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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丫的,叫你重生-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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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晴仔细想了想,觉得这话有理,于是欣然点头同意。

    黎牧点头,表示对她这个决定的赞同,然后才在石桌边坐了下来,“这次去看娘亲,大约要在城外呆三四天,你准备下罢。”

    竟要出去这么久?总觉得不太安全的感觉,陶晴也在桌边坐下,想孔洛会不会趁此机会出手。

    黎牧见她坐下,抬手伸向茶壶,问:“要喝茶么?”

    想起上次的一夜无眠,陶晴仓皇逃走。

    等回到桐华苑里,她问芝衫:“乔青兄妹什么时候回来?”

    “说是五天后。”芝衫听她这么问,不禁有些奇怪,“小姐怎么忽然问起他们来了?”

    “我近日要出城一趟。”陶晴想了想,又道:“立即派人告知他们,生意的话先交给乔木,让乔青务必于三日后回来。”

    说起这乔青乔木,那可是非常重要的人,因为兄妹二人的功夫十分了得,原负责教授乔家所有护院,后来,乔桐开始接触家中生意,乔青便成了她的贴身护卫。毕竟做生意的,谁没有几个仇家呢,总要有个高手在身边才好。

    再后来,乔桐嫁进黎家,成了少夫人,终于可以抛头露面做生意了,乔家二老更不放心了,直接让乔青跟了过来,但有时乔家有重要的银钱生意,还是会召乔青回去,让兄妹二人一起护卫。

    黎家的高手,陶晴没见过,不过据陶天那货说,黎牧自己就是个不高不矮的练家子。

    第三天傍晚,姑丈卫府上的管家过来,说是卫老爷卫夫人明日午后过来,黎老夫人立即矜持地笑了,连眉梢上都是喜气。

    晚上,乔青回来了,当她女扮男装风尘仆仆地出现时,陶晴几日来的焦躁也跟着一扫而空,直说:“一路辛苦,还好赶回来了,回来就好。”

    如此被人期待着,倒叫陶晴有点不好意思了:“叫小姐担心了。”

    呵呵,自然要担心的,不担心你,就该担心自己了。当然,这话不能说,陶晴笑笑,让她洗漱休息去了。

    芝衫有点不满意,因为平日里都是她服侍小姐的,如今难得有出城的机会,乔青是该跟着,可多带个丫鬟也无不可啊。

    陶晴见她欲言又止欲语还休,还真是“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只好安慰她:“出门祭奠先人,又不是踏青,不宜带太多人,何况姑母要过来,你自然要留在府里打探消息。”

    对于府里的明争暗斗,芝衫那是再清楚不过,并且急切地希望自家小姐能够扫清一切障碍,此刻听小姐这么说,顿时有一种被赋予重任的感觉,于是坚定地点点头:“芝衫明白,小姐安心去吧。”

    陶晴:“……”

    第二日用过早饭,陶晴就带着扮作丫鬟的乔青出发了,经过青檀居的时候,却见黎牧正站在青檀树抬头发呆,她索性进去:“可以出门了么?”

    黎牧对她的话却充耳不闻,半天才以慢镜头回放的速度扭过脸来,面无表情地道:“本来再等你,一不小心入定了……”

    ……大哥,你这话是在婉转含蓄地嫌弃我行动太慢么?也忒含蓄了。

    大约是因为要上坟祭奠,黎牧今日穿了一身素白的棉布衣裳,陶晴已经憋了许久,又见今日天朗气清,觉得是个聊天的好机会,便问:“怎么老穿棉布衣裳呢,丝绸的毕竟要轻快些。”

    走在右侧的黎牧听闻此话,立即顿住步子,扭头看着她,等她抬头莫名其妙地看着自己时,才幽幽地道:“因为黎家的绸缎生意一直是你在打理……”

    额……陶晴嘴角抽抽,这是说自己不给他丝织衣服穿么?

    说完,他就转身走了,留下后面的陶晴深呼吸缓了缓,才抬脚跟上,看着前面那个素衣黑发的背影穿梭在绿柳红花中,总觉得有些眼熟,又走了十多步,忽然想起,不就是黎牧自己做的那幅画么?

    “疑是天外云舒,繁华竞逐枯,不换回眸”,还真是好句啊!

    陶晴本以为要去前厅辞别过老夫人后,才出发,不想黎牧一条路走到了大门口,她也不好多言,只得跟着。

    倒是黎牧看到侯在马车旁的乔青时,微微怔了一怔,又回头看了陶晴一眼,十分赞赏:“甚好。”

    陶晴现在最怕他开口,这种人一说话,就让人非得想想,她现在的感觉就一个字:累!

