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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抛夫弃子-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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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了,赶紧穿上。”农秀兰不想多说话,要不是知道婚礼对一个女孩子的重要性,她非得跑去县城里问她娘,她的脑子是不是突然坏掉了。
  “傻孩子,赶紧换上吧!”
  看农秀珍呆愣愣的不动,陈百香赶紧打断这凝滞的气氛,这傻孩子,好东西送上门还不会动。她伸过手就要帮人解衣裳,谁料农秀珍却避开了。
  “我不能穿……”她怕她穿上了,一辈子都会被压低了头,压弯了腰。
  她是没有嫁妆,嫁人也穿的破破烂烂的,可是她知道农家人有多嫌弃她这个野种,知道陆金莲有多厌恶她这个仇人的女儿,之前她对她的提醒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她不敢要这施舍来的东西。
  空气顿时又安静了,陈百香也不再说话,任谁面对这样尴尬的事情,都不能坦然面对。
  半晌,陆明珠才突然开口。
  “阿娘说了,虽然你不是她的孩子,她也不喜欢你,但你也是她一点一点拉扯大的,不管怎么样,她都希望你下半辈子能过得幸福。看在你叫了她十六年阿娘的份上,她真心给你准备了这副嫁妆,你带着它们出去,就当她把你这个女儿嫁出去了。”
  “要是你还念着她把你养大的情分,你就收下这些东西,你好好想想吧!”
  撂下这些话,陆明珠捂着眼睛出去了,农秀兰叹了一口气,赶紧跟上去。
  陈百香拿着袖子帮农秀珍擦掉眼泪,哽咽道:“来吧孩子,大娘帮你穿上新衣服,咱漂漂亮亮的嫁出去,以后把日子也过得漂漂亮亮的。”
  …………
  半个小时后,孟来寨的陆潘和族人来迎亲,见到农家门前的两辆牛车,还有摆在厦栏里满满当当的物件,都十分惊讶。
  一个兄弟小声问他:“不是说嫂子家没什么人?怎么这么大阵仗?”
  “我也不知道,慢慢看吧!”
  陆潘心里有点没底,他们都说好了,虽然婚礼上没什么太好的东西,只要礼数尽到就好,但是现在看着准备齐全的嫁妆,他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
  不管怎么样,迎亲还是要继续进行。
  陆潘的族人在门口点了一串鞭炮,农家的人就把大门打开,把准备好的桌子挡在门口。
  心里没底的陆家人陆续上前,一边说着吉祥的套话,谁喝完了杯子里的酒水谁就能进门。
  一会儿之后所有人都进去了,把带来接亲的东西都摆在神龛前面,再由陆潘点上香,敬告农家祖先今天的喜事。
  农家的族人出乎意料的多,堂上坐得满满的,本来陆潘觉得以农秀珍尴尬的身份,有几个人在就差不多了,幸好他把该请的族人都请来了,没太丢面子。
  在男方族人唱过请新娘的歌之后,贴着红双喜的房间开门了,两个年轻的女孩子先走了出来,然后站在门口等着,再出来的才是农秀珍,见到她今天的打扮,大家都是心里一惊,眼前一亮。
  农秀珍没有和一般的新娘子一样,穿着黑色的民族常服,而是穿了重大典礼时女人们才穿的礼服。
  她头上戴着镶了银饰的绣花凤冠,上身是紧身的红色的镶了三层绣花边的衣裳,下身是黑色的长及脚面的百褶裙,鞋子是红底金边压花的绣花鞋,腰间系着一掌宽的白色绣花围腰,胸前还垂着两条银质的衣链,手腕上是一对两层镂空的银镯。
  农家族人:陆金莲可真舍得,对待亲女儿也不过就这样了!
  陆家族人:如果新娘这样子叫做什么都没有的话,那他们结婚岂不是果奔!
