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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牌农女[榜推]-第1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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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福存心要探她的底,问了很多事情。她毫不设防,有问必答。听她话里话外的意思,她并不知道凤康的真实身份,只当他是去番国做生意的商人。
    回到华楚国之后,他走水路直接回京。她则在一个小港口登陆,改走旱路,由侍卫护送来到清阳府。至于他为什么急着回京,她也不清楚。
    等她离开,阿福往叶知秋跟前凑了凑,“知秋姐姐,康九爷什么意思啊?他要是不想让莎娜知道他是皇子,随便找个地方安置就是了,为什么偏偏要把她送到你这儿来给你添堵呢?”
    这个问题叶知秋认真想过,以她的推断,凤康这么做无非有两个原因,“一是为了保护莎娜,安置在别的地方他不放心,带回京城又怕被人暗害,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她秘密地送到我这里来。
    二是怕我误会,与其把莎娜藏在别的地方。显得心里有鬼,不如把人送到我跟前,表明他和莎娜之间清清白白,光明磊落。
    当然。这个推断的前提,是莎娜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知秋姐姐,你太小心了吧?”听她怀疑莎娜,阿福忍不住笑了,“那个莎娜一看就是个没什么心眼儿的人,她能编出这么圆的谎话?”
    叶知秋不以为然地笑了笑,“人不可貌相,小心一点儿总是没错的。”
    莎娜口中的群岛应该是南楚国所属的岛国,南楚国是华楚国南方的邻居,绝大多数疆域都处在温热带和热带。华楚国南方的人都有一定的口音。南楚国的属国又怎会没有自己方言?
    而莎娜却说的一口标准的中原话。
    她跟凤康在一起待了四年,也许是跟他学会的,但也不会一点儿口音都不带。人都是恋家的,肯伯特做了将近二十年的游商,家乡口音依然很重。更何况是一个把自己家乡挂在嘴边儿的小姑娘?
    即使她是一个语言天才,可以在几年内完全克服方言和口音,然而诸如生活习惯和饮食偏好,总有某些方面摆脱不了家乡的印记。可她除了衣着打扮上奇怪了一些,丝毫看不出是渔家的女儿。
    还有她下车时的言行举止,分明受过良好的教育,不是一个野丫头想装就能装出来的。
    “她不是拿着康九爷的玉佩吗?”阿福不太认同她的想法。
    “玉佩是身外之物。可以是凤康交给她的,也可以是她捡来的,偷来的,或者抢来的,谁知道呢?”
    让叶知秋感觉奇怪的,不止是莎娜这个人。还有凤康的举动。不管京城有多么急的事情,写封信的工夫总是有的吧?没有时间写信,让侍卫带个话总行吧?
    她问过扮成车夫的侍卫,侍卫只说奉命送莎娜来找她,其他的事情一丝口风都不肯透露。
    他走水路。比马车要快得多,想必早就到京城了。即便路上没空,回京之后也该捎个信儿来吧?这么不声不响地送个大活人给她,算怎么一回事?
    他违约一年多未归,如果对她还有情意,回来之后要做的第一件事,难道不应该是确认她嫁人了,还是依旧在等他吗?得知她还在等他,不应该第一时间跟她联络吗?
    如此反常,要么变心了,要么有什么情况是她料想不到的,要么就是莎娜在说谎。
    变心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否则他就不会把莎娜送到她这里来了,应该是后面两种情况之一。她已经让洛晓雁回京打探消息去了,两三天内即可返回,到时候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阿福不太放心洛晓雁,“他是康九爷的人,肯定向着康九爷说话。知秋姐姐,还是我派几个可靠的人去京城查吧,看看康九爷玩的到底是什么把戏?”
    “不用了。”叶知秋摇头,“洛大哥不会骗我的,除非他没有打听到消息。如果连他都打听不到,咱们的人去了也是白去。皇家的事情,不是谁都能随便打听的。
    不要因为我的私事影响生意,我们现在家大业大,万一出了什么问题,牵连的不只是你我,那可是咱们农场几千口人的饭碗。要记住……”
    “小心行得万年船。”阿福替她把话说完,“这套词儿你说了多少遍了,我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你放心,我记得牢靠着呢,就差把它写成祖训传给子孙后代了。”
    叶知秋笑着瞥了她一眼,“你记得就好。”
    阿福笑了一阵,转了话题问道:“我听说虎头娘回来了,还撞伤了脑袋,现在怎么样了?”
