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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那家便利店-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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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是让唐书曜来,把他调查到的,直接的证据啪啪地甩给谢老爹看。让他知道,看,连唐书曜都看不过去了。

  谢老爹和唐书曜的谈话比周语想象的还要长。

  等到她睡了一会儿觉,管家上楼来提醒她下去吃饭了,她才在餐厅看见有说有笑走过来的两人。

  谢老爹看着周语,先是一声冷哼:

  “哼,我谢峰从小到大都没悔过约!”

  周语不慌,笑盈盈地看着他等着他下句。

  果然,谢老爹又道:“那臭小子也算是让我开了先河,我谢家的闺女能么能嫁那样的混小子!”

  周语心里一松,凑上去帮谢老爹又是倒水又是布菜:“谢谢爹。”

  谢老爹却还要拿捏一下,哼了哼:

  “说什么只有我护你疼你爱惜你,说得可怜兮兮我不帮你就生无可恋了似的,我看不止我一个人嘛……”

  他意有所指地看看周语又看看唐书曜,一双精明的眼睛不住打量。这两娃娃还真当他老眼昏花看不出那点小九九?

  周语乖巧地顺着他的话下:“是是是,就爹跟阿曜哥哥疼我……”

  她坦坦荡荡地跟唐书曜笑了笑,丝毫不见羞涩。现在的他们是友情之上恋情未满,要是她先羞涩了,不就间接地告诉他她到的心思了吗?刚退婚就跟别人眉来眼去可不是个好选择。

  唐书曜收回观察她的视线,面上不显表情。

  谢老爹左看看右看看没看出什么其他的花儿来,这才不甘不愿地作罢,哼哼唧唧开始吃饭。

  谢可人跟傅子渊的退婚弄得比订婚还热闹。

  先是谢家单独发了报纸,说要退婚。

  然后傅家装模作样地表示不知道啊,都是谢家要退婚啊,我家儿子可无辜可无辜了,不过谢家现在后悔还是来得及的呀。

  在之后,谢家就啪啪地甩出傅子渊跟王琪琪的各种照片,摆出事实:你家儿子喜欢这样的,既然品味独特爱真爱,我谢家就不送女儿过去受委屈了,让他们年轻人真爱去吧。

  当时谢老爹的话讲得那叫个冠冕堂皇,讲得那叫个好听:“我理解,我支持现在年轻人的自由恋爱。我不是一般老古董,也没门第之见,祝福他们小两口。之前是我们做长辈的没考虑到年轻人,自作主张地订婚都没问一下孩子们的心愿。现在,子渊啊,你和你家小姑娘好好过,我和可人都支持你。”

  傅家两老被噎得喉头一口血差点喷出来。

  感情不是你儿子找了这样一个未婚都敢跟人同居还没名没份的女人!还摆出自由恋爱这个时髦玩意儿,拉了一批年轻人的好感,顺便还给谢家脸上死命贴金,把自己说的那叫个大方理解,处处为年轻人着想。

  可是能怎么办?是自己儿子先弄出这些不像话的事情来,他们能怎么办?!

  不过现在,傅家两老,是对王琪琪的印象差到了极点。

  一个女孩子随随便便跟男的住一起,不自爱不自重,还没什么门第……

  现在别说想要进入谢家占谢家的东西,就是傅家两老都够王琪琪吃一壶的!

  周语捧着书坐在花园的秋千里有一页没一页地看着。

  她已经完成了谢可人想要悔婚的心愿,只剩下另一个……保护谢家,护得她父母下半辈子衣食无忧。

  这个其实比悔婚好不了多少。

  现在这个时代,公司制开始出现却并未完善,这对于习惯现在公司制管理制度的周语来说是很大挑战。

  而且这个时代虽然开始开放起来,男女都推崇自由恋爱,也有私奔之类的事情发生……可是女子继承父辈经商站稳政治立场都是少有的。

  更多的像谢家一样的世家女孩子,都是选择一个好夫婿嫁了,由夫家帮衬。

  周语烦恼地揉了揉额头。

  她不是没想过唐书曜,可是在悔婚后,她和他之间的关系突然就恢复了哥哥妹妹的相处模式。

  他帮她把舆论往有利谢家的地方引,也帮她挡去傅家的各种腌臜事。

  就是不再前进一步。

  周语移开书,把唐书曜这个选择,先按在心底。打算先去试试看谢老爹,看能不能让他同意自己抛头露面地去进入商场官场。

  一个女人,除了自己的亲人,也就自己最可靠。所以一切能抓在自己手里的,都一定要紧紧地抓在手里,一丝一毫都放松不得。

  她在院中纠结犹豫彷徨,种种的表情都落在楼上那人眼中。

  他就那么站着看着她纠结犹豫彷徨。

  就连他身后的人都看不下去了,问他:“少爷,现在谢小姐退了婚,你看是不是……”

