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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美丽多金还长寿[重生]-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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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钰吉将螃蟹用脸盆扣在了水池里,洗手回去睡觉。让人手足无措的一幕发生了,盛如初无论如何都不肯独自睡,一定要跟她睡一起。
  刚刚重逢就要同床共枕吗?盛钰吉自己倒是不介意,两人关系亲密无间,别说睡一床了,□□相对都行。
  但要是以后四哥恢复正常了,心里别扭怎么办?
  “我不想一个人睡,我害怕……”
  盛如初搂着她不肯松手,神态举止分明是个受到惊吓的小孩。
  算了,管那么远做什么。重逢来之不易,他们要珍惜分分秒秒。
  盛钰吉下了决心,回头问:“那我们一起睡床上?”
  盛如初脑袋点成了鸡啄米。
  关掉灯,二人在窄小的木板床上相拥。耳边听着海浪声,一抬头就可以看见窗外的星空。
  四哥的梦想实现了。
  如果他此刻没有呼呼大睡到流口水的话,可能会更好。
  由于床实在太小,盛如初的身体又太伟岸,盛钰吉整个人几乎都被包了起来,只露出一个脑袋喘气。
  盛如初的脸与她距离只有几厘米,她看着他天真到有些奇怪的睡颜,心想这样似乎也不错。
  不用记得那些烦恼、痛苦,活得纯粹天真。
  只要他真的是四哥。
  翌日一早,盛钰吉预订了车子带他前往城市,路上给他买了几套新衣服,按他现在的口味买了炸鸡汉堡可乐给他当早饭。等工作党们开始上班时,二人下了车,走进市中心最好的一家医院。
  她预定了脑科医生,要为盛如初做个最全面的检查。
  顾云廷那人阴险得很,她才不想再次中他的圈套。


第61章 (完)
  脑科医生是林行介绍给她的; 水平很不错。见面后她说明来意; 后者马上安排检查。
  各种大大小小的项目做完,时间已经过去一整天。医生用最快的速度交出一份检查报告。
  “他身体没有问题,各方面功能都很正常。但是大脑看上去有些退化,这让他的智力及记忆力都大幅度减退。用方便理解的话来说; 如今的他有着二十多岁的外表; 智力和情商却相当于五岁的幼童。”
  盛钰吉听完心情复杂; 问:“他还有恢复的可能吗?”
  “有的; 但是需要监护人有足够的耐心细心,像照顾一个小孩子一样照顾他,慢慢培养。这样在成长过程中,他失去的记忆智力会逐渐恢复。”
  “变成原来一样?”
  “这个暂时不好判断,就像失去行走能力的人做康复治疗一样; 治疗效果因人而异; 没办法打包票。”
  盛钰吉以为自己会很失望很沮丧,但是听完之后心情似乎没有那么差,回头看着在玩医生听诊器的盛如初,唯一的想法是带他去买玩具。
  只要是四哥,成不成熟有什么关系?她有足够的耐心照顾他。
  “那我让人送来的DNA……”
  医生道:“我们已经采样对比过了; 确实是同一个人。”
  盛钰吉闻言彻底放下心,脑中有一瞬间闪过阿野的脸,但很快就抛之脑后,带四哥回家。
  在车上时,她问盛如初。
  “四哥; 你想继续住在昨晚那个小屋子还是城市里?”
  眼前的四哥毕竟跟当年的不同,说不定他已经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更向往城市了。
  她自己已经住得很习惯,但她不想委屈四哥。
  盛如初拿着她在医院检查时给他买的玩具汽车,嘴里模仿车子行驶时的声音,玩了一通才说:“我要跟你在一起,你在哪里我就在哪里。”
  盛钰吉在等他答案,不成想居然听到这么一句,心道自己十年没白等。
  既然四哥不在乎住哪儿,那他们就继续在木屋里住段时间,反正网购挺方便的,随时都可以送上门。她还可以利用那儿清净的环境好好照顾他,帮他恢复记忆。
  做出决定后,手机突然响了,林行近乎崩溃地说仓库里盛如初的大脑被人调换,不知道偷到哪里去了。
  盛钰吉闻言侧脸看向身边的人,微笑道:“他在我身边。”
  “啊?”
  盛钰吉把四哥突然出现的事告诉了他,林行无论如何都不肯相信。将人类大脑移植到机器人体内已经是件难于登天的事情,他们这样一个顶级团队耗时十年也没有攻克难关,怎么可能有人直接给他一具完全一样的真人身体?
