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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洪荒-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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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涂山族太小了,人口不过数千,几乎就和彭磊原先的鸟族差不多大。这中原大地上的大族,有的领地宽数百里,人口数十万。几千人的涂山族,也就是大集体时的一个生产队而已,只不过族长的福利比生产队的队长要好得多了。
彭磊搭建竹楼的地方原先是一个远离村庄的荒僻之地,但是正应了那句话:再远的蜜也能招徕蜜蜂,在高的山也挡不住蝴蝶的翅膀。彭磊的二分薄地旁,很快也有人学着平地播种。很快地,他的竹楼旁边也有了一栋栋简陋的茅屋。在冬天的时候,那边已经是一个小村庄了,连涂山族的族长都将一半的家迁到了鸟人的家附近。
象是耕的兄弟,也是协助耕管理族务的副村长;麋是前任族长的儿子,同时兼任着族中的祭师一职。这涂山族也是够寒碜的,连专职的和神仙联络的人员也没有。这三个聚在彭磊的家中,大杯地喝酒,大块地吃肉,眉飞色舞,手舞足蹈,天灾人祸没有给他们造成丝毫的伤感,反而好像是捡到大元宝似的兴奋。
这已经不是他们三个第一次到彭磊家讨酒喝了。自从那日彭磊给全村的男女上织网和捕鱼的课,彭磊的家就成了涂山族正式的会议中心。只要是族中有什么事要决定,三巨头必定是聚在彭磊的家里。两个原因,其一是彭磊家的条件最好,有茶有酒,还有美味免费吃;另一个原因不用多说,彭磊在乡民的心中已经成了接近神仙的人,有他参与的决定,往往对涂山族的生存和发展都有重大的影响。另外还有一个不是原因的原因——彭磊的家几乎就可以说是他们自己的家,因为每次给他们端茶送水、煮饭烧肉的年轻姑娘不是外人,正是耕的小女儿阿娇。
阿娇是涂山族公认的最漂亮的女孩,十八岁还没有嫁人,本来族长是留她作政治投资的。涂山族只是夏侯族所属的众多小姓中的一个,和大族的首领处好关系,也是每一任族长的义务。除了逢年过节的重礼之外,若是能搭上姻亲关系,那是更加能得到照顾。
耕有三个老婆,七个儿女,没有嫁出去的女儿就只有阿娇,未成家的儿子倒是还有两个。作为一族之长,自然是明察本族中的一切的。虽然彭磊在那个小湖边大兴土木的时候洪水还没有退去,正是救灾工作进行到最关键的时刻,但是鸟人凭着一己之力,数日的功夫,无中生有地变出许多的材料,又建起那栋豪华的小楼,还围堵、疏浚了周围数里内的河道,让他的屋前出现大片可平整耕种的良田。在乡人的眼里,那几乎就是接近神的存在了。试想,若是没有神灵的帮助,普通人怎么可能办得到?
这样的奇迹就发生在涂山族的领地上,耕当然是要关注的。随着大批在竹楼附近建房开荒的人群,耕的一个老婆带着一儿一女也搬了过来,而且是做了彭磊的近邻——作为一族之长,不管先来后到,这点特权还是有的。
彭磊很少主动和别人说话,但是也不干涉别人,这让他在别人的眼里更加神秘。这鸟人本来就喜欢成为焦点,在别人的景仰下,更是起劲地卖弄。他的那一小块试验田里,瓜果比豆芽长得都快;竹楼前的花木更是发了疯一般地长,根本就不辨季节,梅、桃、李、菊等居然能一起开!如果这不是神仙,那还能是什么?
彭磊的举动更加证明了别人的猜测!虽然没有人见过他呼风唤雨,可是他的小船不用出力就能动,他撒出的网从来没有空过,他的行踪非常神秘,常常会不知所踪,又会突然出现……所以,耕在第一时间就使出了杀手锏,将自己的漂亮女儿派上了战场。
第七十章 我的女儿你一定要收下
美酒,美女,权力,天底下所有的男人都是为这三样东西而活着的!
