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驸马他来自农村-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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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不要了,那样我会更心疼好吗……”
听见这里,林洵脸上的笑容瞬间放大,可是再听后边的话,他的笑容凝固了。
“如果你食言了,罚你五天不许上我的床!不……十天!”
林洵哭丧着脸说:“不要啊,媳妇儿!你换一个好不好!”
“那就一个月……”
“算了,还是十天吧!”新月话还没说完,就被林洵给阻止了。
林洵抱着她狠狠的亲了几口,把她脸上的泪痕都吻去,然后小声的说了一句:“我的小祖宗,我该拿你怎么办!”
新月听到后,扑扇着大眼睛问他:“你想拿我怎么办?”
林洵直接冲着她红红的眼睛吻了一口,然后回答到:“我要把你一直放在我心里,占满它。”
听见这话,新月就直接把头埋进了林洵的怀里,不肯再露出来了。林洵看见她可爱的反应就笑了两声,把她抱回床上,搂着她睡着了。
自打这件事情之后,新月就一直很自责,如果她可以再细心一些,早就可以发现他受伤了,她真的没有当好一个称职的妻子。
☆、第二十章
林洵走后,林家老大把已经断了气的林家老二背回了家。林洵他大伯娘原本很开心,因为按她预想的,林洵肯定被她儿子给好好的修理了一顿,所以就在家里美滋滋的幻想着林洵的凄惨下场。
可是,当她看见林家老大满身鲜血的把同样满是是血的林家老二背回来的时候,她简直就要昏厥过去。
她踉跄着身子迎上去问到:“福生……福生他怎么了!不是让你搞林洵的吗?怎么福生成了这个样子!”
林家老大听了他娘说的话,眼神暗了暗,果然……还是这样,从小到大都是如此……她……到底有没有把他当过她儿子。
其实,从小林家老大便不受宠,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来,他叫林大,老二叫福生,他和老二差一岁,老二自小就是林家大伯娘手心里的宝。家里但凡是有点儿好吃的,他都沾不上边,从来?都只有老二的份,明明他才是哥哥,可是小时候老二根本就是把他当奴才看,现在长大了,老二看似很听他当然话,可是那却是因为他一直拿他当枪使唤。
她见林大一直不说话,就锤了他几拳,说到:“你是死人吗!不会吭气啊!老二他怎么了,怎么搞成了这样,你这个哥哥怎么当的,都不知道保护你弟弟吗?”
林大正好被打到了伤口上,不禁后退了几步,终于,他再也忍不住了,直接把老二放到地上,然后,就转身走了。
林洵他大伯娘赶快就跑到老二身边,不停的叫他,可是地上的人没有丝毫的反应。这时,她才想到了什么,把手颤颤巍巍的放到他的鼻子下边探了探,然后尖叫一声,就晕过去了。
林大听见了,但是没有回头,只是继续往出走,这么多次了,他早该明白的。没有地方可去,他只好带着满身的伤,又去了那个破庙。
他进去的时候,就看见角落里缩着一个人,是那会儿那个女人。那个女人看见他立刻瑟缩了一下,把自己紧紧的缩成一团,没敢说话。
林大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直接找了个地方坐下了,没一会儿,他就闭上了眼睛睡着了。
他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里他还是一个小孩子,因为他玩的时候不小心把老二推倒了,他娘就拿鸡毛掸子把他狠狠的抽了一顿。他伤心的不行,就又一个人上了山,在山上他有一个秘密基地,每次他难过,都会去那里躲着。
他像往常一样,一个人躲在那里哭。可是他哭着哭着,就发现不远的水池里有一个小孩在不停的扑腾。
他赶快跑过去,衣服都没有脱,就跳进了河里把那个小孩救了出来。那个小孩呛了水,他给他按了半天的肚子,他才醒过来。
那个小孩长得很精致,很漂亮,他醒来以后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他,嘴里还说着奇奇怪怪的话,而且,明明他比他大好多,他却一个劲儿的对他自称哥哥。
