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皇牌农女[榜推]-第11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意识到自己冒犯了人家姑娘,赶忙松手。
“叶小姐,很抱歉,我失礼了。”他施了一个不甚标准的揖礼。
叶知秋并不在意,“没关系,可是你要带我去哪儿啊?”
“你很快就知道了。”肯伯特卖了个关子,引着她回到耿老汉家,从自己借住的房间里取出一个很大的羊皮口袋,“咚”地一声放在她面前的地上,笑着做了一个“请看”的手势。
叶知秋拉开拴住袋口的麻绳,撑开一看,只见里面装了半袋子葡萄干。无论大小、形状和色泽,都属上品。她大喜过望,急忙问道:“这东西你是从哪儿弄来的?”
自从来到这边,她就没有见过葡萄。她跟许多人打听过,都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只有元妈说好像在宫里见过一回,是属国进贡来的,没有确切的名字,跟其它外来水果统称为“贡果”。
据她所熟知的历史记载,葡萄很早就从番域传过来了。在这个与唐宋仿佛的年代,即便没有普遍种植,也不至于无人知晓。不过这里终究不是唐宋,有些事情偏离她的常识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既然元妈见过,就表明这种水果在某个地域存在着。因此凤康奉命出使之前,她让沈长浩给他带回去的图样之中就有葡萄。
刚才她只是本着有枣没枣打一竿子的态度,随口一问,没想到居然真给问着了。
肯伯特比比划划地跟她说了半天,才把这葡萄干的来历说明白了。
这次来中原的路上,他穿越沙漠的时候,因为躲避沙暴偏离了商道。无意之间发现了一个很大绿洲,那里有很多人居住。以耕种为主,农作物和瓜果的种类都是他以前没有见过的,葡萄就是其中之一。
当地人把葡萄制成葡萄干储存起来,既是食物又是调料。做饭炒菜都放上一些。出外干活儿也要随身带一包,饿了累了就吃上一把,用来补充糖分和能量。
他深受启发,便用粗银器皿跟他们换来十袋葡萄干,当作备用干粮。路上吃掉了九袋,作为礼物给耿家的孩子分了半袋,还剩半袋。
他见叶知秋喜欢,便大方地道:“叶小姐,送给你。”
“谢谢。”叶知秋不客气地收下了,又跟他打听。“肯伯特,你还能找到那个绿洲吗?”
“当然能。”肯伯特很骄傲地答道,“我头脑是很好的,走过一次,永远都忘不了。”
叶知秋沉吟了一下。抬眼看着他,“肯伯特,我想跟你做一笔大买卖,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什么样的大买卖?”肯伯特眉飞色舞,显然很有兴趣。
这笔买卖的大致方向是定了,可具体事项还没想好,叶知秋一时之间跟他说不清楚。于是邀请他去家里做客,以便进一步商榷。
肯伯特听耿老汉描述过山坳的情形,也很想去农场见识一番,爽快地答应下来。
叶知秋通过耿家介绍,从耿家村请来两个车夫,连同耿老汉和两个儿子、以及巡护队的小伙子。带上肯伯特和五车货物,浩浩荡荡地回到山坳,安置在凤康的宅子里。
晚上亲自下厨,做了一桌丰盛的菜肴,由龚阳和杜师傅师徒三人作陪。请肯伯特和耿家三父子大吃了一顿。
雇工们听说她带回来一个番商,都跑来瞧新鲜。成家人来人往,大人笑孩子吵,一直闹腾到二更天才罢休。
肯伯特对农场里的一切都感觉好奇,起初几天四处游逛。不是跟雇工们一起打理菜棚,就是去鸭舍捡拾鸭蛋鹅蛋,要么去作坊看人防线织毯,要么去学堂跟孩子们一起练拳。
后来看到杜师傅师徒做的镜子,对制作玻璃着了迷,整天跟他们泡在一起。他见识广博,往往不经意的一句话,就能让匠人们受益良多,因此师徒三人都很喜欢他。
他为人开朗热情,男女老少通吃,没多久就交了一大把朋友。他很喜欢吃葫芦做的的东西,就学着戏文里的样子,焚香跪拜,强拉着葫芦跟他做了把兄弟。
叶知秋进城拜托娄掌柜,将肯伯特那五车货物转手卖了出去。从清阳府回来,见葫芦怏怏不乐地坐在后花园,便问道:“葫芦,你怎么了?”
葫芦看了她一眼,闷闷地道:“肯大哥说要跟我一块儿死。”
“一块儿死?!”叶知秋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他说的是同年同月同日死吧?”
