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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洪荒-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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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他们不在族中的时候,族中的大小事都是由山治来处理的。国不可一日无君,家也不可一日无主。涂山族虽然人口不多,但是老少加起来,也有数万之众,若是摆到鸟人的鱼凫国,那就是一个超级大族了。

彭磊选的这个地方,虽然也是依山傍水,但是他所依的那座小山其实叫小涂山,他这片地方原先是几个小山怀抱的一片谷地,是无人居住和耕作的。借着这次洪水,彭磊将这里改造成一个世外桃源,这在涂山族中是无人不知的,但是对族外来说,这里是涂山族的机密。迁家到这里做彭磊的邻居的,虽然也有近百户,但是除了最初的几户外,另外的族人几户都是族中的权贵人物的家人,他们将这里当成度假的胜地。

耕和象他们平时是没有多少时间在这里的,族中的事务大多还是在谷外,尤其是这个季节,族中该忙的事太多了。不过今年有点不同,照理二三月的天气,应该是春寒料峭、乍暖还凉的时分,可是今年的春天来得早,酷热早早地就降临了大地,在彭磊的指点下,涂山族早就完成了春种,所以耕有空到山谷里来嫁女儿。

照理说族中不会有什么事的,即便是有人打架杀人,山治也完全有能力处置。看山治的表情,满脸的惶急,泥水混着汗水,连彭磊看着心里也是不忍。那山治是一路小跑,很快就到了阿娇的近前,急急地问道:“娇女,父亲大人在哪里?在家吗?”

“大哥,出什么是了吗?爹爹在神仙住的那个竹楼里喝茶,象叔和麋叔也在。”阿娇压低了嗓音低声告知。

“神仙?他若是真的是神仙就好了!阿娇,你可能不能留在这里了!唉!这个稍后再说,现在我先去找父亲大人。”山治轻叹一声,转身向竹楼奔去。

“为什么?”阿娇愣愣地看着山治的背影,手中的花束不知不觉地滑落。这是她准备布置洞房的,那个男人已经答应要她了,就在今天!今天是她阿娇的大喜之日,洞房之中,当然也是要有花的。

大哥说得话是什么意思?长兄若父,有时候兄长的话比父亲的意见还要权威。在这个年代,家里的女孩其实就是一件货物,父亲能支配,作为长兄的山治当然也能决定她阿娇的命运。

泪水顺着脸颊肆意地流!阿娇是个聪慧女孩,当然也知道事态的轻重。这个男人不是神仙,他刚才亲口说的!大哥的话中之话很明白了,只要他不是神仙,就没法保得住阿娇。让山治这样匆忙慌乱的,肯定不会是小事。在这个年代,虽然高辛氏仁政博爱,天下太平,但是各族之间的冲突还是时有发生,大族吞并小族的事是天经地义的。涂山族势单力薄,又没有有力的靠山,也不是作为上族的夏侯的直系亲族,平日里就是饱受敲诈排挤,这样的乱世,一旦族中发生大事,夏侯是绝对不会帮大忙的。

女孩本来就是一件货物,即便是嫁出去了,也是可以讨回来的。看向远处那个站在院子外的男人,阿娇怎么可能不伤心?既然没有缘分,那为什么要将这个男人送到自己身边?有了这半年在这个男人身边的经历,以后……阿娇不敢想象未来。

一双有力的手轻轻挽住阿娇的腰,那柔柔的腰肢上传来的温热和轻颤,让彭磊身体里循环系统内的液体迅速升温——这个女人,现在已经是他鸟人的了,谁也夺不走!

“阿娇,怎么了?我来帮你采花,怎么样?”老婆多了之后,鸟人也学会了几分柔情。轻轻地擦去阿娇脸上的泪,轻轻地哄。

“鱼凫郎,把阿娇留在身边吧,不要让我离开这里,阿娇什么都能干,什么都愿意干。”反手抱住彭磊的腰,阿娇轻轻地抽泣。

“傻丫头,刚才你父亲已经将你嫁给我了,现在你已经是我的老婆了,怎么可能离开我呢?只要我不同意,天上的神仙也不能把你带走,相信我。来,让我亲一个。别害羞,等会儿我们一起洗个澡,怎么样?我好想看看阿娇的身体哦!”舔着那粉色的肌肤,鸟人迅速地反应,肚子里肮脏的念头也毫不迟疑地随着吐气往外跑。

“郎君答应阿娇了?阿娇愿意做郎君的女人,随便什么时候都愿意!”

