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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今]大牌作家-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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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苏烨不是喜欢把情绪掩藏起来,而是早已学会了很好的调整自己的状态。以前的日子过得越是不易,他就越懂得珍惜当下的生活。至于谁对谁错,他都不想再去纠结,要说错,周文英生下他这个儿子,他有周文英这个妈就是错,可那一切无法改变。苏烨笑了笑,“垚垚,我决定去国外念书了。”

    徐思垚惊讶,“为什么?”话出口才意识到自己问得多余,于是又接了一句:“去哪儿?学什么专业?”

    “去法国,学文学。”苏烨说:“以前上学的时候心里总惦记着赚钱,现在不缺钱了,出去安心读两年书。”

    徐思垚笑,“那不错呀,什么时候走?”

    苏烨说:“下个月就走,我先去欧洲玩一圈,回头给你发照片。”

    徐思垚点头,苏烨出去走走也好,只是有点舍不得。“以后还要回来呀。”

    苏烨笑,“当然要回来,等等,你和陆总什么时候结婚,可别忘了通知我,我必须回来参加啊!”

    徐思垚心里有些感动,她觉得苏烨一直在帮她,但她却……

    苏烨挪到她身边坐下,拍拍她的肩膀,嘴边带着笑意,眼神却格外认真,“垚垚,你别想那么多,这件事与你无关。你要还把我当朋友,就像以前那样好不好?”

    徐思垚鼻子发酸,“对不起。”

    苏烨心里叹了口气,举双手,“你千万别哭啊!我最怕女孩子哭!”

    徐思垚被他的动作逗笑,“我才不哭,对了,那你以后还写文吗?”

    “现在在连载的这篇肯定会写完,以后就不知道了。”苏烨笑嘻嘻:“我可是要好好学习的人。”

    “啊,苏大神要封笔了,那我可真要哭了。”徐思垚觉得可惜。

    “我可没说要封笔,”这么多年,写作已经完全融入苏烨的生活,让他就此放弃,他也舍不得,更何况当作家是他从小的梦想:“就算火人七十封笔了,苏烨也是不会封笔的。”

    “加油!”徐思垚一直觉得苏烨就是她身边的榜样。

    “你也是,加油!”苏烨忍不住抱了抱女神。

    苏烨走的前一天,徐思垚在家做了满满一桌菜,都是他爱吃的。陆钦也早早回来,还帮苏烨联系法国的朋友,“人很好,你去了可以找她,让她帮你租房子。”

    苏烨记下的电话,八卦兮兮道:“你这朋友长得漂亮不?是不是金发碧眼的大美妞?”

    陆钦:“我有她的照片,你要看不?”

    苏烨点头,十分期待。

    陆钦翻相册,找出一张照片,照片里的陆钦还是学生模样,旁边的外国女孩一头长发,身材性感,长相精致。苏烨简直要舔屏,对今后的生活充满了希望。

    陆钦笑,拍拍他的肩膀,“追她的男生能排满整个香榭丽舍大道,你加油。”

    苏烨:“……”立刻特别正经,“我可是要去好好学习的人,”他戳戳陆钦,“你不会以前也是追求者之一吧。”

    陆钦不屑,“我这人最讨厌排队。”

    徐思垚从厨房出来,“要排队干嘛?”

    苏烨笑,“陆总说要排队去参加你的签售会。”

    徐思垚不满:“我都说了很多次了,不开签售。”那本合集上市,因为徐三土的人气,再加上沈彦博等人的一些老读者,书卖得比想象中好得多。沈彦博于是想开个签售,徐思垚坚决不去参加,以各种理由推辞。

    陆钦坚决拥护垚垚的所有选择,狗腿道:“好好好,不去不去,谁爱去谁去。”

    徐三土没去参加签售会的结果就是引起三土米分的强烈不满,一时之间公众号里的评论不再是关于古典文学的讨论,以及对三土文笔的膜拜,而变成了“求爆照”“求爆照1”“求爆照10086”“求爆照身份证号”这种奇怪的画风,还有读者跑到沈彦博的公众号里求徐三土的照片。

    沈彦博写了这么多年书,读者从来都没有对他的长相好奇过,即使后来他自己爆照了,读者们也都跟看路人一样无视之,甚至有读者因为他每三个月发一张自拍的频率过于频繁而取关。

    于是沈彦博特别羡慕徐三土,“赶紧的,照片交出来!”