  这太恐怖了。
  盛钰吉不得不颇费一番口舌才让他相信,四哥真的回来了,她已经在他介绍的医生那里做完检查,没有问题。
  林行喃喃道:“虽然他的技术我信得过,但是难保设备不出问题,要不你还是带他回来再做个检查?或者我直接空运设备过去。”
  盛钰吉想了想,答应尽快带盛如初回华城市去,做检查顺便处理一下其他的事宜。
  她个人的资产已经捐了,但是还有盛世集团吉吉餐厅及林行的研究小组需要管理。
  挂掉电话没多久,两人就到了小木屋。盛如初看见远方缓缓沉入海平线的太阳,呼唤一声,丢掉手里的东西绕着沙滩奔跑。
  盛钰吉也跑了会儿,跟不上,停下来看着他开心的身影,嘴角也情不自禁扬起微笑,收都收不回来。
  盛如初跑了一圈踩到什么,弯腰从沙子里刨出一个东西握在手心里,神秘兮兮地朝她走来。
  他的白金色寸头在夕阳下显得异常耀眼,衣袂随着海风飘扬。
  盛钰吉笑嘻嘻地看着他,“捡了什么?”
  “你闭上眼睛。”
  她乖乖照做,闭上眼睛后世界便成了一片黑暗,隐隐有红光从缝隙间透进来。
  盛如初怕她偷看,特地捂住她的眼睛,另一只手拿着那个东西放在她耳边,轻笑道:“听到了吗?”
  呜呜……呜……
  耳边有风在轻轻吹过,像海洋深处发出的温柔呢喃。
  “是……海螺?”
  盛钰吉笑容灿烂地问。
  “被你猜到了。”盛如初松开手,将那枚白色的海螺放在她掌心,“送给你。”
  “为什么?”
  “因为你很漂亮。”盛如初说这话时有些羞涩,宛如一个情窦初开的大男孩。
  盛钰吉乐不可支,举起海螺亲了一口,放进口袋里,拉着他的胳膊道:
  “走,我们去吃好吃的。”
  第二天两人登上李泽派来的专机飞往华城市,落地后在林行的研究室里再次做了个检查,隔日得出结果——这个盛如初,的的确确就是当年的盛如初,甚至连骨龄都一样。
  他就像一个被封存在时光中的人,经历了十年光阴,丝毫没变,原模原样的来到他们面前。
  林行拿着检测报告,惊叹不已。
  “天啊,怎么会这样呢?他到底经历了什么?你真的不知道他是怎么回来的?”
  盛钰吉摇头,看向坐在一旁吃棒棒糖吃得起劲的四哥,对林行说:
  “感谢你们这么多年的努力,虽然他回来了,但研究小组不会解散,你们可以继续研究自己感兴趣的方向,只需做好项目申请书交给李泽,他会给你们拨款,薪水待遇方面仍然参考以前,也欢迎你们邀请能人加入。”
  林行听出她话里深藏的意思。
  “你还是不准备回来吗?”
  盛钰吉走过去牵起盛如初的手,深深地看着他。
  “我想一直陪着他。”
  她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也不知道四哥能活多久。有什么关系呢?他们要珍惜如今的每一分每一秒。
  离开研究室后,她又分别去了一趟集团和吉吉餐厅总公司,交待好大致的事情,仍然由李泽高胜和沈明渊负责管理,她只分红领钱花,每年能领到几十个亿。
  她拒绝了这些人的挽留,带着四哥去看了一场演唱会,是唐霖个人开的,举办当天正好是他的生日。
  自从通过选秀出道后,唐霖把绝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了电影和电视上,偶尔才出一张专辑,当做送给粉丝们的礼物。
  就在去年年底,唐霖拿到了金玉兰最佳新人奖,今年开始冲最佳配角。
  他的事业发展得有条不紊,让盛钰吉很放心,也终于不再亏欠唐老师的恩情。
  演唱会聚集了上万的粉丝,采用了全息投影,场面十分盛大。
  唐霖要在台上唱歌,没办法照顾她,跟她约好了等演唱会结束之后一起吃饭。
  不过等他唱完最后一首歌在台上谢幕时,她就拉着盛如初提前走了,坐上回小木屋的飞机,免得唐霖好不容易当上光芒万丈的大明星,一见到她又变成动不动红眼眶哭鼻子的小男生。
  盛如初对这趟华城游很满意,到了木屋后还念念不忘,尤其是演唱会上那绚丽多姿栩栩如生的全息投影,连晚上做梦都梦见。
  盛钰吉看出他对那东西的喜爱,让人从华城市空运了一套小型设备过来,在沙滩上放给他看。
  盛如初喜欢的不得了,玩了一整夜,凌晨时才睡下,仍然抱着她躺在那张狭窄的木床上,相拥而眠。
  天亮了,盛钰吉轻轻推开四哥的胳膊下了地,洗漱换衣服,推出自行车准备去镇上买点东西。
  集市上太多人,她怕他会走丢,还是留在家里比较好。
  可是才跨上自行车,盛如初就穿着大裤衩揉着眼睛追出来,迷迷糊糊地问她要去哪里。
  盛钰吉有些尴尬。
  “额……我去街上给你买肉包子吃。”
  盛如初走到车边抱住她的腰,下巴搁在她肩膀上。
  “我跟你一起去。”
  盛钰吉想拒绝,但是看着他英俊熟悉的脸,又开始舍不得。
  这是四哥啊,她一分钟也不想跟他分开。
  带着就带着吧,他们寸步不离就好了。
  等盛如初洗漱换好衣服,二人再次准备出发,却发现一个新难题——就一辆自行车,如何坐两个人?