从那天起,他和他成了好朋友,他每天都会来这里陪他玩,而且,别看他小小的,他却懂好多东西,他还经常安慰他,给他抓兔子烤着吃。
可是,这一切,到了那一天,全都变了……
梦到这里,林大已经瞬间惊醒了,他一睁开眼睛,就看见了眼前的女人。
她虽然脸上都是脏污,但是却有一双明亮清澈的双眼。
她一见他睁开了眼睛,就赶快退后了几步。
看见她的动作,林大自嘲一笑,勉强支撑着身子站起来走到了破庙外面,此时已经天黑了,他走了没两步,就再次陷入了黑暗。
此时的林家大伯家已经是一团糟了,林福生死了,林大失踪了,林家大伯娘也疯了,大家都说她是因为受不了失去儿子的打击才会这样,可是,她平日里虽然疼爱老二,但是她最疼爱的孩子明明是林家老三林宝生啊。按理来讲,她不应该这么伤心啊……
发生这么多事,林家就只剩下了林宝生一个孩子,林家大伯瞬间苍老了不少,很快,事情就传开了,村里的人知道了这件事,虽然都赶去帮忙张罗丧事了,但是村里人也在背后偷偷高兴,毕竟,林家兄弟俩留在村子里就是个祸害,而且他们那个娘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在村子里得罪了不少人家。
至于林福生的死因,官府判定的是林大因为嫉妒弟弟自小受宠,跟他在打斗的过程中过失杀了他,现在林大已经不知所踪,所以这个案子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林洵自然也知道了,但他并没有理会这件事,他知道,林大既然已经走了,就不会再回来了,此时,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了一副场景,郁郁葱葱的树林里,一个明显年纪较小的孩子安慰着那个年纪大一些却正在哭的孩子……
新月知道他家在办丧事就问了问林洵用不用去看看,林洵笑了笑,摇头说不用,新月也就没有再理会这些事情了。
现在他们每天的日常就是白天去杨家学医,晚上努力造小孩。自从打算要孩子之后,新月每天都会缠着林洵做那件事,对于这个,林洵自然是乐见其成的。可是,即使这样,新月的月事依然如约而至了。新月明显变得不高兴了,他们明明已经很努力了,可是还是这样……
林洵见她心情低落,就把她抱进了怀里柔声的安慰她,“新月,没事儿的,我们还年轻,晚两年要孩子也没有什么的,娘也没有催你,你不要有压力。”
虽然道理她都懂,但是,她真的很想赶快拥有一个属于他们的孩子。一来是她喜欢孩子,二来,如果她死在了林洵的前面,她希望林洵可以因为这个孩子不要忘了她,她真的不希望,自己以后会是林洵连脸都记不起来的一个人。
她知道,自己的想法是自私的,可是,她本来就是一个小心眼的女人,她希望无论如何,她都会是林洵此生的唯一。
新月不想林洵担心,这些话自然都没有说出口,她只是装作释然的模样,对林洵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林洵揉了揉她的头发,便把为她准备的粥端来喂她。
新月不爱喝红糖水,林洵就每天一早给她熬红糖紫薯山药粥,他把大米、紫薯还有山药熬在一起,然后在放一些红糖,最后一直熬到大米粘稠了,就可以出锅了。这样紫薯的味道就会把红糖的味道冲淡,她就会喜欢喝了。
新月来小日子的时候总是会腹痛,但林洵对妇科其实不擅长,所以他就查了查医书看怎样可以缓解一下。
中药妇科处方里有“十方九归”之说,李时珍就在《本草纲目》中写道:“古人娶妻为嗣续也,当归调血为女人要药,为思夫之意,故有当归之名。”看来治这个病就需要用当归了,可当归可不能随便用,那是有讲究的。因为其补血活血效果极佳,故有“血家百病此方通”的说法。当归部位不同,作用也是不同的。其中归头止血,归身补血,归尾破血。这里的当归是用整个的,取它整体的功效。
每次取九钱当归加水煎汁,然后用纱布将药汁中的药渣滤去,在药汁里面打入两个鸡蛋,继续在火上煮一小会儿,然后盖上盖儿焖。等鸡蛋焖成荷包蛋,再加入一些红糖调味。之后吃蛋喝汁,不过这个要等到月经干净了以后再吃。之所以要加鸡蛋,是因为鸡蛋本身就有滋阴润燥、养血安神的功能,再配上当归,对于补血养血、调理身体是很有好处的。
林洵打算给新月好好的调理一下,让她以后的那几天没有那么难受。