    ——

☆、第265章 亲事

提到巧姑,叶知秋忍俊不禁,“前两天死活不睁眼,现在眼睛倒是睁开了,不过失忆了。只认得儿子和公公,其他人一概不认得。”
    阿福听她,不由惊讶,“她是装的?”
    叶知秋不置可否,“按照苏木的说法,她思儿心切,却被儿子嫌弃不认,精神上受到创伤,很有可能在潜意识里抹去自己认为羞耻或者不愿意面对的那段记忆,出现局部失忆。”
    阿福“嘁”了一声,“不是我说他,知秋姐姐,你那位干哥哥就是个书呆子。我一听就知道是装的,他还煞有介事地搞出一大套词儿来。”
    “这怨不得他,他是大夫,在没有确诊之前,不能随便怀疑自己的病人,更不能出言诋毁。”叶知秋微微蹙了眉头,“巧姑不是问题所在,难搞的是那个林短斤。
    这才来了几天,就一口一个‘爹’,把爷爷哄得团团转。要不是我拦着,老爷子昨天就认他当干儿子了。”
    阿福有些疑惑,“知秋姐姐,你明知道是麻烦,为什么还要把他们接到家里来住啊?”
    叶知秋看了她一眼,“如果巧姑是你娘,你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如果是我娘,没二话,赶走了事。”阿福不假思索地答,“穷的时候她为了自己过好日子,扔下我跟人跑了。现在我日子过好了,她又拖家带口地来揩油,我才不认这样的娘。”
    叶知秋笑着摇了摇头,“你还是站在局外人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如果真的落在你头上,你就说不出这样的话了。巧姑纵有千般不是,毕竟是给了虎头生命的亲娘。
    别说是亲娘,就是要饭的上门,还要给个馒头呢。一时赌气把人赶走容易,可赶走之后呢?巧姑要是有什么意外。不管是谁的错,虎头都会良心不安。
    即便巧姑没事,她要是豁出颜面不要,到处嚷嚷儿子不管她。虎头脸上就有光了吗?世人都有仇富心理,虎头如今比他娘过得好是事实,人家不会去翻他娘的旧账,只会骂他无情无义。
    听爷爷的意思,将来是想让虎头去参加科举考状元的,他自己也有这方面的想法。自古‘孝’字大如天,顶着一个‘不孝’的名声,你觉得他的仕途会顺利吗?”
    阿福皱了一下鼻子,“还真是,我想得太简单了。知秋姐姐。你肯定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吧?”
    叶知秋明白她什么意思,“有没有我都不会出头,这件事必须让虎头自己处理。”
    “为什么?”阿福不解。
    “他已经十四岁了,不能像小时候一样,事事依赖我。有问题就让我来帮他处理,这样他永远都长不大。这个血缘是要跟随他一辈子的,这次处理不好,永远都是麻烦。
    再说巧姑是他娘,不是我娘,我没有处理这件事的立场。我不希望他将来因为巧姑的事埋怨我,跟我生出嫌隙。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引导他,让他尽可能地做出正确的决定。”
    叶知秋往窗外看了一眼,“我给了他七天的时间去考虑,现在还剩下三天,看看他到时候怎么做吧。”
    阿福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都说没娘的孩子可怜。我看有娘的孩子也幸福不到哪里去。”
    “你在说你自己吧?”叶知秋打趣道,“是不是牛婶又做了什么让你为难的事?”
    “唉,别提了。”说起牛婶,阿福五官都皱到一块儿了,“自打那年我嫂子跟她打了一架。她就记上仇了。隔三差五去找我嫂子的麻烦,我大哥没辙了,捎信儿求我帮忙。
    我心疼我哥和嫂子,就让她和我爹跟我出去走走。我寻思到了外面,她能收敛一些,谁知道她比在家还能惹事儿呢。不是去铺子里指手画脚,就是背着我收别人的东西。
    人家喊她一声老夫人,她就不知道东南西北了,没经过我的同意,应下一笔上万两银子的大买卖。要不是我发现及时,丢钱是小事,丢了信誉,以后谁还愿意跟咱们做生意?
    最可恨的是,她趁我不在,私自给我定了亲。对方是知府的小舅子,人长得倒是不丑,可一看就是个浅薄无知的花花公子。她一门心思攀官亲,根本就没想过我以后能不能幸福。
    我把聘礼给人退回去,她就摔盘子摔碗骂我不孝顺,我都快被她气死了。
    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怎么摊上这么一个娘?”
    “再不好也是你娘,你还能跟她断绝母女关系不成?”叶知秋说着想起一件事来,“对了,老牛叔和牛婶没跟你一起回来吗?”
