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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太子妃的彪悍日常-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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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娘娘,您也说,大阿哥如今出息了!万岁爷就算是看在大阿哥的份上,也不会为难您的啊!”
    杜嬷嬷倒是乐观,“这些年,您为万岁爷操持着宫里的大事小事,就算是没功劳,也是有苦劳的啊!”
    “别人可能因为一句话被万岁爷责罚,但您不一样啊!”
    “本宫真的不一样?”
    惠妃现在是诚惶诚恐的,杜嬷嬷的话,对她而言,就如溺水之人的救命稻草。纵然心里并不十分相信,也是会强迫自己去信。
    “娘娘,明儿个可就是过年了。万岁爷不会在这时候问责的,等过了年,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了。再怎么说,您也是一番好心!”
    “太子福晋,毕竟是第一次掌理年夜饭!”
    杜嬷嬷见惠妃渐渐信了自己的话,越发说的兴致盎然。
    就在惠妃渐渐平静了心神,觉得这事儿真的不算事儿的时候,梁九功带着康熙的口谕到了。
    “御花园赏雪?”
    惠妃听到梁九功的传话,莫名感觉寒意刺骨。刚才被杜嬷嬷安抚的心神再度变得紧张起来,手足无措。
    “娘娘,万岁爷的心情,您多注意点儿吧!”
    梁九功到底是本着善意,提点了惠妃两句。
    他不提点还好,这一提点,惠妃就更紧张了。
    按理说,她跟康熙也是老夫老妻,不是那刚进宫的小主,面见康熙该能游刃有余。可现在的情况是,惠妃说错了话。
    若只是一般的话错了,她倒是能无所谓。
    偏偏这句话,祖宗规矩不能丢,不是她一个妇道人家该说的。若她是太皇太后,这番话,说了也就说了。可问题是,太皇太后只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存在。
    “娘娘,咱们还是快走吧,莫让万岁爷等着了!”
    梁九功见惠妃有些方寸大乱的趋势,有心让她平静下,可外面飘着鹅毛大雪呢,若是让康熙等久了,这又是一桩罪过。
    “哦,好!”
    惠妃强自镇定,穿了一件素色的狐皮大氅,带着杜嬷嬷并两个宫女,随着梁九功出了延禧宫。
    而在惠妃离开没多久,就从延禧宫传出了消息。
    万岁爷在御花园赏雪,专门招了惠妃娘娘作陪。
    这后宫之地,女人当家。而康熙的一群女人,就没有哪个是不争宠的。听闻康熙在御花园赏雪,一个个便盛装打扮,打着赏雪的名义,纷纷奔着御花园去了。
    只是,匆匆赶往御花园的惠妃,根本不知道这消息已经传遍了后宫。
    ……
    御花园澄瑞亭,康熙站在其中,目光望着纷纷扬扬洒落的鹅毛大雪,眼神有些飘忽,让人无法捕捉他的视线。
    惠妃匆匆而来,直奔澄瑞亭。
    “臣妾叩见万岁!”
    见到康熙,心里不踏实的惠妃,直接行了大礼,跪在了冰凉的地板上。
    “平身!”
    一如杜嬷嬷所言,康熙的确是心中对惠妃不待见,但看在大阿哥的面子上,不可能让惠妃太丢脸。
    而且,明儿就过年了,康熙也不想因为这事儿坏了大好的气氛。
    “谢万岁!”
    惠妃起身,躬身立在一旁。
    “惠妃,这雪挺大的啊!”
    康熙的目光在惠妃的身上一扫而过,忽然来了一句没头没尾的话。
    惠妃愣了下,但很快回过神来。到底是在宫里多少年的女人,心里忐忑是忐忑,真正见了康熙,倒是很快恢复了几分镇定。
    “瑞雪兆丰年,臣妾为万岁爷贺!”
    “哈哈……”
    听了惠妃这明显是拍马屁的言语,康熙却是很受用。
    “惠妃,朕有多少时间没见你跳舞了?”
    “臣妾愿为万岁舞一曲!”
    惠妃哪儿还不明白康熙的意思?
    这是康熙在敲打她呢!
    这大冷的天,让她跳舞?
    “明儿就过年了,不如,惠妃给朕舞一曲吧!”
    “是!”
    惠妃少年时,也是颇有才艺的。只是如今上了年纪,这舞姿什么的,也就别提了。而康熙又特别提到了年节,这是要她跳宴庆之舞啊!