在耕看来,仙人也是人。仙人的家里常常会飘出浓郁的酒香,仙人看美女的眼神也是傻傻的……这个神秘的男人还年轻,他的家里常常彻夜都有火光,显然是精力过剩。只要从这个男人的身上把他用出的技术学到十之一二,涂山族的前途就会像春天一样充满希望。当然,这个男人若是能永远留在涂山族,那涂山族的兴旺发达几乎就是指日可待。
阿娇是彭磊深度接触的第二个中原美女,和那个姜原相比,阿娇的温柔乖巧,就像是那落在沙子地上的水,渗透是无形无迹的。同样是族长之女,和如玉、白露受的教育不同,这阿娇除了会鼓瑟吹箫,纺纱织布也是能手,甚至还亲身下地除草施肥。这么年轻漂亮的一个小姑娘,当她扭着小蛮腰,红着小脸蛋,偷偷地学者鸟人的样子平整沟垄时,彭磊的心里还真是激动,恍惚间仿佛回到了传说中的上山下乡的年代。
美女的魅力真是无法抵挡。从第一眼看到阿娇时的欣赏,到现在对那个窈窕的身影暗暗的渴盼,彭磊在一片苦心编织的温柔中越陷越深。当然,也是鸟人愿意陷下去才有今天这样的情景的。
在第一眼瞄上阿娇的那天,彭磊就调查清楚了阿娇的底细,也大概知道了阿娇接近自己的目的。本来彭磊就不想藏私,凡是有人向他请教,他都是不厌其烦的,甚至还慷慨地赠送种子。有的技术,彭磊还是刻意地施展,就是想送给人家的。现在人家派了个美女来做学生,当然比胡子拉茬的老头让人心里舒畅了,那双小手虽然织布锄地的活都干,但是握在手心里还是软软的,让人忍不住要心跳加速。
一个是刻意地接近,一个是有意地勾引,所以阿娇和彭磊的关系是飞速发展。从一开始的帮彭磊除草补网,迅速地发展到洗碗煮汤,离暖脚陪床也就是差那么一个借口了。因为阿娇的介入,彭磊和涂山族的村民的交往也越来越多,对涂山族的传统生活方式的影响也越来越深。涂山族本来是一个农耕的大家族,这半年里,却几乎全部成了渔民了,耕种的技术更是进步极大。这个遭遇百年不遇的大天灾的年头,涂山族居然过了一个从没有过的好年,这是大水初起时谁也想不到的。
在暗地里,涂山族的人已经将彭磊当成神灵来膜拜了。确实是神,只要他鸟人走过的地方,不管原先的土地是多么贫瘠,顷刻间就会变成肥沃的良田,栽什么丰收什么,没有虫害,稻子甚至能在寒冬成熟——不可能不神!鸟人把乾坤玉璧里的五行元精气拿出来滋润地气,若是有人肯把种子撒在石头上,保证石头上也能长出人参果来。
春种开始的时候,只要探得彭磊在家里,涂山族的三位最高领导总是想方设法地找借口,尽可能地在竹楼里多坐一会儿。阿娇的厨艺又是鸟人的嫡传,这女娃聪明伶俐,学什么会什么。经过几个月的操练,烤肉的火候掌控几乎能达到鸟人的水平了,而她自创的野菜烧鸡汤,连彭磊吃了也是赞叹不已。当然,阿娇若是想练手艺,也只能在彭磊的小楼里做彭磊的管家。放眼天下,除了大族的族长家,这样的大灾年份,有几家能鸡鸭成群,牛羊满圏?更变态的是,地下室的大冰窖里,甚至还冻着老虎、狗熊和梅花鹿的胴体。
今天的天气真好,风和日丽,气温也是不暖不凉,所以阿娇烤肉的炭盆搬到了院子里的石台上,彭磊他们的酒席也开在石台旁边的石桌上。一米多直径的石桌,是彭磊仿照后世公园里常见的那种石桌造的。配着四个很古典的石鼓凳,摆在他这个开满乱七八糟花卉的院子里,有点不伦不类,但是此刻用来当酒桌,那是再好也不过了。
今天彭磊高兴,因为昨天刚从尼克托里斯那里回来。喜得贵子的心情没有人能够分享,昨天晚上对着满园的鸡鸭倾诉了大半夜,但是人家根本就不理解,最多也是胡乱发几声敷衍。偏偏彭磊心里的这个快乐是不能和白露她们分享的,知道他在拉萨尔的行径的只有老白、小黑和嫦娥,或许还有婴纨大姐,可是她们都在修炼。
当然,喜得贵子是要庆祝的,本来彭磊就想找几个人来同喜呢,三个老头不请自来,彭磊正是求之不得。杯中的酒再不是平日里喝的烧刀子,而是孟菲斯王宫里珍藏了数百年的葡萄美酒,那浓烈的香,甘醇的味,即便是在未来,那也是千金难求的极品。彭磊的储物环里,这样的美酒不少,但是平时彭磊也是舍不得拿出来,他还想带到未来去,到那些平日里一起在歌楼酒吧鬼混的兄弟那儿显摆。今天也是三个老头有福,居然能尝到来自……万里之外异域他邦的极品佳酿。