新月不舒服,林洵就和杨大夫请了假在家里休息。一大早,林洵就特地的去了一趟河边抓了几条鱼,打算给新月补补身子。
经过这么久的锻炼,林洵的厨艺已经突飞猛进了。林洵先把鱼的麟给刮了,鱼腹中的内脏也掏干净了。然后将洗净的鱼身切了几道小口,没有切太深,只是切开了皮,然后在肚里及切开的缝里放几片姜,倒了盐和料酒把鱼腌上。
腌好后用油煎了一下,一直到煎到一面金黄了,然后用锅铲翻面,煎好另一面后将煎好的鱼慢慢放进了已经烧开的水里,将煎焦的姜挑出扔掉,再放了几片新鲜的姜片,盖住盖子先用大火,水开了以后过约五分钟再用小火慢慢煮。
把腌好的鱼炖上,林洵就回房间抱着新月给她揉了揉肚子,估计时间快好了,林洵才起身去了厨房。
鱼已经炖好了,林洵一进厨房就闻到了鱼汤的鲜香味,把锅盖打开,见到整个鱼汤已经变成香浓的白色,再加了适当的葱、芫蓿(有些地方叫香菜),还加了几块豆腐,稍煮了一会儿后加了少量的盐,又煮了一小会儿,就把汤从火上卸下了。
看到自己的战果,林洵满意的勾起了嘴角。
☆、第二十一章
新月自从来了小日子,林洵就一直让她像个老佛爷一样躺在床上,新月虽然不知道寻常夫妻是如何相处的,但也大抵可以猜测到,绝对不是像她和林洵的这种过法。
林洵这几天还每天都给新月炖药膳,因为新月受不了药膳太苦,所以,他还特地的想办法让那些药膳变得甜甜的。
林洵体贴新月,新月当然也会为林洵着想。她这几天也给林洵做了几件里衣。即使新月做的不是特别的好,林洵看见也不知道有多高兴,每天就换着穿那几件。
俩人的生活稳定下来之后,林洵就开始打算该经营个什么营生了,他一个人的时候没什么,现在他成了亲,而且前些又刚刚盖了房子,林洵觉得,自己不能再继续吃老本了,他必须要想办法赚钱养家。
打定主意之后,林洵和新月商议了一下,打算在镇子上开个医馆,开医馆虽不至于赚什么大钱,但是至少养家绝对没问题,而且以林洵现在的医术,开个医馆完全是绰绰有余了。
商议好了之后,他们第二天一早,就坐着村里牛大叔的牛车去了镇上。
由于出门太早,所以新月还有些迷糊没睡醒,在牛车上睡得就要歪下去了,吓得林洵赶紧把她揽进自己的怀里,让她靠着自己睡,好更舒服一些,一点儿没考虑一同坐车的人看到他们的亲密行为会如何想。
在这个时代,即便是夫妻,在外面也不好太过亲密,林洵因为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所以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
看到林洵抱着新月的时候,一同坐车的小姑娘们个个都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新月,暗暗在心里决定以后也要找一个像林洵一样既好看又体贴的相公。
路上有些颠簸,新月就算在他怀里也睡不安稳,但好在一个时辰不到,就到了镇上。
到了镇上,林洵先带新月去了镇上最繁华的商业街。
霞山村是个小地方,但是它所属的清水镇可是有名的商业市镇。这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民风淳厚,居民热衷于买卖,商业发达,而且,地处南北要冲,交通发达!,水运便利,货往频繁。众多商人纷至沓来,一时商贾云集,成了最大的市镇。
在林洵看来,医馆本来就是个不赚钱的营生,如果再置办在一个偏僻的地方,那估计,他们就只能喝西北风了。
林洵先带着新月去了镇上最有名气的酒楼用了早餐,然后才在街上逛了起来。
还只是早上,街上就已经有了熙熙攘攘的行人,路两边也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小摊。新月走在街上,眼睛就没有停下来过,在四处不停的张望。
看见新月的反应,林洵就知道新月定是一直被家人拘在家里长大的,家教一定甚严。想到这里,林洵在心里暗暗下定了决心,等以后,他一定要带她去领略不同的风光,和新月走遍大江南北。
他们走着走着,就看见一个地段相当不错的医馆外面贴着转卖的告示。那个医馆看上去地方不小,招的伙计也不少,可就是没有什么人去。林洵观察了一会儿,就带着新月走了进去。
见有人来了,里面的那些伙计并没有立刻迎上去,依然是一副懒散的样子。看见这个情况,林洵不禁挑了挑眉头,看来这个医馆的生意是真的差啊!
