。
“这是啤酒,可惜不能久藏,它是越新鲜味道越好。不然的话,倒是可以多送王子几坛的。”
“啤酒?”两个人的眼睛都是一亮,不过,彭磊后来的话又让人很丧气。看来如果以后还想喝到这种绝妙的酒的话,只能想办法将这个叫艾奥里斯的男人请到底比斯了。
“艾奥里斯,这个漂亮的杯子是什么石头做的,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有这样的宝石?”
没有美酒,拉美西斯改打酒杯的注意了。如果能有制造杯子这样的宝石来做一个大花瓶,绝对是赠送给女王的最好的礼物。想想也是惭愧,刚才研究了半天,竟然不知道这杯子是什么宝石雕制的。和这个叫艾奥里斯的男人比起来,他们底比斯的王子和智者都成了乡下旮旯里的原始人。
“王子殿下,那不是宝石,而是陶瓷,是我的一个朋友从遥远的东方带回来的。瓷器,china,据说就是用最普通的泥,在火里烧炼而成的。”彭磊也卖起了关子。瓷是咱中华文明的特别标志,那是绝对不能泄密的,这是保护知识产权。
瓷器后来成为中华民族的代名词,据说这个词在英语里也是泊来词,来自……于古罗马文,古罗马人又是从古希腊文字中借来的,古希腊人又是从古埃及人的象形文字中直接抄来的。事实上,直到中文学,在欧洲,从来没有人烧制出过一件瓷器,china只是古代西方人传说中的东西,却在古埃及的金字塔里,和丝绸、啤酒、茶叶藏在一起。
“东方……”拉美西斯的双目转向太阳升起的方向,喃喃着,“传说东方有一个伟大的帝国,那里遍地都是黄金,还出产珍贵的香料和精美的布料。能不能告诉我,你的那个朋友是怎么去的?又是怎么回来的?传说那个帝国和这里相隔万里,只有神才能跨国中间相隔着的大山和大海。”
“这个……是吗?我倒是没有问,我以为那个地方就在孟菲斯的旁边呢!”
彭磊信口胡说——没想到有这么大的漏洞,只能继续假装无知:“难道我的那个朋友是神?”
“兄弟,不知道你是否还有这样的瓷器?我愿意用我的财产和你交换。多谢你馈赠的这几个杯子!我虽然是底比斯的王子,却真的拿不出可以和这些相媲美的珍宝来。我知道艾奥里斯兄弟身边只有十几个奴隶,这也太少了!为了表达我的谢意,我先送兄弟50个年轻的奴隶,请不要推辞。”拉美西斯又是失望,不过,礼尚往来,他的出手也绝对是豪爽。
“50个奴隶?”鸟人大吃一惊,从来也没有收过这样的大礼,吃惊之下,差一点咬着了自己的舌头,“我怎么养活他们?”
“哈哈哈,艾奥里斯兄弟说笑了!你桌上的一个盘子,就够五十个奴隶三年的口粮了。”拉美西斯也是大笑。可能是彭磊的性情感染了他的情绪,拉美西斯有点得意忘形起来。一手理着下巴上的假须,一边指挥着彭磊身后的奴隶给他倒酒。
这露天酒吧的桌子非常简陋,有点像是现代人野外烧烤的土台子,上面铺上一块两尺多宽大石板,旁边是几个火塘,人席地而坐。讲究一点的酒客,自己在石板上铺上亚麻的桌布。彭磊他们三个本来是相对而坐,卡奴倚在彭磊的脚边。现在老白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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