今天阿娇的心情也是不错,或许是她昨晚偷听了鸟人对鸡鸭们的倾诉吧?今天她格外的勤快,一大早就在彭磊的竹楼里看见了她忙碌的身影。最近这段时间,除了晚上,她几乎全部的时间都是在彭磊的竹楼里,不管彭磊在不在家。不过,平日里的阿娇只是默默地操持家务,很少有像今天这样,好像还轻声地哼着小曲,小脸上会无缘无故地爬上红晕,眼神却不敢在彭磊的身上停留。
彭磊在中午的时候就有了疑心,这小妞是不是早就知道三个老头今天要来他家蹭酒喝,所以准备了这么丰盛的菜。土耳其烤肉、松鼠鲑鱼、红烧狮子头、宫保鸡丁、烤乳猪……只要是她会的,几乎全做了,满满地摆了一桌。平日里彭磊请客,最多也只是鸡汤烤羊,至于其他的菜,也只有彭磊家里才能做得出来,别人家或许都难找到那些原料——阿娇今天大显身手,让她的父亲和叔伯们恨不得多长几张嘴。
小半天的时间,三个老头就只顾着吃菜喝酒,连平日里常常要关心的农事、天气等天下大事都顾不上了,满嘴都是冒着肥油的风花雪月。彭磊当然不在乎阿娇糟蹋他的家当,对着美食,他永远都有好心情和好胃口,所以彭磊的筷子也是密如雨点,他满嘴流出的都是对阿娇的夸奖。
“阿娇真是聪明,比我做的都好!这些菜肴的制作方法是我在南方的鱼凫国学到的,那边有个豪华的酒楼,我曾在那里待过几年。我是学了好多年才学会的,真的不如她。耕叔,你有个好女儿!”
“哈哈哈,我这女儿确实不错,所以我到现在还舍不得将她嫁出去。鱼儿老弟,你若是喜欢阿娇,我就将她送给你,怎么样?不过,你必须每天请我喝这样的酒。”耕早就眼睛红得要滴水了,说话也是大着舌头,好像也不经过大脑思考了。
百年干红,酒虽然是好喝,但是酒精的浓度也不低。耕他们几个的肠胃平日里很少被烈酒洗礼,彭磊家的烧刀子也不是如今天这样放量喝的。今天美酒加上佳肴,小半天的时间,每个人至少入肚了两斤了。也就是那几位平日里劳作辛苦,身体素质都是超级好,否则都该滚到桌子底下去了。
“不行!阿娇我喜欢,美酒没有!”彭磊也有点发酒疯,咧着大嘴,看着三个醉态可掬的老头,心里就是高兴。他不会醉,即使是泡在酒缸里也醉不了,但是心情大好的时候,不用酒,人也是会醉的。不过彭磊说的确实是大实话,这样的美酒也只有在这样的时刻才舍得拿出来消费,每天都给?门都没有!
没想到彭磊回答得这么干脆,旁听的阿娇微微发愣,三个老头却反而毫不介意。麋拍着石桌,高着嗓门吼:“鱼儿说得对!这样的美酒,如果每天都喝,那我们就成了神仙了!今生能喝到这样的美酒,我已经死而无憾了。”
“对!鱼儿一定要收下阿娇,我代表我们涂山族,把阿娇送给你做妻子。我们只有一点点的希望,就是……以后能常常吃到这样的佳肴。”象也是激动万分,拍着桌子,敲着筷子,差一点就要站到石凳上了。
“哈哈哈,你们真的舍得把阿娇给我?我在家乡已经娶了妻子了,最近她还为我生了儿子。”彭磊大笑。虽然很想把阿娇那个,但是也不能让她误会自己是骗子,免得将来不好说话。所以,趁着酒兴,稍微透露一点家底,反正这个年代女人是不太在乎男人有几房太太的。
(这个时代对男人的最尊敬的称呼是叫他们的家乡的地名,就好比后世把某人的官位作为某人的称号一样。当然,只有本地最高的领导才能享受这样的称号。比如这涂山一族,就只有族长耕可以被称为涂山。那是对男人最尊崇的称呼,现在这中原各族推选出来的王——那个高辛族的姬俊,群众也不称他为王,而是恭敬地称呼他为高辛。同样的道理,虽然彭磊并没有隐瞒他的家乡和姓名,但是他来自……遥远的鱼凫国,所以涂山族的乡民除了阿娇外,全部尊称他为鱼凫。作为长者,有时就变成鱼儿了。)
彭磊的坦白果然没有引出太大的乱子,现场的几位反而是长吁了一口气——本来就应该这样!眼前的这个男人简直一半就是神仙,这么出色,怎么可能没有家呢?
