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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洪荒-第1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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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代对男人的最尊敬的称呼是叫他们的家乡的地名,就好比后世把某人的官位作为某人的称号一样。当然,只有本地最高的领导才能享受这样的称号。比如这涂山一族,就只有族长耕可以被称为涂山。那是对男人最尊崇的称呼,现在这中原各族推选出来的王——那个高辛族的姬俊,群众也不称他为王,而是恭敬地称呼他为高辛。同样的道理,虽然彭磊并没有隐瞒他的家乡和姓名,但是他来自……遥远的鱼凫国,所以涂山族的乡民除了阿娇外,全部尊称他为鱼凫。作为长者,有时就变成鱼儿了。)

彭磊的坦白果然没有引出太大的乱子,现场的几位反而是长吁了一口气——本来就应该这样!眼前的这个男人简直一半就是神仙,这么出色,怎么可能没有家呢?

“原来鱼儿已经有了家,但是,为什么不将妻儿接到这儿来呢?这里多美!”象从凳子上跳下来,手中的筷子指点着江山,感慨着,“阿娇可以照顾好你的妻儿的,若是你怕累着阿娇,我们族中的女人你随便挑,要多少都行!”

“对!这也是我想说的!鱼儿快把家搬到这里来,这样的房子能住好多人的。今天就让阿娇陪你睡觉,等明天我将族中的年轻姑娘召集起来,鱼儿再挑选几个,怎么样?”麋也不喝酒了,抹着满嘴的油,凑到彭磊的面前,一付祈求的可怜相。看他的样子,即使是彭磊要他的老婆和女儿来填房间,他也会毫不犹豫地答应。

彭磊只能苦笑,把眼光转向稍稍逃开的阿娇。这古代的女子就是大方,几个男人在谈论她的终身大事,阿娇却不见丝毫的羞涩,只是借口切肉,稍稍离开了一点,眼睛却是紧盯着桌边的男人,眼中毫不掩饰地装满了希冀。彭磊是不是已经有了妻儿对她来说,根本就没有丝毫的关系。重要的是,这个男人虽然说着要,但是几个月了,孤男寡女在一起的时间多得无法计数,他为什么没有动作呢?现在话都挑明了,他会不会仍然照旧?

“阿娇愿不愿意嫁给我?麋叔说笑了,你以为我是栏中的牛啊?哈哈哈,有一个阿娇足矣!”彭磊笑道,“不过,我的妻儿是不会来这里的,她们不愿意来,这人世间太苦了。耕叔请放心,我会好好照顾阿娇的。在我家里,吃和穿是绝对有的。即使是每天这样的鱼肉,我也能做得到。”

“你的妻儿不愿意来这里?原来如此!不管鱼儿给不给酒喝,不管你能不能让阿娇每天吃肉,阿娇都是要给你做妻子的。请原谅我之前的要求!我只是希望,鱼儿能将涂山也作为一个家,把涂山族的人看成你的族人。”耕一直没有插嘴的机会,他嫁女儿,却让麋和象挤到了前台,他反而是外人似的。那怎么行?必须让女婿知道老丈人的诚心。

“这里有我的竹楼,当然就是我的家。多谢耕叔信任我,我绝对不会让你们失望的。放心,有我在这里,我可以确保每年都能风调雨顺,年年都能丰收。我们涂山族一定会一天比一天富裕,说不定哪一天,耕叔会成为新的王。”彭磊信誓旦旦地保证。

“我们就等鱼儿这句话!今天我真是太高兴了!不过,请告诉我,鱼儿是不是天上的神,特意下凡来帮助我们凡人的?”象兴奋得就像是他自己嫁了似的,在嘴里塞满肥肉,两眼放着水灵灵的红光,含糊地问道。

这也是他们今天的来意之一!除了一定要将阿娇送出去之外,也必须尽量弄清楚这个男人和神仙的关系。

第七十一章 娇女

不管从哪方面来看彭磊这个鸟人,他都是那种神龙见首不见尾、玄虚神秘的仙人!这也是鸟人自找的。虽然他也是很想低调一点,可是平日里张扬惯了,而且他也不习惯苦了自己,所以即便是体验做农夫,他也是盖起了小别墅,搭起了恒温的大棚,种的又是些奇花异果。别人若是不怀疑,那也都是木头人了!