  他对她的纵容关心,身边人都是一清二楚。

  唐书曜不急着回答,先提了个问题:“你觉得她如何?”

  手下的人回答道:“聪慧机敏,端庄细心。”

  唐书曜淡淡笑了声:“你评价还挺高。”

  然后才继续道:“要站在我身边的话,还差一点。”

  她得是在这里靠着自己的力量站稳了,以后才能在他身边站稳。他自然能护得她一世安康,但是她是个好苗子,他更希望她能够不依靠自己站稳,然后在跟他同一个水平线上一步步向他走来。

  一个跟菟丝花一样依赖别人生活的女人,跟玩物没什么两样。起初他可能还会有些兴趣陪着,到后来必会因为种种不合有间隙矛盾产生。可是一个独立的有能力的女人,则可以像朋友一样相处,她可以在工作上帮助他,可以在生活上陪伴他,让他欲罢不能。

  唐书曜不希望她做菟丝花。

  他倒是希望她做一朵霸王花。

  又看了一会儿,唐书曜收回了目光,对着手下的人道:“收拾收拾,订票回英国吧。”

  唐书曜走得太突然了,说走就走,让周语措手不及。

  他在临走时微微拥了一下她。

  他告诉她:“我在那里等你。”

  这简直就是作弊,周语暗叹。明明自己要走,却还来这么一句。叫她记着他去追赶他的脚步,还霸道地被名花有主。

  谢老爹在楼梯上看到两人,丢下话转身又上楼去了:“年轻人们的事,我老头管不了咯。”

  周语送唐书曜到车站,车站里人们来来往往,她跟唐书曜面对面站着,看上去情绪有些低落。

  唐书曜到底有些不忍心了,正想安慰这小妮子几句,就被她突如其来的拥抱惊得浑身一僵。

  周语感受到他的僵硬,眯起眼不动声色笑了笑,终于掰回一城。她很快地松手,再后退一步,红唇似无意识地擦过他的耳畔。

  她的语气不再是一昧地勾起人保护欲的柔弱,又或是传统女子的矜持清贵。

  唐书曜从不知道原来女子轻灵的嗓音暗哑下来也是如此迷人。

  她告诉他,乖,等着我。

  无端端地透出一股霸道劲儿来。

  坐在车上的唐书曜回忆着,没由来地就勾起了唇角。

  6 ☆、五 那家便利店可人

  这几年,周语走得很艰难,简直是心酸。

  这个一切都开始刚刚萌芽却还没完善的时代,她时常受到各种质疑,有时候还有来自对手的种种威胁。

  首先便是完善公司制度,这裙带关系遍地走的时代,要雷厉风行地推行还是废了好大一番功夫。

  周语时常工作到凌晨几点,写给唐书曜的信里却还是一如既往地悠闲散漫。

  他们已经是危险的分隔两地的状态了,要是连信里都是充满了枯燥的公事或者抱怨,只能把彼此推向越来越远的距离。

  周语不会干那样的傻事,她要做他枯燥生活的调味品,让她的来信变成他轻松的闲暇时刻,要让他等待着期待着自己的来信。

  他的信一般都是极简,寥寥数语,说一下近期的情况。周语觉得他与其说是来告知自己近期状况的,不如说是为了秀他那一手漂亮的字,偶尔顺便也来催催她:嘿,你好久没写信了。

  有一次,他有意用英文写了一封长长的信来。他知晓周语也打算往英国发展,有意帮她锻炼英语。

  周语毫不客气地用一手漂亮的花体回了过去,还顺便纠正了语法。

  这以后,他们俩之间的书信,基本都是谢老爹看不懂的格式了。

  等到两年后,周语基本把谢家的脚都站稳了,也不怕谁来扳动她谢家的地位了,在谢老爹一脸嫌弃中,收拾收拾去了英国。

  谢老爹早知道她心不在这里,见她也的确做到了自己的期望,当即就摆摆手松了口:“去吧,去吧,老大不小,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爹我苛刻绊着你不让你结婚。赶紧给我滚过去,别来烦我眼。”