  后面倒是有个小座位,可四哥体型这么大……
  盛钰吉想来想去决定试试再说,自己跨上自行车,拍拍后座让他上来。
  盛如初坐上去,她努力踩脚蹬子,发现居然毫不费力,回头一看四哥的两条长腿拖在地上,几乎是拎着车在走。
  盛钰吉:“……”
  “还是我来吧。”
  盛如初主动提议。
  “你会骑自行车?”
  十年前的四哥肯定会,但眼前的四哥着实让人无法放心。
  盛如初听她这么问,似乎很不服气,夺走自行车往上一跨,“上来。”
  盛钰吉耸耸肩,认命地坐上去,高度正好合适。
  盛如初学着她的样子往前骑,好好的自行车到了他手中扭成一条蛇,艰难地往前骑了百来米,在盛钰吉的尖叫声中哐当一下摔倒了。
  盛如初腿长,要倒的时候直接踩在了地上,稳稳当当,没受到任何影响。
  可盛钰吉就倒霉了,她反应慢了一拍,不仅摔倒还被自行车压在下面,疼得龇牙咧嘴。
  盛如初慌了,一只手拎起自行车往旁边一丢,蹲在她面前心惊肉跳地问:“你受伤了吗?”
  “我腿疼。”
  盛钰吉一边说着一边努力翻过身,抬起左脚卷起裤子一看,膝盖处已然青了一大片。
  盛如初垂着脑袋,自责极了。
  “都怪我,我真是太笨了,连个自行车都不会骑……”
  盛钰吉看他这副模样,腿上的那点伤根本不算事,抱着他安慰,像他曾经一样摸摸他的头。
  “是我反应太慢,早点跳下来就不会摔倒了。”
  “我还是不去了,我什么都不会只会添乱。你自己去镇上吧,我回家。”
  盛如初说完起身就要往回走,大个子孤零零的。盛钰吉连忙一瘸一拐跑过去拖住他。
  “你要是不去,那我也不去了。”
  “你真的不嫌弃我?”
  “我永远永远都不会嫌弃你。”
  盛如初沮丧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答应她一起去。
  但随之又出现一个问题——自行车没有愧对它那一百块的价格,随便一摔链条就掉了。
  两人对此一筹莫展,最后决定把车丢在这里步行去镇子上,反正就几里路而已,当散步了。
  他们有说有笑地走了好一会儿,盛如初回头时忽然发现她走路一瘸一拐的,想起她膝盖才受了伤,便往她面前一蹲,露出自己宽阔结实的背。
  “上来。”
  要是十年前盛钰吉肯定毫不犹豫地扑上去,以对方的体力被她是轻而易举。但此刻她脑中清楚的记得医生说得话,四哥如今的智力相当于五岁儿童。
  谁好意思让一个小孩被自己?
  盛钰吉说什么都不愿意,盛如初倔劲上来了,强行将她往背上一背,站起来就走。
  盛钰吉趴在这个熟悉又陌生的背脊上,看着身边风景往后移,双颊滚烫滚烫的,但是舍不得离开,闭上眼睛安心享受他的照顾。
  “我真的是你哥哥吗?”盛如初忽然问。
  “是啊,怎么了?”
  “我可不可以不当你的哥哥?”
  “为什么?”
  盛钰吉懵了,难道四哥死过一次后突然不喜欢她了?