做神仙的好处是无穷多的,首先,被人崇拜的感觉就是极其的美妙。这不,有人自动地送女儿上门了。不过,若是真的做了神仙,好像也是有麻烦的,万一某天老丈人让他鸟人求个雨什么的,那不是要出洋相了吗?到现在为止,他彭磊只会打雷,连吹风也没有学会呢——老白和老魇的法术是天生的属性,广成子已经完全否决了彭磊从他们那里学本事的可能性。

谦受益,满招损!许多的事情都必须给自己留下回转的余地!彭磊连喝了两大口,搂住麋的肩膀笑道:“麋叔,您老看我是仙人吗?不瞒你说,我还真是见过神仙,我老婆就是仙宫的公主。至于我,只是学过几天仙法,但是什么都没有学会,所以不能留在仙宫里。不过,我身边真是有几件神奇的法宝,能避邪驱鬼。”

“啊?”惊叫一声的是阿娇,她一直以为她的男人是神仙,谁知道变成了她和神仙争男人,不禁有些忐忑不安起来。

原来是这样!耕和麋他们是微微有些失望。不过,不是仙人也有好处的,至少他应该可以平等地对待阿娇,也能够将这里当做他的第二故乡。这样的话,涂山族所能得到的好处是想也不敢想的。看看这家伙的竹楼,看看这家伙的恒温大棚,还有那两分地上的过冬瓜果,若是他能将这个技术在族中推广,涂山族明天就能过上小康生活了。所以,三个老头心中的激动还是远远超出了失望,脸上开满了怒放的心花,连醉意也淡了不少。

其实已经是酒足饭饱了。那么多的菜,就他们几个人,即便是多么的能吃,也只是用掉了小半而已。阿娇在心不在焉地用竹筒装着肉食,给麋和象打包;三个老头则是手捧着乌龙茶,嘴里磕着瓜子,兴奋地憧憬着未来,预测着涂山族的兴旺。彭磊也是一杯在手,不过他没有参与老头们的谈话,收拾饭局也用不着他,所以他是站在院子的门口,一个人欣赏着落日的余晖。

广成子毕竟是大罗金仙,对修行之道的认识比现世的随便哪个仙人都要深刻得多。一般以为,在灵气越浓密的地方,修行的进步也越快。对初窥门径的人来说,或许是这样,修炼过程中有一个练气化神的阶段,元神的凝练确实需要天地间充沛的灵息供应。但是,就像是温室中培育出的花儿经不起风霜一样,修炼的过程中,还有一个炼的过程,不仅仅是炼身,炼神,还要炼心,炼意志,这样才能得窥大道,进入更高的境界。

广成子带着彭磊的家人们在太乙山中修炼,居然是一发而不可收,这老头甚至重新布置了结界和阵法,几乎就是想一口气将熊媛她们炼到飞升之境。当然那是不可能的,所以彭磊有时也要忍不住怀疑老头的动机,是不是真的为了报恩。本来家里三妻四妾,美女怀抱,现在害得他鸟人只能面对一个有点冷淡的白露妹妹。幸好在这边有个阿娇小美女,看在眼里也是一个风景,否则真的会无聊死的。

女人无才便是德!在鸟人的心里,熊媛她们已经入了仙道的门径,长生不老是肯定的了,又不是要做绝世的高手,这么用功干什么?若不是广成子已经是个老头了,平日里也没有发现有对美女特别的爱好,他这样尽力地帮熊媛她们修炼,彭磊几乎就要怀疑他是不是垂涎师母们的美色。

广成子决定延长熊媛她们修炼的时间也是有理由的。这次全球范围内的气候异变,地磁极的大幅度偏移,虽然暂时被宇宙联盟的高科技治理好了,但是,深藏在地底深处的扰动根本没有平息。对于彭磊他们这样的人来说,很容易地就能感觉到虚空中狂躁的灵力波动。对普通的修真者来说,这样的环境简直就是灾难,练气的过程会艰难许多。广成子却认为这是一个绝佳的锻炼机会,在他的护法下,修炼者的元神培育能达到意想不到的境界。

眼望着天际的云霞,彭磊最近也渐渐有了那种传说中出世高人才有的超凡脱俗的情绪。心境和天籁相溶的那种感觉,就是传说中的那种无形无相、无我无人的天人合一之境,现在彭磊很容易就能得到。这或许是因为修炼了万雷引的法诀,被五雷轰顶,又脱胎换骨的缘故吧。反正,那次雷暴对彭磊自身的改变是明显的,据广成子测定,他的修为也进境了许多,普通人数百年也不一定能修到他现在这样的层次。