    而满人的宴庆舞,便是那热烈奔放的莽势舞。
    如今的她,穿着一双花盆底子,跳这个舞,这不是要命吗?
    然而,这是康熙的旨意,她能拒绝吗?
    这一刻的惠妃,无边的悲愤,恨不能时光倒流,回到跟墨晴交锋的前一刻。若早知道自己会犯这种错,她绝不会去触这个霉头。
    “万岁爷,臣妾这就去为您舞一曲!”
    再怎么悲愤,惠妃也得去跳这个舞,还只能跳这个老祖宗的舞。若不然,她之前在御膳房跟墨晴说的那句祖宗规矩不能丢,可就真的是自打自脸啦!
    “算了!”
    在惠妃决绝地走出澄瑞亭,走进鹅毛大雪中后,康熙忽然开口,“这天儿太累,惠妃别舞得受了寒,明儿过年呢!”
    “皇阿玛!”
    “额娘,儿臣看到皇阿玛了!”
    在康熙免了惠妃跳舞的决定后,不等惠妃回应,就有清脆的孩童的呼喊声传来。
    “皇阿玛吉祥!”
    “给皇阿玛请安!”
    “万岁爷吉祥!”
    ……
    一片闹腾中,大群的人聚集到了澄瑞亭。
    宜妃带着九阿哥、十阿哥和十一阿哥一起到了!
    而德妃和荣妃则是一起来的,这两位都是住在东六宫的范围,倒是顺路。
    至于其他的妃嫔,也是三五成群,结伴来赏雪。
    看到这忽然间来了的许多人,惠妃的心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幸好康熙免了她的舞,若不然,她的脸可真就丢满了紫禁城。
    “皇阿玛,咱们打雪仗吧!”
    最小的十一阿哥胤禌,很得康熙的宠爱,这会儿,全然没顾忌,硬拉着康熙出了澄瑞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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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太子爷,臣妾给你跳一支舞吧

  康熙到底是慈父,还是严父?
    这个要做千古一帝的男人,是个成功的父亲,还是失败的父亲?
    关于这一点,实在很难有准确的界定。
    比如此刻,谁能想到,堂堂帝王之尊的康熙,居然真的跟三个儿子在御花园里打起了雪仗。
    “宜妹妹真是好福气啊!”
    惠妃看到跟康熙互动的很欢快的九阿哥、十阿哥和十一阿哥,心里的嫉妒,如火般燃烧。就在刚才,她就差一点出了大洋相,丢了大脸。
    宜妃只是呵呵笑,目光专注地望着在雪地里闹腾的康熙和孩子们。
    说起福气好,宜妃是一点儿都不客气的。她给康熙生了三个儿子,这可是相当足以自傲的。
    但若是这福气,德妃的福气也是不差的。
    她给康熙生了三子三女,但次子、长女都是早夭的命运。到如今,膝下共有两子两女,儿女双全,也是很好的。
    想到这个,宜妃不由多看了德妃两眼。
    然而,德妃一直在跟荣妃说话,不时地望向外面的大雪,表情很淡定,并没多关注外面跟康熙玩耍的九阿哥、十阿哥和十一阿哥。
    “哼!”
    看到德妃这样的姿态,宜妃好没来由地一阵不爽。
    然而,两人地位相当,她也不能给德妃脸色看。
    ……
    宫里御花园正上演着精彩的一幕,而毓庆宫内,也是别样的欢乐。
    墨晴两世为人,但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雪,感觉很是好奇,欢喜。
    太子看墨晴这么欢乐,就笑了。
    “去外面走走?”
    太子很主动,笑眯眯地望着墨晴。
    “好啊,好啊!”
    墨晴怎么可能不答应?
    若不是因为太子在这里,她早就跑到雪地里撒欢了。
    这才一会儿的时间,地面就铺上了白白的一层雪,树上也落了一层雪。
    待到墨晴和太子走出屋子,端嬷嬷已经备了油纸伞,
    “孤来吧!”
    太子相当男人,主动帮墨晴撑起了伞,挡住了纷纷扬扬落下的鹅毛大雪。
    “唉,你这人真的很无趣,这是雪,不是雨!”
    墨晴白了太子一眼,从伞下跑出去,就在雪地里撒了欢。
    想当年,看那宫廷剧时,看着女主角在人工雪的雪地里翩翩起舞,感觉相当的诗情画意。不曾想,她如今可以身临其境啊。
    只是,跳什么舞呢?