阿娇被动地应承着鸟人的挑逗,喘息着,体温也在急速提升;身体颤着,手脚软着,仿佛是刚刚捏好的橡皮人。

有个什么名人说过,没有激情的爱就像是干涩的蜡,是没有什么滋味的。据说偷情而孕的孩子大多是男孩,就是因为在偷情的时候,男人是更加地投入,所以种子的活力也更强。阿娇刚才和山治的对话彭磊也听见了,山治的意思好像是要将阿娇讨回去。到手的美女,如果被别人抢了,那也不是彭磊了。先下手为强,彭磊能感觉出怀抱里的这个女孩的颤抖,处汝的羞涩对色鬼来说,那是最最强烈的兴奋剂。

彭磊之所以不愿意长留在乾坤界里,也是应为白露她们对他的爱,更多的是付出,是被动的承受,几乎找不出一点最初是的激情。现在激情就在怀抱里,彭磊怎么会客气?就在这夕阳的余晖下,那双爪子已经探入了阿娇单薄的衣衫。

“不!郎君,爹爹他们就在屋里!……郎君要了阿娇吧,随便怎么要都好!”阿娇刚开始还有一丝丝的清醒,很快就陷入疯狂,意乱情迷之中,连身处在何方都不知道了。

彭磊当然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做那事!乾坤界里有一栋现成的洞房,那里还留有尼克托里斯女王的体香。现在,又一个美女的丹红留在了那张豪华的大床上,所以阿娇清醒之后,看到的是满眼青翠的绿,呼吸到的是清新醉人的空气,听到的是从来没有听到过的、婉转悦耳的鸟鸣……

“郎君,这是在哪里?爹爹呢?大哥呢?……”虚弱地问。

“宝贝,这个地方没有人能找到,是不是很美?现在你已经正式是我的了,告诉我,山治为什么说你不能留在我身边了?”彭磊贼笑着,一边还过着手瘾。

“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可能是夏侯伯里,去年他就想要我,可是爹爹想将我送给夏侯温……”阿娇喘着。

第七十二章 又有热闹了

夏侯族的族长名字叫粟,是一个长寿的老头,据说已经有59岁了。粟有六子八女,大多数已经成年,唯有最小的儿子伯里还年轻,20岁还不到一点点的样子。因为是老来得子,所以粟对这个小儿子是宠爱得要命,于是这个夏侯伯里就成长成了一个标准的纨绔子弟,不稼不穑,不狩不猎,吃喝玩乐倒是样样精通。更要命的是那小子还特好色,夏侯一族中被他沾染过的女人不计其数,女孩子只要是稍有姿色,绝对难逃他的魔掌。

细想起来也难怪他!这个年代,能娱乐消遣的东西太少了。粟本来也是一个很开明贤德的族长,可是俗话说得好,年纪是对品德的最无情的考验!粟老来发昏,对这个小儿子的不良居然不闻不问,甚至还包庇纵容。于是这夏侯伯里更是肆无忌惮,除了还有一点点良知,家里的和长辈家的女人不敢动之外,外面只要他看上的,都会想尽办法搞到手。

阿娇的美艳在涂山族中是非常有名的,但是她老子能将她养到现在,完全也是巧合。阿娇从小就聪明过人,又艳丽端庄,耕早就算计着要用她来派上大用场的。当然,作为礼物,绝对是越神秘越好,所以自阿娇13岁起,涂山族中就禁止谈论这位小公主,更不许在外宣扬;阿娇在族中的行动虽然是自由的,不过她的活动区域也被严格限定,接近她的人也大多数是近亲,或者是族中上层人物的家人。

最近几年,耕一直准备着的这个礼物要出手了,目标是夏侯粟的兄弟的儿子温。夏侯温在家里排行老三,年纪三十不到,不过他虽然年轻,却是贤名在外,又极能干,已经被粟选定为接班人。若是阿娇能成为族长的女人,那么涂山族的将来也算是有了靠山了,只不过夏侯温早就有妻有妾、有儿有女了。人家是贤德善良的大人物,在家疼爱妻儿,在外关心黎民,行贿受贿的事是不做的;和那个伯里完全不一样,温对女色更是不苛求,家里的妻妾就都不是美女,所以近几年涂山耕斗胆了好几次,都没有将女儿送出。

最近一次尝试是去年,夏侯昌来涂山做客,席间添酒加菜的就是可以装束了的阿娇。耕的担忧终于得到了夏侯的同情,他对那位兄弟夏侯伯里的行为也是很不齿的,但是碍于族长的面子,他也不能出头。那次酒席的时候,温答应保护阿娇,暂时将阿娇收到他家。不过,这位温老兄可能真是圣贤,行事一点也不懂得遮掩。还没有将阿娇接过去,就将阿娇的美貌在朋友兄弟间传得无人不知了。于是,他还没有上门接人,他的老弟夏侯伯里就捷足先登,上门索人了。

