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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牌农女[榜推]-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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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秋姐,成大伯,虎头,该走了。”多寿在门外吆喝道。
    “去新家,住大房子喽!”虎头早就等不及了,欢呼着奔出门去。
    成老爹摸摸这里,摸摸那里,表情有些伤感。他从一出生就生活在这里,虽然房子翻盖过几次,可这块地一直都没有变过。从婴儿到老年,可以说凝聚了他大半生的回忆。突然要离开,还真有些不舍得。
    “爷爷,走吧。”叶知秋挽住他的胳膊,“反正离着不远,你想回来看看,随时都能回来。”
    “是啊,成爷爷,搬进大房子是好事儿,你就别哭丧着脸儿了。”阿福也劝道,“要是让别人瞧见了,还以为知秋姐姐要带你去吃苦呢!”
    成老爹把无神的眼睛一瞪,“你这小丫头片子,瞎说啥呢?这十里八村谁不知道,我是个享孙女儿福的?哪儿来的苦?”
    阿福朝叶知秋挤了挤眼,得逞地笑了。
    被她插科打诨这么一搅和,成老爹的那点儿小伤感顿时消散了大半,取而代之的是搬家的兴奋和喜悦。
    叶知秋扶着他出了门,坐到车上,一抬眼,就见刘叔和刘婶站在院子里,神色不定地往这边观望着。让她感觉意外的是。梅香也在。
    两个月不见,梅香憔悴了很多。脸上没有一丝血色,两颊凹陷,颧骨突出。下颌尖尖的,眼睛看起来比之前更大了,灰蒙蒙的,没有半点神采。身子单薄得像一张纸,一阵风刮过去就能吹跑一样。
    对视一瞬之后,她迈开步子走了过来。刘婶似乎想拉住她,手伸出一半,又收了回去。刘叔意味不明地咳了一声,转身回屋去了。
    “梅香,好久不见了。你还好吗?”等她来到近前,叶知秋微笑地问。
    梅香恍若未闻,目光往后面扫了一圈,没有看到自己想见的身影,神色愈发黯淡了。
    “知秋姐。你们要搬走了吗?”她问道,声音轻飘飘,犹如梦呓。
    叶知秋点了点头,“我们在山坳那边盖了新房子,你有空过来玩吧,我给你包饺子吃。”
    听到“饺子”两个字,梅香灰暗的眸子有了一丝亮色。默然半晌,才吐出一个字,“好。”
    叶知秋不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开解她,只疼惜地摸了摸她的头发,“梅香,好好照顾自己。”
    因为这个亲切的举动。梅香的眼角微微湿润了,“知秋姐……”
    叶知秋见她欲言又止,眼神之中隐有恳求之意,心知她对龚阳还没有死心。可惜这件事已经没有了挽回的余地,就算她爹娘不再反对。龚阳也不会同意。
    且不说他对她没有那份心思,即便有,像他这种自尊心极强、满身傲骨的人,受到那样的羞辱之后,绝不可能再回过头来娶她。
    感情的事不能强求,谁也帮不上忙。
    “梅香,你多保重,我走了。”
    狠下心来说完这话,不敢看她的表情,转身快步上车,催促多寿,“走。”
    “哎。”多寿答应一声,“啪”地甩了一下鞭子,灰毛就驴蹄嘚嘚地向前跑去。它大概也知道要住进新家了,跑得格外来劲。
    梅香一直盯着她的背影,直到她消失在村口,也不见她回头看一眼,心里又酸又疼,终于忍不住落下泪来。
    看到闺女哭,刘婶也跟着红了眼圈,对着叶知秋离去的方向,狠狠地啐了一口,“呸,狼心狗肺的野丫头!”