    职业龙套的墨晴,也是学过舞蹈的。当然比不上人家科班出身的专业,但好歹也是有些底子的。
    再看太子撑着伞站在树旁,长得相当俊雅帅气的太子,撑一纸雨伞,纷纷扬扬的鹅毛大雪飘洒而下。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莫名地,墨晴就想到了这两句诗,似乎很贴眼前的一幕。
    “太子爷,臣妾给你跳一支舞吧!”
    望着太子,墨晴忽然冒出一个神奇的念头,那就是跳舞。
    “好!”
    太子没想到墨晴会说出这番话,但他的心里却忽然涌起了无限的兴趣。他也曾看过舞女在雪中起舞,但那时候并无什么特别的感觉。
    此刻,墨晴一开口,太子竟是异常的期待。
    “那,臣妾开始咯!”
    墨晴略一沉思,便缓缓舞动起来,但只是两个动作,她就停了下来,感觉好像不是很对,似乎少了点道具。
    “端嬷嬷,给我拿一柄绣扇来!”
    墨晴会的舞蹈不多,但还是懂那么几首的。
    如今她要跳的是一曲《白狐》,主要是这首歌的编舞很简单,而且古韵十足。对墨晴这种二把刀的舞蹈水平,不会太难看。当然,最重要的是,墨晴喜欢白狐的故事!
    书生和狐仙啊,想想都很罗曼蒂克,可惜的是,这是个悲剧!
    墨晴跳得很用心,属于超水平发挥。
    待到她一舞完毕,雪地上留下的脚印,形成了曼妙的踏痕。
    太子丢了手中的纸伞,用力鼓起掌来。
    他看墨晴的眼神,闪闪发光,他竟不知道,自己的福晋,竟有如此动人的一面。
    墨晴则发出银铃般的笑声,望着太子,道:“太子爷,好看吗?”
    “很好看!”
    太子几步上前,挽住了墨晴的纤腰。
    在旁边檐下站着的端嬷嬷和听琴、观棋等人,果断选择了不该看的不看。不过,她们的脸上都是兴奋的欢喜。
    太子爷跟福晋亲亲爱爱什么的,最合适不过了!
    “手这么凉,孤给你暖暖!”
    太子触到墨晴冰凉的小手,很是心疼,直接将墨晴的手给握在了掌心。
    墨晴咯咯直笑,道:“太子爷,臣妾跳这么好看,那您是不是该表示一下呢?”
    “表示一下?”
    太子眨了眨眼,继而明白了墨晴的意思,这是要彩头呢!
    他只是笑了笑,道:“不如,把孤赏给福晋,可好?”
    “太子爷,您可是储君,也是金口玉言的哦!”
    墨晴更乐,太子竟有这样的一面,这个男人,可是比史书上和小说里写的,更加的有人情味,而且,也不是那么的昏庸无能。
    这个男人,是她这辈子的男人啊!
    “端嬷嬷,端嬷嬷,快去取笔墨纸砚来!”
    墨晴忙喊来端嬷嬷,让太子写一纸契书,证明他把自己当做彩头赏给了墨晴。
    “福晋,这个,还是不要了吧!”
    太子一听墨晴的言语,果断摇头,这事儿要是传到了皇阿玛的耳中,他可是要吃不了兜着走。就算是墨晴,也得吃挂落。
    墨晴眨眨眼,道:“那,就写太子爷欠臣妾三个条件吧!”
    “嗯,这个可以有!”
    太子这次倒是没拒绝,很痛快地应了下来。不过,太子还是很精明的,各种条件限制,也是写得明明白白。
    墨晴才不会跟太子在这种事情上讨价还价。
    这一纸契书,本就是仿若玩笑。
    他们这会儿可是相亲相爱,可以玩这种无伤大雅的小玩笑,算是个夫妻之乐。但若是墨晴在这个时候较真,可是很容易适得其反的。
    “福晋啊,这天色不早了,咱们午膳吃点什么?”
    唯恐墨晴在外面冻到,在写完了契书后,太子就把墨晴给拽回了屋里。
    墨晴美眸轻眨,道:“太子爷,臣妾在吃素呢!”
    “先停了吧,这大过年的,当然要吃点好的!”
    太子灵机一动,就给墨晴找了一个相当不容拒绝的理由。
    而墨晴呢,早已吃素吃到想吐,自然是借坡下驴,勉为其难地答应了太子的建议。
    “不如,我们撸串吧!”
    墨晴忽然两眼放光。
    

第三十六章 好为人师

  撸串!