  “我觉得……我觉得……”
  盛如初支吾了半天,忽然娇羞起来,把头一撇,“你真讨厌。”
  盛钰吉:“……”
  她怎么就讨厌了?
  两人之间的气氛变得尴尬起来,以至于周围的风景都无暇欣赏。
  好在盛如初足够幼稚,不开心的事没一会儿就抛之脑后,又跟她讨论起上街要买的东西来。
  抵达镇子上,身边的人变多。两人外形优秀,行为又很引人瞩目,不少人都好奇地看着他们。
  盛钰吉不好意思被他背,要求改背为扶,走到了买菜的地方。
  那天认识的白头发老头子本来坐在小竹椅上打瞌睡,看见他们走过来,立马打起精神招呼。
  “买点菜吗?今天想吃什么?”
  盛钰吉走到他的摊位前,蹲下看了几眼。
  “你的菜好像比别人的更新鲜一点,干嘛不卖贵一点呢?”
  “无所谓,赚多赚少都一样,够我老头子吃饭就行。”
  盛钰吉很喜欢他这种悠闲散漫的生活态度,决定以后就都在他这儿买菜。
  她挑选蔬菜时,老头子看着站在一旁只顾盯玩具的盛如初,问道:“你是她男朋友?”
  盛如初满头雾水,懵懵懂懂。
  盛钰吉脸一红,连忙说:“是我哥哥。”
  “是吗?挺好……哈哈。”
  老头子笑了两声,把最好的蔬菜往她面前推,“跟家人在一起很好,我一个人孤零零地住在这镇子上,总是觉得无聊。”
  “你要是有空的话,可以去我们那儿玩啊。”
  盛钰吉主动提出邀请,说完连自己都感到意外。
  当初搬到这里住,为的就是与世隔绝,不要与太多人有接触,安安静静地生活。
  不过四哥回来了,他又喜欢热闹,多认识些人也挺好。
  盛钰吉买完菜留给老头子地址,说欢迎他随时过去,吃饭也行。
  老头子笑吟吟地看着年轻美丽的两个人,眼睛里藏着股终于放下一切的释然。
  “好,我一定去。”
  “老七,我想要气球。”
  盛如初老远就瞥见卖彩灯气球的小贩,瞬间被吸引注意力,把盛钰吉拉走了。
  老头子摆弄着摊位上绿油油的蔬菜,叹了口气,用帽子盖住脸,靠在竹椅上继续打瞌睡。
  赶集的二人满载而归,回到家后盛如初把气球系在木门上,高高的飘在空中,宛如一盏指路明灯。
  盛钰吉用自己越来越娴熟的厨艺做了顿午饭,吃饭时她想起一事。
  “四哥,我们明天要开始干正事了。”
  盛如初正在啃排骨,吃得嘴角全是糖醋汁,看着她严肃认真的脸,冒出一股不妙的预感。
  “什么正事?”
  帮助他恢复逻辑思维能力什么办法最有效?盛钰吉采用了医生的建议——做数学题。
  盛如初吃吃喝喝玩玩闹闹的好日子结束了,每天被那些题目折磨得生不如死。
  第一天,盛钰吉亲手把笔塞进他手里。
  第二天,他开始赖床不起,推脱生病。
  第三天,盛钰吉准备好题目后到处都找不到人,从床底下发现了他躲躲闪闪的脸。
  “四哥……”她很无奈,“这些题目一定要做完的,你也想尽快恢复是不是?”
  盛如初捂住耳朵。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盛钰吉又好气又好笑,真是打破头也想不到,自己竟然有满世界追着四哥比他做数学题的机会。
  当初她是学渣,他才是学霸。
  最后她用一只炸鸡腿把他诱惑出来,强行推去书桌前。
  盛如初做得十分痛苦,时不时就抓耳挠腮一番。
  盛钰吉督促着他做那些练习题,每过几个月就带他去医院测试,惊喜地发现四哥的记忆的确在逐渐恢复。
  期间老头子也来他们家玩过几次,每次都带着一大筐的蔬菜,跟探望饥荒中的灾民似的,将她的冰箱塞得满满当当。
  这天下午老头子又来了,开着一辆小皮卡,皮卡上除了一如既往的蔬菜,似乎还有个活物。
  盛如初在窗边做数学题,眼尖地瞥见他们,眺望一番后欣喜地冲出去。
  “老七你看,是小狗!”