    她这一啐,并不是为梅香抱不平,而是为了发泄积压在心头的怨气。这段时间,村里的人都跑去山坳干活儿,每天五十一百地赚,两个月下来少说也有三四两银子。
    每次听人炫耀自家男人和儿子赚了多少钱,她就眼气得紧。总忍不住想,如果那天她没逞一时口舌之快,没跟成家闹翻,那她家男人也能挣个几两银子回来。
    以前觉得开百亩荒地没什么了不起的,她大女婿和二女婿家哪个没有有好几十亩旱田?等她儿子考上状元,别说百亩了,千亩她都瞧不上眼。
    可就在她忙着为自己有个秀才儿子翘尾巴的时候,那丫头开起了作坊,盖了新房,又要给村里建学堂。
    她还听说,村里有好几个婆子媳妇都去那个作坊当长工了,不止有吃有喝有地方住,一个月还有不少工钱呢。
    这林林总总的加起来,让她嫉恨之余,又有些心慌。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慌,只凭顺着心思,把所有的懊恼和不快都化作恨意,记在了叶知秋的账上。
    就在这母女二人一个怨气冲天,一个悲切无望的时候,成家新宅却是热闹非凡。村里人都带着东西前来祝贺,俗称“烧炕”,还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
    ——

☆、第161章 相逢恨晚

叶知秋听说外面来了两个骑马的有钱人,心下纳罕,便放下手里收拾着的东西走了出来。
    她不喜欢那种密不透风的高墙大院,只让人在后面半圈砌了土墙,前面半圈则插了篱笆。只要站在院子里打眼一望,前方的景象便一览无余。
    因此迈出堂屋门,她就看到了院门外的两个人。
    站在前面的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男子,皮肤白皙,五官隽秀,着一身天青色夏袍,腰间束着同色的窄腰带,衬得身形纤长挺拔。浓黑的头发在头顶束成方髻,用白玉冠簪住。
    她刚觉得这人有点儿眼熟,站在他后面牵马的人便探头出来,笑着地挥手:“姑娘,你还记得我吗?”
    这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无论衣着打扮,还是容貌风度,都比前面那人略逊一筹。胜在目光活泛,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机灵劲儿。
    叶知秋细一端详,立刻记了起来,“是你?!”
    随后跟出来的阿福眼睛也很尖,忍不住惊呼,“哎呀,这不是采药摔断腿的那俩人吗?”
    “对对,就是我们。”被她们认出来,少年显得很兴奋,又忙不迭地给前面的人介绍,“少爷,她们就是帮过咱们的人。”
    “少爷”正若有所思地打量着叶知秋,听了少年的话,才敛了目光,隔着篱笆墙,朝这边抱拳一揖,“见过两位姑娘。”
    声音温润,听来如沐春风。
    叶知秋还了礼,叫多寿出去接过他们的马,带到牲口棚去栓好,将主仆二人请进堂屋。相互介绍过,便和成老爹一道,分宾主落了座。
    这位“少爷”姓闻,名苏木,字药谨。人长得温文尔雅。说话也文绉绉的,“上次我到山中采药,不慎受伤,多亏你们出手相助。将我及时送回府中医治。苏木感激不尽,今日特来道谢。”
    不等吩咐,那个名唤高宝的少年就将两个包着缎皮的礼盒送了上来,“这是我家少爷备下的一点薄礼,不成敬意,请成老爷子和叶姑娘笑纳。”
    既是谢礼,叶知秋也不好拒绝,客套一番,便让阿福接过礼盒拿到后面去,“闻公子的腿伤已经好了吗?”
    “有劳叶姑娘关心。已经好了。”闻苏木含笑答了,语气一顿,又道,“本该早些过来跟诸位致谢的,可家母唯恐我落下残疾。直到今日才肯放我出门,实在是惭愧。”
    “其实我们也没做什么,闻公子言重了。”闲聊了几句,叶知秋愈发觉得这个人面熟,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便问道,“闻公子。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闻苏木有些惊讶,“怎么,叶姑娘也有这种感觉吗?”
    叶知秋点头,“是啊,我总觉得以前见过你。”
    那天他处在昏迷之中,衣发凌乱。狼狈不堪,只觉似曾相识。如今看到活生生的人,尤其那双犹如婴儿般纯净的眼睛,让她脑海深处冒出一段影像来,呼之欲出。
    两人对视片刻。四只眼睛齐齐亮了起来,“紫箩根!”
    异口同声地说完,又不约而同地笑了。
    高宝被他们搞糊涂了,“少爷,叶姑娘,你们这是……”
    “你可还记得,我去年秋天调配的新药吗?”闻苏木笑容温和地看着高宝。
    “当然记得了,可那药不是已经……”高宝话说到一半,戛然而止,觑了闻苏木一眼,便改了口风,“那药跟叶姑娘有什么关系吗?”
    闻苏木笑着摇头,“那药跟叶姑娘没有关系,只是我有一次去坊市搜罗药材的时候,碰巧遇见叶姑娘,有幸与她攀谈了几句。”
    当时她衣着粗陋,梳着妇人的发式。他当她已经嫁人了,心里还有些惋惜来着。此时再看,她的装扮整齐了很多,脸庞也比那时丰润不少,言行举止依然落落大方,明媚如初。
    高宝恍然大悟,唏嘘道:“原来少爷和叶姑娘还有这么一段缘分呢,真是太巧了。”
    “是啊,没想到时隔多日,还能再见到叶姑娘。”闻苏木感叹着,又对叶知秋拱了拱手,“苏木荣幸之至。”
    “闻公子能来,是我们的荣幸才对。”叶知秋回了句客气话,顺口邀请道,“我们今天刚搬的家,中午要请村里人吃‘烧炕饭’。你们两位难得来一趟,要是不嫌弃的话,就留下一起吃饭吧。
    高宝后知后觉地明白了,“难怪你们家这么多人,门外还有一堆炮仗皮,原来是搬家啊。早知道这样,我们该多带一份儿礼来,你说是不是,少爷?”