    这曾经是墨晴的一大嗜好,尤其是没有工作的时候,唤上三五好友,就在路边烧烤摊,喊上几瓶啤酒,侃天侃地侃大山,吹生吹死吹牛皮。
    墨晴从未想过自己会有穿越的一天。
    她这忽然就到了大清朝,魂穿太子嫡福晋身上,是不是就意味着原来的自己已经挂了?也不知道自己就这么挂了,会有多少人记挂着她。
    论起朋友来,墨晴绝对是有不少。
    只是,这种事情实在不好说。
    在没有遇到事情之前,都是朋友,都是兄弟。可一旦出了事儿,谁知道这所谓的朋友,还能剩下多少?
    “福晋,何为luchuan(撸串)?”
    太子只觉自身是博学多识,但实在是不懂墨晴这话是什么意思,更不知道撸串二字到底是怎么写的。
    墨晴眨眨眼,道:“撸串啊,就是烧烤啊!”
    说着话,墨晴给太子很形象地比划起来,“你想啊,那一片片的肉在篝火上烤熟,要吃的时候,是不是得把肉一片片地撸下来?”
    “吃烧烤,可不就是撸串吗?”
    随着墨晴这般一解释,太子就悟了。
    “这个,是江南之人的说法?”
    “呃,记不清了,似乎是听谁说过一句,臣妾觉得很形象,便记在了心里。只是,以前,嗯,没试过!”
    墨晴心里小小地哆嗦了一下,神咧,幸好她的反应够快,要不然,岂不是要被太子给当场看出端倪?
    以后,要多注意了,不能想什么说什么,否则,早晚得出事儿。
    墨晴心里很是提高了一番警惕,小心驶得万年船啊。
    太子知晓了撸串的意思,对墨晴想要吃烧烤的想法,全然没有意见。这大冷的天儿,围着篝火,吃点儿热乎乎的烧烤,的确是很不错的选择。
    端嬷嬷旋即让观棋前往厨房报信,让崔嬷嬷带人备好食材,尽快送到福晋的院子里来。
    上好的银霜炭,很快被送了过来。
    这可是平日里在房内取暖才会用的炭,但现在却只是用来烧烤的炭火。
    除此之外,厨房还送来了一堆的木柴。
    墨晴原本以为银霜炭是来烧烤的,知道木柴送来,被人点燃,她才发现,自己差点就闹了大乌龙。
    仔细想想,墨晴就了然了!
    银霜炭,可是一等品级的好炭,即便是皇宫里,每位妃嫔对银霜炭的使用,也是定量的。
    整个紫禁城,出了太后能敞开供应银霜炭,就算是康熙这个皇帝,对银霜炭的供应,也是稍显不足的。
    太子超级被康熙看重,宠着,送到毓庆宫的银霜炭,数量倒是不菲。
    墨晴从端嬷嬷的嘴里知晓了银霜炭的分配,心里就叹了口气。
    太子的确是不错,但他对太多的事情,早已在康熙的培养下,变成了习以为常,甚至成了一种习惯。
    比如这银霜炭的供应,太子的份额比康熙都要多一分。
    康熙面上不说什么,心里就真的没有想法吗?
    常言说得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太子被康熙一直宠着,胃口越养越大,最终能填满他胃口的,只剩下帝王之位。只是,康熙还没做够皇帝,怎么会舍得让太子登基?
    人,虽然只觉高于动物一筹。
    可事实上,人不过是高级点儿的动物,同样适用于自然界的规则。
    父亲对孩子的疼爱,会随着孩子的逐渐长大慢慢退去。
    在群居动物的思维中,当年幼的孩子长大,是有资格争夺一家之主地位的。
    太子渐渐长大,对康熙的威胁就会越来越大。除非康熙能放下心中的权力欲望,否则,他跟太子的矛盾,即便是没有别的阿哥们在旁边捣蛋,也是会渐渐出现裂痕的。
    “太子爷,这银霜炭,内务府那里多吗?”
    墨晴在厨房的人忙活弄篝火,备食材的时候,跟太子就着银霜炭取暖,小声地开口问了一句。
    “不多!这是最顶级的银霜炭!”
    太子倒没有想太多,这孩子的思维还没转变过来呢!
    墨晴想了想,便道:“太子爷,那毓庆宫这边的供应是怎么定的量?我听说,宫里的娘娘们,似乎都没有足够的银霜炭来用呢!”
    “这是事实!”
    太子怔了下,“银霜炭的烧制比较复杂,产量向来不高。”
    “那,皇祖母和皇阿玛那边够不够啊?要是不够的话,咱们这边的量可以少一点的!”