“对,就是那句话。”葫芦忙点头,“他年纪那么大,都快赶上我爹了,到时候肯定是他先死。我要跟他同年同月同日死,不得少活十几年呐?”
叶知秋憋不住乐了,“这事儿你不会纠结好几天了吧?”
葫芦被她笑红了脸,“我就是想不明白,当兄弟就当兄弟呗,干啥非得一块儿死啊?”
“那就是一套说辞,你钻什么牛角尖啊?”叶知秋笑着拍了拍他的肩头,“放心吧,你该活多少岁就是多少岁,不会因为拜了个把兄弟就短命的。
再说了,肯伯特无牵无挂,心宽人和,这种人一般都很长寿,你还不一定能活得过他呢!”
葫芦脸更红了,“我听他又是天又是地,说得怪吓人的。”
叶知秋同他玩笑几句,便敛了笑意道:“铺子的事情我都安排好了,你准备准备,明天就进城吧。”
“明天就去?”葫芦吃了一惊,“不等阿福回来了?”
“阿福还要过一阵子才能回来,铺子在你名下,你总要试试水。你不用担心,我从娄掌柜那里要过来一个账房和十名伙计,他们会帮你的。
你虽然只是名义上的掌柜,可不能只顾钻研厨艺,各方面都要过得去才行。阿福回来之前。你就放开手脚去做吧,赔了赚了都无所谓。最重要的是积累经验,我也想看看你有几斤几两。”
葫芦有天分不假,只是人老实了些。不太懂得变通。叶知秋虽有心磨练他一番,可终究不太放心,又叮嘱道,“开张之后,少说多做多留心,跟娄掌柜的人好好学习。”
葫芦重重点头,“我知道了,知秋姐。”
三天之后,叶知秋筹备了多时的铺子正式开张。这家铺子的名字很特别,叫“三连璧”。一铺三堂,卖的东西各不相同。其中一间专卖糕点,有面包,蛋糕,蛋挞。曲奇,果冻,饼干,点心,品种繁多。
第二间卖的是快餐,有披萨,汉堡。薯条,三明治,奶油焗饭,各种用料特别的东西。
第三间卖的是原材料,鲜奶,鲜蛋。酸奶,奶酪,蔬果,模具,凡是与前两间铺子所卖的东西相关的食材调料。应有尽有。
三连璧一经开张,就以铺面新颖、食品卖相精美、滋味独具一格等特点,席卷整个清阳府城。尤其铺子推出的外卖服务,受到许多困在闺阁不得出门的妇孺的支持和欢迎。
生意空前火爆!
与此同时,肯伯特也带着一大笔银子离开了山坳。他受叶知秋的委托,赶往那片绿洲,购买包括葡萄在内的各种作物果树的种子或者插穗。
他依然是游商的身份,不过这次他不是一个人,而是带上了耿老汉的二儿子,耿富贵。
耿富贵跟耿老汉出去做了两年买卖,虽说没挣到大钱,可眼界宽了,心思活泛了,不愿意再做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汉,想往经商方面发展。
听说肯伯特受雇于叶知秋,去番国做买卖,坚持要跟去。叶知秋刚好需要一个知根知底的人与肯伯特相互照应,征得耿家人的同意,让他作为农场的雇工,跟肯伯特同行。
因为这次机缘,耿家和叶知秋变得亲密起来。耿老汉的大儿子耿富裕分家搬到山坳,成为农场的雇工。
耿富裕擅长木工,跟杜师傅师徒一起做活儿。耿大嫂针线做得好,被叶知秋安排到梅香那里学针织。连同耿富贵家的两个,一共五个孩子,不论男孩女孩,全部送到学堂念书。
学堂经过扩建,分成了男女学堂。男学堂有近百名孩子,刘鹏达一个人忙不过来,另外聘请了一个名叫冯清的穷书生,和他一起教学。
这些孩子里有不少外村来的,离家较远,来回不方便。学堂后面建了两排宿舍,供他们留宿。他们不需要支付束脩,但要交伙食费和住宿费。
女学堂的学生就少多了,只有二十几个。没有外村的,几乎都是雇工家的孩子。先生也有两个,闻府的丫鬟添香和小蝶。添香识文断字,教她们读书;小蝶认字不多,负责教她们女红和规矩。
另外还有夜班和成人班:夜班是专门教授农业生产知识的,先生除了叶知秋,还有李大有、腊梅和田根。成人班算是启蒙班,凡是在农场做工的人,每个月都要拿出十个时辰来读书认字,学习算数,先生由刘鹏达、冯清和添香轮流担任。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叶知秋旗下的产业也在一天天壮大。不知不觉,就是数年光阴。
这天是虎头十四岁生辰,按照华楚国的丁籍制度,男孩十四算全丁,也就是说,已经长大成人了。成老爹很重视这件事,叶知秋为了让他高兴,便替虎头操办了一个别开生面的庆生会。
正在厨房忙着做菜,巡护队的一个小伙子便急匆匆地闯了进来,“知秋姐,村口来了两个人,说是你们成家的亲戚!”