那段时间耕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偏偏那个夏侯伯里跳出来之后,温反而是没有了激情,对涂山的求助也是敷衍了事。幸亏了那场及时雨,将天地间的一切美好都毁了,也将所有的烦恼都洗掉了。彭磊占据的这片山谷本来就是无人区,远离尘嚣,族外的人很少有知道的,于是阿娇也就成了彭磊最早的邻居之一。对外,耕将所有的责任都给了那场大水,就说阿娇死了。人都没了,夏侯还能怎么样呢?若是将阿娇给那个花花公子,那不但断送了阿娇的一生,对涂山也没有一丝毫的好处,还是“死”了的好!不过涂山族的希望也泡了黄水。所以鸟人彭磊出现时,耕毫不犹豫地又使出了他的女儿武器。

让山治那么紧张的是夏侯粟的使者,传的竟然是夏侯粟的族长令。一块牛甲骨上,凌乱地刻着许多字,若不是阿娇读出来,彭磊几乎一个也不认得——有点像曾经在电视、书本上看见过的甲骨文,但又不全是。看那个文字的线条和构架,成熟,流畅,虽然是象形表意,但是文字已经基本固定了下来,否则也不可能让许多人读懂。

甲骨上的文字:末大阴出水土乞温上位伯里婚女娇女十粮千祀归

“什么意思?”彭磊问道。

彭磊正襟危坐,阿娇柔柔地斜倚在他的身边,山治和耕父子俩满脸都是愁容,看着满脸桃花的阿娇和心不在焉的彭磊,满嘴都是想说的话,却不知道如何开口。爷儿俩比着在吞咽口水,偏偏阿娇对父兄两个是爱理不理,自从回到竹楼之后,一直是粘在彭磊的身上,那眼神也不肯离开鸟人半尺,甚至不愿意在父兄身上停留半刻。

“意思是说,在月圆之日要举行温的继位大礼,还有那个夏侯伯里也要大婚,我们族要送礼,十个女孩,一千担粮食,还有娇女。”阿娇喃喃着,终于将眼光扫向父兄,问道,“爹爹,大兄,娇说的可对?”

“嗯,粟老遣鹰翔为使,举长戈而问娇,很是不善。父亲大人,不知道是什么人泄露了此处的秘密,鹰翔甚至还打探鱼凫的消息。据说温欲以岭南百里之地换此处山谷,鹰翔的随从也四处寻找入谷的山道。若不是我等严防在先,鹰翔就找到这里来了。”山治点头。

彭磊之前也大概探查过各族的领地,这夏侯一族的领地几乎有数千平方公里,差不多等于后世的一个地区市的范围。若是筑上几座大城,围上高高的城墙,在这个年代,根本就是一个不小的国家,比他的鱼凫国也小不了多少。当然,也是因为鱼凫国所辖的人口太少,周边大片的荒地没有利用,有人聚居的地方就显得小了一点。

这中原地区就不一样,虽然也有高山大河,但是幅员辽阔,大小部落成百上千,总人口数或许能以千万计,如夏侯族这样的大族也有数十之多。大族的族长差不多就等于是诸侯国的国君,享有非常大的特权。彭磊在寻找文明节点的时候,也在各个大村停留过。因为那场铺天盖地的大洪水几乎毁了中原大地上的所有的一切,所以他什么也没有发现,但是对中原地区的文明程度也还是有了一个粗略的了解的。

总的来说,这里的文明比他的鱼凫国要发达得多,当然是鸟人没有来之前的鱼凫国。首先文字已经很流行,尽管彭磊不认识,但是他知道那些刻在甲壳上、泥坯上的图案是文字。另外,建筑的水平也不是鱼凫国所能比的。看他们新建的大村,有街有店,有厅有房,甚至还有广场和花园。虽然房屋的结构稍微简陋了点,但是也早就不是考古发现的那种茅草棚,彭磊甚至还发现了竹木搭起的楼房和高台,比下羌古城内的外星人遗迹也差不了多少。

从本地区的建筑手法和文字的构架来看,没有一点点外星文明的影子,这点彭磊还向伊尹求证过。当时心里还稍稍有些不爽,为什么宇宙联盟的家伙在地球上到处留情,却偏偏漏掉了他彭磊的故乡?不过后来再想想,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至少说明了咱大汉民族的祖先和那些外星人没有什么瓜葛,咱是纯种的地球人!