林洵进去后四处打量了一下,看见一个类似掌柜的人,就主动找了过去。
“你是这家医馆的管事的吗?”
“是的,客官,您是要买药还是看病啊?如果是看病的话,那不好意思,我们医馆现在没有大夫看诊,您只能另找一家了。”
“哦?开医馆竟然没有大夫坐诊?那为何不直接叫药铺算了!”听到这话,林洵可是很好奇了。
“唉,客官您有所不知啊,原本我们仁心医馆可是这清水镇最红火的医馆了,可自从街对面开了个同人堂,我们这医馆的生意可就一落千丈,这不,连大夫都跑去对面了,所以,我们这医馆也就快要开不下去了。”掌柜的一脸苦涩的跟林洵解释着原因。
林洵听了之后,没有接话,只是和掌柜的打了声招呼,就离开了。
出去后,林洵直接就去了对面的医馆,还没有进门,就看见门口立着块牌匾,“悬壶济世医苍生,妙手回春解疾疼。”而且,整间医馆都装修的很雅致的感觉。给人的感觉倒不像是来了医馆,而是进去了一个茶楼书院一样的地方。
一看见这个,新月和林洵就相视一笑,看来,这门面功夫做的不错啊。
他们还没有进到医馆里面,就已经有人面带笑容迎了上来,可令人奇怪的是那是一个穿着白衣的女子。林洵一看见她们的打扮,就立刻想到了现代医院的护士。
想到这里,林洵不禁心里暗道,这……难道又是一个老乡?
新月看见这个只是觉得有些奇怪,毕竟,一般的店家都只会招男人。而且女子也不会出来抛头露面干这个去。
他们被这个女子一路引到了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医生面前,那个医生看上去年龄已经不小了。看到这个医生的穿着,林洵基本可以断定了,这家店的老板绝对是他老乡。
林洵眯了眯眼睛,心中暗道:“这下有意思极了。”他随便让老大夫给他把了把脉,开了一副补药就和新月离开了。
经过他们观察,这家店的生意如此红火,与它低廉的价格脱不了关系。
一般医馆接待的病人都是身份普通的人,自然赚不了什么钱。达官显贵则都是直接邀请艺业精而且名气大的资深老大夫上门诊病,这样的诊金自然不少。不愁钱的大夫,有多少会闲得无聊在家里开个医馆全天等待病人上门赚钱呢?要知道,有那个闲工夫赚身份普通的病人的小钱,还不如研究医书、配配草药什么的来得实在。
与之相反,开医馆的大夫大都是有本事但名气不大的人,名气不大,自然也就没什么人上门了。另外,身份高的,看病自然找“好”大夫,身份低的,穷,舍不得花看病的“闲钱”,通常情况下,患病都只喝姜汤啊白水什么的,自己咬牙挺过去。
如此一来,医馆冷冷清清,许多大夫便做起了药铺老板的“兼职”,但医馆开不下去的还是大有人在,于是,古代医馆少之又少。
现在这同人堂把价格压低,普通老百姓自然更愿意选择他们家,所以这仁心医馆的生意自然是一天不如一天了。
考察好这两家医馆的情况,林洵决定把仁心医馆买下来。毕竟仁心医馆无论是地段还是地方都是比较合乎他的心意的。如果他还想在找一个和这个条件差不多的铺子,那价格必定不低,倒不如抓住机会,趁这家医馆贱卖,直接买了算了。而且,林洵相信,他的医馆未必会比对面的同人堂差!
决定之后,林洵直接就带着新月又去了仁心医馆商量去了。
那掌柜见他们又来了,着实有些好奇,便主动迎了上去。
“客官,你们这是……”
“掌柜的,咱们打开天窗说亮话,我这次来呢,是想把这家医馆接手,我本人是个大夫,想开一家医馆养家糊口,看咱们医馆条件不错,我就诚心的想接手了,掌柜的,我是个爽快人,你直接开个价吧!”