  这身打扮不是没人穿过,首饰都是一代传一代,这样一套衣服做好也要好几年,在这个年月一般很少有人能打扮成这个样子出嫁,农秀珍也算是独一份了。
  陆明珠本来没打算这么夸张的,但是陆金莲觉得既然都要送新衣服,还不如夸张一点,反正这些东西她多的是,以后还会更多,不用白不用,夸张一点没什么害处。
  就是可惜农秀兰早嫁了几年,没享受到这个待遇,但是这种礼服和首饰她已经送了大女儿两套了,以后还能穿。
  农秀珍出来以后,在后面出来的就是陆明珠和农秀兰两姐妹,陆明珠和农秀珍一样的打扮,不过衣服是宝蓝色的,也没戴凤冠,农秀兰倒只是比平时好那么一点。
  新娘子都出来了,大伙一番打趣,唱歌的又唱了一段祝福歌之后,她就被接上了陆家带来的牛车,农家几个兄弟则一件一件地把厦栏里的物件再搬上他们从县城赶回来的牛车,每搬一件唱歌的人就唱一句。
  来看热闹的人都啧啧称奇,这农秀珍本来就没爹疼没娘爱,怕出事才早早把自己嫁出去,本来觉得这迎亲场面肯定没什么看头,现在却把他们都吓了一跳。这才叫做真人不露相,嫁一个女儿得赔多少好东西,要是谁家都这样,大家都不敢养女儿了。
  农秀珍坐在缓缓前进的牛车上,听着旁边人惊讶又艳羡的对话,看着出乎意料的热闹场面,心里五味杂陈,最终只变成了一句话——
  祝我幸福!


第98章 完结:手刃仇人
  时至冬日; 天寒地冻,从半夜开始,原溪村就被一阵大雾给笼罩住了; 两米之外就看不清人。
  天刚蒙蒙亮; 原溪村的某位村民陆仁甲起来做早饭。
  他前天跟老婆吵架; 老婆一气之下回了娘家; 丢下他和不到两岁的儿子,孩子一饿就哭; 他不得不早起做饭。
  刚收拾了柴火想开始烧灶,他眯瞪着眼睛往旧竹筐里一掏; 却什么都没捞到。
  这时他才想起来; 半框引火的干松针,他昨天一天就给用完了,在家里上上下下搜了一边都没找到引火的东西后,他又意识到原来做饭不易!第一次是昨天!
  回去看了看还睡得香喷喷的儿子,陆仁甲紧了紧衣服,准备去房子后面的竹林里捡一点干掉的竹叶子,这比去别人家借还快一点。
  外面的冷空气刺得陆仁甲骨头都发冷,他加快了脚步往上面走。
  到了地方; 他本来只想捡一小把的; 但是想起昨天为了生火; 活活被他用完的小半筐干松针; 他决定多捡一点,于是又往深处走了几步。
  “啊啊啊啊啊……”
  这是一个极度惊恐的尖叫声; 堪比唱戏人的高音,却没人家的动听,这尖叫声一出,陆仁甲的邻居全都被吵醒了吵烦了。
  “叫什么叫,大早上的叫魂吗?”一个脑袋伸出了小小的木窗口。
  “甲娃子这是怎么了?”一个早起煮猪食的老妇人颤颤巍巍的拄着拐杖走出来。
  陆仁甲一边持续“啊啊啊啊”,一边屁滚尿流地从竹林里滚了出来。
  “啊啊啊啊……杀人了……死人了……”
  “什么杀人?”住在竹林周围的人都从家里出来了,围住陆仁甲。
  “林……林……林子里……有……有个死人……”陆仁甲被吓得脸色煞白,好好的人说话都说不利索了。
  路人乙:“有死人,那得赶紧去通知大队长啊!”
  路人丙:“这么冷的天,难道是冻死的?”
  老妇人:“你傻了,甲娃子说的是杀人了,怎么会是冻死的?”
  “不就是死人,你怕个什么劲?真不是男人,我先去看看。”
  一个自诩胆大的男人看着陆仁甲还没缓过劲来,不屑地看他一眼,然后自告奋勇地往陆仁甲跑出来的地方走去,别人都拦不住他。
  三十秒钟后。
  “啊啊啊啊啊……”
  “太可怕了……太恶心了……”
  胆大男也和陆仁甲一样鬼哭狼嚎地跑了出来,他甚至比陆仁甲还不堪,跑出来就吐得直翻白眼,差点没晕过去,旁边的人被这两人的反应弄得也不敢再去看了。
  等大队长带着人来,大家一起去看了竹林里的尸|体才清楚,陆仁甲和胆大男这两个大男人为什么被个尸|体吓得面无人色,只因为那个尸|体的惨状确实是吓人,一看就是被人残忍杀害的。
  这个尸体是个年轻的男性,看起来身强体壮的,他原本穿着一套军绿色的厚衣服,已经被丢在旁边了,干干净净的,可以知道是在死前就被凶手脱下来的。
  他的身体被利器切成七份,然后又按照“大”字型摆在一起,比五马分尸还要更多,地上流的血形成了一个小潭,因为过冷的天气形成了一层薄冰,裸|着的身子青青白白。
  他的双眼被挖了出来,又摆在眼眶上,双手双脚的脚趾都被全部砸碎,凶器是一块尖锐的石头,就摆在旁边。
  他的舌头被割了下来,嘴里塞着的是他被割下来的下|体,肚子也被划开,内脏流了一地。
  尸体的旁边还竖了一块墓碑似的木牌,上面用血写着三个海碗大的字——
  强!奸!犯!