——
☆、第259章 虎头他娘
最近这一两年,来农场认亲的人很多。七大姑八大姨,凡是跟农场的雇工沾点亲带点故,八竿子打不着的都来套交情,能投奔的投奔,不能投奔的也要打场秋风。
成家也来过两次亲戚,一次是成老爹远房堂姐的孙子,从外县来的。成老爹的确有那么一位堂姐,只是几十年没有联系,模样儿都记不得了,无从判断来的是不是堂姐的孙子。
叶知秋不敢随便收留来历不明的人,便给二两银子打发掉了。
另一次来人自称是叶知秋表姨母家的兄长,从叶知秋的老家逃荒过来的。叶知秋所谓的老家是为掩人耳目胡编出来的,哪来的亲戚?送到官府一审,竟然是赌徒冒充的。
从那以后,再有人来认亲,一律不予理会。这次也不例外,头也不抬地道:“我们家没亲戚,你拿些干粮打发他们走吧。”
小伙子站着没动,将一个小布包递过来,“知秋姐,这是那个大婶给的,她说成大伯瞧见这个,就知道她是谁了。”
叶知秋用围裙擦了擦手,接过布包打开一看,见里面放了一双虎头鞋。看着有些年头了,鞋口边缘滚的白边已经泛黄了,鞋面的布料和纹样也很陈旧。
包鞋的并不是一块布,而是一件小衣服。看样式是男孩儿穿的,衣服的下摆绣着一只小老虎。她心神一动,忙问道:“她还说了什么?”
“那个大婶倒是没说啥,我听跟她一块儿来的大叔嘀咕了一句,‘没见谁来看自己儿子还要递帖子的’。”
听到“儿子”两个字,叶知秋就知道自己的猜测八、九不离十了。放下手里的活计,拿着两样东西来找成老爹,“爷爷,你看看。”
成老爹看第一眼愣了一下,看第二眼就变了脸色,“秋丫头。这小衣服和小鞋儿是打哪儿来的?”
看他这反应,叶知秋已经能百分之百确定了,“有人拿这东西来认亲。”
“是虎头他娘,准是虎头他娘。”成老爹把那双小鞋攥得变了形。“这是虎头小时候穿过的,让他娘走的时候给带去了。秋丫头,快把虎头喊来!”
“爷爷,你先别急。”叶知秋握住他因激动而颤抖的手,“东西对了,人不一定对。万一不是,那不让虎头白高兴一场吗?这样,咱先把人叫过来看看。如果真是虎头的娘,再让虎头跟她见面也不迟。”
成老爹听了这话也镇定下来了,“对。对,是该这么着。”
虎头正和豆粒儿、狗剩、花花等一群年岁差不多的男孩子在后花园的亭子里吃饭,吵吵嚷嚷的好不热闹。叶知秋怕被他撞见扫了兴,吩咐巡护队的小伙子把人带到杨顺家。
把厨房的活儿交给添香和小蝶,便和成老爹一起来到隔壁。
杨顺在菌棚里干活儿还没回来。杨老汉在院子里闲坐。燕娘忙着做饭,妞妞在一旁给她打下手。听叶知秋说明来意,三个人都很吃惊。
“虎哥的娘不是跟人跑的吗?”妞妞如今已经是十一岁的大姑娘了,性子爽快,说话也直,“她怎么还有脸回来认亲啊?”
“别胡说。”燕娘瞪了她一眼,“她再不好那也是虎头的娘。咋不能认亲呢?”