彭磊在涂山劈荒种地,其实有两个目的。其一是稍微传授一点耕种和天气的知识给当地的百姓;其二是方便他去埃及探望尼克托里斯。若是和伊尹在一起,难保这太监不会多嘴。这山谷在涂山族不是秘密,但是进山的路却是秘密,因为只有一条被严密监视、刻意掩藏的小路。当初彭磊怕他不在家的时候被野猪、野猴什么的毁了家里的东西,所以封住了所有其他进谷的小道,只留下一条。后来有了邻居,尤其是阿娇来了之后,那封路的障碍也没有了多大的意思,但是鸟人也懒得撤掉。

这个神秘的山谷中流出的技术是那么神奇,而到过这山谷的人也并不都是守口如瓶的君子,所以这山谷在涂山族中几乎就是无人不知。不过,自从开始有计划地向山谷中移民,耕就严格审查进谷的人,只有族中的上层人物才能带人进入。看来向夏侯族告密的并不是涂山族中的上层管理者,因为只有很少的几个人进出山谷是不用蒙脸的。夏侯温愿意用岭南百里的良田换此处的山谷,一定是早就知道了这里的繁华,不过看在他们不知道鱼凫其人的那个方面,告密的人可能只是道听途说之徒,也可能是偶尔来过山谷的普通族人。

那个夏侯温即便是找到这里又能怎么样呢?彭磊既然能将这里打造成人间仙境,也能让这里变成人间地狱,所以彭磊对山治那么郑重的回答一点也不感冒。不过,彭磊对那个叫鹰翔的勇士很感兴趣,上次在夏侯大城时就听说过他的大名,可惜没有照面。

鹰翔者,勇士也!据说是夏侯族的第一猛男,即便是在整个高辛王国,鹰翔也是排的上号的。传说他喜欢吃生肉,能空手搏熊,力大无比;传说他天生异能,能连御百女不倒,那个夏侯伯里就是向他学了本事,才这样喜欢沾花惹草……这样的人物彭磊当然要关注的,别的不说,若是他真的能连御百女,那本事就比他鸟人强得太多了!至于吃生肉,那是小小的儿科,是唬那些原始人的!那有什么了不起?老魇还吃烂肉呢!还有,这家伙的名字中有个鹰字,不知道老白知道了,会不会生出冲动?

“夏侯粟还没有死掉,怎么温已经就要即位了?”想着他的乱七八糟的事,彭磊的问题脱口而出。他的脑袋里,关于王位的更迭的模式还是那个长辫子的大清朝的式样,一个死了,另一个才登基。

在这个年代,他这个问题是比较弱智的,连小孩子都知道。果然,山治看他的眼神马上变得怪怪的,仿佛他是个貌如天仙的人妖。山治和彭磊的接触并不多,他脑袋里的彭磊是个无所不知的半仙,不应该问出这样幼稚的问题。在这个年代,流行的人品是诚实,没有哪个大老爷们会装傻扮可爱,那样会被人误会的。不过,解释还是要的。

“粟是阐位,是正式宣布温为下一任族长。粟老了,来日无多了!”

“原来如此!老粟是退居二线,做太上皇了。”彭磊不知道他的弱智的问题已经毁了他原先在山治心里的伟大形象,咧开大嘴笑道,“大兄,岳父大人,不要去管夏侯氏,这件事就让我来处理吧。岳父大人已经把阿娇给了我了,他们再向岳父大人讨阿娇,那就是要和我过不去,是不是?”

“可是,鹰翔不得到阿娇就不离开大村。他们一行多人,在村中肆意横行,吾等只能忍气吞声。吾族虽然人口过万,和夏侯相比,吾族之力根本微不足道。那伯里是无良小人,卑劣的手段已经让人难安。温是下一任的族长,若是违了他的意愿,他将这不快乐记在心里,涂山族的将来一定会多灾多难了。”

山治不愿意开罪彭磊,所以尽力地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彭磊带阿娇去洞房花烛的时候,他已经在他的老爹那里了解了许多彭磊的底细。在山治看来,彭磊虽然有些本事,但是毕竟不是神仙,不可能保护得了他们涂山族。妹子的幸福是小事,家族的生死才是大事。父子俩其实早就商量好了和彭磊谈判的策略——老头装蒜,儿子出头,阿娇还是给夏侯的妥当。

由阿娇和彭磊在一起时的体态就能知道,这个男人已经占了阿娇的便宜。好在这个年代对女子的贞操不是怎么太重视,会生儿子才是好女人。或许被这个半仙男人开垦过之后,阿娇生儿子的能力也……!但是,作为男人,应该是拿得起,放得下,顾全大局,这个时侯将阿娇让出,彭磊应该并不吃亏。这是山治的意思,毕竟不好意思直说,所以只是拐弯抹角地叹气。

偏偏鸟人的脑袋有时候还真是拐不过弯来,不屑地说道:“鹰翔是什么东西?他若是敢在我族里撒野,我就将他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

“可是他已经在我们族里撒野了!他代表的是夏侯氏,我们也得罪不起!”山治一脸的苦相——这男人是不是仙人?怎么这么笨?这么鲁莽?