    墨晴可不会直接说康熙是不是够用,而是将太后娘娘给捎上了,这两位都是长辈。孝道是必须讲的,可以很好地打掩护,不至于让太子想太多。
    太子闻言,倒是笑出声来,道:“福晋不用想这么多,皇祖母那里是足够的。至于皇阿玛那里,应该,也差不多吧!”
    “太子爷,您该不会不清楚吧?”
    墨晴故作惊讶地望着太子。
    太子顿时有些尴尬地红了脸,他在这之前,还真没怎么关注过康熙那边的情况。他一直都觉得很多事情是理所当然的,毕竟这么多年,都是这么过来的啊!
    “太子爷,这可不好!”
    这次,墨晴可就说得有点儿正式了。
    而太子呢,倒没反驳,因为他也察觉到了自己的疏忽。
    “是孤考虑不周!”
    太子笑了笑,“此事,孤回头就去问问。孤总不能越过皇阿玛去,这个不好!”
    “孺子可教也!”
    墨晴装模作样地摇晃着脑袋,就跟那学堂里的老学究一样。
    太子心中的那点儿尴尬,在瞧见墨晴这样的姿态,瞬间散了去。他一如墨晴所想,并没有多想,只当是墨晴的无心之言。
    “福晋,你这算是好为人师啊!要不,咱们比一比?”
    太子可不甘心被墨晴给教育了,自然是要找回场子的。
    墨晴哼了一声,道:“比就比,怕你不成?”
    “哟呵,福晋这是胸有成竹呢!”
    太子瞧见墨晴的样子,本是玩笑的心态收了几分,准备跟墨晴好好比一番。他可是太子,论学识,诸多兄弟中,可是魁首!
    “那是!”
    墨晴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输人不输阵,况且她是女人,输了大不了就耍赖呗!
    

第三十七章 福晋无德啊!

  “福晋有此自信,甚好!”
    太子望着墨晴那胜券在握的样子,也是大乐。
    在康熙给他指婚的时候,太子让人做过了解,对墨晴的底子,不说掌握的十成十,但七八分的样子,还是有的。
    作为石文炳的女儿,他的这位福晋,也算是有才。但这个时候的女子,即便是有才,也是有限。
    君臣父子之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女子的地位,终究是不如男子。
    寻常女子,能读文识字,已经是殊为难得。
    再则,民间更有人说,女子无才便是德。
    这话的出处,已经难以考究,而且,关于这句话,亦有太多的异议。
    太子可没闲工夫去探究一句话的出处和真伪,既然众说纷纭,那便顺其大流。
    “太子爷,咱们怎么比吧?”
    墨晴可是斗志昂扬,势要跟太子分个高下。
    当然,这不过是她刻意表现出来的形象,内心深处,墨晴对这种文人的比试,全然没什么兴趣,因为她本身就不是文人。
    之所以扭着太子不放,却是要多一些跟太子的交流。
    论容颜,瓜尔佳氏并非国色天香,想要以色侍人,没这个先天条件,她甚至逗比不得那李侧福晋。
    更何况,以色侍人,不过是一时之道。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还是要趣味相投,如此才能长久。
    但墨晴也好,原主瓜尔佳氏也罢,对太子的了解都是十分有限。为了自己的来日幸福,墨晴实在有必要做到知己知彼。
    “吟诗作对?”
    太子笑眯眯地看着墨晴。
    墨晴猛点头,道:“好!那么,臣妾先来!”
    “福晋,请!”
    太子笑吟吟地打量着墨晴,想要看看墨晴到底有几分的手段。
    墨晴眨眨眼,瞬间想到了一首词。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已是悬崖百丈冰,犹有花枝俏。
    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
    这是一代伟人的一首词,《卜算子_咏梅》!
    当然,这也是墨晴能能记住的清朝之后为数不多的几首诗词中的一首。
    作为一个穿越人士,你要是不剽窃一点儿后世名人的诗词名作,你就不算是一个合格的穿越人士。
    太子原本自信满满,但随着墨晴这一首《卜算子》出口,他就没了言语,目光呆愣愣地望着墨晴,半晌无语。
    “太子爷,该您了啊!”
    什么叫得理不饶人?
    瞧瞧墨晴现在的样子,就是了!
    可怜太子,虽然文学造诣不凡,但面对这一首《卜算子》,一时半刻间,还真想不到什么好的诗词来一比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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