    “没回来,我让他们走亲戚去了。”阿福倒了一杯凉茶,喝了两口,继续说道,“知秋姐姐,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我那个嫁到外县的二姨母吧?
    我娘姐妹三个,就属我二姨母长得漂亮,嫁得也好,以前我娘对她别提多羡慕多嫉妒了。这几年我家的日子过好了,她总提我二姨母。这次我就收拾了一车东西,让她带着到我二姨母家串门去了。
    去这一趟,她不显摆够了是不会回来的,我和我哥我嫂子也能清净一段时间了。”
    叶知秋被她逗笑了,“你这招也太损了,你就不怕你二姨母被你娘折磨出病来啊?”
    阿福满不在乎地挥了一下手,“没事,我外婆家的女人没一个是善茬。我二姨母跟我娘那是半斤八两,谁折磨谁还不一定呢。”
    叶知秋嗔了她一眼,“你也是掌管上百间铺子的大掌柜了,怎么有时候办事还跟小孩子一样?”
    “现在生意上基本没什么事能难倒我,可一碰到我娘就没辙了。”阿福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不说我娘了,我这两天一直在赶路,没怎么休息,我先去补上一觉。”
    叶知秋含笑点头,“晚上我做一桌好菜给你接风。”
    “等的就是这句话,好长时间没吃过知秋姐姐亲手做的菜了,都快想死我了。”阿福嘿嘿地笑了两声,起身抱了她一下,“那我先去了,等睡醒了再跟你汇报铺子和账目上的事儿。”
    叶知秋在她背上拍了拍,“去吧,做好饭我叫你。”
    “还是回家好啊。”阿福一边打着呵欠感叹一边向外走去。
    叶知秋闲来无事,看看刻漏,已经申时过半了,也该开始准备晚饭的材料了。于是换上一身干活儿的衣服,用布巾包了头发,推开门,就见林短斤从成老爹的房间出来。
    看他笑容满面,怀里鼓鼓的,肯定又从成老爹那里哄了什么东西。这几天衣服、吃食和物件,已经被他拿走不少了。她眸色沉了又沉,等林短斤出了院子,便来找成老爹,“爷爷,你又给林短斤什么了?”
    “不是啥值钱的东西,就是多寿上次回来给我带的那个燕窝,不是有好几盒吗?他稀罕,我就给了他一盒。”成老爹笑呵呵地招呼她,“秋丫头,你来得正好,我有事儿跟你说。”
    叶知秋无奈苦笑,那燕窝可是多寿走镖的时候花高价买来的,一盒就是上百两银子。怕他心疼不肯吃,才骗他说不值什么钱。这么好的东西,就被他当废品一样送出去了。
    现在告诉他实情也来不及了,再把他刺激出个三长两短来就不值当了,只能按下这茬不提,“爷爷,你要跟我说什么事儿?”
    “你坐下。”成老爹拍了拍炕沿,等她依言坐下来,才语重心长地道,“秋丫头,你今年都二十二了,是老姑娘了。这十里八村的姑娘,跟你年岁差不多的,孩子都满地跑了。
    前几年你忙着挣钱,一给你说亲你就说没工夫。现在咱家的钱够花了,你不是那么忙了,也该说门亲事了。再不成亲,就啥都耽搁了。
    我瞧着林家那大小子不错……”
    “爷爷,你等等。”叶知秋听着话头不对,赶忙打断他,“你说的不会是林短斤的儿子吧?”
    “对,就是阿乐。”成老爹握住她的手,“那孩子虽说比你小了几岁,可模样儿长得周正,有手艺,人也聪明,又愿意入赘到咱家来。
    他早年读过书,因为家里穷,买不起文房就给停了。等你们成了亲,可以让他接着读书,将来考个举人状元啥的,也给咱们成家增光不是?
    有个男人帮衬着你,你往后就不用那么操劳了。”
    叶知秋眉头大皱,“爷爷,这是你的意思,还是林短斤的意思?”
    “老实是你的长辈,你咋能一口一个喊他的外号呢?”成老爹板了脸训斥她道,“甭管是我的意思,还是你林大叔的意思,都是为你好。
    我知道你心里还惦记着那个康九爷呢,可他都走了这么多年了,连个面儿都没露,摆明了就是不想娶你。再说了,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哪一个不是三妻四妾的?你嫁过去能有好?