    陶晴上了马车,又看着他也钻进来,总觉得两个人在小空间里一言不发,太奇怪了,又想着他多半对乔青的出现不太满意,便解释道:“芝衫这几日身体不好,我才带了乔青来。”

    “甚好。乔青功夫好,眼下城外不是很太平,若真遇到什么事,她也好保护我……”黎牧坐在对面,看了她一眼,随即笑着加了个字:“们……”

    ……

    想着祭奠先人是件很严肃的事情,陶晴没有带哪些鬼怪的本子,可上车没多久,黎牧那货便打开屁股下面的椅子,取了本书出来,陶晴看到封面上是写着“周氏外史”,看样子应该是野史了,确实是消遣时间的好东西。

    黎牧见她看着自己手中的书,于心不忍,诚挚提醒:“我只放了这一本。”

    一个时辰后,在陶晴的百无聊懒中,马车开始轻微地颠簸,想来是出城了,陶晴被晃得十分舒服,迷迷糊糊正要坠入梦乡,就看到有什么东西到了自己跟前,她努力抬了抬眼皮,就看到是先前那本外史。

    对面的黎牧看着她,坦然道:“见你没有什么消遣,便想着不如就先让与你先读。”

    泥煤!姐马上就要去梦里消遣了好伐?!!这货绝对是故意的!!!

    既是故意的,那就算自己不看书,他也有办法扰人清梦,想到这里,陶晴只好将书接过来,道:“多谢。”

    她翻了几页,这本《周氏外史》讲了周氏建立的小王朝——永兴年间的一些事。这本书的作者本职绝对是个说书人,极尽夸张渲染之能事,将故事讲得眉飞色舞。

    等翻完第十五页,正讲到永兴皇帝看上了礼部尚书的闺女,要接她进宫做皇后,奈何这位千金小姐已怀了皇上弟弟三王爷的孩子,皇上为了说动自己的心上人,竟于夜幕降临后,亲自到了尚书家里,可心上人正陪着他弟弟看雪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孩子上学读书……

    这情势一触即发啊,陶晴赶紧翻页,刚翻到十六页,就听对面的黎牧十分郑重地道:“有件事想问你。”

    “嗯?”陶晴目光黏在书上,可三秒钟过去后,却没等到下文,只好抬头用询问的目光看着对面的人,见他正皱眉看着自己,很严肃的感觉,只好将书扣在面前的小几上。

    黎牧这才开口,语气十分沉重:“你可知外史比正史好在哪里?”

    陶晴笑笑,伸手去拿书,道:“不如我看完之后再告诉你?”

    “历来成王败寇,正史不过是胜者的文过饰非歌功颂德罢了,可野史却不分好坏,都记在了里面,包括很多不辨真假的秘密,所以若要消遣的话,自然是野史好。”

    你说的这些,我当然知道!可陶晴还是重重地点了头,表示同意,然后抬起膝盖上的手……

    可她的手还没有伸出去,黎牧却已经将书握在了自己手里,道:“你既不喜欢看,便给我先看完罢……”

    陶晴就是再迟钝,也知道自己被耍了!他先是拿了本书来馋自己,接着在自己将睡未睡时把人弄醒,再然后就拿书给自己看,最后等自己看到□时,将书抢回去……

    乔桐是个典型的生意人,一切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陶晴此时若是扑上去掐他脖子,绝壁会暴露身份!

    那就继续睡吧,陶晴闭上眼养神,可脑海里总想着《周氏外史》,那皇帝哥哥最后到底会怎么对自己的王爷弟弟和心上人啊?

    就在陶晴濒临狂躁暴走边缘时,马车终于停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是有爱勤快的第三更~!

    我要说的是:第一个炮灰要出来了,嘿嘿嘿……

正文  第52章 炮灰初登场

    陶晴扛着背后的滚滚滚怒火下了马车;眼前是家客栈,且是没有名字的客栈;这还不稀奇;稀奇的是这是它坐落在不上不下的半山腰;藏身在绿树掩映中,请问一个以“接客”谋生的酒店,开在这前不着村后不靠路的地儿;真的合适么?

    果然黑店才是现实主义存在啊!她感叹完;又瞟了一眼身为高手的乔青;才站稳步子;就见圆滚滚的掌柜从里面迎了出来;笑得合不拢嘴:“少爷;少夫人一路辛苦!”