  他说得那叫一个舍得,在周语临走前一天却又半夜里悄悄起来给她掖被子,在她的行李箱里头又放了一些钱财。

  周语可以感受到他在自己的床边坐了许久。

  她沉默地在床上保持着熟睡的姿势,几年下来,她对这个口硬心软的谢老爹也是有了不浅的感情。但此刻,如果她醒来,势必会让这个嘴巴毒蛇心里难过的要死的老头尴尬。

  周语想着,有什么话,就静静地对这一世寂静说出来,能做的,她都会去达到。

  可是谢老爹却什么都没说。

  他伛偻着背,为那个睡得香甜的孩子,轻轻压了压被角。

  那份小心翼翼,仿佛把他的世界都裹在了那一团绵软之中。

  周语莫名觉得心有些疼。

  她径自一人来到英国,拿了一个行李箱没带一个人。

  孤身一人到陌生地方,一般的女孩子都该是恐惧不安的,但周语是想都没想地迈开步子往旅馆走。

  她早就习惯了一个人承担所有,几年没见,她还无法确保唐书曜的心意。在这之前,她必须做好充足的休息来面对即将发生的一切。

  其实到现在,她的任务也算是完成了。可是她却还在这个世界,想必是谢可人希望看到自己跟唐书曜的一个结局。

  那就给她看吧,是她的就是她的。

  不是她的……抢都要抢成是她的。

  几年的磨砺,已经磨去她的棱角。如今的她是恰恰好的年纪,既没有小女孩那般无知懵懂,也不会跟年过半百的老人那样死气沉沉。她优雅智慧,岁月的沉淀给这个受主宠幸的女子增添了难以描述的魅力,她的一举一动都在散发着致命的诱惑。

  唐书曜在周语到英国的第二天就来接她了。

  他原本以为自己只是被这个女子的一时吸引,分开久了或许也会忘记。可是却不曾想她的来信竟让他一次比一次期待,她的一切都让他忍不住去探索追寻。

  他甚至都没办法克制自己想见她的欲望,跟她推托一下,让她忍不住先去找他。

  这场长达几年的角逐,她出落得远远比他期待的美好。他从一开始的欣慰满足,慢慢地变得不安焦躁,每一天都等待着她来的日子。

  但是在见着面的那一刻,他还是保持了一贯的沉默。

  即使他的眼神炽热如火。

  周语笑盈盈地站在那头。

  她穿着一身时髦的红色连衣裙,大波浪的头发妩媚性感,白皙的小腿下面是一双精致的小高跟。

  她只来得及露出一个笑,就被疾步走来的他拥入怀中。

  两人的呼吸交融,体温交融,她甚至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早晨的咖啡气息。

  岁月静好。

  一刻永恒。

  “啧啧,瞅瞅,瞅瞅啊,你这简直了。不但完美完成还帮人家吊到一个金龟婿!”贺栗一边咔嚓咔嚓地嚼着薯片,一片不住点评周语此次表现。

  周语此时已经回到了便利店里,面瘫着脸把架子上缺少的货物补齐,一旁的妞妞也很欢乐地帮忙递东西,整张笑脸依旧害羞得不成样子。

  别问周语怎么知道一个一脸惨白的女鬼是怎么害羞的。

  如果她没激动地把脸扭转一百八十度,只拿后脑勺对着她的话,她的确也不知道她这是害羞了。

  “说说看,对本次工作有什么想法没?”贺栗换了一个腿跷二郎腿,顺便又捞了几串关东煮开始吃起来。

  周语放下货物,揉了揉酸疼的腰,面无表情地盯着他:“老板,工资什么时候发?”