“原来鱼儿已经有了家,但是,为什么不将妻儿接到这儿来呢?这里多美!”象从凳子上跳下来,手中的筷子指点着江山,感慨着,“阿娇可以照顾好你的妻儿的,若是你怕累着阿娇,我们族中的女人你随便挑,要多少都行!”
“对!这也是我想说的!鱼儿快把家搬到这里来,这样的房子能住好多人的。今天就让阿娇陪你睡觉,等明天我将族中的年轻姑娘召集起来,鱼儿再挑选几个,怎么样?”麋也不喝酒了,抹着满嘴的油,凑到彭磊的面前,一付祈求的可怜相。看他的样子,即使是彭磊要他的老婆和女儿来填房间,他也会毫不犹豫地答应。
彭磊只能苦笑,把眼光转向稍稍逃开的阿娇。这古代的女子就是大方,几个男人在谈论她的终身大事,阿娇却不见丝毫的羞涩,只是借口切肉,稍稍离开了一点,眼睛却是紧盯着桌边的男人,眼中毫不掩饰地装满了希冀。彭磊是不是已经有了妻儿对她来说,根本就没有丝毫的关系。重要的是,这个男人虽然说着要,但是几个月了,孤男寡女在一起的时间多得无法计数,他为什么没有动作呢?现在话都挑明了,他会不会仍然照旧?
“阿娇愿不愿意嫁给我?麋叔说笑了,你以为我是栏中的牛啊?哈哈哈,有一个阿娇足矣!”彭磊笑道,“不过,我的妻儿是不会来这里的,她们不愿意来,这人世间太苦了。耕叔请放心,我会好好照顾阿娇的。在我家里,吃和穿是绝对有的。即使是每天这样的鱼肉,我也能做得到。”
“你的妻儿不愿意来这里?原来如此!不管鱼儿给不给酒喝,不管你能不能让阿娇每天吃肉,阿娇都是要给你做妻子的。请原谅我之前的要求!我只是希望,鱼儿能将涂山也作为一个家,把涂山族的人看成你的族人。”耕一直没有插嘴的机会,他嫁女儿,却让麋和象挤到了前台,他反而是外人似的。那怎么行?必须让女婿知道老丈人的诚心。
“这里有我的竹楼,当然就是我的家。多谢耕叔信任我,我绝对不会让你们失望的。放心,有我在这里,我可以确保每年都能风调雨顺,年年都能丰收。我们涂山族一定会一天比一天富裕,说不定哪一天,耕叔会成为新的王。”彭磊信誓旦旦地保证。
“我们就等鱼儿这句话!今天我真是太高兴了!不过,请告诉我,鱼儿是不是天上的神,特意下凡来帮助我们凡人的?”象兴奋得就像是他自己嫁了似的,在嘴里塞满肥肉,两眼放着水灵灵的红光,含糊地问道。
这也是他们今天的来意之一!除了一定要将阿娇送出去之外,也必须尽量弄清楚这个男人和神仙的关系。
第七十一章 娇女
不管从哪方面来看彭磊这个鸟人,他都是那种神龙见首不见尾、玄虚神秘的仙人!这也是鸟人自找的。虽然他也是很想低调一点,可是平日里张扬惯了,而且他也不习惯苦了自己,所以即便是体验做农夫,他也是盖起了小别墅,搭起了恒温的大棚,种的又是些奇花异果。别人若是不怀疑,那也都是木头人了!