    你听爷爷的话,别再攀那高枝了。找个老实本分的,抓紧成亲生娃,好好过日子……”
    叶知秋见他受了林短斤的撺掇,要撮合自己和林长乐,心里已经有了三分怒意。又因他提到凤康,戳到了心头的痛处,更是怒上加怒,猛地抽回手来,“爷爷,你怎么分不清里外呢?林短斤是你什么人?你听了他几句好话,就要把自己的孙女儿往火坑里推吗?”
    ——

☆、第266章 各怀鬼胎

在一起生活了五六年,孙女儿从来没有对自己大声嚷嚷过。成老爹愣愣地望着叶知秋,神色由惊讶转为黯然。
    叶知秋吼完自己也后悔了,赶忙道歉,“爷爷,对不起,我不该对你喊。我今天心情不太好,没控制住情绪,你不要生我的气啊。”
    “我不生气。”成老爹背过身去,用手背抹了一下眼睛,“是我老了,不中用了,不怪别人。”
    叶知秋见他这样,愈发懊悔,好声好气地哄劝道:“爷爷,你怎么能说这话呢?要是被别人听见,还以为我嫌弃你了……”
    “行了,你别说了,是我这老汉吃闲饭管闲事了。”成老爹打断她的话,朝后挥了挥手,“往后你的事你自己做主吧,我就不跟着瞎掺和了。”
    叶知秋看出来了,他这会儿在气头上,又是老小孩儿的心性,越哄越劝他就越来劲。还是晾着他,等他头脑冷静下来再说也不迟。
    “那爷爷你先休息,我去准备晚饭。”
    打过招呼,径直出了门。提上菜篮,直奔种植场。
    林短斤在杨顺家的院子里看到叶知秋,赶忙把林长乐喊了出来,“快去,好好表现。”
    林长乐今年十七岁,个子不算太高,长眉细眼,皮肤白净。因为生了一副还算不错的皮相,素来自视甚高。不事劳作,不喜读书,对鸡鸣狗盗、投机取巧之类的事情倒是很在行。
    在南方老家的时候,整天拈花惹草,不是去喝花酒会粉头,就是去庙里闲逛猎艳,幻想能搭上前去上香的大家小姐或是夫人,从此飞黄腾达,钱途无量。
    只可惜,一直没能如愿以偿。
    他观察叶知秋好几天了,感觉她不像有钱人。穿的普普通通。跟其他人没什么区别,头上身上连一件像样的金银首饰都没有。他从来没听说过哪个有钱人家未出阁的姑娘亲自煮饭洗衣服,还要下地干活儿的。
    他断定成家只是名声在外,其实根本没有多少钱。因此他爹怂恿他去勾搭叶知秋。他心里不是很情愿。慢腾腾地追出来,人早就走远了。
    在外面胡乱转了一圈,就想回去交差了事。走到杨家门口,就见妞妞挎着一个篮子匆匆地走了过来。篮子里放着两只羽毛油亮的鸭子,用布条绑了脚掌和翅膀,呱呱直叫。
    他只当妞妞是要拿回家里去的,满脸堆笑地迎上来,“妞妞妹子,你回来了?”
    燕娘第一眼看到林长乐,就瞧出他不是什么好东西。唯恐他对妞妞做出什么不雅的事情来。让她搬到李大有家,跟哑妮住在一起。妞妞也不待见林家的人,只是每天吃中饭的时候回家一趟。
    刚才放学,碰见叶知秋命人捉了两只鸭子,便帮忙带了回来。她跟林长乐连话都没说过。见他无端这么热情,立刻想到一句话: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顿住脚步,没好气地道:“谁是你妹子?少套近乎。”
    林长乐热脸贴了个冷臀部,丝毫不以为意,眼睛盯着篮子,“晚饭要炖鸭吧?来来来。我帮你拿。”
    “不用。”妞妞往旁边一闪,避开他伸过来的手,嗤笑道,“原来你是在打这鸭子的主意啊?我告诉你,别惦记了。知秋姑姑晚上要做烤鸭,给阿福姐接风。没有姓林的份儿!”