    徐三土十分坚定,“没有。”

    沈彦博:“宣传需要。”

    徐三土装死,她考虑要不要随便找个照片发过去,反正现在女的p一下都差不多了。

    “不会又是因为你老公不愿意吧?”沈彦博突然想起上次她说老公管得严,这也太……

    徐三土:“对对对,他不让我发。”

    陆钦一偏头就看见徐思垚偷笑,于是凑过来看,“笑什么?”

    徐思垚慌忙关掉手机,傻笑,“没什么,刷论坛来着。”

    陆钦一把夺过手机,密码输的特别顺,徐思垚的各种密码全是陆钦的生日。

    徐思垚抱头,“是他先说的,不是我……”

    后面的话被陆总残酷镇压,重振夫纲什么的刻不容缓。

 第三十二章

    忆恒最近掀起了一场读书热,下午茶时间,员工们不再三三两两凑在一起聊八卦了,而是捧着本书,要么埋头苦读,要么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

    这场读书热的带头人是温文尔雅的陆总和英俊潇洒的李总。

    媳妇儿的第一本书,即使是合集,陆钦也要仔仔细细拜读,恨不得跟当年读四书一样认真。陆总读书详略特别得当,沈彦博等人的文章通通一目十行的看过去,而徐三土的文章则是要精读细读反复读,陆总恨不得找个本本做好词好句摘要并背诵全文。

    秘书小杨发现,陆总最近一有空就读书,这事儿并不稀奇,毕竟陆总在员工们的心目中一直都是个学富五车的精英男。因此小杨也就没关注过陆总在读什么书。

    让她意外的是,李总最近也在读书,并且和陆总读的是同一本。要知道李凌已经好几年只看报表不看书了,偶尔翻两页纸质书,那八成是在看时尚杂志上的大胸妹子。让李总也能手不释卷,这就不容易了。于是小杨偷偷记下了那本书的书名——《年光》

    在网上一查,这本书是几个人气公众号作者出的合集,内容既有柴米油盐又有风花雪月,有关于现实生活的反思也有书写历史文化的随笔。要在往常,小杨应该是不会买这样的闲书的,但这本书的作者们都挺有名气,既有沈彦博那样的畅销书作者,又有徐三土这样的新锐作家,最重要的是公司两位大佛都在看,那必须买一本,跟进领导脚步。

    可是在某网买一本书需要邮费,满五十包邮,满二百减一百。小杨于是呼朋引伴,通知几个公司里的好姐妹。

    大家一听《年光》是领导喜欢的书,那必须买来读一读,说不定里面有什么成功秘籍。

    然而书到了大家才发现,这真的只是本闲书。不但没有成功秘籍,连心灵鸡汤也没有。不过这本书的文字就像有魔力一样,让人不由自主的读下去。

    《年光》这本书就在忆恒流传开来,几乎成了下午茶必读书目。公司新签的原创歌手安宁还为这本书写了首同名曲。

    安宁把曲子给陆钦听,“听说陆总和沈老师关系很好,您能让他帮这首歌填个词吗?”

    陆钦没想到会有人为《年光》写歌,而且曲子很好听,便一口答应下来,“我今晚就和他说,应该没什么问题。”

    沈彦博的确也很喜欢这首曲子,但他最近正忙着和其他几个作者做巡回签售,没时间静下心填词,况且他在这方面没什么经验,于是很不负责任地把任务推给了徐三土。

    徐思垚:“我我我……我没有经验啊!”

    沈彦博:“你不是填过旧体词吗?起码比我有经验。”

    徐思垚:“可人家说让你写。”

    沈彦博眼皮都不眨地撒谎:“陆总说让你写,说他和曲作者都很喜欢你,你是他们的女神。”

    徐思垚看陆钦,陆钦摇头,“前半句是他胡扯,后半句么倒是真的。”

    徐思垚笑睨他一眼,“你跟沈彦博一样,撒谎不打草稿。”

    陆钦抱住徐思垚,“冤枉,安宁我不知道,我对三土女神的心你还不知道吗?”

    他的呼吸扫在耳边,徐思垚耳根有点烫,转移话题道:“我来写词真的可以吗?”