    这是自己家的黑店?陶晴顿时觉得这客栈开得好啊,背山靠水风光俊美格调高雅不食人间烟火……

    黎牧点点头,就带头走了进去,那掌柜是个极有眼力劲的,在一旁十分殷勤地给陶晴引路。

    等他们进去,早有伙计端了泡好的茶上来,用的竟是上好的青白釉,胎薄瓷细,做工考究,看样子,客栈是拿来招呼“自己人”的,不然这本钱也忒大了些。

    “你没有来过,所以不知道。”黎牧亲身倒了茶,瞄了一眼杯中茶水的颜色,才继续,“因黎家祖坟就在山上,可在祖坟边上建别院,却有些不合宜,于是,我让人修了这客栈。”

    陶晴:“……”话说在祖坟边上开客栈比盖别院更合适在哪里啊?

    黎牧像是看出她的疑虑,于是又加了句:“修客栈的话好歹还可以赚点钱。”

    果然,为了钱把祖宗都卖了啊!陶晴嘴上随口接了句:“这是这种地方,‘路过’住店的人很少罢?”

    她话音未落,就听外面有了动静,片刻之后,小二就引着一个穿锦衣的公子进来了,那人一身莲青色戎装,碧玉冠束黑发,整个人看上去如同雨后青山,教人只觉神清气爽,可周身的大家气度不减丝毫,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一个十分称职的精英高富帅”。

    来人进屋扫了一眼,就看到了他们,面上立即浮出惊喜的神色,“黎公子!”接着,两步走了过来:“不想在此偶遇公子。”

    黎牧此时已站了起来,露出一个儒雅斯文教养良好的一笑:“沈公子,别来无恙。”

    陶晴也随着站了起来,这么大一个活物实在扎眼,黎牧打完招呼后,看了她一眼,跟对方介绍:“内子。”完了又对着陶晴道:“沈浩波沈公子。”

    陶晴矜持地微笑着低了低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那沈公子忙回礼:“嫂夫人好。”

    这人是个自来熟,因黎牧的一句“请坐”就抛弃下人,自己大大咧咧地坐在了他们这一桌,“今日打猎,不想出门晚了些,进山已是这个时辰了,本打算将就用过午饭再开始,可对黎公子这家客栈早有耳闻,念着机会难得,就过来了。不料竟有了意外之惊喜,巧遇贤伉俪,黎公子也是来打猎的么?”

    “我们是来上坟的。” 黎牧略抬眼皮看了他一眼。

    “在下唐突了。”对方连忙致歉,脸上带了一丝尴尬,十分诚挚,为了转移话题,又扭头对着乔桐,“对嫂夫人早有耳闻,今日一见实在是小弟三生荣幸。”

    对于不认识又帅气逼人的货色,陶晴生怕给对方留下不好的影响,于是秉持一贯的应对之策,露出一个标准的礼仪式笑容。

    “哦?”旁边的黎牧表现出很有兴趣倾听的样子。

    “传闻黎少夫人秀外慧中,经商有道,巾帼不让须眉,今日一见,果然如此。”

    低头喝水的陶晴听到这里,不禁挑了挑眉毛,从眼角瞟了黎牧一眼,却见他面带浅笑,神情淡然。她本想上楼回客房休息,可小二已经开始上菜了,而黎牧也一个劲地给她续茶,看这架势是要她留下?

    她只好继续八颗牙齿笑,然后就听他们相互问候了对方老妈和全家……

    她吃完碗里最后一根青菜,抬头想夹一片藕,一不小心竟然看到黎牧那货在笑!她早就见过他的笑,包括冷笑、嘲笑、讥笑、皮笑肉不笑,只是如此发自肺腑且如沐春风般的笑还是第一次!

    陶晴趁着筷子转弯的档口又看了一眼旁边的沈兴明,见他神采飞扬,并且玉面星眸,并且唇红齿白,并且脸带绯红,并且……

    黎牧是个好同志,那么……陶晴露禁不住出一个十分荡漾的笑来,老哥诚不欺我啊!(某冈:腐女的恐怖之处就在于超越常人的一厢情愿啊!)