  ……
  在场的人没有几个敢直视这个血腥的场面,胆小一点的人不小心瞥到一眼就吐了,捂着眼睛躲得远远的,胆子大一点的也好不到哪去,看了一眼也不敢再看第二眼。
  围观者围成一个圈,虽然都不敢看,却遮着眼睛和旁边的人议论纷纷,因为那三个黑红的血字,大家的话语之间倒是都没有对这个尸体有太多同情,只是对凶手进行了很多猜测。
  能下这样的狠手,凶手不是一般人。
  没人再敢自告奋勇,最后大队长不得不大着胆子,捡起地上的大衣把人盖住,遮住最可怕的地方,然后才小心翼翼地辨认这个尸体的身份。
  虽然死相恐怖,此人的脸部倒是没有被毁掉,还能辨认出来,大队长强忍着呕吐的感觉,看完之后迅速远离了现场。
  “我瞧着这好像是二队陆海定家的老三,让他们家的人过来认认。”
  几个年轻人迅速跑去叫人,围观群众再次开始新一轮的议论。
  “这陆海定家还有个老三?难道不是现在的陆老三?”一个爱凑热闹的少年道。
  “瓜娃子,他家确实还有个老三,不过前几年犯了大事劳改去了,现在这个陆老三其实是老四。”人老心不老的老奶奶道。
  “那都□□年前的事,我都快忘了这人了,那时候瓜娃子你还在穿着开裆裤到处跑,哪能知道这种事啊!”一个大叔拍拍他的肩膀。
  一会儿之后,陆海定家的人陆陆续续地跑来了,接着一个个地都大哭大骂起来。
  陆老三年过六十的老娘坐在地上哭得涕泗横流,其他人也不敢再看这惨状。
  “我的儿啊,阿娘八年没见你,总算八年过去,知道你要回来,这几天天天盼,夜夜想,就想着在黄土埋了我之前再见你一面,怎么就只见到这样的你,是哪个杀千刀的,让我老婆子白发人送黑发人……”
  “我的儿啊,我的儿啊,我一定要帮你报仇啊,我一定要找到那个杀千刀的,让他给你赔命啊……”
  在场的人说什么的都有,这本来就是个劳改犯,不知道什么时候还做了那强|奸的事,如果是真的,被人杀了也正常。他们这边偶尔死个人其实不是没见过的事,只是这个陆老三的死法太过恐怖了些。
  确实是很奇怪,他们这边谁出门都得带把刀,就为了防身,一般这种被仇杀的,凶手都会丢到深谷里去,连尸体都不让见着。
  现在这个陆老三就被虐杀在村里的竹林里,离最近的陆仁甲家不过一百米的距离,周围的痕迹都证明这是第一现场。陆老三又是个身强体壮的男人,这个过程肯定要花费不少的时间,这个凶手竟然不怕被发现,真是又残忍又胆大,大家都认定凶手肯定不止一个人。
  无论是不是仇杀,临近年关还发生了这样大的事情,村里肯定都要调查到底,至于尸体,陆家已经搬回去了准备下葬。
  别人不知道,陆家自己人还不知道嘛!八年前的事情根本就不是陆老三犯的,他是去帮人顶罪的,所以陆家人都记着他,希望他早日回来。
  他们不知道,这个八年前义无反顾为亲大哥顶罪的热血少年,早已在一天又一天的苦难,一次又一次的欺辱,一年又一年的失望中,不止一次地后悔,最终变成了一个真正的恶魔!