    陆钦道:“当然可以,你可是三土女神。”

    徐思垚于是答应下来。

    沈彦博赶紧告诉陆钦,“我最近没空,帮你找了徐三土,她的文笔不用我说,绝对不会毁了你那首歌。”

    陆总特别高冷,回了两个字:“行吧。”

    沈彦博:“……”什么叫行吧,那可是徐三土,高冷神秘惊才绝艳的徐三土,我能说动她写歌词我容易吗我?于是沈彦博又里里外外上上下下给陆钦夸了一遍徐三土并且打出悲情牌,有那样的老公,三土一定是个有故事的女人。

    陆总根本懒得看,因为自家垚垚已经坐到电脑前认认真真查起资料了。目光炯炯精神百倍一看就是要熬夜的架势,他只好苦口婆心劝她休息,未果,只好武力镇压,特别霸气。

    虽然都是词,但是旧体词和现代的歌词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总得来说歌词比旧体词填起来更自由一些,至少不用严格遵守平仄押韵,更注重情绪的表达。

    因为这首曲子就是安宁看完《年光》这本书的感受,而徐思垚作为《年光》的作者之一,自然很容易体会到曲子里的感情。

    《年光》这个名字其实是后来起的,一开始大家各抒己见,每个作者都有自己的想法,取了六七个风格迥异的名字,但没有一个名字能很好的概括这本书里所有的内容。还是沈彦博综合整本书的内容,取出了《年光》这么个名字,看上去虽然不知所云略装逼,但的确和书中的内容很贴切,这本书不就是讲了那些既有柴米油盐又有风花雪月的年光吗?

    第一天徐思垚还在网上疯狂查关于写歌词的资料,找不到头绪。第二天陆钦回来的时候就发现她一边做饭一边哼歌。

    我们在梦里邂逅,

    我们在诗中牵手,

    年光似水而流,

    你我已是白首。

    陆钦不由听得痴了,徐思垚的声音清澈干净,谈不上什么唱功,像个小孩子一样,用最本真的情感唱着像故事一样的歌,讲着像歌一样的故事。

    至于故事的内容,每个听歌的人都会有自己的理解,是悲是喜,也唯有自己知道。

    徐思垚见他靠在厨房门口听她唱歌,于是笑问:“怎么样?好听吗?”

    陆钦点头,“这首歌一定能火。”

    徐思垚只是笑笑,她只要求不辜负安宁的曲子就行。

    安宁拿到歌词,非常满意,当晚就在家里试着唱了小样,找了几个圈内的朋友,在编曲上略作加工。

    等徐思垚听到成品的时候已经是两个月后,安宁加了徐三土的微信,给她发过来的。

    前奏是钢琴,舒缓却不忧伤,女声纯净优美,副歌部分用了二胡伴奏,渲染怀旧的色彩,女声反复唱着“年光似水而流,你我已成白首。”,结束时伴着渐弱的钢琴声,有潺潺水声和小孩子的嬉闹声,像是一个故事的终结。

    整首歌听下来,徐思垚几乎都要忘记歌词是自己写的,她就像看了一部电影一样,眼前有许多画面闪过,也想起《年光》里那些文字,不一样的风格,不一样的人生,一样的是似水流年。逝者如斯,但总有些人,有些情愫,不会因时光的流逝而改变,诸如爱情、亲情、友情、梦想以及信仰。

    她这下相信了陆钦那句话,这首歌必火。

    五月的时候,《年光》单曲发布,安宁的人气加上徐三土的米分丝,再加上让人回味无穷的旋律,立刻得到了网友们的一致好评,轻轻松松登上了当月某音乐平台的新歌第一。

    就连朱怀阳导演都在微博上分享了这首歌,并说:“有想为这首歌拍的冲动。”

    陆钦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立马联系朱怀阳导演,拍了一个,女主角就是安宁,男主角则选了一个很有实力的当红男演员,短短四分钟的却讲了两世的爱情,一面是古代的才子佳人,一面是现代的浪漫邂逅,最后的镜头是几十年后,头发花白的男女主角坐在溪边看着孩子们跑来跑去的嬉闹玩耍,老两口相视而笑目光中千言万语,给人留下无限的想象空间。

    可想而知,和歌曲一样火,点击量破千万。

    《年光》这首歌如此受欢迎,作词徐三土自然再次受到关注,一时间许多音乐人都来找她写词,徐思垚诚惶诚恐,当然不敢接受,一一推辞了,并且在公众号里委婉的表示自己并非专业,且暂时没有成为一个专业作词人的想法。