听见这话,掌柜的直接懵了,这告示贴出去好些日子了,可一直没有人上门,都是因为对面的同人堂风头太盛,不想和它竞争,可这人明明了解了情况,为何还会……
看见掌柜的表情,林洵心下了然。笑着说道:“掌柜的,我不是说大话,我自觉我的医馆绝不会比那同人堂差。
掌柜的听了这话其实一点儿都不以为然,暗道这个小子还是太年轻。掌柜的虽然不信他的话,但是他既然想买,掌柜的自然不会傻到不卖。
所以他思索了一下便给出了一个数字。
“五百两银子,公子意下如何?”
林洵一听这话,轻笑一声便扭头就走,看来这掌柜是拿他当冤大头了啊!五百两银子,他完全可以找一个地段不错而且还没有竞争对手的地方开医馆,干嘛要选这个?
那掌柜看林洵要走立刻就急了,毕竟走了这一个,他还要多久才能等到下一个啊?他可不想在这赔钱的医馆里耗着了。
“公子,别着急走啊,咱们价格好商量!”
林洵听见这话,扭头看了他一眼说道:“既然掌柜也是成心想要出手,那不应该给个良心价吗?”
掌柜的听了这话,只好咬咬牙,说了个一百两银子。
林洵一听这个价,便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第二十二章
一百两银子既没有亏了它这个店,但是也比他另找一家成本低了不少,果真是个良心价了。
“好,既然掌柜的诚心想卖,那我也就不压价了,就一百两银子成交了。您意下如何?”
“好……那公子……我们今天就去官府开文吗?鄙人姓王,名余。不知公子如何称呼?”
“王掌柜,在下林洵,这是内子。”林洵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自己和新月。
王掌柜听到这话,笑着说了一句:“林公子好福气啊,尊夫人一看便是秀外慧中之人。”
林洵一听这话,就勾起了嘴角,笑着说道:“王掌柜,实在是好意思,我今天没有带够银两,先交定金如何?明天早上我来开文书。”
“好的,没有问题。”
林洵给了王掌柜三十两银子的定金,就和新月离开了。
之后,林洵就带着新月去了一家首饰店,金玉楼。他们成亲之后,林洵专门为新月做了一个新的梳妆匣,到现在那个匣子里首饰都还没多少;他想带新月来添一些她喜欢的。
进去后,一个有眼色的伙计就迎了上去,虽然他们的衣着不是那种华丽的,很普通,但是那通身的气度可不一般,热情点儿总没有坏处。
他走近对新月说到:“这位小姐,是给您自己挑首饰吗?”
林洵一听这话,就对那个伙计说:“请称呼她为林夫人。”
那伙计也是个精明的,立刻就改了口。
“林公子,林夫人,你们有什么看上的吗?”
新月见林洵的反应,捂着嘴笑了笑,然后就问到:“这有玉石吗?可以拿出来给我看看吗?”
“诶,夫人赶的正巧,我们店里刚好有一批新回来的玉石,我去给您拿去!”
林洵听见新月的话,好奇的问:“要玉做什么?”
新月没有回答他,只是用手捏了捏他的脸,扑扇着大眼睛说了一句:“秘密,才不告诉你!”
林洵直接就悄悄的冲着新月的屁股捏了一下,把新月吓的赶快看了看四周有没有人瞧见,看见没有人注意他们,她红着脸在林洵的腰间狠狠的拧了一把,林洵瞬间就做出了夸张的表情,新月早已经不吃他这一套了,翻了个白眼就没有再理会他了,四处看了看店里的首饰。
林洵见新月走动,就背着手也在店里转悠。
这时,那个小二也已经拿了玉石过来,新月就去翻看了。
新月挑出来一块儿墨玉在手里打量,那块玉坚致温润,漆黑如墨,色重质腻,纹理细致,光洁典雅,一看便知品质上佳。
那伙计见新月那了这块,就开始解说:“夫人真是好眼光,这块儿玉是和田玉的一种,非常珍贵,一般的墨玉只有在强光下才会呈碧绿色,这块儿就不需要了,您可以拿起来看看,色泽非常漂亮,而且,这块儿玉还有通经活络、明目润肺、消炎镇痛的作用。”
听他那么说,新月就把玉拿起来看了看,果然,呈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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