  贺栗:“……突然想起我前一个任务收尾不太好我先走了。”

  溜得倒是飞快。

  周语看着贺栗玩命走的方向,细微地勾了勾唇角。

  她才不信茫茫人海中他一眼相中她当便利店店员,什么缘分啊巧合啊的说法。

  这种店铺少之又少,跟她一样的吸血鬼也少之又少。

  这世上没有偶然,一切都是必然。

  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找上她,或者该说他为什么引着她来这里。但至少他给了她一份明面上的工作,也给了她机会去接触一个全新的世界。

  就是,肚子还是有些饿……

  周语低头看看手里的泡面,扭头看看一直后脑勺的妞妞,还是吸了吸口水,把饥饿感压下去。

  完成一次任务后,不知道为什么饿得慌。

  看来以后的工资福利里还要多加一点必要的伙食啊,她的身份去弄血液怎么想怎么奇怪,早知道大学就该学医,哪怕一个法医至少还能接触尸体。

  不过,像他这样人的血液能力一定也不小。

  周语猩红着眼,危险地舔了舔唇。

  贺栗从某种程度上而言,的确是个好老板。

  他每月虽然发的工资不多,但保证了周语的伙食供应,这点让周语很满意。

  她没多大好奇心去知道他怎么弄来的东西,她只知道肚子喂饱了的感觉很爽,至少她再也不用害怕自己变成一个没有理智只会吸血的疯子。

  但从另外以下方面而言,他简直就是渣滓。

  比如现在,拉着那个惨不忍睹的女鬼到她面前介绍:“阿语哟,接客啦!”

  那个女鬼一身古装精致极了,层层叠叠的金丝绣堆砌出展翅欲飞的凤凰。

  周语一看就头疼,这样能把凤凰装饰在自己身上,还被整得面目全非的人。一看对方就不是什么好惹的。

  按着惯例,那女鬼朝着两人缓缓下跪,慢慢道来自己的遭遇。

  “恩人帮我,我乃华清的大公主,一切皆因我跟那上居沈流年相识开始……”

  难得的是,这次的任务居然是照顾。

  华清的大公主,荣华富贵无所不享。她穿的,必定是最好的绣娘绣的衣服;她吃的,一定是最新鲜快马加鞭送来的食物……

  她受宠如此,却因一次刺杀与上居沈流年相识。

  翩翩公子持剑而立,他剑身一抖,一串血珠顺着闪着寒光的剑锋滴落。

  可她却不觉得害怕,一颗心就此挂在了他的身上。

  都说才子佳人,这样的尊贵美人追求着,有谁会狠下心拒绝?沈流年终于娶了华清大公主,甘心放弃江湖进入朝堂。

  可是,朝堂那个吃人的地方风云突变,一朝欢喜一朝忧。

  今朝他是为国效力的国民驸马,明朝他就是居心叵测救了公主以此进入朝堂危害国家的上居奸细。

  更有人派杀手杀了公主,把这一切嫁祸到沈流年头上。

  沈流年痛失爱妻,又被如此冤枉,病逝在牢狱里。

  昔日翩翩持剑侠士,今日长门外黄土一抔。

  “可怜我那孩儿没人照顾,一个人在世上摸爬滚打,他本该享受锦衣玉食……”

  是了,一直认为最爱的女儿被沈流年杀死的皇帝,自然不会对他的儿子摆出什么好脸色来。虽然他也是自己女儿的血肉,可是一看他那和父亲极其相似的脸,皇帝就提不起想要宠爱的念头来。

  沈流年的儿子,沈御风,白白顶着了一个皇子的名号,却一点都不被倚重,在那吃人的宫里摸爬滚打,睡得是破败的屋子,吃的是残羹冷炙。

  即使这样,他还对着每一个人如沐春风般微笑,有着老好人的绰号,这也是他得以存活至今不被除掉的凭借。

  长公主看着自己儿子,心疼得要死,被囚在宫中轮回不得。

  这个柔软的女人,不求报仇雪恨,只求助儿子一世顺遂。

  周语直觉觉得这个任务难。

  一个永远微笑的人,带着的面具远远比那些直来直往的人多。这样的人,你光是要取得他的信任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何况还要帮助他在被自己外公讨厌的情况下一步步往上走,这难度可不是一般。

  周语想要拒绝,贺栗却先一步帮她应下来。

  这个魂魄已经逗留了太久,再久下去她都能来现世化形了,要是又因为什么原因黑化,这后果可不是说说的可怕。

  周语无奈,只能前往。

  7 ☆、一 那家便利店御风

  此次她的身份是一个相当娇蛮的郡主,顾筱筱。

  她祖上据说是跟着开山皇帝打江山的功臣,在皇帝登基后,获封了一个异姓王屁颠屁颠就去那边塞的封地守着了,这一守就是好几代人,无数的顾家子弟的鲜血都洒在了边塞的黄土中。