满天红云舒卷,一块块浅灰、淡黑镶嵌在红色中,如熔岩中骤冷的石皮。梯田层层叠叠,在夕阳下堆砌出一层层斑斓的幻影。彭磊进入那个天人合一的止境也只是一瞬,眼光很快就被在湖边采花的阿娇吸引住了。就在这一会儿的功夫,这姑娘已经换下了劳作时穿的粗麻衣,现在穿的是一身蓝印花的连衫裙,挽着高高的发髻。在夕阳下的剪影是如此的美妙,彭磊的心中突然一阵激动,这一刻他想起了初来这个世界时,第一眼所看见的美景——绢和竹女姐妹的身影也是在这样的霞光中向他展示的。

一个男人从东边的岭上下来,霞光下,仿佛是浑身抹了红漆。这男人的眼力还真是好,远远地就认出了湖边的阿娇,亮起嗓子吼道:“娇女,父亲大人在哪里?我找他,有大事了!”

这男人是阿娇的大哥,耕最大的儿子山治。所谓虎父无犬子,山治也是涂山族中的能人,若是没有意外的话,他是涂山族的族长接班人。平时耕他们不在族中的时候,族中的大小事都是由山治来处理的。国不可一日无君,家也不可一日无主。涂山族虽然人口不多,但是老少加起来,也有数万之众,若是摆到鸟人的鱼凫国,那就是一个超级大族了。

彭磊选的这个地方,虽然也是依山傍水,但是他所依的那座小山其实叫小涂山,他这片地方原先是几个小山怀抱的一片谷地,是无人居住和耕作的。借着这次洪水,彭磊将这里改造成一个世外桃源,这在涂山族中是无人不知的,但是对族外来说,这里是涂山族的机密。迁家到这里做彭磊的邻居的,虽然也有近百户,但是除了最初的几户外,另外的族人几户都是族中的权贵人物的家人,他们将这里当成度假的胜地。

耕和象他们平时是没有多少时间在这里的,族中的事务大多还是在谷外,尤其是这个季节,族中该忙的事太多了。不过今年有点不同,照理二三月的天气,应该是春寒料峭、乍暖还凉的时分,可是今年的春天来得早,酷热早早地就降临了大地,在彭磊的指点下,涂山族早就完成了春种,所以耕有空到山谷里来嫁女儿。

照理说族中不会有什么事的,即便是有人打架杀人,山治也完全有能力处置。看山治的表情,满脸的惶急,泥水混着汗水,连彭磊看着心里也是不忍。那山治是一路小跑,很快就到了阿娇的近前,急急地问道:“娇女,父亲大人在哪里?在家吗?”

“大哥,出什么是了吗?爹爹在神仙住的那个竹楼里喝茶,象叔和麋叔也在。”阿娇压低了嗓音低声告知。

“神仙?他若是真的是神仙就好了!阿娇,你可能不能留在这里了!唉!这个稍后再说,现在我先去找父亲大人。”山治轻叹一声,转身向竹楼奔去。

“为什么?”阿娇愣愣地看着山治的背影,手中的花束不知不觉地滑落。这是她准备布置洞房的,那个男人已经答应要她了,就在今天!今天是她阿娇的大喜之日,洞房之中,当然也是要有花的。

大哥说得话是什么意思?长兄若父,有时候兄长的话比父亲的意见还要权威。在这个年代,家里的女孩其实就是一件货物,父亲能支配,作为长兄的山治当然也能决定她阿娇的命运。

泪水顺着脸颊肆意地流!阿娇是个聪慧女孩,当然也知道事态的轻重。这个男人不是神仙,他刚才亲口说的!大哥的话中之话很明白了,只要他不是神仙,就没法保得住阿娇。让山治这样匆忙慌乱的,肯定不会是小事。在这个年代,虽然高辛氏仁政博爱,天下太平,但是各族之间的冲突还是时有发生,大族吞并小族的事是天经地义的。涂山族势单力薄,又没有有力的靠山,也不是作为上族的夏侯的直系亲族,平日里就是饱受敲诈排挤,这样的乱世,一旦族中发生大事,夏侯是绝对不会帮大忙的。

女孩本来就是一件货物,即便是嫁出去了,也是可以讨回来的。看向远处那个站在院子外的男人,阿娇怎么可能不伤心?既然没有缘分,那为什么要将这个男人送到自己身边?有了这半年在这个男人身边的经历,以后……阿娇不敢想象未来。

一双有力的手轻轻挽住阿娇的腰,那柔柔的腰肢上传来的温热和轻颤,让彭磊身体里循环系统内的液体迅速升温——这个女人,现在已经是他鸟人的了,谁也夺不走!