    “这‘烧炕饭’啊,吃的就是个热闹。人来比啥都强,不用带礼。”成老爹笑呵呵地接起话茬。
    许是因为之前的两次巧遇,闻苏木对叶知秋生出一种相逢恨晚的感觉,有心跟她多作来往,便不推辞,“那我们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少爷,这不好吧?”高宝小声地提醒,“今天可是秋元节……”
    别人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作为少爷的心腹可是一清二楚。事实上夫人直到今天也不肯放少爷出门,他们是趁府里忙着筹备宴会,浑水摸鱼偷偷溜出来的。
    一半个时辰也就算了,若在外面耽搁时间太长,以他们家夫人的性子,还不得找个天翻地覆啊?
    闻苏木被困在府里两个多月,早就闷坏了。这次出来不止是为了道谢,也想顺便散散心。是以出门前就给闻夫人留了条子,说要找朋友喝茶聊天,会晚些回去。
    料定她不知道他的准确去处,又忙着接待各府的夫人们,没有空闲寻他,因此并不像高宝那样担心。递上一个安抚的眼神,便不动声色地转了话题,“成老先生可是有眼疾?”
    他问得委婉,成老爹愣了一下,才明白过来,“你是问我眼睛吧?嗨,看不见啦。都瞎好几年了。”
    闻苏木表情微动,“敢问老先生,你这眼盲之症是如何患上的?”
    “从山上滚下来摔的。”成老爹故作轻松地答道。
    “可看过大夫?”闻苏木又问。
    成老爹被他戳中伤处,装不下去了。叹着气道:“看啦,秋丫头领着我看了好些个大夫呢,都说治不了了。”
    闻苏木嘴唇一动,正要说话,就被高宝抢了话头,“少爷,离吃午饭的时辰还早,咱们出去逛逛吧。上次来的时候,光记挂着少爷的伤势了,都没顾上细看。刚才来的时候。我瞧见这边有山有水,风景很不错。”
    “我现在不想……”
    “少爷,走吧。”闻苏木刚一开口,又被高宝打断了,“叶姑娘刚搬过来。要归置东西,还要张罗做饭。咱们坐在这儿,人家也不好意思撇下咱们去做事不是?”
    这话果然好使,闻苏木看了叶知秋一眼,便站起身来,“成老先生,叶姑娘。你们先忙,我和高宝出去看看风景。”
    叶知秋知道闻苏木会医术,也看得出来他想给成老爹看病,可高宝拦着不让。她不想勉强别人,而且正如高宝所说,她现在没有闲坐聊天的时间。于是装作不知情,喊了多寿进来,“你陪闻公子他们四处走走。”
    “哎。”多寿答应一声,引着主仆二人出门而去。
    等他们走远了,阿福才从侧门转出来。神秘兮兮地看着叶知秋,“知秋姐姐,你猜猜那‘少爷’给你送的是啥礼?”
    “送了什么?”叶知秋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该不会是活物吧?”
    “你来看看就知道了。”阿福笑嘻嘻地卖着关子。
    叶知秋被她搞得心痒,跟成老爹支会一声,便跟着她往后面走来。
    这堂屋的结构,是她融合了两个时代的建筑特色设计出来的。前面是客厅,中间隔着一条长方形的走廊,再往后是北面开窗的餐厅。经过走廊的东西门,可以通向两侧的厨房。
    九婶和几个婆子媳妇都聚在东边的厨房,围着那两个礼盒嘀嘀咕咕地议论着,“哎,你们说那小伙子到底是啥人呢?”
    “还能是啥人,城里的有钱呗。要没钱,能送这老贵的东西?”
    “谁说不是?我都瞧见了,人家是骑着大马来的,穿的衣服料子都流光水滑的。一个大小伙子,那脸儿白净的哟,比大姑娘都俊。”
    “我那会儿偷听了一耳朵,说是来跟成家道谢的呢。”
    “我瞧着不像是道谢,别是瞧上成家孙女儿了,来提亲的吧?”