  可惜,村里人就算是再厉害都找不到凶手,因为这一切除了凶手之外,没有任何人看见,他们也查不到任何线索。
  陆金莲知道自己的手段很残忍,可是她一点都不害怕,也不会后悔,因为她相信自己不会暴露,这个强|奸|案根本就是上辈子的事情,他们以这个为突破口根本不可能破案。
  这个陆老三,就是上辈子害了她小女儿的凶手,他比岑美玉更加可恨,她一回来就发誓,自己一定要手刃仇人。
  陆金莲本来不知道这个陆老三就是害农秀珠的凶手,而是死后从那本小说里看来的,不然上辈子的她早就在知道的时候立即去宰了陆老三,而不是放他逍遥的活着。
  小说里描写的一切让她比憎恨岑美玉更加恨这个恶心的男人,所以当知道原文里的陆老三是昨夜回到原溪村的时候,她直接在回村的必经之路上把人堵了,然后迷药一捂就把人扛上了山,进了那片竹林。
  这是农秀珠遭受苦难的地方。
  在黑暗中,她点着一个小小的手电筒,换了衣服蒙了面,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的,拿着一把她磨了很久的刀,笑吟吟地看着陆老三惊恐的表情。
  他被下了药,和被困在火海里的岑美玉一样动弹不得,意识却是十分清醒的。
  不过他没有岑美玉的好运,没有人能来救他,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身体被切断,然后失血而亡,在只剩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他连视觉也没有了。
  这个时代的信息远远没有后世发达,看岑美玉失踪了那么久都没有人找到就知道了,信息不通是一方面,人的作为也是一方面。
  自此,陆金莲终于除去了她所有的仇人,自己安然无恙。
  但是她的手,却和她的心一样,染上了阴霾和血污,不再干净。
  那是重生的代价,然而仅仅只是一小部分而已。
  她不会后悔!
  陆金莲发现自己的摊子似乎铺得有点大,虽然仅仅只是在这一亩三分地上,相比于重生者来只是九牛一毛,但这已经远远超过了她的预期,她本来只想安安分分地过日子的。
  她现在不只是心狠了,胆子也更大了,做的事情越来越出格,可是她只有兴奋,害怕少到可以忽略不计。
  没办法,死后的十二年她见过的事情太多,眼界已经完全不一样了。那些念头一出来,她怎么也打不住。
  她以为自己可以甘于平凡,却发现自己似乎更向往刺激。
  …………
  时间渐渐地过去,日子不紧不慢地过着,到了金矿山开始招收员工全面开采金矿的时候,金矿山已经建立起了一个新的小村。
  外人只知道这个相当于新村的老板姓秦,是外地来的有钱人,还有很硬的关系,不然不可能会悄声无息地建起这个村子。
  小村当然只是个比喻,这个地方因为金矿的开采而出现,以后肯定就会因为金矿的枯竭而荒废,所以这里将会拥有的繁华也只是一时的,不可能会长久,毕竟矿山开采以后一般都不适合人类居住。
  农家两兄弟、农老根家、陆正栋家、陆金山家以及相信陆金莲的三个妹妹夫家,这几户人家靠着陆金莲资助的启动资金,在这个新村里开了好几家饭店,以及一些日用品的小商店,专门供给外地人或者无法天天回家的当地
  员工。然而,很多人并不知道这个小村落真正的老板是谁,就连这几家人也不知道。
  因为地理原因,当地农村山多地少,除了种植业之外没有渔业和畜牧业,山上石多土少,也发展不了林业,所以当地的农活并不算繁重,但是大部分人还是一年到头地忙忙碌碌,就是因为他们都努力在粮食以外的方面上自给自足。
  他们不指望着和其他地方的城里人一样每年都靠着那点工业票、布票、粮票、肉票,到最后却连个新衣服新被子都做不了,更没有那些令人喜欢的金银首饰。
  只要足够努力,他们就能自己种出足够的棉麻,纺织成为布料,为儿女们准备婚后的衣服被褥。也能种出足够的油料作物,吃到最健康的植物油脂——茶油。
  虽然不发展林业,但是山上的树木却足够当地人自给自足,他们一年到头烧的柴火,每一对夫妻分家时需要的房子、家具,都要从这里来。
  除了不富裕,没有发大财的希望,这里并没有令人讨厌的地方,他们喜欢努力奋斗,过好自己的小日子,所以他们并不喜欢集体化的生活,即使这个集体化并没有外界那么彻底。
  金矿山的开采给了当地人赚钱的途径,留下足够的下地干活的人数之后,许多人都涌向了金矿山。想家了就几天回去一次,妻儿还在家里等着的他们并不习惯外出太长时间。