  他抱住那个闹腾腾的小东西冲她喊,老头子下了车,把蔬菜往下搬。
  盛钰吉本来在钓鱼,闻声连忙跑过来,喊四哥一起帮忙。
  “你总是送这么多菜来,还不收钱,该亏本了。”
  老头子笑道:“人生难得一知己,亏本又何妨。”
  “这么豪爽?年轻的时候是不是发过大财?”
  老头子笑笑不说话,小狗摇着尾巴跑过来,闻闻这儿闻闻那儿。
  “对了,这条狗是我在街上捡到的,没人要,你们想不想养?不方便的话我留着也行,当个伴儿。”
  小狗应该是土狗和哈士奇杂交的,毛色黄中带黑,实在算不上好看,但是性格特别活泼,一点也不怕人,很讨人喜欢。
  盛如初抱住它就舍不得松手,盛钰吉摸了摸它的脑袋,若有所思道:
  “我以前认识一个人,很喜欢养这种流浪动物。”
  老头子喃喃道:“他应该是个好人。”
  阿野算不算好人她不知道,只知道他对自己很好,好到让人没有足够的勇气接受。
  过去的事都过去了,她如今和四哥在一起,什么都不愿多想。
  盛钰吉晃晃脑袋问:“留下来吃饭吗?我昨天钓到了一只好大好大的龙虾,正好跟上次买来的芝士一起烤。”
  “那我今天有口福了。”
  老头子与他们大快朵颐一番,摸着滚圆的肚皮回家。
  时间过得飞快,这一年过得就像蜜里调油,没有一处不顺心如意,没有一处不令人深刻铭记。
  当四哥的检查进行了第四次时,他们迎来新年,李泽沈明渊和唐霖等人力邀他们回去过年,实在不行的话他们过来也可以,但是盛钰吉拒绝了,准备只跟四哥过。
  大年三十的前十天他们就开始准备,上网买齐所有想要的东西,把床单被褥、窗帘、桌布等物全部换新,还买了两台配置最高的新电脑与VR头盔——最近有家游戏公司出了个新的虚拟游戏,只需要佩戴他们研发的头盔,即刻享受全息游戏的魅力,仿真程度可达百分之八十。
  盛如初看到消息后迫不及待地想试试,盛钰吉也很想重温当年他帮自己打垃圾队友时的感觉,便耗资二十多万,买到全球限量一千台中的两台,当做彼此的新年礼物。
  过年最重要的自然是年夜饭,在这种特殊的日子里,盛钰吉不好意思秀自己磕碜的手艺,提前从附近的饭店里订了一桌饭,约定好下午送来。
  一切都安排好了,她走出木屋,看见四哥牵着小狗在沙滩上散步。
  蔚蓝的大海,银白的沙滩,深爱的人。
  小狗在沙滩上留下一长串梅花印,看见站在院门边的盛钰吉,欢快地冲她摇尾巴。
  盛如初也向她招手,让她一起过去玩。
  盛钰吉深深吸了一口气,脱掉鞋子,赤着脚跑过去。
  下午餐厅准时送来年夜饭,丰盛到摆都摆不下,不得不将备用的大桌子拿出来摆放在院子里,这才全部放了上去。
  餐厅的车走了,盛钰吉看着那些诱人的菜肴,忽然想起一个人。
  那卖菜的老头孤零零的,家人都在外面没回来,年夜饭是不是也只有他独自吃?
  大家怎么说都相识一场,老头子对他们很好,他们两个人过年又有些冷清,不如把他也一并叫过来吃顿年夜饭。
  想到这里,她就问了盛如初的意见。盛如初拿着头盔爱不释手,说她想请就请他没意见。
  盛钰吉便打了电话给老头,一个多小时后,他开着小货车来到院外,货车后面装满了鲜花和瓜果蔬菜,还有几桶大烟花,几乎把整个集市都运了过来。
  盛钰吉跟盛如初走过去,看清他带来的东西后目瞪口呆。
  老头子道:“你们请我一起来过年,是把我当家人看了。我没什么能给的,这些准备自己用的年货就都带过来,大家一起吃吃玩玩,热闹热闹。”
  他话都说到这个份上,盛钰吉不好意思推脱,就帮忙一起搬进院子里。
  瓜果蔬菜等物放到地窖去,改天再吃,鲜花用花瓶装起来,摆放在木屋各个角落,烟花则搬到院子外面,等天黑后再放。
  这座城市气候宜人,即便到了冬天也不太冷,三人只在长袖衬衫外面加了件风衣。盛如初跟小狗玩,玩累了把风衣也脱掉,卷起袖子和裤脚,在沙滩上堆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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