    《年光》因为这首歌也再次上了畅销榜,几个作者的人气都有所提升,沈彦博就琢磨着趁热打铁再出一本合集,并且跟徐思垚商量,让她也出本文集,毕竟人气这么高了,还没有自己的实体书有点对不起读者。

    “想写什么写什么,你现在的人气,写什么都畅销。”至于卖出去以后是一片好评还是让人大跌眼镜,那就要看徐三土的能力了。不过徐三土的能力,他心里有数,不但不会辜负他的期望,且总是能给他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

    写什么都火?徐思垚想了想,“那我想写。”

 第三十三章

    沈彦博意外,没想到徐三土会给出这样的答案:“你以前写过吗?”

    徐思垚:“没有。”

    沈彦博:“那你就是完全没有经验啊!”

    徐思垚:“我写歌词也没经验,反响也还不错呀!”

    沈彦博:“……”这也太自信了吧,他立刻收回刚才的话,怎么能真想写什么写什么呢,“你的第一本书,还是慎重一点,写你最擅长的比较好,读者们都喜欢看你写散文随笔,你突然换题材,读者可能不习惯。”

    徐思垚:“可是我也不能写一辈子散文,想尝试尝试新题材,挑战一下自己。”

    沈彦博心说你这可不只是在挑战自己,也是在挑战公司啊!读者现在对徐三土豆期望很高,万一写的一般,或者稍微不如散文,就会让读者失望,影响到以后的口碑。况且现在的实体市场十分不景气,要么你是纯文学作家有一定读者基础,要么就是网络文学出版,有一定人气,徐三土两者都不是。“我说三土,现在纯实体的,可不是你想象的那么好卖呀,你再考虑考虑。再说了,你的文笔不适合写。”

    徐三土的风格,用在散文上就是韵味深长,放在上,可能就不伦不类了。

    徐思垚:“那你觉得我新书该写点什么好?”沈彦博能给她出版的机会她就已经很感激了,总不能非逼着人家给自己出版吧,于是她也不强求。

    沈彦博:“你还是写写古风的散文随笔,或者写写旧体诗词都行,给你出本诗集,你看怎么样?”

    徐思垚:“算了,”她的诗词不过是闺中玩乐之作,登不了大雅之堂。“我再想想吧。”

    沈彦博:“……”别再想想啊,趁热打铁,赶紧把这事儿定下来才行,“你在《年光》里写熙丰文坛写的不错,我看你就这个话题继续扩展一下,写写北宋文坛或者南宋文坛也行啊!”

    徐思垚沉默了半天,还是那句话,“我再想想。”

    她清楚自己对古代文学的研究也就是皮毛而已,再深挖下去,容易露怯。可是沈彦博又非要她写散文随笔,最后她决定写写古代闺门的衣食住行,这个她最熟悉,就不知道现在的人爱不爱看。

    她第二天就把这个想法跟沈彦博说了,“风格大概还是《年光》的那种风格,内容更闲适一点。”

    沈彦博一看这个选题,眼睛就亮了,“好好好,这个好。”现在宫斗宅斗剧正火,很多人对古代女性的真实生活感兴趣,以散文随笔的方式表现出来,别具一格,肯定有很多人喜欢。

    徐思垚于是开始着手准备新书的稿子,内容就分衣食住行四部分,查了历朝历代的资料,但引用的并不多,而是以一种小品文的形式讲述出来。

    因为内容她都相对熟悉,所以写起来速度也就比写熙丰文坛更快一些,不到三个月便交稿了。

    沈彦博看了,基本满意,只有部分略作修改,就定了下来。

    书名是陆钦帮着取的,就叫《待字闺中》。

    完成了这个任务,徐思垚并没有闲下来,而是再次把写提上了日程。

    写的想法在她脑子里实在是酝酿的太久了,本来那个简单的落魄千金的故事也逐渐丰满起来,男女主角各自有了自己的性格,就连一些配角也都有了各自的命运。她按照苏烨的办法,把故事写在纸上,有空便扩充一点,越写越细致,越写越复杂,越写越精彩。

    徐思垚渐渐迷上了这种感觉,像是自己创造了一个世界,为这个世界里的所有人安排命运。随着故事大纲一步步细化,她开始迫不及待的想把故事讲出来,哪怕有一个人听也好。

    “不是刚交稿,又忙着写什么?”周末,陆钦难得休息在家,徐思垚依然坐在电脑前噼里啪啦打字。

    “。”徐思垚头也不回,开头真的好难写,她终于体会到了苏烨卡文的痛苦。

    陆钦凑到电脑前瞄了一眼,“沈彦博让你写的?”