    “瞎说,人家可是城里的阔少爷,能瞧上咱们乡下的丫头?”
    “这可难说,年前的时候,不是有个城里的少爷在成家住了好几天吗?后来那丫头被当差的抓了去,不也是那个少爷到牢里把人找回来的吗?”
    “是啊,依我看,这成家孙女儿就是个有能耐的,连城里的少爷都争着抢着要呢。”
    ……
    她们聊得投入,连叶知秋来到近前都没有发现。直到她轻咳一声,才惊觉闭嘴。虽然自觉没说什么坏话,可也有影射她“招男人”的嫌疑,因此表情都有些讪讪的。
    被人明里暗里议论得多了,叶知秋早就不在乎了,神色如常地跟她们打了招呼,便去查看礼盒。
    其中一盒是是双层的,上面放着四色点心,出在清阳府最有名的糕点铺子“百果斋”。下面一层放着两个锦盒,各装了一支根须俱全、保存极好的人参。
    当看到另外一盒的时候,她先是一愣,随即失笑,“这份谢礼还真是特别!”
    ——

☆、第162章 豪华礼盒

软藤编织的方形盒子,精细别致,里面巧妙地镶嵌着一大四小五个细瓷坛子。
    每个坛子上都贴着一张画着水果图案的商标,最大的一坛上面写着“什锦水果罐头”,其余四坛分别写着“黄桃罐头”,“金杏罐头”,“红李罐头”和“雪梨罐头”。
    正是罐头工坊新近推出的豪华礼盒。
    叶知秋怎么也没想到,她会收到自家生产的礼品,好笑的同时,也倍感欣慰。
    要知道,这一个礼盒的出售价高达五百八十八文。闻公子能买来送礼,那就表示跟他同一消费水平的人也会买。见微知著,想来这豪华礼盒的反响不错。
    阿福促狭地眨了眨眼,“知秋姐姐,你说那位少爷要是知道了,会不会脸红啊?”
    叶知秋弯起唇角,“不一定会脸红,不过肯定会不好意思就是了。”
    罐头工坊轻易不许外人参观,九婶等人没见过,也不识字。只是见包装精致,推测这东西很贵而已,并不知道“特别”的真正含义。听两个人的话里又是“脸红”,又是“不好意思”,便会错了意,以为成家喜事将近,眼神都有些意味深长。
    叶知秋看她们的表情,就知道她们心里在琢磨什么,却不想浪费口舌去解释。跟这些以家长里短、八卦新闻为乐的人解释,等于对牛弹琴,只会越描越黑罢了。
    算算时间,龚阳进城去接元妈和云罗也该回来了,便让九婶她们留在厨房收拾刚刚送过来的一篓子鱼,自己则带着阿福往菜地而来。
    吸收整整一个夏天的阳光雨露,此时的菜地已是硕果累累:圆胖深紫的茄子,翠绿鲜嫩的黄瓜,又细又长的豇豆,棵棵挺拔、顶花带帽的大葱,迫不及待冒出地面的白萝卜。垂坠如帘的丝瓜……
    然而叶知秋的目的地并非那里,而是池塘边这块重点培育的试验田。这里一共栽培了四种来自番国的蔬菜,南瓜,辣椒。土豆和西红柿。
    成熟的辣椒和西红柿已经分批摘下,或晾晒,或发酵,取种留用;土豆接近成熟,还需要在土壤之中孕育一段时间;南瓜却是新老不一,有表皮糙硬的老南瓜,也有刚结出没多久的嫩南瓜。
    阿福见她摘了一些还没有变红的辣椒,几个熟透的西红柿,又要去摘南瓜,吃惊不已。“知秋姐姐,你不会是想拿这些东西做菜吧?”
    这里的每一棵菜苗,每一朵花,每一个果实,都凝聚了她无数的心血。被她珍而重之。平日里要多小气就多小气,一个都舍不得摘来吃。
    今天居然这么大方,想要拿来做菜,这是太阳打哪边儿出来了?
    叶知秋明白阿福的心情,笑着道:“我们已经留了很多种子了,不差这几个。而且我选的都是不适合留种的,勉强留下。种出来也不会是好苗。元妈好久没来了,我想做几样新鲜的菜给她尝尝。”
    阿福笑嘻嘻地打趣,“我还以为你是为了那个少爷呢。”
    “这么说也没错。”叶知秋并不否认,“来者是客,总不能让他跟村里人一起吃大锅饭吧?”