    可相谈甚欢相见恨晚的沈兴明却忽然转过头,对着她露出一个有些腼腆的笑来:“说起来,几年前,我和乔老爷倒是有些生意上的往来,早知道乔家小家智慧不是常人所及,熟谙经商之道,自那时起,小弟盼着有朝一日机缘巧合,得见佳人。”

    “公子谬赞,只是不太愚钝罢了。”陶晴瞥了一眼旁边的黎牧,看他又露出标准的皮笑肉不笑,小眼刀一个劲地往自己身上招呼,忙加了一句,“不及我家夫君和沈公子,二位才是经天纬地……”天造地设……

    可那个沈兴明却是个没眼力劲的,见她如此说,面上竟闪过十分遗憾的神色,硬挤了一个笑出来,“在下确不如黎公子,也只有黎公子这样的人物,才可以尽享齐人之福。”

    黎牧笑笑,顺手夹了片藕放进陶晴碗里,那动作真真是熟练自然极了,然后才答道:“沈公子龙章凤姿,才华四溢,他日定能寻得良缘佳偶。”

    沈兴如此说,话里的意思那是再明显不过了,那就是曾经倾心于乔桐,甚而至今都耿耿于怀,他刚刚说黎牧“尽享齐人之福”,不晓得是发自内心的羡慕,还是在为乔桐打抱不平?看来自己再一次判断失误了,陶晴愣愣,不过这奉光王朝虽是民风开放,他却将自己的爱慕当面表现得如此直接,合适么?

    陶晴将碗里最后一粒米扒进嘴里,对着黎牧道:“我去院子里看看。”说罢又对着沈兴明笑着点点头,这才起身离去,只是刚走到门口,就听沈兴明说:“出来狩猎,只剩半天,怕是不能尽兴了,小弟想再次住一晚,明日继续,可方便么?”

    黎牧的声音古井无波,“既是客栈,有何不便?”

    乔青作为名义上的贴身侍女,实际上的贴身侍卫,自然要跟出来的。陶晴从后院后门出去,又走了几步,才回头问她:“关于那个沈公子,你知道什么?”

    乔青略一思索,回道:“沈家的家业是比不上乔、黎两家,可因为是世代传承的大族,在这朗州的声望却是乔、黎两家所不及的。”

    陶晴又问:“可知和黎府又什么瓜葛?”

    乔青仔细想了想,回答:“黎家的生意是您和少爷在打理,若有,也多半是少爷那边了。小姐觉得那人可疑?”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陶晴十分不屑地挑了挑眉毛,“沈家大户,看他又不是纨绔子弟,那必然受了极好的教养,可刚刚那番话,你认为合适么?”

    “是不太合宜。”乔青点头附和,又加了句,“除非他曾经真的倾心于小姐,一时乱了方寸。”

    陶晴:“……”

    她们又转了转,就有小厮过来,领着她们进了住宿的厢房。陶晴因为半天的颠簸,是有些疲惫了,于是故作随意地问那小厮:“少爷和沈公子呢?”

    “沈公子出去狩猎了;少爷在查账,因为许久没有过来,账目堆积得有些多了。”

    陶晴心里送了一口气,因为住在客栈里,“乔桐”理当同夫君一间房一张床。此刻,听闻黎牧不在,并且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也不会回来,她自然放心了,打算安心午休。等进了东厢,她才发现屋中陈设竟和居家无异,博物架、屏风、矮几、甚至棋盘,一个不差。看这样子,后院的厢房应当是给自己人住的,前面楼上的客房才是给外人住的。

    陶晴换了身舒服的家常衣裳,又去了头上孤零零的白玉簪,才在美人靠上躺下,之所以不上床,是怕黎牧会进来。可美人靠上没有帷帐遮光,她总觉得有些刺眼,便拿了随身的丝帕盖在脸上,帕子很薄,实在起不到遮光的作用,姑且当做一种心理上的暗示就好了。

    片刻之后,她脑子就变成了一锅浆糊,不知多久好似听到“吱呀”的开门声,因为乔青在屋里守着,她很安心,便又合上眼又睡了过去。

    一个时辰后,乔青将她唤起来了。陶晴趁喝茶醒觉的功夫问:“刚刚可是少爷来过了?”

    “是,他看您还在休息,便又出去了。”

    陶晴点点头,念着上午马车上的那本未完的《周氏外史》,便让乔青去取了过来。

    傍晚时,小厮进来道:“少爷说请少夫人先用晚饭,不必等他。”

    陶晴愣愣,我本来打算等他了么?她又懒得挪窝,索性让人将饭菜送到厢房里来用。

    两刻钟后,陶晴端起碗筷,果然要吃的爽快,还真不能当着外人的面。

    月上柳梢,陶晴终于将手上的野史给翻完了,想洗漱后关门休息了,才意识到“夫君”还在外面,于是起身,打算尽量含蓄婉转地探探关于睡觉这件事的安排,可后院竟然没人,她只好带着乔青往前面走。

    可她刚走进前面的客栈,就见身穿褐色衣服的沈家下人,正提着一只野鸡过来,陶晴下意识就往旁边侧了侧身,却不想那鸡到了她跟前忽然就活了过来,拼命扑棱着翅膀。

    “小姐当心!”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说什么呢?