“阿娇,怎么了?我来帮你采花,怎么样?”老婆多了之后,鸟人也学会了几分柔情。轻轻地擦去阿娇脸上的泪,轻轻地哄。

“鱼凫郎,把阿娇留在身边吧,不要让我离开这里,阿娇什么都能干,什么都愿意干。”反手抱住彭磊的腰,阿娇轻轻地抽泣。

“傻丫头,刚才你父亲已经将你嫁给我了,现在你已经是我的老婆了,怎么可能离开我呢?只要我不同意,天上的神仙也不能把你带走,相信我。来,让我亲一个。别害羞,等会儿我们一起洗个澡,怎么样?我好想看看阿娇的身体哦!”舔着那粉色的肌肤,鸟人迅速地反应,肚子里肮脏的念头也毫不迟疑地随着吐气往外跑。

“郎君答应阿娇了?阿娇愿意做郎君的女人,随便什么时候都愿意!”

阿娇被动地应承着鸟人的挑逗,喘息着,体温也在急速提升;身体颤着,手脚软着,仿佛是刚刚捏好的橡皮人。

有个什么名人说过,没有激情的爱就像是嚼干涩的蜡,是没有什么滋味的。据说偷情而孕的孩子大多是男孩,就是因为在偷情的时候,男人是更加地投入,所以种子的活力也更强。阿娇刚才和山治的对话彭磊也听见了,山治的意思好像是要将阿娇讨回去。到手的美女,如果被别人抢了,那也不是彭磊了。先下手为强,彭磊能感觉出怀抱里的这个女孩的颤抖,处汝的羞涩对色鬼来说,那是最最强烈的兴奋剂。

彭磊之所以不愿意长留在乾坤界里,也是应为白露她们对他的爱,更多的是付出,是被动的承受,几乎找不出一点最初是的激情。现在激情就在怀抱里,彭磊怎么会客气?就在这夕阳的余晖下,那双爪子已经探入了阿娇单薄的衣衫。

“不!郎君,爹爹他们就在屋里!……郎君要了阿娇吧,随便怎么要都好!”阿娇刚开始还有一丝丝的清醒,很快就陷入疯狂,意乱情迷之中,连身处在何方都不知道了。

彭磊当然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做那事!乾坤界里有一栋现成的洞房,那里还留有尼克托里斯女王的体香。现在,又一个美女的丹红留在了那张豪华的大床上,所以阿娇清醒之后,看到的是满眼青翠的绿,呼吸到的是清新醉人的空气,听到的是从来没有听到过的、婉转悦耳的鸟鸣……

“郎君,这是在哪里?爹爹呢?大哥呢?……”虚弱地问。

“宝贝,这个地方没有人能找到,是不是很美?现在你已经正式是我的了,告诉我,山治为什么说你不能留在我身边了?”彭磊贼笑着,一边还过着手瘾。

“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可能是夏侯伯里,去年他就想要我,可是爹爹想将我送给夏侯温……”阿娇喘着。

第七十二章 又有热闹了

夏侯族的族长名字叫粟,是一个长寿的老头,据说已经有59岁了。粟有六子八女,大多数已经成年,唯有最小的儿子伯里还年轻,20岁还不到一点点的样子。因为是老来得子,所以粟对这个小儿子是宠爱得要命,于是这个夏侯伯里就成长成了一个标准的纨绔子弟,不稼不穑,不狩不猎,吃喝玩乐倒是样样精通。更要命的是那小子还特好色,夏侯一族中被他沾染过的女人不计其数,女孩子只要是稍有姿色,绝对难逃他的魔掌。

细想起来也难怪他!这个年代,能娱乐消遣的东西太少了。粟本来也是一个很开明贤德的族长,可是俗话说得好,年纪是对品德的最无情的考验!粟老来发昏,对这个小儿子的不良居然不闻不问,甚至还包庇纵容。于是这夏侯伯里更是肆无忌惮,除了还有一点点良知,家里的和长辈家的女人不敢动之外,外面只要他看上的,都会想尽办法搞到手。

阿娇的美艳在涂山族中是非常有名的,但是她老子能将她养到现在,完全也是巧合。阿娇从小就聪明过人,又艳丽端庄,耕早就算计着要用她来派上大用场的。当然,作为礼物,绝对是越神秘越好,所以自阿娇13岁起,涂山族中就禁止谈论这位小公主,更不许在外宣扬;阿娇在族中的行动虽然是自由的,不过她的活动区域也被严格限定,接近她的人也大多数是近亲,或者是族中上层人物的家人。