    “不是,我自己想写的。”徐思垚挡住屏幕,不让他看。写的好难看,她自己都不忍直视。

    “怎么想起写了,要发到网上?”陆钦问。

    徐思垚叹了口气,靠到椅背上,“本来是想发到网上的,但我又觉得自己已经有了点读者的人,去网,对那些新人不太公平,会惹人非议。而且我写文速度太慢了,根本无法保证日更。”

    之前关于这件事她和苏烨讨论过,最后还是放弃了去网的想法,自己的风格还是更适合走实体出版。

    陆钦点头,“也是,那你想发到哪里?或者直接投稿?”

    “我写好三万字先投给沈彦博看看,如果他觉得不好,我改改再投别家。”

    陆钦心说那必须写的好,老沈敢说他家垚垚写得不好,必须立马绝交!

    徐思垚以前听苏烨说一两个小时写一章,以为写能比写散文快很多,但当她真正开始写才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儿。

    就一个开头,她已经写了好几遍,第一个版本是从女主和男主初语写起,写完觉得太没新意,于是换了第二个版本,女主被抄家,可是出场人物太多,背景很难交代清楚,于是开始考虑第三个版本,男女主重逢,然后开始回忆之前的事情,同样,感情有点太突兀,读者很难进入状态……

    写了五六个版本,终于定下来,从女主被好心的戏班班主收留开始,一点点揭开女主的身世,同时让她和男主重逢。

    开头定下来,后面的就容易了,徐思垚每天上午写微信公众号上的文章,下午看书学习给自己充电,晚上花两三个小时写,不到一个月,总算把三万字写出来了。

    她给这本书取了个名字就叫《旧戏》,把三万字加大纲一起发给了沈彦博,“我的,你看看行不行?”

    “你还真写了。”沈彦博以为她早忘了这事儿。

    徐思垚:“当然了。”徐思垚在别的事情上瞻前顾后,在写作上则是很想挑战自己。写痛苦时的确是痛苦到抓头发,但快乐时也是写其他文章不能比的。

    沈彦博无奈,还真执着,“行,那我看看,今晚给你答复。”

    动笔之前她一再对自己说,能不能出版不重要,但真发出去了,还是有些忐忑,晚上和陆钦出去吃饭都有些心不在焉。

    陆钦给她夹了一块糯米藕,“想什么呢?”

    “想,”徐思垚道:“不知道沈老师觉得怎么样,我第一次写心里特别没底儿。”她本来是想把拿给苏烨把把关的,可是又怕耽误人家学业。

    陆钦笑着劝她,“你也知道是第一次,那就别对自己要求那么高,就算沈彦博不喜欢,别的出版社说不定喜欢,就算他们都不喜欢,我肯定喜欢。”

    徐思垚也笑起来,“你喜欢有什么用。”

    陆钦:“……”深深被打击到了,早知道自己该做出版行业的,不知道现在转行还来不来得及。

    两人吃饭的地方比较偏,旁边有一个很大的公园,但里面人不多,陆钦便拉着徐思垚进去散步。

    初秋天高云淡,公园里空气清新怡人,两人十指相扣,偶尔说几句话,大部分时间只是沉默,但气氛依然安静美好。

    两人刚走过小桥,就见一个戴眼镜的中年男人迎面走来,陆钦微微皱眉,轻声道:“是沈彦博。”

    徐思垚:“……”终于要和传说中的沈彦博见面了吗?自己一定要当心,千万别掉马啊!

    沈彦博偷得浮生半日闲,谈完生意便到公园里散散步,见到陆钦,赶紧上前打招呼:“哟,这不是小陆吗?续小姐,可算见着真人了!”

    陆钦装模作样给徐思垚介绍,“这位是沈老师,我和你说过的。”

    徐思垚:“久仰久仰,经常看沈老师的文章。”虽然身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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