  这封号也是一代一代用血肉传下来,到如今她顾老爹就出了她这么一个女儿,几年前求着皇帝给了一个郡主的封号。

  她家手握重兵却还能存在至今,这跟顾家每一代基本都是独子扯不开关系。

  独子,所以无嫡庶之争,家就安了。

  家安,方能一心一意保家,即便朝代动荡了,都城闹得满城风雨,对着这样人丁凋零却忠心耿耿的家族,皇帝总是不会随便去打压的。

  更不要说这一代,顾家只有一个女儿,没有可以继承封号的继承人出现,等着顾老爹一走,这一点点兵权还不是回到皇帝手里。

  皇帝自身本来就握了大部分兵,加上顾家可以算是无后。他对顾家一直放心的很,也优待的很。

  就比如顾筱筱,她不过是一个郡主,却早就被皇帝在都城赐了跟公主府一样规模的府邸。

  顾筱筱不爱都城女子的勾心斗角,更爱边塞将士的豪爽大气,因此常年随着父亲居住在边塞。

  不过,而今看来,这郡主府是一定要回去住住了的。

  毕竟人家皇子不可能被流放到边塞来好让她照顾。

  于是,在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周语就告别了顾家两老,坐着马车直奔都城。

  她的理由很简单。

  老大不小,该是娶个相公回来了,都城选择多,女儿要好好挑挑,看中的就带过来。

  顾老爹表示,不愧是我顾家的女儿,果真霸气。

  周语这人还在路上的时候,郡主来都城选夫这个传言早就传的人人皆知了。

  有想要抱上顾家大腿的家族,赶紧唤了自家儿子回来准备。也有看不上顾家这一衰微的家族,悄悄送走自家儿子。

  然而皇帝心里很纠结。

  女子到了一定年纪,来嫁个人很正常。只是,她若嫁一个都城公子倒还好,要是她若是嫁一个皇子皇孙的,那她顾家的兵权加上皇子……这势必会造成眼下制衡的不平衡,暗流四起。

  这不,他的几个儿子前几日还在门外游历着,一听郡主选夫都纷纷赶回来凑个热闹了。

  是个麻烦啊,但是对着这个自己从小宠到大当女儿一样待着的麻烦,他还不能直接拒绝说,你别过来。

  皇帝简直是快把自己纠结得掉光了头发。

  然而,周语自然是不会去管皇帝怎么想的,她左右只有一个任务,照顾那沈御风,助他此后顺遂安康。

  她在颠簸的马车上,翻着顾老爹给的一踏的才子们的画像和介绍,手指在那写了沈御风的那一页停下。

  然后她揉了揉额头。

  伤脑筋。

  沈御风,长公主之子同时也是叛国罪人之子。貌俊秀,品行端正,与人和善,才华横溢……

  都是溢美之词,看着那评语,他就像是一个无坚不摧的老好人。

  对谁都好,对谁都微笑,简直没有任何缺点和理想型。

  他无坚不摧地保护着自己,让人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才能接近他的内心。

  周语眼下的身份是个极其娇蛮的人,这跟之前的大家闺秀型的谢可人很不一样。不过在面对沈御风这样温柔伪装到每一根头发的家伙,这样的性格倒是便利很多。

  娇蛮的人,做很多事不需要什么正当的理由,往往一句我喜欢我乐意就能搞定。

  你看,当遇到童年不幸过度自我保护的酸秀才后,也就蛮不讲理的土匪头子才能拿下秀才了。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没什么,我乐意。

  周语花了十几天才赶到都城,从边塞到都城,纵然她的马车是金丝玉缕,里面铺满软垫,但这一身的酸痛还是免不了的。

  可惜一到还有一个接风宴要去,皇帝特地为自己准备的,再娇蛮的人也不至于没脑子到去甩皇帝的脸。

  周语下了马车后,在郡主府稍作整理,把那一身褶皱的衣服换下,就又上了前往皇宫的马车。

  这,也是她跟沈御风的初次见面。

  朱门深深,无故的庄严肃穆的气氛自她的脚踏入宫门那一刻就开始蔓延开来。

  这里头的人讲话走路都是轻声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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