最近几年,耕一直准备着的这个礼物要出手了,目标是夏侯粟的兄弟的儿子温。夏侯温在家里排行老三,年纪四十不到,不过他虽然年轻,却是贤名在外,又极能干,已经被粟选定为接班人。若是阿娇能成为族长的女人,那么涂山族的将来也算是有了靠山了,只不过夏侯温早就有妻有妾、有儿有女了。人家是贤德善良的大人物,在家疼爱妻儿,在外关心黎民,行贿受贿的事是不做的;和那个伯里完全不一样,温对女色更是不苛求,家里的妻妾就都不是美女,所以近几年涂山耕斗胆了好几次,都没有将女儿送出。

最近一次尝试是去年,夏侯温来涂山做客,席间添酒加菜的就是刻意装束了的阿娇。耕的担忧终于得到了夏侯的同情,他对那位兄弟夏侯伯里的行为也是很不齿的,但是碍于族长的面子,他也不能出头。那次酒席的时候,温答应保护阿娇,暂时将阿娇收到他家。不过,这位温老兄可能真是圣贤,行事一点也不懂得遮掩。还没有将阿娇接过去,就将阿娇的美貌在朋友兄弟间传得无人不知了。于是,他还没有上门接人,他的老弟夏侯伯里就捷足先登,上门索人了。

那段时间耕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偏偏那个夏侯伯里跳出来之后,温反而是没有了激情,对涂山的求助也是敷衍了事。幸亏了那场及时雨,将天地间的一切美好都毁了,也将所有的烦恼都洗掉了。彭磊占据的这片山谷本来就是无人区,远离尘嚣,族外的人很少有知道的,于是阿娇也就成了彭磊最早的邻居之一。对外,耕将所有的责任都给了那场大水,就说阿娇死了。人都没了,夏侯还能怎么样呢?若是将阿娇给那个花花公子,那不但断送了阿娇的一生,对涂山也没有一丝毫的好处,还是“死”了的好!不过涂山族的希望也泡了黄水。所以鸟人彭磊出现时,耕毫不犹豫地又使出了他的女儿武器。

让山治那么紧张的是夏侯粟的使者,传的竟然是夏侯粟的族长令。一块牛甲骨上,凌乱地刻着许多字,若不是阿娇读出来,彭磊几乎一个也不认得——有点像曾经在电视、书本上看见过的甲骨文,但又不全是。看那个文字的线条和构架,成熟,流畅,虽然是象形表意,但是文字已经基本固定了下来,否则也不可能让许多人读懂。

甲骨上的文字:末大阴出水土乞温上位伯里婚女娇女十粮千祀归

“什么意思?”彭磊问道。

彭磊正襟危坐,阿娇柔柔地斜倚在他的身边,山治和耕父子俩满脸都是愁容,看着满脸桃花的阿娇和心不在焉的彭磊,满嘴都是想说的话,却不知道如何开口。爷儿俩比着在吞咽口水,偏偏阿娇对父兄两个是爱理不理,自从回到竹楼之后,一直是粘在彭磊的身上,那眼神也不肯离开鸟人半尺,甚至不愿意在父兄身上停留半刻。

“意思是说,在月圆之日要举行温的继位大礼,还有那个夏侯伯里也要大婚,我们族要送礼,十个女孩,一千担粮食,还有娇女。”阿娇喃喃着,终于将眼光扫向父兄,问道,“爹爹,大兄,娇说的可对?”

“嗯,粟老遣鹰翔为使,举长戈而问娇,很是不善。父亲大人,不知道是什么人泄露了此处的秘密,鹰翔甚至还打探鱼凫的消息。据说温欲以岭南百里之地换此处山谷,鹰翔的随从也四处寻找入谷的山道。若不是我等严防在先,鹰翔就找到这里来了。”山治点头。

彭磊之前也大概探查过各族的领地,这夏侯一族的领地几乎有数千平方公里,差不多等于后世的一个地区市的范围。若是筑上几座大城,围上高高的城墙,在这个年代,根本就是一个不小的国家,比他的鱼凫国也小不了多少。当然,也是因为鱼凫国所辖的人口太少,周边大片的荒地没有利用,有人聚居的地方就显得小了一点。

这中原地区就不一样,虽然也有高山大河,但是幅员辽阔,大小部落成百上千,总人口数或许能以千万计,如夏侯族这样的大族也有数十之多。大族的族长差不多就等于是诸侯国的国君,享有非常大的特权。彭磊在寻找文明节点的时候,也在各个大村停留过。因为那场铺天盖地的大洪水几乎毁了中原大地上的所有的一切,所以他什么也没有发现,但是对中原地区的文明程度也还是有了一个粗略的了解的。

总的来说,这里的文明比他的鱼凫国要发达得多,当然是鸟人没有来之前的鱼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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