  他们租住在那个小村落里,带着自己家的粮食,让饭店的人帮着做饭,他们只需要付出一点点报酬。
  饭店的一部分利润是这样来的,另一部分来自于从更远的地方来的工人。
  留在家里的大部分都是女人,她们比去矿山工作的人更加努力,在照顾老小、下地干活之余,她们还会利用剩余的一点点时间去砍柴火,每天天不亮就挑到矿山去卖。
  …………
  陆金莲的生意做得非常好,虽然这个小村是她和别人合作建起来的,但是她并没有让除合作者之外的第二个人知道。
  和亲戚们差不多,她也在小村里开了一家小小的服装店,卖的都是自己用缝纫机做出来的衣服,这个生意似乎可有可无。
  在她的隔壁,是一家做缝缝补补这些小活计的小店,里面住在一对母子。
  母亲残疾,但心灵手巧,儿子年幼,但却是个厉害的主,盖因他手里有许多人们需要却买不着的东西,大家都不知道这是从哪里来的,生意出奇的好。
  她在炸掉那个空间之前就做好了这个打算,把能长时间留住的东西留了不小的一部分下来,隔壁卖的都是那些经过改造的东西,这事当然也只有她和黄盼知道。
  黄盼就是许多员工眼里的大老板。
  不是没有人眼红,然而黄盼虽然只是个未成年的小少年,心思却十分缜密,手段也十分厉害,魄力更是比一般人都强,背景似乎也很硬。盯上他的也只是一些小鱼小虾,动不了他这个人,这门生意就长长久久地做了下去。
  到了后来,那些东西卖没了之后,他甚至有了自己的进货渠道,生意做得更好。
  当然,那都是后话了。
  …………
  开着一家小店的生活很舒心,就算加上别的事业,她需要操心的事情也很少,不需要像开饭店的人一样整天忙忙碌碌。
  农显宽比她忙很多,刚出生不久的阿苗太小,何秋英很多事情都做不了,大部分事情都得他自己做,但是有妻有儿有女,他对这份为妻儿奋斗的苦甘之如饴。
  农显宗也很忙,何贵仙现在确实好好跟他过日子,两人都改变了不少,夫妻间的嫌隙似乎也消失了,现在的何贵仙身怀六甲,他似乎什么都不担心,却什么都很担心。
  农显安快要高中毕业了,因为现在高中只读两年,没有高考,他也没有上工农兵大学的名额。
  陆金莲不准备让他过来矿山,两人谈过之后他准备找个工作,进县医院里做什么都好,他以后应该是个医生。反正过两年他总要高考上医科大学,现在就当提前实习了,总比以前的赤脚医生好一点。
  陆明珠准备考高中,陆金莲的一部分时间还是在县城陪她。她和以前刻薄霸道的样子截然不同,现在是一个活泼又不失文静的姑娘,她很懂事。
  她会有一个截然不同的命运。
  农秀兰已经有了一儿一女,儿子阿木,女儿阿苗,她手里有陆金莲给的不少东西,她想和陆金莲一样,什么都试一试,创下一份事业,做一个女强人。陆正栋一向是最包容农秀兰的,她做的事情他都支持。


第99章 番外一
  岑美玉番外一
  从那场火中被那个男人救回来之后; 岑美玉照样还是浑身没力气,只比在火场的时候能动得多一点,不仅说不了话; 甚至连眼睛都变得有点模糊了; 不过那个男人说了; 多吃点药敷点草药肯定眼睛肯定能好。
  岑美玉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废人; 说得好听一点,她现在仅仅是生活勉强能自理; 能穿衣能吃饭能上厕所,不像真正的废人那个样子。
  她不是没想过寻死; 也许一死她就能回现代去; 然而那个末世更是吃人的地方,比这里危险数倍,她犹豫着犹豫着,等她眼睛好了之后她就不想死了,能活着谁会想死呢,况且她不是没有翻身的本事。
  对的,她在火场中昏迷的时候还仅仅攥着那珍贵的秘方本子,被救出来之后本子也还在; 就算她恢复不到以前那个样子; 有着这个东西她也不会让生活没了指望。
  而且救她的男人待她很好; 温柔守礼; 细心稳重,对她悉心照顾; 懂的事情又多,能把她照料得很好,就算她是个废人他也没有说什么嫌弃的话或者提出什么不好的要求。她在他家养病的生活除了无聊些,物质上并没有受到什么慢待。
  这样的男人,岑美玉是万分感激的,无论她以后能不能好,他都是她这两辈子最大的恩人,她会报答这份救命之恩和照料之恩。
  男人的名字叫做青山,不知道自姓己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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