    “也是,人家还送了那么重的礼呢。”阿福附和一句。眼睛瞄上了一个又大又红的西红柿,“知秋姐姐,我能摘一个吃吗?”。
    叶知秋将她的小动作看在眼里,忍不住笑,“瞧你这一副馋猫的样子。好像没吃过似的。”
    “那也算吃过?”阿福皱着鼻子控诉,“不是长得歪歪扭扭的,就是被风雨打落的,要么是你取完种子剩下的皮。”
    “是是是,我错了。”叶知秋也知道自己之前太苛刻了,语带妥协地道,“除了我做了特殊记号的那些,你看上哪个尽管摘来吃,想吃几个吃几个。我今天心情好,准你吃到饱。”
    阿福又喜又嗔地瞪了她一眼,“知秋姐姐又拿我当小孩子,我看起来像是那么不懂事的人吗?”
    叶知秋听了这话,看着她的眼神有些恍惚。她才十二岁,可不就是小孩子吗?只是她言行举止远比实际年龄成熟,让人很容易忽略这一点。
    “阿福,你跟我一起做事不觉得累吗?”
    “不累。”阿福正抱着一个西红柿大口地啃着,声音含含糊糊的,“知秋姐姐,你咋突然问起这个了?”
    叶知秋微微地叹了一口气,“我怕我把你害了。”
    “啊?”阿福怔住,“知秋姐姐,你这是啥……啥意思?”
    “我一直不愿意逼虎头做他不喜欢的事情,想让他有一个快乐的童年。仔细想想,你只比虎头大三岁而已,我却把生意上的事情交给你,让你跑前跑后,做着大人该做的事情……”
    “知秋姐姐,你别说了。”阿福止住她的话茬,神情严肃地道,“我明白你啥意思,你是怕我将来后悔跟你学做买卖对不对?你放心吧,我一准儿不后悔。
    我不是跟你说过吗?我打小就跟别人家的小孩儿不一样儿,他们光着屁股满地跑的时候,多寿哥也还拖着鼻涕调皮捣蛋呢,我都开始琢磨着以后咋挣钱了。
    我爹去城里赶脚,还是我给出的主意呢。要不是我爹娘拦着,说我是个姑娘家,不兴做这,不兴做那的,我早跑出去了。
    知秋姐姐,我愿意跟你一块儿做事,也喜欢做买卖。跟着你这大半年,我觉着比前面十好几年过得都踏实。你可千万别把我当成虎头那种的小屁孩儿,我四五岁的时候都比他现在懂事儿。”
    说完发狠一样咬了一口西红柿,口齿不清地嘀咕,“不就吃你一个果子吗?也值当得你扯出一串儿大道理来?”
    “是我想多了,对不起,我给你赔不是啦。”叶知秋煞有介事地抱拳,长揖到地。
    阿福把小脸绷了又绷,终于忍不住“哧哧”地笑了起来。
    叶知秋趁机卖好,“为了赔罪,今中午我给你做一道特别的菜。”
    “啥菜?”阿福赶忙问。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叶知秋学她迈了个关子。摘了一个老南瓜放进篮子里,又顺手掐了一把南瓜花。
    葫芦撒完鱼食,将船靠了岸,一路小跑过来。“知秋姐,阿福,你们来摘菜啊?”
    十五岁的少年,身量还没有完全长开。常年劳作,一张脸膛晒得黝黑泛红,眉眼之间还染着些许稚气,下巴却已经有了坚毅的棱角。因为刚刚干过活儿的关系,脑门和鼻尖上都沁出了细密的汗珠。
    每次看到他,叶知秋的心情都很复杂,有怜惜。也有敬佩。这个世上能让她敬佩的人并不多,实在是因为这孩子勤恳坚强得让人心疼。
    “葫芦,待会儿到家里来吃饭。”她晃了晃手里的菜篮子,“我做几样新菜给你们尝尝。”
    葫芦见菜篮子很沉的样子,便伸手接了过来。“我不过去了,今天来的人多,得盯紧点儿,防着他们胡窜乱跑,糟蹋了咱们的鱼塘和菜地。”
    他之所以说这话,是因为刚来的时候,不小心弄丢了几只鸭鹅。虽然叶知秋并没有责怪他。可他总觉得对不起东家。自那之后,只要有外人来到山坳,他就寸步不离地守在这里。
    叶知秋了解他的脾气,也不勉强他,“我让人给你送一些饭菜过来吧。”
    “哎。”葫芦很想尝尝她做的新菜,笑呵呵地应了。提着菜篮子将她和阿福送到池塘另一侧。才掉头回去了。
    这边忙着准备烧炕饭的时候,闻苏木主仆在多寿的陪同下逛到了小山坳。
    高宝见那里只有两长一短三排房子,连个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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