做神仙的好处是无穷多的,首先,被人崇拜的感觉就是极其的美妙。这不,有人自动地送女儿上门了。不过,若是真的做了神仙,好像也是有麻烦的,万一某天老丈人让他鸟人求个雨什么的,那不是要出洋相了吗?到现在为止,他彭磊只会打雷,连吹风也没有学会呢——老白和老魇的法术是天生的属性,广成子已经完全否决了彭磊从他们那里学本事的可能性。
谦受益,满招损!许多的事情都必须给自己留下回转的余地!彭磊连喝了两大口,搂住麋的肩膀笑道:“麋叔,您老看我是仙人吗?不瞒你说,我还真是见过神仙,我老婆就是仙宫的公主。至于我,只是学过几天仙法,但是什么都没有学会,所以不能留在仙宫里。不过,我身边真是有几件神奇的法宝,能避邪驱鬼。”
“啊?”惊叫一声的是阿娇,她一直以为她的男人是神仙,谁知道变成了她和神仙争男人,不禁有些忐忑不安起来。
原来是这样!耕和麋他们是微微有些失望。不过,不是仙人也有好处的,至少他应该可以平等地对待阿娇,也能够将这里当做他的第二故乡。这样的话,涂山族所能得到的好处是想也不敢想的。看看这家伙的竹楼,看看这家伙的恒温大棚,还有那两分地上的过冬瓜果,若是他能将这个技术在族中推广,涂山族明天就能过上小康生活了。所以,三个老头心中的激动还是远远超出了失望,脸上开满了怒放的心花,连醉意也淡了不少。
其实已经是酒足饭饱了。那么多的菜,就他们几个人,即便是多么的能吃,也只是用掉了小半而已。阿娇在心不在焉地用竹筒装着肉食,给麋和象打包;三个老头则是手捧着乌龙茶,嘴里磕着瓜子,兴奋地憧憬着未来,预测着涂山族的兴旺。彭磊也是一杯在手,不过他没有参与老头们的谈话,收拾饭局也用不着他,所以他是站在院子的门口,一个人欣赏着落日的余晖。
广成子毕竟是大罗金仙,对修行之道的认识比现世的随便哪个仙人都要深刻得多。一般以为,在灵气越浓密的地方,修行的进步也越快。对初窥门径的人来说,或许是这样,修炼过程中有一个练气化神的阶段,元神的凝练确实需要天地间充沛的灵息供应。但是,就像是温室中培育出的花儿经不起风霜一样,修炼的过程中,还有一个炼的过程,不仅仅是炼身,炼神,还要炼心,炼意志,这样才能得窥大道,进入更高的境界。
广成子带着彭磊的家人们在太乙山中修炼,居然是一发而不可收,这老头甚至重新布置了结界和阵法,几乎就是想一口气将熊媛她们炼到飞升之境。当然那是不可能的,所以彭磊有时也要忍不住怀疑老头的动机,是不是真的为了报恩。本来家里三妻四妾,美女怀抱,现在害得他鸟人只能面对一个有点冷淡的白露妹妹。幸好在这边有个阿娇小美女,看在眼里也是一个风景,否则真的会无聊死的。
女人无才便是德!在鸟人的心里,熊媛她们已经入了仙道的门径,长生不老是肯定的了,又不是要做绝世的高手,这么用功干什么?若不是广成子已经是个老头了,平日里也没有发现有对美女特别的爱好,他这样尽力地帮熊媛她们修炼,彭磊几乎就要怀疑他是不是垂涎师母们的美色。
广成子决定延长熊媛她们修炼的时间也是有理由的。这次全球范围内的气候异变,地磁极的大幅度偏移,虽然暂时被宇宙联盟的高科技治理好了,但是,深藏在地底深处的扰动根本没有平息。对于彭磊他们这样的人来说,很容易地就能感觉到虚空中狂躁的灵力波动。对普通的修真者来说,这样的环境简直就是灾难,练气的过程会艰难许多。广成子却认为这是一个绝佳的锻炼机会,在他的护法下,修炼者的元神培育能达到意想不到的境界。
眼望着天际的云霞,彭磊最近也渐渐有了那种传说中出世高人才有的超凡脱俗的情绪。心境和天籁相溶的那种感觉,就是传说中的那种无形无相、无我无人的天人合一之境,现在彭磊很容易就能得到。这或许是因为修炼了万雷引的法诀,被五雷轰顶,又脱胎换骨的缘故吧。反正,那次雷暴对彭磊自身的改变是明显的,据广成子测定,他的修为也进境了许多,普通人数百年也不一定能修到他现在这样的层次。
满天红云舒卷,一块块浅灰、淡黑镶嵌在红色中,如熔岩中骤冷的石皮。梯田层层叠叠,在夕阳下堆砌出一层层斑斓的幻影。彭磊进入那个天人合一的止境也只是一瞬,眼光很快就被在湖边采花的阿娇吸引住了。就在这一会儿的功夫,这姑娘已经换下了劳作时穿的粗麻衣,现在穿的是一身蓝印花的连衫裙,挽着高高的发髻。在夕阳下的剪影是如此的美妙,彭磊的心中突然一阵激动,这一刻他想起了初来这个世界时,第一眼所看见的美景——绢和竹女姐妹的身影也是在这样的霞光中向他展示的。
一个男人从东边的岭上下来,霞光下,仿佛是浑身抹了红漆。这男人的眼力还真是好,远远地就认出了湖边的阿娇,亮起嗓子吼道:“娇女,父亲大人在哪里?我找他,有大事了!”
这男人是阿娇的大哥,耕最大的儿子山治。所谓虎父无犬子,山治也是涂山族中的能人,若是没有意外的话,他是涂山族的族长接班人。平时耕他们不在族中的时候,族中的大小事都是由山治来处理的。国不可一日无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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