    说完“哼”了一声,从他身边绕过去了。
    林长乐悻悻地啐了一口,“不就是烤鸭吗?有什么了不起的?老子去年还在‘福禄寿’吃过呢,比你们这些土包子做的烤鸭好吃多了。”
    阿福一年四次查账,各大州府来回跑。难得回来一趟。叶知秋心疼她,想好好犒劳她一下,特地让屠宰场杀了一只羊,在后花园支起锅灶,放入整副羊骨,大块羊肉,以及羊板油,大火熬汤。
    奶白色的羊汤在锅中沸腾,香气弥漫。
    羊汤煮好的同时,烤鸭也出炉了。色泽枣红,油润发亮,皮薄肉嫩,还没有吃,只是看上一眼,就让人垂涎三尺。
    阿福等不及鸭子片好,先扯下一条鸭腿,坐在露台上大快朵颐。
    叶知秋见她像是几辈子没吃过饭一样,忍不住笑道:“你可是福禄寿的大掌柜,还没吃够烤鸭啊?”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总觉得福禄寿的烤鸭没有知秋姐姐做得好吃。”阿福嘴里塞满了鸭肉,说话口齿不清,“我在外边很少吃烤鸭,一直攒着胃口,就等知秋姐姐给我解馋呢!”
    叶知秋嗔了她一眼,“我看你就是心理作用,福禄寿的烤鸭师傅都是葫芦手把手教出来的,味道能差到哪里去?”
    “我也说不上来,反正就是不一样。”阿福将最后一口鸭肉吞下去,扔掉骨头,就着旁边的水盆洗了手,“我去叫成爷爷他们来吃饭,烤鸭凉了可就不好吃了。”
    “好。”叶知秋应了一声,低头专心片鸭,并不知道隔墙有耳。
    林长乐被羊汤和烤鸭的香味吸引,趴在门缝偷窥,无意间听到叶知秋和阿福的对话,得悉阿福就是“福禄寿”那位神秘的大掌柜,震惊不已。
    福禄寿是两年前出现的,二十多间铺子,同一天,在京城和华楚国各大府城齐齐开张。这么多间铺子同时开张,在华楚国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福禄寿主要的菜谱有烤全羊,手撕烤兔,饴糖烧鸡,苹果烤鹅,碳烤乳猪……
    其中最负盛名还是果木烤鸭,不但味道独特,吃法新鲜,规矩也很奇怪:不外卖,不预订,每个分号每天只供应一百只烤鸭,每桌最多点三只,售完即止。哪怕你出万金,也不会多烤一只。
    如此拿乔,每天去吃烤鸭的人依然络绎不绝。甚至有人为了吃上一口烤鸭,天不亮就去福禄寿门外排队。
    人们都很好奇福禄寿的幕后大掌柜是谁,众说纷纭。有人猜测是中原首富俞家,有人猜测是皇室成员,还有人猜测是从积宝之地过来的番商。除了有权有势的人,谁会有这么强大的财力和手笔?
    林长乐跟自己那群狐朋狗友花天酒地,有幸吃了一次福禄寿的烤鸭,虽然只有一口,那滋味却如同品尝到了蟠桃一样,让他终生难忘。
    他做梦都没有想到,竟会在这里见到福禄寿的大掌柜。更没有想到,名震天下的福禄寿大掌柜竟然是一个跟他年岁差不多的年轻女子。
    发现如此大的一个秘密,他又紧张又兴奋,两腿直发软。瘫坐在墙边,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只觉血流加速,浑身滚烫,心里又麻又痒,许多该有的不该有的念头,在脑海里乱麻一样缠绕打结。
    “知秋姐姐,成爷爷是不是不舒服啊?我叫他吃饭,他说不饿,躺在炕上直哼哼。”墙那边传来阿福的声音,先前还不觉得,如今听在耳里天籁一般动听。
    林长乐一骨碌爬起来,顺着门缝望去。竹林掩映,现出大半个窈窕的身影。精美的裙幅,头上金镶玉的发簪,耳边明晃晃的珍珠坠子,腕上清透柔润的白玉镯子,无一不牵动他的心弦。
    什么羊汤烤鸭统统忘到了脑后,眼里心里只有那浑身金玉的佳人。
    被窥伺的人浑然不觉,见叶知秋蹙眉不语,探究地瞄着她的脸色,“知秋姐姐,你不会跟成爷爷闹别扭了吧?”
    叶知秋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放下手里的活计,“我去叫吧。”
    成老爹眼睛好了,可耳力并没有变差,一听脚步声就知道叶知秋来了。翻身朝里,躺着不动。
    叶知秋来到炕前,叫了两声“爷爷”,没听见他应声,只当他睡着了,替他拉了拉被子,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回到餐厅,见阿福、虎头、添香和小蝶都到齐了,便招呼开饭。
    叶知秋拨了一些饭菜装进食盒里,递给虎头,“给你娘送去。”
    虎头许久没见阿福,此时跟她聊得兴起,不情愿离开,随口答道:“我不去。”
    “小姐,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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