    好吧,感谢炸我的亲,某冈平时不留意,昨天才发现有几位亲丢了地雷,其实大家能一起走到现在,某

    冈就很开心了,地雷什么的就不必破费了,说的就是下面这几位,我点名了:开心,兰兰,某只某只,

    永远十八岁,流川叶子,lx。盈。

    另外,应断肠人的强烈要求,对肠子提出严厉表扬,哈哈!一直留言,还是那么长的留言,谢谢肠子了~!(如果你敢玩消失,哼哼!!!)

    还有,今天话还真多,喜欢的亲可以拍抓冒个泡,开V后就可以送分了,虽然很少,也是某冈的心意~!

正文  第53章 三杯倒

    可她刚走进前面的客栈;就见身穿褐色衣服的沈家下人,正提着一只野鸡过来;陶晴下意识就往旁边侧了侧身,却不想那鸡到了她跟前忽然就活了过来;拼命扑棱着翅膀;

    “小姐当心!”

    乔青一个旋转站到了陶晴前面,其实一只鸡能有什么威胁呢?只不过是洒了几滴血出来,溅在了她们身上;陶晴甚至能赶到右脸上一滴带着腥气的温热。

    跟在后面的沈兴明几步冲上来,赶紧掏出帕子;抬手就要帮陶晴擦;嘴上一连声地致歉。

    陶晴假装脚下不稳,往后退了一步;那沈兴明抬起的手便孤零零地举在半空,扎眼极了。

    乔青见着架势,赶紧接过陶晴手中的帕子,帮她擦拭起来。

    陶晴低头看了看身上的衣服也没有一片红火,忍住脾气道了声“无碍的”,然后就转身要原路回了厢房。

    乔青虽然护在前面,但因为鸡血来袭时,左手挥舞得十分漂亮,因此,以左臂为半径不得圆内,并没有遭殃,可陶晴却觉得十分过意不去,有种拿人当箭靶子的感觉,于是对她说:“你不必管我,也去换身衣服罢。”

    乔青点点头,推开门后看着小姐进去了,才说:“我先去前面端热水过来,给您洗洗。”然后帮忙把门关上了才退出来。

    不晓得黎牧什么时候回来,洗澡确实有些不方便,陶晴进屋后,先从柜子里重新挑了套素白的衣裳,放在床上,这才开始宽衣解带,可进行到一半,就顿住了,“啊——”

    这声惊呼是下意识发出来的,可她一张嘴就立马控制住分贝了,所以,并没闹出多大的动静,只是面对眼前这条筷子大小蠕动的活物,她还是呆了一呆,呆完之后,丢掉手上的衣服,拔腿就往外跑!

    眼看着要到门口,却见“咣当”一声,门被人从外面击开了,进来的人正是沈兴明!他满脸焦虑,两手扶住陶晴的肩膀,急问:“出了什么事?!”

    陶晴一心往外跑,可又摆脱不了他的两只咸猪手,只得焦急地解释:“有蛇!”

    “蛇?在哪里?”沈兴明本来紧绷着的脸立即缓了下来,脸上全是不信和轻蔑,“ 你定是看花眼了,不信你回头看。”

    说完这话,他还嫌不过瘾,押了陶晴就往回走,她们转过屏风,到了床前,先前放衣服的地方,莫说是蛇,连根头发都不见了。

    刚被吓破了胆,又被人强行拉回来,可那东西眼下竟然“消失”,陶晴一时给怔住了,缓不过神来,就在这时,她听到背后传来冷冰冰的声音:“出什么事了?”

    她转身回头,黎牧正站在屏风边上看着他们,陶晴这才意识到眼下情势比刚刚危险多了!一地的裙衫,她身上衣衫不整,白色中衣也露了出来,而沈兴明这个大老爷们却出现在自己身边,爪子还搭在她肩上:简直就是偷情被捉的经典情形!

    不过这还不是最危险的,最危险的是唯恐天下不乱的沈某人,他先是被烫到一样,迅速把手收了回来,接着吞吞吐吐地“焦急”解释:“黎兄……黎兄不要靠误会!这是意外……”

    黎牧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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