妞妞有些不服气地撇了撇嘴,“家里穷的时候跑了,现在日子过好了又回来认亲,摆明了是来吃大户的。”
“你这丫头真是讨打。”燕娘抬手拍了她一巴掌,“别跟这儿瞎掺和,去。烧火去。”
妞妞吐了吐舌头,转身去了灶间。
燕娘冲成老爹笑了笑,“成大伯,孩子有口无心,你可别往心里去啊。”
成老爹从进门就心不在焉。翻来覆去地看着手里的小衣服和小鞋子,根本没留意妞妞说了什么。听燕娘叫他,胡乱答应一声了事。
“成老哥,我觉着妞妞说得在理儿。你那儿媳妇早不来晚不来,偏挑虎头全丁的日子来,八成是打着让儿子养老的心思呢。”
杨老汉在农场好吃好喝地将养了几年,又有闻苏木帮忙调理,一身的毛病全都好了,身子骨比成老爹还硬朗,说话声也洪亮如钟。
成老爹对儿媳妇没什么怨言,叹着气道:“不管咋说,她生了虎头,给我们老成家续了香火。虎头是她儿子,给她养老也是应当应分的。”
杨老汉叫了一声“成老哥”,还想说几句什么,见巡护队的小伙子引着两个人进了院子,便将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来的是一男一女,男的四十多岁的年纪,生得干干瘦瘦的,其貌不扬。上身穿了一件半新不旧的对襟短褂,下面是一条粗布长裤,一边膝盖打了一块补丁。
双手抄在袖子里,微微弓着腰,张望间一双眼睛滴流乱转。
妇人年纪稍轻一些,一件红色的斜襟布褂,不知道洗过多少水了,颜色已经褪得发白了。衣摆和裤子上大大小小地打了七八块补丁,头上包着一条同样洗得发白的蓝色布巾。
眉淡眼圆,五官周正。枯黄的脸色和寒酸的衣着,给她减去了不少分数,年轻的时候应该是个容貌不错的女子。单看容貌,跟虎头却是没有多少相似之处。
然成老爹一眼就认出她来了,“虎头他娘!”
妇人也认出了成老爹,紧走几步来到近前,叫了一声“爹”,眼睛里便泛起泪光。
“虎头他娘。”成老爹也红了眼圈,颤颤地站了起来,“真是虎头他娘……我还以为我到死那天,再也见不着你了呢。”
“爹,巧姑对不住您呐。”妇人声泪俱下,“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成老爹想扶又不好扶,手足无措地道:“虎头他娘,你这是干啥?快起来。”
燕娘很有眼色地上前,把她拉了起来,“成大伯,这位嫂子,外头晒得慌,有话儿进屋说吧。”
叶知秋和杨老汉搀着长老爹。燕娘挽着巧姑,一起进了堂屋。没人招呼那男人,他也不在意,亦步亦趋地跟进门。在门边找了个位子自顾自地坐了。
燕娘喊妞妞端来糖水,他不客气地拿了一碗,吱溜吱溜,大口地喝了起来。
成老爹和巧姑都没有喝水的心情,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说话,“虎头他娘,这些年你过得好不?”
“我过得挺好的,爹。”巧姑嘴里如是说着,神情之中却有了几许凄苦之色。
她是孤儿。从小没了爹娘,寄住在叔婶家里。叔婶对她不算好,也不算坏,只是家里太穷,孩子又多。吃的穿的都顾不上她。原以为成了亲日子能好过一些,谁知道刚嫁到成家没多久,男人就死在战场上了。
家里公公病,儿子小,家里地里全靠她一个人操持。地保王老刁看她有几分颜色,经常寻了机会威逼利诱地调~戏她。她怕别人说她不守妇道,从来不敢说出去。
在她最苦最难的时候。经常来村里卖东西的货郎给了她不少关照,买个针头线脑的,都不收她的钱。有时候还给她捎些米面来,改善伙食。
起初只是感激,慢慢的成了依赖和希望。有一天那货郎提出来要带她走,她放不下孩子。没有同意。可日子越过越难,王老刁对她的欺辱也变本加厉,有一些险些被他拉进树林糟蹋了。
她实在熬不住了,只能忍痛扔下儿子,和那货郎私奔了。
他们怕成老爹报官。不敢留在清阳府。因那货郎有亲戚住在南方,他们便搭上一辆倒茶的马车南下了。谁知到了南方,货郎的亲戚早就搬走了。
货郎连着急带上火,加上水土不服,一病不起,就那样去了。她没了依靠,更没脸回清阳府,本想一死了之,却在那当口发现自己有了身孕。狠了几次心,终究还是放弃了轻生的念头。
把自己和货郎的东西全部变卖,买了一口薄棺,把他葬了,用剩下的钱赁了一间屋子,靠给人做些浆补的粗活儿勉强度日。后来得了一个女孩儿,因为先天不足,生下没几天就去地下找她短命的爹了。
孤苦伶仃地熬了两年,经人介绍,给人做了填房,也就是她现在的丈夫。姓林,大名叫老实,靠榨油为生。卖油的时候总给人缺斤少两,得了一个外号叫“林短斤”。
巧姑听林短斤咳嗽了两声,赶忙指着他给成老爹介绍,“爹,那是……我家……孩儿他爹……”
她不太好意思,把话说得吞吞吐吐的。
林短斤很麻利地站了起来,不管老的少的,做了一个罗圈揖,笑道:“我叫林老实,都是亲戚,你们叫我老实就好。”
不知道是什么地方的口音,绵绵软软的,听着有那么几分娘气儿。
妞妞送完了水就没走,倚着门框站在门边儿。听林短斤这么说,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儿,“脸皮真厚,谁跟他是亲戚啊?”