第七十三章 鸟人的决心

他彭磊大言不惭,居然要将鹰翔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在山治的心里,也只是当笑话听了。鹰翔是什么人?超级勇士!没有十七、八个壮汉,休想近得了他的身。你鱼凫是半仙又如何?你有能耐也吃生肉试试!果然,彭磊接下来的话就让人大跌眼镜。

“大兄不用怕他,我来送阿娇到夏侯城去。传说那个温是如何的圣贤,我倒要去会会,看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这样最好!鱼凫真是个大丈夫也!”山治以为彭磊同意割爱了,立即表扬。

“不!郎君答应过的,难道都是戏言吗?”关心则乱!阿娇也误会了,身子一颤,搂紧彭磊的腰,居然抽泣起来。

还是耕比较冷静。和彭磊的接触虽然也不多,但是他的阅历多丰富啊?当然知道彭磊不是那种寡情的人,也不是那么容易妥协的。在耕的心里,彭磊确实是最好的女婿人选。如果时间足够多,在彭磊的指导下,涂山族只要持续有两三个丰收年,在这样多灾的年代,家族的壮大是确定无疑的。到时候,只要拓荒开疆,并弱避强,和夏侯族同起并坐也不是不可能的。

在阿娇的这件事上,表面上耕并没有拿主意,一直是山治在做主。并不是说耕同意了山治的做法,而是他在等,等彭磊的态度。若是这个男人自己退缩了,那只能将阿娇送到夏侯城去,同时彭磊也不能和涂山族翻脸。至于阿娇的幸福,那完全不在男人们的考虑之列。在这个年代的男人看来,女人就是用来陪男人的,随便什么男人都一样,是不是处汝也不是问题。

见阿娇抱着彭磊抽泣,耕原先紧蹙的眉头皱得更紧了,脸上堆垒的皱纹简直可以和长生殿的郁良长老相媲美。一声长叹,对阿娇道:“娇回家去,我们在商量大事。鱼凫公准备怎么做?耕很惭愧!涂山族人世代农耕,体弱乏勇,一直是寄人篱下,苟且偷安。夏侯伯的族令我们是不能违抗的,否则就可能有灭族的大祸。”

“哈哈哈,我知道父亲大人的苦衷,所以我要亲自送阿娇去。放心好了,阿娇已经是我的妻子,我老彭的女人是绝对不会送人的。嘿嘿,即便是上天的金仙也没胆要!对了,我既然收下了阿娇,作为聘礼,我想送一件东西给父亲大人。”

彭磊一边安慰怀里的女人,探手从储物环里取出一盏精美的铜灯。这是他仿照电影里宝莲灯的样子打造的,用的是很普通的铜材,只不过在灯腔里设置了一个比较复杂的禁锢阵法。灯腔的中心,彭磊放置了一颗鸽蛋大小的玄冰球,取自晶晶的玄阴地脉;灯罩倒是花了鸟人的一番心思,九瓣水晶雕刻的花瓣,配上一个控制开合的开关——彭磊知道这年代什么是最重要的,民以食为天,当然是粮食。生产出来固然不容易,保存起来更难。用了这玄冰灯就简单了,在灯的周围三百米之内,不管是什么东西,即便是放上百年,即便是泡在水里,也绝对不会变质。

“这是我得自仙宫的小玩意儿,岳父大人请收下。”

“这……”在彭磊看来是没有什么用处的玩物,在耕和山治的眼里,绝对是无价的珍宝。沐浴在玄晶冰灯散射出的那股阴凉而又温馨的气息里,连人的情绪也会变得坦然起来。山治大张着嘴,口水一直流到脚板上也没有发觉,连阿娇也忘了担心和委屈,注视那神灯的眼神里充满了迷幻。

这东西如果放置在家里,那岂不是也不用遭受夏日的酷暑了吗?

“真是宝贝!了不得的仙宝!若是拿它献给夏侯,或许能让他放弃阿娇!”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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