“妞妞。”燕娘板起脸来呵斥她,“这儿没你说话的地儿,去看看饭好了没,好了就装一些给你爹送去。”
妞妞“嘁”了一声,扭头走了。
被人说脸皮厚,林短斤却不羞不臊也不恼,满脸堆笑地夸赞,“这妞娃子生得真是水灵!”
叶知秋见这人言谈举止之中都带着精明和市侩,心下不喜,插话道:“爷爷,你们先聊着,我回家看看。”
巧姑早就注意到她了,只是没得空问。听她管成老爹叫爷爷,便知道她是谁了,赶忙起身来拉她的手,“你就是秋丫头吧?”
——
☆、第260章 林短斤的算盘
按虎头的年纪推算,巧姑今年也就三十岁出头,可看她眼角皱纹堆叠,倒像是有四十岁了。衣着打扮也很寒酸,可想而知,这些年定然吃了不少苦头。
叶知秋原本还挺同情她的,只是她进门许久,都不曾问起虎头一个字,心里多少有点儿不舒服,故意没有主动打招呼。被她拉住没办法,便笑着叫了一声“婶子”。
“哎,哎,真是个标志的姑娘。”巧姑拉着她的手上下打量,“听说你是公爹的侄孙女儿?我嫁到成家好几年,倒没听说过还有这门亲。”
叶知秋听对自己和成老爹关系门清,像是事先仔细打听过才来的,心里愈发不舒服,面上却分毫不显,“是远亲,之前一直没有来往。要不是我厚着脸皮找来,爷爷怕是还想不起来呢,也难怪婶子不知道。”
“原来是这么回事。”巧姑顺着她的话夸奖道,“多亏你找来了,要不成家哪有今天的好日子?”
叶知秋眉头微微地蹙了一下,懒得再说那些客套话,“婶子来有事儿吗?”
巧姑脸上的笑容僵住,讷讷地说不出话来。
林短斤赶忙接起话茬,“巧姑自从跟我成了亲,时常跟我说起留在老家的儿子,晚上担心得睡不着觉。我劝过她几次,让她回来看看,她说没有脸面,不好意思回来。
这次我们到北方来探亲,路过清阳府,听她说儿子该满十四岁了,想看看儿子长大了什么样子,我就劝她过来了。
她当年一时糊涂,做错了事不假,可骨肉亲情哪能说断就断的呀?你们说对不对?”
叶知秋听他一口一个“儿子”,大有以虎头爹自居的意思,暗暗冷笑。跟农场有生意往来的铺子遍布各大州府。消息交流频繁,有些事情她不出家门也知道得一清二楚。
今年入夏之初,南方临海的地方遭遇台风,之后接连下了一个月的大雨。很多地方发生水灾,南方的百姓纷纷离乡北下。恐怕他们探亲是假,逃难才是真的。
断定他们此来目的不纯,便进一步试探道:“原来你们只是路过啊,这么说,你们的亲戚不住在清阳府了?”
正如叶知秋所料,林短斤和巧姑的确是逃难出来的。他们住的镇子被台风波及,油坊倒闭,日子过不下去了。两人一合计,决定到北边来投奔巧姑的叔婶。
刚到清阳府。巧姑就遇见了一个熟人,跟他一打听,才知道成老爹认了一个有本事的孙女儿,如今家大业大,已经变成十里八乡有名的大户了。她一面替儿子感觉欣慰。一面悔不当初,不该抛家弃子,跟人私奔。
林短斤是个逢利就上的主儿,知道自家婆娘有个当财主的儿子,哪里肯放过这个脱贫致富的好机会?一门心思要攀上这门亲。巧姑也很想念儿子,经不住他连求带劝加撺掇,动了心思。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